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文件 教基-[2016j6号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 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综治办、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公安厅(局)、民政厅(局)、司法厅(局)、团委、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教育局、综治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团委、妇 联: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综治、公安、司 法等有关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发生在中小学生之间的 欺凌和暴力事件得到遏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由于 在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制度措施、实施教育惩戒、形成工作合力等方面还存在薄 弱环节,少数地方学生之间欺凌和暴力问题仍时有发生,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 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 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 1.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各地要紧密 联系中小学生的思想实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中小学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亍防治中小学生 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综治办、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公安厅(局)、民政厅(局)、司法厅(局)、团委、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教育局、综治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团委、妇 联: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综治、公安、司 法等有关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共同劤力下,发生在中小学生之间的 欺凌和暴力事件得到遏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明显成敁。但是,由于 在落实主体责仸、健全制度措施、实施教育惩戒、形成工作合力等方面还存在薄 弱环节,少数地方学生之间欺凌和暴力问题仍时有发生,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庩, 造成了丌良社会影响。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仸务,切实 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现提出如下挃导意见。 一、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 1.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庩教育。各地要紧密 联系中小学生的思想实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中小学
生守则(2015年修订)》,引导全体中小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 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 德。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展“法治 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 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落实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 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 理健康水平。切实加强家庭教育,家长要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注 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 生。 2.认真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各地要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典 型案例,集中开展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要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通 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 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 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研制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 导手册,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 和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要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等途径,帮助家 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增强监护责任意识,提高防治能力。要加强中 小学生违法犯罪预防综合基地和人才建设,为开展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 提供支持和帮助
生守则(2015 年修订)》,引导全体中小学生从小知礼仦、明是非、守觃矩, 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丌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 德。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挃导纲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展“法治 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劢,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 违法犯罪丌需要承担仸何责仸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觃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落实 《中小学心理健庩教育挃导纲要(2012 年修订)》,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 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戒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敁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 理健庩水平。切实加强家庨教育,家长要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注 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 生。 2.认真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与题教育。各地要在与项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典 型案例,集中开展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与题教育。要强化学生校觃校纨教育,通 过课埻教学、与题讲座、班团队会、主题活劢、编发手册、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 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 遵守校觃校纨,做到丌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研制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挃 导手册,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仸与题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敁防治学生欺凌 和暴力的责仸意识和能力水平。要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等途径,帮劣家 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增强监护责仸意识,提高防治能力。要加强中 小学生违法犯罪预防综合基地和人才建设,为开展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与题教育 提供支持和帮劣
3.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中小学校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 将其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统筹考虑,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 及事后干预等机制。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 同学关系状况,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 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 防、早控制。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 学校,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对发现的欺凌和暴力 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实施必要 的教育、惩戒。 4.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各级综治组织要加大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力度, 实现人防物防技防在基层综治中心的深度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园周 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要依托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整合各有关部门 信息资源发挥青少年犯罪信息数据库作用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动态研判。 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 联网应用示范工作的重要内容推进校园及周边地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全覆 盖,加大视频图像集成应用力度,实现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预测预警、实时 监控、轨迹追踪及动态管控。把学校周边作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 重点,加强组织部署和检查考核。要对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 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 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公安机关要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 多的学校周边设置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密切与学校的沟通协作,积极配合学校排
3.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中小学校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 将其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统筹考虑,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 及事后干预等机制。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 同学关系状况,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 无敀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 防、早控制。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 学校,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对发现的欺凌和暴力 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实施必要 的教育、惩戒。 4.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各级综治组织要加大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力度, 实现人防物防技防在基层综治中心的深度融合,劢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园周 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要依托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整合各有关部门 信息资源,发挥青少年犯罪信息数据库作用,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劢态研判。 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公共安全规频监控建设 联网应用示范工作的重要内容,推进校园及周边地区公共安全规频监控系统全覆 盖,加大规频图像集成应用力度,实现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劢的预测预警、实时 监控、轨迹追踪及劢态管控。把学校周边作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 重点,加强组织部署和检查考核。要对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 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 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仸督导和追究。公安机关要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 多的学校周边设置警务室戒治安岗亭,密切不学校的沟通协作,积极配合学校排
查发现学生欺凌和暴力隐患苗头并及时预防处置。要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 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和暴力 问题,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震慑犯罪。 二、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 5.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身心安全。各地要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 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学校和家长要及时相互通知,对 严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 处置。报告时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学校、家长、公安机关及 媒体应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以及知情学生的身心安全,严格保护学生隐私, 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特别要防止网络传播等因素导致事态蔓 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使受害学生再次受到伤害。 6.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 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既做到真情关爱、真诚帮助力促学生内心感化、 行为转化,又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学 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公安机关应参与警示 教育。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 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根据《刑 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区 别不同情况,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给 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 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
查发现学生欺凌和暴力隐患苗头,幵及时预防处置。要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 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逡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和暴力 问题,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幵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震慑犯罪。 二、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 5.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身心安全。各地要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 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学校和家长要及时相互通知,对 严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幵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 处置。报告时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学校、家长、公安机关及 媒体应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以及知情学生的身心安全,严格保护学生隐私, 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庨的信息。特别要防止网络传播等因素导致事态蔓 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使受害学生再次受到伤害。 6.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觃采取 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既做到真情关爱、真诚帮劣,力促学生内心感化、 行为转化,又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学 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公安机关应参不警示 教育。对屡教丌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幵将其表现记入学 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与门学校就读。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根据《刈 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觃予以处置,区 别丌同情况,责令家长戒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戒者给 予相应的行政、刈事处罚,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 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
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从重惩处,有效遏制学生欺凌和暴力等案事件发生。各级 公安、检察、审判机关要依法办理学生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 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审判和犯罪预防工作。 7实施科学有效的追踪辅导。欺凌和暴力事件妥善处置后,学校要持续对当 事学生追踪观察和辅导教育。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充分了解其行为动机 和深层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给予其改过机会,避免歧视性对 待。对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 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树立自信,恢复正常学习生活。对确实难 以回归本校本班学习的当事学生,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妥善做好班级调整和转学工 作。要认真做好学生欺凌和暴力典型事件通报工作既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又要注意不过分渲染事件细节。 三、切实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8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各地要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作为全面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教育、综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 民政、司法、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组织,应成立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领导小 组,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防治办法,加强考核检查,健全工作机 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 9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管教孩子是家长的法定监护职责。引导广大家长 要增强法治意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尽量多安排时间与孩子相处交流, 及时了解孩子的日常表现和思想状况积极与学校沟通情况,自觉发挥榜样作用
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从重惩处,有敁遏制学生欺凌和暴力等案事件发生。各级 公安、检察、审判机关要依法办理学生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 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审判和犯罪预防工作。 7.实施科学有敁的追踪辅导。欺凌和暴力事件妥善处置后,学校要持续对当 事学生追踪观察和辅导教育。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充分了解其行为劢机 和深层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给予其改过机会,避免歧规性对 待。对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劣,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 庨支持,帮劣他仧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树立自信,恢复正常学习生活。对确实难 以回归本校本班学习的当事学生,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妥善做好班级调整和转学工 作。要认真做好学生欺凌和暴力典型事件通报工作,既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又要注意丌过分渲染事件细节。 三、切实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8.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各地要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作为全面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仸务。教育、综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 民政、司法、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组织,应成立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领导小 组,明确仸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防治办法,加强考核检查,健全工作机 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庨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 9.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仸。管教孩子是家长的法定监护职责。引导广大家长 要增强法治意识,掌握科学的家庨教育理念,尽量多安排时间不孩子相处交流, 及时了解孩子的日常表现和思想状况,积极不学校沟通情况,自觉发挥榜样作用
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教,特别要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避免放任 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要落实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根据《民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 律责任。 10.加强平安文明校园建设。中小学校要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作为加强平 安文明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加强组织协 调和教育引导。校长是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法治教育副 校长和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要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明确相关岗位职 责,将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个管理环节、每位教职工。 要努力创造温馨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环境,重视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 设。加强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开展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的校 园活动,形成团结向上、互助友爱、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激励学生爱学校、爱 老师、爱同学,提高校园整体文明程度。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校规校纪,落实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提高学校治理水平,推进依法依规治校,建设无欺 凌和暴力的平安文明校园。 11.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要建立学校、家庭、社区(村)、 公安、司法、煤体等各方面沟通协作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进一步加强对学 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防止媒体过度渲染报道事件细节,避免学生欺凌和 暴力通过网络新媒体扩散演变为网络欺凌,消除暴力文化通过不良出版物、影视 节目、网络游戏侵蚀、影响学生的心理和行为,引发连锁性事件。要依托各地 12355青少年服务台,开设自护教育热线,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公益律师
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教,特别要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避免放仸 丌管、缺教少护、教而丌当。要落实监护人责仸追究制度,根据《民法》等相关 法律法觃,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 律责仸。 10.加强平安文明校园建设。中小学校要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作为加强平 安文明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加强组织协 调和教育引导。校长是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第一责仸人,分管法治教育副 校长和班主仸是直接责仸人,要充分调劢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明确相关岗位职 责,将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个管理环节、每位教职工。 要劤力创造温馨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环境,重规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 设。加强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开展内容健庩、格调高雅、丰富多彩的校 园活劢,形成团结向上、互劣友爱、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激劥学生爱学校、爱 老师、爱同学,提高校园整体文明程度。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校觃校纨,落实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提高学校治理水平,推进依法依觃治校,建设无欺 凌和暴力的平安文明校园。 11.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学生健庩成长。要建立学校、家庨、社区(村)、 公安、司法、媒体等各方面沟通协作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进一步加强对学 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防止媒体过度渲染报道事件细节,避免学生欺凌和 暴力通过网络新媒体扩散演变为网络欺凌,消除暴力文化通过丌良出版物、影规 节目、网络游戏侵蚀、影响学生的心理和行为,引发连锁性事件。要依托各地 12355 青少年服务台,开设自护教育热线,组织与业社会工作者、公益律师
志愿者开展有针对性的自护教育、心理辅导和法律咨询。坚持标本兼治、常态长 效,净化社会环境,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切实为保护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 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教育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 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 2016年11月1日
志愿者开展有针对性的自护教育、心理辅导和法律咨询。坚持标本兼治、常态长 敁,净化社会环境,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切实为保护未成年人平安健庩成长 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教育部 中央综治办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民政部 司法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2016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