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等教育资讯网  >  中国高校课件下载中心  >  大学文库  >  浏览文档

复旦大学:《视觉文化与社会性别》参考文献_女权主义、公民权及激进民主政治

资源类别:文库,文档格式:PDF,文档页数:5,文件大小:553.06KB,团购合买
点击下载完整版文档(PDF)

女权主义、公民权及激进民主政治 女权主义、公民权及激进民主政治 Chantal Mouffe 赵伶伶译 后现代主义与本质主义是两个近来在盎格鲁妇女学学者中引起广泛讨论的题目。这两者之间有着明显的关联,因为所谓的后现 代”本身即是对本质主义的批判。但是鉴于最近一些倾向于后现代主义的妇女学者起来为本质主义辩护,还是有必要区分后现代 义与本质主义这二者的我认为,为了厘清这场辩论中的关键之处,有必要认识到:第一,作为一种前后连贯的理论取向 的“后现代主义”并不存在;第二,后结构主义与后现代主义间时常出现的趋同只会导致混淆。但这并不是说,在整个二十世纪 中,我们没有一直见证着针对主流形式中的理性和以启蒙主义为特征的思维方式的前提所提出的具有进步意义的质疑。但这种 对普世主义、人文主义和理性主义的批评有多种不同的来源,且远非仅跟于那些被称其为后现代主义者或“后结构主义者”的 作家。从这一点来看,所有这个世纪有创意的潮流——海德格尔和后海德格尔式的 Gradamer的哲学阐释学、后期维特根斯坦及 受他作品启发所产生的语言哲学、心理分析学和拉康解读弗洛伊德的主张、美国的实用主义学派—所有这些都各以纷繁不同 的立场批判了普世的人性和具有普世性的关于理性的正典”。通过正典,人性及传统的关于“真理的概念都被看成是可以认知 的。因此,如果说“后现代这个词指示了对启蒙的普世主义与理性主义的批评,必须指出的是,它指的正是二十世纪哲学的主 流。是故把后现代主义分离开来作为一种特殊的目标谈不上有什么道理。另一方面,如果一个人想用后现代来指代一些非常 具体的形式,比如对利奥塔和波德莱尔这样的作者的批评的话,那么把德里达、拉康、或福柯归入同一类别里则欠缺绝对可靠 的依据。常常是关于利奥塔或波德莱尔的某一篇特定文章的批评导致对后现代主义者ˆ以偏概全的结论。这时候的")后现代主义 者"也包括了那些勉勉强强跟后结构主义有关联的作家。这种归并的方法在没有明显的不诚实时是毫无助益的 一旦后现代主义与后结构主义两者间的合流遭到揭穿,我们就可以从一个迥然不同的角度来审视本质主义这一问题了。事实 上,正是在对本质主义关注中,我们才能从德里达,维特根斯坦,海德格尔, Dewey, Gradamer,拉康,福柯,弗洛伊德等等 迥异的作家处发现许多不同及相同的思想,从而使思想的合流成为可能。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它意味着批评有各种不同的形 式,如果我们想审查它和女权主义政治的关系,我们必须涉及它所有的模式和意指,而不是根据批评的某一些版本就匆匆掠 过。 我在本文中的目的将是展示一个至关重要的洞见:反本质主义的取向能够带来对由激进民主事业所激使的女权主义政治的阐 释。当然我不相信本质主义必然导致保守政治;我乐于接受它可以用进步的方式规划。我想辩论的是,保守政治呈现出一些不 可避免的缺陷,因为建构民主它途的目标是言说与压迫的不同形式相关联的斗争。我认为保守政治引向一种与激进多元民主的 概念相左的关于身份的观念,它无法使我们推断出这样的政治所要求的公民权的新前景。 关于身份认同与妇女学 本质主义的批评者们一个共同的主旨一直是放弃主体作为一个理性、透明的实体。这样的实体能通过她行动的来源,在她行为 的整个领域表达一种同一的意义。例如:心理分析已经显示出,远非组织在个体的透明性周围,性格被组织成不同的层次。这 些层次在意料之外,也在行动者的理性之外。因此,这一主旨危及了关于主体的同一性的想法。弗洛伊德的主要论点即人类的 心智必然为两套系统所划分,而其中之一不是,也不能是有意识的。拉康将其想法扩展,显示出记录器一包括象征、现实与想 象一的多样性。它们穿透任何身份。尽管表达在结构之内,主体所在空间作为缺乏所在之处成了一个空荡荡的所在;与此同 时,反抗成了构成任何身份的条件。主体的历史即他她身份认同的历史;没有一个隐藏的身份可以超越认同的历史而获救。因 此存在着一种双重运动。一方面是去中心的运动。它阻止了围绕着一个预先组成的定点来固定一整套位置。另一方面是其反方 向运动,由这种本质的非固定性而引起:波节点的设立,所指于能指下流动的部分固定。但是,这个关于非固定固定的辩证法 之所以得以成为可能,只因为固定并非是预先给定的,因为主体的中心无法先于主体的认同而存在 在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里,我们亦可发现他对主体的理性主义概念的批评。其批评显示出后者不是语言学意义上的意义 来源,因为正是通过参加不同的语言游戏,世界才向我们揭密的。在 Gadamer的哲学阐释学里,我们遭遇了同样的观点,即思 想、语言与世界之间存在着一种基本的统一,而我们当下的视界正是建枃在语言之中的。在此前提到的其他作家处,我们还能 发现一种类似的对现代形而上学主体的中心与其同一特性的批评以多种形式存在。然而,在此我的目的并非是要详细考察理论 的细部,而仅仅是展示一些基本的合流。我并不是要有意忽视这些不同的作家之间的重要区别。但从我想论及的观点看来,抓 住他们对主体的传统地位的批评及其对妇女学的意义事关重要。 人们常说对本质性身份的解构是承认每一种身份的偶然性和模糊性的结果,而这种解构使女权主义的政治行动成为不可能。许 多女权主义者坚信,如果不把妇女看作一个连贯一致的身份,女权主义政治运动则无从立足,因为运动中妇女作为妇女而团结 起来,去形成和追求特定的女权主义的目标。恰恰与之相反,我将在此辩论的是,对于那些倾力于激进民主政治的女权主义而 言,对本质性身份的解构应当被视为一种充分理解自由及平等原则适用于的多种社会关系的必要条件。只有当我们放弃将主体 视为一种既理性又透明的媒介物,且放弃将其位置整体视为想当然的统一及同一时,我们才处于对禁属关系的多重性进行理论 总结的位置。一个单个的人能成为这种多重性的承担者,在一种关系中占据统治地位而在另一种关系中占据从属地位。故而我 们能将社会力量看成由“主体位置"的整体构成。这样一个整体从来不固定于由相互间不一定有关系的多样化的话语建构而成的 封闭的差别系统;它是一种武断和错置的连续不断的运动。因此,这样一个多种多样且充满矛盾的主体身份”总是偶然和臆断 的,暂时地固定在那些主体位置的交叉点上,并且依赖于待定的身份认同的刑式。这样,谈及社会力量,把它说成统一和同 的整体是不可能的。我们宁可将它视为一个依赖于各种主体位置的多元体。通过各种主体位置,多元体在各种话语过程中被建

女权主义、公民权及激进民主政治 女权主义、公民权及激进民主政治 Chantal Mouffe 赵伶伶 译 后现代主义与本质主义是两个近来在盎格鲁妇女学学者中引起广泛讨论的题目。这两者之间有着明显的关联,因为所谓的“后现 代”本身即是对本质主义的批判。但是鉴于最近一些倾向于后现代主义的妇女学者起来为本质主义辩护,还是有必要区分后现代 主义与本质主义这二者的[1]。我认为,为了厘清这场辩论中的关键之处,有必要认识到:第一,作为一种前后连贯的理论取向 的“后现代主义”并不存在;第二,后结构主义与后现代主义间时常出现的趋同只会导致混淆。但这并不是说,在整个二十世纪 中,我们没有一直见证着针对主流形式中的理性和以启蒙主义为特征的思维方式的前提所提出的具有进步意义的质疑。但这种 对普世主义、人文主义和理性主义的批评有多种不同的来源,且远非仅限于那些被称其为“后现代主义者”或“后结构主义者”的 作家。从这一点来看,所有这个世纪有创意的潮流——海德格尔和后海德格尔式的Gradamer的哲学阐释学、后期维特根斯坦及 受他作品启发所产生的语言哲学、心理分析学和拉康解读弗洛伊德的主张、美国的实用主义学派——所有这些都各以纷繁不同 的立场批判了普世的人性和具有普世性的关于理性的“正典”。通过正典,人性及传统的关于“真理”的概念都被看成是可以认知 的。因此,如果说“后现代”这个词指示了对启蒙的普世主义与理性主义的批评,必须指出的是,它指的正是二十世纪哲学的主 流。是故把后现代主义分离开来作为一种特殊的目标谈不上有什么道理。另一方面,如果一个人想用“后现代”来指代一些非常 具体的形式,比如对利奥塔和波德莱尔这样的作者的批评的话,那么把德里达、拉康、或福柯归入同一类别里则欠缺绝对可靠 的依据。常常是关于利奥塔或波德莱尔的某一篇特定文章的批评导致对“后现代主义者”以偏概全的结论。这时候的“后现代主义 者”也包括了那些勉勉强强跟后结构主义有关联的作家。这种归并的方法在没有明显的不诚实时是毫无助益的。 一旦后现代主义与后结构主义两者间的合流遭到揭穿,我们就可以从一个迥然不同的角度来审视本质主义这一问题了。事实 上,正是在对本质主义关注中,我们才能从德里达,维特根斯坦,海德格尔,Dewey, Gradamer,拉康,福柯,弗洛伊德等等 迥异的作家处发现许多不同及相同的思想,从而使思想的合流成为可能。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它意味着批评有各种不同的形 式,如果我们想审查它和女权主义政治的关系,我们必须涉及它所有的模式和意指,而不是根据批评的某一些版本就匆匆掠 过。 我在本文中的目的将是展示一个至关重要的洞见:反本质主义的取向能够带来对由激进民主事业所激使的女权主义政治的阐 释。当然我不相信本质主义必然导致保守政治;我乐于接受它可以用进步的方式规划。我想辩论的是,保守政治呈现出一些不 可避免的缺陷,因为建构民主它途的目标是言说与压迫的不同形式相关联的斗争。我认为保守政治引向一种与激进多元民主的 概念相左的关于身份的观念,它无法使我们推断出这样的政治所要求的公民权的新前景。 关于身份认同与妇女学 本质主义的批评者们一个共同的主旨一直是放弃主体作为一个理性、透明的实体。这样的实体能通过她行动的来源,在她行为 的整个领域表达一种同一的意义。例如:心理分析已经显示出,远非组织在个体的透明性周围,性格被组织成不同的层次。这 些层次在意料之外,也在行动者的理性之外。因此,这一主旨危及了关于主体的同一性的想法。弗洛伊德的主要论点即人类的 心智必然为两套系统所划分,而其中之一不是,也不能是有意识的。拉康将其想法扩展,显示出记录器—包括象征、现实与想 象—的多样性。它们穿透任何身份。尽管表达在结构之内,主体所在空间作为缺乏所在之处成了一个空荡荡的所在;与此同 时,反抗成了构成任何身份的条件。主体的历史即他/她身份认同的历史;没有一个隐藏的身份可以超越认同的历史而获救。因 此存在着一种双重运动。一方面是去中心的运动。它阻止了围绕着一个预先组成的定点来固定一整套位置。另一方面是其反方 向运动,由这种本质的非固定性而引起:波节点的设立,所指于能指下流动的部分固定。但是,这个关于非固定/固定的辩证法 之所以得以成为可能,只因为固定并非是预先给定的,因为主体的中心无法先于主体的认同而存在。 在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里,我们亦可发现他对主体的理性主义概念的批评。其批评显示出后者不是语言学意义上的意义 来源,因为正是通过参加不同的语言游戏,世界才向我们揭密的。在Gadamer的哲学阐释学里,我们遭遇了同样的观点,即思 想、语言与世界之间存在着一种基本的统一,而我们当下的视界正是建构在语言之中的。在此前提到的其他作家处,我们还能 发现一种类似的对现代形而上学主体的中心与其同一 特性的批评以多种形式存在。然而,在此我的目的并非是要详细考察理论 的细部,而仅仅是展示一些基本的合流。我并不是要有意忽视这些不同的作家之间的重要区别。但从我想论及的观点看来,抓 住他们对主体的传统地位的批评及其对妇女学的意义事关重要。 人们常说对本质性身份的解构是承认每一种身份的偶然性和模糊性的结果,而这种解构使女权主义的政治行动成为不可能。许 多女权主义者坚信,如果不把妇女看作一个连贯一致的身份,女权主义政治运动则无从立足,因为运动中妇女作为妇女而团结 起来,去形成和追求特定的女权主义的目标。恰恰与之相反,我将在此辩论的是,对于那些倾力于激进民主政治的女权主义而 言,对本质性身份的解构应当被视为一种充分理解自由及平等原则适用于的多种社会关系的必要条件。只有当我们放弃将主体 视为一种既理性又透明的媒介物,且放弃将其位置整体视为想当然的统一及同一时,我们才处于对禁属关系的多重性进行理论 总结的位置。一个单个的人能成为这种多重性的承担者,在一种关系中占据统治地位而在另一种关系中占据从属地位。故而我 们能将社会力量看成由“主体位置”的整体构成。这样一个整体从来不固定于由相互间不一定有关系的多样化的话语建构而成的 封闭的差别系统;它是一种武断和错置的连续不断的运动。因此,这样一个多种多样且充满矛盾的主体“身份”总是偶然和臆断 的,暂时地固定在那些主体位置的交叉点上,并且依赖于特定的身份认同的形式。这样,谈及社会力量,把它说成统一和同一 的整体是不可能的。我们宁可将它视为一个依赖于各种主体位置的多元体。通过各种主体位置,多元体在各种话语过程中被建

构出来。而我们也要认识到,在构成这个多元体的不同的主体位置的话语之间,并没有一个先在的、必要的关系。但是,就我 们先前谈到的原因而言,这个多元体不包括其中主体位置一个接一个的共存。在一个以开放而未定的疆界为特征的领域里,连 续不断的一个被另一个颠覆和武断使“总计效应”成为可能。 这样一种取向对理解女权主义及其它当下的斗争极其重要。他们的中心特征是,尽管主体位置的整体因其对社会关系的登记常 被看成是非政治性的,它已经成为冲突和对抗的场地,并且已经引向政治动员。当一个人从辩证法和先前描述过的去中心和重 组中心来看时,这些新的斗争形式的增加只能从理论上加以应对。 在《霸权与社会主义策略》2}—书中, Ernesto laclau和我试图描述这样一种理论化取向对激进、多元的民主事业的后果。为在 妇女、黑人、工人、同性恋者及其他人的要求间创造平等言说,我们提出在不同的民主斗争之间建立等量连锁的必要。有关这 一点,我们的角度区别于其他的非本质主义观点。正如利奥塔和在某种程度上福柯的例子,非本质主义的观点突出反极权主义 和去中心两方面,而主体位置的分散转型而成了一种有效的隔离。对我们而言,言说这一方面事关重要。要否认先见的存在, 体位置之间必要的关联并不是否认在它们之间建立历史、偶然和有效的联系这种持续不断的努力。这种在各个位置间建立偶 然而非事前预定的关系即我们所称的“言说”。尽管不同的主体位置间并没有一定的必然关联,在政治的领域之内,总是存在着 试图从不同立场提供言说的话语。由此,既然主体位置受到各种具体发言行为的控制而这些行为又不断地颠覆和改变它,每 个主体位置便构成于一个基本上不稳定的话语结构。这便是为何没有什么主体位置跟他者的关联是完全确定的;这便是为何没 有可以完整和永久性地获得的身份。这并不是说,我们便不能再保留象劳工阶层”、“男人”、“妇女、“黑人”或者其他这类指代 集体主体的指示词。然而,一旦一种共有的本质的存在遭到摒弃,它们的地位必须如维特根斯坦所言,被看成“家庭类属”,而 它们的团结呢,则必须视为通过波节点的创造而部分地固定身份的结果。 对女权主义者而言,接受这种取向对我们形成我们的政治斗争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如果“妇女”作为一个范畴不与任何统一和统 性的本质相对应,问题就将不再是发掘本质。中心问题成了:妇女是怎样通过不同的话语而建构成一个范畴的?性别差异怎 样成为社会关系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区别?从属关系又是怎样通过这样的区别而建构起来的?平等对差异的伪二元困境由此得以 曝光。因为我们不再有作为同一实体的妇女面对另一个同一实体的“男性”,而我们有的是多样化的社会关系。其中,性别差 异以多种方式被建构;对抗从属地位的斗争必须以具体而有差异的形式展现。一旦本质性的身份遭到质疑,再追问妇女是否应 该变得和男人一样以求得平等,或者她们是否应该以平等为代价而保持差异就显得了无意义3 公民权与女权主义政治 接下来,什么是女权主义政治这个问题应该,且必须以完全不同的词汇来提出。到目前为止,大多数关注女权主义如何才能为 民主政治运动作出贡献的女权主义者一直在寻求的不是能表达妇女利益的特定要求,就是能成为民主政治模式的特定的女性价 值观。自由主义女权主义者一直在使妇女成为平等公民的目标下为牵涉范围颇广的新权利而斗争。但她们并没有对占据统治地 位的自由主义的公民权和政治提出挑战。她们的观点已经被其他女权主义者所批判:当下的政治概念是男性的;妇女的问题不 能在该框架中得到解决。随 Carol gilligan之后,她们以个女权主义的“关爱伦理ˆ来应对男性化的、自由主义的公正伦理 她们反对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的价值观,赞成以妇女作为妇女的经验——即,她们在家庭的私人空间内作母亲和养育孩子 为基础的价值观。她们抛弃自由主义,因为它把现代公民权建构成认同于男人的公共空间,并通过把妇女排挤到私人空间而将 其排除于公民权之外。根据这种观点,女权主义者应该为由具体的爱心、关怀、承认需求和友谊所引导的这样一种政治而奋 斗。提供自由主义政治另一途的最明显的尝试之一即是建立于女性化价值观基础之上的“母性思维和社会女权主义”,分别以 Sara ruddick和 lean bethke elshtain为主要代表4。她们争辩道,女权主义政治应该突出“作为母亲的女人”这一身份及其家庭作 为一个私人的空间。较之于政治的公共场域,家庭被视为具有道德上的优越性,因为是它组成了我们共同的人性。对 shain而 言,“家庭是最厚重深沉的人与人之间的纽带之所在,最能经受时间考验的希望之所在,最无从解决的冲突之所在"5。她认 为,我们恰恰应该从家庭里寻求一种新的政治道德律来替代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她说,一种新的公民权活动的模式来自于妇 女作为母亲在私人领域的经验。母性主义者想要我们放弃充满了关于公正的抽象观点的男性化的自由主义的公众政治,转而采 取一种女权主义的私人政治,这样的政治充满的是爱心、亲密和对具体到家人的特定他人的关心等等美德 对上述取向的精彩批评来自于 Mary Diet6.她指出, Elshtain没有就如何将母性思维和做母亲的社会行为与民主价值观和民主政治相联系做 出理论建树。她说,母性主义的美德不可能是改治性的,因为它们与一种独特的活动相关联并且也正产生于其中它们是母翌之间不平等的关系的 达,也是一种亲密、排外、和特定的活动。相反地,民主的公民权应该是集体性、能吸纳和普通化的。既然民主是个人希翼平等的条件,母婴的 关系就不能公民权的充分模式。 然而卡洛佩特曼( Carole pateman)p提出了对自由主义的公民权的不同的女权主义批评。尽管有些母性思维”的共同特征 她的批评更趋复杂。她的腔调有着激进女权组织者的痕迹,因为她强调的不是母婴关系,而是男女对抗。 根据佩特曼,公民权是—个男权主义下的范畴:谁是“公民”,一个公民做什么和在什么范围内做什么都是以男性意象建构出来 的。尽管现在妇女在自由主义的民族政体内是公民了,但她们正式的公民权却是在至今仍贬低其素质和工作的男权主义的权力 结构中赢得的。并且,对妇女完全融入公民身份的公共世界这一与众不同的能力的召唤面对的是“沃斯通克拉夫特8两难命 题”:要求得平等就得接受男权主义关于公民权的概念,而它暗示着妇女必须要变得男人一样;同时呢,要坚持为妇女独特的 特征、能力和活动找到表达途径且将其推崇为对公民权有所贡献则属为不可为之事,因为这样的区别正是男权制下的公民权所 排斥的。 佩特曼认为这道两难命题的解决方案在于阐释一个“以性别区分" sexually differentiated)的公民权概念。这个概念承认作为妇女 的妇女,她们拥有自己的身体及其所象征的一切。对她而言,这使赋予那些男人缺乏的能力——创造生命,或者说,母权- 以政治意义成为必要。她宣布说,应该像对待通常认为的最终公民权测试,即看一个人是否愿为他的国家而战甚或而死那样去 对待母权,给予它定义公民权的同样的政治上的相关性。她认为,无论是性别隔离还是两性间的相同,传统男权制下另寻他途 的方式受到了外力调控,因而需要被一种新的提出妇女问题的方式来克服掉。做到这点的方法是公民权的概念化,不仅承认母 权的特殊性,而且承认男女间共有的人性。该观点“在公民平权的背景下给予性别差异适当的强调,要求抛弃同一(即男性化) 的个人主义的概念,转移我们对我们具体的存在和男权制下公私隔离的注意"19。女权主义者努力的目标应该是将个体和公民权 阐释为以性别区分的概念,包括在公民平权和活跃的公民权背景下作为妇女的妇女"10 吋于社会契约理论家的男权主义偏见及其根据男性意象建构自由的个人的方式,佩特曼提供了许多的颇有意思的洞见。 我看来,她的解决方案也难尽人意。尽管她对性别差异的历史建构性提出不少附加限制条件,但是她的观点仍然假定了某种对 应于作为妇女的妇女的本质存在。实际上,她对承认母权的特殊性这样一个经过区分的公民权的倡导全在于她对作为妇女的妇 z的认同。对她而言,个体性有两种基本类型,它们应以两种不同的公民权表达出来:作为男人的男人和作为女人的女人。根 据她,问题出在“个人”这一范畴上:尽管建立在男性模式上,“个人”却表现为个体的普世形式。女权主义者必须通过坚持两种

构出来。而我们也要认识到,在构成这个多元体的不同的主体位置的话语之间,并没有一个先在的、必要的关系。但是,就我 们先前谈到的原因而言,这个多元体不包括其中主体位置一个接一个的共存。在一个以开放而未定的疆界为特征的领域里,连 续不断的一个被另一个颠覆和武断使“总计效应”成为可能。 这样一种取向对理解女权主义及其它当下的斗争极其重要。他们的中心特征是,尽管主体位置的整体因其对社会关系的登记常 被看成是非政治性的,它已经成为冲突和对抗的场地,并且已经引向政治动员。当一个人从辩证法和先前描述过的去中心和重 组中心来看时,这些新的斗争形式的增加只能从理论上加以应对。 在《霸权与社会主义策略》[2]一书中,Ernesto Laclau 和我试图描述这样一种理论化取向对激进、多元的民主事业的后果。为在 妇女、黑人、工人、同性恋者及其他人的要求间创造平等言说,我们提出在不同的民主斗争之间建立等量连锁的必要。有关这 一点,我们的角度区别于其他的非本质主义观点。正如利奥塔和在某种程度上福柯的例子,非本质主义的观点突出反极权主义 和去中心两方面,而主体位置的分散转型而成了一种有效的隔离。对我们而言,言说这一方面事关重要。要否认先见的存在, 主体位置之间必要的关联并不是否认在它们之间建立历史、偶然和有效的联系这种持续不断的努力。这种在各个位置间建立偶 然而非事前预定的关系即我们所称的“言说”。尽管不同的主体位置间并没有一定的必然关联,在政治的领域之内,总是存在着 试图从不同立场提供言说的话语。由此,既然主体位置受到各种具体发言行为的控制而这些行为又不断地颠覆和改变它,每一 个主体位置便构成于一个基本上不稳定的话语结构。这便是为何没有什么主体位置跟他者的关联是完全确定的;这便是为何没 有可以完整和永久性地获得的身份。这并不是说,我们便不能再保留象“劳工阶层”、“男人”、“妇女”、“黑人”或者其他这类指代 集体主体的指示词。然而,一旦一种共有的本质的存在遭到摒弃,它们的地位必须如维特根斯坦所言,被看成“家庭类属”,而 它们的团结呢,则必须视为通过波节点的创造而部分地固定身份的结果。 对女权主义者而言,接受这种取向对我们形成我们的政治斗争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如果“妇女”作为一个范畴不与任何统一和统 一性的本质相对应,问题就将不再是发掘本质。中心问题成了:妇女是怎样通过不同的话语而建构成一个范畴的?性别差异怎 样成为社会关系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区别?从属关系又是怎样通过这样的区别而建构起来的?平等对差异的伪二元困境由此得以 曝光。因为我们不再有作为同一实体的“妇女”面对另一个同一实体的“男性”,而我们有的是多样化的社会关系。其中,性别差 异以多种方式被建构;对抗从属地位的斗争必须以具体而有差异的形式展现。一旦本质性的身份遭到质疑,再追问妇女是否应 该变得和男人一样以求得平等,或者她们是否应该以平等为代价而保持差异就显得了无意义[3]。 公民权与女权主义政治 接下来,什么是女权主义政治这个问题应该,且必须以完全不同的词汇来提出。到目前为止,大多数关注女权主义如何才能为 民主政治运动作出贡献的女权主义者一直在寻求的不是能表达妇女利益的特定要求,就是能成为民主政治模式的特定的女性价 值观。自由主义女权主义者一直在使妇女成为平等公民的目标下为牵涉范围颇广的新权利而斗争。但她们并没有对占据统治地 位的自由主义的公民权和政治提出挑战。她们的观点已经被其他女权主义者所批判:当下的政治概念是男性的;妇女的问题不 能在该框架中得到解决。随Carol Gilligan 之后,她们以一个女权主义的“关爱伦理”来应对男性化的、自由主义的“公正伦理”。 她们反对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的价值观,赞成以妇女作为妇女的经验——即,她们在家庭的私人空间内作母亲和养育孩子—— 为基础的价值观。她们抛弃自由主义,因为它把现代公民权建构成认同于男人的公共空间,并通过把妇女排挤到私人空间而将 其排除于公民权之外。根据这种观点,女权主义者 应该为由具体的爱心、关怀、承认需求和友谊所引导的这样一种政治而奋 斗。提供自由主义政治另一途的最明显的尝试之一即是建立于女性化价值观基础之上的“母性思维”和“社会女权主义”,分别以 Sara Ruddick 和Jean Bethke Elshtain为主要代表[4]。她们争辩道,女权主义政治应该突出“作为母亲的女人”这一身份及其家庭作 为一个私人的空间。较之于政治的公共场域,家庭被视为具有道德上的优越性,因为是它组成了我们共同的人性。对Elshtain 而 言,“家庭是最厚重深沉 的人与人之间的纽带之所在,最能经受时间考验的希望之所在,最无从解决的冲突之所在”[5]。她认 为,我们恰恰应该从家庭里寻求一种新的政治道德律来替代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她说,一种新的公民权活动的模式来自于妇 女作为母亲在私人领域的经验。母性主义者想要我们放弃充满了关于公正的抽象观点的男性化的自由主义的公众政治,转而采 取一种女权主义的私人政治,这样的政治充满的是爱心、亲密和对具体到家人的“特定他人”的关心等等美德。 对上述取向的精彩批评来自于Mary Dietz[6]。她指出,Elshtain没有就如何将母性思维和做母亲的社会行为与民主价值观和民主政治相联系做 出理论建树。她说,母性主义的美德不可能是政治性的,因为它们与一种独特的活动相关联并且也正产生于其中。它们是母婴之间不平等的关系的 表达,也是一种亲密、排外、和特定的活动。相反地,民主的公民权应该是集体性、能吸纳和普通化的。既然民主是个人希翼平等的条件,母婴的 关系就不能公民权的充分模式。 然而卡洛 佩特曼(Carole Pateman )[7]提出了对自由主义的公民权的不同的女权主义批评。尽管有些“母性思维”的共同特征, 她的批评更趋复杂。她的腔调有着激进女权组织者的痕迹,因为她强调的不是母婴关系,而是男女对抗。 根据佩特曼,公民权是一个男权主义下的范畴:谁是“公民”,一个公民做什么和在什么范围内做什么都是以男性意象建构出来 的。尽管现在妇女在自由主义的民族政体内是公民了,但她们正式的公民权却是在至今仍贬低其素质和工作的男权主义的权力 结构中赢得的。并且,对妇女完全融入公民身份的公共世界这一与众不同的能力的召唤面对的是“沃斯通克拉夫特[8]两难命 题”:要求得平等就得接受男权主义关于公民权的概念,而它暗示着妇女必须要变得 男人一样;同时呢,要坚持为妇女独特的 特征、能力和活动找到表达途径且将其推崇为对公民权有所贡献则属为不可为之事,因为这样的区别正是男权制下的公民权所 排斥的。 佩特曼认为这道两难命题的解决方案在于阐释一个“以性别区分”(sexually differentiated) 的公民权概念。这个概念承认作为妇女 的妇女,她们拥有自己的身体及其所象征的一切。对她而言,这使赋予那些男人缺乏的能力——创造生命,或者说,母权—— 以政治意义成为必要。她宣布说,应该像对待通常认为的最终公民权测试,即看一个人是否愿为他的国家而战甚或而死那样去 对待母权,给予它定义公民权的同样的政治上的相关性。她认为,无论是性别隔离还是两性间的相同,传统男权制下另寻他途 的方式受到了外力调控,因而需要被一种新的提出妇女问题的方式来克服掉。做到这点的方法是公民权的概念化,不仅承认母 权的特殊性,而且承认男女间共有的人性。该观点“在公民平权的背景下给予性别差异适当的强调,要求抛弃同一(即男性化) 的个人主义的概念,转移我们对我们具体的存在和男权制下公私隔离的注意”[9]。女权主义者努力的目标应该是将个体和公民权 阐释为以性别区分的概念,包括“在公民平权和活跃的公民权背景下作为妇女的妇女”[10]。 对于社会契约理论家的男权主义偏见及其根据男性意象建构自由的个人的方式,佩特曼提供了许多的颇有意思的洞见。然而在 我看来,她的解决方案也难尽人意。尽管她对性别差异的历史建构性提出不少附加限制条件,但是她的观点仍然假定了某种对 应于作为妇女的妇女的本质存在。实际上,她对承认母权的特殊性这样一个经过区分的公民权的倡导全在于她对作为妇女的妇 女的认同。对她而言,个体性有两种基本类型,它们应以两种不同的公民权表达出来:作为男人的男人和作为女人的女人。根 据她,问题出在“个人”这一范畴上:尽管建立在男性模式上,“个人”却表现为个体的普世形式。女权主义者必须通过坚持两种

以性别区分的普世性的形式揭露“个人这个范畴的伪普世性;这便是解决“沃斯通克拉夫特两难命题,并且从男权制下妇女 的他者化( othering和趋同( saming中解放出来的唯一途径。 我在这一点上同意佩特曼:个人这个现代范畴预先假定有一个普世主义和同一化的“公众而将一切特定性和区别抛给私人”, 以这种态度建构而成的“个人范畴对妇女有着极其负面的影响。然而,我不认为补救的办法是用一个以性别区分的,“双性的 个人概念去替代它,并且把妇女所谓的特定任务带入到公民权这一概念之内。就我看来,佩特曼的解决办法其实照样陷于她想 要挑战的巢臼之中。她坚持公私隔离促使了现代男权制的建立,因为 公私领域之分离即与自然禁属世界之分离:妇女从传统关系的世界中和从个人,亦即男人中分离出来。天性、特质、差异、不 平、感情、爱心这些女性化和私密的世界从习俗、公民平权、自由、理性、认可和契约的公共、普世性及男性化的领域中分离 开来1l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生育和母权作为公民权的对照面而呈现,它们已经成为一切不属于“公共而必须保留于另一个分开的场域 的自然事物的象征。通过维护母权在政治上的价值,佩特曼意在克服掉公私隔离,为解构男权制下的公民权和公私两个领域的 生活有所贡献。然而,作为她的本质主义的后果,她怎么也不能解构男女之间的对立。这就是结果她为何象母性主义者那样, 提出了一个不充分的,受女权主义激使的民主政治概念。这就是为什么她断言道,“政治理论和实践中最深沉复杂的问题就是人 类的两种身体及女性和男性特征的个体怎样才能被完全融入政治生活'12] 我个人的见解正好与此相反。我想辩论的是,公民权的现代概念的局限性不是使性别差异在政治上与定义公民权相关联所解决 得了的,应该建构一个崭新的概念有效地使性别差异与公民权定义脱钩。当然,这要求一个像我先前为之辩护的方式那样存在 着的社会力量的概念,它作为一种主体位置的整体的言说,与它所属的多种社会关系相对应。这种多元性建构于具体的,没有 必然联系而只是偶然、臆断的言说形式。没有理由说性别差异与一切社会关系有关。要知道,当下确实有不少实践、话语和机 构(区别性地)建构男女两性,而且男女性征之别在很多领域里本来也是有关的。但这并不是说凡事必须得循旧路发展,加上 我们能够完美地想象性别差异在许多现在可以找到的社会关系里变得不再有关。这其实是不少女权主义斗争的目标 我并不赞同完全取消性别差异作为一个恰切有关的区别;我也不是说男女平等要求中性的社会关系,因为很多例子都清楚地说 明了,平等地对待男女两性意味着有区别地对待他们。我的中心意思是,在政治领域内,就公民权而言,性别差异不应该成为 有关的区别。我与佩特曼对现代公民权的自由主义及男权主义的批判这一点上是一致的。但是我坚信,激进、多元的民主制需 要的不是以性别来区分公民权的模式,从中男女特定的任务得到平等评价;我们需要的是关于怎样才称得上一个公民和她作为 民主政治社区内一个成员该怎样行事的这样一个真正不同的概念。 个激进民主的公民权概念 自由主义的公民权概念的症结在于它不仅仅限于与妇女有关的方面;投身于激进多元的民主活动的女权主义者理应涉及各个方 面。自由主义在人人生而自由、平等的基础上帮助了形成了一个普世的公民权概念,但是它也使公民权贬为一个简单的法律地 位,显示着个人所有的,与国家相对立的权利。只要这些权力的拥有者不违反法律或者影响他人的权利,其行使方式就是无关 的。对于多数的自由主义思想家而言,热心公益、民权活动和平等社区内的政治参与都是些陌生的概念。除此以外,普世主义 和理性主义的理念建构了现代公民权的公众领域,它事先阻断了对隔离与对抗的承认,且将一切特质和差异抛给私人领域。尽 管公私区别对维护个人自由一度起了中心作用,它也是排除异己的强有力的原则。通过对私人和家庭的认同,事实上它帮助形 成了妇女的从属地位。最近,一些女权主义者和其他自由主义的批评家在审视民权共和的传统,以期求得一种不同和更加积极 的公民权的概念。这个概念强调政治参与的价值及先于、独立于个人欲望和利益的共同利益。 管如此,女权主义者应该意识到这一取向的局限性和这一类共产社会政治对许多被压迫群体的斗争所呈现的潜在的危险。它 坚持公共利益独立存在的概念和共享的道德观念,故无法与多元性相兼容,而这种组成现代民主政体的多元性,在我看来是加 深民主革命所必需的。自由主义对公私区别的建构不能通过将它抛弃得以解决, 以一种充分的方式重塑这一区别。加 之,权力概念对现代公民概念的中心地位应该得到承认,尽管这些概念需由更积极意义上的政治参与和从属于某个政治社区来 充 我想提出的激进和多元的民主政治的观点视公民权为一种认同于组成现代多元民主政体的政治原则—人人平等自由—的政 治身份的形式。它将是这样一些人共同的政治身份:他们可能专注于不同的事业,并且有着对利益的不同认识,但由于对一套 伦理政治价值观的既定的解释的共同认同,他们被绑在了一起。公民身份并不象在自由主义中,仅仅是多种身份之一种;它也 不象在民权共和主义中,是凌驾于其他任何身份的主导者。实际上,它是影响到社会力量的不同主体位置的一条清晰的原则 它还同时允许种种特定的忠诚和对个人自由的尊重。在这种观点里,公私区别不是遭到抛弃,而是以不同的方式得以建构。公 私区别不是和迥异及隔离的场域相对应的;每一种场景都是“公”私”之间的一场遭遇,因为每一种事业是私人的,但却从不曾 免疫于由公民权的原则所规定的公共条件。需求、选择和决定,因其是每个个体的责任,所以属于私人空间,但是,表演却是 公共的,因为它们不得不同意由对当局的伦理-政治原则的具体理解而指定的条件。当局的原则提供了公民的行为“语法η14 如果我们坚持公民权的行使在于认同现代民主政体的伦理-政治原则,那么在此必须强调:正如对这些原则有多种解释一样,我 们也应认识到会有许多公民身份的形式,激进民主的解释只是其中的一种而已。激进民主的解释强调许多的社会关系,其中存 在着如果我们运用自由平等原则就必然受到挑战的统治场景。它显示出为了努力使民主政治扩展和激进化,不同的群体有着共 同的关注和认识。这应该导致不同运动中对民主要求的言说,包括妇女的、工人的、黑人的、同性恋者的、生态运动和其他 的新社会运动”它们的目的是建构作为激进民主的公民的我们”,一个通过民主等价物的原则来表明的集体政治身份。必须 强调的是,这种等价物的关系并不消除差异—那就是简单身份。只有当民主的差异作为忽略所有的差异的力量或者话语的对 立面而存在时,这些差异才可以相互替代。 我在此提出的观点是明显不同于自由主义或民权共和主义的观点的。它不是把公民权加上社会性别,但它亦不是中性的。它认 识到对每个我们"的每个定义都意味着又一个“疆界"的消逝和又一个“他们"被选定。对一个“我们"的那个定义发生在多元和冲突 中。与清除公共利益这一想法的自由主义和过分强调它的民权共和主义相反,激进民主的取向把公共利益看成“正在消失的一 点".它是我们作为公民行事时必须不断参考的,却又是我们永远无法企及的。公共利益一方面作为“社会想象发挥作用:即是 说,获得完全的表达的不可能性恰巧给与它一种地平线的作用:在它去掉限制后的空间里,转而成为任何一种表达的可能性的 条件。另一方面,公共利益正好与对人人自由平等这一现代民主政体的建设性的伦理道德原则的忠诚相吻合,它指定的是我所 已经表明的,即维特根斯坦之后的一种行为语法”。然而,既然这些原则针对许多彼此竞争的解释而存在,我们必须得承认, 涵盖一切的政治社区是不存在的。总是会有“建设性的外界,即一个社区得以存在的条件的社区外围。一旦我们接受没

以性别区分的普世性的形式揭露“个人”这个范畴的伪普世性;这便是解决“沃斯通克拉夫特两难命题”,并且从男权制下妇女 的“他者化 (othering)”和“趋同 (saming)”中解放出来的唯一途径。 我在这一点上同意佩特曼:个人这个现代范畴预先假定有一个普世主义和同一化的“公众”而将一切特定性和区别抛给“私人”, 以这种态度建构而成的“个人”范畴对妇女有着极其负面的影响。然而,我不认为补救的办法是用一个以性别区分的,“双性”的 个人概念去替代它,并且把妇女所谓的特定任务带入到公民权这一概念之内。就我看来,佩特曼的解决办法其实照样陷于她想 要挑战的巢臼之中。她坚持公私隔离促使了现代男权制的建立,因为: 公私领域之分离即与自然禁属世界之分离:妇女从传统关系的世界中和从个人,亦即男人中分离出来。天性、特质、差异、不 平、感情、爱心这些女性化和私密的世界从习俗、公民平权、自由、理性、认可和契约的公共、普世性及男性化的领域中分离 开来[11]。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生育和母权作为公民权的对照面而呈现,它们已经成为一切不属于“公共”而必须保留于另一个分开的场域 的自然事物的象征。通过维护母权在政治上的价值,佩特曼意在克服掉公私隔离,为解构男权制下的公民权和公私两个领域的 生活有所贡献。然而,作为她的本质主义的后果,她怎么也不能解构男女之间的对立。这就是结果她为何象母性主义者那样, 提出了一个不充分的,受女权主义激使的民主政治概念。这就是为什么她断言道,“政治理论和实践中最深沉复杂的问题就是人 类的两种身体及女性和男性特征的个体怎样才能被完全融入政治生活”[12]。 我个人的见解正好与此相反。我想辩论的是,公民权的现代概念的局限性不是使性别差异在政治上与定义公民权相关联所解决 得了的,应该建构一个崭新的概念有效地使性别差异与公民权定义脱钩。当然,这要求一个像我先前为之辩护的方式那样存在 着的社会力量的概念,它作为一种主体位置的整体的言说,与它所属的多种社会关系相对应。这种多元性建构于具体的,没有 必然联系而只是偶然、臆断的言说形式。没有理由说性别差异与一切社会关系有关。要知道,当下确实有不少实践、话语和机 构(区别性地)建构男女两性,而且男女性征之别在很多领域里本来也是有关的。但这并不是说凡事必须得循旧路发展,加上 我们能够完美地想象性别差异在许多现在可以找到的社会关系里变得不再有关。这其实是不少女权主义斗争的目标。 我并不赞同完全取消性别差异作为一个恰切有关的区别;我也不是说男女平等要求中性的社会关系,因为很多例子都清楚地说 明了,平等地对待男女两性意味着有区别地对待他们。我的中心意思是,在政治领域内,就公民权而言,性别差异不应该成为 有关的区别。我与佩特曼对现代公民权的自由主义及男权主义的批判这一点上是一致的。但是我坚信,激进、多元的民主制需 要的不是以性别来区分公民权的模式,从中男女特定的任务得到平等评价;我们需要的是关于怎样才称得上一个公民和她作为 民主政治社区内一个成员该怎样行事的这样一个真正不同的概念。 一个激进民主的公民权概念 自由主义的公民权概念的症结在于它不仅仅限于与妇女有关的方面;投身于激进多元的民主活动的女权主义者理应涉及各个方 面。自由主义在人人生而自由、平等的基础上帮助了形成了一个普世的公民权概念,但是它也使公民权贬为一个简单的法律地 位,显示着个人所有的,与国家相对立的权利。只要这些权力的拥有者不违反法律或者影响他人的权利,其行使方式就是无关 的。对于多数的自由主义思想家而言,热心公益、民权活动和平等社区内的政治参与都是些陌生的概念。除此以外,普世主义 和理性主义的理念建构了现代公民权的公众领域,它事先阻断了对隔离与对抗的承认,且将一切特质和差异抛给私人领域。尽 管公私区别对维护个人自由一度起了中心作用,它也是排除异己的强有力的原则。通过对私人和家庭的认同,事实上它帮助形 成了妇女的从属地位。最近,一些女权主义者和其他自由主义的批评家在审视民权共和的传统,以期求得一种不同和更加积极 的公民权的概念。这个概念强调政治参与的价值及先于、独立于个人欲望和利益的共同利益。 尽管如此,女权主义者应该意识到这一取向的局限性和这一类共产社会政治对许多被压迫群体的斗争所呈现的潜在的危险。它 坚持公共利益独立存在的概念和共享的道德观念,故无法与多元性相兼容,而这种组成现代民主政体的多元性,在我看来是加 深民主革命所必需的。自由主义对公私区别的建构不能通过将它抛弃得以解决,而只能以一种充分的方式重塑这一区别。加 之,权力概念对现代公民概念的中心地位应该得到承认,尽管这些概念需由更积极意义上的政治参与和从属于某个政治社区来 加以补充[13]。 我想提出的激进和多元的民主政治的观点视公民权为一种认同于组成现代多元民主政体的政治原则——人人平等自由——的政 治身份的形式。它将是这样一些人共同的政治身份:他们可能专注于不同的事业,并且有着对利益的不同认识,但由于对一套 伦理政治价值观的既定的解释的共同认同,他们被绑在了一起。公民身份并不象在自由主义中,仅仅是多种身份之一种;它也 不象在民权共和主义中,是凌驾于其他任何身份的主导者。实际上,它是影响到社会力量的不同主体位置的一条清晰的原则, 它还同时允许种种特定的忠诚和对个人自由的尊重。在这种观点里,公私区别不是遭到抛弃,而是以不同的方式得以建构。公 私区别不是和迥异及隔离的场域相对应的;每一种场景都是“公”“私”之间的一场遭遇,因为每一种事业是私人的,但却从不曾 免疫于由公民权的原则所规定的公共条件。需求、选择和决定,因其是每个个体的责任,所以属于私人空间,但是,表演却是 公共的,因为它们不得不同意由对当局的伦理-政治原则的具体理解而指定的条件。当局的原则提供了公民的行为“语法”[14]。 如果我们坚持公民权的行使在于认同现代民主政体的伦理-政治原则,那么在此必须强调:正如对这些原则有多种解释一样,我 们也应认识到会有许多公民身份的形式,激进民主的解释只是其中的一种而已。激进民主的解释强调许多的社会关系,其中存 在着如果我们运用自由平等原则就必然受到挑战的统治场景。它显示出为了努力使民主政治扩展和激进化,不同的群体有着共 同的关注和认识。这应该导致不同运动中对民主要求的言说,包括妇女的、工人的、黑人的、同性恋者的、生态运动和其他 的“新社会运动”。它们的目的是建构作为激进民主的公民的“我们”,一个通过民主等价物的原则来表明的集体政治身份。必须 强调的是,这种等价物的关系并不消除差异——那就是简单身份。只有当民主的差异作为忽略所有的差异的力量或者话语的对 立面而存在时,这些差异才可以相互替代。 我在此提出的观点是明显不同于自由主义或民权共和主义的观点的。它不是把公民权加上社会性别,但它亦不是中性的。它认 识到对每个“我们”的每个定义都意味着又一个“疆界”的消逝和又一个“他们”被选定。对一个“我们”的那个定义发生在多元和冲突 中。与清除公共利益这一想法的自由主义和过分强调它的民权共和主义相反,激进民主的取向把公共利益看成“正在消失的一 点”。它是我们作为公民行事时必须不断参考的,却又是我们永远无法企及的。公共利益一方面作为“社会想象”发挥作用:即是 说,获得完全的表达的不可能性恰巧给与它一种地平线的作用:在它去掉限制后的空间里,转而成为任何一种表达的可能性的 条件。另一方面,公共利益正好与对人人自由平等这一现代民主政体的建设性的伦理-道德原则的忠诚相吻合,它指定的是我所 已经表明的,即维特根斯坦之后的一种“行为语法”。然而,既然这些原则针对许多彼此竞争的解释而存在,我们必须得承认, 一个涵盖一切的政治社区是不存在的。总是会有“建设性的外界”,即一个社区得以存在的条件的社区外围。一旦我们接受没

有“他者ˆ的我们不存在和所有共识必然建立在排除外人的基础上,问题就不再是如何创造包涵一切的社区,其中,对抗、隔 离和冲突都得消失。因而,我们必须应对完全实现民主的不可能性。 这样一种激进民主的公民权显然是和佩特曼对公民权的“以性别区分观点不相容的,但它也和另一位妇女学学者爱瑞思扬(lris ung15试图针对自由主义的公民观提出的替代方案——“以群体区分的概念相左。正如佩特曼,扬提出现代公民权建构于“公“私"之间的隔离 公众的领域是同一和普世的,而差异仅属于私人空间。当时她坚持道,这种排除不仅影响到妇女,还彯响到成立于族别、种族、年龄、残疾等基础 之上的其他群体。对她而言,至关重要的问题是公众领域内的公民权呈现为它表达出一种全体公民共有的,超越他们间的差异的普遍意志。扬赞同 把公共生活重新政治化以使创造公民权的公共领域不复必要,这样公民就无须为了讨论某个设定的普遍或共同利益而将他们特定的群体联系及需求 弃之不顾。为替代它,她提出创造一个异类昆杂的公共空间 heterogeneous public)"来为有效表达和承认那些受压迫或者弱势群体的独特的声音和角 度提供机制。为了使其得以实现,她寻求一个规范性推理的概念,既不伪装成公正无私和普遍适用的,也不反对敏感和欲望。她认为,哈贝马斯的 交流伦理尽管有其局限性,却能为其概念的形成贡献不小 扬涉及到其他形式的压迫,而不仅仅局限于妇女所承受的,对此我也有同感但我还是认为她的“以群体区别的公民权这一解 决方案很成问题。把话题从头提起,她认同的群体的概念是一种全面的身份及其生活方式,这或许对象北美印第安人这样的群 体适用,但如果用它来描述许多别的她认为应该考虑的群体,比如妇女、老人、残疾人等,则是完全不够的。她的群体的概 念最终是本质主义的,这也说明了为什么虽然她有那些否定的声明,她的观点其实与她自己批评的利益群体多元论相去不远 群体的利益与身份是既定的;政治呢,不是关于建构性的身份,而是怎样找到以 安受的方式满足不同的部分的要 求。事实上,她的论点可说是一种利益群体多元论的哈贝马斯式版本”,群体不为个人中心的私利而是为公正而斗争着,重点 放在辩论和宣传上。因而她作品中的政治还是被视为应付已经形成的利益与身份的过程。然而在我为之辩护的取向中,激进民 主公民权之的却是建构一个共有的政治身份,它能通过新的平等主义的社会关系、实践和机构创造出建立新的领导权产生的条 件。不改变现存的主体位置,这一切是无从得以实现的;这也是为什么扬倾心的彩虹联盟模式只能被视为实现激进民主政治的 初级阶段。它或许真能够为不同的被压迫群体之间的对话提供良多机遇,但是,为了使他们的要求依民主等价物的原则而建 造,需要创造新的身份:在目前的情况下,许多要求是相互对立的,并且它们之间的合流只能通过占据领导地位的言说这一政 治过程来求得,而不仅仅依靠自由和免受歪曲的交 权主义政治与激进民主 正如我开头所指出的,妇女学者对妇女作为妇女的存在一旦成问题以后,女权主义政治得以成立的基础表现出了相当的关注。 曾有这样一种论调,认为摒弃带有特定的身份和可定义的利益的女性特征的主体就等于抽走女权主义政治脚下的地毯。根据凯 特索普 女权主义正如其他任何政治一样,总是意味着一种紧密相连,一种建立在团结和妇女间姊妺情谊之上的运动。除却她们的相同 性和作为女人的“共同事业”,她们可能很少能为其它的什么联系在一起。如果说女子性质不再“呈现”,“女人”这个字眼并不能 即时表达什么,除了特定的妇女在特定的场景外,再没有什么可以具体地即时传达,这种相同性本身就会受到挑战,那么依妇 女而建的政治社区的想法—早期女权主义运动的主要灵感—就轰然坍塌了[6。 我认为此处索普在两种极端的选择之间推断出了不合法的对立:要么已经存在基于某种先在的既定的“女子性质的统一,要么 如果否认这一条的话,就没有统一和女权主义政治可以存在。然而,女性本质身份和预先给定的統一并没有事先断送统一与共 同行动的多种形式。随着波节点的建构,部分固定相应得以发生,身份认同的臆断形式亦相应地为围绕着妇女这一为女权主 义的身份和斗争提供基础的范畴建立起来。我们在索普处找到了一种女性学者的著作中常见的对反本质主义的误解,那就是相 信对本质主义身份的批评必然引起对任何身份概念的拒绝7] 在《性别麻烦》8书中,朱迪斯巴特问道,“当身份作为共同基础不再限制女权主义政治的 怎样一种新的政治将会 出现呢?”我的答案是,要以能为这样一种民主政治提供更多机会的方式想象女权主义政治,它的目的是为各种不同的反抗压迫 的斗争言说。这样出现的是激进民主政治活动的可能性。 要充分成型的话,这样的活动要求摒弃作为妇女的妇女这种本质主义的身份和试图建立特定的、严格的女权主义的政治。女权 主义政治不应被理解为寻求作为妇女的妇女的利益这种立的政治形式,而应该被看成在更广泛地言说出要求的背景下追求女 权主义的目标。这些目标在于转变一切把妇女建构为从属的话语、实践和社会关系。对我而言,女权主义就是为了妇女的平等 地位的斗争。但不应该这样来理解:有一个可定义的、经验主义的、有其共同本质和身份(即妇女)的群体,女权主义政治的 目的就是实现其平等的斗争。应该理解为针对妇女被建构为从属的多种形式的斗争。然而,我们必须意识到这-事实,根据女 权主义的目标植入的多种话语,它能以多种方式建构:马克思主义、自由主义、保守主义、激进分离主义、激进民主主义,等 等。因此存在着多种女权主义,任何试图寻求某种“真正"的女权主义政治的形式的努力都应遭摒弃。我相信女权主义能够提供 给政治如何创造有效的妇女平等的条件的一种反思。这一反思必然被现存的政治和理论话语所影响。与其尝试证明女权主义话 语的某种形式是和女人特性的“真正”本质相对应的,莫如看它怎样为更好地理解妇女从属地位的多种形式提供了可能。 至此,我的主要论点是,有些女权主义者的目标是与存在于不仅仅是性别的多种社会关系中的从属地位作斗争,对她们而言, 使其理解主体是怎样通过不同的话语和主体位置而建构的取向当然比把我们的身份降为单个的位置,且不管它是阶级、种族或 性别更加充分有用。激进民主事业从这样的角度得到好处,它允许我们理解权力关系得以建构的多种方式,帮助我们揭露各种 普世主义伪装下和寻求理性的真本质的宣称里排除异己的行为。这便是为何对本质主义及其不同形式的批评,包括人文主义、 理性主义、普世主义,远非成为女权主义民主事业形成的障碍,实际上正是它可能实现的条件 参看杂志 Differences第一期(1989年九月)中标题为《本质的差异:再看本质主义》( The essential d Another Look at essentialism)的文章,及其 Dinna fuss的部新著《从本质上讲》( Essentially speakin)( New york: Routledge,1989) [2] Ernesto Laclau and Chantal Mouffe, Hegemony and Socialist Strtegy: Towards a Radical Demonical Politics( London: Verso, 1985) 如要了解由与我在此辩护相似的问题批评( problematicμue)的角度对“平等对差异ˆ的两难命题提出的有意思的批评,参看Joan w.Scot《社会性别与历史的政治》( Gender and The Politics of Histor)( New York: Columbia uniy. Press,1988),PanV女权主义

有“他者”的“我们”不存在和所有共识必然建立在排除外人的基础上,问题就不再是如何创造包涵一切的社区,其中,对抗、隔 离和冲突都得消失。因而, 我们必须应对完全实现民主的不可能性。 这样一种激进民主的公民权显然是和佩特曼对公民权的“以性别区分”观点不相容的,但它也和另一位妇女学学者爱瑞思 扬(Iris Young)[15]试图针对自由主义的公民观提出的替代方案——“以群体区分”的概念相左。正如佩特曼,扬提出现代公民权建构于“公”“私”之间的隔离, 公众的领域是同一和普世的,而差异仅属于私人空间。当时她坚持道,这种排除不仅影响到妇女,还影响到成立于族别、种族、年龄、残疾等基础 之上的其他群体。对她而言,至关重要的问题是公众领域内的公民权呈现为它表达出一种全体公民共有的,超越他们间的差异的普遍意志。扬赞同 把公共生活重新政治化以使创造公民权的公共领域不复必要,这样公民就无须为了讨论某个设定的普遍或共同利益而将他们特定的群体联系及需求 弃之不顾。为替代它,她提出创造一个“异类混杂的公共空间(heterogeneous public)”来为有效表达和承认那些受压迫或者弱势群体的独特的声音和角 度提供机制。为了使其得以实现,她寻求一个规范性推理的概念,既不伪装成公正无私和普遍适用的,也不反对敏感和欲望。她认为,哈贝马斯的 交流伦理尽管有其局限性,却能为其概念的形成贡献不小。 扬涉及到其他形式的压迫,而不仅仅局限于妇女所承受的,对此我也有同感。但我还是认为她的“以群体区别的公民权”这一解 决方案很成问题。把话题从头提起,她认同的群体的概念是一种全面的身份及其生活方式,这或许对象北美印第安人这样的群 体适用,但如果用它来描述许多别的她认为应该考虑的群体,比如妇女、老人、残疾人等,则是完全不够的。她的“群体”的概 念最终是本质主义的,这也说明了为什么虽然她有那些否定的声明,她的观点其实与她自己批评的利益群体多元论相去不远: 群体的利益与身份是既定的;政治呢,不是关于建构性的身份,而是怎样找到以一种大家都能接受的方式满足不同的部分的要 求。事实上,她的论点可说是一种“利益群体多元论的哈贝马斯式版本”,群体不为个人中心的私利而是为公正而斗争着,重点 放在辩论和宣传上。因而她作品中的政治还是被视为应付已经形成的利益与身份的过程。然而在我为之辩护的取向中,激进民 主公民权之的却是建构一个共有的政治身份,它能通过新的平等主义的社会关系、实践和机构创造出建立新的领导权产生的条 件。不改变现存的主体位置,这一切是无从得以实现的;这也是为什么扬倾心的彩虹联盟模式只能被视为实现激进民主政治的 初级阶段。它或许真能够为不同的被压迫群体之间的对话提供良多机遇,但是,为了使他们的要求依民主等价物的原则而建 造,需要创造新的身份:在目前的情况下,许多要求是相互对立的,并且它们之间的合流只能通过占据领导地位的言说这一政 治过程来求得,而不仅仅依靠自由和免受歪曲的交流。 女权主义政治与激进民主 正如我开头所指出的,妇女学者对妇女作为妇女的存在一旦成问题以后,女权主义政治得以成立的基础表现出了相当的关注。 曾有这样一种论调,认为摒弃带有特定的身份和可定义的利益的女性特征的主体就等于抽走女权主义政治脚下的地毯。根据凯 特 索普: 女权主义正如其他任何政治一样,总是意味着一种紧密相连,一种建立在团结和妇女间姊妹情谊之上的运动。除却她们的相同 性和作为女人的“共同事业”,她们可能很少能为其它的什么联系在一起。如果说女子性质不再“呈现”,“女人”这个字眼并不能 即时表达什么,除了特定的妇女在特定的场景外,再没有什么可以具体地即时传达,这种相同性本身就会受到挑战,那么依妇 女而建的政治社区的想法——早期女权主义运动的主要灵感——就轰然坍塌了[16]。 我认为此处索普在两种极端的选择之间推断出了不合法的对立:要么已经存在基于某种先在的既定的“女子性质”的统一,要么 如果否认这一条的话,就没有统一和女权主义政治可以存在。然而,女性本质身份和预先给定的统一并没有事先断送统一与共 同行动的多种形式。随着波节点的建构,部分固定相应得以发生,身份认同的臆断形式亦相应地为围绕着“妇女”这一为女权主 义的身份和斗争提供基础的范畴建立起来。我们在索普处找到了一种女性学者的著作中常见的对反本质主义的误解,那就是相 信对本质主义身份的批评必然引起对任何身份概念的拒绝[17]。 在《性别麻烦》[18]一书中,朱迪斯 巴特问道,“当身份作为共同基础不再限制女权主义政治的话语时,怎样一种新的政治将会 出现呢?”我的答案是,要以能为这样一种民主政治提供更多机会的方式想象女权主义政治,它的目的是为各种不同的反抗压迫 的斗争言说。这样出现的是激进民主政治活动的可能性。 要充分成型的话,这样的活动要求摒弃作为妇女的妇女这种本质主义的身份和试图建立特定的、严格的女权主义的政治。女权 主义政治不应被理解为寻求作为妇女的妇女的利益这种孤立的政治形式,而应该被看成在更广泛地言说出要求的背景下追求女 权主义的目标。这些目标在于转变一切把妇女建构为从属的话语、实践和社会关系。对我而言,女权主义就是为了妇女的平等 地位的斗争。但不应该这样来理解:有一个可定义的、经验主义的、有其共同本质和身份(即妇女)的群体,女权主义政治的 目的就是实现其平等的斗争。应该理解为针对妇女被建构为从属的多种形式的斗争。然而,我们必须意识到这一事实,根据女 权主义的目标植入的多种话语,它能以多种方式建构:马克思主义、自由主义、保守主义、激进分离主义、激进民主主义,等 等。因此存在着多种女权主义,任何试图寻求某种“真正”的女权主义政治的形式的努力都应遭摒弃。我相信女权主义能够提供 给政治如何创造有效的妇女平等的条件的一种反思。这一反思必然被现存的政治和理论话语所影响。与其尝试证明女权主义话 语的某种形式是和女人特性的“真正”本质相对应的,莫如看它怎样为更好地理解妇女从属地位的多种形式提供了可能。 至此,我的主要论点是,有些女权主义者的目标是与存在于不仅仅是性别的多种社会关系中的从属地位作斗争,对她们而言, 使其理解主体是怎样通过不同的话语和主体位置而建构的取向当然比把我们的身份降为单个的位置,且不管它是阶级、种族或 性别更加充分有用。激进民主事业从这样的角度得到好处,它允许我们理解权力关系得以建构的多种方式,帮助我们揭露各种 普世主义伪装下和寻求理性的真本质的宣称里排除异己的行为。这便是为何对本质主义及其不同形式的批评,包括人文主义、 理性主义、普世主义,远非成为女权主义民主事业形成的障碍,实际上正是它可能实现的条件。 注释 [1] 参看杂志Differences 第一期(1989 年 九月)中标题为《本质的差异:再看本质主义》(The Essential Difference: Another Look at Essentialism) 的文章,及其Dinna Fuss 的一部新著《从本质上讲》(Essentially Speaking) (New York:Routledge, 1989). [2] Ernesto Laclau and Chantal Mouffe, Hegemony and Socialist Strtegy: Towards a Radical Demonical Politics (London: Verso, 1985). [3] 如要了解由与我在此辩护相似的问题批评 (problematique) 的角度对 “平等对差异”的两难命题提出的有意思的批评,参看Joan W. Scott, 《社会性别与历史的政治》(Gender and The Politics of History) (New York: Columbia Univ. Press, 1988), Part IV. 女权主义

对本质主义的批评最先由m杂志发起。在其办刊前八年(1978至1986)中,它对女权主义理论的发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 用。我认为它至今没有被超越,其社论及 Parveen Adams的文章仍然代表着最为有力的反本质主义立场。从12期m杂志中精选 的文章重印于《问题中的妇女》( The Woman In question) Parveen Adams and Elisabeth Cowie合编,( Cambridge mass: MIT Press 1990 lOndon: Verso, 1990). 4 Sara Ruddick,《母性思维》( Maternal Thinking) London: Verso,1989 Jean Bethke Elshtian,《公共的男人,私密的妇女》 (Public Man, Private Woman)(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1) [5] Jean Bethke Elshtain, On The Family Crisis, Democracy, 3, 1(winter 1983),p 138 [6] Mary G. Dietz, "Citizenship with a Feminist Face. The Problem with Matemal Thinking, Political Theory, 13, 1 (February 1985 Carole pateman.《性别契约》( The Sexual Contract)(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9及《妇女的失序》( he disorder of Women) Cambridge; Polity Press1989)我还参考了她许多未经发表的论文,特别是如下几篇:" Removing obstacles to Democracy: The Case of Patriarchy"; "Feminism and Participatory Democracy: Some Reflections on Sexual Difference and Citizenship Women's Citizenship: Equality, Difference, Subordination. 8沃斯通克拉夫特( Mary Wollstonecraft),系英国妇女争取选举权运动的先行和鼓吹者,著有《女权辩护》( The Rights of Women) 一书(译者注)。 9 Carole Pateman," Feminism and Participatory Democracy,”发表于美国哲学学会( American Philosophical Association)会议(密苏 里州,圣路易斯,1986年五月)的论文,页24。 10同上,页26 [11] Carole Pateman, "Feminism and Participatory Democracy, " pp. 7-8 [12] Carole Pateman, The Disorder of Women, p. 53 3我在文章“ American Liberalism and Its Crisis:Raws, Taylor, Sandel and walzer”(载于 Praxis international,8,2,Juy1988中详 尽地讨论了自由主义者与共产社会者之间的辩论。 I4我在此提出的公民权概念在我另一篇文章中论述更充分:" Democratic Citizenship and The Political Community;" in Community at Loose Ends, edited by the Miami Theory Collective(Minneapolis, MN: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1991) [15] Iris Marion Young, "Impartiality and the Civic Public, " in Feminism as Critique, edited by Seyla Benhabib and Drucilla Cornell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1987), l"polity and Group Difference: A Critique of the Ideal of Universal Citizenship,"Ethics, 99(January 1989) [16]Kate Soper, "Feminism, Humanism and Postmodernism, " Radical Philosophy, 55(Summer 1990), pp 11-17 17我们可从 Diana fuss i那里发现同样的混淆。正如 Anna Marie Smith在其对 Essentially speakin书所作的书评/ Feminist revie 38. Summer1991中指出的那样,Fs没有认识到,无需本质主义立论,标志的重复亦可发生。正是为此原因,Fss断言道 由于建构主义引起了对同样标志跨情景的重复,它就是本质主义 [18]Judith Butler, Gender Trouble. Feminism and the Subversion of ldentity(New York: Routledge, 1990), P. xi

对本质主义的批评最先由m/f 杂志发起。在其办刊前八年 (1978至1986)中,它对女权主义理论的发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 用。我认为它至今没有被超越,其社论及Parveen Adams 的文章仍然代表着最为有力的反本质主义立场。从12期m/f 杂志中精选 的文章重印于《问题中的妇女》(The Woman In Question) Parveen Adams and Elisabeth Cowie 合编,(Cambridge,Mass.: MIT Press, 1990 及London: Verso, 1990). [4] Sara Ruddick, 《母性思维》(Maternal Thinking) (London: Verso, 1989); Jean Bethke Elshtian, 《公共的男人,私密的妇女》 (Public Man, Private Woman)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1). [5] Jean Bethke Elshtain, “On ‘The Family Crisis,’ ” Democracy, 3, 1 (winter 1983), p. 138. [6] Mary G. Dietz, “Citizenship with a Feminist Face. The Problem with Maternal Thinking,” Political Theory, 13, 1 (February 1985). [7] Carole Pateman. 《性别契约》(The Sexual Contract)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8), 及《妇女的失序》(The Disorder of Women) (Cambridge: Polity Press, 1989), 我还参考了她许多未经发表的论文,特别是如下几篇: “Removing Obstacles to Democracy: The Case of Patriarchy”; “Feminism and Participatory Democracy: Some Reflections on Sexual Difference and Citizenship”; “Women’s Citizenship: Equality, Difference, Subordination.” [8]沃斯通克拉夫特( Mary Wollstonecraft) ,系英国妇女争取选举权运动的先行和鼓吹者, 著有《 女权辩护》(The Rights of Women) 一书(译者注)。 [9] Carole Pateman, “Feminism and Participatory Democracy,” 发表于美国哲学学会(American Philosophical Association) 会议(密苏 里州,圣路易斯,1986年五月)的论文,页24。 [10] 同上,页26。 [11] Carole Pateman, “Feminism and Participatory Democracy,” pp. 7-8. [12] Carole Pateman, The Disorder of Women, p. 53. [13] 我在文章 “American Liberalism and Its Crisis: Rawls, Taylor, Sandel and Walzer” (载于Praxis International, 8, 2, July 1988) 中详 尽地讨论了自由主义者与共产社会者之间的辩论。 [14] 我在此提出的公民权概念在我另一篇文章中论述更充分:”Democratic Citizenship and The Political Community,” in Community at Loose Ends, edited by the Miami Theory Collective (Minneapolis, MN: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1991). [15] Iris Marion Young, “Impartiality and the Civic Public,” in Feminism as Critique, edited by Seyla Benhabib and Drucilla Cornell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1987), 及 “Polity and Group Difference: A Critique of the Ideal of Universal Citizenship,” Ethics, 99 (January 1989). [16] Kate Soper, “Feminism, Humanism and Postmodernism,” Radical Philosophy, 55 (Summer 1990), pp. 11-17. [17]我们可从Diana Fuss 那里发现同样的混淆。正如Anna Marie Smith在其对 Essentially Speaking一书所作的书评(Feminist Review, 38, Summer 1991) 中指出的那样,Fuss 没有认识到,无需本质主义立论,标志的重复亦可发生。正是为此原因,Fuss 断言道, 由于建构主义引起了对同样标志跨情景的重复,它就是本质主义。 [18] Judith Butler, Gender Trouble. Feminism and the Subversion of Identity (New York: Routledge, 1990), p. xi

点击下载完整版文档(PDF)VIP每日下载上限内不扣除下载券和下载次数;
按次数下载不扣除下载券;
24小时内重复下载只扣除一次;
顺序:VIP每日次数-->可用次数-->下载券;
已到末页,全文结束
相关文档

关于我们|帮助中心|下载说明|相关软件|意见反馈|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