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等教育资讯网  >  中国高校课件下载中心  >  大学文库  >  浏览文档

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货币经济学》课程教学资源(讲义,货币银行学)第六章 金融机构体系

资源类别:文库,文档格式:DOC,文档页数:17,文件大小:147.5KB,团购合买
第一节 金融中介与金融机构 第二节 金融体系设计 第三节 金融机构体系的一般构成 第四节 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 第五节 国际金融机构
点击下载完整版文档(DOC)

第六章金融机构体系 本章重点问题: 1、金融中介的涵义、成因、功能 2、两种金融体系设计 3、金融机构体系的一般构成 4、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第一节金融中介与金融机构 一、金融中介的涵义 广义而言,金融中介是一种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化的制度安排,一切从事货币 资金在不同经济主体之间转移或融通的金融服务组织都属于金融中介。 狭义而言,金融中介仅指从事间接融资活动的银行。如20世纪70年代在美 国、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金融市场上出现的大量资金从商业银行、储蓄银行等 金融中介机构转移到国债和其他证券上的现象被称为“脱媒”或“非中介化” (disintermediation),这里显然只是将银行视为“金融中介”;米什金在《货币金 融学》中也将金融中介描述为:“利用金融中介机构来进行的间接金融过程叫做 :金融中介’,这是将资金从贷款者手中转移到借款者手中的主要渠道。” 本文取广义的涵义。为此,金融中介包括一切在货币资金运动和信用活动中 为资金供求双方提供投融资服务的组织及相关的制度安排。金融中介由一套完整 的金融机构体系组成,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在内。① 二、金融中介的成因 (一)储蓄转化为投资 储蓄只有转化为投资才能够形成生产能力,推动经济增长。在从储蓄到投资 的资金融通过程中,一种是直接融资方式,即由资金短缺的一方直接向有盈余的 一方借贷,但这往往并不能够满足资金短缺方的需求,而通过间接融资方式,即 由有资金盈余的一方先将资金提供给金融中介机构,然后再由它提供给资金短缺 的一方,能更好地满足资金短缺方的需求,将储蓄转化为投资。 (二)调节资金余缺 一般意义上,居民个人多为资金盈余方,是货币资金的主要供应者,而企业 多为资金短缺方,是货币资金的主要需求者。在资金的流通过程中,双方需要依 靠金融中介进行调节。金融中介可以调节借贷数额及借贷期限,更好地满足居民 与企业双方的需求,同时金融中介还可以调节资金在不同地区之间的配置、不同 产业之间的配置以及全社会资金在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之间的配置。 (三)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 作为资金需求方的企业,其资金需求可通过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得到满足: 内源融资是将本企业的留存收益和折旧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外源融资则是吸收其 他经济主体的资金转化为自己投资的过程。一般而言,因为内源性融资不存在代 理成本问题,所以内源性融资成本低于外源性融资。当企业的内源融资不足以满 足企业的资金需求时,企业只有转向外源性融资,而金融中介在此过程中可有效 地降低外源性融资的代理成本。 ①此外,金融中介有时作为动词使用,指资金通过中介组织在不同经济主体之间转移或融通的活动过程

1 第六章 金融机构体系 本章重点问题: 1、金融中介的涵义、成因、功能 2、两种金融体系设计 3、金融机构体系的一般构成 4、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第一节 金融中介与金融机构 一、金融中介的涵义 广义而言,金融中介是一种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化的制度安排,一切从事货币 资金在不同经济主体之间转移或融通的金融服务组织都属于金融中介。 狭义而言,金融中介仅指从事间接融资活动的银行。如 20 世纪 70 年代在美 国、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金融市场上出现的大量资金从商业银行、储蓄银行等 金融中介机构转移到国债和其他证券上的现象被称为“脱媒”或“非中介化” (disintermediation),这里显然只是将银行视为“金融中介”;米什金在《货币金 融学》中也将金融中介描述为:“利用金融中介机构来进行的间接金融过程叫做 ‘金融中介’,这是将资金从贷款者手中转移到借款者手中的主要渠道。” 本文取广义的涵义。为此,金融中介包括一切在货币资金运动和信用活动中 为资金供求双方提供投融资服务的组织及相关的制度安排。金融中介由一套完整 的金融机构体系组成,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在内。① 二、金融中介的成因 (一)储蓄转化为投资 储蓄只有转化为投资才能够形成生产能力,推动经济增长。在从储蓄到投资 的资金融通过程中,一种是直接融资方式,即由资金短缺的一方直接向有盈余的 一方借贷,但这往往并不能够满足资金短缺方的需求,而通过间接融资方式,即 由有资金盈余的一方先将资金提供给金融中介机构,然后再由它提供给资金短缺 的一方,能更好地满足资金短缺方的需求,将储蓄转化为投资。 (二)调节资金余缺 一般意义上,居民个人多为资金盈余方,是货币资金的主要供应者,而企业 多为资金短缺方,是货币资金的主要需求者。在资金的流通过程中,双方需要依 靠金融中介进行调节。金融中介可以调节借贷数额及借贷期限,更好地满足居民 与企业双方的需求,同时金融中介还可以调节资金在不同地区之间的配置、不同 产业之间的配置以及全社会资金在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之间的配置。 (三)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 作为资金需求方的企业,其资金需求可通过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得到满足: 内源融资是将本企业的留存收益和折旧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外源融资则是吸收其 他经济主体的资金转化为自己投资的过程。一般而言,因为内源性融资不存在代 理成本问题,所以内源性融资成本低于外源性融资。当企业的内源融资不足以满 足企业的资金需求时,企业只有转向外源性融资,而金融中介在此过程中可有效 地降低外源性融资的代理成本。 ① 此外,金融中介有时作为动词使用,指资金通过中介组织在不同经济主体之间转移或融通的活动过程

三、金融中介的功能 (一)信用中介 信用中介职能是金融中介机构最基本的职能。这一职能是指通过金融机构的 负债业务,把社会上的各种闲置货币资金集中起来,再通过资产业务把它投向各 个部门。金融机构作为货币资金贷出者和借入者之间的中介人,通过调节资金余 缺、调动闲置资金、将短期资金转化为长期资金等方式实现资金的融通,并从吸 收资金的成本与发放贷款的利息、投资收益的差额中获取利差收入,形成利润。 同时,金融中介机构还具有信用创造职能,即通过贷款和投资活动创造存款货币, 扩大信用规模。 (二)解决信息不对称,克服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降低信息成本 资金需求者和供给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而由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问题包 括交易前的逆向选择问题和交易后的道德风险问题。金融中介可充当储户委托的 监督者角色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克服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降低信息成本。 从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看,银行通过代理客户结算、转账等业务,以及设立 资信调查、评估部门,可较充分地了解各个申请借款者的信息,识别出不同资信 状况的借款人。当借款人从银行获得贷款之后,银行可通过结算转账等业务了解 客户的资金使用情况,跟踪分析客户的资信情况,并可在贷款时采取抵押贷款的 形式。这些措施均缓解了资金供需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了信息成本。 银行与储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则可由银行的自有资本、有关银行业的各种法 规以及银行的声誉机制等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 (三)专业化运作,降低交易成本 借贷双方的交易成本包括三部分:一是事前交易成本,即交易前的搜寻、评 估、核实成本;二是合同成本,即洽谈交易、订立合同的成本;三是事后交易成 本,即执行交易、监督和控制的成本。交易成本中相当部分是属于不随贷款金额 的增大而加大的固定成本,这形成了金融中介相对于个人的优势,即金融中介通 过专业化运作,使成本得到分摊,较之多个储户向同一个借款人放贷时的交易成 本降低,具有规模经济收益。同时,金融中介通过发挥其支付中介职能,减少了 现金的使用,加速了结算过程和货币资金的周转,也起到了降低交易成本的作用。 (四)提供多样化投资机会,降低金融风险 金融交易具有跨时性的特点,交易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需要通过多 样化的投资方式来减少不确定性,但需承担多样化投资带来的额外成本。而金融 中介的存在有助于降低投资者进行分散化投资的成本。资金供给者和需求者直接 进行借贷的风险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结构性风险,即贷款人资金供给的期限、 面额与借款人对资金需求的期限及面额存在结构性的矛盾;二是投资风险,即借 贷完成之后借款人运用这些资金获利并给贷款人约定回报的不确定性。银行从多 个储户那里吸收存款,放贷给多个借款人,调节了借贷数额及借贷期限,化解了 结构性风险,并可通过分散化投资、对多个借款人的投资风险进行评估、控制等 方式降低投资风险。 第二节金融体系设计 目前世界上主要有两种金融体系设计:一是以德国和日本为代表的银行主导 型的金融体系设计:二是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的市场主导型的金融体系设计

2 三、金融中介的功能 (一)信用中介 信用中介职能是金融中介机构最基本的职能。这一职能是指通过金融机构的 负债业务,把社会上的各种闲置货币资金集中起来,再通过资产业务把它投向各 个部门。金融机构作为货币资金贷出者和借入者之间的中介人,通过调节资金余 缺、调动闲置资金、将短期资金转化为长期资金等方式实现资金的融通,并从吸 收资金的成本与发放贷款的利息、投资收益的差额中获取利差收入,形成利润。 同时,金融中介机构还具有信用创造职能,即通过贷款和投资活动创造存款货币, 扩大信用规模。 (二)解决信息不对称,克服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降低信息成本 资金需求者和供给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而由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问题包 括交易前的逆向选择问题和交易后的道德风险问题。金融中介可充当储户委托的 监督者角色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克服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降低信息成本。 从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看,银行通过代理客户结算、转账等业务,以及设立 资信调查、评估部门,可较充分地了解各个申请借款者的信息,识别出不同资信 状况的借款人。当借款人从银行获得贷款之后,银行可通过结算转账等业务了解 客户的资金使用情况,跟踪分析客户的资信情况,并可在贷款时采取抵押贷款的 形式。这些措施均缓解了资金供需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了信息成本。 银行与储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则可由银行的自有资本、有关银行业的各种法 规以及银行的声誉机制等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 (三)专业化运作,降低交易成本 借贷双方的交易成本包括三部分:一是事前交易成本,即交易前的搜寻、评 估、核实成本;二是合同成本,即洽谈交易、订立合同的成本;三是事后交易成 本,即执行交易、监督和控制的成本。交易成本中相当部分是属于不随贷款金额 的增大而加大的固定成本,这形成了金融中介相对于个人的优势,即金融中介通 过专业化运作,使成本得到分摊,较之多个储户向同一个借款人放贷时的交易成 本降低,具有规模经济收益。同时,金融中介通过发挥其支付中介职能,减少了 现金的使用,加速了结算过程和货币资金的周转,也起到了降低交易成本的作用。 (四)提供多样化投资机会,降低金融风险 金融交易具有跨时性的特点,交易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需要通过多 样化的投资方式来减少不确定性,但需承担多样化投资带来的额外成本。而金融 中介的存在有助于降低投资者进行分散化投资的成本。资金供给者和需求者直接 进行借贷的风险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结构性风险,即贷款人资金供给的期限、 面额与借款人对资金需求的期限及面额存在结构性的矛盾;二是投资风险,即借 贷完成之后借款人运用这些资金获利并给贷款人约定回报的不确定性。银行从多 个储户那里吸收存款,放贷给多个借款人,调节了借贷数额及借贷期限,化解了 结构性风险,并可通过分散化投资、对多个借款人的投资风险进行评估、控制等 方式降低投资风险。 第二节 金融体系设计 目前世界上主要有两种金融体系设计:一是以德国和日本为代表的银行主导 型的金融体系设计;二是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的市场主导型的金融体系设计

一、银行主导型的金融体系设计 (一)德国 德国的金融体系是银行主导型的,是一个以德意志联邦银行为中心,由商业 银行、储蓄银行、合作银行和专业银行组成的体系。该体系以商业银行为主,大 多数银行是混业经营的管理模式,可以从事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等在内的金 融业务。德国的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则受压抑,金融市场很不发达。根据1993 年的统计数据,德国股票市场总市值只占其GDP的24%,而银行资产占到GDP 的152%。 (二)日本 日本的金融体系以日本银行为中心,以商业银行为主体,其它专业金融机构 及政府金融机构为补充。日本金融体系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工业组织实行株式 会社形式:二是强调公司和其主银行的关系。每一个株式会社都有一个主银行, 而主银行又拥有株式会社内成员银行的股份,大银行和大公司间相互持股情况比 较普遍。日本的公司债券市场不完善,股票市场很发达。虽然1990年代以来, 借本国大公司海外扩张的机遇,日本资本市场得以迅猛发展,起到了为国内投资 者提供投资渠道的作用,但根据1993年的数据,银行资产占GDP的比重远超过 股票市值占GDP的比重。 二、市场主导型的金融体系设计 (一)英国 英国金融体系是以英国财政部和英格兰银行为核心,以清算银行、商人银行、 贴现行、房屋互助协会、外国银行、保险公司、投资信托公司和单位信托公司等 各种金融机构为主体,以英国资本市场、英镑货币市场、欧洲货币市场、英国保 险市场及伦敦外汇市场等各类金融市场为依托的多层次金融机构和多功能金融 市场并存的金融体系。 英格兰银行是世界上最早的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行使监督全部银行体系的 权力,实行单一监管。英国最早发展的是其银行体系,当前银行体系也相当发达。 同时,英国拥有全球最大的货币市场,金融市场国际化程度较高。冷战期间,英 国处于西方和东方间的金融缓冲地段,很多欧洲大陆国家企业到那里融资,这种 特殊地位促使其资本市场成长起来,于是形成银行体系和资本市场都比较发达的 局面。 (二)美国 美国金融体系是全球最大的金融体系,在美国国内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 全美金融系统每年直接创造的产值大约占美国国民生产总值的五分之一。1913 年成立的美国联邦储备体系是美国的中央银行,主要负责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 行,负责银行持股公司的管理和监督,并负责监督1000多家州成员银行。美国 的金融机构以商业银行为主,数量一直保持在1万家以上。除商业银行外,其他 的金融机构包括:储蓄机构、投资机构、保险公司、财务公司、抵押贷款公司、 房地产投资信托公司、金融服务公司等。同时,美国拥有发达的资本市场。根据 1993年的数据,美国股票市值占其GDP的比重为82%,而银行资产占GDP比 重为53%。强大的股票、债券和商业票据市场,使美国成为市场主导型金融体 系的原型

3 一、银行主导型的金融体系设计 (一)德国 德国的金融体系是银行主导型的,是一个以德意志联邦银行为中心,由商业 银行、储蓄银行、合作银行和专业银行组成的体系。该体系以商业银行为主,大 多数银行是混业经营的管理模式,可以从事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等在内的金 融业务。德国的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则受压抑,金融市场很不发达。根据 1993 年的统计数据,德国股票市场总市值只占其 GDP 的 24%,而银行资产占到 GDP 的 152%。 (二)日本 日本的金融体系以日本银行为中心,以商业银行为主体,其它专业金融机构 及政府金融机构为补充。日本金融体系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工业组织实行株式 会社形式;二是强调公司和其主银行的关系。每一个株式会社都有一个主银行, 而主银行又拥有株式会社内成员银行的股份,大银行和大公司间相互持股情况比 较普遍。日本的公司债券市场不完善,股票市场很发达。虽然 1990 年代以来, 借本国大公司海外扩张的机遇,日本资本市场得以迅猛发展,起到了为国内投资 者提供投资渠道的作用,但根据 1993 年的数据,银行资产占 GDP 的比重远超过 股票市值占 GDP 的比重。 二、市场主导型的金融体系设计 (一)英国 英国金融体系是以英国财政部和英格兰银行为核心,以清算银行、商人银行、 贴现行、房屋互助协会、外国银行、保险公司、投资信托公司和单位信托公司等 各种金融机构为主体,以英国资本市场、英镑货币市场、欧洲货币市场、英国保 险市场及伦敦外汇市场等各类金融市场为依托的多层次金融机构和多功能金融 市场并存的金融体系。 英格兰银行是世界上最早的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行使监督全部银行体系的 权力,实行单一监管。英国最早发展的是其银行体系,当前银行体系也相当发达。 同时,英国拥有全球最大的货币市场,金融市场国际化程度较高。冷战期间,英 国处于西方和东方间的金融缓冲地段,很多欧洲大陆国家企业到那里融资,这种 特殊地位促使其资本市场成长起来,于是形成银行体系和资本市场都比较发达的 局面。 (二)美国 美国金融体系是全球最大的金融体系,在美国国内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 全美金融系统每年直接创造的产值大约占美国国民生产总值的五分之一。1913 年成立的美国联邦储备体系是美国的中央银行,主要负责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 行,负责银行持股公司的管理和监督,并负责监督 1000 多家州成员银行。美国 的金融机构以商业银行为主,数量一直保持在 1 万家以上。除商业银行外,其他 的金融机构包括:储蓄机构、投资机构、保险公司、财务公司、抵押贷款公司、 房地产投资信托公司、金融服务公司等。同时,美国拥有发达的资本市场。根据 1993 年的数据,美国股票市值占其 GDP 的比重为 82%,而银行资产占 GDP 比 重为 53%。强大的股票、债券和商业票据市场,使美国成为市场主导型金融体 系的原型

三、两种金融体系设计的比较 各国金融体系发展情况不尽相同,区别这两种体系的方法之一是比较每个国 家银行和股票市场的规模:二是看银行是否拥有非金融公司的股权,在银行主导 型的金融体系中,银行一般拥有大量的非金融公司的股权,而在市场主导型金融 体系中一般不允许银行持有非金融公司的股票。总体来说,美国有发达的资本市 场,银行体系则相对薄弱:英国银行体系和资本市场都比较发达:欧洲大陆国家 拥有较为发达的银行和保险体系,资本市场则相对薄弱。 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传统的银行主导型国家中,如德、法、日等国,资 本市场都显示了较为快速的发展:而金融中介,主要是银行,发展则较为缓慢。 似乎金融体系有向市场主导型的美国模式演进的趋势。但两种金融体系孰优孰 劣,并没有定论。 第三节金融机构体系的一般构成 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因各国的不同情况而异,每个国家根据自身的历史、经 济发展进程、社会生活水平、文化习惯因素等构建其金融机构体系。但各国金融 机构体系的基本框架大略近似,一般由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专业银行、政策性 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构成。 一、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是一国或多国货币体系中的主要监管性银行。中央银行的职能通常 包括控制信贷体系,发行钞票、硬币及监管商业银行。中央银行也管理外汇储备、 维护本国货币的价值稳定及充当政府的银行。主要的欧美中央银行包括英格兰银 行(BOE,the Bank of England)、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FED,the Federal Reserve System)及欧洲中央银行(ECB,the European Central Bank)。我国的中央银行是中 国人民银行。 二、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指以经营工商业存款、贷款为主要业务,并以利润为主要经营目标 的金融机构。在英国,商业银行亦称为清算银行(clearing banks)。在美国,商业 银行亦称金融中心银行(money-centre banks)。早期的商业银行主要办理工商业 存、贷款和票据贴现等业务,后逐渐向全能化和多样化发展。现在一般都根据其 资本实力,参与证券投资、中长期信贷、消费信贷、租赁、信托和房地产等业务。 专栏6-1 银行的早期发展史 世界上第一家银行究竟何时何地建立,史学界看法不一。一些学者认为, 1171年建立的意大利的威尼斯银行,是世界上最早的银行。而有些学者认为世

4 三、两种金融体系设计的比较 各国金融体系发展情况不尽相同,区别这两种体系的方法之一是比较每个国 家银行和股票市场的规模;二是看银行是否拥有非金融公司的股权,在银行主导 型的金融体系中,银行一般拥有大量的非金融公司的股权,而在市场主导型金融 体系中一般不允许银行持有非金融公司的股票。总体来说,美国有发达的资本市 场,银行体系则相对薄弱;英国银行体系和资本市场都比较发达;欧洲大陆国家 拥有较为发达的银行和保险体系,资本市场则相对薄弱。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在传统的银行主导型国家中,如德、法、日等国,资 本市场都显示了较为快速的发展;而金融中介,主要是银行,发展则较为缓慢。 似乎金融体系有向市场主导型的美国模式演进的趋势。但两种金融体系孰优孰 劣,并没有定论。 第三节 金融机构体系的一般构成 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因各国的不同情况而异,每个国家根据自身的历史、经 济发展进程、社会生活水平、文化习惯因素等构建其金融机构体系。但各国金融 机构体系的基本框架大略近似,一般由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专业银行、政策性 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构成。 一、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是一国或多国货币体系中的主要监管性银行。中央银行的职能通常 包括控制信贷体系,发行钞票、硬币及监管商业银行。中央银行也管理外汇储备、 维护本国货币的价值稳定及充当政府的银行。主要的欧美中央银行包括英格兰银 行(BOE,the Bank of England)、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FED,the Federal Reserve System)及欧洲中央银行(ECB,the European Central Bank)。我国的中央银行是中 国人民银行。 二、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指以经营工商业存款、贷款为主要业务,并以利润为主要经营目标 的金融机构。在英国,商业银行亦称为清算银行(clearing banks)。在美国,商业 银行亦称金融中心银行(money-centre banks)。早期的商业银行主要办理工商业 存、贷款和票据贴现等业务,后逐渐向全能化和多样化发展。现在一般都根据其 资本实力,参与证券投资、中长期信贷、消费信贷、租赁、信托和房地产等业务。 专栏 6-1 银行的早期发展史 世界上第一家银行究竟何时何地建立,史学界看法不一。一些学者认为, 1171 年建立的意大利的威尼斯银行,是世界上最早的银行。而有些学者认为世

界上第一家银行的建立要比这晚得多。公认的近代银行起源于文艺复兴时期的意 大利:如佛罗伦萨的巴尔迪银行,1272年成立;佩鲁齐银行,1310年成立; 麦迪西银行,1397年成立;热那亚圣乔治银行,1407年成立;等等。 16世纪末开始,银行由意大利传播到欧洲其他国家。如:阿姆斯特丹银行, 1609年成立;汉堡银行,1619年成立;纽伦堡银行,1621年成立;1656年, 私营瑞典里克斯银行成立。 英国的银行则起源于为顾客保管金银的金匠。1694年,在政府的支持下, 英国出现了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一英格兰银行,标志着现代股份银行业的 开端。 三、专业银行 专业银行指专门经营特定范围和提供专门性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如开发银 行、投资银行、储蓄银行、进出口银行、养老基金、共同基金、保险公司、财务 公司、信用社等。 1、开发银行 开发银行是为满足经济建设长期投资需要而设立的银行,多为国家或政府创 办,不以盈利为目的。分为国际性、区域性、本国性三种,如世界银行、亚洲开 发银行、中国的国家开发银行等。 2、投资银行 投资银行是美式用语,主要指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交易、企业重组、兼并 与收购、投资分析、风险投资、项目融资等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资本市场 上的主要金融中介。投资银行一般不接受公众存款,也不从事一般的贷款业务。 在欧洲,投资银行称为商人银行(merchant bank),在日本则被称为证券公司 (securities company 3、储蓄银行 专门吸收居民储蓄存款、为居民个人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 4、进出口银行 主要为一国进出口业务进行融资的机构,多为政府所属。 5、养老基金 养老基金由企业为其雇员设立,预付款由雇员和雇主共同承担,同时享受政 府给予的某些税收优惠。基金一般委托专门的金融机构来管理,其资金一般投资 于公司债券和股票。 6、共同基金 共同基金通过向个人出售基金单位筹集资金,然后投资于多样化的债券、股 票及增发新基金单位,投资者则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转让其持有的基金单位。开放

5 界上第一家银行的建立要比这晚得多。公认的近代银行起源于文艺复兴时期的意 大利:如佛罗伦萨的巴尔迪银行,1272 年成立;佩鲁齐银行,1310 年成立; 麦迪西银行,1397 年成立;热那亚圣乔治银行,1407 年成立;等等。 16 世纪末开始,银行由意大利传播到欧洲其他国家。如:阿姆斯特丹银行, 1609 年成立;汉堡银行,1619 年成立;纽伦堡银行,1621 年成立;1656 年, 私营瑞典里克斯银行成立。 英国的银行则起源于为顾客保管金银的金匠。1694 年,在政府的支持下, 英国出现了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英格兰银行,标志着现代股份银行业的 开端。 三、专业银行 专业银行指专门经营特定范围和提供专门性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如开发银 行、投资银行、储蓄银行、进出口银行、养老基金、共同基金、保险公司、财务 公司、信用社等。 1、开发银行 开发银行是为满足经济建设长期投资需要而设立的银行,多为国家或政府创 办,不以盈利为目的。分为国际性、区域性、本国性三种,如世界银行、亚洲开 发银行、中国的国家开发银行等。 2、投资银行 投资银行是美式用语,主要指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交易、企业重组、兼并 与收购、投资分析、风险投资、项目融资等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资本市场 上的主要金融中介。投资银行一般不接受公众存款,也不从事一般的贷款业务。 在欧洲,投资银行称为商人银行(merchant bank),在日本则被称为证券公司 (securities company)。 3、储蓄银行 专门吸收居民储蓄存款、为居民个人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 4、进出口银行 主要为一国进出口业务进行融资的机构,多为政府所属。 5、养老基金 养老基金由企业为其雇员设立,预付款由雇员和雇主共同承担,同时享受政 府给予的某些税收优惠。基金一般委托专门的金融机构来管理,其资金一般投资 于公司债券和股票。 6、共同基金 共同基金通过向个人出售基金单位筹集资金,然后投资于多样化的债券、股 票及增发新基金单位,投资者则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转让其持有的基金单位。开放

式基金的份额不固定,投资者可以随时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封闭式基金的基金 单位总数确定,发行完成后就不能申购和赎回,但可在二级市场上交易。 7、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指经营保险业的经济组织,可分为人寿保险公司、财产和意外伤害 保险公司以及再保险公司等。人寿保险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周期性的保费收 入,资金主要投资于收益较高的长期公司债券和长期抵押贷款等:财产和意外伤 害保险公司主要对火灾、盗窃、车祸和自然灾害等各种事件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 保险,资金来源主要是保费,资金主要投资于高信誉级别的政府债券、公司债券、 股票和货币市场金融工具等:再保险公司是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对保险公司承 担的风险进行分散和转嫁。 8、财务公司 商业财务公司是由一些大型零售商或大企业建立的,向购买自己产品的消费 者提供消费信贷,以促进本公司产品的销售。消费财务公司则主要向那些通过别 的渠道很难获得贷款的消费者提供资金,由于贷款规模小,管理成本高,所以贷 款利率较高。 9、信用社 信用社是由共同利益的人自愿组织起来的具有互助性质的会员组织。资金来 源于会员的存款和交纳的股金,主要对会员提供短期贷款和消费信贷等。 第四节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 一、 我国内地金融机构体系 我国内地现行的金融机构体系的特点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作为最高金融管 理机构,对各类金融机构实行分业监管,具体包括各类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 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用合作机构、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 (一)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 基础上合并组成的。在1984年以前,人民银行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两个职能 于一身,集现金中心、信贷中心、结算中心三个中心于一体,内部实行高度集中 管理,统收统支,是典型“大一统”的银行体制。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 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1984年初开始建立独立的中央银行体 系。1993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金融体制改革目标:建 立国务院领导下的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建立政策性金融 与商业性金融分离,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 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严格管理的金融市场体系。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 1998年,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部署,改革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撤销省级分 行,设立跨省区分行。2003年,按照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 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意见》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 方案,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 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分离出来,并和中央金融工委的相关职能进行整合,成立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金融监管职责调整后,人民银行新的职能正式表 6

6 式基金的份额不固定,投资者可以随时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封闭式基金的基金 单位总数确定,发行完成后就不能申购和赎回,但可在二级市场上交易。 7、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指经营保险业的经济组织,可分为人寿保险公司、财产和意外伤害 保险公司以及再保险公司等。人寿保险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周期性的保费收 入,资金主要投资于收益较高的长期公司债券和长期抵押贷款等;财产和意外伤 害保险公司主要对火灾、盗窃、车祸和自然灾害等各种事件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 保险,资金来源主要是保费,资金主要投资于高信誉级别的政府债券、公司债券、 股票和货币市场金融工具等;再保险公司是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对保险公司承 担的风险进行分散和转嫁。 8、财务公司 商业财务公司是由一些大型零售商或大企业建立的,向购买自己产品的消费 者提供消费信贷,以促进本公司产品的销售。消费财务公司则主要向那些通过别 的渠道很难获得贷款的消费者提供资金,由于贷款规模小,管理成本高,所以贷 款利率较高。 9、信用社 信用社是由共同利益的人自愿组织起来的具有互助性质的会员组织。资金来 源于会员的存款和交纳的股金,主要对会员提供短期贷款和消费信贷等。 第四节 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 一、我国内地金融机构体系 我国内地现行的金融机构体系的特点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作为最高金融管 理机构,对各类金融机构实行分业监管,具体包括各类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 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用合作机构、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 (一)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 1948 年 12 月 1 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 基础上合并组成的。在 1984 年以前,人民银行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两个职能 于一身,集现金中心、信贷中心、结算中心三个中心于一体,内部实行高度集中 管理,统收统支,是典型“大一统”的银行体制。1983 年 9 月,国务院决定中 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1984 年初开始建立独立的中央银行体 系。1993 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金融体制改革目标:建 立国务院领导下的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建立政策性金融 与商业性金融分离,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 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严格管理的金融市场体系。 1995 年 3 月 18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 1998 年,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部署,改革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撤销省级分 行,设立跨省区分行。2003 年,按照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 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意见》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 方案,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 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分离出来,并和中央金融工委的相关职能进行整合,成立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金融监管职责调整后,人民银行新的职能正式表

述为“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同时,明确界定: “中国人民银行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 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宏观调控部门。” 我国其他的金融管理机构包括:中国证监会,成立于1992年10月,依法对 全国证券期货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中国保监会,成立于1998年11月,依法 监管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二)商业银行 改革前,我国并没有真正的商业银行。1979年开始逐步恢复和建立国有专 业银行。1979年恢复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业务,1984 年成立中国工商银行。 从1987年起,逐步成立了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 广东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和福建兴业银行等多家 股份制商业银行。1995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通过,国有专业 银行改组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改组为城市商业银行。庞大的业 务竞争的商业银行体系形成。 1995年成立了以民营经济为服务对象的中国民生银行和面向海南经济特区 的海南发展银行。1998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关闭海南发展银行。 近几年,还成立了恒丰银行(其前身烟台住房储蓄银行成立于1987年10月,2003 年经过整体股份制改造为恒丰银行)、渤海银行(2005年12月31日正式挂牌) 等。2006年12月31日,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成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07年 3月2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北京正式挂牌。 专栏6-2 海南发展银行的倒闭 1998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表公告,关闭刚刚诞生2年10个月的 海南发展银行(简称海发行),这是新中国金融史上第一次由于支付危机而关闭 一家有省政府背景的商业银行。 海发行于1995年8月18日开业,是一家通过向全国募集股本、并兼并5 家信托投资公司而设立的海南股份制银行,注册资金16.77亿元人民币(其中外 币折合人民币3000万元。据1997年《海南年鉴》称,该银行收息率为90%, 未发生一笔呆滞贷款,与境外36家银行及共403家分支行建立了代理关系,外 汇资产规模1.7亿美元。在海南整个金融界连续30多个月存款下降的情况下, >

7 述为“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同时,明确界定: “中国人民银行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 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宏观调控部门。” 我国其他的金融管理机构包括:中国证监会,成立于 1992 年 10 月,依法对 全国证券期货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中国保监会,成立于 1998 年 11 月,依法 监管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二)商业银行 改革前,我国并没有真正的商业银行。1979 年开始逐步恢复和建立国有专 业银行。1979 年恢复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业务,1984 年成立中国工商银行。 从 1987 年起,逐步成立了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 广东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和福建兴业银行等多家 股份制商业银行。1995 年 5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通过,国有专业 银行改组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改组为城市商业银行。庞大的业 务竞争的商业银行体系形成。 1995 年成立了以民营经济为服务对象的中国民生银行和面向海南经济特区 的海南发展银行。1998 年 6 月 21 日,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关闭海南发展银行。 近几年,还成立了恒丰银行(其前身烟台住房储蓄银行成立于 1987 年 10 月,2003 年经过整体股份制改造为恒丰银行)、渤海银行(2005 年 12 月 31 日正式挂牌) 等。2006 年 12 月 31 日,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成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07 年 3 月 20 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北京正式挂牌。 专栏 6-2 海南发展银行的倒闭 1998 年 6 月 21 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表公告,关闭刚刚诞生 2 年 10 个月的 海南发展银行(简称海发行),这是新中国金融史上第一次由于支付危机而关闭 一家有省政府背景的商业银行。 海发行于 1995 年 8 月 18 日开业,是一家通过向全国募集股本、并兼并 5 家信托投资公司而设立的海南股份制银行,注册资金 16.77 亿元人民币(其中外 币折合人民币 3000 万元)。据 1997 年《海南年鉴》称,该银行收息率为 90%, 未发生一笔呆滞贷款,与境外 36 家银行及共 403 家分支行建立了代理关系,外 汇资产规模 1.7 亿美元。在海南整个金融界连续 30 多个月存款下降的情况下

海发行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绩。 1997年12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布公告,宣布关闭海口市人民城 市信用社等5家违法违规经营、严重资不抵债、已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的城市信用 社,其债权债务由海发行托管。全省其余29家信用社除一家仍独立经营外,全 部并入海发行。兼并后,海发行的股本金由最初的16.77亿元增长为106亿元, 存款余额为40亿元,债务为50亿元。但同时,被托管、兼并信用社也给海发行 带来了沉重的包袱。 海发行兼并诸多城市信用社后,明确规定,只保证被兼并、托管信用社储蓄 存款本金和合法利息的支付,单位存款则被视为所欠债务,在债权债务清算后进 行清偿。这引发了储户持续的提款行为。最初是到期的储户将存款取出,但因为 利息由原来约定的20%多降到国家规定的7%,引起储户不满并不在海发行续 存。储户不断提款使海发行资金开始紧张。之后,未到期的储户也开始提前取款。 越往后,取存款就越难,海发行规定的每次取款数额开始变小。 1998年春节后,挤兑开始在海发行出现,而海发行向债务人讨债也越来越 难。为了应付越来越多的挤兑者,海发行一些营业部又开始高息揽储,开出的年 利率达18%。为吸收存款,海发行将眼光投向岛外,继1996年在广州设立分行 以后,1998年5月,海发行又在深圳设立分行,想以岛外的储蓄缓解岛内兑付 的压力。但这些举措均收效甚微。 随后几个月的挤兑行为耗尽了海南发展银行的准备金,而其贷款又无法收 回。为保护海南发展银行,国家曾紧急调了34亿元资金救助,但只是杯水车薪。 为控制局面,防止风险漫延,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宣布1998年6月21日关闭 海南发展银行。同时宣布从关闭之日起至正式解散之日前,由中国工商银行托管

8 海发行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绩。 1997 年 12 月 16 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布公告,宣布关闭海口市人民城 市信用社等 5 家违法违规经营、严重资不抵债、已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的城市信用 社,其债权债务由海发行托管。全省其余 29 家信用社除一家仍独立经营外,全 部并入海发行。兼并后,海发行的股本金由最初的 16.77 亿元增长为 106 亿元, 存款余额为 40 亿元,债务为 50 亿元。但同时,被托管、兼并信用社也给海发行 带来了沉重的包袱。 海发行兼并诸多城市信用社后,明确规定,只保证被兼并、托管信用社储蓄 存款本金和合法利息的支付,单位存款则被视为所欠债务,在债权债务清算后进 行清偿。这引发了储户持续的提款行为。最初是到期的储户将存款取出,但因为 利息由原来约定的 20%多降到国家规定的 7%,引起储户不满并不在海发行续 存。储户不断提款使海发行资金开始紧张。之后,未到期的储户也开始提前取款。 越往后,取存款就越难,海发行规定的每次取款数额开始变小。 1998 年春节后,挤兑开始在海发行出现,而海发行向债务人讨债也越来越 难。为了应付越来越多的挤兑者,海发行一些营业部又开始高息揽储,开出的年 利率达 18%。为吸收存款,海发行将眼光投向岛外,继 1996 年在广州设立分行 以后,1998 年 5 月,海发行又在深圳设立分行,想以岛外的储蓄缓解岛内兑付 的压力。但这些举措均收效甚微。 随后几个月的挤兑行为耗尽了海南发展银行的准备金,而其贷款又无法收 回。为保护海南发展银行,国家曾紧急调了 34 亿元资金救助,但只是杯水车薪。 为控制局面,防止风险漫延,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宣布 1998 年 6 月 21 日关闭 海南发展银行。同时宣布从关闭之日起至正式解散之日前,由中国工商银行托管

海南发展银行的全部资产负债,其中包括接收并行使原海南发展银行的行政领导 权、业务管理权及财务收支审批权;承接原海南发展银行的全部资产负债,停止 海南发展银行新的经营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实施清理清偿计划。对于海南发展银 行的存款,则采取自然人和法人分别对待的办法,自然人存款即居民储蓄一律由 工行兑付,而法人债权进行登记,将海南发展银行全部资产负债清算完毕以后, 按折扣率进行兑付。6月30日,在原海发行各网点开始了原海发行存款的兑付 业务,由于公众对中国工商银行的信任,兑付业务开始后并没有造成大量挤兑, 大部分储户只是把存款转存工商银行,现金提取量不多,没有造成过大的社会震 动。 (三)政策性银行 1994年,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3大政策性 银行成立,实现商业金融与政策金融分离。国家开发银行主要靠向金融机构发行 金融债筹集资金,资金投向包括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项目、直接增强综合国 力的支柱产业的重大项目、高新技术在经济领域应用的重大项目和跨地区的重大 政策性项目等。中国进出口银行的资金筹集以发行政策金融债券为主,同时在国 际金融市场筹措资金,业务主要是办理进出口信贷、对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资贷 款、中国政府对外优惠贷款、提供对外担保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则以中国人民 银行的再贷款为主、同时发行少量的政策性金融债券筹集资金,业务上则主要承 担国家粮、棉、油储备和农副产品收购、农业开发等业务中的政策性贷款和代理 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及监督使用。 (四)非银行金融机构 1、保险公司 198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恢复国内保险业务。1986年,新疆兵团农牧业 生产保险公司成立,后来又成立了中国平安(1988)、太平洋(1991)保险公司。 1997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撤销,分解成寿险、财险和再保险三个保险公司。 近几年陆续出现了大量的新的保险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和外资保险公司。 2、信托投资公司 信托机构是从事信托业务、充当受托人的法人机构。其职能是财产事务管理, 即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管理、经营、处置财产,可概括为“受人之托、为人管 业、代人理财”。 1979年以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成立为标志,中国的信托业得到恢复。到1988 年3月,全国发展到745家信托投资公司。2003年,《信托法》颁布,2004年《信 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经过多次 9

9 海南发展银行的全部资产负债,其中包括接收并行使原海南发展银行的行政领导 权、业务管理权及财务收支审批权;承接原海南发展银行的全部资产负债,停止 海南发展银行新的经营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实施清理清偿计划。对于海南发展银 行的存款,则采取自然人和法人分别对待的办法,自然人存款即居民储蓄一律由 工行兑付,而法人债权进行登记,将海南发展银行全部资产负债清算完毕以后, 按折扣率进行兑付。6 月 30 日,在原海发行各网点开始了原海发行存款的兑付 业务,由于公众对中国工商银行的信任,兑付业务开始后并没有造成大量挤兑, 大部分储户只是把存款转存工商银行,现金提取量不多,没有造成过大的社会震 动。 (三)政策性银行 1994 年,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 3 大政策性 银行成立,实现商业金融与政策金融分离。国家开发银行主要靠向金融机构发行 金融债筹集资金,资金投向包括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项目、直接增强综合国 力的支柱产业的重大项目、高新技术在经济领域应用的重大项目和跨地区的重大 政策性项目等。中国进出口银行的资金筹集以发行政策金融债券为主,同时在国 际金融市场筹措资金,业务主要是办理进出口信贷、对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资贷 款、中国政府对外优惠贷款、提供对外担保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则以中国人民 银行的再贷款为主、同时发行少量的政策性金融债券筹集资金,业务上则主要承 担国家粮、棉、油储备和农副产品收购、农业开发等业务中的政策性贷款和代理 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及监督使用。 (四)非银行金融机构 1、保险公司 1980 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恢复国内保险业务。1986 年,新疆兵团农牧业 生产保险公司成立,后来又成立了中国平安(1988)、太平洋(1991)保险公司。 1997 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撤销,分解成寿险、财险和再保险三个保险公司。 近几年陆续出现了大量的新的保险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和外资保险公司。 2、信托投资公司 信托机构是从事信托业务、充当受托人的法人机构。其职能是财产事务管理, 即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管理、经营、处置财产,可概括为“受人之托、为人管 业、代人理财”。 1979 年以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成立为标志,中国的信托业得到恢复。到 1988 年 3 月,全国发展到 745 家信托投资公司。2003 年,《信托法》颁布,2004 年《信 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经过多次

清理整顿后,至2008年2月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准、重新登记获发新的金融牌照 的信托公司共有30家。 3、金融租赁公司 我国的金融租赁公司是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1977 年7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开始创办国际租赁业务。1981年2月,我国第 一家租赁公司一一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创立。同年7月,中国租赁有限公司成 立。到1987年底,全国已批准成立了综合租赁公司42家。但之后部分金融租赁 公司因支付困难、业务经营难以为继而被撤销,其余则基本上惨淡经营。经过国 家政策调整、清理整顿后,当前我国金融租赁业处于恢复发展阶段。 4、财务公司 我国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产生于1980年代中后期,是为企业集团发展配套 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实质上是大型企业集团附属的金融公司。1987年,我国第 一家财务公司一一东风汽车工业财务公司成立,之后财务公司发展迅速,国内很 多大型企业集团都设立了自身的财务公司。 5、证券公司 1985年9月,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经人民银行批准试办,这是我国第一家 专业证券公司。到1988年底,全国共有证券公司34家,证券交易柜台100多个。 之后经过发展与整顿,截至2006年年底,我国共有证券公司104家。 专栏6-3 天同证券公司的被关闭托管 2007年9月,中国证监会结束了历时三年对证券公司的风险治理整治,一 百零四家正常经营的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达标,处置三十一家高风险公司,十 九家公司因违法违规被关闭。天同证券位列第十。起因源于2004年10月至11 月间,天同证券将约13.8亿元客户保证金转移到了其实际控股股东山东联大集 团的关联账户上,寄希望于山东联大拿到银行存款证明后,以此为资信凭证,从 香港的机构获得融资。 2006年3月17日下午3时收市之后,山东省最大的证券公司天同证券被关 闭,其经纪业务被齐鲁证券托管。据悉,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将花费 16.22亿元为天同证券挪用的客户保证金和个人债权“埋单”,并指定清算人进行 清算。 6、证券交易所 ⊙

10 清理整顿后,至 2008 年 2 月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准、重新登记获发新的金融牌照 的信托公司共有 30 家。 3、金融租赁公司 我国的金融租赁公司是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1977 年 7 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开始创办国际租赁业务。1981 年 2 月,我国第 一家租赁公司——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创立。同年 7 月,中国租赁有限公司成 立。到 1987 年底,全国已批准成立了综合租赁公司 42 家。但之后部分金融租赁 公司因支付困难、业务经营难以为继而被撤销,其余则基本上惨淡经营。经过国 家政策调整、清理整顿后,当前我国金融租赁业处于恢复发展阶段。 4、财务公司 我国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产生于 1980 年代中后期,是为企业集团发展配套 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实质上是大型企业集团附属的金融公司。1987 年,我国第 一家财务公司——东风汽车工业财务公司成立,之后财务公司发展迅速,国内很 多大型企业集团都设立了自身的财务公司。 5、证券公司 1985 年 9 月,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经人民银行批准试办,这是我国第一家 专业证券公司。到 1988 年底,全国共有证券公司 34 家,证券交易柜台 100 多个。 之后经过发展与整顿,截至 2006 年年底,我国共有证券公司 104 家。 专栏 6-3 天同证券公司的被关闭托管 2007 年 9 月,中国证监会结束了历时三年对证券公司的风险治理整治,一 百零四家正常经营的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达标,处置三十一家高风险公司,十 九家公司因违法违规被关闭。天同证券位列第十。起因源于 2004 年 10 月至 11 月间,天同证券将约 13.8 亿元客户保证金转移到了其实际控股股东山东联大集 团的关联账户上,寄希望于山东联大拿到银行存款证明后,以此为资信凭证,从 香港的机构获得融资。 2006 年 3 月 17 日下午 3 时收市之后,山东省最大的证券公司天同证券被关 闭,其经纪业务被齐鲁证券托管。据悉,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将花费 16.22 亿元为天同证券挪用的客户保证金和个人债权“埋单”,并指定清算人进行 清算。 6、证券交易所

点击下载完整版文档(DOC)VIP每日下载上限内不扣除下载券和下载次数;
按次数下载不扣除下载券;
24小时内重复下载只扣除一次;
顺序:VIP每日次数-->可用次数-->下载券;
共17页,试读已结束,阅读完整版请下载
相关文档

关于我们|帮助中心|下载说明|相关软件|意见反馈|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