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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师范大学:《中国古代史》课程教学资源(电子教案)北宋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措施、隋朝社会经济的发展、隋朝灭亡与唐朝建立、西周三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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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措施 教学目的:通过对本节的学习,让学生了解陈桥驿兵变及北宋统一的重 要意义,了解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重要措施并评价其历史意义。 教学重点:北宋统一的意义,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具体措施。 教学难点:陈桥驿兵变的历史意义,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评价。 教学方法:课堂讲授 授课时数:2-3课时 北宋的建立 北宋的建立和统 (1)“千秋遗案陈桥驿,黄袍一着便罢兵”一一陈桥驿兵变和北宋建立 959年6月,后周周世宗病死,年仅七岁的柴宗训继位为周恭帝,史称“主 少国疑”(《续通鉴长编》卷1)。此时,后周政治形势紧张,一场“兴王易姓” 的政治图谋正加紧进行。 959年12月,禁军统帅殿前都点检赵匡胤派韩令坤、张令铎率禁军屯戍河 北成德;960年正月初2日,又派慕容延钊率前军先行,目的地河北真定。为什 么要有这两次军事行动?因为开封以河南为畿辅,“而屏蔽实在河北”,开封之 变常起于燕赵(河北),“燕赵未服,则 大梁(开封)未易宅(定都)”(章如愚《三都论》)。赵匡胤政变前两次用兵 河北,是为加强对河北的控制,为陈桥驿兵变的顺利发动和圆满成功,提供了切 实的保障,具有特殊的意义。正月3日,赵匡胤率禁军驻扎开封城东北四十里的 陈桥驿。选择此地为兵变地,是因此距都城仅半日路程,可避免长途行军引起兵 烦马乱,局势不易控制的弊端。 初4日,参加拥立的将领们赵匡义、赵普等人将登基用的黄袍加在赵匡胤 身上。他假意推辞说:“汝等自贪富贵,立我为天子。能从我命则可,不然,我 不能为若主矣。”并严令将士“勿令剽劫”。然后回师开封,进入京城,“既入 国门,兵至如宾”。宣布周恭帝退位,赵匡胤正式即位当皇帝,改国号为宋,史 称“北宋”。这就是历史上有名是陈桥驿兵变 陈桥驿兵变基本上是一次和平兵变,没有喋血宫门,伏尸遍野,更没有烽 烟四起,兵连祸结,几乎是“兵不血刃,市不易肆”、“市井不动,略无骚扰 四方宁谧”就取得了改朝换代的成功,正如美国哈佛大学历史学家黄仁宇先生

北宋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措施 教学目的:通过对本节的学习,让学生了解陈桥驿兵变及北宋统一的重 要意义,了解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重要措施并评价其历史意义。 教学重点:北宋统一的意义,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具体措施。 教学难点:陈桥驿兵变的历史意义,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评价。 教学方法:课堂讲授。 授课时数:2-3 课时 一、北宋的建立 1. 北宋的建立和统一 (1)“千秋遗案陈桥驿,黄袍一着便罢兵”——陈桥驿兵变和北宋建立 959 年 6 月,后周周世宗病死,年仅七岁的柴宗训继位为周恭帝,史称“主 少国疑”(《续通鉴长编》卷 1)。此时,后周政治形势紧张,一场“兴王易姓” 的政治图谋正加紧进行。 959 年 12 月,禁军统帅殿前都点检赵匡胤派韩令坤、张令铎率禁军屯戍河 北成德;960 年正月初 2 日,又派慕容延钊率前军先行,目的地河北真定。为什 么要有这两次军事行动?因为开封以河南为畿辅,“而屏蔽实在河北”,开封之 变常起于燕赵(河北),“燕赵未服,则 大梁(开封)未易宅(定都)”(章如愚《三都论》)。赵匡胤政变前两次用兵 河北,是为加强对河北的控制,为陈桥驿兵变的顺利发动和圆满成功,提供了切 实的保障,具有特殊的意义。正月 3 日,赵匡胤率禁军驻扎开封城东北四十里的 陈桥驿。选择此地为兵变地,是因此距都城仅半日路程,可避免长途行军引起兵 烦马乱,局势不易控制的弊端。 初 4 日,参加拥立的将领们赵匡义、赵普等人将登基用的黄袍加在赵匡胤 身上。他假意推辞说:“汝等自贪富贵,立我为天子。能从我命则可,不然,我 不能为若主矣。”并严令将士“勿令剽劫”。然后回师开封,进入京城,“既入 国门,兵至如宾”。宣布周恭帝退位,赵匡胤正式即位当皇帝,改国号为宋,史 称“北宋”。这就是历史上有名是陈桥驿兵变。 陈桥驿兵变基本上是一次和平兵变,没有喋血宫门,伏尸遍野,更没有烽 烟四起,兵连祸结,几乎是“兵不血刃,市不易肆”、“市井不动,略无骚扰”、 “四方宁谧”就取得了改朝换代的成功,正如美国哈佛大学历史学家黄仁宇先生

说,创造了“不流血而建立一个大王朝的奇迹”(《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 其原因正如开封城内百姓说:“五代天子皆以兵威强制天下,未有德洽黎庶者。 今上践祚未终日,而有爱民之心。吾辈老矣,何幸见真天子之御世乎?”(《邵 氏见闻录》卷7)陈桥驿兵变与五代其他兵变相比,有许多新的内容。它的背后 凝结着更多的理性和人道,含蕴着一种对社会、对百姓负责的政治良知。因而, 使得赵匡胤建立的北宋能够结束五代十国分裂局面而统一天下,跳出五代十国纷 纷禅代、轻生轻灭的历史循环怪圈。故朱熹说:“得天下以仁,而民从之,故天 下一于宋”(《朱子语类》卷129)。从此,以陈桥驿兵变为起点,在宋代的政 治生活中,野蛮、蒙昧的因素在消减,而理性、人道、文明的色彩在增多 (2)“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一一北宋的统 北宋建立之后,并没有马上投入统一全国的军事行动。首先花了三四年时 间解决内政,即解除武将兵权,镇压后周余部的武装反抗,就将统一全国提上日 程。一大雪之夜,宋太祖与其弟赵匡义登宰相赵普之门,赵普问宋太祖说:“夜 久寒甚,陛下何从出?”赵匡胤答道:“吾睡不能著,一榻之外皆他人家,故来 见卿。”各分裂割据政权的存在使宋太祖难以安睡,他要进行统一天下的军事行 动。三人制定了“先南后北”、“先易后难”的军事策略 963年,攻下南平和福建;964年灭蜀;971年攻取南汉;975年灭南唐 南唐后主李煜欲与北宋议和:“(李)煜事陛下如子事父”,赵匡胤回答说:“尔 谓父子可谓两家乎!。。。。。。但天下一家,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南 唐灭后,李煜被封为“违命侯”。978年,割据闽地漳、泉一带的陈洪进主动献 地归宋,史称“陈洪进纳土”。其后,吴越钱俶(Chu)也被迫归顺宋朝,献出 割据之地,史称“吴越归地”。979年攻灭北汉。北汉名将刘继业归宋,恢复其 本名杨业。 北宋历17年时间,终于全部结束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完成对全国的统 但北宋的统一并不是完全的统一,它只是局部的、相对的统一,因为北方有辽、 西夏、金,西南有大理等政权与之并存对峙,对其统一时时构成威胁。然而,北 宋的统一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首先,它结束了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减轻人民遭受的战乱之苦,为当时 社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提供条件。 其次,北宋的统一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也为北宋的经济、文化的联系 交流提供了便利。 最后,北宋的统一能够集中全国的人力、物力共同对付来自北方的辽、西 夏对其边地的骚扰。这为保护北方人民生活生产的安定以及缓和日益尖锐的民族 矛盾起一定作用。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

说,创造了“不流血而建立一个大王朝的奇迹”(《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 其原因正如开封城内百姓说:“五代天子皆以兵威强制天下,未有德洽黎庶者。 今上践祚未终日,而有爱民之心。吾辈老矣,何幸见真天子之御世乎?”(《邵 氏见闻录》卷 7)陈桥驿兵变与五代其他兵变相比,有许多新的内容。它的背后 凝结着更多的理性和人道,含蕴着一种对社会、对百姓负责的政治良知。因而, 使得赵匡胤建立的北宋能够结束五代十国分裂局面而统一天下,跳出五代十国纷 纷禅代、轻生轻灭的历史循环怪圈。故朱熹说:“得天下以仁,而民从之,故天 下一于宋”(《朱子语类》卷 129)。从此,以陈桥驿兵变为起点,在宋代的政 治生活中,野蛮、蒙昧的因素在消减,而理性、人道、文明的色彩在增多。 (2)“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北宋的统一 北宋建立之后,并没有马上投入统一全国的军事行动。首先花了三四年时 间解决内政,即解除武将兵权,镇压后周余部的武装反抗,就将统一全国提上日 程。一大雪之夜,宋太祖与其弟赵匡义登宰相赵普之门,赵普问宋太祖说:“夜 久寒甚,陛下何从出?”赵匡胤答道:“吾睡不能著,一榻之外皆他人家,故来 见卿。”各分裂割据政权的存在使宋太祖难以安睡,他要进行统一天下的军事行 动。三人制定了“先南后北”、“先易后难”的军事策略 963 年,攻下南平和福建;964 年灭蜀;971 年攻取南汉;975 年灭南唐。 南唐后主李煜欲与北宋议和:“(李)煜事陛下如子事父”,赵匡胤回答说:“尔 谓父子可谓两家乎!。。。。。。但天下一家,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南 唐灭后,李煜被封为“违命侯”。978 年,割据闽地漳、泉一带的陈洪进主动献 地归宋,史称“陈洪进纳土”。其后,吴越钱俶(Chù)也被迫归顺宋朝,献出 割据之地,史称“吴越归地”。979 年攻灭北汉。北汉名将刘继业归宋,恢复其 本名杨业。 北宋历 17 年时间,终于全部结束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完成对全国的统一。 但北宋的统一并不是完全的统一,它只是局部的、相对的统一,因为北方有辽、 西夏、金,西南有大理等政权与之并存对峙,对其统一时时构成威胁。然而,北 宋的统一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首先,它结束了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减轻人民遭受的战乱之苦,为当时 社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提供条件。 其次,北宋的统一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也为北宋的经济、文化的联系 交流提供了便利。 最后,北宋的统一能够集中全国的人力、物力共同对付来自北方的辽、西 夏对其边地的骚扰。这为保护北方人民生活生产的安定以及缓和日益尖锐的民族 矛盾起一定作用。 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

961年,宋太祖向宰相赵普咨询五代战乱原因以及治国之方。赵普说:“此 非他故,方镇太重,君弱臣强而已。今所以治之,亦无他奇巧,惟稍夺其权,制 其钱谷,受其精兵,则天下自安矣。”(《续通鉴长编》卷2)他指出将中央到 地方的政权、财权、军权收归中央,这就是要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这样,宋 代统治者便在汉唐封建统治制度的基础上,重新进行改组、整合和重构,形成具 有宋代特色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具体措施: 1.集中政权。应解决君权与相权,中央与地方的权力之争 (1)三权分立,削弱相权。 宋初,宋太祖、宋太宗先后制定削弱相权的措施。宋沿唐制,中央设三省 六部。但三省长官“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不与朝政”,无甚实权。另“别置 中书于禁中,是谓政事堂”,又称都堂,长官为宰相,称“同中艿门下平章事” 但为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在宰相之下添设“参知政事”为副宰相,“与宰相同议 政事” 更知印,押班奏事,以分其权”(《续通鉴长编》卷14),协助君 主处理政事,成为实际的行政宰相,以掌管中书门下宰相应处理的大事。于是, 将原三省六部长官排除于国家军政大事决策权之外。因而宰相的行政权被参知政 事瓜分,没有皇帝的特别诏令,是不能执掌任何国家大事的。 宋代还把宰相的军权给枢密院、财政权给三司。枢密院是军政办公之地, 长官为枢密使,掌管资料、军事情报和调动军队。枢密使是最髙国防官,是军事 宰相,但手中无兵,故宋人范祖禹说:“祖宗制兵之法,天下之兵本于枢密,(枢 密)有发兵之权而无握病之重:京师之病总于三帅,(三帅)有握兵之重而无发 兵之权。上下相维,不得专制。此所以百三十余年无兵变也。”(范祖禹《范太 史集》卷26,《论曹诵札子》)三司指盐铁、度支、户部三个部门。盐铁掌“天 下山泽之货、关市河渠”以及兵器制造;度支掌天下财政税收;户部掌户口,手 工业收入以及军队的衣食。三司共置一个长官为三司使。朝廷称为“计相”,是 财政宰相。 因此,北宋将“事无不统”的宰相之行政、军事、财政权三分,因而宰相 只剩下有限的权力。当宋朝解决皇权与相权矛盾的时候,由于权力归粉分散,新 的弊端又产生。当时人说:“今中书(政事堂)主民政,枢密议兵,三司主财, 各不相知。故财已匮而枢密用兵不已,中书视民困而不知使枢密减兵,三司宽财, 制国之用,职不在中书”。由于分割宰相权力,是非中央权力过分分散,各部门 之间互不了解情况,运转不灵,故制定政策时往往脱离实际,产生许多新大问题, 是造成北宋积贫积弱大重要原因之 (2)地方事权分散 北宋在地方的政权为路、州、(军、监、府)、县三级[军设于军事要冲之 地,监设于坑冶、铸钱、牧马、产盐等地区,府设在大城市附近]。路仿唐朝“道 而设,路是实际的权力机构,宋太宗淳化四年(993)为十路,[至道三年(997)

961 年,宋太祖向宰相赵普咨询五代战乱原因以及治国之方。赵普说:“此 非他故,方镇太重,君弱臣强而已。今所以治之,亦无他奇巧,惟稍夺其权,制 其钱谷,受其精兵,则天下自安矣。”(《续通鉴长编》卷 2)他指出将中央到 地方的政权、财权、军权收归中央,这就是要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这样,宋 代统治者便在汉唐封建统治制度的基础上,重新进行改组、整合和重构,形成具 有宋代特色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具体措施: 1. 集中政权。应解决君权与相权,中央与地方的权力之争。 (1)三权分立,削弱相权。 宋初,宋太祖、宋太宗先后制定削弱相权的措施。宋沿唐制,中央设三省 六部。但三省长官“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不与朝政”,无甚实权。另“别置 中书于禁中,是谓政事堂”,又称都堂,长官为宰相,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但为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在宰相之下添设“参知政事”为副宰相,“与宰相同议 政事”,“更知印,押班奏事,以分其权”(《续通鉴长编》卷 14),协助君 主处理政事,成为实际的行政宰相,以掌管中书门下宰相应处理的大事。于是, 将原三省六部长官排除于国家军政大事决策权之外。因而宰相的行政权被参知政 事瓜分,没有皇帝的特别诏令,是不能执掌任何国家大事的。 宋代还把宰相的军权给枢密院、财政权给三司。枢密院是军政办公之地, 长官为枢密使,掌管资料、军事情报和调动军队。枢密使是最高国防官,是军事 宰相,但手中无兵,故宋人范祖禹说:“祖宗制兵之法,天下之兵本于枢密,(枢 密)有发兵之权而无握病之重;京师之病总于三帅,(三帅)有握兵之重而无发 兵之权。上下相维,不得专制。此所以百三十余年无兵变也。”(范祖禹《范太 史集》卷 26,《论曹诵札子》)三司指盐铁、度支、户部三个部门。盐铁掌“天 下山泽之货、关市河渠”以及兵器制造;度支掌天下财政税收;户部掌户口,手 工业收入以及军队的衣食。三司共置一个长官为三司使。朝廷称为“计相”,是 财政宰相。 因此,北宋将“事无不统”的宰相之行政、军事、财政权三分,因而宰相 只剩下有限的权力。当宋朝解决皇权与相权矛盾的时候,由于权力归粉分散,新 的弊端又产生。当时人说:“今中书(政事堂)主民政,枢密议兵,三司主财, 各不相知。故财已匮而枢密用兵不已,中书视民困而不知使枢密减兵,三司宽财, 制国之用,职不在中书”。由于分割宰相权力,是非中央权力过分分散,各部门 之间互不了解情况,运转不灵,故制定政策时往往脱离实际,产生许多新大问题, 是造成北宋积贫积弱大重要原因之一。 (2)地方事权分散 北宋在地方的政权为路、州、(军、监、府)、县三级[军设于军事要冲之 地,监设于坑冶、铸钱、牧马、产盐等地区,府设在大城市附近]。路仿唐朝“道” 而设,路是实际的权力机构,宋太宗淳化四年(993)为十路,[至道三年(997)

为十五路,宋仁宗时为十八路,宋神宗时为二十三路,宋徽宗时为二十六路。] 路的长官为“使”。下设四司,一为“漕司”长官为转运使,掌管该路财政大权, 并能面谒皇帝报告地方情况。二为“宪司”,长官为提点刑狱使,掌管该路诉讼 司法工作,“及举刺官吏之事”(《宋史》卷167《职官志》7)具有监察职能 三为“帅司”,长官为安抚使,掌该路民政、军事,其长官不固定。四为“仓司” 长官为提举常平使,主管地方常平仓、义仓及赈灾等事。四司长官各自向皇帝负 责。另外,在路又设通判一职,“职掌悴(Cui,副)贰郡政,凡兵民、钱谷、 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通签书施行。所部官有善否及职 事修废,得举刺以闻”(《宋史》卷167《职官志》)因而路使的财政、司法 军事、行政权力也被分散了。 路之下为州(府)、县,长官是“权知军州(府、县)事”,简称“知州 知府”、“知县”。削弱其权事的措施有二:其一,削去原节度使的支郡(州、 府),使其“直属京师”,称为“强干弱枝之术”;其二,派文臣出任知州、知 府、知县。另设各级通判,“事无大小,宜与通判或判官、录事同裁处之”(《续 通鉴长编》卷7)大大削弱和分散知州(府、县)的权力 这样,地方事权的分散解决了唐末五代由于地方行政、军事、财政权集中 而造成藩镇割据的弊端,但同时也产生新的消极影响。 (3)官、职与差遣的分离 这是北宋王朝集中权力,加强专制的措施之一,是其官制独有的特点和施 行的统治术。即实行官职名称与实际职务相分离。“官”名只表官位、秩级和俸 禄的高低,无实际意义。宋代“官”的等级多达72级,每3年升一级,是宋统 治者收买和吸引官吏为其卖命的诱饵。一些文官带有学士、直馆等头衔,称为 职”,通常不担任相应的馆阁职,仅是荣誉虚衔。官员担任的实际职务或工作 岗位,称为“差遣”,也称“职事官”。通常在担任的“差遣”职事之前加“判 知、权、管勾、提举、提点”等名。正如《宋史。职官志》所言:“其官人受授 之别,则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以 差遣以治内外之事”。今举一例:“刑部尚书[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差遣]、集 贤殿大学士[职]兼枢密使[差遺]晏殊罢为工部尚书[官]知颖州[差遣]”(《宋 会要辑稿》卷106)这样,宋代官制中官、职与差遣的分离,其目的在于控制官 吏的权限,使其不能固定掌管某一权利,以便让皇帝能更好地驾驭群臣,但也造 成官职官名的复杂混乱,“居其官不知其职者,十常八九”(《宋史》卷l 《职官志》),不便于官员行使其职权,降低了行政效率。同时“官无定员,无 定职”,又造成冗官的局面。 2.收回军权 北宋统治者为避免唐末五代藩镇割据局面,收军权于中央。措施如下 (1)杯酒释兵权与取消一些禁军高级官职

为十五路,宋仁宗时为十八路,宋神宗时为二十三路,宋徽宗时为二十六路。] 路的长官为“使”。下设四司,一为“漕司”长官为转运使,掌管该路财政大权, 并能面谒皇帝报告地方情况。二为“宪司”,长官为提点刑狱使,掌管该路诉讼 司法工作,“及举刺官吏之事”(《宋史》卷 167《职官志》7)具有监察职能。 三为“帅司”,长官为安抚使,掌该路民政、军事,其长官不固定。四为“仓司” 长官为提举常平使,主管地方常平仓、义仓及赈灾等事。四司长官各自向皇帝负 责。另外,在路又设通判一职,“职掌倅(Cuì,副)贰郡政,凡兵民、钱谷、 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通签书施行。所部官有善否及职 事修废,得举刺以闻”(《宋史》卷 167《职官志》7)因而路使的财政、司法、 军事、行政权力也被分散了。 路之下为州(府)、县,长官是“权知军州(府、县)事”,简称“知州”、 “知府”、“知县”。削弱其权事的措施有二:其一,削去原节度使的支郡(州、 府),使其“直属京师”,称为“强干弱枝之术”;其二,派文臣出任知州、知 府、知县。另设各级通判,“事无大小,宜与通判或判官、录事同裁处之”(《 续 通鉴长编》卷 7)大大削弱和分散知州(府、县)的权力。 这样,地方事权的分散解决了唐末五代由于地方行政、军事、财政权集中 而造成藩镇割据的弊端,但同时也产生新的消极影响。 (3)官、职与差遣的分离 这是北宋王朝集中权力,加强专制的措施之一,是其官制独有的特点和施 行的统治术。即实行官职名称与实际职务相分离。“官”名只表官位、秩级和俸 禄的高低,无实际意义。宋代“官”的等级多达 72 级,每 3 年升一级,是宋统 治者收买和吸引官吏为其卖命的诱饵。一些文官带有学士、直馆等头衔,称为 “职”,通常不担任相应的馆阁职,仅是荣誉虚衔。官员担任的实际职务或工作 岗位,称为“差遣”,也称“职事官”。通常在担任的“差遣”职事之前加“判、 知、权、管勾、提举、提点”等名。正如《宋史。职官志》所言:“其官人受授 之别,则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以 差遣以治内外之事”。今举一例:“刑部尚书[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差遣]、集 贤殿大学士[职]兼枢密使[差遣]晏殊罢为工部尚书 [官]知颖州[差遣]”(《宋 会要辑稿》卷 106)这样,宋代官制中官、职与差遣的分离,其目的在于控制官 吏的权限,使其不能固定掌管某一权利,以便让皇帝能更好地驾驭群臣,但也造 成官职官名的复杂混乱,“居其官不知其职者,十常八九”(《宋史》卷 161, 《职官志》),不便于官员行使其职权,降低了行政效率。同时“官无定员,无 定职”,又造成冗官的局面。 2. 收回军权 北宋统治者为避免唐末五代藩镇割据局面,收军权于中央。措施如下: (1)杯酒释兵权与取消一些禁军高级官职

961年,宋太祖将禁军最高将领殿前都点检慕容延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 韩令坤罢为节度使,并取消殿前都点检一职,由赵匡胤亲掌禁军。接着,召集石 守信、王审琦等髙级将领举行酒会,宋太祖软硬兼施说:“人生如白驹过隙,所 谓好富贵者,不过欲多积金钱,厚自娱乐,使子孙无贫乏耳!尔曹何不释去兵权, 出守大藩,择便好田宅市之,为子孙立永远不动之业,多置歌儿舞女,日饮酒相 欢以终其天年。”(《涑水纪闻》卷1)于是,众人“皆罢军职”(《长编》卷 2)。殿前副点检一职也取消。这就是“杯酒释兵权”。改组后禁军领导机构为 殿前司和侍卫司,殿前司设殿前都指挥使,侍卫司设步军都指挥使和马军都指挥 使,简称“三衙”、“三帅”。他们分统禁军,互不统属。“三衙”主帅和禁军 将领都由皇帝任免,只对君主负责。 (2)统兵权和调兵权分离 三衙三帅分掌京师禁军,有统兵权,只负责禁军的日常管理和训练,并无调兵和发兵之权 调发军队之权在枢密院,但它无统兵权,因此二者权力分离。而且,枢密院调发军队必须“御 前画旨,下殿前司,然后可发”,即没有皇帝的命令,任何人无权调动军队。这样,统兵权 与调兵权的分离,一则使军权集中于皇帝于皇帝之手,不致大权旁落,二则各方面相互牵制, 可防止专权和兵变的发生 (3)采取“内外相维”(“内外相制”或“守内虚外”)的驻军原则 宋的军队分四种:禁军、厢军、乡兵和蕃兵。禁军有二十多万,宋太祖将十万禁军驻扎京城, 另十万禁军分散各地驻扎。“京师屯十万,足以制外变;外郡屯十万,足以制内患”(王明 清《挥尘录余话》)。这样使京城禁军能控制外地驻军,会合外地禁军又能控制京师禁军, 达到内外军队互相制衡的目的。这被称为“内外相维”或“内外相制”。而京城禁军又多于 外地任何一处驻军,这反映了宋太祖“守内虚外”的思想。这样,皇帝可牢牢控制全国军队 但我们应看到,各地和边境地区军事力量弱小,造成北宋军队既不能有效地抵御辽、西夏等 侵扰,又无法应付各地爆发的农民起义,这是造成宋代军队积弱的原因之一,为其驻军思想 原则的失误,是值得深思和检讨的。 (4)“更戍法”与兵将分离。 宋统治者规定京城内外禁军都必须经常变换和调动屯驻地点。京城驻军要轮流到外地戍守, 而外地驻军也须到京城屯驻,这种轮流驻防的办法称为“更戍法”。其目的是“分遣禁旅, 戍守边地,率一二年而更,欲使往来道路,足以习劳苦:南北番戍,足以均劳佚。故将不得 专其兵,而兵亦不致骄惰”(《文献通考》卷153)有战事时,将领由皇帝临时委派,士兵 则是来自别的兵营。皇帝并亲自制定作战方略,指示将领,甚至授以阵图;兵事完毕,兵即 归本兵营,而将还本镇。这样,就使得“兵无常帅,帅无常师”,“兵不识将,将不识兵” “元戎不知将校之能否,将校不识三军之勇怯,各不相管辖”(《长编》卷30),将与兵 的分离,使将领不能在士兵中建立自己的威信,也就无法使军队为将领所私有,因而无法与 朝廷和君主对抗。但客观上又造成将领不能灵活地指挥军队,而军队又无法领会将领的作战 意图,故在对敌作战中不能克敌制胜,是北宋军队积弱的又一个原因。 收回财权

961 年,宋太祖将禁军最高将领殿前都点检慕容延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 韩令坤罢为节度使,并取消殿前都点检一职,由赵匡胤亲掌禁军。接着,召集石 守信、王审琦等高级将领举行酒会,宋太祖软硬兼施说:“人生如白驹过隙,所 谓好富贵者,不过欲多积金钱,厚自娱乐,使子孙无贫乏耳!尔曹何不释去兵权, 出守大藩,择便好田宅市之,为子孙立永远不动之业,多置歌儿舞女,日饮酒相 欢以终其天年。”(《涑水纪闻》卷 1)于是,众人“皆罢军职”(《长编》卷 2)。殿前副点检一职也取消。这就是“杯酒释兵权”。改组后禁军领导机构为 殿前司和侍卫司,殿前司设殿前都指挥使,侍卫司设步军都指挥使和马军都指挥 使,简称“三衙”、“三帅”。他们分统禁军,互不统属。“三衙”主帅和禁军 将领都由皇帝任免,只对君主负责。 (2)统兵权和调兵权分离。 三衙三帅分掌京师禁军,有统兵权,只负责禁军的日常管理和训练,并无调兵和发兵之权。 调发军队之权在枢密院,但它无统兵权,因此二者权力分离。而且,枢密院调发军队必须“御 前画旨,下殿前司,然后可发”,即没有皇帝的命令,任何人无权调动军队。这样,统兵权 与调兵权的分离,一则使军权集中于皇帝于皇帝之手,不致大权旁落,二则各方面相互牵制, 可防止专权和兵变的发生。 (3)采取“内外相维”(“内外相制”或“守内虚外”)的驻军原则。 宋的军队分四种:禁军、厢军、乡兵和蕃兵。禁军有二十多万,宋太祖将十万禁军驻扎京城, 另十万禁军分散各地驻扎。“京师屯十万,足以制外变;外郡屯十万,足以制内患”(王明 清《挥尘录余话》)。这样使京城禁军能控制外地驻军,会合外地禁军又能控制京师禁军, 达到内外军队互相制衡的目的。这被称为“内外相维”或“内外相制”。而京城禁军又多于 外地任何一处驻军,这反映了宋太祖“守内虚外”的思想。这样,皇帝可牢牢控制全国军队。 但我们应看到,各地和边境地区军事力量弱小,造成北宋军队既不能有效地抵御辽、西夏等 侵扰,又无法应付各地爆发的农民起义,这是造成宋代军队积弱的原因之一,为其驻军思想 原则的失误,是值得深思和检讨的。 (4)“更戍法”与兵将分离。 宋统治者规定京城内外禁军都必须经常变换和调动屯驻地点。京城驻军要轮流到外地戍守, 而外地驻军也须到京城屯驻,这种轮流驻防的办法称为“更戍法”。其目的是“分遣禁旅, 戍守边地,率一二年而更,欲使往来道路,足以习劳苦;南北番戍,足以均劳佚。故将不得 专其兵,而兵亦不致骄惰”(《文献通考》卷 153)有战事时,将领由皇帝临时委派,士兵 则是来自别的兵营。皇帝并亲自制定作战方略,指示将领,甚至授以阵图;兵事完毕,兵即 归本兵营,而将还本镇。这样,就使得“兵无常帅,帅无常师”,“兵不识将,将不识兵”, “元戎不知将校之能否,将校不识三军之勇怯,各不相管辖”(《长编》卷 30),将与兵 的分离,使将领不能在士兵中建立自己的威信,也就无法使军队为将领所私有,因而无法与 朝廷和君主对抗。但客观上又造成将领不能灵活地指挥军队,而军队又无法领会将领的作战 意图,故在对敌作战中不能克敌制胜,是北宋军队积弱的又一个原因。 3. 收回财权

在中央有三司使掌中央政府的财政大权。对地方财政的处理,964年宋太祖接受宰相赵普的 建议:“令诸州自今每岁民租及莞榷之课,除支度给用外,凡缗帛之类,悉辇运京师”(《长 编》卷5),即各地租税除留够公费开支外,其余全部有转运使运送京城,有三司的左藏库 掌管。“由是利归公上而外权削矣”(《长编》卷6),造成“外州无留财”,“天下支用, 悉出于三司”(《长编》卷34),就把地方的财政权收归中央。 4.完善和改革科举制度。 宋代的科举间年一举或三年一举,广泛地吸收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参加政权。每次取进士多 至三四百名,诸科八九百人,特别年份达数千甚至上万名。考试实行糊名考试法与誊录试卷 法,增加了考试的公正性。另外,实行殿试,使科举的录取之权由皇帝直接掌握。对科举制 度的改革完善,为宋朝选拔人才,巩固中央集权,都起了应有的积极作用。但另一方面,扩 大科举名额,使官僚队伍膨胀,增加政府的财政开支和加重人民的负担 宋仁宗有《劝学诗》: “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 安房不用架高梁,书中自有黄金屋。 娶妻莫愁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 出门莫恨无随人,书中车马多如簇 男儿欲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 《绘图解人颐》卷1 5.北宋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评价 综上所述,北宋政府将行政、军事、财政、用人权收归中央,其积极作用 是:(1)促进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强化:(2)对解决藩镇割据、维护国家的统 一安定,都起了重要作用;(3)在客观上有利于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为后 来封建国家的统一提供了有益经验。 但是,北宋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也有自身的许多弊端,造成“冗官”、“冗 兵”、“冗费”。这样,北宋国力不强,内外战争胜少败多,呈现出“积贫积弱” 局面。由此可见,北宋实行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措施,虽然起了巩固政权的 作用,但对宋代历史的消极作用也是十分巨大的 第二节隋朝社会经济的发展(4课时) 教学目的: 通过本节讲授,使学生对隋朝整顿发展经济的措施、发展概况及其效果有一个基本的了

在中央有三司使掌中央政府的财政大权。对地方财政的处理,964 年宋太祖接受宰相赵普的 建议:“令诸州自今每岁民租及筦榷之课,除支度给用外,凡缗帛之类,悉辇运京师”(《长 编》卷 5),即各地租税除留够公费开支外,其余全部有转运使运送京城,有三司的左藏库 掌管。“由是利归公上而外权削矣”(《长编》卷 6),造成“外州无留财”,“天下支用, 悉出于三司”(《长编》卷 34),就把地方的财政权收归中央。 4. 完善和改革科举制度。 宋代的科举间年一举或三年一举,广泛地吸收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参加政权。每次取进士多 至三四百名,诸科八九百人,特别年份达数千甚至上万名。考试实行糊名考试法与誊录试卷 法,增加了考试的公正性。另外,实行殿试,使科举的录取之权由皇帝直接掌握。对科举制 度的改革完善,为宋朝选拔人才,巩固中央集权,都起了应有的积极作用。但另一方面,扩 大科举名额,使官僚队伍膨胀,增加政府的财政开支和加重人民的负担。 宋仁宗有《劝学诗》: “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 安房不用架高梁,书中自有黄金屋。 娶妻莫愁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 出门莫恨无随人,书中车马多如簇。 男儿欲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 ——《绘图解人颐》卷 1 5.北宋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评价 综上所述,北宋政府将行政、军事、财政、用人权收归中央,其积极作用 是:(1)促进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强化;(2)对解决藩镇割据、维护国家的统 一安定,都起了重要作用;(3)在客观上有利于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为后 来封建国家的统一提供了有益经验。 但是,北宋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也有自身的许多弊端,造成“冗官”、“冗 兵”、“冗费”。这样,北宋国力不强,内外战争胜少败多,呈现出“积贫积弱” 局面。由此可见,北宋实行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措施,虽然起了巩固政权的 作用,但对宋代历史的消极作用也是十分巨大的。 第二节 隋朝社会经济的发展(4 课时) 教学目的: 通过本节讲授,使学生对隋朝整顿发展经济的措施、发展概况及其效果有一个基本的了

解。在此基础上,对隋朝发展经济措施之得失有所认识,进一步对如何处理当前利益与长远 利益关系的历史经验有所理解 教学重点: 一)隋的经济措施,如均田制、大索貌阅、输籍定样等 (二)隋王朝开通大运河评价 整顿发展经济的措施 颁布均田令和改定赋役 (1)颁布均田令 (开皇元年)自諸王已下,至於都督,皆給永業田,各有差。多者至一百頃,少者至四十畝。京官又 給職分田。一品者給田五頃。每品以五十畝爲差,至五品,則爲田三頃,六品二頃五十畝。其下每品以五 十畝爲差,至九品爲一頃。外官亦各有職分田。又給公廨田,以供公用。 其丁男、中男永業露田,皆遵後齊之制。” 《隋书·食货志》 露田:(永业田),计口分配种植谷物的田地 ≮开皇十二年)時天下戶口歲增·京輔及三河·地少而人眾·衣食不給·議者咸欲徙就寬鄉 其年冬·帝命諸州考使議之·又令尚書·以其事策問四方貢士’竟無長算·帝乃發使四出·均天下 之田其狹鄉·每丁纔至二十畝,老小又少焉 《隋书食货志》 《隋书·食货志》对隋朝均田制记载很简略,隋朝实际上较北齐之制补充了两点: 一是露田奴人四十亩,奴婢依良人,炀帝取消奴人,奴婢受田之制 是府兵兵士与民一样还受土地,但身死王事者所受露田不退还,由子孙继承 均田制是平均分配土地吗? 不均(不同地区,不同等级之间) 均田制 均田制具有相对性 均(同一地区,同一等级)

解。在此基础上,对隋朝发展经济措施之得失有所认识,进一步对如何处理当前利益与长远 利益关系的历史经验有所理解。 教学重点: (一)隋的经济措施,如均田制、大索貌阅、输籍定样等。 (二)隋王朝开通大运河评价。 一 整顿发展经济的措施 1、颁布均田令和改定赋役 (1)颁布均田令 “(开皇元年)自諸王已下,至於都督,皆給永業田,各有差。多者至一百頃,少者至四十畝。京官又 給職分田。一品者給田五頃。每品以五十畝爲差,至五品,則爲田三頃,六品二頃五十畝。其下每品以五 十畝爲差,至九品爲一頃。外官亦各有職分田。又給公廨田,以供公用。 其丁男、中男永業露田,皆遵後齊之制。” 《隋书·食货志》 露田: (永业田),计口分配种植谷物的田地 “(开皇十二年)時天下戶口歲增,京輔及三河,地少而人眾,衣食不給。議者咸欲徙就寬鄉。 其年冬,帝命諸州考使議之。又令尚書,以其事策問四方貢士,竟無長算。帝乃發使四出,均天下 之田。其狹鄉,每丁纔至二十畝,老小又少焉。“ 《隋书·食货志》 《隋书·食货志》对隋朝均田制记载很简略,隋朝实际上较北齐之制补充了两点: 一是露田奴人四十亩,奴婢依良人,炀帝取消奴人,奴婢受田之制; 二是府兵兵士与民一样还受土地,但身死王事者所受露田不退还,由子孙继承。 均田制是平均分配土地吗? 不均(不同地区,不同等级之间) 均田制 均田制具有相对性 均(同一地区,同一等级)

(2)改定赋役 隋朝赋役制度沿袭北朝的租、调、力役制度而有所改革,并同均田令一起颁布 “男女三歲己下爲黄,十歲已下爲小,·十七已下爲中,·十八已上爲丁。·丁從課役,六十爲老,乃免。” 丁男一床·租粟三石ˉ桑土調以絹施·囌土以布絹施以匹·加綿三兩。布以端·加囌三斥·單丁及仆 隸各半之。未受地者皆不課” 《隋书·食货志》 隋初开皇年间颁租调制:丁男一床,租粟三石。桑土调以绢施,麻士以布绢。施以匹 加绵三两;布以端,加麻三斤。这里“一床”指一夫一妇“未受地者皆不课”,取消奴人受 田后便计夫而征。庸在隋朝还是临时为之,20天力役在无需征发或50岁以上不去者,可以 绢代之,还不是正式制度 2、“大索貌阅”与“输籍定样 (1)“大索貌阅” “是時山東尚承齊俗·機巧奷侷·避役惰遊者十六七φ四方疲人·或詐老詐小·規免租賦·高祖令州縣大 索貌閱·戶口不實者·正長遠配’而又開相糾之科。大功已下·兼令析籍·各爲戶頭·以防容隱。於是計 帳進四十四萬三千丁·新附一百六十四萬一千五百口。” 《隋书·食货志》 大索貌阅一隋朝进行的全国性户口清查。开皇五年(585年),文帝下令“大索貌阅”。 政府按户籍上登记的年龄、相貌与本人核对,检验是否以丁壮诈老诈小,还鼓励 居民互相检举揭发,如户口所居不实,正长要受罚流放远方。其目的是要把浮游 民及世家豪门的荫附户搜括出来,载入国家户籍,增加赋税收入。隋炀帝大业五 年(609年)又一次“貌阅”。 析籍一规定堂兄弟以下分立户籍,以防容隐。 (2)“输籍定样” “高熲又以人間課輸雖有定分,年常征納,除注恒多。長吏肆情,文章出沒,複無定簿,難以推校 乃爲輸籍定樣,請爲徧下諸州,每年正月五日縣令巡人各隨便近,五黨三黨共爲一團,依樣定戶上下。帝 從之。自是奸無所容矣。 《隋书食货志》 输籍定样一文帝在整顿户籍的同时,又采纳宰相高颎的建议实行输籍定样。由朝廷制定统一 的税收,将各户所输课税,依家产定额写入册籍,所以称“输籍定样”。每年正 月初五,令百姓三党或五党(每党一百家)共为一团,依定样确定户等,这样百

(2)改定赋役 隋朝赋役制度沿袭北朝的租、调、力役制度而有所改革,并同均田令一起颁布。 “男女三歲已下爲黃,十歲已下爲小,•十七已下爲中,•十八已上爲丁。•丁從課役,六十爲老,乃免。” “丁男一床,租粟三石。桑土調以絹絁,麻土以布絹。絁以匹,加綿三兩。布以端,加麻三斤。單丁及仆 隸各半之。未受地者皆不課” 《隋书·食货志》 隋初开皇年间颁租调制:丁男一床,租粟三石。桑土调以绢絁 ,麻士以布绢。絁以匹 , 加绵三两;布以端,加麻三斤。这里“一床”指一夫一妇“未受地者皆不课”,取消奴人受 田后便计夫而征。庸在隋朝还是临时为之,20 天力役在无需征发或 50 岁以上不去者,可以 绢代之,还不是正式制度。 2、“大索貌阅”与“输籍定样” (1)“大索貌阅” “是時山東尚承齊俗,機巧奸僞,避役惰遊者十六七。四方疲人,或詐老詐小,規免租賦。高祖令州縣大 索貌閱,戶口不實者,正長遠配,而又開相糾之科。大功已下,兼令析籍,各爲戶頭,以防容隱。於是計 帳進四十四萬三千丁,新附一百六十四萬一千五百口。” 《隋书·食货志》 大索貌阅—隋朝进行的全国性户口清查。开皇五年(585 年),文帝下令“大索貌阅”。 政府按户籍上登记的年龄、相貌与本人核对,检验是否以丁壮诈老诈小,还鼓励 居民互相检举揭发,如户口所居不实,正长要受罚流放远方。其目的是要把浮游 民及世家豪门的荫附户搜括出来,载入国家户籍,增加赋税收入。隋炀帝大业五 年(609 年)又一次“貌阅”。 析籍—规定堂兄弟以下分立户籍,以防容隐。 (2)“输籍定样” “高熲又以人間課輸雖有定分,年常征納,除注恒多。長吏肆情,文章出沒,複無定簿,難以推校, 乃爲輸籍定樣,請爲徧下諸州,每年正月五日縣令巡人各隨便近,五黨三黨共爲一團,依樣定戶上下。 帝 從之。自是奸無所容矣。” 《隋书·食货志》 输籍定样—文帝在整顿户籍的同时,又采纳宰相高颎的建议实行输籍定样。由朝廷制定统一 的税收,将各户所输课税,依家产定额写入册籍,所以称“输籍定样”。每年正 月初五,令百姓三党或五党(每党一百家)共为一团,依定样确定户等,这样百

姓无法逃税、漏税,地方官吏也难从中作弊,租收得以直输朝廷 大索貌阅与输籍定样的影响: 政治上:打击了豪强世族的势力,从而加强了中央集权 经济上:均田户的增多,增加了政府的赋税收入 军事上:扩大了府兵兵源 隋氏之盛·实由于斯”《通典·食货志》 3、整顿钱币和度量衡 高祖既受周禅,以天下钱货轻重不等,(关东地区通行北齐旧钱常平五铢钱,关陇地区 通行北周的五行大布和永通万国等钱,梁益地区还杂用古钱交易。)乃更铸新钱。背面肉好, 皆有周郭,文曰“五铢”, 《隋书食货志》 在整顿钱币的同时,也整顿了度量衡 二、社会经济的短暂繁荣 农业的发展 户口增殖:北周大象二年(580年),3590000户,9009604口。 隋大业二年(606年),8907536户,46019956口。 仓廪丰实 隋氏西京太仓,东京含嘉仓、洛口仓,华州永丰仓陕州太原仓,储米粟多者千万 石,少者不减数百万石。天下义仓又皆充满。” 《通典·食货典》 兴修水利:(大运河的开通) 2、手工业的进步 纺织业:河北、山东为丝织中心 四川为织锦中心 麻布以豫章郡为中心 瓷器业:(青瓷、白瓷) 造船业:五牙大战船、龙舟

姓无法逃税、漏税,地方官吏也难从中作弊,租收得以直输朝廷。 大索貌阅与输籍定样的影响: 政治上:打击了豪强世族的势力,从而加强了中央集权。 经济上:均田户的增多,增加了政府的赋税收入。 军事上:扩大了府兵兵源。 “隋氏之盛,实由于斯。” 《通典·食货志》 3、整顿钱币和度量衡 高祖既受周禅,以天下钱货轻重不等,(关东地区通行北齐旧钱常平五铢钱,关陇地区 通行北周的五行大布和永通万国等钱,梁益地区还杂用古钱交易。)乃更铸新钱。背面肉好, 皆有周郭,文曰“五铢”, 《隋书·食货志》 在整顿钱币的同时,也整顿了度量衡 二、 社会经济的短暂繁荣 1、 农业的发展 户口增殖: 北周大象二年(580 年),3590000 户,9009604 口。 隋 大业二年(606 年),8907536 户,46019956 口。 仓廪丰实: “隋氏西京太仓,东京含嘉仓、洛口仓,华州永丰仓陕州太原仓,储米粟多者千万 石,少者不减数百万石。天下义仓又皆充满。” 《通典· 食货典》 兴修水利:(大运河的开通) 2、手工业的进步 纺织业:河北、山东为丝织中心 四川为织锦中心 麻布以豫章郡为中心 瓷器业:(青瓷、白瓷) 造船业:五牙大战船、龙舟

造桥技术:李春设计的安济桥(又名赵州桥)跨度5082米,今仍存在。 3、商业的繁荣 商业大都市:东京(东都),西京(长安) 著名的商业城市:(四川的蜀郡,吴郡、会稽、余杭等) 对外贸易:西北陆路,东南海路 营建东都 营建东都的原因: 政治上:洛阳便于对关东和江南地区的控制。 经济上:有助于解决关中物资不足 四、开通大运河 1开通大运河的目的:政治上:加强对东方、南方的统治 经济上:转运江南物资以供应北方。 军事上:运输物资和军队 ·其他方面:隋炀帝巡游作乐。 2、大运河的开通: 隋文帝开皇四年(584年)开通“广通渠”,炀帝就位后该名为“富民渠” 隋炀帝时开通,共分四段 通济渠——大业元年(605)开,先从洛阳西苑引洛水入黄河,从板诸(zhu)引黄水, 泗水,经开封,达淮水盱眙(xuyi)。 刊沟(山阳渎)一一起自山阳(淮安),入长江京江(镇江)。 最早为吴王夫差开凿,文帝代陈时疏竣,大业元年又大修扩凿 江南河一一从京口到余抗,大业六年(610年)开。 永济渠—一由黄河北上,达涿郡(今北京附近),大业四年(608年)专为征伐高丽运 粮物而开 另有广通渠引渭水从大兴城到潼关,但不属于运河

造桥技术:李春设计的安济桥(又名赵州桥)跨度 50.82 米,今仍存在。 3、商业的繁荣 商业大都市:东京(东都),西京(长安) 著名的商业城市:(四川的蜀郡, 吴郡、会稽、余杭等) 对外贸易:西北陆路,东南海路 三、 营建东都 营建东都的原因: 政治上:洛阳便于对关东和江南地区的控制。 经济上:有助于解决关中物资不足。 四、开通大运河 1 开通大运河的目的:•政治上:加强对东方、南方的统治。 •经济上:转运江南物资以供应北方。 •军事上:运输物资和军队。 •其他方面:隋炀帝巡游作乐。 2、大运河的开通: 隋文帝开皇四年(584 年)开通“广通渠”,炀帝就位后该名为“富民渠” 隋炀帝时开通,共分四段 通济渠——大业元年(605)开,先从洛阳西苑引洛水入黄河,从板诸(zhǔ)引黄水, 泗水,经开封,达淮水盱眙(xu yi)。 刊沟(山阳渎)——起自山阳(淮安),入长江京江(镇江)。 最早为吴王夫差开凿,文帝代陈时疏竣,大业元年又大修扩凿。 江南河——从京口到余抗,大业六年(610 年)开。 永济渠——由黄河北上,达涿郡(今北京附近),大业四年(608 年)专为征伐高丽运 粮物而开。 另有广通渠引渭水从大兴城到潼关,但不属于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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