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章国际投资法 学习目标 【1】掌现国际投资的展名 【2】掌握国际投货企业的法律形式。 【3】了解各国关于国际投资的法律制度。 【4】章握多边授魔担保机构公约以及世界贸易组织有关投班的静议, 【5】掌握国际投货争议的解决。 学习要点 ◆一,国际授货的概念、类型与直接投资方式: ◇(一》国际授赏的概念与类型。 1,国际投魔的复老, 2、国际投货的类重 (1)按投货主体 (2)以时问长短为标准分类。 (3)按投资形式与性质。 4、按投资者的目的。可把直接授货分为市场折向型、自然贷源指向型以及生产要 素指向型。 ◇(二)国际直接投资企业的裙律形式。 1.合鬓经营企业。 (1)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2)合资经营全业的法律性顺和组织形式. 2.合作经营企业, (1)合作经营与合作经管企业。 (2)合作经营全业的法律性质。 3、外魔企业。 (1)外资企业的概和特狂。 (2)外资企业的法律性质和组形式。 ◇(三)国际合作开发与建设。 1,围际合作开发的定义与方式。 2,0T项目融赏方式. (1)关于BOT概述. (2)B0T的概念, (3)OT的操作程序 (4)B倒0T的特征。 ◆二、国际投货的国内法律制度。 。(一)国小授货法律渊源和法律体系。, ◇(二)货本输出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1,海外授资保验制的概念与特征, 2、海外投资保险保险人(海外投质保险机构), 3、海外投资保险保险范围。 4、海外投资保险的保险对象。 5、海外投资保段投保人。 6、海外投资保险之投保, 7、海外投资保险赔偿与数济
第七章 国际投资法 学习目标 【1】掌握国际投资的概念。 【2】掌握国际投资企业的法律形式。 【3】了解各国关于国际投资的法律制度。 【4】掌握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以及世界贸易组织有关投资的协议。 【5】掌握国际投资争议的解决。 学习要点 ◆一、国际投资的概念、类型与直接投资方式。 ◇(一)国际投资的概念与类型。 1、国际投资的概念。 2、国际投资的类型。 (1)按投资主体。 (2)以时间长短为标准分类。 (3)按投资形式与性质。 4、按投资者的目的,可把直接投资分为市场指向型、自然资源指向型以及生产要 素指向型。 ◇(二)国际直接投资企业的法律形式。 1、合资经营企业。 (1)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2)合资经营企业的法律性质和组织形式。 2、合作经营企业。 (1)合作经营与合作经营企业。 (2)合作经营企业的法律性质。 3、外资企业。 (1)外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2)外资企业的法律性质和组织形式。 ◇(三)国际合作开发与建设。 1、国际合作开发的定义与方式。 2、BOT 项目融资方式。 (1)关于 BOT 概述。 (2)BOT 的概念。 (3)BOT 的操作程序。 (4)BOT 的特征。 ◆ 二、国际投资的国内法律制度。 ◇(一)国际投资法律渊源和法律体系。 ◇(二)资本输出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1、海外投资保险制的概念与特征。 2、海外投资保险保险人(海外投资保险机构)。 3、海外投资保险保险范围。 4、海外投资保险的保险对象。 5、海外投资保险投保人。 6、海外投资保险之投保。 7、海外投资保险赔偿与救济

◆三,国际投货的国际法律制度。 ◇(一)《多边授货担保机构公约》(MGA). ◆(二)《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攻公约(ISD)。 1,概运。 2,解决投资争议国乐中心的法律地位及其管辖范围。 3、行使管辖权的必要条作。 4、争议解决的方法与程序 5、种裁截决的撒酒: 6、种载截决的承认与执行。 7、对中心机制的几点评论。 一、国际投资的凝念、类型与直接投资方式 (一)国标投资的情念与英型 ,国际投资的概念, 国际投魔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还处在发展与探需过程中,国际投贤的定义川前尚来统 投资这一概念,一般是指:为了预期的产出,面投入货本千特定行业或部门的经济活动 通常认为,国际投资是指:以魔木增值。生产力提高为目标的国际资本流动,是投资者将其 资本投入围外进行的以背利为目的的经济活动。它具有带动生产要素和产品转移的功能, 国际资本流动,是指一国政府机构或个人资本向另一国政府机构成个人的移功。 国际隆本流动是作为国际商品流动的附属形式发展起来的,最草的主要形式是商品贸易 逆差国向商品贸易顺差国的移动。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国际资本流动也在迅速发展,尤其 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授资的出现,退速成为国际资本流动的主要形式,对国际贸号园 到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因此,我们现在研究的资本流动主要是狭义地指国际投贤。即是以铁 取利润为目的的国际资本流动。 对具体国家米说,国际投魔包括本国的海外投资和木围接受的外国授魔。 2.国际授资的类型: 国际投货可按不同的标准予以分类。 (1)按投资主体。 可分为政府(或官方》投货和国际私,人(或企业)投货, 玫府(官方)投资是指:授货方为一国政所成国际公共机构。一版是指由政所或国际用 织进行的投蜜,如一国政府对他国贷款,或者赋界恨行对某国的能款,一般用于兴建大型基 础设魔或重大项目开发, 私人成企业投匠是指授魔者为私人或私人企业的民同投隆,由私人碧集魔本向围外的投 资。一般米说,国际私人直接授货在国际投资活动中占有主导地位,并对一国的生产与流通 经济与政治、科技与社会将产生全面而深远的影响,因而对世界经济的发展起着率足轻重的 作用。 (2)以时间长短为标准分类 可分为短期投资和长啊投货,按国际收支统计分类,一年以内的债权被称为短期投资, 一年以上的债权,股票以及实物资产被移为长期授货,此种分类的依据过于简单。且不伦准 勇反驶国际授货活动的实际情况。 (3)按投资形式与性质. 可分为直接投魔与间接投资, 直接投货(Direct Investment)一最是折投资者在国外独资或合货设立公司,或者通过钩买 国外企业散权,拥有该全业25%以上控粮权,授货者有直接经营权
◆ 三、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律制度。 ◇(一)《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MIGA)。 ◇(二)《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议公约》(ICSID)。 1、概述。 2、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的法律地位及其管辖范围。 3、行使管辖权的必要条件。 4、争议解决的方法与程序。 5、仲裁裁决的撤消。 6、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7、对“中心”机制的几点评论。 一、国际投资的概念、类型与直接投资方式 (一)国际投资的概念与类型 1.国际投资的概念。 国际投资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还处在发展与探索过程中。国际投资的定义目前尚未统 一。 投资这一概念,一般是指:为了预期的产出,而投入资本于特定行业或部门的经济活动。 通常认为,国际投资是指:以资本增值,生产力提高为目标的国际资本流动,是投资者将其 资本投入国外进行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活动。它具有带动生产要素和产品转移的功能。 国际资本流动,是指一国政府机构或个人资本向另一国政府机构或个人的移功。 国际资本流动是作为国际商品流动的附属形式发展起来的,最旱的主要形式是商品贸易 逆差国向商品贸易顺差国的移动。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国际资本流动也在迅速发展,尤其 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投资的出现,迅速成为国际资本流动的主要形式,对国际贸易起 到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因此,我们现在研究的资本流动主要是狭义地指国际投资,即是以获 取利润为目的的国际资本流动。 对具体国家来说,国际投资包括本国的海外投资和本国接受的外国投资。 2.国际投资的类型。 国际投资可按不同的标准予以分类。 (1)按投资主体。 可分为政府(或官方)投资和国际私人(或企业)投资。 政府(官方)投资是指:投资方为一国政府或国际公共机构。一般是指由政府或国际组 织进行的投资,如一国政府对他国贷款,或者世界银行对某国的贷款,一般用于兴建大型基 础设施或重大项目开发。 私人或企业投资是指投资者为私人或私人企业的民间投资,由私人碧集资本向国外的投 资。一般来说,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在国际投资活动中占有主导地位,并对一国的生产与流通、 经济与政治、科技与社会将产生全面而深远的影响,因而对世界经济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 作用。 (2)以时间长短为标准分类。 可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按国际收支统计分类,一年以内的债权被称为短期投资, 一年以上的债权、股票以及实物资产被称为长期投资。此种分类的依据过于简单,且不能准 确反映国际投资活动的实际情况。 (3)按投资形式与性质。 可分为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 直接投资(Direct Investment)一般是指投资者在国外独资或合资设立公司,或者通过钩买 国外企业股权,拥有该企业 25%以上控股权,投资者有直接经营权

国际直接投资是以控制企业经营管理权为核心,以获取利利为目的的授货活动。其特任 是其一,投资者有对企业经营管理权和控制权,其二,直接投赏不仅涉及货币资本的流动, 面且希动商品及生产要素的转移。近年来,国际直接投资的规模和比重不斯增加。形式也星 现出多样化的趋势。 何接授魔(Portfolio Investment)一般是指投资者不拥有直接经两权的对外授魔,例如:购 买国外徒券或者不耀过25%控股权的股票、时外货款等。 国际同接投蜜是国际股票授虞与国际德券投资的统称,它是发生在国际资本市场中的授虞活 动。所滑国乐间接投货是指以购买外国殿票和其它有价证养为内容,以实现货币增值为目标 而进行的投货活动。相对直接投资面言,其特任是没货者不参加论业经营管理,也不享有论 业的控制权成支配权,而仅以其特有的能提供收益的股票咸证券进行的投隆,由于国际货本 存在着证券化的趋势。由工证券市场的发展,故出现了间接授货的国际化趋势。 国际直接投资是与国际间接授货相对应的一种国际投资基本形式,关于从何种角度去区 分或理解国际投资的直接性”与间接性”问愿,作为探时,可以下列原则或现象进行分析和 界定: 从投资宽金到授货项目的阶段上看,直接投贷为一步到位,即某项投资直接到生产领域, 而间接投资是分部到位,即货金先到金脸领规,再到生产额域: 从能否派生投资主体角度看,直接投资一经完成后,不产生新的投资主体,面间接投资 可常生新的授货主体。 同从获利途径看,直接投资通过参与和控制经营管理米来获取其经济效应,获利的多少直 接与授资主体所控制的企业经营成果相关。而阿接投资者自身不参与经营管理,仅以其债券 利息成服票股息为目的,但是,当购买股票的数量过大而涉及经营权时,则另当别论。 在上述三条原则中,经营权是核心。对企业面言,只要以控制经营为目的,无论在国外获得 的是实物资产或是股票,均为直接投资, 4.按授境者的目的,可把直接投资分为市场指向型、自然货题指向型以及生产要素指 向型。 市场指向(kOn是指以扩大闲外销售增加围外市场占有事为目的的投资, 绕过进口国的贸易条,及时获得当地市场信息等因素,使直接授货更容易维持和扩大对市 场的占有率。 自然资算指向里(Resource Oriented是指向自然资源丰富的国家进行投资,用以开发当 地丰富而廉价的资源。从而满足本国的需求以及降低生产成本, 生要素指向生(Factor Oriented由主要是指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兴办芳动密 集型或者资源密集吸企业,享受当地康价劳动力,土地、白然废源等生产要素。 (二)国际直接投资企业的法律形式 1.合资经营金业. 《1)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合资经营企业简称合营企业,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为实现特定的商业目的,共 同投原,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一种企业形式。国际授资法上所称合营企业,通 常是由一个或多个外围投量者〔法人或自燃人)问东道围的致府、法人或自然人按法定或约 定的比例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特定事业,共同分享利润、共同承粗亏极。国际合营全业是现 代国际投资的一种最常见的企业形式。我国的中外合资经营金业即属此类。 根据各国外资立法和国际通行实霞,合营企业具有如下特征 ①由外国合营者与当地合曾者共同举办。 外国合营者一般包括外国法人或白燃人。但各国立法对此规定不尽相同。当地合背者 般包話该国的公司、企业,其它经济组织成个人。此外。东道国政府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
国际直接投资是以控制企业经营管理权为核心,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投资活动。其特征 是其一,投资者有对企业经营管理权和控制权,其二,直接投资不仅涉及货币资本的流动, 而且带动商品及生产要素的转移。近年来,国际直接投资的规模和比重不断增加,形式也呈 现出多样化的趋势。 间接投资(Portfolio Investment)一般是指投资者不拥有直接经两权的对外投资.例如:购 买国外债券或者不超过 25%控股权的股票、对外贷款等。 国际间接投资是国际股票投资与国际债券投资的统称,它是发生在国际资本市场中的投资活 动。所谓国际间接投资是指以购买外国股票和其它有价证券为内容,以实现货币增值为目标 而进行的投资活动。相对直接投资而言,其特征是投资者不参加企业经营管理,也不享有企 业的控制权或支配权,而仅以其特有的能提供收益的股票或证券进行的投资。由于国际资本 存在着证券化的趋势,由工证券市场的发展,故出现了间接投资的国际化趋势。 国际直接投资是与国际间接投资相对应的一种国际投资基本形式。关于从何种角度去区 分或理解国际投资的“直接性”与“间接性”问题,作为探讨,可以下列原则或现象进行分析和 界定: 从投资资金到投资项目的阶段上看,直接投资为一步到位,即某项投资直接到生产领域, 而间接投资是分部到位,即资金先到金融领域,再到生产领域。 从能否派生投资主体角度看,直接投资一经完成后,不产生新的投资主体,而间接投资 可产生新的投资主体。 ③从获利途径看,直接投资通过参与和控制经营管理来获取其经济效应,获利的多少直 接与投资主体所控制的企业经营成果相关。而间接投资者自身不参与经营管理,仅以其债券 利息或股票股息为目的。但是,当购买股票的数量过大而涉及经营权时,则另当别论。 在上述三条原则中,经营权是核心。对企业而言,只要以控制经营为目的,无论在国外获得 的是实物资产或是股票,均为直接投资。 4.按投资者的目的,可把直接投资分为市场指向型、自然资源指向型以及生产要素指 向型。 市场指向型(Market Oriented)是指以扩大国外销售增加国外市场占有率为目的的投资。 绕过进口国的贸易壁垒,及时获得当地市场信息等因素,使直接投资更容易维持和扩大对市 场的占有率。 自然资源指向型(Resource Oriented) 是指向自然资源丰富的国家进行投资,用以开发当 地丰富而廉价的资源,从而满足本国的需求以及降低生产成本。 生产要素指向型(Factor Oriented)主要是指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兴办劳动密 集型或者资源密集型企业,享受当地廉价劳动力、土地、自然资源等生产要素。 (二)国际直接投资企业的法律形式 1.合资经营企业。 (1)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合资经营企业简称合营企业,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为实现特定的商业目的,共 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一种企业形式。国际投资法上所称合营企业,通 常是由一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法人或自然人)同东道国的政府、法人或自然人按法定或约 定的比例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特定事业,共同分享利润、共同承担亏损。国际合营企业是现 代国际投资的一种最常见的企业形式。我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即属此类。 根据各国外资立法和国际通行实践,合营企业具有如下特征: ①由外国合营者与当地合营者共同举办。 外国合营者一般包括外国法人或自然人。但各国立法对此规定不尽相同。当地合营者一 般包括该国的公司、企业、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此外,东道国政府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

在合营企业中拥有一定股份,成为当陆合藿者。但在一些国家中,如我国,当地合营者大都 限于本国的企业、公可等法人组织。 ②由合营双方共月投资。 合营各方所投置本,构成合营企业的共同财产,成为合营企业选行经营活动利对外承担 债务责任的基确。至于各方的出货方式及投资比例,在各国外资立法和双边投资协议中一般 军有八体规定暖要求。通常,合营各方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对合营企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由合营企业共同经营管理。 尽管各国立法和国际实我中,关于合营金业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组织和运行存在语 多差异,但合营各方都享有参加企业经亚管理的权利,都有权按授魔比例成合阿约定参与决 定和处理合营企业的重大事务: ④由合营双方共担风险、共货盈亏。 根据各国外资立法及国乐实线,合背各方一般技其授蛋比例对企业享受权利,分享利间 分担风险和亏损。至于合营企业的债务,则依企业的法律性质不同而定。 (2)合资经营企业的法律性质和组织形式。 ①合资经营全业的法律性质。 关于合货经营企业的法律性质。各国的立法规定及可法实置均不一改,在学说上也有争 论。英美等学者通常基于组合论,认为合营企业不是法律实体,而是类似于合秋舅约的一种 法律行为,其权利与义务,适用和类推适用关于合伙的规定,因此,合营企业在法律上是一 种合伙(Partners小p),是一种丰法人性质的育业组织形式。不少大陆法系国家,如比利时、 德国等。认为合营企业在法律上属于法人(Juridical Person),而不是合伙,并将其销入公可 法范畸。另一些国家如法国、科减特认为,合营企业是“经济利点的组合”,具有合伙与法人 双重特生, 综合各国关于合营企业的立法和实我,参丑眠合国工业发展组机编写的《发展中国家舍 营企业协议雷南,合营企业依其法律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两种基本类型: A,股份式合营企业(Equity Joint Venture)。它是指合营者相互协商,为经营共同事业 面组成的法律实体,具有粒立的法律人格。我国的中外合赏经营金业、比利时的合赏公可均 属此类, B,契钓式合背企业(Contractual Joint Venture)。它是指合营各方根据合营哭的,经营共 同事业的经济组织。此类企业往往不具有法人资格。 ②合资经营企业的组凯形式。 由于各国法律对合营企业的法律性质的认定各不相同,因而,在国际投资的实践中,举 办合营企业所果取的组织形式也各式各样,大体可归钠为公可和合伙两类。 1,公司。 公可根据公同法原理,组成为公司的合营全业均是企业法人,并具有如下基本特征:第 一,具有鞋立财产:第二,具有鞋立的名称和住所,有白已的章程和组织机构:第三,具有 独立的法律人格:第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从国际实授来看,组成为公司的合营企业,主要采取有限责任公可和殿份有限公可两种 基本形式。 1,合伙 合伙(Partnership)尽管各国法律对合伙的具体规定不尽一致,但强调的是“人的眼合, 许多原期是相同的,因而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1》合伙合同是合饮企业成立的基石,是合伙各方享受权利和承相夏务的基本依据,合伙 企业内的一切重大事项,如出烧额、出资方式、利润分享、风险与亏损分担、管理方式以及 合秋终止等一般均需合伏双方协商,由合同加以明确规定
在合营企业中拥有一定股份,成为当地合营者。但在一些国家中,如我国,当地合营者大都 限于本国的企业、公司等法人组织。 ②由合营双方共同投资。 合营各方所投资本,构成合营企业的共同财产,成为合营企业进行经营活动利对外承担 债务责任的基础。至于各方的出资方式及投资比例,在各国外资立法和双边投资协议中一般 都有具体规定或要求。通常,合营各方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对合营企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③由合营企业共同经营管理。 尽管各国立法和国际实践中,关于合营企业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组织和运行存在诸 多差异,但合营各方都享有参加企业经营管理的权利,都有权按投资比例或合同约定参与决 定和处理合营企业的重大事务。 ④由合营双方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根据各国外资立法及国际实践,合营各方一般按其投资比例对企业享受权利,分享利润、 分担风险和亏损。至于合营企业的债务,则依企业的法律性质不同而定。 (2)合资经营企业的法律性质和组织形式。 ①合资经营企业的法律性质。 关于合资经营企业的法律性质,各国的立法规定及司法实践均不一致,在学说上也有争 论。英美等学者通常基于组合论,认为合营企业不是法律实体,而是类似于合伙契约的一种 法律行为,其权利与义务,适用和类推适用关于合伙的规定,因此,合营企业在法律上是一 种合伙(Partnership),是一种非法人性质的商业组织形式。不少大陆法系国家,如比利时、 德国等,认为合营企业在法律上属于法人(Juridical Person),而不是合伙,并将其纳入公司 法范畴。另一些国家如法国、科威特认为,合营企业是“经济利益的组合”,具有合伙与法人 双重特性。 综合各国关于合营企业的立法和实践,参照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编写的《发展中国家合 营企业协议指南》,合营企业依其法律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两种基本类型: A.股份式合营企业(Equity Joint Venture)。它是指合营者相互协商,为经营共同事业 而组成的法律实体,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我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比利时的合资公司均 属此类。 B.契约式合营企业(Contractual Joint Venture)。它是指合营各方根据合营契约,经营共 同事业的经济组织。此类企业往往不具有法人资格。 ②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 由于各国法律对合营企业的法律性质的认定各不相同,因而,在国际投资的实践中,举 办合营企业所采取的组织形式也各式各样,大体可归纳为公司和合伙两类。 Ⅰ、公司。 公司根据公司法原理,组成为公司的合营企业均是企业法人,并具有如下基本特征:第 一,具有独立财产;第二,具有独立的名称和住所,有自己的章程和组织机构;第三,具有 独立的法律人格;第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从国际实践来看,组成为公司的合营企业,主要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基本形式。 Ⅱ、合伙。 合伙(Partnership)尽管各国法律对合伙的具体规定不尽一致,但强调的是“人的联合”, 许多原则是相同的,因而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1)合伙合同是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石,是合伙各方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基本依据。合伙 企业内的一切重大事项,如出资额、出资方式、利润分享、风险与亏损分担、管理方式以及 合伙终止等一般均需合伙双方协商,由合同加以明确规定

(2)合伙财产归合伏人共有,共同使用。 《3)在一般情况下,各合伙人在合伙业务范围内的行为对合秋具有钓衷力, (4)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街务负无限连带责任。 (5)合伙企业可作为经济实体经营,但不具有法人责格,一般不单独缴纳所得税。 综上所述,对于合营全业面言,无论采取年种组织形式,都各有利弊。采取设立公司形 式,其于续较为复杂,费用也较高,政府对其管理也比较严密,而且,还因存在双重征税 司题,而增如投货者的税负。紧用合秋企业形式,由于合伏不棱作为与其成员相分离的粒过 实体,其最大的不利之处纸是合伙人必须承担无限责任,因而承担较大的授班风险 2.合们经营金业. 《1)合作经背与合作经背全业, 在国际投货实践中,除了采用上述股权式合营企业以外,还出现了规约式合营,形式多 种多样,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没有组成实体的合作经曹:另一类是合作经营企业。 ①合作经营, 合作经营(Co一production Venture),一服属于国际合作生产的范畴,不组成实体,通 常是蛋两个或两个以上围家的企业基于合作合月而从事某项产品的研究开发,制造成销售, 或者某个项目的经营。合作者之间依合同的钩定,投入贷金、技术、设各或劳务,并依合同 的的定。分享权拉和分担风险。合作经营的方式种类繁多,通常都具有下列特狂 (a)合作以合同为基确: (6)合作不组成经济实体,一切话动均基于合同: (©》合作关系一般不受公司法成企业法支配,而受合同法支配。 ②合作经营企业(Cooperative Enterprise). 合作经营企业属于契约式合营的一种类,通常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当事人,为实 呢特定的商业目的,服据合同的的定投资和经营,并依盟合同的的定,分享权益,分担风险 及亏视的一种企业形式。 (2)合作经营企业的法律性质 从法律性质上讲,合作经营全业属于数的式合营,在国际实我中,是作为一种无法人货 格的合伙来对特,在法律上,一般适用合伙法或有关合伙的线定。我国在利用外资的实践中, 也采用了契约式合营方式,但我国的法律实我则颜具特色,根据我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的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可以依合作各方的意愿,不仅可以组建为一个经济实体,而且可 以组成一个法律实体。是否组成法人。由合作各方在合作企业合同中规定。因此,中外合作 经营企业与国际上通常所说的奥约式合营有所不同:。 合作金业是一种契约式合营。这种契约性安排使得合作企业在设立程序、授资方式、管 理方式以及收益分配方式等方面都收为简便,灵话,适应性强,因而是围际直接投资的一种 重要力式, 3。外资企业。 《1)外货企业的概老和特征。 ①概么. 引前,国际上对外货金业尚无统一的陈谓和是又,在国际投魔法中,外货企业是相对合 货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面言的一种国际投资企业形式, 一般认为,外宽企业主要是番,根据东道国法律,在东道围境内设立的全部成大部分资本由 外国投资者授资的企业。现时各国法律对一个企业中,外资构成比例达到多少才视为外资企 业有不同的规定。根据我国《外资企业法》。严格限定其全邻隆本为外国投魔者所有的全业 才为外货金业。 ②外资企业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2)合伙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共同使用。 (3)在一般情况下,各合伙人在合伙业务范围内的行为对合伙具有约束力。 (4)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 (5)合伙企业可作为经济实体经营,但不具有法人资格,一般不单独缴纳所得税。 综上所述,对于合营企业而言,无论采取何种组织形式,都各有利弊。采取设立公司形 式,其手续较为复杂,费用也较高,政府对其管理也比较严密,而且,还因存在“双重征税” 问题,而增加投资者的税负。采用合伙企业形式,由于合伙不被作为与其成员相分离的独立 实体,其最大的不利之处就是合伙人必须承担无限责任,因而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合作经营企业。 (1)合作经营与合作经营企业。 在国际投资实践中,除了采用上述股权式合营企业以外,还出现了契约式合营,形式多 种多样,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没有组成实体的合作经营;另一类是合作经营企业。 ①合作经营。 合作经营(Co-production Venture),一般属于国际合作生产的范畴,不组成实体,通 常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企业基于合作合同而从事某项产品的研究开发、制造成销售, 或者某个项目的经营。合作者之间依合同的约定,投入资金、技术、设备或劳务,并依合同 的约定,分享权益和分担风险。合作经营的方式种类繁多,通常都具有下列特征: (a)合作以合同为基础; (b)合作不组成经济实体,一切活动均基于合同; (c)合作关系一般不受公司法或企业法支配,而受合同法支配。 ②合作经营企业(Cooperative Enterprise)。 合作经营企业属于契约式合营的一种类。通常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当事人,为实 现特定的商业目的,根据合同的约定投资和经营,并依照合同的约定,分享权益,分担风险 及亏损的一种企业形式。 (2)合作经营企业的法律性质 从法律性质上讲,合作经营企业属于契约式合营,在国际实践中,是作为一种无法人资 格的合伙来对待。在法律上,一般适用合伙法或有关合伙的规定。我国在利用外资的实践中, 也采用了契约式合营方式,但我国的法律实践则颇具特色。根据我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的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可以依合作各方的意愿,不仅可以组建为一个经济实体,而且可 以组成一个法律实体。是否组成法人,由合作各方在合作企业合同中规定。因此,中外合作 经营企业与国际上通常所说的契约式合营有所不同。 合作企业是一种契约式合营。这种契约性安排使得合作企业在设立程序、投资方式、管 理方式以及收益分配方式等方面都较为简便、灵活、适应性强,因而是国际直接投资的一种 重要方式。 3.外资企业。 (1)外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① 概念。 目前,国际上对外资企业尚无统一的称谓和定义。在国际投资法中,外资企业是相对合 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而言的一种国际投资企业形式。 一般认为,外资企业主要是指,根据东道国法律,在东道国境内设立的全部或大部分资本由 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现时各国法律对一个企业中,外资构成比例达到多少才视为外资企 业有不同的规定。根据我国《外资企业法》,严格限定其全部资本为外国投资者所有的企业 才为外资企业。 ② 外资企业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a)外货企业是依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法律上看,外蛋企业只有中国国籍: 中国作为东道国对其具有属地属人双重管辖权。 ()外魔企业的全部货本由外国投货者投魔并归其所有。 (©)外货全业一般是独立核算、白负盈亏、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经济实体或法人实体 (2)外魔企业的法律性质和组织形式。 根据各国外资法和公司法的提定,外国投怪者可以录用下列形式: ①组建法人实体的外鬓企业:普遍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组织形式 ②不组成法人的外资企业,通常可以采取合饮和个人独贤企业的形式。 外资全业是一种传统的国际直接投资的形式.举办外贤企业对于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来 说,都有其利弊之处
(a)外资企业是依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法律上看,外资企业具有中国国籍, 中国作为东道国对其具有属地属人双重管辖权。 (b)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并归其所有。 (c)外资企业一般是独立核算、白负盈亏、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经济实体或法人实体。 (2)外资企业的法律性质和组织形式。 根据各国外资法和公司法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采用下列形式: ① 组建法人实体的外资企业。普遍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组织形式。 ② 不组成法人的外资企业,通常可以采取合伙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 外资企业是一种传统的国际直接投资的形式。举办外资企业对于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来 说,都有其利弊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