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小税种汇总表 税种纳税人及应纳税额计算 税率 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 纳税范围 城建税 1、市区7% 1、免、减三税的同时也免、减城建税 一、纳税环节:同三税(限于 (价内 2、县镇5%2、三税退库,同时退库 内资企业在境内发生的应纳 税所得 3、其他1% 3、机关服务中心为内部后勤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在2005“三税”的环节,不包括出口 税前可 (记) 年12月31日前,暂免征 环节和进口环节) 扣) 另: 4、三峡工程建设基金,2004年1月1日至2009年12二、纳税地点: 1、代扣代缴以受托方税月31日期间,免征(新增) 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在代 纳税义务 率为准: 扣代收地 人: 2、无固定场所,在经营 2、油井所在地 1、缴三税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地缴。 3、管道局所在地: 的单位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 4、经营地 2教育费个人:率 1、3%(记) 1、免、减三税的同时免、减 同三税(限于内资企业在境内 附加2、外资企(查补三税的同时补、罚,但 2、生产卷烟和烟叶的减2、三税退库,同时退库 发生的应纳“三税”的环节, (价内 业不交:计税依据不包括三税的罚款和 半征收 税所得3、进口不滞纳金) 3、机关服务中心为内部后勤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在2005不包括出口环节和进口环节) 年12月31日前,暂免征 税前可征,出口 不退 扣)
1 2005 小税种汇总表 税种 纳税人及 纳税范围 应纳税额计算 税率 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 1 城建税 (价内 税所得 税前可 扣) 纳税义务 人: 1、缴三税 的单位和 个人; 2、外资企 业不交; 3、进口不 征,出口 不退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 率 (查补三税的同时补、罚,但 计税依据不包括三税的罚款和 滞纳金) 1、市区 7% 2、县镇 5% 3、其他 1% (记) 另: 1、代扣代缴以受托方税 率为准; 2、无固定场所,在经营 地缴。 1、免、减三税的同时也免、减城建税 2、三税退库,同时退库 3、机关服务中心为内部后勤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在 2005 年 12 月 31 日前,暂免征 4、 三峡工程建设基金,2004 年 1 月 1 日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免征(新增) 一、纳税环节:同三税(限于 内资企业在境内发生的应纳 “三税”的环节,不包括出口 环节和进口环节) 二、纳税地点: 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在代 扣代收地; 2、油井所在地; 3、管道局所在地; 4、经营地 2 教育费 附 加 (价内 税所得 税前可 扣) 1、 3%(记) 2、生产卷烟和烟叶的减 半征收 1、免、减三税的同时免、减 2、三税退库,同时退库 3、机关服务中心为内部后勤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在 2005 年 12 月 31 日前,暂免征 同三税(限于内资企业在境内 发生的应纳“三税”的环节, 不包括出口环节和进口环节)
税种纳税人及应纳税额计算 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 纳税范围 3关税一、征税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1进口关税税率:(1)种分为法定减免、特定减免和临时减免 一、关税缴纳 (不执对象:准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Ⅹ税率|类:自20211起,进口法定减免: 1、申报时间:进口货物自运输 行税收|许进出境关税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关税分最惠国税率、特惠|1、一票50元以下的货物,免税 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 征管的货物和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税率、协定税率、普通税|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免税 出口货物在运抵海关监管区后 率、关税配额税率、暂定|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免税 装货的24小时以前 税率:(2)计征办法:进4、进出境运输工具途中的必需品,免税 2、纳税期限:填发缴款书之日 一、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口商品多数为从价税,对5、暂时进出境,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进境,免税起15日内 二、纳税 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部分产品实行从量税、复|6、为境外加工而进口的料件,按实际加工出口量,免税|3因不可抗力或国家税收政策 义务人:货价+运保费 合税(录像机、摄像机,|7、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经海关审查属实,免征进|调整的情形下,经海关总署批 进口货物1、需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数码照相机等)、滑准税口关税,出口关税不予退还(因品种或规格原因可退)准,可延期6个月(其他税最 的收货(1)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特殊的从价税)(新闻|8、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经海关审查属实,免征出口关|长不得超过3个月) 人、出口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税已征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因品种或规格原因可退)二、强制执行 货物的发()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2出口税率:一栏税率9、进口货物如有以下情形,经海关查明属实,可减免进|1、征收关税滞纳金:关税滞纳 货人、进体的容器费用 20%~40%(20种商品)口关税: 金=滞纳关税税额×0.5‰×滞 出境物品(3)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 ①在境外运输途中或者在起卸时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纳天数(自关税缴纳期限届满 的所有人包装劳务费用 3特别关税:报复性关税|②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坏或损失的:之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缴纳关 (4)与该货物有关的,应由买中、反倾销税与反补贴|③海关查验时已经破漏、损坏的或者腐烂,经证明不是|税之日止) 方负担的特许权费 税、保障性关税 (5)买方以免费或者低于成本 10、无代价抵偿货物,即进口货物在征税放行后,发现|2、强制征收。如纳税义务人自 方式提供并可以按适当比例分4税率的运用 货物残损、短少或品质不良,而由国外承运人、发货人|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3个月 摊的价款和境外开发、设计等|(1)进出口货物,按申或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更换的同类货物,可以免税。但仍未缴纳税款,经海关长批 相关服务的费用 报之日税率:(2)到达前有残损或质量问题原进口货物如未退运国外,其进口的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 (6)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先行申报,申报进境之日|无代价抵偿货物应照章征税 变价抵缴等强制措施 该货物进囗中获得的收益 税率 11、缔结或者参加国际条约规定减免
2 税种 纳税人及 纳税范围 应纳税额计算 税率 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 3 关 税 (不执 行税收 征 管 法) 一、征税 对象:准 许进出境 的货物和 物品 二、纳税 义务人: 进口货物 的收货 人、出口 货物的发 货人、进 出境物品 的所有人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 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 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 定。 一、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一)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货价+运保费 1、需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 (1)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 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2)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一 体的容器费用; (3)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 包装劳务费用; (4)与该货物有关的,应由买 方负担的特许权费; (5)买方以免费或者低于成本 方式提供并可以按适当比例分 摊的价款和境外开发、设计等 相关服务的费用; (6)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 该货物进口中获得的收益。 1 进口关税税率:(1)种 类:自 2002.1.1 起,进口 关税分最惠国税率、特惠 税率、协定税率、普通税 率、关税配额税率、暂定 税率;(2)计征办法:进 口商品多数为从价税,对 部分产品实行从量税、复 合税(录像机、摄像机, 数码照相机等)、滑准税 (特殊的从价税)(新闻 纸) 2 出口税率:一栏税率 20%~40%(20 种商品) 3 特别关税:报复性关税 中、反倾销税与反补贴 税、保障性关税 4 税率的运用 (1)进出口货物,按申 报之日税率;(2)到达前 先行申报,申报进境之日 税率; 分为法定减免、特定减免和临时减免。 法定减免: 1、一票 50 元以下的货物,免税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免税 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免税 4、进出境运输工具途中的必需品,免税 5、暂时进出境,6 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进境,免税 6、为境外加工而进口的料件,按实际加工出口量,免税 7、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经海关审查属实,免征进 口关税,出口关税不予退还(因品种或规格原因可退) 8、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经海关审查属实,免征出口关 税,已征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因品种或规格原因可退) 9、进口货物如有以下情形,经海关查明属实,可减免进 口关税: ①在境外运输途中或者在起卸时,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 ②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坏或损失的; ③海关查验时已经破漏、损坏的或者腐烂,经证明不是 保管不慎造成的。 10、无代价抵偿货物,即进口货物在征税放行后,发现 货物残损、短少或品质不良,而由国外承运人、发货人 或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更换的同类货物,可以免税。但 有残损或质量问题原进口货物如未退运国外,其进口的 无代价抵偿货物应照章征税 11、缔结或者参加国际条约规定减免 一、关税缴纳 1、申报时间:进口货物自运输 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 14 日内, 出口货物在运抵海关监管区后 装货的 24 小时以前。 2、纳税期限:填发缴款书之日 起 15 日内。 3、因不可抗力或国家税收政策 调整的情形下,经海关总署批 准,可延期 6 个月(其他税最 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二、强制执行 1、征收关税滞纳金:关税滞纳 金=滞纳关税税额×0.5‰×滞 纳天数(自关税缴纳期限届满 之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缴纳关 税之日止) 2、强制征收。如纳税义务人自 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 3 个月 仍未缴纳税款,经海关关长批 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 变价抵缴等强制措施
应纳税额计算 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 3关税|2、如能与该货物的价格区分,不得计入完税价 (3)补退税,原申报进出口三关税退还 (1)厂房等作固定资产核算的货物进口后的费用:(2)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日税率,但下列情况除外:如遇到以下情况,可自缴纳税款之日起 运保费及其他费用;(3)进口关税及其他国内税。 ①原减免后补税,按再次填一年内,书面声明理由,连同原纳税收 、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写报关单申报办理之日税率据向海关申请退税并加算银行同期活 、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以海关审定的修理费和料件费(变动)为完税价格: (变动):②保税性质转内期存款利息 2、运往境外加工的,加工费+料件费+运保费 销,按申报转为内销之日税1、因海关误,多纳税款的 3、暂时进境的,6个月免税,之后按一般进口货物 率:擅转,按查获日:③暂|2海关核准免验进口货物,在完税后 4、租赁方式:租金:留购价格:申请一次性缴纳税款的,可按一般进口货物 时进口转正式,按申报正式发现有短卸情形,经海关审查认可的 5、留购的进口货样、展览品和广告陈列品,留购价格 进口之日:④分期支付租金,3、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将其 6、予以补税的减免税货物 分期付税,按每次申报日税运出口,申报退关,经海关查验属实的 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x[1-申请补税时的已使用时间(月)率(变动)⑤溢卸、误卸需 (监管年限Ⅹ12)] 征,按原,无法查明,按补四、关税补征和追征 其他:易货贸易、寄售、捐赠、赠送等方式进品的货物,按一般进口货物估定。税当天税率;@工作差错,1、非纳税人责任的,补征期自放行之 二、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出口成交价÷(1+出口关税税率) 按原征税日期税率:⑦批准|日起1年内 (成交价中单独列明的佣金应当扣除) 缓税进口以后交税,不论分2、是纳税人责任的,海关在自应缴纳 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 期或是一次交清,按原进口税款之日起3年内可以追征,并按日加 、以一般陆、海、空运方式进口的货物: 之日税率:⑧走私补税,按|收少征或漏征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运费应计算至运抵境内的卸货口岸(海运)、目的地口岸(空运、陆运,按运费和保险|查获日期税率。 费的实际支付费用计算,无法确定的,可按运输行业的运费率(额)算运费,按“货价 五、关税纳税争议 +运费”的3‰计算保险费 原产地规定:全部产地生产可申请复议,但应先纳税,逾期则构成 2、以其他方式进口货物:①邮运的进口货物,应当以邮费作为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标准,实质性加工标准(加滞纳,海关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险费;②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条件成交的铁路或公路运输进口货物,海关应按照货价的|工增值部分所占新产品总值|填发缴款书之日起30日内申请复议 1%计算运保费等 超的比例已超过30%及以上海关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 3、出口货物:售价中含离境口岸到境外口岸之间的运费、保险费扣除。 决定: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提起诉讼
3 税种 应纳税额计算 税率 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 3 关税 2、如能与该货物的价格区分,不得计入完税价: (1)厂房等作固定资产核算的货物进口后的费用;(2)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 运保费及其他费用;(3)进口关税及其他国内税。 二、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 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以海关审定的修理费和料件费(变动)为完税价格; 2、运往境外加工的,加工费+料件费+运保费; 3、暂时进境的,6 个月免税,之后按一般进口货物; 4、租赁方式:租金;留购价格;申请一次性缴纳税款的,可按一般进口货物; 5、留购的进口货样、展览品和广告陈列品,留购价格; 6、予以补税的减免税货物 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1-申请补税时的已使用时间(月) ÷(监管年限×12)]; 7、其他:易货贸易、寄售、捐赠、赠送等方式进品的货物,按一般进口货物估定。 二、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出口成交价÷(1+出口关税税率) (成交价中单独列明的佣金应当扣除) 三、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 1、以一般陆、海、空运方式进口的货物: 运费应计算至运抵境内的卸货口岸(海运)、目的地口岸(空运、陆运),按运费和保险 费的实际支付费用计算,无法确定的,可按运输行业的运费率(额)算运费,按“货价 +运费”的 3‰计算保险费; 2、以其他方式进口货物:①邮运的进口货物,应当以邮费作为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 险费;②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条件成交的铁路或公路运输进口货物,海关应按照货价的 1%计算运保费等 3、出口货物:售价中含离境口岸到境外口岸之间的运费、保险费扣除。 (3)补退税,原申报进出口 日税率,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原减免后补税,按再次填 写报关单申报办理之日税率 (变动);②保税性质转内 销,按申报转为内销之日税 率;擅转,按查获日;③暂 时进口转正式,按申报正式 进口之日;④分期支付租金, 分期付税,按每次申报日税 率(变动);⑤溢卸、误卸需 征,按原,无法查明,按补 税当天税率;⑥工作差错, 按原征税日期税率;⑦批准 缓税进口以后交税,不论分 期或是一次交清,按原进口 之日税率;⑧走私补税,按 查获日期税率。 原产地规定:全部产地生产 标准,实质性加工标准(加 工增值部分所占新产品总值 超的比例已超过 30%及以上 的) 三 关税退还 如遇到以下情况,可自缴纳税款之日起 一年内,书面声明理由,连同原纳税收 据向海关申请退税并加算银行同期活 期存款利息: 1、因海关误,多纳税款的; 2、海关核准免验进口货物,在完税后, 发现有短卸情形,经海关审查认可的; 3、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将其 运出口,申报退关,经海关查验属实的。 四、关税补征和追征 1、非纳税人责任的,补征期自放行之 日起 1 年内; 2、是纳税人责任的,海关在自应缴纳 税款之日起 3 年内可以追征,并按日加 收少征或漏征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五、关税纳税争议 可申请复议,但应先纳税,逾期则构成 滞纳,海关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填发缴款书之日起 30 日内申请复议; 海关收到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复议 决定;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 提起诉讼
税种纳税人及征税范围 应纳税额计算 税目、税率 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 4资源纳税义务人:在我 税目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税国境内开采应税资 1、原油:开采的天然原油征税,人造石油不征 井的原油,免税 同增值税:1、分期收款 (价源的矿产品或生产 2、天然气: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 内盐的单位和个人。 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2、纳税人在生产过程中,因意外当天:2、预收货款,发出 税,注: 3、煤炭:原煤征,洗煤、选煤和其他煤不征: 或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可酌应税产品的当天:3、其他 所得1、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课税数4、其非金属矿原矿 方式,收讫销售款或取得销 税前 量单位税额5、黑色金属矿原矿: 售款凭据的当天:4、自产 可2、无论是自用还是 金属矿原矿 3、自20年4月1日起,对治自用,移送使用的当天:5、 扣)销售均征 7、盐:包括固体盐、液体盐 金联合企业矿山铁矿石资源税,代扣代缴税款,支付首笔货 (注:1和7增值税率为17%,其余为13y%)|减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款或开具应支付货款凭据 3、对外资也征 另:1、伴采的,未单独规定适用税额的,一律按主 的当天 矿。2、独立矿山和联合企业收购的,按本单位税额|4、对有色金属矿的资源税在规定 4、中外合作开采石代扣代缴应纳税额标准计算:其他单位按税务机关核定税额标准计算|税额的基础上减征30%,按规定 油、天然气,暂不|=收购未税矿产品 税额的70%征收 征收 的数量X适用的单二、课税数量 二、纳税地点:应税产品的 位税额 1、初级产品的销售、自用(非生产用)(新增)数5、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开采或生产所在地,收购 5、收购未税矿产品 量(非生产用指用作单位能源,生产用按加工后的 的单位为扣缴义务 2、自产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征税,外购液体 盐加工固体盐,耗用液体盐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3、开采或生产不同税目的应税产品,应当分别核算, 否则从高适用税额
4 税种 纳税人及征税范围 应纳税额计算 税目、税率 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 4 资 源 税 ( 价 内 税 , 所 得 税 前 可 扣) 纳税义务人:在我 国境内开采应税资 源的矿产品或生产 盐的单位和个人。 注: 1、一次性征收; 2、无论是自用还是 销售均征; 3、对外资也征; 4、中外合作开采石 油、天然气,暂不 征收; 5、收购未税矿产品 的单位为扣缴义务 人 应纳税额=课税数 量×单位税额 代扣代缴应纳税额 =收购未税矿产品 的数量×适用的单 位税额 一、税目 1、原油:开采的天然原油征税,人造石油不征; 2、天然气: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3、煤炭:原煤征,洗煤、选煤和其他煤不征; 4、其非金属矿原矿; 5、黑色金属矿原矿; 6、有色金属矿原矿; 7、盐:包括固体盐、液体盐 (注:1 和 7 增值税率为 17%,其余为 13%) 另:1、伴采的,未单独规定适用税额的,一律按主 矿。2、独立矿山和联合企业收购的,按本单位税额 标准计算;其他单位按税务机关核定税额标准计算 二、课税数量 1、初级产品的销售、自用(非生产用)(新增)数 量(非生产用指用作单位能源,生产用按加工后的 数量÷综合回收率或选矿比) 2、自产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征税,外购液体 盐加工固体盐,耗用液体盐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3、开采或生产不同税目的应税产品,应当分别核算, 否则从高适用税额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 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在生产过程中,因意外 或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可酌 情减免; 3、自 2002 年 4 月 1 日起,对冶 金联合企业矿山铁矿石资源税, 减按规定税额标准的 40%; 4、对有色金属矿的资源税在规定 税额的基础上减征 30%,按规定 税额的 70%征收; 5、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同增值税:1、分期收款, 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 当天;2、预收货款,发出 应税产品的当天;3、其他 方式,收讫销售款或取得销 售款凭据的当天;4、自产 自用,移送使用的当天;5、 代扣代缴税款,支付首笔货 款或开具应支付货款凭据 的当天。 二、纳税地点:应税产品的 开采或生产所在地,收购 地
税种纳税人及征税范围 应纳税额计算 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 土地一、纳税义务人:土地增值税税额=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记忆) 1、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一、纳税申报时间:纳税人 增值所有转让国有土地土地增值额适用级增值额与扣除项「税率|速算扣除系‖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后的7 税使用权、地上建筑|税率一扣除项目金数|目金额的比率|(%)|数(%)|20%的,免征 日内 (价及其附着物并取得|额X速算扣除系数 不超过50%的部 内收入的单位和个 分 2、对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 土地增值额=转让收 超过50% 收回的房地产,免征 二、纳税地点:房地产所在 所得 入一扣除项目金额 100%的部分 地主管税务机关 税前 可|二、征税范围及标纳税人有下列情况//3超过10% 3、对个人转让房地产的:凡居住(一)纳税人是法人的,房 15 200%的部分 5年的,免征:3年≤居住<5地产坐落地与其机构所在 扣)准 按房地产评估价格 超过200%的部 年的减半征收:居住<3年的征地一致时,原管辖税务机 1、转让的土地使用|计算征收 35 关;不一致时,房地产坐落 权是否国家所有:1隐瞒、虚报房地产 (变动,删除两项) 2、土地使用权、地成交价格的 (二)纳税人是自然人的 上建筑物及附着物2提供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额的计算步骤: 房地产坐落地与住所所在 是否发生产权转不实的 (1)确定扣除项目金额 地一致时,住所所在地:不 3转让成交价格低于(2)确定增值额=应税收入一扣除项目金额 致时,在办理过户手续所 3、转让房地产是否房地产评估价格又(3)确定增值率=(2)÷(1,找税率 无正当理由的 (4)计算税额
5 税种 纳税人及征税范围 应纳税额计算 税目、税率 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 5 土 地 增 值 税 ( 价 内 税 , 所 得 税 前 可 扣) 一、纳税义务人: 所有转让国有土地 使用权、地上建筑 及其附着物并取得 收 入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二、征税范围及标 准 1、转让的土地使用 权是否国家所有; 2、土地使用权、地 上建筑物及附着物 是 否 发 生 产 权 转 让; 3、转让房地产是否 取得收入。 土地增值税税额= 土地增值额×适用 税率-扣除项目金 额×速算扣除系数 土地增值额=转让收 入-扣除项目金额 纳税人有下列情况 按房地产评估价格 计算征收: 1 隐瞒、虚报房地产 成交价格的; 2 提供扣除项目金额 不实的; 3 转让成交价格低于 房地产评估价格又 无正当理由的; 4 存量房地产转让。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记忆) 级 数 增值额与扣除项 目金额的比率 税 率 (%) 速算扣除系 数(%) 1 不超过 50%的部 分 30 0 2 超 过 50% - 100%的部分 40 5 3 超 过 100% - 200%的部分 50 15 4 超过 200%的部 分 60 35 应纳税额的计算步骤: (1)确定扣除项目金额 (2)确定增值额=应税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3)确定增值率=(2)÷(1),找税率 (4)计算税额 1、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 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的,免征。 2、对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 收回的房地产,免征。 3、对个人转让房地产的:凡居住 ≥5 年的,免征;3 年≤居住<5 年的,减半征收;居住<3 年的,征 税。 (变动,删除两项) 一、纳税申报时间:纳税人 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后的 7 日内。 二、纳税地点:房地产所在 地主管税务机关。 (一)纳税人是法人的,房 地产坐落地与其机构所在 地一致时,原管辖税务机 关;不一致时,房地产坐落 地。 (二)纳税人是自然人的, 房地产坐落地与住所所在 地一致时,住所所在地;不 一致时,在办理过户手续所 在地
税人及征税范围 税目、税率 5土地增值税 扣除项目的确定 有关事项 是否属于征税范围 1、对于新建房可扣除(房地产企业五项,非房地产企业四项) 1出售 (1)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地价款及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包括契税),据实扣除 (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2)房地产开发成本 进行开发建造后出售(3)存(3)房地产开发费用 量房地产买卖。 ①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其房地产开发费用 2继承、赠予继承不征。赠与中公益性、赠为: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X5%以内 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②纳税人不能技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者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 义务人不征,其余征 产开发费用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3出租 注:利息不高于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银行的加息和罚息不能扣除。扣除比例由省级 4房地产抵抵押期不征:抵押期满不能偿|人民政府决定。 押 还,以房地产抵债的,征 (4)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如果是其他企业,还包括 5房地产交单位之间换房,有收入的征: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 (5)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1)+(2)×20%加扣 6以房地产房地产转让到投资联营企业,2、销售存量房地产,即销售旧房可扣除(三项) 投资、联营|免征;将投资联营房地产再转()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X成新度折扣率 让,征 (2)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 7合作建房自用,免征:建成后转让,征(3)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三税一费) 8企业兼并|暂免 转让房地产 9代建房不征(无权属转移) 10房地产重不征(无收入) 新评估
6 税 种 纳税人及征税范围 税目、税率 5 土地增值税 有关事项 是否属于征税范围 1 出售 征。(1)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 (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 进行开发建造后出售(3)存 量房地产买卖。 2 继承、赠予 继承不征。赠与中公益性、赠 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 义务人不征,其余征。 3 出租 不征。 4 房地产抵 押 抵押期不征;抵押期满不能偿 还,以房地产抵债的,征。 5 房地产交 换 单位之间换房,有收入的征; 个人之间互换住房免征。 6 以房地产 投资、联营 房地产转让到投资联营企业, 免征;将投资联营房地产再转 让,征。 7 合作建房 自用,免征;建成后转让,征 8 企业兼并 转让房地产 暂免 9 代建房 不征(无权属转移) 10 房地产重 新评估 不征(无收入) 扣除项目的确定 1、对于新建房可扣除(房地产企业五项,非房地产企业四项)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地价款及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包括契税),据实扣除; (2)房地产开发成本; (3)房地产开发费用: ①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其房地产开发费用 为: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 ②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者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 产开发费用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注:利息不高于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银行的加息和罚息不能扣除。扣除比例由省级 人民政府决定。 (4)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如果是其他企业,还包括 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 (5)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1)+(2)]×20% 加扣 2、销售存量房地产,即销售旧房可扣除(三项) (1)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2)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3)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三税一费)
税种纳税人及征税范围 应纳税额计算 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 6|城镇|一、纳税义务人: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定额税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土地,免征 、纳税期限: 土地(1)拥有土地使用积(平方米)X适用税额 率(每个8、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实际占用面积:测定面积,土地使用幅度税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税(2)所有权人不在证上确定的面积,纳税人自行申报的额的差9、兔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征:纳税单位无偿1、购置新建房,交付使 (计入或产权未定的,实际面积 距为20|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照征 用次月起:2、购置存量 管理使用人:(3)共有的, 倍)|10、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房,办理手续,签发证 费用,共有各方。(不包括 国家统一规定免缴 自用的房产,免征 书之次月起:3、出租、 所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地,免征:、其他。(1)对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出借,自交付房产之次 税前国企业) 放的公园用地,暂免。(2)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 月起:4、房地产开发企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单位自用的土 可扣) 二.下列土地由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 业自用、出租、出借其 地,免征 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建造的商品房,在使用 二、征视范,除/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土地,免征 2、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或交付之次月起:5、新 (生产经营除外 村土地外的国有和 3、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 集体所有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等公共用地,免征 4、民政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 用之日起满一年时;6、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 5、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 征(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除外) 6、企业搬迁后原场地不使用的、企业范围内荒山等尚未利用准征用次月起 6、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理’的土地免征,由企业在申报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三、纳税地点 从使用月份起免征5年至10年 7、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中心和妇幼保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同时需提供有关材料(变动)土地所在 房产一纳税义务人:在计税|计税依|税率|税额计算公式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房产,免征: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税计征税范围内的房屋|方法据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 又所有人,包括产从价房产计12%全年应纳税额应税|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房产,免征(生产经营除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 理费权所有人、承典人、计征|税余值 房产原值X(1扣除外 营之月起缴纳:(原不用 用所代管人或使用人 比例)x1%4、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于生产经营) 得税(不包括外商投资从租房屋租12%|全年应纳税额租金|用的房产,免征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 前可企业和外国企业)计征|金个人收入x1%(个人为5、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 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 4%4%) 之次月起缴纳
7 税种 纳税人及征税范围 应纳税额计算 税率 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 6 城 镇 土 地 使 用 税 (计入 管 理 费用, 所 得 税 前 可扣) 一、纳税义务人: (1)拥有土地使用 权的 单位 和 个人 ; (2)所有权人不在 或产权未定的,实际 使用人;(3)共有的, 共有各方。(不包括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 国企业) 二、征税范围:除农 村土地外的国有和 集体所有的土地。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 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实际占用面积:测定面积,土地使用 证上确定的面积,纳税人自行申报的 面积。 定额税 率(每个 幅度税 额的差 距为 20 倍) 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土地,免征; 8、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 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 9、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征;纳税单位无偿 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照征。 10、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 自用的房产,免征 11、其他。(1)对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 放的公园用地,暂免。(2)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 二.下列土地由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 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3、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4、民政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 5、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6、企业搬迁后原场地不使用的、企业范围内荒山等尚未利用 的土地免征,由企业在申报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 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同时需提供有关材料(变动) 一、纳税期限: 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购置新建房,交付使 用次月起;2、购置存量 房,办理手续,签发证 书之次月起;3、出租、 出借,自交付房产之次 月起;4、房地产开发企 业自用、出租、出借其 建造的商品房,在使用 或交付之次月起;5、新 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 用之日起满一年时;6、 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 准征用次月起。 三、纳税地点: 土地所在地 一、国家统一规定免缴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地,免征;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单位自用的土 地,免征;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土地,免征 (生产经营除外);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等公共用地,免征;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 征(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除外); 6、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 从使用月份起免征 5 年至 10 年; 7、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中心和妇幼保 7 房 产 税(计 入 管 理 费 用,所 得 税 前 可 扣) 一、纳税义务人:在 征税范围内的房屋 产权所有人,包括产 权所有人、承典人、 代管 人或 使 用人 。 (不包括外商投资 企业和外国企业) 计 税 方法 计税依 据 税 率 (记) 税额计算公式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房产,免征;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房产,免征(生产经营除 外); 4、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 用的房产,免征 5、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 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 营之月起缴纳;(原不用 于生产经营)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 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 之次月起缴纳; 从 价 计征 房产计 税余值 1.2% 全年应纳税额=应税 房产原值×(1-扣除 比例)×1.2% 从 租 计征 房屋租 金 12% 个 人 4% 全年应纳税额=租金 收入×12%(个人为 4%)
税种纳税人及征税范围 应纳税额计算 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 7房产二、征税对象:房产。一、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6、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 税指有屋面和围护结10%~30%后的余额计算缴纳 (1)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房停止使用后,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 构,能遮风避雨:包1、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共担经营风险的,由联|免征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 括与房屋不可分割营企业按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不承担经营风(2)大修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房产,大修期间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 的各种附属设备或|险,只收取固定收入的,由投资人按租金收入|免征,由企业在申报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 般不单独计算价计征房产税 表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同时需提供有关|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 值的配套设施。独立2、融资租赁房屋的,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材料(变动 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 房屋之外的建筑物|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3)在基建工地搭建的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次月起缴纳 不属于房产。 据实际情况确定 施工结束后,转让的,应从基建单位接|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 三、征税范圈位于|3、新建房屋空调设备价值计入房产原值的,应受之次月起,照章纳税 出租、出借房产之 城市县城建制镇、并入房产税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旧房安空调(4)对非营得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 和工矿区的房屋,不一般作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 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 、从租计征:计税依据为房产租金收入 物收入。(年租金,注意时间)(6)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 纳税期限:按年计算分期缴 8车船一、纳税义务人:境一、计税依据:以征税对象的计量标准为依据,一、法定免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使用内拥有并使用车船从量计征。计量标准包括:车一辆;载货汽车、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以及由国家财政|1、纳税人使用应税车船,从使用之 税(计的单位和个人。租赁机动船一净吨位:非机动船一载重吨位 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车船:2、载重量不日起,发生纳税义务 入管双方协商,未定,使二、税率: 超过1吨的渔船:3、特定车船。如消防车、洒|2、新购置车船使用的,从购置使用 理费|用人:短租仍为所有|1对车朝实行有幅度的定额税率 水车、垃圾车船(用于公用事业)4、按有关规|的当月起,发生纳税义务: 用所人。(对外资企业及)对车辆净吨位尾数在半吨以下者按半吨计定缴纳船舶吨税的船(中国远洋轮要缴 3、已上报全年停运或报废的车船 得税|外籍人员不征)算,超过半吨按1吨: 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 当年不发生义务:停运后又重新使 前可|二、征税范围:机动|(2机动车挂车,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的7折计1、在企业内部行驶、不领取行驶执照,也不上用的,从重新使用的当月起,发生 扣)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征 公路的车辆 机动船舶和非机动|(③)从事运输业务的拖拉机,按所挂拖车的净吨|2、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的拖拉机 位计算,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的5折计征 3、残疾人专用的车辆
8 税种 纳税人及征税范围 应纳税额计算 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 7 房 产 税 二、征税对象:房产。 指有屋面和围护结 构,能遮风避雨;包 括与房屋不可分割 的各种附属设备或 一般不单独计算价 值的配套设施。独立 房屋之外的建筑物 不属于房产。 三、征税范围:位于 城市、县城、建制镇、 和工矿区的房屋,不 包括农村房屋。 一、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10%~30%后的余额计算缴纳 1、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共担经营风险的,由联 营企业按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不承担经营风 险,只收取固定收入的,由投资人按租金收入 计征房产税; 2、融资租赁房屋的,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 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 据实际情况确定; 3、新建房屋空调设备价值计入房产原值的,应 并入房产税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旧房安空调 一般作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二、从租计征:计税依据为房产租金收入,包 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年租金,注意时间) 6、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1)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房停止使用后, 免征; (2)大修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房产,大修期间 免征,由企业在申报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 表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同时需提供有关 材料(变动); (3)在基建工地搭建的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 间免征,施工结束后,转让的,应从基建单位接 受之次月起,照章纳税; (4)对非营得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 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 (5)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 (6)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 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 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 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 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 次月起缴纳;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 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 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 用或交付之次月,缴纳房产税。 二、纳税期限: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8 车 船 使 用 税(计 入 管 理 费 用,所 得 税 前 可 扣) 一、纳税义务人:境 内拥有并使用车船 的单位和个人。租赁 双方协商,未定,使 用人;短租仍为所有 人。(对外资企业及 外籍人员不征) 二、征税范围:机动 车辆和非机动车辆, 机动船舶和非机动 船舶。 一、计税依据:以征税对象的计量标准为依据, 从量计征。计量标准包括:车-辆;载货汽车、 机动船-净吨位;非机动船-载重吨位。 二、税率: 1、对车辆实行有幅度的定额税率: ⑴对车辆净吨位尾数在 半吨以下者按半吨计 算,超过半吨按 1 吨; ⑵机动车挂车,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的 7 折计 征; ⑶从事运输业务的拖拉机,按所挂拖车的净吨 位计算,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的 5 折计征; 一、法定免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以及由国家财政 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车船;2、载重量不 超过 1 吨的渔船;3、特定车船。如消防车、洒 水车、垃圾车船(用于公用事业)4、按有关规 定缴纳船舶吨税的船(中国远洋轮要缴)。 二、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 1、在企业内部行驶、不领取行驶执照,也不上 公路的车辆。 2、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的拖拉机 3、残疾人专用的车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使用应税车船,从使用之 日起,发生纳税义务; 2、新购置车船使用的,从购置使用 的当月起,发生纳税义务; 3、已上报全年停运或报废的车船, 当年不发生义务;停运后又重新使 用的,从重新使用的当月起,发生 纳税义务
税种 应纳税额计算 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 (4)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分按乘人汽车税额减半征税:载货部分按4、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二、纳税期限:按年征收,分期缴 机动载货汽车税额征税。 的车船,如能明确划分,免税:划分不清,照征。|纳。 2、对船舶实行分类分级、全国统一的固定税率: 5、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三、纳税地点:纳税人所在地。 )船舶不论净吨位或载重吨位,其尾数在半吨以下的免算,超过半吨|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车船 实行源泉控制,对外省、市来的车 的按1吨算不及1吨的小型船按1吨算(1马力折合净吨位12注意:1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合并办公,所用车|辆不查补税款 2载重超过!吨而在15吨以下的渔船,可以按照非机动船1吨税额|辆能划分的,免:不能的,征 2、新购置的车辆如果暂不使用,不征 9印花类别|税目 纳税范围 计税依据 税率|纳税人|以下项目免税 税 (记) 1、已缴纳印花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 (计一、合「购销合|供应、预、采购、|合同记载的购销金额(全额)|03%‰立合同|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入管同或同结合及协作、调易货合同按合同所载的购、销 人(合同免税: 理费具有 剂、补偿、易货|合计金额计税贴花 双方都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 用,合同「2加工承加工、定做、修加工或承挽收入的金额(全|05‰交)购合同,免税 所得性质揽合同缮、修理、印刷|额)1受托方提供原材料,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 税前的凭 告、测绘、测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 5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 试等合同料金额的,分别按加工合同 款所书立的合同,免税 购销合同计税,其中辅料也按 6、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免税: 购销合同计:2委托方提供主 7、农牧业保险合同,免税 料或原料,以辅料与加工费合 8、特殊货运合同,如军事物资运输凭证、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凭证和 计数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 新建铁路的工程临管线运输凭证,免税。 建设工勘察、设计合同收取的费用(全额) 9、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的征免规定:(04年新增,未考) 程勘察设 1、资金账簿(1)凡是未贴花部分或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2) 计合同 债转股増新资金按规定贴花:(3)评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4) 4建筑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金额(全额) 其他科日记载的资金转入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装工程承|承包合同 转包或分包,按新的分包或转 2、各类应税合同仅变更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且已贴花的, 包合同 包合同所载金额再计算应纳 不再贴花。3、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税额
9 税种 应纳税额计算 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 8 ⑷对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分按乘人汽车税额减半征税;载货部分按 机动载货汽车税额征税。 2、对船舶实行分类分级、全国统一的固定税率: ⑴船舶不论净吨位或载重吨位,其尾数在半吨以下的免算,超过半吨 的按 1 吨算;不及 1 吨的小型船按 1 吨算(1 马力折合净吨位 1/2); ⑵载重超过 1 吨而在 1.5 吨以下的渔船,可以按照非机动船 1 吨税额 计征。 4、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 的车船,如能明确划分,免税;划分不清,照征。 5、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 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车船。 注意:1、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合并办公,所用车 辆能划分的,免;不能的,征。 2、新购置的车辆如果暂不使用,不征。 二、纳税期限:按年征收,分期缴 纳。 三、纳税地点:纳税人所在地。 实行源泉控制,对外省、市来的车 辆,不查补税款。 9 印花 税 (计 入管 理费 用, 所得 税前 可 扣) 类别 税目 纳税范围 计税依据 税 率 (记) 纳税人 以下项目免税: 1、已缴纳印花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免税;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 购合同,免税;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 5、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 款所书立的合同,免税; 6、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免税; 7、农牧业保险合同,免税; 8、特殊货运合同,如军事物资运输凭证、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凭证和 新建铁路的工程临管线运输凭证,免税。 9、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的征免规定:(04 年新增,未考) 1、资金账簿(1)凡是未贴花部分或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2) 债转股增新资金按规定贴花;(3)评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4) 其他科目记载的资金转入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2、各类应税合同仅变更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且已贴花的, 不再贴花。3、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一、合 同 或 具 有 合 同 性 质 的 凭 证 1 购销合 同 供应、预、采购、 结合及协作、调 剂、补偿、易货 合同记载的购销金额(全额) 易货合同按合同所载的购、销 合计金额计税贴花 0.3‰ 立合 同 人(合同 双方 都 2 加工承 交) 揽合同 加工、定做、修 缮、修理、印刷 广告、测绘、测 试等合同 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全 额)1 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凡 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 料金额的,分别按加工合同、 购销合同计税,其中辅料也按 购销合同计;2 委托方提供主 料或原料,以辅料与加工费合 计数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 0.5‰ 3 建设工 程勘察设 计合同 勘察、设计合同 收取的费用(全额) 0.5‰ 4 建筑安 装工程承 包合同 建筑、安装工程 承包合同 承包金额(全额) 转包或分包,按新的分包或转 包合同所载金额再计算应纳 税额 0.3‰
纳税人及征税范围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或应税凭证件数)X适用税率 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 印花|类别税目 纳税范围 计税依据 税率|纳税人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纳税方法:1、自行贴花。(必 税 5财产租租赁房屋、船舶、飞|租赁金额(全额)按租赁|1‰「立合同|1同一凭证,载有两个或两|须注销或画销)适用于应税凭证较 同或|赁合同|机、机动车辆、机械、期内所有租金合计数作为人(合同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少或贴花次数较少的纳税人。2 具有 器具、设备等合同计税依据,不足1元按1 双方都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汇贴或汇缴。适用于应纳税额较大 元贴花 交,单金额的,分别计算应纳税|或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一份凭 性质「6货物运|民用航空运输、铁路|取得的运输费金额(即运|05%据作为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证纳税额超过500元的,应当向当 的凭|输合同运输海上运输、内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 合同使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地税务机关填写完税证或缴款书 河运输、公路运输和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 用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对同一类凭证需频繁贴花,纳税人 联运合同 等(余额) 按合同2应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 7仓储保仓储、保管合同 收取的仓储保管费用(全‰贴花。国货币的,应按照凭证书|用按期汇缴方式,汇缴的期限为一 管合同 立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个月。采用汇缴方式,需事先告知 8借款合银行及其他金融组|借款金额(本金)1凡一项|005 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主管税务机关,一经选定,一年内 同 织和借款人(不包括业务既签合同又开借据, 币,然后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改变。(变动)3、委托代征 银行同业拆借)所签按合同金额贴花:只开借 3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二、纳税环节:书立或领受时 订的借款合同,融资据的,按借据贴花。2周转 确定计税金额,可在签订|三、纳税地点:一般实行就地纳税 租赁合同 性借款合同只在签订时按 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四、征收管理:断新增)应税凭证按 最高额贴花一次。3抵押贷 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规定保存十年。对印花税的纳税人 款合同按借款贴:无力偿 税,补贴印花。(贴两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征收P356 还转移抵押财产时按产权 4应税合同在签订时即应四、這章处罚:(唯一自带罚则的) 转移书据计税贴花。4融资 计算应纳税额并贴花,不|1、未贴或少贴印花税票或已粘贴 租赁合同按租金总额计税 论合同是否兑现或是否按的印花税票未注销或未画销的,由 9财产保财产、责任、保证、保险费金额(不包括所保1‰ 期兑现。对已履行并贴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 险合同|信用等保险合同财产的金额 的合同,所载金额与实际|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 结算金额不同的,未修改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合同,不再办理完税手续。(变动)。2、已贴用的印花税票
10 税种 纳税人及征税范围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或应税凭证件数)×适用税率 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 9 印 花 税 类别 税目 纳税范围 计税依据 税率 纳税人 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 同一凭证,载有两个或两 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 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 金额的,分别计算应纳税 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 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 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2 应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 国货币的,应按照凭证书 立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 布的 外汇 牌价 折合 人民 币,然后计算应纳税额。 3 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 确定计税金额,可在签订 时先按定额 5 元贴花,以 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 税,补贴印花。(贴两次) 4 应税合同在签订时即应 计算应纳税额并贴花,不 论合同是否兑现或是否按 期兑现。对已履行并贴花 的合同,所载金额与实际 结算金额不同的,未修改 合同,不再办理完税手续。 一、纳税方法:1、自行贴花。(必 须注销或画销)适用于应税凭证较 少或贴花次数较少的纳税人。2、 汇贴或汇缴。适用于应纳税额较大 或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一份凭 证纳税额超过 500 元的,应当向当 地税务机关填写完税证或缴款书。 对同一类凭证需频繁贴花,纳税人 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 用按期汇缴方式,汇缴的期限为一 个月。采用汇缴方式,需事先告知 主管税务机关,一经选定,一年内 不得改变。(变动)3、委托代征。 二、纳税环节:书立或领受时 三、纳税地点:一般实行就地纳税 四、征收管理:(新增)应税凭证按 规定保存十年。对印花税的纳税人 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征收 P236 四、违章处罚:(唯一自带罚则的) 1、未贴或少贴印花税票或已粘贴 的印花税票未注销或未画销的,由 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 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 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变动)。2、已贴用的印花税票 一、合 同 或 具 有 合 同 性 质 的 凭 证 5 财产租 赁合同 租赁房屋、船舶、飞 机、机动车辆、机械、 器具、设备等合同 租赁金额(全额)按租赁 期内所有租金合计数作为 计税依据,不足 1 元按 1 元贴花。 1‰ 立合同 人(合同 双方都 交),单 据作为 合同使 用的, 按合同 贴花。 6 货物运 输合同 民用航空运输、铁路 运输、海上运输、内 河运输、公路运输和 联运合同 取得的运输费金额(即运 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 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 等(余额) 0.5‰ 7 仓储保 管合同 仓储、保管合同 收取的仓储保管费用(全 额) 1‰ 8 借款合 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 织和借款人(不包括 银行同业拆借)所签 订的借款合同,融资 租赁合同 借款金额(本金)1 凡一项 业务既签合同又开借据, 按合同金额贴花;只开借 据的,按借据贴花。2 周转 性借款合同只在签订时按 最高额贴花一次。3 抵押贷 款合同按借款贴;无力偿 还转移抵押财产时按产权 转移书据计税贴花。4 融资 租赁合同按租金总额计税 0.05‰ 9 财产保 险合同 财产、责任、保证、 信用等保险合同 保险费金额(不包括所保 财产的金额)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