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一章土地税
第十一章 土地税

主要内容 >耕地占用税的基本制度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基本制度 >土地增值税的性质与类型 >土地增值税的特殊作用 >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制度 >土地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主要内容 ➢ 耕地占用税的基本制度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基本制度 ➢ 土地增值税的性质与类型 ➢ 土地增值税的特殊作用 ➢ 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制度 ➢ 土地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一节耕地占用税 >一、税种的设置 >耕地占用税是对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行为征收 的一种税。 >征收耕地占用税的主要目的是限制非农业建设占 用耕地的行为,保护农业用地。 >耕地占用税的法律依据,是国务院于2007年12月 1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 例》
第一节 耕地占用税 ➢一、税种的设置 ➢ 耕地占用税是对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行为征收 的一种税。 ➢ 征收耕地占用税的主要目的是限制非农业建设占 用耕地的行为,保护农业用地。 ➢ 耕地占用税的法律依据,是国务院于2007年12月 1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 例》

>二、征税对象、纳税人与纳税义务发 生时问 >(一)征税对象 >耕地占用税的征税对象是非农业建设占用的耕地。 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非农业建设占用的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 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土地,比 照耕地处理
➢二、征税对象、纳税人与纳税义务发 生时间 ➢ (一)征税对象 ➢ 耕地占用税的征税对象是非农业建设占用的耕地。 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 非农业建设占用的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 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土地,比 照耕地处理

(二)纳税人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是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单 位和个人
➢ (二)纳税人 ➢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是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单 位和个人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 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 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 >纳税人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 务发生时间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
➢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纳税人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 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 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 ➢ 纳税人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 务发生时间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

>三、税基与税率 >(一)税基 >耕地占用税的税基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 计量单位为平方米
➢三、税基与税率 ➢ (一)税基 ➢ 耕地占用税的税基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 计量单位为平方米

>(二)税率 >耕地占用税采用以县为单位、以人均耕地面积为 依据的地区差别幅度定额税率。税率水平为: 1.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 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元至50元: 2.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 平方米为8元至40元: 3.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 平方米为6元至30元; 4.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元 至25元
➢ (二)税率 ➢ 耕地占用税采用以县为单位、以人均耕地面积为 依据的地区差别幅度定额税率。税率水平为: 1.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 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元至50元; 2.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 平方米为8元至40元; 3.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 平方米为6元至30元; 4.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元 至25元

四、 税收优惠 >(一)社会性优惠 >1.公共事业优惠 >对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的耕地,免税。 >2.居民生活优惠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税。 >3.救助事务优惠 >对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 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 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纳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地乡 (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兔 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
➢ 四、税收优惠 ➢ (一)社会性优惠 ➢ 1. 公共事业优惠 ➢ 对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的耕地,免税。 ➢ 2. 居民生活优惠 ➢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税。 ➢ 3.救助事务优惠 ➢ 对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 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 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纳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地乡 (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免 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

>(二)政治性优惠 >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 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 耕地占用税
➢ (二)政治性优惠 ➢ 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 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 耕地占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