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中央银行 本章重点问题: 1.建立中央银行的必要性及途径 2.中央银行的职能及类型 3.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问题 4.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 5.中国人民银行的资产负债业务 专栏8-1 格林斯潘的魅力 在华尔街,流传着这样一则趣事:如果交易员要吓唬啼哭的孩子的话,他不会说“狼来 了”,而是“格林斯潘要加息了“。 艾伦格林斯潘于1926年3月6日生于纽约市,自1987年先后为里根、乔治·布什、克 林顿、乔治沃克布什四位美国总统掌控美国经济,在两次海湾危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 2001年“911”恐怖袭击等事件中,他所提出的经济金融政策有效地降低了美国所受的负面 影响,更在克林顿时代创造出“零通胀”的经济奇迹。自1987年,在格林斯潘任职以来的 18年内,美经济出现了长达10年的持续增长期。格林斯潘对美国经济的影响力仅次于美国 总统。 艾伦格林斯潘于2006年1月31日卸任。2月1日,本伯南克接任,美国货币政策仍 在格林斯潘的路线上前行。 格林斯潘之所以有这样的魅力,这和他本人的睿智分不开,但是同时,不可否认,美国
第八章 中央银行 本章重点问题: 1.建立中央银行的必要性及途径 2.中央银行的职能及类型 3.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问题 4.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 5.中国人民银行的资产负债业务 专栏 8-1 格林斯潘的魅力 在华尔街,流传着这样一则趣事:如果交易员要吓唬啼哭的孩子的话,他不会说“狼来 了”,而是“格林斯潘要加息了”。 艾伦·格林斯潘于 1926 年 3 月 6 日生于纽约市,自 1987 年先后为里根、乔治·布什、克 林顿、乔治·沃克·布什四位美国总统掌控美国经济,在两次海湾危机、1997 年亚洲金融危机、 2001 年“9·11”恐怖袭击等事件中,他所提出的经济金融政策有效地降低了美国所受的负面 影响,更在克林顿时代创造出“零通胀”的经济奇迹。自 1987 年,在格林斯潘任职以来的 18 年内,美经济出现了长达 10 年的持续增长期。格林斯潘对美国经济的影响力仅次于美国 总统。 艾伦·格林斯潘于 2006 年 1 月 31 日卸任。2 月 1 日,本·伯南克接任,美国货币政策仍 在格林斯潘的路线上前行。 格林斯潘之所以有这样的魅力,这和他本人的睿智分不开,但是同时,不可否认,美国
也给他提供了充分发挥其睿智的舞台,赋予了他权利。这18年,他担任的是美国联邦储备 委员会的主席,而美联储在美国政府中起中央银行的作用。 中央银行是国家赋予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管 理监督的特殊的金融机构。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建立了自己的中央银行制 度。各国的中央银行或类似于中央银行的金融管理机构均处于金融体系的核心地 位,负责调节和控制全国的货币供应量以及金融监管,直接关系到一国经济状况 的稳定与发展。 第一节建立中央银行的必要性及途径 一、建立中央银行的必要性 在银行发展史上,各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没有专门的中央银行。中央银行 是银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的产物,具体说来它的产生是适应了以下几个方面 的需要: (一)满足政府融资的需要 17世纪的资产阶级革命,使生产力获得了巨大的发展。随着资本主义商品 经济的迅猛发展,资产阶级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开辟广阔的市场,这需要巨 大的货币财富作后盾。另外,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不断强化国家机器, 加上自然灾害和战争的频频发生,致使国家财政支出连年增加。基于这些原因, 政府产生了巨大的融资要求,但是,这种巨大的融资要求在政府没有控制大银行 时是不可能得到满足的。当时,英国政府为了筹措资金,曾不得不向高利贷者借 贷。17世纪末,英王查理二世执政时,就曾以20~30%高利贷利息和贴水向“金 匠”借款。但是,当时银行规模都较小,无力大额放款,而且,高利贷使政府借 款利息负担过重。在这种情况下,资产阶级开始考虑建立“政府的银行”。英国 于1694年通过法案建立英格兰银行,准许其在不超过资本总额的限度内发行银 行券,并代理国库,取得了半国家机关的地位,作为交换条件,英格兰银行向政 府贷款120万英镑。从此,英格兰银行成为政府的融资者,成为历史上第一家具 有“政府的银行”职能的银行。 包括英格兰银行在内,19世纪末之前各国建立的中央银行,几乎都是以解 决政府资金问题为目的而建立的。如法兰西银行、日本银行等。基于这个需要建 立的银行从一开始就具有了“政府的银行”的职能。 (二)统一银行券发行的需要
也给他提供了充分发挥其睿智的舞台,赋予了他权利。这 18 年,他担任的是美国联邦储备 委员会的主席,而美联储在美国政府中起中央银行的作用。 中央银行是国家赋予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管 理监督的特殊的金融机构。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建立了自己的中央银行制 度。各国的中央银行或类似于中央银行的金融管理机构均处于金融体系的核心地 位,负责调节和控制全国的货币供应量以及金融监管,直接关系到一国经济状况 的稳定与发展。 第一节 建立中央银行的必要性及途径 一、建立中央银行的必要性 在银行发展史上,各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没有专门的中央银行。中央银行 是银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的产物,具体说来它的产生是适应了以下几个方面 的需要: (一)满足政府融资的需要 17 世纪的资产阶级革命,使生产力获得了巨大的发展。随着资本主义商品 经济的迅猛发展,资产阶级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开辟广阔的市场,这需要巨 大的货币财富作后盾。另外,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不断强化国家机器, 加上自然灾害和战争的频频发生,致使国家财政支出连年增加。基于这些原因, 政府产生了巨大的融资要求,但是,这种巨大的融资要求在政府没有控制大银行 时是不可能得到满足的。当时,英国政府为了筹措资金,曾不得不向高利贷者借 贷。l7 世纪末,英王查理二世执政时,就曾以 20~30%高利贷利息和贴水向“金 匠”借款。但是,当时银行规模都较小,无力大额放款,而且,高利贷使政府借 款利息负担过重。在这种情况下,资产阶级开始考虑建立“政府的银行”。英国 于 1694 年通过法案建立英格兰银行,准许其在不超过资本总额的限度内发行银 行券,并代理国库,取得了半国家机关的地位,作为交换条件,英格兰银行向政 府贷款 120 万英镑。从此,英格兰银行成为政府的融资者,成为历史上第一家具 有“政府的银行”职能的银行。 包括英格兰银行在内,19 世纪末之前各国建立的中央银行,几乎都是以解 决政府资金问题为目的而建立的。如法兰西银行、日本银行等。基于这个需要建 立的银行从一开始就具有了“政府的银行”的职能。 (二)统一银行券发行的需要
资本主义产业革命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的提高又促进了银行信用业 的蓬勃发展:一方面资本主义银行得到广泛发展,银行数量不断增多。另一方面, 随着经济规模的日益扩大,金属货币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生产和交换的需要。于 是在金属货币流通的同时,开始出现了一种新的交易媒介,由银行发行可作为债 权凭证,这就是银行券。 在银行业发展初期,每个银行都有发行银行券的权力,银行只要自己能够保 证所发行的银行券随时兑现,就能稳妥经营。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银行机构的 迅猛增加,众多银行分散发行银行券的弊端逐渐显露出来: 1.中小银行立林,竞争剧烈,许多小银行信用能力薄弱、经营不善,它们 所发行的银行券往往不能保证兑现,特别是在经济危机时期,小银行容易破产倒 闭,从而引起社会的混乱。 2.一般中小银行规模不大,资信、分支机构也有限,业务都局限在一定的 地区之内,其发行的银行券只能在国内有限的地区流通,给日益发展的生产和流 通带来不便。 3.大量的不同种类的银行券同时在市场上流通,使得交易双方不得不花大 量的精力去辨别它们的真伪,同时也为许多不法之徒的欺诈行为提供了方便。 4.由于银行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某种银行券不能兑现造成的连锁反应 危害极大。 银行券的分散发行,阻碍了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突出地表现在英国1825 年的经济危机、美国1873~1907年的多次经济危机、日本1877~1880年内战期 间的恶性通货膨胀等。商品流通的扩大与各私人银行发行的银行券在流通上的局 限性的矛盾,客观上要求有一个资力雄厚、并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权威性的银行来 统一发行银行券。英格兰银行便是这样的典型。基于这种需要逐步建立或完善的 银行具有了“发行的银行”的职能。 (三)最后贷款人的需要 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迅猛发展,导致社会各部门对银行贷款的需求总量大大 增加。同时,资本主义的自由竞争,促进了生产的集中,而大企业对贷款需求不 仅数量巨大,而且期限延长,这就客观上对银行形成了减少支付准备的压力。如 果银行将吸收的存款过多地提供贷款,一旦贷款不能按期偿还、或者出现突发性 的大量提现,那么就会发生周转不灵、兑现困难的情况。当然,遇到这种问题, 银行可以通过同业拆借、透支等方式来解决,但这些方式极不可靠,一个银行的 经营状况越是不妙,它利用这些方式来等集资金也就越是困难。而且当时的同业 拆借因数额小,期限短,并不能满足银行补充资金的要求。尤其是普遍的金融危 机来到时,银行因支付能力不足而发生破产的可能性极大。因此,就有必要集中 各家商业银行的一部分现金准备,在某家银行发生支付困难时,通过适当的调节 给予支持,从而起到充当一般商业银行的最后支持者的作用。这对于维护银行体 系的稳定是十分重要的。 单个银行支付能力的有限性与经济发展对资金需求的膨胀,以及金融业之间 激烈竞争带来的不确定性的加大,产生了对“最后贷款人”的需要。基于这种需 要而发展的银行具有“银行的银行”的职能。 (四)建立票据清算中心的需要
资本主义产业革命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的提高又促进了银行信用业 的蓬勃发展:一方面资本主义银行得到广泛发展,银行数量不断增多。另一方面, 随着经济规模的日益扩大,金属货币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生产和交换的需要。于 是在金属货币流通的同时,开始出现了一种新的交易媒介,由银行发行可作为债 权凭证,这就是银行券。 在银行业发展初期,每个银行都有发行银行券的权力,银行只要自己能够保 证所发行的银行券随时兑现,就能稳妥经营。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银行机构的 迅猛增加,众多银行分散发行银行券的弊端逐渐显露出来: 1.中小银行立林,竞争剧烈,许多小银行信用能力薄弱、经营不善,它们 所发行的银行券往往不能保证兑现,特别是在经济危机时期,小银行容易破产倒 闭,从而引起社会的混乱。 2.一般中小银行规模不大,资信、分支机构也有限,业务都局限在一定的 地区之内,其发行的银行券只能在国内有限的地区流通,给日益发展的生产和流 通带来不便。 3.大量的不同种类的银行券同时在市场上流通,使得交易双方不得不花大 量的精力去辨别它们的真伪,同时也为许多不法之徒的欺诈行为提供了方便。 4.由于银行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某种银行券不能兑现造成的连锁反应 危害极大。 银行券的分散发行,阻碍了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突出地表现在英国 1825 年的经济危机、美国 1873~1907 年的多次经济危机、日本 1877~1880 年内战期 间的恶性通货膨胀等。商品流通的扩大与各私人银行发行的银行券在流通上的局 限性的矛盾,客观上要求有一个资力雄厚、并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权威性的银行来 统一发行银行券。英格兰银行便是这样的典型。基于这种需要逐步建立或完善的 银行具有了“发行的银行”的职能。 (三)最后贷款人的需要 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迅猛发展,导致社会各部门对银行贷款的需求总量大大 增加。同时,资本主义的自由竞争,促进了生产的集中,而大企业对贷款需求不 仅数量巨大,而且期限延长,这就客观上对银行形成了减少支付准备的压力。如 果银行将吸收的存款过多地提供贷款,一旦贷款不能按期偿还、或者出现突发性 的大量提现,那么就会发生周转不灵、兑现困难的情况。当然,遇到这种问题, 银行可以通过同业拆借、透支等方式来解决,但这些方式极不可靠,一个银行的 经营状况越是不妙,它利用这些方式来等集资金也就越是困难。而且当时的同业 拆借因数额小,期限短,并不能满足银行补充资金的要求。尤其是普遍的金融危 机来到时,银行因支付能力不足而发生破产的可能性极大。因此,就有必要集中 各家商业银行的一部分现金准备,在某家银行发生支付困难时,通过适当的调节 给予支持,从而起到充当一般商业银行的最后支持者的作用。这对于维护银行体 系的稳定是十分重要的。 单个银行支付能力的有限性与经济发展对资金需求的膨胀,以及金融业之间 激烈竞争带来的不确定性的加大,产生了对“最后贷款人”的需要。基于这种需 要而发展的银行具有“银行的银行”的职能。 (四)建立票据清算中心的需要
支票等银行票据的流通,虽然反映的是票据授受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但是由于它必须由开户银行来支付,所以又通常表现为各开户行之间的债权债务 关系。例如A行的客户开出的支票被存入B行,该支票就表现为B行对A行的 债权;反过来,B行客户开出的支票也可能被存入A行。 银行之间的这种债权债务关系,最早是通过银行派专人持客户送来的收款票 据到应付款银行要求付款来结清的。随着经济货币化程度的加深,银行业务不断 扩大,银行每天收授票据的数量一天天增多,各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更加复 杂。但是,由于当时没有统一的票据清算机构,银行票据的清算是由各银行独立 进行的。这种分散性的票据清算,不仅使各行自行轧差当日清算、同城结算有困 难,而且使异地结算的矛盾更加突出,支票的计算不仅误时,而且代价昂贵,假 支票或透支支票不能及时发现,容易遭受损失。因此,在客观上要求有一个统一 的系据交换和债权债务的清算机构来协调和处理这些问题。 随着票据流通量的增大,各银行的收款人员开始聚集在固定的地点,交换手 中所持有的由对方银行的客户开出的票据,并相互结清其差额。在此基础上,产 生了世界上最早的票据交换所一1773年在英国伦敦成立的票据交换所。在每 个营业日,各银行的收款人员都聚集到票据交换所,将本行所收到的应收票据送 交相应的付款行,并接收其他行送来的本行应付票据,计算其差额后与交换所的 总结算员办理净额的款项收付。当时,在一些城市逐渐建立了一些票据交换所, 这些票据交换所虽然提高了清算效率,但是一般仅局限于同城之间的票据清算, 而且,由于其权威性、统一性不够,尚不能不能为所有银行特别是小银行享用, 比如,直至1854年6月8日,伦敦各私人银行才允许各股份银行参加票据清算 所的组织。因此,金融经济的内在联系与银行票据清算的分散性之间的矛盾,客 观上要求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有权威的、公正的清算中心。适应这种需要而发 展的银行也可以说是具有了“银行的银行”的职能。 专栏8-2 票据清算的基本原理 票据清算的基本原理,是所有银行的应收应付款项,在相互轧差后而仅收支其差额。因 为任何一家应付的应收总额肯定与所有其他银行对该行的应付总额相等;任何一家银行的应 付总额,一定与所有其他银行对该行的应收总额相等;所有银行应收差额的总和,一定与所 有银行应付差额总和相等。 应付行 应付差 甲 乙 丙 丁 戊 应收合计 应收行 额
支票等银行票据的流通,虽然反映的是票据授受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但是由于它必须由开户银行来支付,所以又通常表现为各开户行之间的债权债务 关系。例如 A 行的客户开出的支票被存入 B 行,该支票就表现为 B 行对 A 行的 债权;反过来,B 行客户开出的支票也可能被存入 A 行。 银行之间的这种债权债务关系,最早是通过银行派专人持客户送来的收款票 据到应付款银行要求付款来结清的。随着经济货币化程度的加深,银行业务不断 扩大,银行每天收授票据的数量一天天增多,各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更加复 杂。但是,由于当时没有统一的票据清算机构,银行票据的清算是由各银行独立 进行的。这种分散性的票据清算,不仅使各行自行轧差当日清算、同城结算有困 难,而且使异地结算的矛盾更加突出,支票的计算不仅误时,而且代价昂贵,假 支票或透支支票不能及时发现,容易遭受损失。因此,在客观上要求有一个统一 的系据交换和债权债务的清算机构来协调和处理这些问题。 随着票据流通量的增大,各银行的收款人员开始聚集在固定的地点,交换手 中所持有的由对方银行的客户开出的票据,并相互结清其差额。在此基础上,产 生了世界上最早的票据交换所——1773 年在英国伦敦成立的票据交换所。在每 个营业日,各银行的收款人员都聚集到票据交换所,将本行所收到的应收票据送 交相应的付款行,并接收其他行送来的本行应付票据,计算其差额后与交换所的 总结算员办理净额的款项收付。当时,在一些城市逐渐建立了一些票据交换所, 这些票据交换所虽然提高了清算效率,但是一般仅局限于同城之间的票据清算, 而且,由于其权威性、统一性不够,尚不能不能为所有银行特别是小银行享用, 比如,直至 1854 年 6 月 8 日,伦敦各私人银行才允许各股份银行参加票据清算 所的组织。因此,金融经济的内在联系与银行票据清算的分散性之间的矛盾,客 观上要求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有权威的、公正的清算中心。适应这种需要而发 展的银行也可以说是具有了“银行的银行”的职能。 专栏 8-2 票据清算的基本原理 票据清算的基本原理,是所有银行的应收应付款项,在相互轧差后而仅收支其差额。因 为任何一家应付的应收总额肯定与所有其他银行对该行的应付总额相等;任何一家银行的应 付总额,一定与所有其他银行对该行的应收总额相等;所有银行应收差额的总和,一定与所 有银行应付差额总和相等。 应付行 应收行 甲 乙 丙 丁 戊 应收合计 应付差 额
甲 10 20 30 40 100 乙 10 20 30 40 100 丙 10 20 30 40 100 0 丁 10 20 30 40 100 30 戊 10 20 30 40 100 60 应付合计 40 70 100 130 160 500 应收差额 60 30 0 90 如表所示:假设某一城市甲、乙、丙、丁、戊5甲银行组成票据交换关系,其中甲银行 应向乙、丙、丁、戊收取10、20、30、40个货币单位,共计100个货币单位;同时,它要 向各家银行分别付款10个货币单位,共计40个货币单位;最后甲银行的应收款项只有60 个货币单位。乙银行应收款项总额为100个货币单位,应付款项总额为70个货币单位,轧 差后的应收差额为30个货币单位。丙应收应付款项在数额上正好相等,轧差后差额为0。 丁银行应收额小于应付额,轧差后应付额为30个货币单位…,通过分析得知,5家应付共 500个货币单位的应收应付款,通过票据交换,应收应付轧差之后,只需要90个货币单位 的资金就可清算完毕。这样不仅节约了人力物力,而且减少了资金的占用。 (五)统一金融管理的需要 金融行业是一个较为特殊的行业,表现之一在于它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和 很高的风险。但是20世纪20年代以前,中央银行制度还不很健全,人们对金融 业的监督管理的意识比较淡薄,所以中央银行对金融业的监督管理是比较松懈 的。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爆发了历史上罕见的经济危机。在这次危机 中,大批银行倒闭,对社会经济产生了巨大的破坏作用。痛定思痛,各国政府认 识到:其他行业企业倒闭受损失的只是企业主,而银行倒闭很容易造成连锁反应, 加深经济危机。金融行业是一个较为特殊的行业,还表现在它直接关系到一国的 货币供给量,直接作用于国民经济状况。要保证经济和金融的稳定,需要政府进 行必要的管理,经常检查银行法规的遵守、经营管理、清偿能力等。因此需要有 一个专门的机构,代表政府对金融行业实行严格的管理、以维护其公平、效率相
甲 10 20 30 40 100 - 乙 10 20 30 40 100 - 丙 10 20 30 40 100 0 丁 10 20 30 40 100 30 戊 10 20 30 40 100 60 应付合计 40 70 100 130 160 500 应收差额 60 30 0 - - 90 如表所示:假设某一城市甲、乙、丙、丁、戊 5 甲银行组成票据交换关系,其中甲银行 应向乙、丙、丁、戊收取 10、20、30、40 个货币单位,共计 100 个货币单位;同时,它要 向各家银行分别付款 10 个货币单位,共计 40 个货币单位;最后甲银行的应收款项只有 60 个货币单位。乙银行应收款项总额为 100 个货币单位,应付款项总额为 70 个货币单位,轧 差后的应收差额为 30 个货币单位。丙应收应付款项在数额上正好相等,轧差后差额为 0。 丁银行应收额小于应付额,轧差后应付额为 30 个货币单位……,通过分析得知,5 家应付共 500 个货币单位的应收应付款,通过票据交换,应收应付轧差之后,只需要 90 个货币单位 的资金就可清算完毕。这样不仅节约了人力物力,而且减少了资金的占用。 (五)统一金融管理的需要 金融行业是一个较为特殊的行业,表现之一在于它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和 很高的风险。但是 20 世纪 20 年代以前,中央银行制度还不很健全,人们对金融 业的监督管理的意识比较淡薄,所以中央银行对金融业的监督管理是比较松懈 的。1929~1933 年,资本主义世界爆发了历史上罕见的经济危机。在这次危机 中,大批银行倒闭,对社会经济产生了巨大的破坏作用。痛定思痛,各国政府认 识到:其他行业企业倒闭受损失的只是企业主,而银行倒闭很容易造成连锁反应, 加深经济危机。金融行业是一个较为特殊的行业,还表现在它直接关系到一国的 货币供给量,直接作用于国民经济状况。要保证经济和金融的稳定,需要政府进 行必要的管理,经常检查银行法规的遵守、经营管理、清偿能力等。因此需要有 一个专门的机构,代表政府对金融行业实行严格的管理、以维护其公平、效率相
稳定,并控制货币供给,对整个宏观经济进行调节。这些职能由中央银行来承担 最为合适。 二、建立中央银行的逢径 就世界范围来说,中央银行的形成与建立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中央银行 最早发源于17世纪后半期,以瑞典国家银行和英格兰银行的建立为标志,而中 央银行制度的形成则在19世纪初期,主要是以英格兰银行独占发行权为标志, 最终建立真正意义上的中央银行制度是在20世纪初,主要是以美国的联邦储备 系统的成立为标志。 纵观中央的发展过程,中央银行的建立途径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由一般 的商业银行演变而成,如瑞典国家银行、英格兰银行等:另一种则是在政府的设 计下直接为担负中央银行职能而设立的,如美国的联邦储备系统,以及第二次世 界大战后许多发展中国家建立的中央银行。 (一)由一般的商业银行自然演进而来(自然演进型的中央银行) 早期的中央银行,如瑞典国家银行、英格兰银行、法兰西银行等,其前身均 为一般的商业银行。它们经办商业银行的业务,发行银行券;只是随着金融经济 的发展和自身实力的加强,逐渐地从商业银行群体中分离出来,成为凌驾于一般 商业银行之上的中央银行。普通银行之所以能自然演进为中央银行,其根本原因 在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金融事业的发展,但具体来讲,必须具备两个重要条件: 1.与政府有着密切的联系,并能借助政府的力量,通过享有某些特权,逐 步集中货币发行,垄断中央银行业务,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 2.自身实力强大,信用卓越,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这种从普通银行中脱胎出来的中央银行,具有自然发展的特点,因此比较容 易被社会和金融界所接受。其产生过程是循序渐进的,其形成过程的组织程序轨 迹大概是:货币经营业—高利贷银行一—大银行—政府的银行—发行的银 行—银行的银行—清算的银行—中央银行。 (二)由政府出面建立中央银行(创设型的中央银行) 创设型的中央银行在成立之时就履行中央银行职责,比如美联储。 第二节中央银行的性质和基本职能
稳定,并控制货币供给,对整个宏观经济进行调节。这些职能由中央银行来承担 最为合适。 二、建立中央银行的途径 就世界范围来说,中央银行的形成与建立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中央银行 最早发源于 17 世纪后半期,以瑞典国家银行和英格兰银行的建立为标志,而中 央银行制度的形成则在 19 世纪初期,主要是以英格兰银行独占发行权为标志, 最终建立真正意义上的中央银行制度是在 20 世纪初,主要是以美国的联邦储备 系统的成立为标志。 纵观中央的发展过程,中央银行的建立途径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由一般 的商业银行演变而成,如瑞典国家银行、英格兰银行等;另一种则是在政府的设 计下直接为担负中央银行职能而设立的,如美国的联邦储备系统,以及第二次世 界大战后许多发展中国家建立的中央银行。 (一)由一般的商业银行自然演进而来(自然演进型的中央银行) 早期的中央银行,如瑞典国家银行、英格兰银行、法兰西银行等,其前身均 为一般的商业银行。它们经办商业银行的业务,发行银行券;只是随着金融经济 的发展和自身实力的加强,逐渐地从商业银行群体中分离出来,成为凌驾于一般 商业银行之上的中央银行。普通银行之所以能自然演进为中央银行,其根本原因 在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金融事业的发展,但具体来讲,必须具备两个重要条件: 1.与政府有着密切的联系,并能借助政府的力量,通过享有某些特权,逐 步集中货币发行,垄断中央银行业务,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 2.自身实力强大,信用卓越,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这种从普通银行中脱胎出来的中央银行,具有自然发展的特点,因此比较容 易被社会和金融界所接受。其产生过程是循序渐进的,其形成过程的组织程序轨 迹大概是:货币经营业——高利贷银行——大银行——政府的银行——发行的银 行——银行的银行——清算的银行——中央银行。 (二)由政府出面建立中央银行(创设型的中央银行) 创设型的中央银行在成立之时就履行中央银行职责,比如美联储。 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性质和基本职能
中央银行的性质和职能是相互联系的。中央银行的性质决定了其特定的职 能,而中央银行的职能则是中央银行性质的具体体现。 前面,我们在分析建立中央银行的必要性时,事实上已经涉及了中央银行的 性质和职能。例如它是“政府的银行”、“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等,下面 具体加以论述。 一、中央银行的性质 既然中央银行是国家赋予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 和管理监督的特殊的金融机构,因此要认清中央银行的性质,就要从它的特殊性 来分析,也就是分析它和一般金融机构以及其它政府部门的区别。 (一)和一般金融机构相比,地位特殊 中央银行首先表现为金融管理机构,它代表国家管理金融,制定和执行金融 方针政策,因此它凌驾于一般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之上的,是一国家金融体系的 中心环节,是管理全国货币金融的最高权力机构,也是全国信用制度的枢纽。 (二)和一般金融机构相比,业务特殊 中央银行的金融业务与一般商业银行的金融业务相比,在业务经营目标、经 营对象和经营内容上均有本质的不同。中央银行在原则上不经营具体的货币信用 业务,不以盈利为经营目标,而以实现货币政策目标为宗旨,因而不与普通银行 和其他金融机构争利润。中央银行业务经营的直接对象是商业银行、政府机构及 其他金融机构。中央银行通过和这些部门的业务往来,贯彻执行国家的货币政策 和履行其管理职能。 另外,中央银行享有政府赋予的某些特权,如发行货币、代理国库、保管存 款准备金、制定金融政策、法令等,这是商业银行和一般金融机构所不能享有的 权力。 (三)和其它政府部门相比,管理手段特殊 中央银行在行使管理职能时,不单是以一个行政管理机关的身份,单凭行政 权力来进行,而是以“银行”的身份。在向各商业银行、金融机构、政府提供业 务服务时(无论时管理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存贷业务、发行业务,还是对政 府办理国库券业务,或是通过在公开市场买卖有价证券来调节货币供应量),中 央银行主要是通过计划、信贷、利率、汇率、存款准备金等行政的、经济的和法 律的综合手段,进行引导和管理,以达到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出现调节和控制。可 以说,中央银行管理手段多样化,而且越来越侧重于经济手段,而不是像其它政 府部门那样主要通过行政手段。因此在进行管理时具有更大的灵活性
中央银行的性质和职能是相互联系的。中央银行的性质决定了其特定的职 能,而中央银行的职能则是中央银行性质的具体体现。 前面,我们在分析建立中央银行的必要性时,事实上已经涉及了中央银行的 性质和职能。例如它是“政府的银行”、“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等,下面 具体加以论述。 一、中央银行的性质 既然中央银行是国家赋予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 和管理监督的特殊的金融机构,因此要认清中央银行的性质,就要从它的特殊性 来分析,也就是分析它和一般金融机构以及其它政府部门的区别。 (一)和一般金融机构相比,地位特殊 中央银行首先表现为金融管理机构,它代表国家管理金融,制定和执行金融 方针政策,因此它凌驾于一般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之上的,是一国家金融体系的 中心环节,是管理全国货币金融的最高权力机构,也是全国信用制度的枢纽。 (二)和一般金融机构相比,业务特殊 中央银行的金融业务与一般商业银行的金融业务相比,在业务经营目标、经 营对象和经营内容上均有本质的不同。中央银行在原则上不经营具体的货币信用 业务,不以盈利为经营目标,而以实现货币政策目标为宗旨,因而不与普通银行 和其他金融机构争利润。中央银行业务经营的直接对象是商业银行、政府机构及 其他金融机构。中央银行通过和这些部门的业务往来,贯彻执行国家的货币政策 和履行其管理职能。 另外,中央银行享有政府赋予的某些特权,如发行货币、代理国库、保管存 款准备金、制定金融政策、法令等,这是商业银行和一般金融机构所不能享有的 权力。 (三)和其它政府部门相比,管理手段特殊 中央银行在行使管理职能时,不单是以一个行政管理机关的身份,单凭行政 权力来进行,而是以“银行”的身份。在向各商业银行、金融机构、政府提供业 务服务时(无论时管理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存贷业务、发行业务,还是对政 府办理国库券业务,或是通过在公开市场买卖有价证券来调节货币供应量),中 央银行主要是通过计划、信贷、利率、汇率、存款准备金等行政的、经济的和法 律的综合手段,进行引导和管理,以达到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出现调节和控制。可 以说,中央银行管理手段多样化,而且越来越侧重于经济手段,而不是像其它政 府部门那样主要通过行政手段。因此在进行管理时具有更大的灵活性
(四)中央银行与政府关系特殊 这种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中央银行既要与政府保持协调,又要有一定的独立 性,可独立地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实现稳定货币的政策目标,这称为中央银行 的相对独立性。所谓相对独立性,就是有限制的独立性,或者说是在一定范围内 的独立性。中央银行是政府下的一个金融机构,是政府在金融领域里的代理人。 中央银行一经产生,便与政府有着多方面的联系。因此,中央银行不能完全独立 于政府体制之外,不受政府的约束,也不能凌驾于其他政府机构之上,而应接受 政府的一定监督和指导,并在国家总体经济政策的指导下独立地制定和执行国家 的货币政策,并与其他政府机构相配合。这就把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限制在一定的 范围。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具体表现在中央银行和财政以及地方政府的关系以及人 员的任免上。 专栏8-3 英格兰银行和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相对独立性 一、英格兰银行的相对独立性 尽管在法律上英格兰银行隶属于财政部,但是在实践中,财政部一般尊重英格兰银行的 决定,英格兰银行也主动寻求财政部支持,二者互相配合。1987年的《银行法》以立法的 形式规范了英格兰银行的权力和责任。政府一贯尊重该行有关货币政策的意见,不过问货币 政策的制定,也不参与理事会的评议。按规定,财政部认为必要时,可在与英格兰银行总裁 磋商后,向英格兰银行发布命令。但实际上财政部从未行使过这一权力。 在与政府的资金关系方面,英格兰银行一般不给政府垫款,只提供少量的隔夜资金融通。 为了解决政府所需的长短期资金需求,英格兰银行采取了两个解决办法,一是每周对国库券 招标,二是每天在证券市场上卖出国库券,从而筹集资金。 英格兰银行的最高决策机构是董事会,16名成员均由政府推荐,由英王任命。 90年代,特别是1997年5月工党执政以来,英格兰银行的独立性进一步加强。英格兰 银行独立出版通货膨胀报告以及英格兰银行和财政部定期会议的纪要。英格兰银行行长可以
(四)中央银行与政府关系特殊 这种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中央银行既要与政府保持协调,又要有一定的独立 性,可独立地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实现稳定货币的政策目标,这称为中央银行 的相对独立性。所谓相对独立性,就是有限制的独立性,或者说是在一定范围内 的独立性。中央银行是政府下的一个金融机构,是政府在金融领域里的代理人。 中央银行一经产生,便与政府有着多方面的联系。因此,中央银行不能完全独立 于政府体制之外,不受政府的约束,也不能凌驾于其他政府机构之上,而应接受 政府的一定监督和指导,并在国家总体经济政策的指导下独立地制定和执行国家 的货币政策,并与其他政府机构相配合。这就把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限制在一定的 范围。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具体表现在中央银行和财政以及地方政府的关系以及人 员的任免上。 专栏 8-3 英格兰银行和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相对独立性 一、英格兰银行的相对独立性 尽管在法律上英格兰银行隶属于财政部,但是在实践中,财政部一般尊重英格兰银行的 决定,英格兰银行也主动寻求财政部支持,二者互相配合。1987 年的《银行法》以立法的 形式规范了英格兰银行的权力和责任。政府一贯尊重该行有关货币政策的意见,不过问货币 政策的制定,也不参与理事会的评议。按规定,财政部认为必要时,可在与英格兰银行总裁 磋商后,向英格兰银行发布命令。但实际上财政部从未行使过这一权力。 在与政府的资金关系方面,英格兰银行一般不给政府垫款,只提供少量的隔夜资金融通。 为了解决政府所需的长短期资金需求,英格兰银行采取了两个解决办法,一是每周对国库券 招标,二是每天在证券市场上卖出国库券,从而筹集资金。 英格兰银行的最高决策机构是董事会,16 名成员均由政府推荐,由英王任命。 90 年代,特别是 1997 年 5 月工党执政以来,英格兰银行的独立性进一步加强。英格兰 银行独立出版通货膨胀报告以及英格兰银行和财政部定期会议的纪要。英格兰银行行长可以
直接向财长和首相提供建议,可以通过其每季报告影响有关的经济和货币政策。1997年5 月工党执政后,英格兰银行被授命可以独立地决定利率。根据《1998年英格兰银行法》,成 立了英格兰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负责制定货币政策。货币政策委员会是个相对独立的机构 它根据英格兰银行各部门提供的信息做出决策,再由相关部门执行。 二、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相对独立性 联邦储备体系具有较强的独立性。作为中央银行,它是相对独立于政府,特别是独立于 财政部的。这种独立性主要体现在货币政策制定、资金和财务管理以及人员任免上。 1.独立制定、执行货币政策。联邦储备体系作为与政府并列的机构直接向国会负责, 除国会在个别时期授权总统可能对联邦储备委员会发出指令外,任何机构或部门(包括总统、 财政部长、货币监理局局长)均无权干涉。联邦储备体系独立自主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联 邦储备委员会根据经济增长和调节经济的需要,独立掌握和控制货币供应量,独立制定存款 准备率、贴现率等,并且因为货币政策制定的技术性和不透明性,联邦储备体系实际拥有不 受国会约束的自由裁量权,独立决定在公开市场上买进和卖出证券的数量、种类和价格,并 就货币政策的执行结果独立负责。因此有人称他为立法、司法、行政之外的“第四部门”, 其总裁也被称为“第二总统”。 2.享有资金独立权。1978年以前,立法规定美国财政部财政不能直接向联邦储备银行 透支借款,但可以采取发行特别国库券,并以此为抵押,以联邦储备银行直接认购的形式从 联邦储备银行取得借款,同时严格规定了联邦储备银行认购财政部特别国库券的数额不能超 过50亿美元。1979年《联邦储备法修正案》,又明确规定联邦储备银行只能在公开市场上 间接地买进或卖出财政债券,禁止联邦储备银行直接购入财政债券。 3.享有财务独立权。联邦储备体系在财务上完全独立于财政,即联邦储备从组建时的 自有资本筹集到组建后的所有行政管理费用开支都不靠财政或其它政府部门的支持。而是由
直接向财长和首相提供建议,可以通过其每季报告影响有关的经济和货币政策。1997 年 5 月工党执政后,英格兰银行被授命可以独立地决定利率。根据《1998 年英格兰银行法》,成 立了英格兰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负责制定货币政策。货币政策委员会是个相对独立的机构, 它根据英格兰银行各部门提供的信息做出决策,再由相关部门执行。 二、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相对独立性 联邦储备体系具有较强的独立性。作为中央银行,它是相对独立于政府,特别是独立于 财政部的。这种独立性主要体现在货币政策制定、资金和财务管理以及人员任免上。 1.独立制定、执行货币政策。联邦储备体系作为与政府并列的机构直接向国会负责, 除国会在个别时期授权总统可能对联邦储备委员会发出指令外,任何机构或部门(包括总统、 财政部长、货币监理局局长)均无权干涉。联邦储备体系独立自主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联 邦储备委员会根据经济增长和调节经济的需要,独立掌握和控制货币供应量,独立制定存款 准备率、贴现率等,并且因为货币政策制定的技术性和不透明性,联邦储备体系实际拥有不 受国会约束的自由裁量权,独立决定在公开市场上买进和卖出证券的数量、种类和价格,并 就货币政策的执行结果独立负责。因此有人称他为立法、司法、行政之外的“第四部门”, 其总裁也被称为“第二总统”。 2.享有资金独立权。1978 年以前,立法规定美国财政部财政不能直接向联邦储备银行 透支借款,但可以采取发行特别国库券,并以此为抵押,以联邦储备银行直接认购的形式从 联邦储备银行取得借款,同时严格规定了联邦储备银行认购财政部特别国库券的数额不能超 过 50 亿美元。1979 年《联邦储备法修正案》,又明确规定联邦储备银行只能在公开市场上 间接地买进或卖出财政债券,禁止联邦储备银行直接购入财政债券。 3.享有财务独立权。联邦储备体系在财务上完全独立于财政,即联邦储备从组建时的 自有资本筹集到组建后的所有行政管理费用开支都不靠财政或其它政府部门的支持。而是由
联邦储备委员会向各联邦储备银行征款解决。尤其是近年来,联邦储备体系每年扣除费用以 后的净收益都大大超过100亿美,由于它把这些收益的大部分交还给财政部,这笔收入使得 联邦储备体系处于较其他政府机构更为优越的地位,它不受通常由国会控制的拨款程序的支 配。 4.人员任免的相对独立性。虽然联邦储备委员会成员由总统任命,但委员会成员的任 期长达14年,并且不能被撤职,而根据美国宪法,总统最长任期不能超过两任即8年,这 样就避免总统直接操纵联邦储备委员会,保证联邦储备体系的最高决策机构不受政府左右和 影响。 虽然,在世界范围内关于中央银行独立性问题的争论还在继续,但就目前的趋势来看, 相对于政府和财政,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越来越强,这尤其体现在货币政策的独立制定和执 行上。 专栏8一4 美联储和财政部的斗争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财政部和联邦储备在货币政策上存有很大分歧,联邦储备坚持 用提高短期利率的办法来阻止战后消费需求复苏带来的投资过热而财政部却希望联邦储备 采取低利率政策来帮助解决战争带来的大量债务,双方争执不下。后来在朝鲜战净时期,财 政部再次向联邦储备委员会施加压力,要求联邦储备采取低利率政策帮助财政筹资,并以财 政性发行的办法直接认购政府债券。面对来自财政部的压力,联邦储备委员会不但拒绝采用 财政性发行的政策,还通过公开市场大量卖出政府债券,使大量货币退出流通,抽紧银根, 促使利率上升,以抵消松的财政政策产生的通货膨胀影响。当时的美国总统支持联邦储备委
联邦储备委员会向各联邦储备银行征款解决。尤其是近年来,联邦储备体系每年扣除费用以 后的净收益都大大超过 100 亿美,由于它把这些收益的大部分交还给财政部,这笔收入使得 联邦储备体系处于较其他政府机构更为优越的地位,它不受通常由国会控制的拨款程序的支 配。 4.人员任免的相对独立性。虽然联邦储备委员会成员由总统任命,但委员会成员的任 期长达 14 年,并且不能被撤职,而根据美国宪法,总统最长任期不能超过两任即 8 年,这 样就避免总统直接操纵联邦储备委员会,保证联邦储备体系的最高决策机构不受政府左右和 影响。 虽然,在世界范围内关于中央银行独立性问题的争论还在继续,但就目前的趋势来看, 相对于政府和财政,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越来越强,这尤其体现在货币政策的独立制定和执 行上。 专栏 8-4 美联储和财政部的斗争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财政部和联邦储备在货币政策上存有很大分歧,联邦储备坚持 用提高短期利率的办法来阻止战后消费需求复苏带来的投资过热;而财政部却希望联邦储备 采取低利率政策来帮助解决战争带来的大量债务,双方争执不下。后来在朝鲜战争时期,财 政部再次向联邦储备委员会施加压力,要求联邦储备采取低利率政策帮助财政筹资,并以财 政性发行的办法直接认购政府债券。面对来自财政部的压力,联邦储备委员会不但拒绝采用 财政性发行的政策,还通过公开市场大量卖出政府债券,使大量货币退出流通,抽紧银根, 促使利率上升,以抵消松的财政政策产生的通货膨胀影响。当时的美国总统支持联邦储备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