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1、概念: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其 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时,对另 方当事人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2、特征: 1)财产责任 2)不履行合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约 定或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 3)相对性 4)任意性 5)补偿性
第一节 违约责任概述 一 违约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1、概念: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其 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时,对另一 方当事人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2、特征: 1)财产责任 2)不履行合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约 定或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 3)相对性 4)任意性 5)补偿性
二违约责任与其他法律责任的区别 1、违约责任与债务不履行的责任 合同债务仅仅是债务之 2、违约责任与合同债务 合同债务是因,违约责任是果 3、违约责任与合同责任 合同责任是基于合同而产生的民事责 任,违约责任仅仅是合同责之 4、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住 5、违约两责任与侵权责任
二 违约责任与其他法律责任的区别 1、违约责任与债务不履行的责任 合同债务仅仅是债务之一 2、违约责任与合同债务 合同债务是因,违约责任是果 3、违约责任与合同责任 合同责任是基于合同而产生的民事责 任,违约责任仅仅是合同责任之一 4、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 5、违约两责任与侵权责任
多帘约任的归愿则 归责原则 1、概念: 确定民事责任成立及归属的法律原 2、意义:1)决定违约责任构成要件 2)决定举证责任的内容 3、种类: 1)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民事责不以主 观上有过错为条件,又称严格责 2)过错原则 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以主观上有过错为条件
第二节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 归责原则 1、概念: 确定民事责任成立及归属的法律原则 2、意义:1)决定违约责任构成要件 2)决定举证责任的内容 3、种类: 1)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民事责任不以主 观上有过错为条件,又称严格责任 2)过错原则: 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以主观上有过错为条件
我国合同法的归责原则; 总则采用无过错责任,分则中有名合同部分采用过错责 任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 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 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仼。 第一百八十一条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 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 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一条“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 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当承担损害赔偿 责任” 第三百零三条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 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原因:1、严格责任比过错责任更经济 2、严格责任是合同法的发展趋势 3、严格责任有利于加强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心
二 我国合同法的归责原则; 总则采用无过错责任,分则中有名合同部分采用过错责 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 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 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 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 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一条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 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 责任” 。 第三百零三条 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 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原因:1、严格责任比过错责任更经济 2、严格责任是合同法的发展趋势 3、严格责任有利于加强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心
免责事由 依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对其不 履行合同的行为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 二不可抗力 1、概念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 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种类: 1)自然灾害2)国家行为 3)社会异常事件 3、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的义务: 通知义务 提供证明义务
第三节 免责事由 一 免责事由 依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对其不 履行合同的行为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 二 不可抗力 1、概念: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 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种类: 1)自然灾害 2)国家行为 3)社会异常事件 3、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的义务: 通知义务 提供证明义务
4、不可抗力的效力: 可解除合同或迟延履行,并得以免除或减轻违约责任 5、不可抗力条款: 当事人可以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作扩大的约定 三债权人的过错 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是由于债权人造 成的,称为债权人的过错 第一百一十九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 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 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扪大的损 赔偿。 第三百七十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 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 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未告知 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 赔偿责任
4、不可抗力的效力: 可解除合同或迟延履行,并得以免除或减轻违约责任 5、不可抗力条款: 当事人可以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作扩大的约定 三 债权人的过错 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是由于债权人造 成的,称为债权人的过错 第一百一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 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 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三百七十条 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 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 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 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 赔偿责任
违约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违约行为是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 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1、行为人必须是合同当事 2、违约行为违反了合同义务 3、违约行为侵害的对象是债 二违约行为的形态 (-)履行不能 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履行债务
第三节 违约行为 一 违约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违约行为是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 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1、行为人必须是合同当事人 2、违约行为违反了合同义务 3、违约行为侵害的对象是债权 二 违约行为的形态 (一)履行不能 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