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再保险合同 第一节再保险合同性质 第二节再保险合同义务的履行 第三节再保险人对再保险被保险人的权 利 第四节再保险合同相关法律法规
第六章 再保险合同 第一节 再保险合同性质 第二节 再保险合同义务的履行 第三节 再保险人对再保险被保险人的权 利 第四节 再保险合同相关法律法规
保险法中有关再保险的条文? 再保险的分类?
保险法中有关再保险的条文? 再保险的分类?
第一节再保险合同性质 、三种观点: 1、从属于原保险合同的性质 2、财产损失保险合同 3、责任保险合同 二、保险标的:依照原保险合同承担的给付保险 金责任 保险利益:原保险合同上的利益
第一节 再保险合同性质 一、三种观点: 1、从属于原保险合同的性质 2、财产损失保险合同 3、责任保险合同 二、保险标的:依照原保险合同承担的给付保险 金责任。 三、保险利益:原保险合同上的利益
四、再保险合同的独立性 属于私法上的债权合同 赔偿请求权的独立性:《保险法》29条规定:“原保险 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向再保险接受人提出赔偿 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 ■保险费请求权的独立性:第1款规定:“再保险接受人 不得向原保险的投保人要求支付保险费。 赔偿义务的独立性:第3款规定:“再保险分出人不得 以再保险接受人未履行再保险责任为由,拒绝或延迟履 行其原保险责任
四、再保险合同的独立性 属于私法上的债权合同 赔偿请求权的独立性:《保险法》29条规定:“原保险 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向再保险接受人提出赔偿 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 保险费请求权的独立性:第1款规定:“再保险接受人 不得向原保险的投保人要求支付保险费。” 赔偿义务的独立性:第3款规定:“再保险分出人不得 以再保险接受人未履行再保险责任为由,拒绝或延迟履 行其原保险责任
五、再保险合同的从属性 (一)同一命运原则 兹特约定凡属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事宜,再保险 人在其利害关系内,与原保险人同一命运。 (二)直接请求权的赋予 直接索赔条款:原被保险人在原保险人丧失偿 付能力而不能履行赔偿责任的情况下,拥有直 接向再保险人提出索赔的权利
五、再保险合同的从属性 (一)同一命运原则 “兹特约定凡属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事宜,再保险 人在其利害关系内,与原保险人同一命运。” (二)直接请求权的赋予 直接索赔条款:原被保险人在原保险人丧失偿 付能力而不能履行赔偿责任的情况下,拥有直 接向再保险人提出索赔的权利
节:再保险合同义务的履行 再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再保险人的给付义务范围:以再保险约定的给付金额 为限 2、再保险人的给付义务的发生时间 3、原被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 4、再保险人的参与权 二、不利解释原则的适用:不适用 三、再保险的滥用与欺诈 可要求一定的再保险理赔准备金
第二节:再保险合同义务的履行 一、再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再保险人的给付义务范围:以再保险约定的给付金额 为限 2、再保险人的给付义务的发生时间 3、原被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 4、再保险人的参与权 二、不利解释原则的适用:不适用 三、再保险的滥用与欺诈 可要求一定的再保险理赔准备金
第三节再保险人对再保险被保险 人的权利 要求支付保费的权利 ■检查再保险被保险人账目记录的权利 讨论:再保险人是否享有代位追偿的权利
第三节 再保险人对再保险被保险 人的权利 要求支付保费的权利 检查再保险被保险人账目记录的权利 讨论:再保险人是否享有代位追偿的权利
case 甲商场向A保险公司投保火灾保险,保险金额为3000万元。A保 险公司将该笔保险业务分出给再保险人B公司,B公司承担40%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期间内,甲商场隔壁的乙商场违反安全操 作规程使用电热器具,发生火灾,导致甲商场重大损失。据A保 险公司定损,应予赔偿2500万元。A保险公司赔偿后,B保险公 司摊回再保险金1000万元。现A保险公司欲向责任方乙商场行使 代位求偿权,要求赔偿2500万元,乙商场则认为,A保险公司已 取得再保险金1000万元,故其只需再承担1500万元损失赔偿 金。B公司亦欲向乙商场行使代位求偿权,但乙商场声称,依据 《保险法》之规定,再保险人不得向原被保险人主张权利,因而 不能代被保险人向责任人求偿
case 甲商场向A保险公司投保火灾保险,保险金额为3000万元。A保 险公司将该笔保险业务分出给再保险人B公司,B公司承担40% 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期间内,甲商场隔壁的乙商场违反安全操 作规程使用电热器具,发生火灾,导致甲商场重大损失。据A保 险公司定损,应予赔偿2500万元。A保险公司赔偿后,B保险公 司摊回再保险金1000万元。现A保险公司欲向责任方乙商场行使 代位求偿权,要求赔偿2500万元,乙商场则认为,A保险公司已 取得再保险金1000万元,故其只需再承担1500万元损失赔偿 金。B公司亦欲向乙商场行使代位求偿权,但乙商场声称,依据 《保险法》之规定,再保险人不得向原被保险人主张权利,因而 不能代被保险人向责任人求偿
实现的途径:先由原保险人向责任人代位求偿全部保险金 额,再由原保险人根据再保险合同确定的责任比例,向再保 险人摊回。 再保险求偿权:原保险人由原被保险人处取得代位求偿权, 再保险人应就其分摊金额取得补偿 1、原保险人减少其代位求偿数额,应征得再保险人同意。 2、原保险人怠于行使代位求偿权时,再保险人可直接向责任方 行使代位权 3、原保险人不将追偿所得按比例摊回再保险人时,再保险人可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实现的途径:先由原保险人向责任人代位求偿全部保险金 额,再由原保险人根据再保险合同确定的责任比例,向再保 险人摊回。 再保险求偿权:原保险人由原被保险人处取得代位求偿权, 再保险人应就其分摊金额取得补偿。 1、原保险人减少其代位求偿数额,应征得再保险人同意。 2、原保险人怠于行使代位求偿权时,再保险人可直接向责任方 行使代位权 3、原保险人不将追偿所得按比例摊回再保险人时,再保险人可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K再保险业公司设立规定》 2.9.17) 再保险保会批准的注册本 业务 人非综人寿非人综合人寿非人综 寿人合 左 再寿再「中中国中 同时经上实收货实收货币实收货 保再保 国国际国国际述前述全币 币 境境|再|境|境|再 验保险 内内保内内保部或部分资本金|本金应不资本金 的的险的的险业务应 低 应 公险公 再转业再转业 不低于于¥2亿不低于 保分务保分务 ¥2亿或 ¥3亿 司公司险险保 或等值等值的可或 业|业 业业 自 等值的 务务 务务 的可兑 自由由兑换货 币 自由兑
《再保险业公司设立规定》 (02.9.17) 实收货 币 资本金 应 不低于 ¥ 3亿 或 等值的 可 自由兑 换 货币 实收货币 资 本金应不 低 于¥ 2亿 或 等值的可 自 由兑换货 币 实收货 币 资本金 应 不低于 ¥2亿 或等值 的 可自由 兑 换货币 同时经上 述前述全 部或部分 业务 国 际 再 保 险 业 务 中 国 境 内 的 转 分 保 业 务 中 国 境 内 的 再 保 险 业 务 国 际 再 保 险 业 务 中 国 境 内 的 转 分 保 业 务 中 国 境 内 的 再 保 险 业 务 综 合 非人 寿 非人 综合 人寿 寿 综 人寿 合 再 保 险 公 司 非 人 寿 再 保 险 公 司 人 寿 再 保 险 公 司 保 � 会 批 准 的 注册�本 业 务 再 保 险 公 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