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临床研究包括了临床试验和人体 生物等效性试验。 ◆为了保证药品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 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 障其安全,应按《药品临床试验管理 规范》(GCP)进行
药品临床研究包括了临床试验和人体 生物等效性试验。 为了保证药品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 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 障其安全,应按《药品临床试验管理 规范》(GCP)进行
、新药临床研究分类 I期临床试验 般选择20~30例正常成年志愿者中进 行。 ◆研究新药在人体中的耐受情况及最适的给 药剂量与给药间隔,药物在人体内的吸收、 代谢和排泄的特点等
一、新药临床研究分类 Ⅰ期临床试验 一般选择20~30例正常成年志愿者中进 行。 研究新药在人体中的耐受情况及最适的给 药剂量与给药间隔,药物在人体内的吸收、 代谢和排泄的特点等
工期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设计须遵循随即盲法对照原则, 试验组与对照组的例数不少于100对
Ⅱ期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设计须遵循随即盲法对照原则, 试验组与对照组的例数不少于100对
Ⅲ期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组一般不少于300例
Ⅲ期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组一般不少于300例
Iv期临床试验 ◆是新药上市后的监测阶段,在广泛使用 条件下考察新药疗效与不良反应。 ◆病例数不少于2000例
Ⅳ期临床试验 是新药上市后的监测阶段,在广泛使用 条件下考察新药疗效与不良反应。 病例数不少于2000例
二、药品临床研究单位的选择 1、工一Ⅲ期临床试验的研究单位,应是国家 药品临床研究基地。 2、ⅣV期临床试验的负责单位,必须是参加该 药工期、Ⅲ期临床试验的研究单位;Ⅳ期临 床试验的协作单位,应该是由申办者和临床 研究的负责单位选择国家药品国家药品临床 研究基地或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登记备 案的非基地医疗机构
二、药品临床研究单位的选择 1、Ⅰ- Ⅲ期临床试验的研究单位,应是国家 药品临床研究基地。 2、Ⅳ期临床试验的负责单位,必须是参加该 药Ⅱ期、 Ⅲ期临床试验的研究单位; Ⅳ期临 床试验的协作单位,应该是由申办者和临床 研究的负责单位选择国家药品国家药品临床 研究基地或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登记备 案的非基地医疗机构
3、非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承担药品临床试 验的病例数不应超过总数的50%(ⅣV期除外) 4、药品临床研究基地只能按其所具有的基地 专业承担相应的药品临床研究,各基地专业 不得进行非本专业领域的药品临床研究。 5、药品临床研究基地同一专业不得同时进行 不同申办者相同品种的药品临床研究,并不 得同时进行过多品种的临床研究
3、非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承担药品临床试 验的病例数不应超过总数的50%( Ⅳ期除外) 4、药品临床研究基地只能按其所具有的基地 专业承担相应的药品临床研究,各基地专业 不得进行非本专业领域的药品临床研究。 5、药品临床研究基地同一专业不得同时进行 不同申办者相同品种的药品临床研究,并不 得同时进行过多品种的临床研究
三、临床研究的技术要求 临床研究设计的基本原则 对照的原则 e随机的原则 重复的原则 盲法的原则
三、临床研究的技术要求 临床研究设计的基本原则 对照的原则 随机的原则 重复的原则 盲法的原则
四、临床试验及报告的评价 五、临床研究的管理规定 六、生物等效性试验
四、临床试验及报告的评价 五、临床研究的管理规定 六、生物等效性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