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二审程序 教学目的和要求 了解第二审程序的含义、性质和意义: 明确第二审程序发生的基础及与第一审 程序的关系;掌握提起上诉的条件和程 序;正确适用受理和审判民事上诉案件 的具体规定
教学目的和要求: 了解第二审程序的含义、性质和意义: 明确第二审程序发生的基础及与第一审 程序的关系;掌握提起上诉的条件和程 序;正确适用受理和审判民事上诉案件 的具体规定。 第十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节第二审程序概说 第二节上诉的提起和受理 第三节上诉案件的审理 第四节上诉案件的裁判
第一节 第二审程序概说 第二节 上诉的提起和受理 第三节 上诉案件的审理 第四节 上诉案件的裁判
第一节第二审程序概说 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关系 (一)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联系 1.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解决的实体法律关系或者诉讼 标的是相同的。 2.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存在时间上的前后相继关系。 3.从审理范围来看,第一审程序是第二审程序的基础,第 二审程序是第一审程序的终结。 (二)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区别 .适用的法院与审级不同 2.程序发生的原因与启动程序的主体不同 3.程序的目的与任务不同。 4.审理的对象与内部结构不同。 5.审理的方式与审结期限不同。 6.裁判生效的时间与条件不同
第一节 第二审程序概说 一、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二、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关系 (一)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联系 1.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解决的实体法律关系或者诉讼 标的是相同的。 2.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存在时间上的前后相继关系。 3.从审理范围来看,第一审程序是第二审程序的基础,第 二审程序是第一审程序的终结。 (二)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区别 1.适用的法院与审级不同。 2.程序发生的原因与启动程序的主体不同。 3.程序的目的与任务不同。 4.审理的对象与内部结构不同。 5.审理的方式与审结期限不同。 6.裁判生效的时间与条件不同
第二节上诉的提起和受理 一、上诉的提起 (一)上诉的概念及上诉与起诉的区别 提起的原因不同。 2.提起的目的不同。 3.提起的时间不同 4.提起的形式不同。 5.受理的法院不同 (二)提起上诉的条件 1.上诉必须针对依法可以上诉的裁判提出。 2.上诉必须有合格的上诉人与被上诉人 3.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出。 (三)提起上诉的程序
第二节 上诉的提起和受理 一、上诉的提起 (一)上诉的概念及上诉与起诉的区别 1.提起的原因不同。 2.提起的目的不同。 3.提起的时间不同。 4.提起的形式不同。 5.受理的法院不同。 (二)提起上诉的条件 1.上诉必须针对依法可以上诉的裁判提出。 2.上诉必须有合格的上诉人与被上诉人。 3.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出。 (三)提起上诉的程序
二、对上诉的审查和受理 ()对上诉的审查 (二)对上诉的受理 上诉的撤回 1.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处分自己的权 利,不得违背国家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 体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 益。 2.第二审程序的重要功能在于监督第 审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3.各方当事人均为上诉人时,一方当事 人申请撤回上诉,并不意味着其他各方当事 人都同意撤回上诉
二、对上诉的审查和受理 (一)对上诉的审查 (二)对上诉的受理 三、上诉的撤回 1.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处分自己的权 利,不得违背国家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 体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 益。 2.第二审程序的重要功能在于监督第一 审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3.各方当事人均为上诉人时,一方当事 人申请撤回上诉,并不意味着其他各方当事 人都同意撤回上诉
第三节上诉案件的审理 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 上诉案件的审理方式 (一)开庭审理 (二)迳行裁判 1.迳行裁判必须组成合议庭。 2.迳行裁判不同于书面审理。 3.迳行裁判的适用范围受到严格限制。 、上诉案件的审理地点 四、上诉案件的证据 (一)上诉案件中“新的证据”的认定 (二)上诉审的举证期限 五、上诉案件的调解 (一)上诉案件调解的范围 (二)上诉案件的调解书
第三节 上诉案件的审理 一、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 二、上诉案件的审理方式 (一)开庭审理 (二)迳行裁判 1.迳行裁判必须组成合议庭。 2.迳行裁判不同于书面审理。 3.迳行裁判的适用范围受到严格限制。 三、上诉案件的审理地点 四、上诉案件的证据 (一)上诉案件中“新的证据”的认定 (二)上诉审的举证期限 五、上诉案件的调解 (一)上诉案件调解的范围 (二)上诉案件的调解书
第四节上诉案件的裁判 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上诉案件的裁判 (一)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依法改判 三)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1.应当发回重审 2.可以发回重审 对一审裁定不服的上诉案件的裁判 (-)维持原裁定的裁定 二)撤销原裁定的裁定 三、上诉审裁判需要处理的几种特殊情况 )对不应当由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的处理 )二审中当事人的诉讼承担 (三)对二审程序中当事人和解的处理
第四节 上诉案件的裁判 一、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上诉案件的裁判 (一)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依法改判 (三)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1.应当发回重审 2.可以发回重审 二、对一审裁定不服的上诉案件的裁判 (一)维持原裁定的裁定 (二)撤销原裁定的裁定 三、上诉审裁判需要处理的几种特殊情况 (一)对不应当由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的处理 (二)二审中当事人的诉讼承担 (三)对二审程序中当事人和解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