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民事执行程序 教学目的和要求: 明确执行的含义、特点、原则以及执行程序与审 判程序的关系;正确理解执行标的;掌握执行程序 发生的条件、执行根据、执行对象和执行工作应当 遵守的原则;了解执行竞合的内涵和执行救济的方 式 明确执行措施的含义;掌握金钱债权执行和非金 钱债权执行措施的具体运用
第十七章 民事执行程序 教学目的和要求: 明确执行的含义、特点、原则以及执行程序与审 判程序的关系;正确理解执行标的;掌握执行程序 发生的条件、执行根据、执行对象和执行工作应当 遵守的原则;了解执行竞合的内涵和执行救济的方 式。 明确执行措施的含义;掌握金钱债权执行和非金 钱债权执行措施的具体运用
第一节民事执行概说 第二节执行主体和执行参与人 第三节执行标的 第四节执行根据和执行管辖 第五节执行程序通则 第六节执行程序的合并和执行竞合 第七节参与分配 第八节委托执行和协助执行 第九节执行救济 第十节对妨害执行的强制措施的特别规定 第十一节执行措施
第一节 民事执行概说 第二节 执行主体和执行参与人 第三节 执行标的 第四节 执行根据和执行管辖 第五节 执行程序通则 第六节 执行程序的合并和执行竞合 第七节 参与分配 第八节 委托执行和协助执行 第九节 执行救济 第十节 对妨害执行的强制措施的特别规定 第十一节 执行措施
第一节民事执行概说 民事执行的概念及民事执行与民事审判的关系 (一)民事执行的概念 1.民事执行由国家专门机关进行 2.民事执行以存在执行根据为前提。 3.民事执行须经债权人申请。 4.民事执行是国家使用公权力的强制行为,强制性是民事执行的 根本特性。 5.民事执行是实现已确定的私权的程序。 (二)民事执行与民事审判的关系 1.在基本原则和制度方面,二者有某些相同之处。 2.民事审判和民事执行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审判程序与执行程序相互交叉。 民事执行与民事审判存在以下区别: 1.民事执行与民事审判在诉讼程序中的地位不同。 2.民事执行与民事审判的适用范围不同。 3.民事执行与民事审判的任务不同。 4.行使民事执行权与民事审判权的职能部门不同。 5.民事执行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它的价值追求有别于民事审判:在 公平与效率之间,更多地倾向于效率
第一节 民事执行概说 一、民事执行的概念及民事执行与民事审判的关系 (一)民事执行的概念 1.民事执行由国家专门机关进行。 2.民事执行以存在执行根据为前提。 3.民事执行须经债权人申请。 4.民事执行是国家使用公权力的强制行为,强制性是民事执行的 根本特性。 5.民事执行是实现已确定的私权的程序。 (二)民事执行与民事审判的关系 1.在基本原则和制度方面,二者有某些相同之处。 2.民事审判和民事执行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审判程序与执行程序相互交叉。 民事执行与民事审判存在以下区别: 1.民事执行与民事审判在诉讼程序中的地位不同。 2.民事执行与民事审判的适用范围不同。 3.民事执行与民事审判的任务不同。 4.行使民事执行权与民事审判权的职能部门不同。 5.民事执行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它的价值追求有别于民事审判:在 公平与效率之间,更多地倾向于效率
民事执行的分类 )终局执行与保全执行 二)金钱执行与非金钱执行 )直接执行、间接执行与替代执行 四)对人执行与对物执行 (五)一般执行与个别执行 、民事执行行为 )民事执行行为的含义 二)民事执行行为的性质 1.司法行为说。 2.行政行为说。 3.折中说。 (三)有瑕疵的民事执行行为
二、民事执行的分类 (一)终局执行与保全执行 (二)金钱执行与非金钱执行 (三)直接执行、间接执行与替代执行 (四)对人执行与对物执行 (五)一般执行与个别执行 三、民事执行行为 (一)民事执行行为的含义 (二)民事执行行为的性质 1.司法行为说。 2.行政行为说。 3.折中说。 (三)有瑕疵的民事执行行为
四、民事执行的基本原 )目前国内学者的观点及其评价 )民事执行应当确立的基本原则 执行合法原则 2执行当事人不平等原则 3全面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 4执行及时原则 5执行穷尽原则 五、民事执行法 )民事执行法的概念和沿革 二)民事执行法的性质 强行法 2.普通法。 3.公法。 4.程序法。 三)民事执行法的立法体例 1.并入民事诉讼法。 2.编入破产法。 3.制定单行法
四、民事执行的基本原则 (一)目前国内学者的观点及其评价 (二)民事执行应当确立的基本原则 1 执行合法原则 2 执行当事人不平等原则 3 全面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 4 执行及时原则 5 执行穷尽原则 五、民事执行法 (一)民事执行法的概念和沿革 (二)民事执行法的性质 1.强行法。 2.普通法。 3.公法。 4.程序法。 (三)民事执行法的立法体例 1.并入民事诉讼法。 2.编入破产法。 3.制定单行法
第二节执行主体和执行参与人 执行主体的概念和范围 二、执行机关 (一)执行机关的设置 (二)执行机关的组成人员 1.执行员2.庭(局)长 3.院长 4.书记员 5.司法警察 (三)执行争议的协调 (四)执行监督 1.监督机构2.监督权限
第二节 执行主体和执行参与人 一、执行主体的概念和范围 二、 执行机关 (一)执行机关的设置 (二)执行机关的组成人员 1.执行员 2.庭(局)长 3.院长 4.书记员 5.司法警察 (三)执行争议的协调 (四)执行监督 1.监督机构 2.监督权限
三、执行当事人 )执行当事人的含义和称谓 二)执行承担 1.当事人死亡 2.被执行主体的变更或者追加 (1)组织终止。(2)组织分立、合并。 (3)组织名称变更(4)法人分支机构不 能清偿债务。 (5)独资企业。(6)合伙组织。 (7)开办单位。 四、执行参与人
三、 执行当事人 (一)执行当事人的含义和称谓 (二)执行承担 1.当事人死亡 2.被执行主体的变更或者追加 (1)组织终止。 (2)组织分立、合并。 (3)组织名称变更(4)法人分支机构不 能清偿债务。 (5)独资企业。 (6)合伙组织。 (7)开办单位。 四、执行参与人
第三节执行标的 、执行标的的概念和特点 1.执行标的具有非抗辩性。 2.执行标的具有法定性 二、财产执行的执行标的 (一)财产 1.可以作为执行标的之财产 2.不得作为执行标的之财产 (二)可以替代的行为 二、人身执行的执行标的 (一)人的身体 (二)人的自由
第三节 执行标的 一、执行标的的概念和特点 1.执行标的具有非抗辩性。 2.执行标的具有法定性。 二、财产执行的执行标的 (一)财产 1.可以作为执行标的之财产 2.不得作为执行标的之财产 (二)可以替代的行为 二、人身执行的执行标的 (一)人的身体 (二)人的自由
第四节执行根据和执行管辖 、执行根据 (一)执行根据的概念和特征 1.它是一种法律文书。 2.它是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 3.它是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规定属于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 4.它是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或者由法院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 (二)执行根据的种类 1.人民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 (1)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2)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 (3)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支付令 2.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1)仲裁裁决书 (2)公证债权文书 二、执行管辖 )级别管辖 (二)地域管辖
第四节 执行根据和执行管辖 一、执行根据 (一)执行根据的概念和特征 1.它是一种法律文书。 2.它是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 3.它是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规定属于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 4.它是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或者由法院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 (二)执行根据的种类 1.人民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 (1)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2)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 (3)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支付令 2.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1)仲裁裁决书 (2)公证债权文书 二、执行管辖 (一)级别管辖 (二)地域管辖
第五节执行程序通则 、执行开始 (一)申请执行 1.当事人直接申请执行 (1)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条件 (2)当事人申请执行应当提交的文件和证件 2.当事人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 二)移送执行 二、执行案件的受理与调查 (一)执行案件的受理 1.申请或者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 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执行案件的调查 1.调查的事项 2.调查的方法
第五节 执行程序通则 一、执行开始 (一)申请执行 1.当事人直接申请执行 (1)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条件 (2)当事人申请执行应当提交的文件和证件 2.当事人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 (二)移送执行 二、执行案件的受理与调查 (一)执行案件的受理 1.申请或者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 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执行案件的调查 1.调查的事项。 2.调查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