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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全球化时代的法律冲突与对话》课件(图片版)_第二章 全球化时代的国家之间的法律关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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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全球化时代的国家之间的法律关态 国际法基本原则 国家与政府的承认 国家财产与主权豁免 国际环境保护 战争与武装冲突法 外层空间法的新领域与新发展 大陆架与极地的法律地位与资源 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 全球化时代的法律冲突与 对话 21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并构成国际法基础的原则是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ba basic principles of intenational la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国家主权平等原则 不侵犯原则 不干涉内政原则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 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 全球化时代的法律冲突与 对话

211国家主权平等原则 国际法最重要的原则,是国际法依据的基础 国家在处理国际关系的任何领域都应尊重别国的主权、政治独立和领 土完整。平等地对待别国,不以大压小,倚强凌弱侵犯或破坏他国主 权,或欺压掠夺别国,为自己谋取单方的优势和利益。 全球化时代的法律冲突与 212不侵犯原则 不侵犯原则它要求国家在处理国际关系中不得使用武力威胁或武力 作为解决争端的办法;不得发起或参与侵略战争,不得从事侵咯战 争的宣传;不得从事国际法上禁止的其他使用武力的行为。 不侵犯原则是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的延伸。 全球化时代的法律冲突与 对话

213不干涉内政原则 不干涉内政原则要求国家在处理国际关系中,不得基于自己的立场或 利益,以任何理由直接或间接干涉别国的内政;不得使用或支持使用 经济、政治或其他措施强迫别国屈从,以取得对该国主权权利的行 使、或谋取该国的利益;不得从事组织、煽动或支持以暴力推翻别国 政府的颠覆、恐怖或武装活动,或干预别国之内政;不得从事其他形 式的干涉内政活动。 不干涉内政原则是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的延伸。 全球化时代的法律冲突与 21.4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要求国家在遇有任何国际争端发生时,都应用 和平方法解决。不得诉诸威胁或使用武力以及其他非和平方法,避免 危及世界和平与安全。 全球化时代的法律冲突与 对话

215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 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要求国家诚实地、严格地履行来自国际法的义 务,无论这样的义务是源于国际条约,还是其他国际法渊源。 全球化时代的法律冲突与 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 1954年4月29日中国与印度签署《关于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 和航海的协定》,该序文明确,两国决心以下列原则为它们的关系的 基础: 1.互相尊重领土主权 2.互不侵犯 3.互不干涉 4.平等互嘉 5.和平共处 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补充和发展了《联合国宪章》的原则,并对以 后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全球化时代的法律冲突与 对话

22国家与政府的承认 国家的承认( recognition of state) 政府的承认( recognition of government) 全球化时代的法律冲突与 221国家的承认 既存国家表示对新国家产生的事实给予认可并接受由此而产生的法律 后果的行为。国家对新国家存在的事实是否表示认可并与之建立正常 的国际关系是其自由裁量的事情,但既存国家承认新国家时,新国家 的存在应符合国际法原则。如,不是在外国侵略情势下产生的新国 家 既存国家对新国家承认之后,即在它与被承认国之间产生相应的法律 和政治的效果,如承认被承认的新国家之立法、司法和行政措施的效 力,承认被承认国的诉讼权和豁免权,建立条约、外交领事关系等。 全球化时代的法律冲突与 对话

222政府的承认 政府的承认( recognition of govemment),一般是指既存国家对一国 内由于发生社会革命或叛乱产生的新政府给予的认可。这样的新政府 通常是由政府非正常更迭产生的。新政府的产生只要不违反国际法 的原则并对其本国实行了有效统治,既存国家就可以对其承认。对新 政府基于承认就是承认该政府是其国家的唯一合法代表,所产生的效 果与国家承认基本相同。 全球化时代的法律冲突与 对交战团体的承认的要件 1.该团体谋求政治性目标 2.该团体不仅是有组织的,而且叛乱行为在国内大多数地区都已发 生 3.该团体已经占据了该国部分地区,并实施了有效控制 该团体的军事行动必须符合交战法规或战争规则 全球化时代的法律冲突与 对话

23国家继承、国家责任与主权豁免 国家继承 国家责任 主权豁免 全球化时代的法律冲突与 231国家继承 国家继承( state succession)是指一国对领土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转由别 国取代,因国家间的领土变更,而使相关的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从被继承 国转移给继承国。 1.条约继承:(1)凡是与国家的国际法主体资格相关的条约,亦称 “人身条约”( personal treaty),如国际组织资格的条约、政治性条 约一般都不继承;(2)凡属于处分性的条约( dispositive treaty), 如领土划界条约、边境制度和资源使用的条约一般都应继承。在财产 继承上应遵循财产与领土相关性和领土生存原则处理,即凡属于转移 领土的财产应随着领土转移而由继承国继承。 2.国家债务( state debt)继承中,除恶债( malicious debt),即违反国 际原则的债务或侵害继承国权利的债务外,凡与转移领土相关的债务 均应由继承国继承。 全球化时代的法律冲突与 对话

232国家责任 国家对其国际不法行为所承担的国际责任。国家责任的产生是因为国 家实施了国际违法行为。 国际行为速法性的排除 国的违反对他国所负的义务行为是在得到他国有效同意的范围内 实施的,且该义务不属国际强行义务; 国所实施的违反国际义务行为是针对他国的违反行为所作出的; 国家因遇有不可抗力和偶然事件而不能履行国际义务行为,但不适 用于该国对这种不能履行国际义务负有责任的场合 代表国家行事的人在极端危险和别无选择的情况下,为挽救其自己 或受其监护的人之生命采取的违反国际义务的行为 国家处于紧急状态,即国家生存及其他重大利益遭遇严重而紧迫的 危害别无选择情况下实施的违反国际义务的行为 国家的正当防卫。 国际责任的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满足等 全球化时代的法律冲突与 233主权豁免 ·国家豁免或主权豁免,广义上泛指一国免受他国的立法、司法和行政 管辖,狭义上通常仅指免受他国的司法管辖,即除非经过一国同意 他国司法机关不得受理针对该国的行为和财产提起的诉讼;在一国接 受他国司法管辖的情况下,不经该国同意,仍不得对该国财产采取诉 讼保全和诉讼过程中的其他强制措施,也不得根据判决对其财产进行 强制执行。 绝对豁免/相对豁免 2004年《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 全球化时代的法律冲突与 对话

案例研究:湖广铁路债券案 【案情筒介】 1911年,清政府为修建湖北至广东等地的铁路,向美、英、法、 德等国的银行财团借款,签订了总值为600万英镑的借款合同。合同规 定,上述外国银行以清政府名义在金融市场上发行债券,即“湖广铁路 五厘利息递还英镑借款债券”,年息五厘,合同期限为40年。但该种偾 券从1938年起停付利息,1951年本金到期也未归还。一些美国人在市 场上收购了这种债券。 1979年,美国公民杰克逊等人在美国阿拉巴马州地方法院对中华 人民共和国提起诉讼,该法院受理此案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出传票, 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收到传票20日内提出答辩,否则将作出缺席判 决 全球化时代的法律冲突与 【双方主张及理由】 杰克逊等人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偿还湖广铁路债券的本息, 指称这笔债券是清朝政府发行的商业债券,清政府被推翻后,国民政府 在1938年以前曾付过利息。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义务继承这笔 债券。 中国政府拒绝接受传票和出庭,并照会美国国务院,声明中国是 个主权国家,享有司法豁免权,不受美国法院管辖。 全球化时代的法律冲突与 对话

【阿拉巴马州地方法院判决及依据】 1982年9月1日,阿拉巴马州地方法院作出缺席裁判,判决中华人 民共和国偿还原告41,313,038美元,外加利息和诉讼费等,并声称:如 果中国政府对该判决置之不理,美国法院将扣押中国在美的财产,以强 制执行判决。 理由:根据现行国际法原则,一国的政府更迭通常不影响其原 有的权利和义务,作为清朝政府和国民政府的继承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有义务偿还其前政府的债务。此外,根据美国1976年《外国主权 豁免法》第1605段的规定,外国国家的商业行为不能享受主权豁 免。湖广铁路债券是商业行为,不能享受国家主权豁免。 全球化时代的法律冲突与 【中国的抗辩意见】 中国政府拒绝接受美国法院的判决,指出:“主权豁免是一项重 要的国际法原则,它是以联合国宪章确认的国家主权平等原则为基础 的。中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无可争辩地享有司法豁免权。美国地方法 院对一项以一个主权国家为被告的诉讼行使管辖权,作出缺席判决,甚 至威胁要强制执行这项判决,这完全违反了国家主权平等的国际法原则 和联合国宪章。中国政府坚决反对把美国国内法强加于中国的这种有损 于中国主权和国家尊严的做法。如果美国地方法院无视国际法,强制执 行上面提出的判决,扣押中国在美国的财产,中国政府保留采取相应措 施的权利。” 全球化时代的法律冲突与 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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