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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农业大学:中国法制史 第五章 魏、晋南北 隋朝的法律制度

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 形式的发展变化。律逐渐发展完备成为最稳定的法律形式 二)律与令开始有了严格的区分 )以格代科,以格代律,到格由主要法律形式退居为次要的法律形式。式成为一种独立的法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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