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族群冲突的优待政策 D.霍洛维茨(Donald.L.Horowitz) 确定选举政策从采纳到发生作用只需一段很短的时间,而实施优待政策却 不是这样。一个新的选举规则或选民的界定办法在下一两次选举中就能产生 (或未能如预期那样产生)一定的政治反应,从而显示出这一政策的成功或失 败。在政治家们看来,冲突行为的相应减少应当在政策实施后很快显现出来。 但是,旨在减小民族差异的优待政策却不会有这样的效果,如力图增加特定群 体在诸如现代产业部门的就业或高等教育中的成员比例的政策。测量族群成 员比例的变化比计算选举结果要困难得多;而且,族群比例的变化并不必然预 示族群冲突行为的变化。同时,处理族群关系的优待政策的影响在不同时期内 也会发生变化,这就更增加了评估的难度。 所有这些可能仅仅意味着,选举政策和领土的改变并不会真正影响社会结 构的变迁,它们只能影响投票人和政治家的某些行为。对于一个社会群体的优 待政策而言,所要实行该政策的目的非常广泛,要达到既定目标也相当困难。 选举政策和优待政策之间的差异类似于马丁·夏皮罗(Martin Shapiro)和詹姆 士·Q.威尔逊(James Q.Wilson)所提出的点决策(point decisions)和线决策 (line decisions)的区分。点决策是在几个不同的候选方案中选择其一,它具有 自我完成的功能:线决策是一种需要许多人按计划协调行动的方案,它往往持 ·本文为D.L.Horowit也1985年在加州大学出版社出板的《族群冲突》(Ethnic Groups in Con/i)一书 的第十六章,第653一681页。翻译并在本书中出版得到美国版权所有者University of Califomia Press的 同意,谨此致谢
350 西方民族社会学经典读本 续相当长一段时间。“点决策的效果是能迅速、连续地感觉到的。”①而线决策 的效果只能在较长时间中反映出来,并且容易产生偏差。显而易见,采用优待 政策属于线决策。 优待计划项目的范围 在多族群社会里实行优待政策是很普遍的。但它们所包括的范围、正式陈 述与否和内容清晰与否往往并不相同。有些政策局限于公共部门的就业机会, 有些政策则扩展到私营部门:有些政策还延伸到商业活动和教育体系中,而不 仅仅涉及就业方面:有些政策的实行只在特定的范围内,如高等教育和政府行 政部门:有些政策是正式颁布并公开执行的,而有些政策的实行则是静悄悄的。 总的说来,一项政策越是正式颁布的,它所包括的内容就越广泛。马来西 亚的政策内容比其他国家的政策内容要广泛得多。它的政策大多可以从马来 西亚宪法中找到依据。宪法确认了马来人的特殊地位,它保证马来人在政府行 政部门中占有一定的比例,享受一定比例的奖学金和教育机会,拥有一定的土 地和一定程度的商业参与。②为了达到通过重组社会结构以“减少乃至消除由 经济差异带来的族群差异”③的目的,马来西亚制定了雄心勃勃的计划。这一计 划不仅涉及中学和大学的升学,而且还包括就业、股份的持有、执照的发放和合 同的签订等内容。印度的宪法为特定的种姓和部落规定了他们在教育、政府行 政部门和立法部门的职位数目④。各邦也可以(一些邦已实施)为“落后”种姓 制定特别政策,此外,在印度已有越来越多的邦制定了优待政策,以便保护士著 人免受外来移民的竞争。⑤ 内容广泛的优待政策并非都来源于先宪法,也不是所有的宪法规定都赋予这 些政策以权臧。在尼日利亚第一共和国时期,前北方区政府采取了一种“北方 化”政策,这种政策影响到政府行政部门的就业和合同的招标。其结果是富有 ①James Q.Wilson,"What Can be Done”,为1980年在第四届“Publie Policy Week"研讨会上宜读的 论文,未公开发表,参看第23页。 ②《马来西亚宪法》第89,153条。 ③马米西亚政府,《第二个马米西亚计刻,1971一1975》(Kuala Lumpur Government Pre,/971).对 于马来西亚项目的更详细的讨论,参见Robert Kligaard和Ruth Katz的文章“Overcoming Ethnic Inequali- ties:Lessons From Malaysia"Joumal of Policy Analysis and Management(Spring 1983):333-349. ④《印度宽法》第341一342款。见Mare Galanter,.Competing Equalities:Lawe and the Backward Classes in India(Berkeley and Los Angeles:Univ.of California Press,1984). 5 Myron Weiner,Sons of the Soil:Migration and Ethnic Conflict in India(Princeton:Univ.Prineeton Pesg.1978)
351 减少族群冲突的优待政策 戏剧性的。在1959年,在8个地区的高级公务员当中只有一个是北方人,但到 1965年,高级公务员中的北方人超过了国外移居者和南方人的总和①。在全国 范围内,政府军队军官的招募,高等教育奖学金的分配都实行地区配额②。比夫 拉战争(Biafran War)改变了尼日利亚政府在这些问题上的看法。总的说来,政 府加强了反对地区歧视的力量。在政权转到文官统治之前,军事当局废除了允 许土著居民优先就业的政策。第二共和国宪法规定,政府机构的就业安排应该 “大体上反映这个国家的联邦性质”,在中央政府机构中,“不应该让少数几个 邦、少数几个族群或群体的成员占有绝对优势”③。在这一基础上,就需要有一 个政策以对尼日利亚政府部门的人员构成比例倾斜的现象进行修正④。 在菲律宾南部,穆斯林在银行贷款、奖学金、政府部门就业、大学入学等方 面都享受广泛的优待权。这种政策虽很少得到正式宣布,但却发展起来。从原 则上讲,这种工作是应该让政府官员去执行,但南方的许多私人雇主在他们的 业务中也参与了执行这种原则。⑤作为这种非正式政策的典型例子是,非律宾 各个机构对穆斯林申请者免除一些正式的要求,例如不要求提供贷款的信誉保 证或不必参加政府机构部门职员录取考试。 许多国家实行的优势政策都指向特定的群体。在斐济(F),几乎所有的 可耕地长期以来是留给斐济人耕种的。在斯里兰卡,“标准分”政策给在僧伽罗 人(Sinhala)参加大学入学考试的考生增加额外的附加分,结果僧伽罗人的考生 比泰米尔(Tamils)考生在录取时更有优势。在印度尼西亚,新成立的公司必须 有一定比例的股份为土著居民所拥有:非华人在政府签订合同的商业贷款中可 享受相对的优待。⑥尽管在1980年和1984年,这些要求得以修改,用“经济上 弱小的群体”(主要是土著人)来代替有明显族群标志的提法。在印度的安得 哈·普拉得什(Andhra Pradesh),泰兰嘎纳人(Telangana)拥有政府部门固定比例 的职位。土地、教有、商业和就业一通常是这些优待计划所涉及的主要内容。 不同的优待政策其实行的深度和专一性也有所不同。某一群体的就业优 D C.S.Whitaker,Jr.,The Politics of Tradition:Continuity and Change in Northern Nigeria 1946-1966 (Princeton:Princeton Univ.Press1970).P.390. 2W.F.Gutteridge,Miliary Regimes in Africa(London,Methuen.1975).p.117.Omolade Adejuyigbe, "The Size of States and Political Stability in Nigeria",African Studies Review 16(Sept.1973):157-182. ③《尼日利亚宪法》,14(3),157(5). Daily Times(Lngos)Jan.18,1980 ③这些观察材料是我1980年在菲律宾南部进行的访谈中获得的。 Leo Suryadinata,"Indonesian Policies Toward the Chinese Minority Under the New Order"Asian Smy16(Aug,1976):770-787
352 西方民族社会学经典读本 待并不意味着在晋升方面也能优先,尽管在实际操作中这两个方面的优待总是 同步的。对某一群体在政府一般公职中就业采取优待政策,并不意味着在专业 和技术职位方面也享受优先。优待政策可能在某个特定薪金水平以下的职位 中实行,而在这一水平之上的职位中并不一定都是这样。 最后,如何采用族群标准来界定优待政策的实行范围,对于不同的政策来 说,其界定办法是不同的。马来西亚和印度将享受优待政策的族群限于土著居 民;尼日利亚的“北方化”政策也是如此,尽管采用的是区域性字眼。印度的安 得哈·普拉得什人用muks(其大致含义是“住所的”)来界定,即给从泰兰嘎纳 地区以外来的、居住了较长时间的居民留下了申请优待的余地。斯里兰卡用语 言测验来确定民族归属。扎伊尔按地区配额进行大学招生,使路拉(Lulua)人 在教育中享有优于巴卢巴(Baluba)人的地位①。坦桑尼亚在中学教育中实行的 地区平等政策也运用地区性作为民族性的替代品:“如果你谈到莫斯区 (Moshi),你无疑在谈论一些部落:如果你谈论迪多马区(Didoma),你无疑也在 谈论另外一些部落。”②不管规则是如何的不同,政策的目的都是在各个族群中 间调整报酬和机会。 在执行过程中,优待政策的各项规定的准确性是十分重要的。首先,涵盖 范围很宽的规定使得最不需要优待政策的群体也可能被包含在优待范围内。 印度尼西亚的政策包含了所有的土著人,这使得已经很成功的群体如米朗卡布 (Minangkabau)人也能享受到馈赠与信贷的优惠条件,从而进一步提高了自己 的地位。第二,采用非族群的界定办法会导致优待政策产生漏洞。在安得哈, 由于采用住处而非族群的界定标准,优待政策的实行却造成假的“士著证明”交 易的猖蹶,大量的非泰兰嘎纳人持这种证明也有资格享受就业优待。第三,范 围较广的政策增加了其在执行中的灵活性,以便使相互矛盾的政策目标(如提 高生产率、调和政治对立),都能够予以考虑。第四,被优待群体的界定方式决 定了优待政策的内涵和外延。像在印度一些邦中,应用“落后阶级”这样一个模 糊的概念使得人们纷纷宜称自己是“落后的”。在印度的卡拉塔卡邦(Karnata- k),这种现象就十分突出,以至除了婆罗门外的所有种姓,包括一些富有的土 地所有者,都被正式定为“落后群体”而享受优待。后来,印度最高法院不得不 取消了那种界定方式,并将这一问题交给“落后鉴别委员会”(Backward Classes D Michael G.Schatzberg."Ethnicity and Class at the Local Level:Bars and Bureauerats in Lisala,Zaire." Comparatire Politics(July,1981):461一478,at470. 必这里我引用了一个姐桑尼亚计划的规察者的话(Dar es Salaam,l980)
353 减少族群冲突的优待政策 Commission)去鉴别。另一方面,更为具体的规定会导致受优待群体之间为利益 分配而互相争斗。在比哈尔邦(Biha),以部落为界限的优待政策导致非基督 教部落要求将基督教部落排除在优待范围之外,因为受到良好教育的基督教徒 会在保留下的位置中获得超比例的高份额。①简单地说,涵盖范围标准的确定 影响到民族群体内部政治发展的方向。 优待政策的实行 实际上,无论在哪儿,族群优待政策总被看作是例外,是权宜之计,它经常 被规定在一个具体的时间限度内。在许多国家,政府给特定的族群一些特别的 优待,以便使他们能“赶上”先进的民族群体。这样的措施具有明显的不合法的 假定。人人平等是众所周知的准则。背离这一准则的优待政策通常被解释为: 承认被优待群体没有能力与非优待群体进行平等的竞争。 既然有这样的矛盾存在,为什么这些政策还被如此广泛地采纳?下面的两 种解释是显而易见的和中肯的。 首先是存在着有政治影响的选民群体,在采取优待政策时,他们可以获得 利益。优待政策的实行,部分地依赖于这些群体组织得怎样、影响力如何,他们 在哪些部门中积极活动也影响者优待政策的范围。 其次,优待政策似乎花钱很少。最初它们用不着开支,不需要启动资金。 在教育方面,即使有了可行的技术条件,要调整各地区、各族群之间考试结果的 差距,可能需要在设备和人员上进行相当的投资。但是根据族群对教育机构的 位置进行重新分配则不需要增加支出。在就业方面也同样如此:劳动力必须配 置,其次要考虑的就是族群构成状况。 在私营部门,为了赢得政府的好感也是导致私营机构实施相应优待政策的 一个刺激因素。容易招致损害的外国公司在这种政策中看到了特殊利益。如 果他们对东道国有了深刻的了解,他们便会相信这种观点:在自已公司雇员的 招收中实行当地政府倡导的族群配额会减少他们经营中的政治危机。在某些 情况下,他们会采取政府的就业优待政策:作为交换,他们从政府那儿得到某些 让步,如训练项目的帮助,对工会施加压力,迫使工会调整或降低要求。有时, 实施其优待政策是政府税利让步的条件,这种让步通常是吸引国外投资的手 段。但是,即使这种优待政策没有清楚地加以表述,外国公司常常不得不承受 D Weiner,Sons of the Soil,184-186
354 西方民族社会学经典读本 各种非正式的压力,使其与政府的做法相一致。① 政府采用正式的优待政策通常还涉及其他事情:政策制定者必须确信实行 族群优待政策或配额政策能达到一些重要的目标。这种确信的认识要么是他 们在国家独立时思想观念的一部分(比如在印度有必要为特定种姓和部落提供 更多的机会),要么是近期发生的戏剧性事件的产物。 在1969年的马来人和华人之间的暴力冲突之后,马来西亚精英人物们的 思想发生了变化。⑦他们普遍感到原来的社会发展政策使马来人处于不利地 位:族群间敌对的根源在于经济上的不平衡,而且没有时间逐渐调整,保证和平 的唯一办法是实行对马来人广泛的优待政策,使马来人在各种层次的经济部门 中都占有一定的位置。年轻的、受过西方教育的马来人官员和政治家在其中扮 演了重要的角色,他们劝说保守的马来政治领导人做出他们以前避免做出的决 定。两位副总理是其中的关键人物:一旦他们被说服,要实行雄心勃勃的新经 济政策就有把握了。 正是在这种意义上,许多参加暴乱的马来人描述暴乱为“塞翁失马,焉知非 福”,因为他们使领导人认识到有必要采取激烈的行动。暴乱也对华人的观点 产生影响。尽管华人领袖们在一些细节上存在分歧,但暴乱使他们确信:必须 走新的道路。某一政策的拥护者常常利用这类暴乱来消除反对力量,使得该政 策得以排上决策者的议事日程③。1969年的暴乱在马来西亚就有着这种作用, 他们使得从前加以回避的政策有了实行的可能,因为这种政策看起来带有族群 偏见,不合利益标准。 以下几个信念的合力促进了优待政策的实行:(1)优待政策花费不多,是 一个应付民族冲突而代价较低的策略:(2)为了这些群体最终能够进行平等的 竞争,至少在短时期内有必要实行这种政策;(3)源于客观经济差距的族群冲 突可以通过针对这些差距的政策的实行而加以消除。在优待政策的背后有这 样·个假设:族群冲突是族群间经济差距的产物,而族群和解是各族群按一定 比例分配占据各级部门中的职位,并活动于社会的各种职能的结果。 DLeonard Plotnicov,Strangers to the City:Urban Man in Jos,Nigeria(Pittsburgh:Univ of Piltsburgh Pe,1967),60。 ②下面描述的是我1975年在马来西亚进行的深人研究,也参见Karl vovorys,.Democracy Without Consensus:Communalism and Political Stability in Malaysia Prineeton:Princeton Univ.Press,1975),398-412: R.S.Milne,"The Politics of Malaysia's New Economic Policy,"Pacific Affairs 49(Summer,1976):235-262. Jack L.Walker,"Setting the Agenda in the US Senate:A Theory of Problem Selection."British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7(Oet.1977):423-445
355 减少族群冲突的优待政策 优待政策的短期效果 华莱士·塞耶(Wallace Sayre)曾经说过,改革的收益是迅速的,但其代价却 是巨大的。对于优待政策,我们也有理由认为:代价高于收益。竞争能力的获 得,冲突的减少,这些效果即使出现也会相当迟。可以肯定在长时期内,优待政 策有可能增加受过训练的劳动力的数量,产生新的资金库。即使因被优待而出 现的新一代企业家、专业人员、官员们的效率不高,但以后的几代人将会享受到 第一代人带来的利益。然而,优待政策通常并不总是得到这样的结果,也不能 使得到长期性效益的机会达到最大化。这些政策的最基本考虑是要缩小眼前 的差距,但正是在目前,政策的代价也显现出来了。 这些优待政策的具体影响随它们发生作用的领域的不同而不同。因此,分 别研究在教育、商业和就业中的优待政策是必要的。 1.教育中的优待政策 在各类学校(包括大学)招生方面的族群优待政策是一个很重要的决策。 因为在短时间内,他们能导致学生构成的巨大变化。在1969年的暴乱后,马来 西亚政府开始密切注意大学学生的族群构成,并通过修订宪法给予政府控制族 群比例的权利,以便让更多的马来学生进入大学。从1970年到1973年,在授 予学位的课程中,马来人所占的比例从39.7%上升到52.7%。①在斯里兰卡, 1969一1970年在医学和工程专业里,泰米尔学生占了将近一半,僧伽罗人只占 了一半多一点。到实行优待政策后的1974年,泰米尔人在工程类的学生中只 占16%,在医学类的学生中占26%。②如果改变学生的族群比例是优待政策的 目标,通过制定这一政策就可以达到这个目标。正如我们在后面将要看到的, 这比让某个族群在商业中保持一定的比例直接得多。 但招生比例的变化并不是优待政策的全部后果。在招生中实行的优待政 策对教育和政治制度产生重要影响。 一个最主要的影响是将由于政府部门的优待政策而不能入学的学生转人 私立学校中,或者促使没有私立学校的地方建立私立学校。坦桑尼亚的地区平 Bee-an Chan Wang."Govermental Intervention in Ethnic Stratification:Effects on the Distribution of Students Among Fields of Study."Comparatire Education Review 21(Feb,1977):110-123,at 111. 2C.R.de Silva,"Weightage in University Admissions:Standardization and District Quotas in Sri Lan ka,"Modern Ceylon Studies 5(July 1974):151-178,at 178
356 西方民族杜会学经典读本 等政策就有这种效果,①该国的优待政策只限于中等学校的招生。在实行地区 平等政策之前,先进群体如恰伽人(Chagga)和瓦哈伽人(Wahage)在公立中学 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面地区平等政策则根据各个地区小学毕业生中符合升学 条件的总人数来分配每个地区中学的招生名额,至于在每个地区内部,能否升 入中学是根据学生的考试成绩确定的。由于恰伽和瓦哈伽学生学习成绩好,他 们所在地区的录取分数线也就比其他地区高出许多。为了满足那些本来能够 升学而又被拒之门外的学生享受中等教育的要求,私立中学教育网就建立起 来了。 在克利曼加罗(Kilimanjaro)地区(恰伽人聚居区),兴建了许多这样的学 校。这些学校是通过咖啡生产合作公司提供经济支持的。在坦桑尼亚人口中, 恰伽人仅占很小的比例(大约3%),然而它的中学数占全国总数的28%,为了 使私立学校不至于破坏政府的地区平等政策,1979年政府要求他们将该地区学 校中25%的学生名额让给从其他地区来的学生。社会主义的坦桑尼亚发现地 区平等政策刺激了私立教育的发展,从而采取措施对之加以控制。 马来西亚的优待政策在大学教育上曾产生了同样的效果。许多能干的华 人学生被马来西亚的大学拒之门外,只得到西方去就学,1983年马来西亚在外 国读大学的留学生约有35000人,其中60%是华人。此外,当马来西亚大学的 录取人数增加时,在国外就学的人数增长得更快。在马来西亚就读的每个读学 位的大学生在国外至少有一个与之对应。就大学生总体而言,马来西亚政府的 优待政策只是改变了国内公立学校中各族学生的比例程度。与坦桑尼亚一样, 当学生在政府力量不及的地方寻找教育机会时,马来西亚的族群优待政策也给 了私人教育一个刺激。 在坦桑尼亚、马来西亚和斯里兰卡,公共教育机构中,学生族群比例的变化 无疑是无可否认的。然而通过学生考试成绩的测定结果看,这一政策的代价也 是很明显的。在坦桑尼亚,尽管没有反映这个结果的可靠数据,但据估计,克利 曼加罗地区的学生要升入中学需要180分,而其他地区的学生只需要140分即 可。在马来西亚和斯里兰卡,我们可以找到较多精确的数据。 在马来西亚技术中学的一个抽样调查中,不同族群的学生在初级教育证书 考试中的成绩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学生中马来人和非马来人(华人和印度人) 的数目相等,大致对应于人口中各族群所占的比例。在数学考试中,91.7%的 非马来人学生得了3.4分(或更高,最高分为1.0),在历史、地理、数学等一般综 ① 下面的材料来自1980年我和坦桑尼亚政府教育官员和学者的谈话
357 减少族群冲突的优待政策 合考试中成绩同样好,而只有37.1%的马来学生能得这么高的分,一般综合成 绩得同样高分数的马来人只有34.3%①。优待政策使得分数明显偏低的乌来 人得以升入高中。 不仅如此,由于上大学对非马来人来说变得很困难,这就削弱了华人接受 高等教育的热情。调查资料显示,马来学生为了接受第六级训练(大学前)比华 人学生更愿意推迟工作,测验成绩与愿意推迟参加工作而接受第六级训练的相 关度在华人中比在马来人中要高得多。在马来人中不存在这种相关,主要是因 为在样本中几乎所有的马来人学生都希望能进人大学学习。一这就是优待 政策在学习热情与学习成绩关系上的影响。 在斯里兰卡,由于泰米尔学生在科学、医学和工程学专业上能较成功地取 得人学资格,对僧伽罗学生的优待政策正是对他们的这种成功的一种反应。曾 有传闻说泰米尔阅卷人对泰米尔学生的中期考试的分数不适当地予以照顾,针 对这种情形,政府在1971年在特别的基数上调整了每个族群升学人数。随后 一年,政府在大学入学考试中实行一套调整了的或“标准化”的分数。这一计划 反映了这种观点:“在教育部里僧伽罗人处于支配地位,他们坚决认为有必要调 整政策以便给僧伽罗学生更多的机会参加大学里偏重科学的课程的竞争。”②其 结果是把以下三种语言的中期考试一英语、僧你罗语、泰米尔语一的水平 降低到一个普通的水平,以便使各个族群的学生在考试中合格升大学的人数与 其参加考试的人数所占比例相适应。 这是1973年政府采用的制度。在理论数学和应用数学这两个领域,这种 政策的影响最大。在这两个领域中泰米尔学生比僧伽罗学生成绩要好得多。 例如在1972年,理论数学考试中泰米尔学生只占参加考试人数不到三分之一, 然而他们中的54%通过了考试,僧伽罗学生只有40%通过了考试。结果在通 过考试的学生总数中泰米尔人占39%(其中54%的学生得了A)。实行标准化 分数的第二年,泰米尔人参加考试的人数与取得成功的人数的悬殊比例消失 了,随之而来的是泰米尔人入学人数的下降。⑧ 随后一年,地区配额政策代替了上述政策。中期考试的标准化政策只是稍 Wang,"Govermmental Intervention in Ethnie Stratincation."113.Beelan Chan Wang."Sex and Ethnie Differences in Educantional Investment in Malaysin:The Effeet of Reward Suructure,"Comparatiee Education Re mew24(June1980):S140-159. C.R.de Silva."The Polities of University Admission:A Review of Some Aspeets of the Admissions Pol- icy in Sri Lanka,1971-1978,"Sri Lanka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 2(June 1979):85-123,at 89-90. Computed from de Silva,"Weightage in University Admissions."160,162
358 西方民族社会学经典读本 稍诚少了泰米尔人入学人数,因为实行“标准化”考试的标准是根据参加考试的 各族学生的比例来确定的,而泰米尔人参加考试的比例远高出其在人口中的比 重。但是现在实行地区配额政策,这对泰米尔人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泰米尔人 集中居住在几个地区,最大集中区在贾夫拉(Jaa),1974年这个地区有资格进 入医学与生物学专业学习的学生为398名,有资格读工程与物理学的有575 人,但根据地区配额制,这两个领域分别只有34和37个名额,① 采取这些措施的结果是,戏剧性地改变了人学学生的原始分数。即使是在 1971年第一次对原始分数进行调整时,泰米尔学生拥有工程学名额的40%以 上,僧伽罗学生的录取最低原始分数仅是泰米尔学生最低分数的90%。后来政 策不再实行分数调整政策,但民族之间录取最低原始分数的差距一定越来越 大。因为泰米尔人升入工程学的比例明显下降,由1970一1971年的40.8%下 降为1971一1972年的34.7%,1973年的24.4%,最后降到1974年的16.3%, 正是在这年(1974年)实行地区配额政策。②显然,大量成绩不合格的僧伽罗学 生被录取入学。 斯里兰卡的优待政策没有导致私立学校的出现,然而相当多的马来西亚华 人则有能力送他们的子女到国外接受高等教育。斯里兰卡的泰米尔人却很少 能这样做,形势对他们十分不妙。因为相比之下在70年代开始实行族群优待 政策时,马来西亚高等学校的招生人数大大增加,而斯里兰卡的招生人数很长 时期都没有增加。 70年代早期和中期,如果说在马来西亚有越来越多的华人加入共产主义游 击队,这与政府在教育中实行的优待政策有联系,同样在斯里兰卡也兴起了新 一轮泰米尔人分离主义暴力运动(包括暗杀警察和士兵)。非常清楚,这种运动 起因于标准分和地区配额政策的实行。这种招生制度“使许多斯里兰卡的泰米 尔人认识到:期望与占人口大多数的僧伽罗人享受平等地位是徒劳的。这就极 大地加强了泰米尔人联合阵线内的分离主义力量,导致1975年初‘建立独立国 家'运动为泰米尔人所接受。”③它也迫使政府在泰米尔人居住的中心地带贾夫 拉建立一所新的大学。结果,斯里兰卡实行的优待政策间接地也同样扩大了大 学学生的总人数。 无论是马来西亚还是斯里兰卡,优待政策都有这样的效果,受优待群体以 D Computed from de Silva,"Weightage in University Admissions,"164. ②同上,l56,和De Sliva,“The Politics of University Admissions,"105-I06 De Silva"Weightage in University Admisniolis."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