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Ss110005.01应用伦理学周三上午3-4班级 应用伦理学课题研究报告书 应用伦理学课题研讨计划书 课题名称: 网络公民,第N个人大代表一一浅论网络舆论对中国民主建设的影响 课题组成员: 严冰洁(07300110021汉语言文学) 郭睿(07300110058汉语言文学) 傅及斯(07300110077汉语言) 章瑾(07300130170传播学) 郭小溪(07300440029统计学) 研究方法: 案例查找和分析、问卷调查、数据统计 研究目的: 通过选取和分析近3年内重大网络舆论事件,结合当代大学生对网络舆论的参与度和看 法,研究网络舆论对于中国民主建设的影响 组员分工: 严冰洁案例分析、制作PPT 郭睿案例分析 傅及斯制作PPT 章瑾案例查找、分析 郭小溪问卷设计、数据统计 1/15
PTSS110005.01 应用伦理学 周三上午 3-4 班级 1 / 15 应用伦理学课题研究报告书 应用伦理学课题研讨计划书 课题名称: 网络公民,第 N 个人大代表——浅论网络舆论对中国民主建设的影响 课题组成员: 严冰洁(07300110021 汉语言文学) 郭睿(07300110058 汉语言文学) 傅及斯(07300110077 汉语言) 章瑾(07300130170 传播学) 郭小溪(07300440029 统计学) 研究方法: 案例查找和分析、问卷调查、数据统计 研究目的: 通过选取和分析近 3 年内重大网络舆论事件,结合当代大学生对网络舆论的参与度和看 法,研究网络舆论对于中国民主建设的影响 组员分工: 严冰洁 案例分析、制作 PPT 郭睿 案例分析 傅及斯 制作 PPT 章瑾 案例查找、分析 郭小溪 问卷设计、数据统计
PTSs110005.01应用伦理学周三上午3-4班级 班级 周三上午3-4 课题名称: 网络公民,第N个人大代表 一试论中国网络舆论对司法的监督及当代大学生对此的看法 课题组成员: 严冰洁(07300110021汉语言文学) 郭睿(07300110058汉语言文学) 傅及斯(07300110077汉语言) 章瑾(07300130170传播学) 郭小溪(07300440029统计学) 组员分工: 严冰洁问卷设计、数据统计 郭睿案例查找、分析 傅及斯案例查找、分析,制作PPT 章瑾 案例查找、分析 郭小溪案例查找、分析 2/15
PTSS110005.01 应用伦理学 周三上午 3-4 班级 2 / 15 班级: 周三上午 3-4 课题名称: 网络公民,第 N 个人大代表 ——试论中国网络舆论对司法的监督及当代大学生对此的看法 课题组成员: 严冰洁(07300110021 汉语言文学) 郭睿(07300110058 汉语言文学) 傅及斯(07300110077 汉语言) 章瑾(07300130170 传播学) 郭小溪(07300440029 统计学) 组员分工: 严冰洁 问卷设计、数据统计 郭睿 案例查找、分析 傅及斯 案例查找、分析,制作 PPT 章瑾 案例查找、分析 郭小溪 案例查找、分析
PTSs110005.01应用伦理学周三上午3-4班级 网络公民:第N个人大代表 一一试论中国网络舆论对司法的监督及当代大学生对此的看法 根据中国互联网中心(CNNC)2009年1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中国网民规模达到2.98亿人,普及率达到22.6%,超过全球平均 水平(21.9%)(1。这一数据表明:继2008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 之后,中国的互联网普及再次实现飞跃,并且网民规模依然保持快速增长之势。同时报告也 指出:2008年中国的网络新闻得到快速发展,网络新闻的使用率较去年提升了近5个百分 点,网络新闻用户达到23400万人(2,互联网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舆论宣传阵地。这 点在2003年的孙志刚案和刘涌案中已有体现,而2007年的许霆案、周老虎案、黑煤窑 事件,以及2008年的林嘉祥事件,则进一步体现了借由互联网这个舆论平台,当今中国社 会日益扩大的网络舆论对司法正在对司法产生着越来越广泛的影响。这一点亦体现在2009 年“两会”的“两高”报告中。在报告中人们不难发现,随着互联网深入百姓生活,法院和 检察院开始将网络纳入自己的工作范围,与时俱进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向民主政治、民主 监督迈进。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将开展大法官下基层活动,开辟网络专栏,广泛 听取基层法官和群众意见:试行庭审网络直播,推进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制度等3。 另一方面,《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也指出,在大学生的网络应用序列中 网络新闻排名第三,仅次于网络音乐和即时通信4。由此可见,作为各种论坛、SNS网站 和博客的主要用户群,再加上对于网络新闻及社会热点事件的关注,大学生毫无疑问在中国 的网络舆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此,我们小组此次的课题研究就将通过对具体案例的探 讨,来分析网络舆论对于司法民主的影响:同时将联系实际,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考察当 代大学生对于这一问题的看法。 第一部分:网络奥论对司法监督的案例 网络舆论对于司法进行监督的形式,主要可分为四类: 促使某一诉讼程序的发动 在一些情况下,网络舆论将一个冲突公布于众,迫使冲突的主体或者司法机构不得不将 冲突诉诸或者纳入诉讼轨道。如山西黑砖窑非法拘禁童工一案 3/
PTSS110005.01 应用伦理学 周三上午 3-4 班级 3 / 15 网络公民:第 N 个人大代表 ——试论中国网络舆论对司法的监督及当代大学生对此的看法 根据中国互联网中心(CNNIC)2009 年 1 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中国网民规模达到 2.98 亿人,普及率达到 22.6%,超过全球平均 水平(21.9%) (1)。这一数据表明:继 2008 年 6 月中国网民规模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 之后,中国的互联网普及再次实现飞跃,并且网民规模依然保持快速增长之势。同时报告也 指出:2008 年中国的网络新闻得到快速发展,网络新闻的使用率较去年提升了近 5 个百分 点,网络新闻用户达到 23400 万人(2),互联网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舆论宣传阵地。这 一点在 2003 年的孙志刚案和刘涌案中已有体现,而 2007 年的许霆案、周老虎案、黑煤窑 事件,以及 2008 年的林嘉祥事件,则进一步体现了借由互联网这个舆论平台,当今中国社 会日益扩大的网络舆论对司法正在对司法产生着越来越广泛的影响。这一点亦体现在 2009 年“两会”的“两高”报告中。在报告中人们不难发现,随着互联网深入百姓生活,法院和 检察院开始将网络纳入自己的工作范围,与时俱进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向民主政治、民主 监督迈进。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将开展大法官下基层活动,开辟网络专栏,广泛 听取基层法官和群众意见;试行庭审网络直播,推进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制度等(3)。 另一方面,《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也指出,在大学生的网络应用序列中, 网络新闻排名第三,仅次于网络音乐和即时通信(4)。由此可见,作为各种论坛、SNS 网站 和博客的主要用户群,再加上对于网络新闻及社会热点事件的关注,大学生毫无疑问在中国 的网络舆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此,我们小组此次的课题研究就将通过对具体案例的探 讨,来分析网络舆论对于司法民主的影响;同时将联系实际,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考察当 代大学生对于这一问题的看法。 第一部分:网络舆论对司法监督的案例 网络舆论对于司法进行监督的形式,主要可分为四类: 1、 促使某一诉讼程序的发动。 在一些情况下,网络舆论将一个冲突公布于众,迫使冲突的主体或者司法机构不得不将 冲突诉诸或者纳入诉讼轨道。如山西黑砖窑非法拘禁童工一案
PTSs110005.01应用伦理学周三上午3-4班级 在山西黑砖窑事件中,传统媒体其实先于网络得到该事件的消息。早在2007年5月9 日,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记者付振中就根据群众报料,亲赴山西黑砖窑进行调查,并于5 月19日播出《罪恶的黑人之路》。但因为其传播地域的限制,反映平淡。2007年6月15 日,郑州女公民辛艳华署名“中原老皮”,在大河网上发表帖子《400位父亲泣血呼救:谁 来救救我们的孩子?》,截至6月12日,大河网上该帖点击率超过31万。6月7日,这篇 帖子被转帖到天涯杂谈后,短短6天时间,就获得了高达58万的点击率和3000多篇回帖 14天后,“中原老皮”再度出手,第二封求助信《寻子无果400位父亲再次联名》被公开 披露。帖子质问:解救工作已经接近尾声,怎么还没有孩子的踪影?正是这篇由受困孩子亲 人发出的帖子引发了中国网民的关注,网民们激动或理智的声音会成汹涌河流并最终引起相 关方面的关注。胡锦涛、温家宝等领导人做岀批示,派出工作组到山西展开调査,促使山西 官方迅即展开大面积的解救行动,使一批黑窑奴工的命运迎来转机 在党中央、国务院强力督促下,2007年6月17日,山西展开了“打击非法用工,解救 被拐民工”的专项行动,解救被拐骗农民工374人。2007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派 人到山西调查黑砖窑背后的渎职犯罪。2007年7月4日和7月11日,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开开庭审理了衡庭汉、赵延兵、等5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一案。其中赵延兵被判死刑 衡庭汉被判无期。另外山西95名公职人员因黑砖窑受处分,3人开除党籍 在黑砖窑事件发生后,我国亦对《劳动法》做出了一定修改。新的《劳动合同法》第 93条和第94条规定了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和个人承包经营违法招工,给劳动者 造成损害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第95条更是第一次对劳动行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及 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等行为规定了具体赔偿和责任 2、影响个案的实际裁决,强化或者弱化个案裁判的效果。 在个案的诉讼过程中,社会舆论通过多种方式表达了社会各方面对个案中冲突主体行为 的评价。司法人员并不是生活在真空之中,舆论有形无形地对司法人员产生影响,即使不是 直接地屈服于舆论的压力,司法人员也可能间接地受到影响,从而进一步影响着个案的裁 当个案在终结判决之后,包括网络舆论在内的社会舆论一方面通过报道审判的结果,扩大个 案的影响,另一方面又反映了社会各方面对个案审判过程以及裁判结果的评价。在肯定和否 定个案结果的同时,也直接影响到冲突主体履行裁判义务的责任感,以及有可能引起再审或 者其他的相应诉讼程序的发生。这方面的例子有刘涌案、许霆案等 4/15
PTSS110005.01 应用伦理学 周三上午 3-4 班级 4 / 15 在山西黑砖窑事件中,传统媒体其实先于网络得到该事件的消息。早在 2007 年 5 月 9 日,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记者付振中就根据群众报料,亲赴山西黑砖窑进行调查,并于 5 月 19 日播出《罪恶的黑人之路》。但因为其传播地域的限制,反映平淡。2007 年 6 月 15 日,郑州女公民辛艳华署名“中原老皮”,在大河网上发表帖子《400 位父亲泣血呼救:谁 来救救我们的孩子?》,截至 6 月 12 日,大河网上该帖点击率超过 31 万。6 月 7 日,这篇 帖子被转帖到天涯杂谈后,短短 6 天时间,就获得了高达 58 万的点击率和 3000 多篇回帖。 14 天后,“中原老皮”再度出手,第二封求助信《寻子无果 400 位父亲再次联名》被公开 披露。帖子质问:解救工作已经接近尾声,怎么还没有孩子的踪影?正是这篇由受困孩子亲 人发出的帖子引发了中国网民的关注,网民们激动或理智的声音会成汹涌河流并最终引起相 关方面的关注。胡锦涛、温家宝等领导人做出批示,派出工作组到山西展开调查,促使山西 官方迅即展开大面积的解救行动,使一批黑窑奴工的命运迎来转机。 在党中央、国务院强力督促下,2007 年 6 月 17 日,山西展开了“打击非法用工,解救 被拐民工”的专项行动,解救被拐骗农民工 374 人。2007 年 6 月 19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派 人到山西调查黑砖窑背后的渎职犯罪。2007 年 7 月 4 日和 7 月 11 日,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开开庭审理了衡庭汉、赵延兵、等 5 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一案。其中赵延兵被判死刑, 衡庭汉被判无期。另外山西 95 名公职人员因黑砖窑受处分,3 人开除党籍。 在黑砖窑事件发生后,我国亦对《劳动法》做出了一定修改。新的《劳动合同法》第 93 条和第 94 条规定了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和个人承包经营违法招工,给劳动者 造成损害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第 95 条更是第一次对劳动行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及 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等行为规定了具体赔偿和责任。 2、 影响个案的实际裁决,强化或者弱化个案裁判的效果。 在个案的诉讼过程中,社会舆论通过多种方式表达了社会各方面对个案中冲突主体行为 的评价。司法人员并不是生活在真空之中,舆论有形无形地对司法人员产生影响,即使不是 直接地屈服于舆论的压力,司法人员也可能间接地受到影响,从而进一步影响着个案的裁判。 当个案在终结判决之后,包括网络舆论在内的社会舆论一方面通过报道审判的结果,扩大个 案的影响,另一方面又反映了社会各方面对个案审判过程以及裁判结果的评价。在肯定和否 定个案结果的同时,也直接影响到冲突主体履行裁判义务的责任感,以及有可能引起再审或 者其他的相应诉讼程序的发生。这方面的例子有刘涌案、许霆案等
PTSs110005.01应用伦理学周三上午3-4班级 作为一个长期通过打砸砍杀等暴力手段聚敛钱财的黑社会老大,刘涌不但是一个企业集 团的董事长,竞然还是人大代表、民主党派负责人,以其为首的犯罪团伙为害社会,情节恶 劣。刘涌黑社会性质组织从1995年末初步形成至2000年7月初被沈阳警方打掉,在4年 半时间里,共计作案47起,致死致伤42人,其中1人死亡、16人重伤、14人轻伤。而当 刘涌在辽宁省高院的二审中由死刑以语焉不详的判词改判为死缓,相对具有自由、比较能够 充分地反映民意的网络媒体上,质疑之声不绝于耳,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传统媒体,传统 的主流媒体的介入,又反映、影响、引导了社会舆论,引发了极为热烈的舆论氛围。最终, 最高人民法院对已经终审的刘涌案进行了提审,并判处刘涌死刑。有学者认为,“对刘涌案 的再审,网络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网上畅所欲言体现了民众对权威机构的一种评判,在网 络上对司法机关的评判则从某一方面体现一种社会的声音。” 另一则轰动全国的许霆案可以追溯到2006年。2006年4月21日,许霆利用ATM故障 漏洞取款17.3万元:2007年5月2日,许霆在陕西宝鸡被控制:2007年11月20日,广 州中院做出一审判决许霆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判决生效后,《新快报》率先披露此案, 仅1000多字的报道,引起的巨大震动远远超过了记者预料。单在百度搜索引擎打下“许霆” 两个字,出来的相关网页就有300多万个,新闻更有10万余条……而每次与许霆相关的新 闻出来,都会引发一场大讨论,在网易、新浪等知名网站的每日更新栏目中,相关留言曾高 达数百万条。九成以上的网友认为银行有错在先,法院不该重判被告许霆 2008年1月9日,广东高院做出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将许霆案发回广州中院重审; 2008年2月22日广州中院重新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许霆案:2008年3月31日广州中院 判决许霆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2万;2008年4月9日许霆正式向广东省高 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8年5月22日,许霆案首次在广东省高院开庭审理,合议庭当庭 做出终审裁定:依法裁定驳回许霆的上诉,维持原判。 但即使是从无期减到5年有期徒刑,争议仍旧不断。特别是判决书中的“本应适用无期 徒刑或者死刑,但从案发具有一定偶然性看,许霆犯罪的主观恶性尚不是很大,根据本案具 体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对许霆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字眼, 让一些律师惊呼“这不是法律的胜利,而是网络的胜利”5。 3、防止外来的权力侵害司法权 “司法部门既无强制,又无意志,而只有判断:而且为实施其判断亦需借助行政部门的 力量,因此,司法权为三权中最弱小的一个,与其他两者不可比拟,故应使它能自保,免受 5/
PTSS110005.01 应用伦理学 周三上午 3-4 班级 5 / 15 作为一个长期通过打砸砍杀等暴力手段聚敛钱财的黑社会老大,刘涌不但是一个企业集 团的董事长,竟然还是人大代表、民主党派负责人,以其为首的犯罪团伙为害社会,情节恶 劣。刘涌黑社会性质组织从 1995 年末初步形成至 2000 年 7 月初被沈阳警方打掉,在 4 年 半时间里,共计作案 47 起,致死致伤 42 人,其中 1 人死亡、16 人重伤、14 人轻伤。而当 刘涌在辽宁省高院的二审中由死刑以语焉不详的判词改判为死缓,相对具有自由、比较能够 充分地反映民意的网络媒体上,质疑之声不绝于耳,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传统媒体,传统 的主流媒体的介入,又反映、影响、引导了社会舆论,引发了极为热烈的舆论氛围。最终, 最高人民法院对已经终审的刘涌案进行了提审,并判处刘涌死刑。有学者认为,“对刘涌案 的再审,网络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网上畅所欲言体现了民众对权威机构的一种评判,在网 络上对司法机关的评判则从某一方面体现一种社会的声音。” 另一则轰动全国的许霆案可以追溯到 2006 年。2006 年 4 月 21 日,许霆利用 ATM 故障 漏洞取款 17.3 万元;2007 年 5 月 2 日,许霆在陕西宝鸡被控制;2007 年 11 月 20 日,广 州中院做出一审判决许霆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判决生效后,《新快报》率先披露此案, 仅 1000 多字的报道,引起的巨大震动远远超过了记者预料。单在百度搜索引擎打下“许霆” 两个字,出来的相关网页就有 300 多万个,新闻更有 10 万余条……而每次与许霆相关的新 闻出来,都会引发一场大讨论,在网易、新浪等知名网站的每日更新栏目中,相关留言曾高 达数百万条。九成以上的网友认为银行有错在先,法院不该重判被告许霆。 2008 年 1 月 9 日,广东高院做出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将许霆案发回广州中院重审; 2008 年 2 月 22 日广州中院重新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许霆案;2008 年 3 月 31 日广州中院 判决许霆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 5 年,罚金 2 万;2008 年 4 月 9 日许霆正式向广东省高 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8 年 5 月 22 日,许霆案首次在广东省高院开庭审理,合议庭当庭 做出终审裁定:依法裁定驳回许霆的上诉,维持原判。 但即使是从无期减到 5 年有期徒刑,争议仍旧不断。特别是判决书中的“本应适用无期 徒刑或者死刑,但从案发具有一定偶然性看,许霆犯罪的主观恶性尚不是很大,根据本案具 体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对许霆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字眼, 让一些律师惊呼“这不是法律的胜利,而是网络的胜利”(5)。 3、 防止外来的权力侵害司法权。 “司法部门既无强制,又无意志,而只有判断;而且为实施其判断亦需借助行政部门的 力量,因此,司法权为三权中最弱小的一个,与其他两者不可比拟,故应使它能自保,免受
PTSs110005.01应用伦理学周三上午3-4班级 其他两方面的侵犯”‘。而包括网络舆论在内的社会舆论在这个时候就充当了司法权面前 的抵御妨害者。如林嘉祥案等。 2008年10月29日晚,原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林嘉祥涉嫌猥亵女童,并在公共场合发 表了诸如“我就是干了,怎么样?”“我是交通部派下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要多少 钱你们开个价,我给钱嘛!”“你们算个屁!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等不当言论 事发之后,相关文字和视频内容在国内多个论坛上发表,传播范围广泛,公众反应强烈,曾 发出对林嘉祥的网络“通缉令”,并对其展开人肉搜索。2008年11月1日晚,林嘉祥前往 高新派出所接受调查。11月3日,交通运输部党组决定免去林嘉祥党内外职务 在事态的演进上,是社会舆论全程推动了事件的公开处理。人肉搜索引擎在第一时间被 启动,林嘉祥被快速确认而无所遁形,大众传媒与受众互动,其身份及丑闻在警方公布前就 被充分传播。与丑闻同时传播的还有公众情绪,后者包含了对权力的日常感知,公众更借此 增强了对事件性质的认同。 我们不难想象,如果没有强大的社会舆论的力量,林嘉祥之流极有可能依然逍遥法外, 仗势凌人,而受害者一家也极有可能忍气吞声,遭受委屈却无处投诉。正如林嘉祥在事发当 时的言论那样,这一事件极有可能被权力和金钱压下。但是在媒体和民众的监督下,尤其是 民众在网络的愤怒声讨,给官方施加了巨大的压力,推动了司法部门介入调查,林嘉祥也受 到了免除党内外职务的行政处罚。 4、通过对司法行为的整体评价,从而不同程度地影响这种司法行为,使得司法行为不断完 善。例如孙志刚案 2003年3月17日,27岁的大学毕业生孙志刚,被广州黄村街派出所转到收容站收容之 后,3月20日被殴打致死。4月25日,《南方都市报》以《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为题, 首次披露了孙惨死一个多月却无人过问的前前后后。文章当天被各大网站转载,立即引起强 烈反响,点击率仅次于SARS报道。网民还建立了一个名为“孙志刚,你被黑暗吞没了”(后 更名为“天堂里不需要暂住证”)的纪念网站。网络言论的火爆,结合主要媒体的报道,形 成了声势浩大的舆论浪潮,推动了对案件的侦查和对相关人员的处理,并引发了民间对已经 走样的收容遣送制度的批评。 2003年6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城 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草案)》,同时废止1982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城 6/
PTSS110005.01 应用伦理学 周三上午 3-4 班级 6 / 15 其他两方面的侵犯”(6)。而包括网络舆论在内的社会舆论在这个时候就充当了司法权面前 的抵御妨害者。如林嘉祥案等。 2008 年 10 月 29 日晚,原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林嘉祥涉嫌猥亵女童,并在公共场合发 表了诸如“我就是干了,怎么样?”“我是交通部派下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要多少 钱你们开个价,我给钱嘛!”“你们算个屁!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等不当言论。 事发之后,相关文字和视频内容在国内多个论坛上发表,传播范围广泛,公众反应强烈,曾 发出对林嘉祥的网络“通缉令”,并对其展开人肉搜索。2008 年 11 月 1 日晚,林嘉祥前往 高新派出所接受调查。11 月 3 日,交通运输部党组决定免去林嘉祥党内外职务。 在事态的演进上,是社会舆论全程推动了事件的公开处理。人肉搜索引擎在第一时间被 启动,林嘉祥被快速确认而无所遁形,大众传媒与受众互动,其身份及丑闻在警方公布前就 被充分传播。与丑闻同时传播的还有公众情绪,后者包含了对权力的日常感知,公众更借此 增强了对事件性质的认同。 我们不难想象,如果没有强大的社会舆论的力量,林嘉祥之流极有可能依然逍遥法外, 仗势凌人,而受害者一家也极有可能忍气吞声,遭受委屈却无处投诉。正如林嘉祥在事发当 时的言论那样,这一事件极有可能被权力和金钱压下。但是在媒体和民众的监督下,尤其是 民众在网络的愤怒声讨,给官方施加了巨大的压力,推动了司法部门介入调查,林嘉祥也受 到了免除党内外职务的行政处罚。 4、 通过对司法行为的整体评价,从而不同程度地影响这种司法行为,使得司法行为不断完 善。例如孙志刚案。 2003 年 3 月 17 日,27 岁的大学毕业生孙志刚,被广州黄村街派出所转到收容站收容之 后,3 月 20 日被殴打致死。4 月 25 日,《南方都市报》以《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为题, 首次披露了孙惨死一个多月却无人过问的前前后后。文章当天被各大网站转载,立即引起强 烈反响,点击率仅次于 SARS 报道。网民还建立了一个名为“孙志刚,你被黑暗吞没了”(后 更名为“天堂里不需要暂住证”)的纪念网站。网络言论的火爆,结合主要媒体的报道,形 成了声势浩大的舆论浪潮,推动了对案件的侦查和对相关人员的处理,并引发了民间对已经 走样的收容遣送制度的批评。 2003 年 6 月 18 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城 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草案)》,同时废止 1982 年 5 月国务院发布的《城
PTSs110005.01应用伦理学周三上午3-4班级 市流浪人员乞讨收容遣送办法》。同年6月20日,国务院公布施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 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同年8月1日起,新办法正式施行。 由此可见,传统媒体中,只要是大众期望浏览到的独家新闻或者能引起民众共鸣的事件, 都有可能成为一段时间内点击量最大、评论最多、影响最深的新闻,引起互联网用户的热烈 讨论,并进一步引起传统媒体的关注,在很短的时间内营造出强大的社会舆论,使得政府在 公众关注中相对透明、更有效率地处理这些焦点事件 第二部分:网络舆论对司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从我国目前法制建设的层面来说,包括网络舆论在内的社会舆论监督,对于推动 司法改革,推进审判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具有尤为重要的意义。但是网络舆论对案件事实和 诉讼程序的评判又极有可能和容易对司法人员施加复杂的影响,确实对司法独立造成侵犯, 出现所谓的“舆论审判”、“舆论杀人”的现象。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文显就指出,网络毕竟是一个自发的世界。有时网民掌握的情况毕竟是表象的,而法律是 用证据来说话的。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网络上就形成一边倒的舆论,加上一些网民的误导, 就会掺进很多非理性因素。,毕竟大众没有接受过法律训练,肯定不大可能完全依照司法理 性来对案件进行思考。因而此时一旦社会舆论的导向出现了问题,不但会影响司法活动的公 正性,甚至可能对整个社会的价值判断出现负面影响。从而影响司法活动的公正性 其次,网络舆论对与司法案件的关注往往注重结果,而司法权的价值取向则注重程序公 正。舆论有在“全部事实”范围内对案件做出判断的倾向,而司法机关只能依据“法定事实” 对案件做出判决。再加上长久以来深入人心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包青天式的实体主义 思想,这就使得网络舆论追求以惩恶扬善、分清是非为目的的正义,常常要对司法机关追求 的以建立在程序正当基础上的正义构成强大冲击 再次,网民了解司法案件的主要途径是通过媒体,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媒体对案件信息 的收集不像诉讼程序那样受到严格的限制,媒体可以报道某些只注明消息来源的未经证实的 消息,而法庭却不能采用这样的信息。这就有可能使得网民接受某些不全面甚至是错误的信 息,使得网络舆论的方向一开始就出现偏颇。另一方面,网络舆论易受带有倾向性报道和信 息的影响,出于社会责任,人文关怀,同情弱势人群等综合因素,做出符合道德评判标准但 实际不符合法律的判定。而司法权则具有中立性。凡是诉诸法律的案件往往是各种社会矛盾 尖锐化的产物,极需要冷静分析、慎重权衡。法院和法官在审判过程中的态度应当是中立、 7/15
PTSS110005.01 应用伦理学 周三上午 3-4 班级 7 / 15 市流浪人员乞讨收容遣送办法》。同年 6 月 20 日,国务院公布施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 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同年 8 月 1 日起,新办法正式施行。 由此可见,传统媒体中,只要是大众期望浏览到的独家新闻或者能引起民众共鸣的事件, 都有可能成为一段时间内点击量最大、评论最多、影响最深的新闻,引起互联网用户的热烈 讨论,并进一步引起传统媒体的关注,在很短的时间内营造出强大的社会舆论,使得政府在 公众关注中相对透明、更有效率地处理这些焦点事件。 第二部分:网络舆论对司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从我国目前法制建设的层面来说,包括网络舆论在内的社会舆论监督,对于推动 司法改革,推进审判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具有尤为重要的意义。但是网络舆论对案件事实和 诉讼程序的评判又极有可能和容易对司法人员施加复杂的影响,确实对司法独立造成侵犯, 出现所谓的“舆论审判”、“舆论杀人”的现象。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文显就指出,网络毕竟是一个自发的世界。有时网民掌握的情况毕竟是表象的,而法律是 用证据来说话的。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网络上就形成一边倒的舆论,加上一些网民的误导, 就会掺进很多非理性因素。,毕竟大众没有接受过法律训练,肯定不大可能完全依照司法理 性来对案件进行思考。因而此时一旦社会舆论的导向出现了问题,不但会影响司法活动的公 正性,甚至可能对整个社会的价值判断出现负面影响。从而影响司法活动的公正性。 其次,网络舆论对与司法案件的关注往往注重结果,而司法权的价值取向则注重程序公 正。舆论有在“全部事实”范围内对案件做出判断的倾向,而司法机关只能依据“法定事实” 对案件做出判决。再加上长久以来深入人心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包青天式的实体主义 思想,这就使得网络舆论追求以惩恶扬善、分清是非为目的的正义,常常要对司法机关追求 的以建立在程序正当基础上的正义构成强大冲击。 再次,网民了解司法案件的主要途径是通过媒体,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媒体对案件信息 的收集不像诉讼程序那样受到严格的限制,媒体可以报道某些只注明消息来源的未经证实的 消息,而法庭却不能采用这样的信息。这就有可能使得网民接受某些不全面甚至是错误的信 息,使得网络舆论的方向一开始就出现偏颇。另一方面,网络舆论易受带有倾向性报道和信 息的影响,出于社会责任,人文关怀,同情弱势人群等综合因素,做出符合道德评判标准但 实际不符合法律的判定。而司法权则具有中立性。凡是诉诸法律的案件往往是各种社会矛盾 尖锐化的产物,极需要冷静分析、慎重权衡。法院和法官在审判过程中的态度应当是中立
PTSs110005.01应用伦理学周三上午3-4班级 理性而冷静的,不受包括政党、政府、媒体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司法程序要求平等地对待诉 讼当事人,为诉讼双方制造平等参与并表达意见的机会。 在我们调查问卷中的第九题,提到了一个舆论跟风现象,虽然有七成多的人认为自己有 客观的判断能力,但还是存在两成不到的人认为自己很容易受主流观点影响,可见“舆论” 中还是存在炒作的嫌疑,它所反映的民愤不一定真实,有时或许只是种人云亦云现象,再加 上网络的匿名性会在某种程度上导致公民不负责任的言论。此外,如果舆论已经出现了一边 倒的现象,在加上媒体沸沸扬扬地辅助势力,对当事人而言,就算他存在自己的客观判断力, 但说不定真相早已被蒙蔽了,他所接触到的信息已有失偏颇。 最后,纵观近年来的一些社会舆论关注的重大事件,无论是林嘉祥案还是周正龙案,不 难发现这些事件都有一个共性——“雷声大雨点小”,即虽然引起了广泛的社会舆论反响 使得行政权力在一定意义上做出妥协,但是在相关案件的处理上依然带有强烈的行政干预色 彩。譬如周正龙案的最后结果,人们对于揽下所有罪行的周正龙的情感从指责转化为同情, 认为他也是一个牺牲品,而作为相关利益部门的陕西省林业厅,在这一造假事件中究竟扮演 了怎样的角色,司法部门并没有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案。毫无疑问,网络在维护司法公正上 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它在与行政权力博弈的过程中,究竟能发挥多大的作用,这是 值得商榷的。 第三部分:当代大学生对于这一话题的看法 为了解当代大学生对于“网络舆论对司法民主的影响”这一问题的看法,我们采取了问 卷调查的方式。累计发放问卷123份,涉及本科阶段大一到大四四个年级的文史哲、理工类、 经管类、社科类、艺术类及医科六大类学生。其中男生样本为42个,占34.15%;女生样本 为81个,占65.85%。 在“网络舆论监督司法公正的例子”方面,受访者了解的案例平均为3.12个,前三位 依次为周老虎案、许霆案和孙志刚案。 在了解途径方面,有67.42%的受访者是通过网络媒体了解到这些案例的 针对“有些案例因社会舆论影响了最后的审判,是否会对法律公信力产生怀疑”这一问 题,回答“是”和“否”的受访者各占一半。 对于是否认同“网络舆论能够起到推动司法民主的作用”,有超过一半的受访者认为“网 络舆论虽然能够传达民意,但在一定程度上对司法造成了干涉” 8/
PTSS110005.01 应用伦理学 周三上午 3-4 班级 8 / 15 理性而冷静的,不受包括政党、政府、媒体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司法程序要求平等地对待诉 讼当事人,为诉讼双方制造平等参与并表达意见的机会。 在我们调查问卷中的第九题,提到了一个舆论跟风现象,虽然有七成多的人认为自己有 客观的判断能力,但还是存在两成不到的人认为自己很容易受主流观点影响,可见“舆论” 中还是存在炒作的嫌疑,它所反映的民愤不一定真实,有时或许只是种人云亦云现象,再加 上网络的匿名性会在某种程度上导致公民不负责任的言论。此外,如果舆论已经出现了一边 倒的现象,在加上媒体沸沸扬扬地辅助势力,对当事人而言,就算他存在自己的客观判断力, 但说不定真相早已被蒙蔽了,他所接触到的信息已有失偏颇。 最后,纵观近年来的一些社会舆论关注的重大事件,无论是林嘉祥案还是周正龙案,不 难发现这些事件都有一个共性——“雷声大雨点小”,即虽然引起了广泛的社会舆论反响, 使得行政权力在一定意义上做出妥协,但是在相关案件的处理上依然带有强烈的行政干预色 彩。譬如周正龙案的最后结果,人们对于揽下所有罪行的周正龙的情感从指责转化为同情, 认为他也是一个牺牲品,而作为相关利益部门的陕西省林业厅,在这一造假事件中究竟扮演 了怎样的角色,司法部门并没有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案。毫无疑问,网络在维护司法公正上 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它在与行政权力博弈的过程中,究竟能发挥多大的作用,这是 值得商榷的。 第三部分:当代大学生对于这一话题的看法 为了解当代大学生对于“网络舆论对司法民主的影响”这一问题的看法,我们采取了问 卷调查的方式。累计发放问卷 123 份,涉及本科阶段大一到大四四个年级的文史哲、理工类、 经管类、社科类、艺术类及医科六大类学生。其中男生样本为 42 个,占 34.15%;女生样本 为 81 个,占 65.85%。 在“网络舆论监督司法公正的例子”方面,受访者了解的案例平均为 3.12 个,前三位 依次为周老虎案、许霆案和孙志刚案。 在了解途径方面,有 67.42%的受访者是通过网络媒体了解到这些案例的。 针对“有些案例因社会舆论影响了最后的审判,是否会对法律公信力产生怀疑”这一问 题,回答“是”和“否”的受访者各占一半。 对于是否认同“网络舆论能够起到推动司法民主的作用”,有超过一半的受访者认为“网 络舆论虽然能够传达民意,但在一定程度上对司法造成了干涉
PTSs110005.01应用伦理学周三上午3-4班级 面对社会中的不公现象,54.92%的受访者选择主动揭露,其中的9104%会通过网络途 径进行揭露。而剩下的45.08%不会主动揭露的受访者,其中的90.91%在别人揭露时,会选 择以网络途径参与这种讨论。 在我们的受访者中,每周平均上网时间为1515小时,其中关注社会热点问题291小时 占1923% 受访者认为“各种论坛”、“SNS网站(如校内网、开心网等)”和“博客”更适合制 造和传播网络舆论,而且能够产生更大的影响力 针对“你怎样看待舆论跟风现象”这一问题,76.86%的受访者认为“我还是很有自己的 判断力的,别人的观点对我只是个参考”,但也有1653%的受访者认为“我自身就存在跟 风,很容易受主流观念影响”。 有8926%的受访者认为,网络舆论在推动司法民主方面,需要一个界限 在问卷的最后,设置了“你认为应该如何来完善网络舆论对司法民主的监督”的开放式 问题,受访者也提供了他们的真知灼见。有人持“放权”的观点,认为出于言论自由的考虑, 应该完善网络舆论监督体系,为广大网民提供参与司法民主的渠道:也有人认为应该加强管 理,加以引导,可以在司法机构相关网站上开设讨论或者设立举报栏目:还有人持“立法” 的观点,认为应当出台相关的法律,防止网络舆论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最终扰乱司法民 主,在发挥网络监督作用的同时也应保证不侵犯个体的基本人权,使网络舆论监督有法可依。 (其他答案请参见附件:问卷调查及结果) 第四部分:带给我们的启示 第一,无论是专家的话语霸权,还是某些职能部门的一意孤行,无论是信息封锁,还是 行政威压,只要其结果与民意有违,与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发生冲突,最终必将受到舆论的质 疑和谴责。因此能不能发挥网络舆论的监督作用,在多大程度上允许网络舆论发挥监督作 则决定着民主与法制的进步程度,决定着政治文明的程度和水平 第二,在“司法优先”的前提下,各种舆论必然要受制于司法机关。需要强调的是,对 作为言论自由实现方式的网络进行限制和约束并非是不必要的,但对网络舆论的限制和约 束,必须高度谨慎。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对于网络舆论的监督,我们更需要的是保障而 不是限制。因此,在强调“司法优先”的同时,要确保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不受司法的过度 限制乃至侵害,确保公众对司法活动享有充分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对于司法机关来说,应当 9/15
PTSS110005.01 应用伦理学 周三上午 3-4 班级 9 / 15 面对社会中的不公现象,54.92%的受访者选择主动揭露,其中的 91.04%会通过网络途 径进行揭露。而剩下的 45.08%不会主动揭露的受访者,其中的 90.91%在别人揭露时,会选 择以网络途径参与这种讨论。 在我们的受访者中,每周平均上网时间为 15.15 小时,其中关注社会热点问题 2.91 小时, 占 19.23%。 受访者认为“各种论坛”、“SNS 网站(如校内网、开心网等)”和“博客”更适合制 造和传播网络舆论,而且能够产生更大的影响力。 针对“你怎样看待舆论跟风现象”这一问题,76.86%的受访者认为“我还是很有自己的 判断力的,别人的观点对我只是个参考”,但也有 16.53%的受访者认为“我自身就存在跟 风,很容易受主流观念影响”。 有 89.26%的受访者认为,网络舆论在推动司法民主方面,需要一个界限。 在问卷的最后,设置了“你认为应该如何来完善网络舆论对司法民主的监督”的开放式 问题,受访者也提供了他们的真知灼见。有人持“放权”的观点,认为出于言论自由的考虑, 应该完善网络舆论监督体系,为广大网民提供参与司法民主的渠道;也有人认为应该加强管 理,加以引导,可以在司法机构相关网站上开设讨论或者设立举报栏目;还有人持“立法” 的观点,认为应当出台相关的法律,防止网络舆论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最终扰乱司法民 主,在发挥网络监督作用的同时也应保证不侵犯个体的基本人权,使网络舆论监督有法可依。 (其他答案请参见附件:问卷调查及结果) 第四部分:带给我们的启示 第一,无论是专家的话语霸权,还是某些职能部门的一意孤行,无论是信息封锁,还是 行政威压,只要其结果与民意有违,与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发生冲突,最终必将受到舆论的质 疑和谴责。因此能不能发挥网络舆论的监督作用,在多大程度上允许网络舆论发挥监督作用, 则决定着民主与法制的进步程度,决定着政治文明的程度和水平。 第二,在“司法优先”的前提下,各种舆论必然要受制于司法机关。需要强调的是,对 作为言论自由实现方式的网络进行限制和约束并非是不必要的,但对网络舆论的限制和约 束,必须高度谨慎。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对于网络舆论的监督,我们更需要的是保障而 不是限制。因此,在强调“司法优先”的同时,要确保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不受司法的过度 限制乃至侵害,确保公众对司法活动享有充分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对于司法机关来说,应当
PTSs110005.01应用伦理学周三上午3-4班级 方面引导网民理性对待披露的事实,另一方面把最真实的情况通过权威渠道发布出来,让 网民在法律事实面前去发表更理性的评论 第三,司法审判体系本身也需要完善。虽然群众大部分言论的出发点都是正义的伸张, 但其中不排除舆论导向出现了问题,或是由于媒体报道的侧重使得群众只看到案件的一面就 加以定论,因而舆论的言论不总是公正合理的,此时就需要强健的司法体系来维持审判的公 正,也就是所谓的程序正义。一个完善的程序制度可以将错误的、经不起历史检验的判决降 到最低程度,它能够超乎舆论力量的负面影响。 在以人民大众为主体进行法治的当代中国,每个社会公民都应当对民主法治的进程担负 起一定责任。就当代大学生而言,要敢于借助网络声音揭露社会问题、宣扬社会正义,同时 更应该学会如何理性的对待网络舆论,以认真的姿态履行第n个人大代表的职责。 参考文献: (1)刘冰.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北京: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C), 2009 (2)同(1) (3)王胜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9全国“两会”特别报道[EB/Ou].:新华网, 2009-3-17 (4)同(1) (5)刘辉.许霆案:从“无期”到“五年”,是谁的“胜利”?[EB/OL].:刘辉律师文 摘法律博客网站,2008-3-31 (6)[美]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Ⅳ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 10/15
PTSS110005.01 应用伦理学 周三上午 3-4 班级 10 / 15 一方面引导网民理性对待披露的事实,另一方面把最真实的情况通过权威渠道发布出来,让 网民在法律事实面前去发表更理性的评论。 第三,司法审判体系本身也需要完善。虽然群众大部分言论的出发点都是正义的伸张, 但其中不排除舆论导向出现了问题,或是由于媒体报道的侧重使得群众只看到案件的一面就 加以定论,因而舆论的言论不总是公正合理的,此时就需要强健的司法体系来维持审判的公 正,也就是所谓的程序正义。一个完善的程序制度可以将错误的、经不起历史检验的判决降 到最低程度,它能够超乎舆论力量的负面影响。 在以人民大众为主体进行法治的当代中国,每个社会公民都应当对民主法治的进程担负 起一定责任。就当代大学生而言,要敢于借助网络声音揭露社会问题、宣扬社会正义,同时, 更应该学会如何理性的对待网络舆论,以认真的姿态履行第 n 个人大代表的职责。 参考文献: (1) 刘冰.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 北京: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 2009. (2) 同(1) (3) 王胜俊.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9 全国“两会”特别报道[EB/OL]. :新华网, 2009-3-17 (4) 同(1) (5) 刘辉. 许霆案:从“无期”到“五年”,是谁的“胜利”?[EB/OL]. :刘辉律师文 摘-法律博客网站,2008-3-31 (6) [美]汉密尔顿等. 联邦党人文集[M]. 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