
章承揽合后 2 r
第十六章 承揽合同

第一节 承揽合同概述 。一、承揽合同的概念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 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 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合同法第251条)。 。1.承揽是一种合同。有义务完成工作的一方称为 承揽人,有义务给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 “承揽”与“承包” TTTTrttht
第一节 承揽合同概述 一、承揽合同的概念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 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 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合同法第251条)。 1.承揽是一种合同。有义务完成工作的一方称为 承揽人,有义务给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 “承揽”与“承包

。2,承揽是一方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 工作成果的合同。 。二、承揽合同的性质 01.双务、有偿合同 。2.不要式、 诺成合同 。三、承揽合同的种类 一般承揽 0 (二) 特殊承揽 。1.次承揽 02. 制造物供给合同 。3,不规则承揽
2.承揽是一方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 工作成果的合同。 二、承揽合同的性质 1.双务、有偿合同 2.不要式、诺成合同 三、承揽合同的种类 (一)一般承揽 (二)特殊承揽 1.次承揽 2.制造物供给合同 3.不规则承揽

第二节承揽合同的效力 。一、承揽人的义务 0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 0以自己的工作依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 0工作成果要符合定作人的要求; 。接受定作人提供材料或依约提供材料; 0接受定作人检验、监督; 。交付工作成果; 。瑕疵担保责任。 T
第二节 承揽合同的效力 一 、承揽人的义务 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 以自己的工作依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 工作成果要符合定作人的要求; 接受定作人提供材料或依约提供材料; 接受定作人检验、监督; 交付工作成果; 瑕疵担保责任

。二、共同承揽人的连带责任 0三、定作人的义务 。支付报酬; 。协助义务; 。受领工作成果。 w
二、共同承揽人的连带责任 三、定作人的义务 支付报酬; 协助义务; 受领工作成果

第三节承揽合同中的风险负担 ⊙材料的风险负担; 。工作成果的风险负担: 。报酬的风险负担
第三节 承揽合同中的风险负担 材料的风险负担; 工作成果的风险负担; 报酬的风险负担

第四节 承揽合同的终止 。因协议而终止: 。因解除权的行使而终止: LL
第四节 承揽合同的终止 因协议而终止; 因解除权的行使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