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爱合同刚的终
第九章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概念 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 又简称合同终止、合同消灭 二合同终止的原因 (一)债务己经按照约定履行 )合同解除; )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终止的效力 主权利及其从权利消灭;债权人返还负债字据;后合同 义务产生;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不受影响
概 述 一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概念 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 又简称合同终止、合同消灭 二 合同终止的原因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三 合同终止的效力: 主权利及其从权利消灭;债权人返还负债字据;后合同 义务产生;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不受影响
1)后合同义务的含义 1、后合同义务的发生和存在范围在于合同消 灭之后,在时间界点 合同消灭”是合同义 务解除与后合同义务弃始的临界点。 2、后合同义务发生在特定当事人之间,即后 合同义务是在缔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 3、后合同义务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当事人合同 履行中义务的扩张。 4、后合同义务是法定合同义务 5、后合同义务为合同附随义务。 6、后合同义务目的在于维护给付效果或协助 对方处理合同终止的善后事务,这体现在合回履 行名华后的善后阶段,当事人绩行通知 协助、保密等多项义务
1)后合同义务的含义 1、后合同义务的发生和存在范围在于合同消 灭之后,在时间界点上,“合同消灭”是合同义 务解除与后合同义务开始的临界点。 2、后合同义务发生在特定当事人之间,即后 合同义务是在缔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 义务,为特定义务主体。 3、后合同义务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当事人合同 履行中义务的扩张。 4、后合同义务是法定合同义务。 5、后合同义务为合同附随义务。 6、后合同义务目的在于维护给付效果或协助 对方处理合同终止的善后事务,这体现在合同履 行完毕后的善后阶段中,当事人必须履行通知、 协助、保密等多项义务
2)后合同义务的概念 后合同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消灭后 缔约双方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应负 有某种作为或不作为义务,以维护给付效 果,或协助对方处理合同终了的善后事务 的合同附随义务。我国《合同法》第九十 条对后合同义务进行了规定:“合同终 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 务。 3)种类: 1、通知义务2、协助义务3、保密义务
2)后合同义务的概念 后合同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消灭后, 缔约双方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应负 有某种作为或不作为义务,以维护给付效 果,或协助对方处理合同终了的善后事务 的合同附随义务。我国《合同法》第九十 二条对后合同义务进行了规定:“合同终 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 务。” 3)种类: 1、通知义务 2、协助义务 3、保密义务
案例:刘某2000年1月受聘担任鹿港市新亚服装 进出囗公司东南亚业务部经理,聘期三年,其掌 握服装进出囗公司在东南亚市场的销售渠道、客 户名单等重要商业信息。2003年1月,刘某三年 聘期屆满后筹揞资金于当地成立辰星儿童制衣 其利用在新亚服装迸出口公司任职期间所掌握的 东南亚服装销售渠道以及客户名单等信息,使辰 星儿童制衣厂的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而新亚服裝 进出囗公司则由于其主要客户被刘某挖走,造成 公司业务量日渐缩小,为此,2003年5月,新亚 服装进出囗公司向法院起诉刘某,要求刘某赔偿 损失,而刘某则提出,其与新亚服装进出囗公司 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不再负有任何合同义务, 拒绝新亚服裝进出口公司的赔偿请求
案例:刘某2000年1月受聘担任鹿港市新亚服装 进出口公司东南亚业务部经理,聘期三年,其掌 握服装进出口公司在东南亚市场的销售渠道、客 户名单等重要商业信息。2003年1月,刘某三年 聘期届满后筹措资金于当地成立辰星儿童制衣厂, 其利用在新亚服装进出口公司任职期间所掌握的 东南亚服装销售渠道以及客户名单等信息,使辰 星儿童制衣厂的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而新亚服装 进出口公司则由于其主要客户被刘某挖走,造成 公司业务量日渐缩小,为此,2003年5月,新亚 服装进出口公司向法院起诉刘某,要求刘某赔偿 损失,而刘某则提出,其与新亚服装进出口公司 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不再负有任何合同义务, 拒绝新亚服装进出口公司的赔偿请求
它合间同的解除 合同解除的概念与特征 指合同成立后,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 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的权利义务 终止的行为。 特征:1)合同解除须合同有效为前提 2)合同解除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3)有解除合同的行为 4)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消灭 解除方式:协商解除;約定定解除;法定解除
第一节 合同的解除 一 合同解除的概念与特征 指合同成立后,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 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的权利义务 终止的行为。 特征:1)合同解除须合同有效为前提 2)合同解除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3)有解除合同的行为 4)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消灭 解除方式:协商解除;约定定解除;法定解除
二约定解防 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为一方或名方约定的解 除权产生条件具备,取得解除权的当事人行使解 除权解除合同的行为。 (一)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的区别: 1)附解除条件合同条件成就时合同自然终止,而 约定解除须有解除权一方行使解除权 2)解除条件成就时一般向将来发生效力;约定解 除可以溯及既往 (二)与协议解除 1)约定解除的效力来源于原合同,而协议解除的效 力来源于新合同 2)约定解除需要解除权人有效行使解除权,而协 议解除的效力决定于新合同的效力
二 约定解除 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为一方或各方约定的解 除权产生条件具备,取得解除权的当事人行使解 除权解除合同的行为。 (一)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的区别: 1)附解除条件合同条件成就时合同自然终止,而 约定解除须有解除权一方行使解除权 2)解除条件成就时一般向将来发生效力;约定解 除可以溯及既往 (二)与协议解除: 1)约定解除的效力来源于原合同,而协议解除的效 力来源于新合同 2)约定解除需要解除权人有效行使解除权,而协 议解除的效力决定于新合同的效力
法定解 当去律直接规定的解除权产生条件具备时,解 除权人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的行为 (一)法定解除权的产生条件 1)一般法定解除条件 1、预期违约:合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 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现实违约:合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 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三 法定解除 当法律直接规定的解除权产生条件具备时,解 除权人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的行为 (一)法定解除权的产生条件 1)一般法定解除条件 1、预期违约: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 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现实违约: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 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彬 约 本可折暂不能势章回目 他违 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特别法定解除条件: 第三百零八条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 更到送命器套要会貴糙魏入透 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二百九十五条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 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办 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 第二百六十八条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 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二百三十二条…为不定期租赁。当事 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回,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 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3、根本违约: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 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特别法定解除条件: 第三百零八条 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 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 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 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二百九十五条 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 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办 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 第二百六十八条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 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二百三十二条 ……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 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 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四合回解除的程序 1,协以解除的程序: 要约和承诺两个程序,新合同生效,原合同解除, 但依照法律须办理批准或登记程序的除外 2、行使解除权的程序: 依据约定或法定有解除权的一方在条件成就时 行使解除权而解除;行使解除权是单方行为,通 知到达对方当事人立即生效;对方有异议的,可 以起诉或申请仲裁对解除合同的效力进行确认 五合同解除的效力 1、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2、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 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四 合同解除的程序 1、协议解除的程序: 要约和承诺两个程序,新合同生效,原合同解除, 但依照法律须办理批准或登记程序的除外 2、行使解除权的程序: 依据约定或法定有解除权的一方在条件成就时 行使解除权而解除;行使解除权是单方行为,通 知到达对方当事人立即生效;对方有异议的,可 以起诉或申请仲裁对解除合同的效力进行确认 五 合同解除的效力 1、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2、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 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