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
⚫ 第四讲
第二节土地管理基本法律制度 土地的杜会主义公有制 我国《宪法》、《民法通则》、《农业 法》、《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我国 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 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城市市区的 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 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 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 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二节 土地管理基本法律制度 一、土地的杜会主义公有制 ⚫ 我国《宪法》、《民法通则》、《农业 法》、《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我国 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 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城市市区的 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 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 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 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续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 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 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 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 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 村民小组经菅、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 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经营、管理
续 ⚫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 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 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 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 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 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 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经营、管理
二、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制度 ●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士地的所有权 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 有权。单位和个人的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 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 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农民集体 ●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 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 用权
二、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制度 ⚫ 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 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 有权。单位和个人的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 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 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农民集体 ⚫ 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 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 用权
续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 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公共利益的祷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 的土地实行征用。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 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 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依法改变土地权属 稠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依法 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续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 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公共利益的祷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 的土地实行征用。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 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 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依法改变土地权属 稠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依法 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续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 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 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 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 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 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 利用现状
续 ⚫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 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 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 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 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 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 利用现状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土地 用途管制制度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0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 有农用地 ●0提高土地利用率 0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0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 续利用 ●0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土地 用途管制制度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 0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 有农用地。 ⚫ 0提高土地利用率。 ⚫ 0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 0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 续利用。 ⚫ 0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续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 用区明确土地用途。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应当划分土地 利用区,并且要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 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
续 ⚫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 用区明确土地用途。 ⚫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应当划分土地 利用区,并且要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 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
续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省、自治区 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00万 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 报国务院批准。上述规定之外的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批准,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 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 准
续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省、自治区、 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l00万 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 报国务院批准。上述规定之外的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批准;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 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 准
●所谓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就是指国家通过编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 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 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 地实行特殊保护的制度。其中农用地是指直接 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 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 建筑物,构筑物的士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 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 游用地;军车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 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 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 使用土地
续 ⚫ 所谓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就是指国家通过编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 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 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 地实行特殊保护的制度。其中农用地是指直接 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 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 建筑物,构筑物的士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 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 游用地;军车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 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 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 使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