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骗保案例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保险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公众知晓度日益 提升,非法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也日渐增多,其中,单位在职工 发生工伤后利用虚假用工参保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行为尤为典型,这 类骗保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 会保险法》,直接威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更严重扰乱了社会保险法 制秩序。 (一)基本情况 2015年12月,上海润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路公司)向 上海市社保中心奉贤分中心提出申请,要求为工亡人员孙某申领工伤 保险待遇。业务审核过程中,奉贤分中心发现润路公司办理社会保险 登记的单位开户时间、单位为孙某办理参保缴费的时间均为工伤发生 当月,且润路公司与孙某之间的劳动关系建立日期恰为工伤发生日的 前一天。对此,社保经办机构进行了对应的调查。但由于孙某的工伤 情形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故奉贤分中心于2016年1月支 付了孙某工伤保险待遇共计609586元,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576880元,丧葬补助金32706元。 (二)存在疑点 根据润路公司为孙某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可知,尽管润路公司提 供的申报材料形式上符合经办要求,但仍存在以下三方面疑点: 一是先伤后保存疑。润路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从单位提供的工 资记账凭证以及电话调查孙某工友袁某的情况来看,不仅孙某已经在
工伤保险骗保案例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保险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公众知晓度日益 提升,非法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也日渐增多,其中,单位在职工 发生工伤后利用虚假用工参保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行为尤为典型,这 类骗保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 会保险法》,直接威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更严重扰乱了社会保险法 制秩序。 (一)基本情况 2015 年 12 月,上海润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路公司)向 上海市社保中心奉贤分中心提出申请,要求为工亡人员孙某申领工伤 保险待遇。业务审核过程中,奉贤分中心发现润路公司办理社会保险 登记的单位开户时间、单位为孙某办理参保缴费的时间均为工伤发生 当月,且润路公司与孙某之间的劳动关系建立日期恰为工伤发生日的 前一天。对此,社保经办机构进行了对应的调查。但由于孙某的工伤 情形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故奉贤分中心于 2016 年 1 月支 付了孙某工伤保险待遇共计 609586 元,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576880 元,丧葬补助金 32706 元。 (二)存在疑点 根据润路公司为孙某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可知,尽管润路公司提 供的申报材料形式上符合经办要求,但仍存在以下三方面疑点: 一是先伤后保存疑。润路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0 月,从单位提供的工 资记账凭证以及电话调查孙某工友袁某的情况来看,不仅孙某已经在
该公司工作了两年左右,其他员工的工作时间更长,但润路公司直至 2015年8月2日孙某工伤(死亡)发生后,才于8月11日办理单位 的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且在8月21日通过网上为孙某办理参保缴 费手续。因此,润路公司存在未按《社会保险法》规定为单位员工参 保缴费,且在发生职工工伤死亡后才办理单位开户和个别职工缴费的 事实,从而将本应由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待遇转嫁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存在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嫌疑。 二是劳动合同存疑。在资料审核中,奉贤分中心发现,润路公司 所提供孙某的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2015年8月1日,而合同签订 次日孙某即工伤死亡,经了解,孙某实际早已在该单位工作,对比三 者的时间,较为溪跷。此外,从申领待遇的有关材料中可见,孙某妻 子赵某提供的《家属委托书》上所书写的“孙某”的名字笔迹,与劳 动合同上孙某本人的签字极其相似,而奉贤分中心在查证时,润路公 司及孙某妻子均坚称劳动合同系孙某本人亲自签订,不存在他人代签 的情形。因此,不排除润路公司及孙某家属为了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事后伪造劳动合同的嫌疑。 三是办事单位存疑。奉贤分中心在审核中,曾通过单位注册地的 工伤认定机构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取了润路公司为孙某 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发现润路公司填写的文书送达地址为“奉贤区 古华路507号”,经实地查看,该地址是一家名为上海敏御律师事务 所的中介机构;奉贤分中心还实地查看了润路公司提供的单位经营地 址“奉贤区奉城镇车站南区19号72单元401室”,发现该地址实际
该公司工作了两年左右,其他员工的工作时间更长,但润路公司直至 2015 年 8 月 2 日孙某工伤(死亡)发生后,才于 8 月 11 日办理单位 的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且在 8 月 21 日通过网上为孙某办理参保缴 费手续。因此,润路公司存在未按《社会保险法》规定为单位员工参 保缴费,且在发生职工工伤死亡后才办理单位开户和个别职工缴费的 事实,从而将本应由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待遇转嫁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存在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嫌疑。 二是劳动合同存疑。在资料审核中,奉贤分中心发现,润路公司 所提供孙某的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 2015 年 8 月 1 日,而合同签订 次日孙某即工伤死亡,经了解,孙某实际早已在该单位工作,对比三 者的时间,较为蹊跷。此外,从申领待遇的有关材料中可见,孙某妻 子赵某提供的《家属委托书》上所书写的“孙某”的名字笔迹,与劳 动合同上孙某本人的签字极其相似,而奉贤分中心在查证时,润路公 司及孙某妻子均坚称劳动合同系孙某本人亲自签订,不存在他人代签 的情形。因此,不排除润路公司及孙某家属为了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事后伪造劳动合同的嫌疑。 三是办事单位存疑。奉贤分中心在审核中,曾通过单位注册地的 工伤认定机构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取了润路公司为孙某 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发现润路公司填写的文书送达地址为“奉贤区 古华路 507 号”,经实地查看,该地址是一家名为上海敏御律师事务 所的中介机构;奉贤分中心还实地查看了润路公司提供的单位经营地 址“奉贤区奉城镇车站南区 19 号 72 单元 401 室”,发现该地址实际
为居民住宅且无人应门。因此,不排除润路公司及孙某家属在孙某工 伤死亡后通过社会上较专业的中介机构代为办理工伤认定、社保开户、 职工缴费、申领待遇等一系列手续,第三方从中获利,从而骗取社会 保险基金的嫌疑。 (三)案件处理 奉贤分中心在梳理案件疑点后,认为润路公司与孙某在工伤前即存在 事实劳动关系,工伤发生后,润路公司通过“补签”劳动合同的方法, 转嫁责任,因此润路公司与孙某家属有联手弄虚作假以骗取工伤保险 待遇的嫌疑。为了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依法严惩社会保险欺诈犯 罪行为,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 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4号)的有关规定, 奉贤分中心于2016年6月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发 现润路公司法人于某通过某代办机构伪造劳动合同和办公地址租赁 协议,为孙某办理社保并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以诈 骗罪对涉案的润路公司法人于某、代办机构法人仲某及两名员工提起 公诉。 问题: (1)从本案例分析出现骗保的原因是什么? (2)你认为目前的社会保险制度,特别是结合本案例的工伤保险制 度应该如何改革?
为居民住宅且无人应门。因此,不排除润路公司及孙某家属在孙某工 伤死亡后通过社会上较专业的中介机构代为办理工伤认定、社保开户、 职工缴费、申领待遇等一系列手续,第三方从中获利,从而骗取社会 保险基金的嫌疑。 (三)案件处理 奉贤分中心在梳理案件疑点后,认为润路公司与孙某在工伤前即存在 事实劳动关系,工伤发生后,润路公司通过“补签”劳动合同的方法, 转嫁责任,因此润路公司与孙某家属有联手弄虚作假以骗取工伤保险 待遇的嫌疑。为了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依法严惩社会保险欺诈犯 罪行为,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 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4 号)的有关规定, 奉贤分中心于 2016 年 6 月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发 现润路公司法人于某通过某代办机构伪造劳动合同和办公地址租赁 协议,为孙某办理社保并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以诈 骗罪对涉案的润路公司法人于某、代办机构法人仲某及两名员工提起 公诉。 问题: (1)从本案例分析出现骗保的原因是什么? (2)你认为目前的社会保险制度,特别是结合本案例的工伤保险制 度应该如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