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商业银行:业务与管理(修订) 本章重点问题: 1、商业银行的性质、职能与组织形式 2、商业银行制度及其建立的基本原则 3、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业务及中间业务 4、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理论的发展演变 商业银行在各国金融体系中居于主体地位,它通过自身的业务活动,与国民 经济的各个部门、行业及广大居民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 巨大的作用。“银行是经济中最为重要的金融机构之一,银行是千万居民(个人 和家庭)和大多数政府单位(如学校、城市、乡镇等)信贷来源(可贷资金)的 提供者。”本章主要介绍商业银行的产生、发展和它所从事的各项业务:介绍商 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介绍商业银行的经营方针、经营管理理论与方法。 第一节商业银行概述 一、商业银行的概念与性质 (一)商业银行的概念 商业银行是英文Commercial Bank的意译。商业银行是办理货币信用业务的特 殊企业,在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发挥着巨大的作用。这类银行最初主要依靠吸收 活期存款作为发放贷款的基本资金来源,主要发放短期的商业行为的自偿性贷款, 所以称为“商业银行”。但是,随着商品经济与银行业务的发展,商业银行的业 务早已突破了传统的界限。从资金来源上讲,现代商业银行不仅有活期存款、各 种中长期的存款、各种形式的借款,以及结算过程中的占用款项等;其资金运用 也不再局限于短期的商业行为的贷款,还发放中长期贷款、消费者贷款、信托贷 款、证券投资及各种类型的表外业务和中间业务等。商业银行己经发展成以多种 金融资产和负债为经营对象,以追逐利润为经营目标,提供多样化服务的综合信 用中介机构,成为名副其实的“金融百货公司”。正如美国学者彼得·S·罗斯在 《商业银行管理》(第三版)中所说的一样:“商业银行提供包括信贷、储蓄、支 付服务在内的最广泛金融服务和在经济中发挥最广泛金融服务功能的金融机构。 银行的这种全方位的服务和功能赋予了其本身‘金融百货公司'的称号,正如读 者所熟悉的一句广告词一一‘一个全能的金融机构'。”2 需要注意的是,“商业银行”仅仅是一个笼统的、抽象的称呼,在各国有着 不同的表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商业 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 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而美国国会则对商业银行的定义是:必须由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管理并参与存款保险的机构。3 1[美]彼得·S·罗斯《商业银行管理》(第三版)唐旭、王丹译,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7月第1页。 2[美]彼得·S·罗斯《商业银行管理》(第三版)唐旭、王丹译,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7月第4页。 3[美]彼得·S·罗斯,西尔维娅C.赫金斯《商业银行管理》(第七版)刘园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年9 月第5页
第七章 商业银行:业务与管理(修订) 本章重点问题: 1、商业银行的性质、职能与组织形式 2、商业银行制度及其建立的基本原则 3、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业务及中间业务 4、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理论的发展演变 商业银行在各国金融体系中居于主体地位,它通过自身的业务活动,与国民 经济的各个部门、行业及广大居民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 巨大的作用。“银行是经济中最为重要的金融机构之一,银行是千万居民(个人 和家庭)和大多数政府单位(如学校、城市、乡镇等)信贷来源(可贷资金)的 提供者。”1本章主要介绍商业银行的产生、发展和它所从事的各项业务;介绍商 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介绍商业银行的经营方针、经营管理理论与方法。 第一节 商业银行概述 一、商业银行的概念与性质 (一)商业银行的概念 商业银行是英文Commercial Bank的意译。商业银行是办理货币信用业务的特 殊企业,在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发挥着巨大的作用。这类银行最初主要依靠吸收 活期存款作为发放贷款的基本资金来源,主要发放短期的商业行为的自偿性贷款, 所以称为“商业银行”。但是,随着商品经济与银行业务的发展,商业银行的业 务早已突破了传统的界限。从资金来源上讲,现代商业银行不仅有活期存款、各 种中长期的存款、各种形式的借款,以及结算过程中的占用款项等;其资金运用 也不再局限于短期的商业行为的贷款,还发放中长期贷款、消费者贷款、信托贷 款、证券投资及各种类型的表外业务和中间业务等。商业银行已经发展成以多种 金融资产和负债为经营对象,以追逐利润为经营目标,提供多样化服务的综合信 用中介机构,成为名副其实的“金融百货公司”。正如美国学者彼得·S·罗斯在 《商业银行管理》(第三版)中所说的一样:“商业银行提供包括信贷、储蓄、支 付服务在内的最广泛金融服务和在经济中发挥最广泛金融服务功能的金融机构。 银行的这种全方位的服务和功能赋予了其本身‘金融百货公司’的称号,正如读 者所熟悉的一句广告词——‘一个全能的金融机构’。”2 需要注意的是,“商业银行”仅仅是一个笼统的、抽象的称呼,在各国有着 不同的表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商业 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 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而美国国会则对商业银行的定义是:必须由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管理并参与存款保险的机构。3 1 [美]彼得·S·罗斯《商业银行管理》(第三版)唐旭、王丹译,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3 年 7 月第 1 页。 2 [美]彼得·S·罗斯《商业银行管理》(第三版)唐旭、王丹译,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3 年 7 月第 4 页。 3 [美]彼得·S·罗斯,西尔维娅 C. 赫金斯《商业银行管理》(第七版)刘园译,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7 年 9 月第 5 页
(二)商业银行的性质 从性质上说,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信用业务的特殊的金融企业。 首先,商业银行是企业。商业银行与一般工商企业一样,具有从事业务经营 所需要的自有资本,(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全 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 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 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有自己具体的经营对象和经营范围(如《中 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条规定:“…商业银行是指…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有自己的经营目标即盈利。 其次,商业银行又是一个不同于一般工商企业的特殊企业,其特殊性主要表 现为经营对象的差异。一般工商企业以各种各样的普通商品为经营对象,从事各 种商品的生产与流通:而商业银行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为经营对象,经营的是 能够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一一货币与各种形式的货币资产,经营内 容包括货币收付、借贷以及各种与货币运动有关的、或者有联系的金融服务。从 社会再生产的过程看,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是工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和条 件,所以商业银行是一种特殊的企业一一金融企业。 第三,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也不同。商业银行的业务更加综合,可以经营 一切金融“零售”和“批发”业务,为客户提供所有的金融服务。这是其他金融 机构所不具备的一个重要特点。 二、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一)古代的货币兑换业与银钱业 从历史上看,银行业的前身是货币经营业(或称为铸币兑换业,也可称为银 钱业),而货币经营业的产生与国际间的商品交易有着密切的联系。中世纪的地 中海沿岸一带,尤其是意大利的威尼斯、热那亚等城市是当时著名的国际商品交 易中心,商贸活动十分频繁,但由于当时封建割据,不同国家甚至不同城市的商 人们携带的货币的形状、材料、成色、重量、名称等各不相同,在商品交易中, 这些各不相同的货币需要进行鉴别、兑换,于是便产生了货币经营业(即铸币兑 换业)和货币经营商(铸币兑换商)。 早期的货币兑换商的职能很简单,只是从事铸币的鉴定、识别和兑换等服务 性技术性业务,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经过长期的业务活动,他们逐渐取得了商 人们的信任,商人们为了避免长途携带金银的不便和风险,便将自己的货币交给 货币兑换商保管,货币兑换商则收取保管费用,并向商人们提供保管货币的收据 来往于各地的商人们用这些收据进行商业交易的支付,并委托货币兑换商办理货 币结算。这样,货币兑换商开出的收据便成了早期的“汇票”。货币兑换商的职 能有所进步,最初的汇兑、结算等业务产生并发展起来。 随着社会生产力和早期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进一步发展,货币兑换商们的鉴定、 兑换、保管、汇兑、结算等业务不断发展,手中逐步聚集了大量的资金。在长期 的业务活动中,他们逐步发现并不是所有的商人都同时提取他们存放的货币,自 己手中总是保持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于是,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他们便将这 些货币作为贷款投放出去,并向借款人收取一定的利息,这样早期的贷款业务便 产生和发展起来了。后来,随着商品交换数量和交易额的扩大,贷款的需求量逐 步增加,货币兑换商们发现仅凭借着自己保管的货币和自己的收入发放贷款,无 法满足商人们的贷款需求,于是他们便将收取保管费用的货币保管业务改变成为
(二)商业银行的性质 从性质上说,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信用业务的特殊的金融企业。 首先,商业银行是企业。商业银行与一般工商企业一样,具有从事业务经营 所需要的自有资本,(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全 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 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 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有自己具体的经营对象和经营范围(如《中 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条规定:“……商业银行是指……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有自己的经营目标即盈利。 其次,商业银行又是一个不同于一般工商企业的特殊企业,其特殊性主要表 现为经营对象的差异。一般工商企业以各种各样的普通商品为经营对象,从事各 种商品的生产与流通;而商业银行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为经营对象,经营的是 能够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货币与各种形式的货币资产,经营内 容包括货币收付、借贷以及各种与货币运动有关的、或者有联系的金融服务。从 社会再生产的过程看,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是工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和条 件,所以商业银行是一种特殊的企业——金融企业。 第三,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也不同。商业银行的业务更加综合,可以经营 一切金融“零售”和“批发”业务,为客户提供所有的金融服务。这是其他金融 机构所不具备的一个重要特点。 二、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一)古代的货币兑换业与银钱业 从历史上看,银行业的前身是货币经营业(或称为铸币兑换业,也可称为银 钱业),而货币经营业的产生与国际间的商品交易有着密切的联系。中世纪的地 中海沿岸一带,尤其是意大利的威尼斯、热那亚等城市是当时著名的国际商品交 易中心,商贸活动十分频繁,但由于当时封建割据,不同国家甚至不同城市的商 人们携带的货币的形状、材料、成色、重量、名称等各不相同,在商品交易中, 这些各不相同的货币需要进行鉴别、兑换,于是便产生了货币经营业(即铸币兑 换业)和货币经营商(铸币兑换商)。 早期的货币兑换商的职能很简单,只是从事铸币的鉴定、识别和兑换等服务 性技术性业务,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经过长期的业务活动,他们逐渐取得了商 人们的信任,商人们为了避免长途携带金银的不便和风险,便将自己的货币交给 货币兑换商保管,货币兑换商则收取保管费用,并向商人们提供保管货币的收据, 来往于各地的商人们用这些收据进行商业交易的支付,并委托货币兑换商办理货 币结算。这样,货币兑换商开出的收据便成了早期的“汇票”。货币兑换商的职 能有所进步,最初的汇兑、结算等业务产生并发展起来。 随着社会生产力和早期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进一步发展,货币兑换商们的鉴定、 兑换、保管、汇兑、结算等业务不断发展,手中逐步聚集了大量的资金。在长期 的业务活动中,他们逐步发现并不是所有的商人都同时提取他们存放的货币,自 己手中总是保持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于是,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他们便将这 些货币作为贷款投放出去,并向借款人收取一定的利息,这样早期的贷款业务便 产生和发展起来了。后来,随着商品交换数量和交易额的扩大,贷款的需求量逐 步增加,货币兑换商们发现仅凭借着自己保管的货币和自己的收入发放贷款,无 法满足商人们的贷款需求,于是他们便将收取保管费用的货币保管业务改变成为
支付利息的存款业务,以此吸收更多资金,扩大自己发放贷款的能力,早期的存 款业务由此产生,货币兑换业也从此变成了早期的银行业,货币兑换商也就成为 了早期的银行家。不过由于当时早期的银行业主要是向从事商品交易的商人们发 放贷款,信贷业务具有明显的非生产性,因此贷款的利息率较高,具有高利贷的 性质。 (二)现代商业银行的产生 现代商业银行是顺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在反对高利贷的斗争中发展 起来的。在封建社会末期,产生了新兴的资产阶级和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但当时的高利贷信用(包括早期银行的高利贷),几乎吞掉了新兴资产阶级的全 部生产利润,使得他们的借款经营成为无利可图的行为,非常不利于资本主义生 产方式的发展。因此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建立能满足资产阶级需要,能 以较低利息率提供贷款,让资产阶级的生产行为有利可图的资本主义银行。 一般认为,现代化的商业银行是在17世纪末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和 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主要是通过两条途径产生:一是旧式的高利贷性质的银 行为适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要求转变为现代商业银行:二是在与高利贷进行斗 争过程中,按照资本主义经济的要求组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1694年建立的英格 兰银行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是现代商业银行的始祖。 现代商业银行具有三个基本的特点,第一,利率水平适当,如英格兰银行在 刚成立的时候,办理贴现业务的利率是4.5%一6%,大大低于早期高利贷性质的银 行的利率:第二,信用功能扩大,业务范围逐步拓展,除办理早期银行业办理的 业务外,还办理一些的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第三,具有信用创造功能,创造大 量的信用流通工具和大量派生存款。 专栏7一1 中国古代就有“银行”一词,是指从事银器铸造或交易的行业。据说在11世纪,当 时金陵就有“银行街”,即银铺集中之地。现代意义的“银行”是近代从西方引入我国 的,是英语Bak的中文译语。鸦片战争之后,外国金融机构进驻我国,人们根据我国长 期使用白银作为货币材料这一情况,将当时专门从事货币信用业务的这类外国机构Bak 叫做“银行”。英文Bank源于意大利文Banca.或Banco,原意是指商业交易所用的长凳或 桌子;英语移植为Bak,原意为存放钱财的柜子,后来泛指专门从事货币存贷和办理汇 兑、结算业务的金融机构。 从历史上看,银行起源于意大利。早在1272年,意大利的佛罗伦萨就已经出现了一 个巴尔迪银行,1310年又设立了佩鲁齐银行。后因债务问题,这两家银行于1348年倒闭。 到1397年,意大利又设立了麦迪西银行,10年后又成立了热那亚乔治银行,这些银行都 是由一些富有家庭设立的私人银行,目的在于经商方便。1857年建立的威尼斯银行是比 较具有近代意义的银行。中世纪的威尼斯凭借其优越的地理位置,成为著名的世界贸易 中心,各国商人云集于此。为了顺利地进行商品交换,需要把各自携带的大量的各地货 币兑换成威尼斯地方货币,于是就出现了专门的货币兑换商,从事货币兑换业务。随着 商品经济的发展,货币收付的规模日益扩大,各地商人为了避免长途携带大量金属货币 带来的不便和危险,便将用不完的货币委托货币兑换商保管,后来又发展到委托货币兑 换商办理支付和汇兑。货币兑换商借此集中了大量的货币资金,后来,货币兑换商发现 这些手中的货币余额相当稳定,可以用来发放高利贷,获取高额利息收入,这时货币兑 换商便由原来地被动接受客户委托保管货币,变成积极、主动地揽取货币保管业务,并
支付利息的存款业务,以此吸收更多资金,扩大自己发放贷款的能力,早期的存 款业务由此产生,货币兑换业也从此变成了早期的银行业,货币兑换商也就成为 了早期的银行家。不过由于当时早期的银行业主要是向从事商品交易的商人们发 放贷款,信贷业务具有明显的非生产性,因此贷款的利息率较高,具有高利贷的 性质。 (二)现代商业银行的产生 现代商业银行是顺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在反对高利贷的斗争中发展 起来的。在封建社会末期,产生了新兴的资产阶级和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但当时的高利贷信用(包括早期银行的高利贷),几乎吞掉了新兴资产阶级的全 部生产利润,使得他们的借款经营成为无利可图的行为,非常不利于资本主义生 产方式的发展。因此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建立能满足资产阶级需要,能 以较低利息率提供贷款,让资产阶级的生产行为有利可图的资本主义银行。 一般认为,现代化的商业银行是在17世纪末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和 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主要是通过两条途径产生:一是旧式的高利贷性质的银 行为适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要求转变为现代商业银行;二是在与高利贷进行斗 争过程中,按照资本主义经济的要求组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1694年建立的英格 兰银行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是现代商业银行的始祖。 现代商业银行具有三个基本的特点,第一,利率水平适当,如英格兰银行在 刚成立的时候,办理贴现业务的利率是 4.5%—6%,大大低于早期高利贷性质的银 行的利率;第二,信用功能扩大,业务范围逐步拓展,除办理早期银行业办理的 业务外,还办理一些的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第三,具有信用创造功能,创造大 量的信用流通工具和大量派生存款。 专栏7-1 中国古代就有“银行”一词,是指从事银器铸造或交易的行业。据说在11世纪,当 时金陵就有“银行街”,即银铺集中之地。现代意义的“银行”是近代从西方引入我国 的,是英语Bank的中文译语。鸦片战争之后,外国金融机构进驻我国,人们根据我国长 期使用白银作为货币材料这一情况,将当时专门从事货币信用业务的这类外国机构Bank 叫做“银行”。英文Bank源于意大利文Banca或Banco,原意是指商业交易所用的长凳或 桌子;英语移植为Bank,原意为存放钱财的柜子,后来泛指专门从事货币存贷和办理汇 兑、结算业务的金融机构。 从历史上看,银行起源于意大利。早在1272年,意大利的佛罗伦萨就已经出现了一 个巴尔迪银行,1310年又设立了佩鲁齐银行。后因债务问题,这两家银行于1348年倒闭。 到1397年,意大利又设立了麦迪西银行,10年后又成立了热那亚乔治银行,这些银行都 是由一些富有家庭设立的私人银行,目的在于经商方便。1857年建立的威尼斯银行是比 较具有近代意义的银行。中世纪的威尼斯凭借其优越的地理位置,成为著名的世界贸易 中心,各国商人云集于此。为了顺利地进行商品交换,需要把各自携带的大量的各地货 币兑换成威尼斯地方货币,于是就出现了专门的货币兑换商,从事货币兑换业务。随着 商品经济的发展,货币收付的规模日益扩大,各地商人为了避免长途携带大量金属货币 带来的不便和危险,便将用不完的货币委托货币兑换商保管,后来又发展到委托货币兑 换商办理支付和汇兑。货币兑换商借此集中了大量的货币资金,后来,货币兑换商发现 这些手中的货币余额相当稳定,可以用来发放高利贷,获取高额利息收入,这时货币兑 换商便由原来地被动接受客户委托保管货币,变成积极、主动地揽取货币保管业务,并
通过降低保管费或不收取保管费来吸引商人的资金,后来还给委托保管货币的客户一定 的好处,这时,保管货币业务就变成存款业务了。同时,货币兑换商根据经验,不再像 以前那样实行全额准备,防止客户兑现提款,而是实行部分准备金制度,其余所吸收的 存款则用于贷款取得利息。这样,货币兑换商也就演变成为集存、贷款和汇兑支付于一 身的早期银行。当时的威尼斯银行也就应运而生。 还有另外一种解释,由于地中海沿岸商业发达,意大利的一些商业巨头如梅迪奇家 族等,就把他们的商业帝国中的一些机构分离出来,专门为其商业活动融资,这些部门 逐渐形成商业银行。 随着西欧其他国家近代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各国在与高利贷作斗争的过程中,银 行这一新型的金融机构由意大利传播到欧洲其他国家。 1694年,英国政府为了反对高利贷,从而满足新生资产阶级发展工业和商业的需要, 决定成立一家股份制银行一一英格兰银行,并规定英格兰银行向工商业企业发放低利率 (利率约为5%~6%)贷款,支持工商业的发展。英格兰银行是历史上第一家股份制银行, 也是现代银行业产生的象征。 三、商业银行的职能 (一)充当信用中介 信用中介是指商业银行通过负债业务,把社会上的各种闲散资金集中到银行, 然后通过各种资产业务,将资金投向需要资金的各个部门,充当资金供给者和资 金需求者之间的中介人,实现货币资金的融通。信用中介是商业银行最基本的职 能。商业银行发挥这一职能可以起到如下作用: 1、变小额资金为巨额资金。分散于居民和企业中的闲散资金,都是小额资金, 商业银行通过各种负债业务将其集中起来变为巨额资金,通过商业银行的各项资 产业务,可极大地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2、变短期资金为长期资金。居民和企业存入银行的资金大多是生活和生产过 程中暂时闲置的资金,日后随时都可能需要使用,因此期限一般不长,但通过银 行集中后,每天存取款的人很多,来来往往中银行可保持一个较大的稳定余额, 做为长期资金使用。 3、变消费资金为生产资金。分散于居民手中的货币收入,是人们将来消费所 需要的,属于消费性资金,发挥着一般等价物的作用;但商业银行通过储蓄存款 业务集中起来后,可投放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使这些资金变成生产性资 金。 (二)充当支付中介 支付中介是指商业银行利用活期存款账户,为客户办理各种货币结算、货币 收付、货币兑换和转移存款等业务活动。这是商业银行一项传统的职能,通过这 一职能,商业银行成为工商企业、政府、家庭个人的货币保管者和货币支付者, 这使得商业银行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出纳中心和支付中心,并成为整个社会信用 链的枢纽。 尽管从历史上看,商业银行的支付中介职能早于信用中介职能产生,但自信用 中介职能产生后,支付中介职能的发挥就必须借助于信用中介职能的存在和发挥。 这一职能的发挥为商业银行带来了大量的、廉价的信贷资金来源,有利于降低商 业银行的负债成本:另外,这一职能的发挥有利于节约社会流通费用,加大生产 资本的投入
通过降低保管费或不收取保管费来吸引商人的资金,后来还给委托保管货币的客户一定 的好处,这时,保管货币业务就变成存款业务了。同时,货币兑换商根据经验,不再像 以前那样实行全额准备,防止客户兑现提款,而是实行部分准备金制度,其余所吸收的 存款则用于贷款取得利息。这样,货币兑换商也就演变成为集存、贷款和汇兑支付于一 身的早期银行。当时的威尼斯银行也就应运而生。 还有另外一种解释,由于地中海沿岸商业发达,意大利的一些商业巨头如梅迪奇家 族等,就把他们的商业帝国中的一些机构分离出来,专门为其商业活动融资,这些部门 逐渐形成商业银行。 随着西欧其他国家近代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各国在与高利贷作斗争的过程中,银 行这一新型的金融机构由意大利传播到欧洲其他国家。 1694 年,英国政府为了反对高利贷,从而满足新生资产阶级发展工业和商业的需要, 决定成立一家股份制银行——英格兰银行,并规定英格兰银行向工商业企业发放低利率 (利率约为 5%~6%)贷款,支持工商业的发展。英格兰银行是历史上第一家股份制银行, 也是现代银行业产生的象征。 三、商业银行的职能 (一)充当信用中介 信用中介是指商业银行通过负债业务,把社会上的各种闲散资金集中到银行, 然后通过各种资产业务,将资金投向需要资金的各个部门,充当资金供给者和资 金需求者之间的中介人,实现货币资金的融通。信用中介是商业银行最基本的职 能。商业银行发挥这一职能可以起到如下作用: 1、变小额资金为巨额资金。分散于居民和企业中的闲散资金,都是小额资金, 商业银行通过各种负债业务将其集中起来变为巨额资金,通过商业银行的各项资 产业务,可极大地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2、变短期资金为长期资金。居民和企业存入银行的资金大多是生活和生产过 程中暂时闲置的资金,日后随时都可能需要使用,因此期限一般不长,但通过银 行集中后,每天存取款的人很多,来来往往中银行可保持一个较大的稳定余额, 做为长期资金使用。 3、变消费资金为生产资金。分散于居民手中的货币收入,是人们将来消费所 需要的,属于消费性资金,发挥着一般等价物的作用;但商业银行通过储蓄存款 业务集中起来后,可投放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使这些资金变成生产性资 金。 (二)充当支付中介 支付中介是指商业银行利用活期存款账户,为客户办理各种货币结算、货币 收付、货币兑换和转移存款等业务活动。这是商业银行一项传统的职能,通过这 一职能,商业银行成为工商企业、政府、家庭个人的货币保管者和货币支付者, 这使得商业银行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出纳中心和支付中心,并成为整个社会信用 链的枢纽。 尽管从历史上看,商业银行的支付中介职能早于信用中介职能产生,但自信用 中介职能产生后,支付中介职能的发挥就必须借助于信用中介职能的存在和发挥。 这一职能的发挥为商业银行带来了大量的、廉价的信贷资金来源,有利于降低商 业银行的负债成本;另外,这一职能的发挥有利于节约社会流通费用,加大生产 资本的投入
(三)信用创造职能 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职能包括两方面的含义:第一,商业银行利用其可以吸 收活期存款的有利条件,通过发放贷款、从事投资业务,派生出大量存款(派生 存款),从而扩大社会货币资金供应量。第二,商业银行在办理结算和支付业务 活动中能创造银行券、支票、银行本票和银行汇票等信用工具。这些信用工具的 广泛使用既节约了现金的流通和使用,又规范了信用行为,同时满足了社会经济 发展对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需要。 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职能是在支付中介和信用中介职能的基础产生的。 (四)金融服务职能 金融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在日常业务中利用自身的有利地位,以及在发挥信用 中介和支付中介职能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大量信息,运用电子计算机等先进手段和 工具,为客户提供的有关服务。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加剧,银行业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 商业银行由于是国民经济活动的枢纽,所以具有联系面广、信息灵通等特点,特 别是电子计算机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后,使得商业银行具备 了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有利条件。在激烈竞争的压力和客户需求不断增加的条 件下,各商业银行在传统的结算等服务之外,又不断地开拓服务领域,借以巩固 与客户的关系,逐渐推出了信托服务、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各种形式的代 理服务、个人银行业务、代客理财业务等。随着金融自由化的发展,商业银行还 向客户提供了风险较大的担保类业务,如贷款承诺、保理、信用证、商业票据承 兑、票据发行便利等。此外,随着混业经营趋势的发展,商业银行还开办了证券 包销业务以及保险业务等。商业银行通过开展上述金融服务业务,进一步促进了 其资产负债业务的扩展,并把资产负债业务同金融服务类业务结合起来,极大地 扩大了业务领域。在现代经济条件下,金融服务职能越来越成为商业银行的重要 职能。 (五)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传导者和作用对象 货币政策是一个国家为了实现宏观经济目标所规定的调节货币和信用的行为 准则,是一个国家重要的宏观经济政策。一般而言,各个国家货币政策都是由中 央银行负责制定和执行的,但由于中央银行不直接面对工商企业和居民个人办理 信贷业务,所以货币政策无法直接作用于国民经济的调控和发展。商业银行是直 接面对工商企业和居民个人办理各类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货币通过商业银行的 信贷渠道投放到流通之中,所以中央银行制定的货币只能以商业银行作为传导者, 中央银行采取的各种政策工具必须先以商业银行作为作用对象,再通过商业银行 的业务活动作用于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实现货币政策的目标。 专栏7一2 美国学者D.B.格拉迪、A.H斯宾赛尔、W.H.布隆逊在他们的著作《Commercial Banking and the Financial Services Industry》中将商业银行的职能概括为:I、创造支付手段,有效地办理转帐 结算:2、对小额储蓄户提供二级有价证券(这些证券应具有高度流动性,并且可以细分为适 当的单位),以吸收他们的存款:3、发放贷款支持购买商品和支付服务费用;4、对个人和 企业单位提供信托服务:5、对国际贸易融通资金:6、保管有价证券和其他贵重物品:7、对 公司和个人客户提供财务咨询服务
(三)信用创造职能 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职能包括两方面的含义:第一,商业银行利用其可以吸 收活期存款的有利条件,通过发放贷款、从事投资业务,派生出大量存款(派生 存款),从而扩大社会货币资金供应量。第二,商业银行在办理结算和支付业务 活动中能创造银行券、支票、银行本票和银行汇票等信用工具。这些信用工具的 广泛使用既节约了现金的流通和使用,又规范了信用行为,同时满足了社会经济 发展对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需要。 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职能是在支付中介和信用中介职能的基础产生的。 (四)金融服务职能 金融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在日常业务中利用自身的有利地位,以及在发挥信用 中介和支付中介职能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大量信息,运用电子计算机等先进手段和 工具,为客户提供的有关服务。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加剧,银行业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 商业银行由于是国民经济活动的枢纽,所以具有联系面广、信息灵通等特点,特 别是电子计算机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后,使得商业银行具备 了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有利条件。在激烈竞争的压力和客户需求不断增加的条 件下,各商业银行在传统的结算等服务之外,又不断地开拓服务领域,借以巩固 与客户的关系,逐渐推出了信托服务、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各种形式的代 理服务、个人银行业务、代客理财业务等。随着金融自由化的发展,商业银行还 向客户提供了风险较大的担保类业务,如贷款承诺、保理、信用证、商业票据承 兑、票据发行便利等。此外,随着混业经营趋势的发展,商业银行还开办了证券 包销业务以及保险业务等。商业银行通过开展上述金融服务业务,进一步促进了 其资产负债业务的扩展,并把资产负债业务同金融服务类业务结合起来,极大地 扩大了业务领域。在现代经济条件下,金融服务职能越来越成为商业银行的重要 职能。 (五)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传导者和作用对象 货币政策是一个国家为了实现宏观经济目标所规定的调节货币和信用的行为 准则,是一个国家重要的宏观经济政策。一般而言,各个国家货币政策都是由中 央银行负责制定和执行的,但由于中央银行不直接面对工商企业和居民个人办理 信贷业务,所以货币政策无法直接作用于国民经济的调控和发展。商业银行是直 接面对工商企业和居民个人办理各类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货币通过商业银行的 信贷渠道投放到流通之中,所以中央银行制定的货币只能以商业银行作为传导者, 中央银行采取的各种政策工具必须先以商业银行作为作用对象,再通过商业银行 的业务活动作用于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实现货币政策的目标。 专栏7-2 美国学者D.B.格拉迪、A.H.斯宾赛尔、W.H.布隆逊在他们的著作《Commercial Banking and the Financial Services Industry》中将商业银行的职能概括为:1、创造支付手段,有效地办理转帐 结算;2、对小额储蓄户提供二级有价证券(这些证券应具有高度流动性,并且可以细分为适 当的单位),以吸收他们的存款;3、发放贷款支持购买商品和支付服务费用;4、对个人和 企业单位提供信托服务;5、对国际贸易融通资金;6、保管有价证券和其他贵重物品;7、对 公司和个人客户提供财务咨询服务
注:我国将该书翻译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见中国金融出版社1991年版,第22页。 专栏7-3 美国学者彼得S·罗斯在其《商业银行管理》一书中认为现代银行具有的重要功能: 信托功能 信贷功能 投资或计 划功能 保险功能 现代银行 支付功能 经纪功能 投资银行 业务或承 储蓄功能 现金管理功能 铛rh能 (《商业银行管理》(第三版)中译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3月版第3页。) 四、商业银行制度 商业银行制度,是一个国家用法律形式所决定的商业银行体系、结构,以及 组成这一体系的各个银行之间的相互关系。 (一)建立商业银行制度的基本原则 1、竞争原则,基本要求是有利于合理竞争,防止银行垄断。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是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现代经济学理论 告诉我们,竞争机制可以使各种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商业银行是特殊 的金融企业,适当地开展竞争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银行垄断,有利于促进银行改 善服务,提高经营效果,有利于银行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国 民经济的协调发展。但是竞争是把双刃剑,不规范的、盲目的、不公平不合理的 竞争会造成金融资源的严重浪费,导致金融机构效益下降,严重影响金融业的整 体效率和国家的经济秩序。因此,银行制度建立的竞争原则要求有利于银行机构 之间的合理竞争,防止垄断。 2、安全原则,基本要求是保障银行体系的安全,防止银行倒闭: 商业银行是一个国家金融体系的主体,是国民经济活动的枢纽。商业银行通 过各种业务活动,与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都有着各种各样的联系,其安全运作对 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商业银行是否安全、经营管理是否稳健,不 仅仅是商业银行自身的事情,更是关系到国民经济能否稳定协调发展的大事。因
注:我国将该书翻译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见中国金融出版社1991年版,第22页。 专栏7-3 美国学者彼得·S ·罗斯在其《商业银行管理》一书中认为现代银行具有的重要功能: (《商业银行管理》(第三版)中译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3月版第3页。) 四、商业银行制度 商业银行制度,是一个国家用法律形式所决定的商业银行体系、结构,以及 组成这一体系的各个银行之间的相互关系。 (一)建立商业银行制度的基本原则 1、竞争原则,基本要求是有利于合理竞争,防止银行垄断。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是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现代经济学理论 告诉我们,竞争机制可以使各种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商业银行是特殊 的金融企业,适当地开展竞争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银行垄断,有利于促进银行改 善服务,提高经营效果,有利于银行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国 民经济的协调发展。但是竞争是把双刃剑,不规范的、盲目的、不公平不合理的 竞争会造成金融资源的严重浪费,导致金融机构效益下降,严重影响金融业的整 体效率和国家的经济秩序。因此,银行制度建立的竞争原则要求有利于银行机构 之间的合理竞争,防止垄断。 2、安全原则,基本要求是保障银行体系的安全,防止银行倒闭。 商业银行是一个国家金融体系的主体,是国民经济活动的枢纽。商业银行通 过各种业务活动,与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都有着各种各样的联系,其安全运作对 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商业银行是否安全、经营管理是否稳健,不 仅仅是商业银行自身的事情,更是关系到国民经济能否稳定协调发展的大事。因 现代银行 信托功能 信贷功能 投资或计 划功能 支付功能 现金管理功能 储蓄功能 投资银行 业务或承 销功能 经纪功能 保险功能
此,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把保护银行体系的安全作为建立本国商业银行制度所必须 考虑的重要原则之一,各国颁布的银行法律中都规定银行开业的最低资本额和银 行业务范围,以及银行所必须保持的流动比率等安全性指标,目的都在于保护银 行经营的安全。 3、规模原则,基本要求是注意最合理的规模,降低管理费用。 这里所说的合理的银行规模应该包含两方面的含义。第一是银行的微观规模, 即一家银行的内部规模。银行作为经营货币信用业务的特殊金融企业,当规模合 理时,其管理费用和其他成本最低,其服务质量也容易达到最优,从而提高银行 效益:而达不到这一规模时,则会导致银行经营成本和其他费用上升,服务质量 下降,降低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银行经营的风险,从而削弱银行的竞争力。第二 是指一个国家银行体系的宏观规模。宏观规模也要合理,这样才能有效地利用金 融资源,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否则会增加银行体系的风险和不稳定因 素,造成资源浪费,进而阻碍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商业银行的外部组织形式 商业银行的外部组织形式是指商业银行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存在形式。 1、单一行制 又称单元银行制,是指由于法律上禁止或限制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银行 业务只能完全由总行经营的制度,当然这种银行的“一小部分服务(诸如吸收存 款或兑换现金支票)可以通过与银行的计算机系统连结的有限服务设施,如停车 窗口、自动取款机和零售商店销售终端来提供”。1实行这种制度的商业银行一般 都是地方性商业银行。其结构如下图:2 获得联邦或州立牌照的一家银行只能: 在一家全方位服务网点营业 加上有限服务设施 自动柜员机 销售终端 停车窗口 从历史上看,世界上只有美国商业银行曾经采用过这种制度,这是由美国特 殊的历史背景和政治制度决定的。美国的商业银行并非一开始就是单一银行制。 美国是个移民国家,其历史渊源在欧洲,所以银行制度自然受欧洲一些老牌资本 主义国家的影响,英国的商业银行体制直接影响着美国的商业银行。在1863年以 前,美国第一银行和第二银行及其全国的分支机构,在美国的银行业中一直占统 治地位。1863年后,美国联邦政府决定不再对它们续发营业执照。同年,美国通 过《国民银行法》,规定国民银行即使在自己所在的州也不能设立分支机构,使 国民银行与州银行处在不平等的地位上。另外,各州对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的 限制不同,导致一些州的国民银行,由向联邦政府注册改为向州政府注册,使国 「美1彼得·S·罗斯《商业银行管理》(第三版)唐旭、王丹译,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7月第65页。 美]彼得·S·罗斯《商业银行管理》(第三版)唐旭、王丹译,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7月第65页
此,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把保护银行体系的安全作为建立本国商业银行制度所必须 考虑的重要原则之一,各国颁布的银行法律中都规定银行开业的最低资本额和银 行业务范围,以及银行所必须保持的流动比率等安全性指标,目的都在于保护银 行经营的安全。 3、规模原则,基本要求是注意最合理的规模,降低管理费用。 这里所说的合理的银行规模应该包含两方面的含义。第一是银行的微观规模, 即一家银行的内部规模。银行作为经营货币信用业务的特殊金融企业,当规模合 理时,其管理费用和其他成本最低,其服务质量也容易达到最优,从而提高银行 效益;而达不到这一规模时,则会导致银行经营成本和其他费用上升,服务质量 下降,降低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银行经营的风险,从而削弱银行的竞争力。第二 是指一个国家银行体系的宏观规模。宏观规模也要合理,这样才能有效地利用金 融资源,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否则会增加银行体系的风险和不稳定因 素,造成资源浪费,进而阻碍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商业银行的外部组织形式 商业银行的外部组织形式是指商业银行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存在形式。 1、单一行制 又称单元银行制,是指由于法律上禁止或限制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银行 业务只能完全由总行经营的制度,当然这种银行的“一小部分服务(诸如吸收存 款或兑换现金支票)可以通过与银行的计算机系统连结的有限服务设施,如停车 窗口、自动取款机和零售商店销售终端来提供”。1实行这种制度的商业银行一般 都是地方性商业银行。其结构如下图:2 从历史上看,世界上只有美国商业银行曾经采用过这种制度,这是由美国特 殊的历史背景和政治制度决定的。美国的商业银行并非一开始就是单一银行制。 美国是个移民国家,其历史渊源在欧洲,所以银行制度自然受欧洲一些老牌资本 主义国家的影响,英国的商业银行体制直接影响着美国的商业银行。在 1863 年以 前,美国第一银行和第二银行及其全国的分支机构,在美国的银行业中一直占统 治地位。1863 年后,美国联邦政府决定不再对它们续发营业执照。同年,美国通 过《国民银行法》,规定国民银行即使在自己所在的州也不能设立分支机构,使 国民银行与州银行处在不平等的地位上。另外,各州对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的 限制不同,导致一些州的国民银行,由向联邦政府注册改为向州政府注册,使国 1 [美]彼得·S·罗斯《商业银行管理》(第三版)唐旭、王丹译,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3 年 7 月第 65 页。 2 [美]彼得·S·罗斯《商业银行管理》(第三版)唐旭、王丹译,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3 年 7 月第 65 页。 获得联邦或州立牌照的一家银行只能: 在一家全方位服务网点营业 自动柜员机 销售终端 停车窗口 加上有限服务设施
民银行的数量大大减少,一些分支机构纷纷独立出来重新注册。 美国联邦政府1927年通过的麦克范登法案(The Mcfadden Act)和1933年通过 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Glass-Steagall Act),扩大了国民银行的权力,允许国 民银行在州内设立分行。但这两个法案同时规定,无论是州银行还是国民银行, 都不准在其他州设立分行,由此商业银行失去了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的权 力。1993年美国有4200多家银行(占40%)只有一家提供全面服务的网点,而6700 家银行有一个或多个分支机构。1 1994年,美国国会通过《瑞格一一尼尔跨州银行与分支机构有效性法案》并 经总统批准,该法案允许商业银行跨州设立分支机构,正式宣布单一银行制在美 国的彻底废除。 2、分支行制 分支行制,也称总分行制。是指商业银行除了总行外,还可在国内外各地设 立分支机构的银行制度。按照管理方式的不同,这种制度又可分为总行制银行和 总管理处制银行。总行制银行是指总行除管理、控制各分支机构以外,本身也对 外营业,办理业务:而在总管理处制度下,总管理处只负责管理和控制分支机构, 其本身并不对外营业,不办理业务。从历史上看,除了美国商业银行曾实行过单 一银行制外,其他各国都是实行分支行制。如上所述,美国在1994年后,允许银 行跨州设立分支机构,但与其他国家的银行相比,其分支机构还是比较少。美国 的分支行制银行的结构如下图所示:2 州立银行机构和全国性银行机构 全业务分支行 总行 全业务分支行 便利窗口 自动取款机 电子通讯网络 或行人便 及位于零售 (包括电话、 道窗口设 商店和购物 传真、家用及 施 中心的销售 办公计算机、 网点终端 互联网等) 一般认为,英国是实行分支银行制的典型代表。英国从19世纪末起,接连发 生了多起经济危机,导致银行多次兴起大规模的合并浪潮,这对分支银行制的形 成起到了重要作用。到1900年,合股银行只剩下83家,拥有4212个分支机构, 私人银行只剩下81家。20世纪20年代,大的商业银行又开始了合并和集中,整 个银行业被11家大的银行所统治,这11家银行共有10131家分行。其中威斯敏 斯特银行、巴克来银行、米德兰银行、国民地方银行和劳埃德银行,拥有商业银 1[美]彼得·S·罗斯《商业银行管理》(第三版)唐旭、王丹译,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7月第65-66页。 2「美1彼得·S·罗斯,西尔维娅C.赫金斯《商业银行管理》(第七版)刘园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年9 月第65页
民银行的数量大大减少,一些分支机构纷纷独立出来重新注册。 美国联邦政府1927年通过的麦克范登法案(The Mcfadden Act)和1933年通过 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Glass-Steagall Act),扩大了国民银行的权力,允许国 民银行在州内设立分行。但这两个法案同时规定,无论是州银行还是国民银行, 都不准在其他州设立分行,由此商业银行失去了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的权 力。1993年美国有4200多家银行(占40%)只有一家提供全面服务的网点,而6700 家银行有一个或多个分支机构。1 1994 年,美国国会通过《瑞格——尼尔跨州银行与分支机构有效性法案》并 经总统批准,该法案允许商业银行跨州设立分支机构,正式宣布单一银行制在美 国的彻底废除。 2、分支行制 分支行制,也称总分行制。是指商业银行除了总行外,还可在国内外各地设 立分支机构的银行制度。按照管理方式的不同,这种制度又可分为总行制银行和 总管理处制银行。总行制银行是指总行除管理、控制各分支机构以外,本身也对 外营业,办理业务;而在总管理处制度下,总管理处只负责管理和控制分支机构, 其本身并不对外营业,不办理业务。从历史上看,除了美国商业银行曾实行过单 一银行制外,其他各国都是实行分支行制。如上所述,美国在 1994 年后,允许银 行跨州设立分支机构,但与其他国家的银行相比,其分支机构还是比较少。美国 的分支行制银行的结构如下图所示:2 一般认为,英国是实行分支银行制的典型代表。英国从 19 世纪末起,接连发 生了多起经济危机,导致银行多次兴起大规模的合并浪潮,这对分支银行制的形 成起到了重要作用。到 1900 年,合股银行只剩下 83 家,拥有 4212 个分支机构, 私人银行只剩下 81 家。20 世纪 20 年代,大的商业银行又开始了合并和集中,整 个银行业被 11 家大的银行所统治,这 11 家银行共有 10131 家分行。其中威斯敏 斯特银行、巴克来银行、米德兰银行、国民地方银行和劳埃德银行,拥有商业银 1 [美]彼得·S·罗斯《商业银行管理》(第三版)唐旭、王丹译,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3 年 7 月第 65-66 页。 2 [美]彼得·S·罗斯,西尔维娅 C. 赫金斯《商业银行管理》(第七版)刘园译,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7 年 9 月第 65 页。 州立银行机构和全国性银行机构 全业务分支行 总行 全业务分支行 便利窗口 或行人便 道窗口设 施 自动取款机 及位于零售 商店和购物 中心的销售 网点终端 电子通讯网络 (包括电话、 传真、家用及 办公计算机、 互联网等)
行总资产的80%。这时私人银行已经基本上不存在了。1968年,这11家银行再 次合并,银行数量进一步减少,创造了典型的分支银行制的模式。由此看来,英 国的分支银行制的形成,主要源于英国银行发展过程中的两种趋势:合股银行的 发展和银行的合并运动。 3、持股公司制 也称集团银行制,是指由一个集团成立股权公司,再由该公司收购或控制一 家或若干家独立银行的银行制度。持股公司对银行的控制权是通过控制一家商业 银行25%以上的投票权而实现的。根据持股人性质的不同,这种制度又可以分为 非银行性持股公司和银行性持股公司:前者是通过某一大企业控制某一银行的股 份而组织起来的:后者是由大银行组织一个持股公司,再控制若干家银行而形成 的。持股公司制商业银行最早出现在19世纪,但直到20世纪20年代后才引起人 们的重视,并在50年代后在美国得到迅猛发展。持股公司制商业银行的出现是美 国长期以来实行单一银行制的结果,其目的在于纠正单一银行制所造成的银行资 金实力相对较弱、银行市场竞争力不足的弊端。正如美国学者彼得·S·罗斯所说 的一样:当州严格限制或禁止分行制银行时,银行持股公司经常成为最有吸引力 的替代组织形式。1银行控股公司已经成为美国银行业中最重要的组织形式,它 般是通过收购、合并等方式而形成的,产生的直接目的是增强合并公司的实力。 近些年来,银行控股公司在美国发展迅速。早在1971年,这些控股公司控制 着美国大约一半的银行存款,到2004年,在美国营业的将近6000家银行控股公 司控制着美国银行业资产总额的90%以上。在2004年末,超过6300家商业银行 附属于银行控股公司。2 专栏7-4美国十家最大的银行控股公司(总资产为2005年3月31日的数据) 控股公司名称 公司总部所在地 总资产(10亿美元) 花期银行 纽约 1490 美洲银行 夏洛特 1214 J.P摩根大通银行 纽约 1178 第一联合银行 夏洛特 507 威尔斯·法戈银行 旧金山 435 陶纳斯银行 纽约 362 HSBC北美控股 普罗斯百特-海斯 351 美国银行公司 明尼阿波利斯 199 阳光信托银行 亚特兰大 165 公民金融集团 普罗维登斯 142 注:[美]彼得·S·罗斯,西尔维娅C.赫金斯《商业银行管理》(第七版)刘 园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年9月第69页。 银行控股公司发展如此迅速,是因为“这种公司所有权形式使得银行在以下 几方面拥有重要的优势:(1)它可以使银行规避限制设立分支机构的规定,因为, 尽管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银行持股公司仍然能够对多家银行拥有控股权:(2) 银行持股公司能够从事与银行相关的其他活动,如提供投资咨询、提供加工和传 递信息的服务、租赁、信用卡服务和在其他州发放贷款:(3)银行持股公司能够 美]彼得·S·罗斯《商业银行管理》(第三版)唐旭、王丹译,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7月版第71页。 2「美1彼得·S·罗斯,西尔维娅C.赫金斯《商业银行管理》(第七版)刘园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年9 月第69页
行总资产的 80%。这时私人银行已经基本上不存在了。1968 年,这 11 家银行再 次合并,银行数量进一步减少,创造了典型的分支银行制的模式。由此看来,英 国的分支银行制的形成,主要源于英国银行发展过程中的两种趋势:合股银行的 发展和银行的合并运动。 3、持股公司制 也称集团银行制,是指由一个集团成立股权公司,再由该公司收购或控制一 家或若干家独立银行的银行制度。持股公司对银行的控制权是通过控制一家商业 银行 25%以上的投票权而实现的。根据持股人性质的不同,这种制度又可以分为 非银行性持股公司和银行性持股公司:前者是通过某一大企业控制某一银行的股 份而组织起来的;后者是由大银行组织一个持股公司,再控制若干家银行而形成 的。持股公司制商业银行最早出现在 19 世纪,但直到 20 世纪 20 年代后才引起人 们的重视,并在 50 年代后在美国得到迅猛发展。持股公司制商业银行的出现是美 国长期以来实行单一银行制的结果,其目的在于纠正单一银行制所造成的银行资 金实力相对较弱、银行市场竞争力不足的弊端。正如美国学者彼得·S·罗斯所说 的一样:当州严格限制或禁止分行制银行时,银行持股公司经常成为最有吸引力 的替代组织形式。1银行控股公司已经成为美国银行业中最重要的组织形式,它一 般是通过收购、合并等方式而形成的,产生的直接目的是增强合并公司的实力。 近些年来,银行控股公司在美国发展迅速。早在 1971 年,这些控股公司控制 着美国大约一半的银行存款,到 2004 年,在美国营业的将近 6000 家银行控股公 司控制着美国银行业资产总额的 90%以上。在 2004 年末,超过 6300 家商业银行 附属于银行控股公司。2 专栏 7-4 美国十家最大的银行控股公司(总资产为 2005 年 3 月 31 日的数据) 控股公司名称 公司总部所在地 总资产(10 亿美元) 花期银行 纽约 1490 美洲银行 夏洛特 1214 J.P.摩根大通银行 纽约 1178 第一联合银行 夏洛特 507 威尔斯·法戈银行 旧金山 435 陶纳斯银行 纽约 362 HSBC 北美控股 普罗斯百特-海斯 351 美国银行公司 明尼阿波利斯 199 阳光信托银行 亚特兰大 165 公民金融集团 普罗维登斯 142 注:[美]彼得·S·罗斯,西尔维娅 C. 赫金斯《商业银行管理》(第七版)刘 园译,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7 年 9 月第 69 页。 银行控股公司发展如此迅速,是因为“这种公司所有权形式使得银行在以下 几方面拥有重要的优势:(1)它可以使银行规避限制设立分支机构的规定,因为, 尽管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银行持股公司仍然能够对多家银行拥有控股权;(2) 银行持股公司能够从事与银行相关的其他活动,如提供投资咨询、提供加工和传 递信息的服务、租赁、信用卡服务和在其他州发放贷款;(3)银行持股公司能够 1 [美]彼得·S·罗斯《商业银行管理》(第三版)唐旭、王丹译,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3 年 7 月版第 71 页。 2 [美]彼得·S·罗斯,西尔维娅 C. 赫金斯《商业银行管理》(第七版)刘园译,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7 年 9 月第 69 页
发行商业票据,使得银行能够获得存款以外的资金来源。1 4、连锁银行制 连锁银行制是指由同一个人或集团控制两家或两家以上的银行所组成的银行 集团,这种方式可以通过持有股份、共同指导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完成。连锁 银行的每个成员都有自己的独立地位,具有自己的董事会,但由于受控于同一人 或集团,因此还有统一的董事会。这种制度在美国中西部地区较为发达。 (三)商业银行的内部组织结构 银行的内部组织结构是针对单个银行机构而言的,是指一个银行内部各 个职能部门的设置及上下层次的划分。也称为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法人治理结 构(Corporate Governance),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狭义的公司治 理主要是指公司内部股东、董事、监事及经理层之间的关系,广义的公司治理还 包括与利益相关者(如员工、客户、存款人和社会公众等)之间的关系。公司作 为法人,也就是作为由法律赋予了人格的团体人、实体人,需要有相适应的组织 体制和管理机构,使之具有决策能力、管理能力,行使权利,承担责任。这种体 制和机构被称之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也可以称之为公司内部管理体制。这种结 构使公司法人能有效地活动起来,因而很重要,是公司制度的核心。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与一般企业一样,由四个部分组成: 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由公司股东组成,所体现的是所有者对公司的最 终所有权: 2.董事会,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 作出决策,维护出资人的权益: 3.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的财务和董事。经营者的行为发挥 监督作用: 4.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是经营者、执行者。 银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四个组成部分,都是依法设置的,它们的产生和组成, 行使的职权,行事的规则等,在公司法中作了具体规定,所以说,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是以法制为基础,按照公司本质属性的要求形成的。 专栏75 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 (2006年4月24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取得实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公司治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改革管理体制、完善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提高 经营绩效为中心,将国有商业银行逐步建设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 益良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 第三条国有商业银行应通过股份制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财务实力,在国际通行的 财务指标方面,达到并保持国际排名前100家大银行中等以上的水平。 第四条完善公司治理是改革的核心和关键。国有商业银行应通过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提 升核心竞争力,促进可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公司治理 [美]弗雷德里克·S·米什金《货币金融学》(第四版)李扬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8月版256 页
发行商业票据,使得银行能够获得存款以外的资金来源。1 4、连锁银行制 连锁银行制是指由同一个人或集团控制两家或两家以上的银行所组成的银行 集团,这种方式可以通过持有股份、共同指导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完成。连锁 银行的每个成员都有自己的独立地位,具有自己的董事会,但由于受控于同一人 或集团,因此还有统一的董事会。这种制度在美国中西部地区较为发达。 (三)商业银行的内部组织结构 银行的内部组织结构是针对单个银行机构而言的,是指一个银行内部各 个职能部门的设置及上下层次的划分。也称为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法人治理结 构(Corporate Governance),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狭义的公司治 理主要是指公司内部股东、董事、监事及经理层之间的关系,广义的公司治理还 包括与利益相关者(如员工、客户、存款人和社会公众等)之间的关系。公司作 为法人,也就是作为由法律赋予了人格的团体人、实体人,需要有相适应的组织 体制和管理机构,使之具有决策能力、管理能力,行使权利,承担责任。这种体 制和机构被称之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也可以称之为公司内部管理体制。这种结 构使公司法人能有效地活动起来,因而很重要,是公司制度的核心。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与一般企业一样,由四个部分组成: 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由公司股东组成,所体现的是所有者对公司的最 终所有权; 2.董事会,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 作出决策,维护出资人的权益; 3.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的财务和董事。经营者的行为发挥 监督作用; 4.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是经营者、执行者。 银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四个组成部分,都是依法设置的,它们的产生和组成, 行使的职权,行事的规则等,在公司法中作了具体规定,所以说,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是以法制为基础,按照公司本质属性的要求形成的。 专栏 7-5 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 (2006 年 4 月 24 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取得实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公司治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改革管理体制、完善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提高 经营绩效为中心,将国有商业银行逐步建设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 益良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 第三条 国有商业银行应通过股份制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财务实力,在国际通行的 财务指标方面,达到并保持国际排名前 100 家大银行中等以上的水平。 第四条 完善公司治理是改革的核心和关键。国有商业银行应通过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提 升核心竞争力,促进可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 公司治理 1 [美]弗雷德里克·S·米什金《货币金融学》(第四版)李扬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8 年 8 月版 25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