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经济学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周业安 新制度经济学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发展起米的一门新兴经济学分支,它和以前的经济 理论最大的不同在于运用边际分析方法研究制度的内生化及其对经济绩效的影响,从而弥补 了经济学原存的理论缺路,使经济理论对现实的解释力增强。新制度经济学主要试图揭示制 度的起源和演化、制度的性质与功能以及各种制度具体的经济后果,研究领域广泛,内容沙 及政治学、法学、社会学及管理学等多种学科。本文将在较短的篇幅内,对新制度经济学的 一些基本的和关键的研究成果作一个综述,全文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新制度经济学的 基本分析构架、内容和方法论作一个荷单概述:第二部分讨论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主流学派 一契约经济学:第三部分综述交易成本经济学对制度的分析:第四部分在讨论立宪和制度的 演化的基础上,对新制度经济学的未来进行展望。 、新制度经济学概述 按照科斯的说法,新制度经济学这个名称是由威廉姆森提出的,目的是与早期康芒斯等 人的老制度经济学相区别。'新制度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在古典和 新古典经济学中,政治、法律、货币、习俗等制度形式对经济体系的作用或多或少都得到认 可,但是,这些传统的研究婴么假定制度是外生给定的 新古典经 要么假定制度不 影响经济绩效,如货币数量论:要么假定制度可以无成本地运行,如斯密、马克思、凡勃伦 米切尔、康芒斯等的制度分析。由于制度是不重要的,或者制度可以被无成本地生产与选择, 所以,不需要专门的制度理论,即使康芒斯试图对制度进行系统的剖析,也仅仅向后人提供 了一个关于交易的管理或规制理论】 科斯在评价新制度经济学出现以前的经济理论时说得非常中肯,他在获诺贝尔奖时所作 的讲演中提到,亚当斯密以后的经济学家主要致力于模型化那只“看不见的手”,“被研 的东西是经济学家心目中的、而不是现实中的体系。我曾称之为‘黑板经济学'。企业和市 场似乎都有名无实。一 一更令人惊奇的是,在关注定价体系时,竞忽略了市场,或者说忽略 了制约交换过程的制度安排。”2他进一步提到,“我在‘社会成本问题'中说明,在市场中 交易的东西不是像经济学家经常认为的那样,是物理实体,而是采取确定行动的权利和个人 斯的确不是第 一个正视交易背后的权利关系的人, 释了制度的内生化及其对经济绩效的影响。在过去的制度分析中,一直是从总体上来把握制 度变量,比如资本主义制度的特征和后果:或者家庭、国家、法律、政治等制度安排作为 个整体的性质、演化及其对经济体系的影响。这种所谓方法论整体主义除了对各种经济制度 作了粗糙的描述以外,实际上并没有告诉人们关于制度的详细故事,这些分析仅仅留下了 堆有待证明的猜想而已。新制度经济学和以前的制度分析最大的不同恰恰在于,通过引入边 际分析,使人们有可能以演绎的方式推断各种具体制度的起源、性质、演化和功能等。 新制度经济学的源头应该有两个,一是新古典经济学的边际分析方法和自由主义的理 念:另一个就是古典经济学和老制度经济学在制度分析方面的部分观点和思路(老制度的方 法是什么?)。可以说,新制度经济学不过是用前者对后者进行创造性的整合。总体上看, 新制度经济学以制度为研究对象,通过假定制度的选择是有成本的,若重考虑 不同的制度 1参见C0se.20d (ed.) 哈K Nort USA:Edware ions,C.Menard
1 新制度经济学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周业安 新制度经济学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经济学分支,它和以前的经济 理论最大的不同在于运用边际分析方法研究制度的内生化及其对经济绩效的影响,从而弥补 了经济学原存的理论缺陷,使经济理论对现实的解释力增强。新制度经济学主要试图揭示制 度的起源和演化、制度的性质与功能以及各种制度具体的经济后果,研究领域广泛,内容涉 及政治学、法学、社会学及管理学等多种学科。本文将在较短的篇幅内,对新制度经济学的 一些基本的和关键的研究成果作一个综述,全文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新制度经济学的 基本分析构架、内容和方法论作一个简单概述;第二部分讨论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主流学派— —契约经济学;第三部分综述交易成本经济学对制度的分析;第四部分在讨论立宪和制度的 演化的基础上,对新制度经济学的未来进行展望。 一、新制度经济学概述 按照科斯的说法,新制度经济学这个名称是由威廉姆森提出的,目的是与早期康芒斯等 人的老制度经济学相区别。1 新制度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在古典和 新古典经济学中,政治、法律、货币、习俗等制度形式对经济体系的作用或多或少都得到认 可,但是,这些传统的研究要么假定制度是外生给定的,如新古典经济学;要么假定制度不 影响经济绩效,如货币数量论;要么假定制度可以无成本地运行,如斯密、马克思、凡勃伦、 米切尔、康芒斯等的制度分析。由于制度是不重要的,或者制度可以被无成本地生产与选择, 所以,不需要专门的制度理论,即使康芒斯试图对制度进行系统的剖析,也仅仅向后人提供 了一个关于交易的管理或规制理论。 科斯在评价新制度经济学出现以前的经济理论时说得非常中肯,他在获诺贝尔奖时所作 的讲演中提到,亚当·斯密以后的经济学家主要致力于模型化那只“看不见的手”,“被研究 的东西是经济学家心目中的、而不是现实中的体系。我曾称之为‘黑板经济学’。企业和市 场似乎都有名无实。-更令人惊奇的是,在关注定价体系时,竟忽略了市场,或者说忽略 了制约交换过程的制度安排。”2 他进一步提到,“我在‘社会成本问题’中说明,在市场中 交易的东西不是像经济学家经常认为的那样,是物理实体,而是采取确定行动的权利和个人 拥有的、由法律体系创立的权利。”3 科斯的确不是第一个正视交易背后的权利关系的人,斯 密、马克思或者更早的思想家已经很关注这些问题,但正是科斯第一次通过边际分析方法解 释了制度的内生化及其对经济绩效的影响。在过去的制度分析中,一直是从总体上来把握制 度变量,比如资本主义制度的特征和后果;或者家庭、国家、法律、政治等制度安排作为一 个整体的性质、演化及其对经济体系的影响。这种所谓方法论整体主义除了对各种经济制度 作了粗糙的描述以外,实际上并没有告诉人们关于制度的详细故事,这些分析仅仅留下了一 堆有待证明的猜想而已。新制度经济学和以前的制度分析最大的不同恰恰在于,通过引入边 际分析,使人们有可能以演绎的方式推断各种具体制度的起源、性质、演化和功能等。 新制度经济学的源头应该有两个,一是新古典经济学的边际分析方法和自由主义的理 念;另一个就是古典经济学和老制度经济学在制度分析方面的部分观点和思路(老制度的方 法是什么?)。可以说,新制度经济学不过是用前者对后者进行创造性的整合。总体上看, 新制度经济学以制度为研究对象,通过假定制度的选择是有成本的,着重考虑不同的制度安 1 参见 Coase, 2000, “The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in Institutions, Contracts and Organizations, C. Menard (ed.), Cheltenham, UK & Northampton, MA, USA: Edward Elgar. P3. 2 [美] 罗纳德·哈里·科斯,《论生产的制度结构》,上海三联书店,1994 年中译本,第 352-353 页。 3 [美] 罗纳德·哈里·科斯,《论生产的制度结构》,上海三联书店,1994 年中译本,第 358 页
排对经济当事人行为的影响,这种岳影响且体表视为制度的激励效果和经济绩效。但是,制度 是复杂的,并且是多种多样的,所以,对制度的研究也区分为不同层次。下表一对新制度经 济学的研究按研究的具体对象作了归类 新制度经济学基本构架 层次 相关分支 研究对象 代表人物 基本假定 第一层演进经济学、经非正式制度安排,如习诺斯、纳尔逊、温特、 方法论个人丰义:经济出 济社会学、新经惯、规范、传统、宗教等维特等 事人有限理性或满进理 4主义 动分 第二层 产权经济学、契 制度环境,如产权制度 科斯、布坎南、塔洛 方法论个人主义:经济当 次 约经济学、法律 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等基克、阿尔奇安、德姆 事人效用最大化和信总 的经济分析、市 本的正式制度 寒茶、张五常、哈特 不完全、不对称:或右围 来经济学、演讲 吉木昌度、诺断、巴 理性和演讲理性主义:比 经济学、新经 泽尔等 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 史 第三层 交易成本经济 治理机制 成廉姆森、诺斯、克 方法论个人主义:经济当 莱因、科斯、张五常 事人效用最大化、机会主 马斯腾、巴泽尔等 义和有限理性:比较静者 第四层 以上各分支 资源配置或制度对经济以上各代表人物 兼有以上各部分特征 次 体系的影响 表一给出了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构架,其中且体的研究对象被分成四个层次,从最基走 的非正式制度安排到最具体的资源配置问题 ,当然 这些研究常常是混 起的 并且其中 的代表人物也可能同时涉及多个层次的研究,我们仅仅按照最重要的问题 个荷单分类 目的是便于读者理解。表一中四个层次的问题的研究并不是同时展开的。通常认为,新制度 经这学的开山之作应该是科斯1937年发表的经典论文《企业的性质》。在这篇论文中,科斯 第一次用边际成本分析了交易背后的制度洗择,与同时代的凡勃伦、米切尔和康芒斯等相比 这篇论文不仅揭示了制度的起源,而且通过引入交易成本的概念, 使得人们有可能在规范和 实证两个层次对制度的内生化及其后果作深入研究。在这篇论文之后,科斯1960年发表 《社会成本问题》,提出了著名的“科斯定理”。这个定理的公认的含义是,给定交易成才 为0,那么权利的初始安排不影响到交易的结果:只有在交易成本为正的场合,权利的初始 结构和交易结果直接关联。科斯首次揭示了契约有效性的前提条件,并迫使人们正视现存的 制度体系通过权利配置对经济当事人带来的影响。正因为如此,科斯后来因这两篇论文获诺 贝尔经济学 科斯的论义 可尔奇安 德姆塞 张五常、 哈特、威廉 等人对 业和市场的性质的进一步讨论,但是,尽管思想源头相同,阿尔奇安等人却是从信息不对粉 和不完全出发,着重讨论经济当事人的信息分布对交易背后的契约关系的影响:而威康姆森 则是从有限理性出发,重点讨论契约执行过程中交易成本对契约馈效的影响,前者在早期产 叔经济学的基础上,通过广泛运用博森论技术被大量模型化,从面讲入主流经济学,形成了 所谓契约经济学的分支:6后者面临模型化的困难 不得不通过大量的案例研究来获得必要 的证据,从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交易成本经济学,虽然这个分支没有融入主流,却在政治学 表一是对城廉奶的分类方法的进 -步加工.参见wiia O.E.2000."The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定理 个复 后来 过科斯本人并不认可这种称调。 约经济学常常被称为委托代理论、激励理论或信总经济学
2 排对经济当事人行为的影响,这种影响具体表现为制度的激励效果和经济绩效。但是,制度 是复杂的,并且是多种多样的,所以,对制度的研究也区分为不同层次。下表一对新制度经 济学的研究按研究的具体对象作了归类4 。 表一 新制度经济学基本构架 层次 相关分支 研究对象 代表人物 基本假定 第一层 次 演进经济学、经 济社会学、新经 济史等 非正式制度安排,如习 惯、规范、传统、宗教等 诺斯、纳尔逊、温特、 维特等 方法论个人主义;经济当 事人有限理性或演进理 性主义;动态分析 第二层 次 产权经济学、契 约经济学、法律 的经济分析、立 宪经济学、演进 经济学、新经济 史等 制度环境,如产权制度、 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等基 本的正式制度 科斯、布坎南、塔洛 克、阿尔奇安、德姆 塞茨、张五常、哈特、 青木昌彦、诺斯、巴 泽尔等 方法论个人主义;经济当 事人效用最大化和信息 不完全、不对称;或有限 理性和演进理性主义;比 较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 第三层 次 交易成本经济 学 治理机制 威廉姆森、诺斯、克 莱因、科斯、张五常、 马斯腾、巴泽尔等 方法论个人主义;经济当 事人效用最大化、机会主 义和有限理性;比较静态 分析 第四层 次 以上各分支 资源配置或制度对经济 体系的影响 以上各代表人物 兼有以上各部分特征 表一给出了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构架,其中具体的研究对象被分成四个层次,从最基本 的非正式制度安排到最具体的资源配置问题,当然,这些研究常常是混在一起的,并且其中 的代表人物也可能同时涉及多个层次的研究,我们仅仅按照最重要的问题作一个简单分类, 目的是便于读者理解。表一中四个层次的问题的研究并不是同时展开的。通常认为,新制度 经济学的开山之作应该是科斯 1937 年发表的经典论文《企业的性质》,在这篇论文中,科斯 第一次用边际成本分析了交易背后的制度选择,与同时代的凡勃伦、米切尔和康芒斯等相比, 这篇论文不仅揭示了制度的起源,而且通过引入交易成本的概念,使得人们有可能在规范和 实证两个层次对制度的内生化及其后果作深入研究。在这篇论文之后,科斯 1960 年发表了 《社会成本问题》,提出了著名的“科斯定理”。5 这个定理的公认的含义是,给定交易成本 为 0,那么权利的初始安排不影响到交易的结果;只有在交易成本为正的场合,权利的初始 结构和交易结果直接关联。科斯首次揭示了契约有效性的前提条件,并迫使人们正视现存的 制度体系通过权利配置对经济当事人带来的影响。正因为如此,科斯后来因这两篇论文获诺 贝尔经济学奖。科斯的论文引发了阿尔奇安、德姆塞茨、张五常、哈特、威廉姆森等人对企 业和市场的性质的进一步讨论,但是,尽管思想源头相同,阿尔奇安等人却是从信息不对称 和不完全出发,着重讨论经济当事人的信息分布对交易背后的契约关系的影响;而威廉姆森 则是从有限理性出发,重点讨论契约执行过程中交易成本对契约绩效的影响,前者在早期产 权经济学的基础上,通过广泛运用博弈论技术被大量模型化,从而进入主流经济学,形成了 所谓契约经济学的分支;6 后者面临模型化的困难,不得不通过大量的案例研究来获得必要 的证据,从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交易成本经济学,虽然这个分支没有融入主流,却在政治学、 4 表一是对威廉姆森的分类方法的进一步加工,参见Williamson, O. E., 2000, “The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Taking stock, looking ahead”, 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 Vol.38, p.597. 5 科斯定理这个名称由斯蒂格勒,后来获得了几十种定义,不过科斯本人并不认可这种称谓。 6 契约经济学常常被称为委托代理论、激励理论或信息经济学
管理学及法学等领域获得巨大成功。不过,要严格区分这些经济学家的早期文献是很难的, 两个分支的真正的明显的分歧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特别是威廉姆森的力作《资本 制度》 年的出版,标志着交易成 济学已经自成体 无论是理论假 定,还是理论逻辑和结论,都表现得和契约经济学有较大的不同。后面我们还会详细分析这 关键问题。 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支并不完全来白科斯。20世纪60年代,通讨对传统的福利经济学的 反思,特别是把制度引入埃奇沃斯的契约曲线的分析,布坎南和塔洛克发表了打鼎之作《同 意的计算》,在这部著作中,他们抛弃了政治体制外生给定的假设 ,把具体的政治活动看成 是经济 当事人选择的结果 不同的投票制度决定了政治体制的绩效 公共品的供给 反映了选 民的偏好和投票行为背后的权利结构。塔洛克还同时提出了“寻租理论”,即给定权利分布 的不对称和信息成本约束,有权利的一方可能利用有利条件寻租。在他们的创新工作之后, 寻租和公共选择逐渐成为经济学中最常用的词汇之一,并逐步以立宪经济学或公共选择理论 的名义与其他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支融合,构成广义的新制度经济学的一部分,也就是其中的 专门的政治制度分析 在20世纪70年代,诺斯和托马斯联合发表了一些论文,它们在1973年被汇集成《西 方世界的兴起》 一书出版,这部著作告诉人们,仅仅从某些技术的变化来推断历史是不科学 的,经济增长的关健在于制度因素,一种提供适当的个人激励的有效的制度安排是促进社会 进步的决定性力量,在众多的制度因素中,财产关系的作用最为突出,无论是封建庄园制度 的兴衰,还是近代 业节金的发生 都和私人财 立的变化息息相关,如果私人财产及其 相应的收益得不到保障,那么社会的进步不可能发生。诺斯在后来的著作中继续讨论了国 通过制定和实施有利于私人财产权益保障的制度安排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诺斯的经济史研 究给了人们一个全新的视野,迫使人们不再关注那些偶然的所诮客观的技术因素,经济增长 和社会发展最终取决于社会成员自身的选择,这些选择产生了制度,制度反过来有约束和促 动人们的选择,在这种互动关系中,形成了社会演化的逻辑。在诺斯的研究基础上, 经济 家如纳尔逊和温特 特等 一步吸 了早期 、凡勃 ,米切尔和哈耶克等人的理 开始深讨一个类似于生物进化的制度演化过程,形成了演化经济学的分支。诺斯等人的理 经过巴泽尔、尼尔等人的发展,同时也构成了新经济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除了分析正式 的制度以外,许多经济学家还分析了非正式制度安排的形成和演进,比如卡森等人在哈耶克 璃的社会理论的基上,讨论了习惯、文化等因素对经济组织的影响。 以上分析表明,新制度经济学的演变可 以划分为以下四条主线:1),所谓主流的新制度 经济学,它起源于科斯的思想和新古典经济学的边际分析方法, 主要由阿尔奇安、张五常 德姆塞茨、哈特等人发展,强调契约是经济制度的基本单位,理性的经济人追求效用最大化 的洗择行为决定了制度的形式和效果:2),交易费用经济学。它起源于科断和康芒斯,主要 由威廉姆森发展,同样强调契约是经济制度的基本单位,但和契约经济学不同,交易成本经 济学假定经济当事人面临有限理性和交易成本的约束,这意味着不存在最优的制度安排:3), 立宪经济学。起源于维克 主要由布坎南创立和发展 强调契 约在政治生活中的基本 位,和交易成本经济学类似,假定经济人有限理性,并重视当事人的一致同意和秩序的形成 与演变的关系:4),制度演进理论。起源于马歇尔、凡勃伦、米切尔、哈耶克等,由阿尔奇 安、纳尔逊、温特、维特等人发展,强调制度如同生物进化一样,由一个自然演进过程:由 人的无知。制度于法塘结确设,从本话上出多的是对环墙的活应 新制度经济学的四条发展 主线形成了许多边缘分支,其中契约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透 步融合,形成了以博奔伦和信息经济学为分析工具的新的主流微观经济学和现代企业理论 并和管理学结合形成了新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早期的产权理论和契约经济学还与法学相结 合,和交易成本经济学一起形成了法律和经济学:交易成本经济学对其他学科的影响非常巨
3 管理学及法学等领域获得巨大成功。不过,要严格区分这些经济学家的早期文献是很难的, 两个分支的真正的明显的分歧出现在 20 世纪 80 年代中后期,特别是威廉姆森的力作《资本 主义的经济制度》在 1985 年的出版,标志着交易成本经济学已经自成体系,无论是理论假 定,还是理论逻辑和结论,都表现得和契约经济学有较大的不同。后面我们还会详细分析这 一关键问题。 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支并不完全来自科斯。20 世纪 60 年代,通过对传统的福利经济学的 反思,特别是把制度引入埃奇沃斯的契约曲线的分析,布坎南和塔洛克发表了扛鼎之作《同 意的计算》,在这部著作中,他们抛弃了政治体制外生给定的假设,把具体的政治活动看成 是经济当事人选择的结果,不同的投票制度决定了政治体制的绩效,公共品的供给反映了选 民的偏好和投票行为背后的权利结构。塔洛克还同时提出了“寻租理论”,即给定权利分布 的不对称和信息成本约束,有权利的一方可能利用有利条件寻租。在他们的创新工作之后, 寻租和公共选择逐渐成为经济学中最常用的词汇之一,并逐步以立宪经济学或公共选择理论 的名义与其他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支融合,构成广义的新制度经济学的一部分,也就是其中的 专门的政治制度分析。 在 20 世纪 70 年代,诺斯和托马斯联合发表了一些论文,它们在 1973 年被汇集成《西 方世界的兴起》一书出版,这部著作告诉人们,仅仅从某些技术的变化来推断历史是不科学 的,经济增长的关键在于制度因素,一种提供适当的个人激励的有效的制度安排是促进社会 进步的决定性力量,在众多的制度因素中,财产关系的作用最为突出,无论是封建庄园制度 的兴衰,还是近代产业革命的发生,都和私人财产地位的变化息息相关,如果私人财产及其 相应的收益得不到保障,那么社会的进步不可能发生。诺斯在后来的著作中继续讨论了国家 通过制定和实施有利于私人财产权益保障的制度安排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诺斯的经济史研 究给了人们一个全新的视野,迫使人们不再关注那些偶然的所谓客观的技术因素,经济增长 和社会发展最终取决于社会成员自身的选择,这些选择产生了制度,制度反过来有约束和促 动人们的选择,在这种互动关系中,形成了社会演化的逻辑。在诺斯的研究基础上,经济学 家如纳尔逊和温特、维特等进一步吸收了早期马歇尔、凡勃伦、米切尔和哈耶克等人的理论, 开始探讨一个类似于生物进化的制度演化过程,形成了演化经济学的分支。诺斯等人的理论 经过巴泽尔、尼尔等人的发展,同时也构成了新经济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除了分析正式 的制度以外,许多经济学家还分析了非正式制度安排的形成和演进,比如卡森等人在哈耶克 等的社会理论的基础上,讨论了习惯、文化等因素对经济组织的影响。 以上分析表明,新制度经济学的演变可以划分为以下四条主线:1),所谓主流的新制度 经济学,它起源于科斯的思想和新古典经济学的边际分析方法,主要由阿尔奇安、张五常、 德姆塞茨、哈特等人发展,强调契约是经济制度的基本单位,理性的经济人追求效用最大化 的选择行为决定了制度的形式和效果;2),交易费用经济学。它起源于科斯和康芒斯,主要 由威廉姆森发展,同样强调契约是经济制度的基本单位,但和契约经济学不同,交易成本经 济学假定经济当事人面临有限理性和交易成本的约束,这意味着不存在最优的制度安排;3), 立宪经济学。起源于维克塞尔,主要由布坎南创立和发展,强调契约在政治生活中的基本地 位,和交易成本经济学类似,假定经济人有限理性,并重视当事人的一致同意和秩序的形成 与演变的关系;4),制度演进理论。起源于马歇尔、凡勃伦、米切尔、哈耶克等,由阿尔奇 安、纳尔逊、温特、维特等人发展,强调制度如同生物进化一样,由一个自然演进过程;由 于人的无知,制度无法被精确设计,从本质上说,制度更多的是对环境的适应。 新制度经济学的四条发展主线形成了许多边缘分支,其中契约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逐 步融合,形成了以博弈伦和信息经济学为分析工具的新的主流微观经济学和现代企业理论, 并和管理学结合形成了新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早期的产权理论和契约经济学还与法学相结 合,和交易成本经济学一起形成了法律和经济学;交易成本经济学对其他学科的影响非常巨
大,除了法学领域外,和管理学相结合,形成了新的组织理论,和政治学相结合,形成了新 的公共行政理论,和社会学结合,形成了新的经济社会学等:立宪经济学主要是对政治生活 是轻济分折断和洗学及政治学结金形棉了入装法托写论藏新敌治锅济绕流广泛摆用 民主等基本政治问题的讨论:制度演进理论同样对社会问题 深入 的研究, 本经济学一起形成了新的经济社会学,同时由于侧重于史学研究,对新经济史的形成做出了 重要贡献,并和社会生物学、社会心理学相结合,形成了新的经济生物学、演化经济学和经 济心理学。从目前的发展趋势看,各个分支相互之间的影响日益密切,特别是和相关学科之 间的相可影响越来越大」 由于分支众多,不可能用一个统一框架来理解新制度经济学,从上面 一个粗略的分类可 以看出,各分支之间其实冲突很厉害,主要表现在主流的契约经济学和其他分支在理性假设 上的差别:制度演进理论和其他分支在时间的内生与外生性上的差别:立宪经济学和制度演 进理论与其他分支在制度设计和制度适应性问题上的冲突等。尽管如此,布坎南、科斯、诺 思相维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说明社会对新制度经济学已经广泛认可,经过30余年的奋斗 新制度经学所创立的语言、发展的观点、提出的政策建议均已经对相关学科产生了厂 影响 流的经济学刊物上 已经离不开制度、产权、契约、组织以及交易成本等这样的新制度经济 学词汇,可以说,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这场新制度经济学运动已经改变了人们的视野,无 论对这个流派是否存在偏见,它都深深烙在经济学的发展轨迹上。新制度经济学运动从20 世纪80年代中期对中国产生的影响更加百大,绝大多数中国的经济学家都是从接受这个理 论开始走向科研之路的,其中最有成就的群体几乎都在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语言、观点和方 法。新制度经济学在应用层次 响巨大 公正地该 新制度经 继马克思」 义经济学以后在中国获得主流地位的经济学分支,即使在现在仍然如此。本文的讨论是从 个中国学者的角度展开的,所以角度和侧重点与国外文献有所不同,笔者希望这个综述对新 制度经济学在中国以后的发展有所益处。 二、经济组织的比较静态分析 契约经济学 在科斯1937年的论文基础上,20世纪70年代一些经济学家开始追究经济组织的性质 这一被前人忽视的基本理论问顾。科断(1994中译本)当时认为,企业实际上可以抽象为 一个雇用契约,由于雇主和雇员之间存在信息的不对称和不完全性,所以雇用契约也是不完 全的,这意味着雇主或雇员可能利用私人信息剥夺他人的利益。科斯由此推测,市场不足以 低成本的方式解决所有和 约不 完全性有关的问题,因此需要企业这种以命令为主要特征 监督方式。但阿尔奇安等人不同意科斯的看法,他们认为,给定选择自由,企业和市场没有 本质的差别,它们都属于契约的范畴,只不过契约的条款、期限以及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而 已。科斯1960年的论文也已经发现了这一观点,在《社会成本问题》(科斯,1994中译本) 中,科斯指出,只要交易洗及的成本可以忽路,那么交易形式是不重要的。这就是“科斯定 理”。在科斯看来 交易的形式通过产权结构来界定 也就是阿尔奇安等人后来发展的契 形式,契约是关于产权分配的约定,契约安排的不同对应着相应的产权结构以及背后的政治 法律体制。由此,这些新制度经济学家把复杂的制度问题抽象成了契约的选择问题。 契约经济学的理论逻辑是这样的:任何交易都不是单纯的物品交换,从本质上说,交易 的对象是权利:交易形式和交易讨程实际上表现为经济当事人通过协商别分权益的讨程,并 过超约明确界定下来 即使不能明确界定,也可以通过双方的默契约定下来: 妈济 事人之间彼此了解需要时间和相应的成本,因而在契约定立时,当事人可能无法 、份完全 的契约来界定双方的责、权、利,这就带米了契约的不完全性:由于契约可能不完全,当事 人就存在侵权的可能,也就是产生了代理成本,可能被侵权的一方就叫“委托人”,侵权的
4 大,除了法学领域外,和管理学相结合,形成了新的组织理论,和政治学相结合,形成了新 的公共行政理论,和社会学结合,形成了新的经济社会学等;立宪经济学主要是对政治生活 进行经济分析,和法学及政治学结合,形成了公共选择理论或新政治经济学,被广泛运用于 宪政、民主等基本政治问题的讨论;制度演进理论同样对社会问题又深入的研究,与交易成 本经济学一起形成了新的经济社会学,同时由于侧重于史学研究,对新经济史的形成做出了 重要贡献,并和社会生物学、社会心理学相结合,形成了新的经济生物学、演化经济学和经 济心理学。从目前的发展趋势看,各个分支相互之间的影响日益密切,特别是和相关学科之 间的相互影响越来越大。 由于分支众多,不可能用一个统一框架来理解新制度经济学,从上面一个粗略的分类可 以看出,各分支之间其实冲突很厉害,主要表现在主流的契约经济学和其他分支在理性假设 上的差别;制度演进理论和其他分支在时间的内生与外生性上的差别;立宪经济学和制度演 进理论与其他分支在制度设计和制度适应性问题上的冲突等。尽管如此,布坎南、科斯、诺 思相继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说明社会对新制度经济学已经广泛认可,经过 30 余年的奋斗, 新制度经学所创立的语言、发展的观点、提出的政策建议均已经对相关学科产生了广泛影响, 一流的经济学刊物上已经离不开制度、产权、契约、组织以及交易成本等这样的新制度经济 学词汇,可以说,20 世纪 70 年代开始的这场新制度经济学运动已经改变了人们的视野,无 论对这个流派是否存在偏见,它都深深烙在经济学的发展轨迹上。新制度经济学运动从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对中国产生的影响更加巨大,绝大多数中国的经济学家都是从接受这个理 论开始走向科研之路的,其中最有成就的群体几乎都在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语言、观点和方 法。新制度经济学在应用层次上也对中国影响巨大,公正地说,新制度经济学是继马克思主 义经济学以后在中国获得主流地位的经济学分支,即使在现在仍然如此。本文的讨论是从一 个中国学者的角度展开的,所以角度和侧重点与国外文献有所不同,笔者希望这个综述对新 制度经济学在中国以后的发展有所益处。 二、经济组织的比较静态分析——契约经济学 在科斯 1937 年的论文基础上,20 世纪 70 年代一些经济学家开始追究经济组织的性质 这一被前人忽视的基本理论问题。科斯(1994 中译本)当时认为,企业实际上可以抽象为 一个雇用契约,由于雇主和雇员之间存在信息的不对称和不完全性,所以雇用契约也是不完 全的,这意味着雇主或雇员可能利用私人信息剥夺他人的利益。科斯由此推测,市场不足以 低成本的方式解决所有和契约不完全性有关的问题,因此需要企业这种以命令为主要特征的 监督方式。但阿尔奇安等人不同意科斯的看法,他们认为,给定选择自由,企业和市场没有 本质的差别,它们都属于契约的范畴,只不过契约的条款、期限以及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而 已。科斯 1960 年的论文也已经发现了这一观点,在《社会成本问题》(科斯,1994 中译本) 中,科斯指出,只要交易涉及的成本可以忽略,那么交易形式是不重要的。这就是“科斯定 理”。在科斯看来,交易的形式通过产权结构来界定,也就是阿尔奇安等人后来发展的契约 形式,契约是关于产权分配的约定,契约安排的不同对应着相应的产权结构以及背后的政治 法律体制。由此,这些新制度经济学家把复杂的制度问题抽象成了契约的选择问题。 契约经济学的理论逻辑是这样的:任何交易都不是单纯的物品交换,从本质上说,交易 的对象是权利;交易形式和交易过程实际上表现为经济当事人通过协商划分权益的过程,并 通过契约明确界定下来,即使不能明确界定,也可以通过双方的默契约定下来;由于经济当 事人之间彼此了解需要时间和相应的成本,因而在契约定立时,当事人可能无法用一份完全 的契约来界定双方的责、权、利,这就带来了契约的不完全性;由于契约可能不完全,当事 人就存在侵权的可能,也就是产生了代理成本,可能被侵权的一方就叫“委托人”,侵权的
一方就叫“代理人”,后者拥有私人信息:为减少代理成本,就需要各种监督形式,这些监 督形成了具体的制度安排。契约经济学要讨论的是关于契约的选择问题,从选择着手,试图 回答制度的起海 制度的性质和范围,其目的是通过理解这些契约来更有效地激励经济 当事人,减少代理成本。 (一)产权和契约 关于产权的重要性在马克思那儿得到充分体现,但由干忽视了制度成本,所以他并沿有 解决产权的内生化问题。科斯(1960)引入制度选择的边际成本以后,才解决了这一问题。 科斯认为,传统的经济学仅仅把交易看成是物品的交换,而实际上人们所交易的是物品背后 的权利,因此,资产或商品表面上看是通过其技术特征来定义 ,实际上却是通过与物品的 使用、处置和获取等有关的法律约束来定义的。从法律的角度来定义的资产或商品就是相应 的产权。如果物资形态相同,但附着其上的产权不同,那么就是不同的物品,具有不同的市 场价值。由于产权直接影响到交易对象的市场价值,产权安排就会影响到资源配置本身,这 种影响是通过交易来实现的。在市场经济中,一个决策者所交易的权利不能超过他所拥有的 ,如何界 交易者的权利禀赋就会决定交易的规模 结果 人为 产权可以根据 易的不同环节来界定, 大致可以分为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所有权界定了 人对资产的归属:使用权界定了对资产的使用限制:处置权界定了对资产形式、内容及地点 的改变范围:收益权界定了获取资产收益的权利。产权是排他的,但不是不受限制的,比如 拥有一套音响的权利是排他的,但播放音乐却受到分贝的限制:产权的单项权能是完整的, 但不意味着一个人拥有一项资 产就同时具备所有的权能 成者说,这些权利是可以分开 市场将按照一项资产实际所具有的权利来定价,如果各项权利完整,则市场价值就完整,如 果权利不完整,说明产权被弱化,市场价值就会受到削弱。 在一个经济中,产权的具体结构以具体的可预测的方式影响资源的配置(Furubotn and Peiovich1972)。在其他条件相同时,被交易物品的价值取决于该物品上的产权的界定方式 由于个人不仅作为消费者,同时也作为组织中的成员追求效用最大化,产权制度的任何变化 都将对资源的配 生可预测的影响,张五常(1969)通过对租佃契约的分析首先证明了 述观点,随后其他经济学家评价了关于各种产权安排在经济上的各种重要性:土地、养殖场 和资本等上面的共同所有权:土地和劳动上的使用和收益权:银行业和保险业中的互助组织: 政府对交通、电力及金融等行业的规制:政府对公益事业的所有权等,所有这些经验研究都 反映了产权的重要性(DeA1esi1980埃格特查.1989) 产权理论被成功地应, 企业 组到 。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1972)指出,企业的最大 特征是联合生产问愿,当生产函数不可分制时,就可能出现当事人的偷嫩现象,此时需要 个监督人来监督偷懒,但监督人同样面临偷幢问题,所以,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认为,只有 赋子监督人剩余索取权,才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这篇论文不仅论证了产权的激励作用,也同 时揭示了企业的起源,就是说,企业是作为一种监督机制存在的。和科斯不同,阿尔奇安等 人认为企业与市场没有本质的区别,它们都不过是规制交易背后的产权的契约形 。张五常 (1986)更明确地指出,企业仅仅使用要素市场替代了产品市场,或者说对要素的定价因定 价机制的成本的约束,转到企业内部进行,所以,企业是对要素定价的间接机制,其目的是 节约市场的交易成本。 一般认为,交易成本分为两个部分:事前的交易成本,包括起草、谈 判、和维护一项协议的费用:事后的交易成本,包括交易偏离预期的不适应成本,纠纷带来 的摩擦成本以及解决纠纷的成本,为治理交易而建立起来的管理机构的成本,保障契约安全 的抵押成本(迪屈奇 ,1994,p29 7。经过阿尔奇安等人的努力 斯的企业替代市 场品 易成 的定义有很多 最广的如张五常 199
5 一方就叫“代理人”,后者拥有私人信息;为减少代理成本,就需要各种监督形式,这些监 督形成了具体的制度安排。契约经济学要讨论的是关于契约的选择问题,从选择着手,试图 回答制度的起源、各种制度的性质和范围,其目的是通过理解这些契约来更有效地激励经济 当事人,减少代理成本。 (一 ) 产权和契约 关于产权的重要性在马克思那儿得到充分体现,但由于忽视了制度成本,所以他并没有 解决产权的内生化问题。科斯(1960)引入制度选择的边际成本以后,才解决了这一问题。 科斯认为,传统的经济学仅仅把交易看成是物品的交换,而实际上人们所交易的是物品背后 的权利,因此,资产或商品表面上看是通过其技术特征来定义的,实际上却是通过与物品的 使用、处置和获取等有关的法律约束来定义的。从法律的角度来定义的资产或商品就是相应 的产权。如果物资形态相同,但附着其上的产权不同,那么就是不同的物品,具有不同的市 场价值。由于产权直接影响到交易对象的市场价值,产权安排就会影响到资源配置本身,这 种影响是通过交易来实现的。在市场经济中,一个决策者所交易的权利不能超过他所拥有的 权利,如何界定交易者的权利禀赋就会决定交易的规模和结果。一般认为,产权可以根据交 易的不同环节来界定,大致可以分为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所有权界定了一个 人对资产的归属;使用权界定了对资产的使用限制;处置权界定了对资产形式、内容及地点 的改变范围;收益权界定了获取资产收益的权利。产权是排他的,但不是不受限制的,比如 拥有一套音响的权利是排他的,但播放音乐却受到分贝的限制;产权的单项权能是完整的, 但不意味着一个人拥有一项资产就同时具备所有的权能,或者说,这些权利是可以分开的。 市场将按照一项资产实际所具有的权利来定价,如果各项权利完整,则市场价值就完整,如 果权利不完整,说明产权被弱化,市场价值就会受到削弱。 在一个经济中,产权的具体结构以具体的可预测的方式影响资源的配置(Furubotn and Pejovich,1972)。在其他条件相同时,被交易物品的价值取决于该物品上的产权的界定方式。 由于个人不仅作为消费者,同时也作为组织中的成员追求效用最大化,产权制度的任何变化 都将对资源的配置产生可预测的影响,张五常(1969)通过对租佃契约的分析首先证明了上 述观点,随后其他经济学家评价了关于各种产权安排在经济上的各种重要性:土地、养殖场 和资本等上面的共同所有权;土地和劳动上的使用和收益权;银行业和保险业中的互助组织; 政府对交通、电力及金融等行业的规制;政府对公益事业的所有权等,所有这些经验研究都 反映了产权的重要性(De Alessi,1980;埃格特森,1989)。 产权理论被成功地应用于企业等组织。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1972)指出,企业的最大 特征是联合生产问题,当生产函数不可分割时,就可能出现当事人的偷懒现象,此时需要一 个监督人来监督偷懒,但监督人同样面临偷懒问题,所以,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认为,只有 赋予监督人剩余索取权,才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这篇论文不仅论证了产权的激励作用,也同 时揭示了企业的起源,就是说,企业是作为一种监督机制存在的。和科斯不同,阿尔奇安等 人认为企业与市场没有本质的区别,它们都不过是规制交易背后的产权的契约形式。张五常 (1986)更明确地指出,企业仅仅使用要素市场替代了产品市场,或者说对要素的定价因定 价机制的成本的约束,转到企业内部进行,所以,企业是对要素定价的间接机制,其目的是 节约市场的交易成本。一般认为,交易成本分为两个部分:事前的交易成本,包括起草、谈 判、和维护一项协议的费用;事后的交易成本,包括交易偏离预期的不适应成本,纠纷带来 的摩擦成本以及解决纠纷的成本,为治理交易而建立起来的管理机构的成本,保障契约安全 的抵押成本(迪屈奇,1994,p.29)7 。经过阿尔奇安等人的努力,科斯的企业替代市场是 7 交易成本的定义有很多,最广的如张五常(1992),把交易成本 定义为那些不可能存在于一个人的经济 重的所有成本;最窄的是 Dahlman(1979)的定义,把交易成本界定为准备契约的成本;达成契约的成本;监 督和实施契约的成本。通常在使用时可以用代理成本或信息成本来代替
节约定价机制的交易成本的观点被进一步表述成一种契约对另一种契约的替代,因此,制度 的洗择就表现为不同契约形式的洗择,当一种契约的边际交易成本和另一种契约的边际交易 成本相等时,契约均衡实现了,社会选择了最优的契约组合,它构成了作为整体的制度体系 商品的交易是产权的交易,这种交易是通过特定的制度安判 契约来完成的:不同的 产权安排或结构表现为相应的契约形式:作为整体的制度体系是由一系列契约构成的组合, 其均衡的条件满足标准的新古典经济学的边际条件。所以,在契约经济学中,制度的选择就 是契约的洗择,洗择的效率标准是制度的平均交易费用最小。产权、率约和音争禁实际上是 同样的 (二) 契约的制定和实施 把制度看成是不同的契约形式,仅仅说明了制度的规范性特征,并没有严格的演绎推 理。杰森和梅克林(1976)区分了涉及契约的各个当事人的身份,他们认为,签约的当事人 在信息上是不对称的,其中一方可能拥右更多的私人信息,这就产生了代理问期。信息缺乏 方式委托人,拥有私人信息的 方是代理人,代理人利用委托人的信息劣势偷慎,产生 代理成本 包括代理人的偷懒行为带来的损失:委托人监督代理人的费用:剩余损失三 分。 委托人的使命就是寻找一份契约来实现代理人的自我监督,此即激励兼容条件。最有 效的契约就是让代理人拥有利余素取权,委托人仅仅以债的形式出资。杰森和迈克林的理论 是契约经济学有了理论实证的可能 在杰森和梅克林的理论基础上“,新制度经济学家进一步按契约的形成过程区分了相应 的阶段,并按照这 阶段发展了相应的模型。主要包 签约前的谈判阶段 签约后的执 阶段:出现纠纷的解决阶段。签约前的谈判阶段涉及当事人事前的信总不对称。在委托人不 完全了解代理人的私人信息的前提下,代理人可能利用信息优势对委托人进行欺骗,此即“逆 向选择”问题。代理人必须设计恰当的契约来促使代理人现实私人信息,一种办法是要求潜 在的代理人相音争(范里安,1991),比加项日招标中标人的公开音争是一例:另 种办法是建立代理人的声誉机制, 代理人违约的机 (法马,1980 但是,委托人可能面临信总成本的钓束,如果要制定 一份条款详尽的契约,必须支付 足够高的交易成本,而且也会失去交易良机,从这个角度看,契约实际上不能完全保障当事 人的利益,即契约是不完全的,这正是科斯(1937)的意思。 ·日契约不完全,在实施契约 时就可能出现违约行为。另一种违约行为出现在代理人的偷粒等现象上。既是代理人在签约 前不欺骗,但在签约后仍会存在信息的不对成问题,代理人可能利用私人信息把委托人的利 益转移到自己名下 或者偷懒等 这被称为 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说明委托人和代理人 利益目标不一致,比如企业经理关注多个利益团体的权益平衡,而作为所有者的股东可能仅 仅关心股利的分配。当两者存在神突时,委托人只有设计恰当的激励合同来诱使代理人和自 身利益目标一致,也就是在契约设计中满足邀励兼容条件,它要求委托人给代理人的利益不 低于代理人实施道德风险行为的所得。具体的契约条款如支付代理人短期和长期浮动奖励: 期权奖励:计件工资制 利润分学 制:持股计划等 契约的签订和实施都面临成本的约束,契约条款尽管可以弱化代理人的逆问选择和班 德风险行为,但不能完全显出它们,所以,契约在执行过程中总是存在违约的风险。对一份 契约经常被称为合约,法律上就是合同。新制度经济学中交易关系的界定型是都看成是契约,所以比法 上的 7)对这方面的 司骤作了诺尽的综球 还可以看Furubotn and Richter(997. 人监督的情 有代理 主要来自阿罗和阿克洛夫等人。但新制度 角度来研究较早 、梅克林等 6
6 节约定价机制的交易成本的观点被进一步表述成一种契约对另一种契约的替代,因此,制度 的选择就表现为不同契约形式的选择,当一种契约的边际交易成本和另一种契约的边际交易 成本相等时,契约均衡实现了,社会选择了最优的契约组合,它构成了作为整体的制度体系 8 。 商品的交易是产权的交易,这种交易是通过特定的制度安排——契约来完成的;不同的 产权安排或结构表现为相应的契约形式;作为整体的制度体系是由一系列契约构成的组合, 其均衡的条件满足标准的新古典经济学的边际条件。所以,在契约经济学中,制度的选择就 是契约的选择,选择的效率标准是制度的平均交易费用最小。产权、契约和竞争等实际上是 同样的。 (二) 契约的制定和实施9 把制度看成是不同的契约形式,仅仅说明了制度的规范性特征,并没有严格的演绎推 理。杰森和梅克林(1976)区分了涉及契约的各个当事人的身份,他们认为,签约的当事人 在信息上是不对称的,其中一方可能拥有更多的私人信息,这就产生了代理问题。信息缺乏 的一方式委托人,拥有私人信息的一方是代理人,代理人利用委托人的信息劣势偷懒,产生 了代理成本,包括代理人的偷懒行为带来的损失;委托人监督代理人的费用;剩余损失三部 分。10委托人的使命就是寻找一份契约来实现代理人的自我监督,此即激励兼容条件。最有 效的契约就是让代理人拥有剩余索取权,委托人仅仅以债的形式出资。杰森和迈克林的理论 是契约经济学有了理论实证的可能。 在杰森和梅克林的理论基础上11,新制度经济学家进一步按契约的形成过程区分了相应 的阶段,并按照这些阶段发展了相应的模型。主要包括:签约前的谈判阶段;签约后的执行 阶段;出现纠纷的解决阶段。签约前的谈判阶段涉及当事人事前的信息不对称。在委托人不 完全了解代理人的私人信息的前提下,代理人可能利用信息优势对委托人进行欺骗,此即“逆 向选择”问题。代理人必须设计恰当的契约来促使代理人现实私人信息,一种办法是要求潜 在的代理人相互竞争(范里安,1991),比如项目招标中投标人的公开竞争就是一例;另一 种办法是建立代理人的声誉机制,增加代理人违约的机会成本(法马,1980)。 但是,委托人可能面临信息成本的约束,如果要制定一份条款详尽的契约,必须支付 足够高的交易成本,而且也会失去交易良机,从这个角度看,契约实际上不能完全保障当事 人的利益,即契约是不完全的,这正是科斯(1937)的意思。一旦契约不完全,在实施契约 时就可能出现违约行为。另一种违约行为出现在代理人的偷懒等现象上。既是代理人在签约 前不欺骗,但在签约后仍会存在信息的不对成问题,代理人可能利用私人信息把委托人的利 益转移到自己名下,或者偷懒等,这被称为“道德风险”。道德风险说明委托人和代理人的 利益目标不一致,比如企业经理关注多个利益团体的权益平衡,而作为所有者的股东可能仅 仅关心股利的分配。当两者存在冲突时,委托人只有设计恰当的激励合同来诱使代理人和自 身利益目标一致,也就是在契约设计中满足激励兼容条件,它要求委托人给代理人的利益不 低于代理人实施道德风险行为的所得。具体的契约条款如支付代理人短期和长期浮动奖励; 期权奖励;计件工资制;利润分享制;持股计划等12。 契约的签订和实施都面临成本的约束,契约条款尽管可以弱化代理人的逆向选择和道 德风险行为,但不能完全显出它们,所以,契约在执行过程中总是存在违约的风险。对一份 8 契约经常被称为合约,法律上就是合同。新制度经济学中交易关系的界定型是都看成是契约,所以比法 律上的合同定义要宽。 9 Hart and Holmstrom(1987)对这方面的问题作了详尽的综述,还可以看 Furubotn and Richter(1997)。 10 剩余损失是指即使在委托人监督的情况下仍会有代理问题所产生的损失。 11 关于委托代理理论的基本模型主要来自米尔利斯,其模型思想主要来自阿罗和阿克洛夫等人。但新制度 经济学从这个角度来研究较早的就是张五常和杰森、梅克林等人。 12 罗森(1992)在实证层次上作了一个较好的综述
契约来说,要满足稳定性的均衡条件,必须获得一个有效的解决纠纷的附加机制,这个机制 进品法避和各种种裁机物。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给,相万于法白发解边时,要求助于外在的等 一 个第三方是当事人自己选择的,可以代表所有当事人的意图 中立地裁决当事人 利益矛盾 至此,契约经济学从产权和契约者手,揭示了政府的起源和功能 ,市场经济的 运行是以交易为基本活动单位的,交易通过契约来界定当事人的产权,由于契约的签订、执 行和纠纷的解决过程中面临交易成本的约束,当事人自身可能无法确保交易结果的有效性, 所以需要一个大家选择出来的外在机制 一政亦 一来协调当事人的利益关系。 问题在干外在的第 三方能否有能力保证交易结果满足帕雷托效率条件?哈特(1995) 等人表示了异议,他们认为,第三方在协调时同样面临交易成本的约束, 这种交易成本主多 表现为证实成本。也就是说,协调的效果取决于第三方获得证据的能力,但是,获取证据本 身是有成本的,比如鉴别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的真伪要消耗资源:即使能够获取足够的证据, 第三方是否有能力利用这些证据来解决纠纷也是不确定的,对于较大规模的机构更是如此 政府的运行效率和政治交易成本的约束直接相关。如果契约的纠纷不能完全通过外在的第 方来解决 就要求有 个契约的自我实施机制 它包括两个部分 一是交易者可以通过中止 交易来威胁对方:另一个是市场形成的声誉机制(克莱因,1992)。但是,自我实施机制是 有条件的,中止契约的威胁的有效性取决于对方投资的沉没成本的大小,只有当对方的投资 的沉没成本较大时,威胁才有效,这种情况被威康姆森称为资产专用性。市场的约束力取决 干市场的发有程度,只有当市场能准确发送代理人的违约信息时,代理人违约才会影响到 其预期收益 以上分析可见,契约实际上是不完全的,主要原因大致可以归类为五科 1) 个男 约有时因为语句不清导致模糊地带的出现:2),当事人可能因为疏忽而没有就有关事项订立 相应的条款:3),当事人订立一个条款解决某一特定事项时,可能收益小于成本:4)当事 人的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5)至少市场的一方是异质的(施瓦茨,1992)。除了第5点主要 是交易成本经济学所关注的以外,契约经济学对前4点都作了较详尽的分析。给定契约的不 完全性条件 当事人可能有意让契约出现模糊地带,以节约交易成 如果出现纠纷 人可以通过在谈判的形式来解决,这就可能以一组短期契约来替代长期交易关系,只要再谈 半判的成本现值低于完备契约所带来的交易成本现值。在市场完善的前提下,这个条件可以得 到满足(Fudenberg.et.al.1990)。 (三)契约经济学的新发展及存在的 契约经济学 论和信息经济 相结合 逐步以委托代理论的面貌进入主流微观经 济学,除了在理论上较成功地解释了企业和市场的各种契约形式及效果 ,还在企业内激 合同的设计和市场交易中契约纠纷的防范上得到广泛的和有效的应用4。从形式化的角度 看,契约经济学是诉年来发展最成功的经济学分支,也是被主流经济学认同的新制度经济学 分支,主流微观经济学、企业管理学(特别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公司法及合同法 等都因契约经济学的成果而改写。 不过 契约经济学有许多基本问题还有待进 一步解决。最近哈特等人(Hart and Moore 1999b:Maskin and Tirole,1999)对契约不完全性的括础作了深入的讨论,哈特和摩尔继续 持原先的看法,认为交易成本的约束导致了契约的不完全,特别是第三方的证实成本产生了 未来的不确定性,契约即使在签订是充分考虑的所有的情况,也不能给当事人带来稳定的预 期收。而马断金和蒂罗尔则认为, 交易成本与契约的不完全性之间没有必然的相关性,只 要当事人必须关 心持久收入的 那么只要当事人的预 则即使开始时 不能签订完全的契约,当事人也可以把还搞不清的部分暂时搁在一边,仅仅通过条款明确界 这里的政府是指所有的相关机构。 由封 最近GbOn1993)作了个关于组织重的激励题的总数,讨论了现有的研究结论
7 契约来说,要满足稳定性的均衡条件,必须获得一个有效的解决纠纷的附加机制,这个机制 就是法庭和各种仲裁机构。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相互无法自发解决时,要求助于外在的第 三方,这个第三方是当事人自己选择的,可以代表所有当事人的意愿,中立地裁决当事人的 利益矛盾。至此,契约经济学从产权和契约着手,揭示了政府的起源和功能13。市场经济的 运行是以交易为基本活动单位的,交易通过契约来界定当事人的产权,由于契约的签订、执 行和纠纷的解决过程中面临交易成本的约束,当事人自身可能无法确保交易结果的有效性, 所以需要一个大家选择出来的外在机制——政府——来协调当事人的利益关系。 问题在于,外在的第三方能否有能力保证交易结果满足帕雷托效率条件?哈特(1995) 等人表示了异议,他们认为,第三方在协调时同样面临交易成本的约束,这种交易成本主要 表现为证实成本。也就是说,协调的效果取决于第三方获得证据的能力,但是,获取证据本 身是有成本的,比如鉴别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的真伪要消耗资源;即使能够获取足够的证据, 第三方是否有能力利用这些证据来解决纠纷也是不确定的,对于较大规模的机构更是如此, 政府的运行效率和政治交易成本的约束直接相关。如果契约的纠纷不能完全通过外在的第三 方来解决,就要求有一个契约的自我实施机制,它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交易者可以通过中止 交易来威胁对方;另一个是市场形成的声誉机制(克莱因,1992)。但是,自我实施机制是 有条件的,中止契约的威胁的有效性取决于对方投资的沉没成本的大小,只有当对方的投资 的沉没成本较大时,威胁才有效,这种情况被威廉姆森称为资产专用性。市场的约束力取决 于市场的发育程度,只有当市场可能准确发送代理人的违约信息时,代理人违约才会影响到 其预期收益。 以上分析可见,契约实际上是不完全的,主要原因大致可以归类为五种:1),一个契 约有时因为语句不清导致模糊地带的出现;2),当事人可能因为疏忽而没有就有关事项订立 相应的条款;3),当事人订立一个条款解决某一特定事项时,可能收益小于成本;4)当事 人的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5)至少市场的一方是异质的(施瓦茨,1992)。除了第 5 点主要 是交易成本经济学所关注的以外,契约经济学对前 4 点都作了较详尽的分析。给定契约的不 完全性条件,当事人可能有意让契约出现模糊地带,以节约交易成本。如果出现纠纷,当事 人可以通过在谈判的形式来解决,这就可能以一组短期契约来替代长期交易关系,只要再谈 判的成本现值低于完备契约所带来的交易成本现值。在市场完善的前提下,这个条件可以得 到满足(Fudenberg, et. al., 1990)。 (三) 契约经济学的新发展及存在的问题 契约经济学与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相结合,逐步以委托代理论的面貌进入主流微观经 济学,除了在理论上较成功地解释了企业和市场的各种契约形式及效果外,还在企业内激励 合同的设计和市场交易中契约纠纷的防范上得到广泛的和有效的应用14。从形式化的角度 看,契约经济学是近年来发展最成功的经济学分支,也是被主流经济学认同的新制度经济学 分支,主流微观经济学、企业管理学(特别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公司法及合同法 等都因契约经济学的成果而改写。 不过,契约经济学有许多基本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最近哈特等人(Hart and Moore, 1999b; Maskin and Tirole, 1999)对契约不完全性的基础作了深入的讨论,哈特和摩尔继续坚 持原先的看法,认为交易成本的约束导致了契约的不完全,特别是第三方的证实成本产生了 未来的不确定性,契约即使在签订是充分考虑的所有的情况,也不能给当事人带来稳定的预 期收益。而马斯金和蒂罗尔则认为,交易成本与契约的不完全性之间没有必然的相关性,只 要当事人必须关心持久收入的平滑,那么只要当事人的预期收益现值不减少,则即使开始时 不能签订完全的契约,当事人也可以把还搞不清的部分暂时搁在一边,仅仅通过条款明确界 13 这里的政府是指所有的相关机构,包括法院、行政机关、民间仲裁机构等。 14 最近 Gibbons(1998)作了一个关于组织重的激励问题的总数,讨论了现有的研究结论
定可以界定的部分,剩下的模糊地带留待望约实施村程申在讲行碰商,这样做的好处在于未 来的情况发生以后再协商比较有效率。因此,契约的不完全性本身不是问愿,关键是契约执 行的过程中能否协商, 交易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就是不相关的 济学关注的 个热点就是组织的特征及 其对交易结果的影响。在以前 研究中,经济学家更多的关心企业和市场的关系,或者关心与契约有关的当事人互相制约的 机制与效果,但对于广义的组织中一些显而易见的特征及其作用却讨论不够。实际上蒂罗尔 (Trol,1986)较早时研究了组织中的共谋问题,他发展了一个两级委托代理模型证明,中 层的监督人即可以为委托人提供有用的信息,也可能和下一级代理人合谋,这就给组织设计 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在这篇论文基础上,哈特和摩尔(Hart and Mo r心,1999a)在剩余控 权和剩余索取权的对称分配的基础上,进一步讨论了组织设计要考虑的一些条件。博尔顿和 达沃瑞庞特(Bolton and Dewatripont.1994)的研究显示,组织可以节约信息交流和运用的成 本,在市场上大量的私人信息只能通过价格统一显示,结果许多私人信息可能被遗漏,而在 组织中通过成员之间的交流诚可以较低的成本尽可能的是示这些私人信息。阿洪和蒂罗尔 on,1997)发展的模型证明,组织中正式权威和实际权常常不 致,契 只能规定正式权威 迪过权利的界定」 当事人的获取信息范围,但当事人实际获取信 的能力并不受这个契约的限制,实际获取信息的能力就决定了当事人的实际权威,组织设 必须考虑到两种权成之间的分歧。达沃瑞庞特和蒂罗尔(Dewatripont and tirole.1999)发 现,倡议在组织中作用巨大,组织成员即可以利用倡议来反映彼此矛盾的利益目标,又可以 把这些日标整合起来 增进组织整体的利益。倡议是有成本的,存在信息操纵的可能。通过 倡议可能可以更好的理解组织行为。在变革的时候,组织存 一种抵制变革的力品 ,导致 织出现利性,哈里顺(Harrington,1999)证明,社会体制是一种等级,人员选拔机制决定了每 个成员所处的级别,当某个成员被提拔到更高一级时,同级或下级成员就会模仿该成员的行 为,这种模仿逐步形成某些规范的累积,从而导致组织内部的行为刚性,产生抵触变革的行 为基础。原来的分析往往只针对某一种组织,但组织之间常常采取某种合作方式,这种结构 超越 了单 的组织理解构 巴龙和贝桑科(Baron Be 1999 人可以通过建立网络来相互求证各自的代理人的私人信息,通过建立组织之间的信息联盟 委托人的信总劣势被改善,各种关系网络就是信总联盟,它们是处于单一的组织之间的一种 契约模式,给定相应的环境条件,这种网络状组织优于单一型组织。 契约经济学把制度理解成一组契约的集合,不同的组织通过相应的契约子集来定义 这意味着从本质上说组织之间似乎没有差别,正因为如此,契约经济学尽管在形式化方面作 大量的工作, 但和现实离得轧 远, 有限的 立用 范围仅仅是激励合同的设计 型的方》 来理解现实的组织形态远不成功。从现有的努力看,主流经济学家试图逼近或模拟组织现实 特征,主要集中在组织间关系、组织中权利的不对等、组织中的文化和习惯、纠纷的解决机 制对契约效果的影响等,特别是如何获得经验实证结果,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望约经济学对中国的改革过程和历中现象的理解也很重要,特别是最折的研究动向万 其有意义。中国的社会 本质上是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结构 ,旧有的传统带来了习惯性的地位 不对等,可以说,权利的不对等、组织间关系、习惯和文化的作用等构成中国社会体制的 键特征。所以,在今后可能通过经济史或小样本的研究也许可以为契约经济学提供充分的经 验实证资料,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契约经济学的正式模型。 二、经济组织的比较静态分析 一交易成本经济学 )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基本问题 同样是源于科斯,威廉姆森(1975,1986)进一步发挥了康芒斯的思想,以交易为基 本出发点,着重分析了交易过程中的成本约束对交易结果的影响,以及为获得有效的结果必
8 定可以界定的部分,剩下的模糊地带留待契约实施过程中在进行磋商,这样做的好处在于未 来的情况发生以后再协商比较有效率。因此,契约的不完全性本身不是问题,关键是契约执 行的过程中能否协商,交易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就是不相关的。 最近契约经济学关注的另一个热点就是组织的特征及其对交易结果的影响。在以前的 研究中,经济学家更多的关心企业和市场的关系,或者关心与契约有关的当事人互相制约的 机制与效果,但对于广义的组织中一些显而易见的特征及其作用却讨论不够。实际上蒂罗尔 (Tirole, 1986)较早时研究了组织中的共谋问题,他发展了一个两级委托代理模型证明,中 层的监督人即可以为委托人提供有用的信息,也可能和下一级代理人合谋,这就给组织设计 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在这篇论文基础上,哈特和摩尔(Hart and Moore, 1999a)在剩余控制 权和剩余索取权的对称分配的基础上,进一步讨论了组织设计要考虑的一些条件。博尔顿和 达沃瑞庞特(Bolton and Dewatripont,1994)的研究显示,组织可以节约信息交流和运用的成 本,在市场上大量的私人信息只能通过价格统一显示,结果许多私人信息可能被遗漏,而在 组织中通过成员之间的交流就可以较低的成本尽可能的显示这些私人信息。阿洪和蒂罗尔 (Aghion and Tirole,1997)发展的模型证明,组织中正式权威和实际权威常常不一致,契约 只能规定正式权威,通过权利的配置界定了当事人的获取信息范围,但当事人实际获取信息 的能力并不受这个契约的限制,实际获取信息的能力就决定了当事人的实际权威,组织设计 必须考虑到两种权威之间的分歧。达沃瑞庞特和蒂罗尔(Dewatripont and Tirole,1999)发 现,倡议在组织中作用巨大,组织成员即可以利用倡议来反映彼此矛盾的利益目标,又可以 把这些目标整合起来,增进组织整体的利益。倡议是有成本的,存在信息操纵的可能。通过 倡议可能可以更好的理解组织行为。在变革的时候,组织存在一种抵制变革的力量,导致组 织出现刚性,哈里顿(Harrington,1999)证明,社会体制是一种等级,人员选拔机制决定了每 个成员所处的级别,当某个成员被提拔到更高一级时,同级或下级成员就会模仿该成员的行 为,这种模仿逐步形成某些规范的累积,从而导致组织内部的行为刚性,产生抵触变革的行 为基础。原来的分析往往只针对某一种组织,但组织之间常常采取某种合作方式,这种结构 超越了单一的组织理解构架,巴龙和贝桑科(Baron and Besanko,1999)的模型显示,委托 人可以通过建立网络来相互求证各自的代理人的私人信息,通过建立组织之间的信息联盟, 委托人的信息劣势被改善,各种关系网络就是信息联盟,它们是处于单一的组织之间的一种 契约模式,给定相应的环境条件,这种网络状组织优于单一型组织。 契约经济学把制度理解成一组契约的集合,不同的组织通过相应的契约子集来定义, 这意味着从本质上说组织之间似乎没有差别,正因为如此,契约经济学尽管在形式化方面作 了大量的工作,但和现实离得较远,有限的应用范围仅仅是激励合同的设计,用模型的方法 来理解现实的组织形态远不成功。从现有的努力看,主流经济学家试图逼近或模拟组织现实 特征,主要集中在组织间关系、组织中权利的不对等、组织中的文化和习惯、纠纷的解决机 制对契约效果的影响等,特别是如何获得经验实证结果,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契约经济学对中国的改革过程和历史现象的理解也很重要,特别是最近的研究动向尤 其有意义。中国的社会本质上是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结构,旧有的传统带来了习惯性的地位 不对等,可以说,权利的不对等、组织间关系、习惯和文化的作用等构成中国社会体制的关 键特征。所以,在今后可能通过经济史或小样本的研究也许可以为契约经济学提供充分的经 验实证资料,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契约经济学的正式模型。 二、经济组织的比较静态分析——交易成本经济学 (一)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基本问题 同样是源于科斯,威廉姆森(1975,1986)进一步发挥了康芒斯的思想,以交易为基 本出发点,着重分析了交易过程中的成本约束对交易结果的影响,以及为获得有效的结果必
须采取的对交易过程的治理机制,由此发展了独具特色的交易成本经济学分支。交易成本经 济学和知约经济学有很多重合的地方,比加同样重视产权和制约以及交易成本等基本分折单 和契约 学不同 交易成本经济学假 当事人是有限理性的 ,这就排除了事前设 最优契约的可能。所以,可以说契约经济学更关注契约的事前状态,而交易成本经济学强调 契约的事后状态或契约实施过程本身。 在过论交易成本经济学之前,需要解释一些基本假定和概念。交易成本经济学关干当事 人的行为假定包括两个方面,首先,它假定当事人是“契约人”,这种契约人是有限理性的 总存在无知的一面:其次,契约人存在机会主义倾向,这意味着人本能地追求利益最大化 可能不择手段:再次,契约人能够主动预 ,就是说契约人并不短视,而是会根据现有的信 息做出对未来的判断,并把这种判断写进契约中:最后,契约人是在一种制度环境中采取行 动的,和纯粹的经济人相比,契约人受到的社会约束要大得多(Williamson,1985,1996,2000)。 和有限理性相对应,自然存在一个显而易见的环境假定,就是环境是不确定的。除了基本假 宁外。需要定义易的维府。衣易成太经济学依的主票维府有,1交易发生的频率,() 交易不确定性的程度利 种类 ,资产专用性的条件。这三个维度是互相关联的,如果交 易涉及专用性较强的资产,那么经济当事人就可能从实施机会主义行为中获利,这意味着交 易的不确定性变大,比如潜在的敲竹杠行为会使当事人对交易结果的预期不稳定,从而减少 交易的可能性」 机会主义行为代表若一种违约,会产生交易成本。交易成本经济学中,交易成本的认定 和计量是以会基石(?)。按照不同的制度安排 相应的交易成本有”:1)市场交易成本 包括寻找和信息成本:谈判和决策成本:监督和执行成 。2)管理交易成本 包括建立 维持或改进组织设计的成本:组织运营成本,如决策、监督、绩效度量、代理问题等引致的 信息成本:物品或服务运输等带来的时滞成本等。3)政治交易成本。包括建立、维护和改 讲正式和非正式的政治组织的成本:政治实体运行的成本。这些交易成本有些具有固定成本 的性质,如组织设计所作的技术性投入:有些是可变的,如各种监督和执行成本。并且,各 种交易成本的大小是相对的和有条件的,其中市场和管理交易成本是在假定政治体制有效 前提下才成立的,如果政治体制低效,那么会增加市场和管理的交易成本。也就是说, 交易互相强化,导致三种交易成本相互关联。但是,由于交易成本的构成比较复杂, 所以在 沈证研究时绘计量带来闲难。华苹断和诺斯(Vallis and Ne0h1988)根据美国在治理交易 方面的投入来计算,从1870年到1970年交易成本占GNP的比重从2609%上升到5471% 原因是分工和专业化程度的提高必然伴随着治理交易的监督体制的复杂化和监督技术的改 进,结果总的交易成本是上升的。不过交易成本的上升不代表经济体系效率的下降,因为度 量效率的是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与总成本无关。 (一)契的关系的治理 契约经济学关注当事人的信息分布对当事人行为和契约形式的影响,而交易成本经济学 更关注契约形成和实施过程中当事人利益关系的协调。因此,交易成本经济学是比契约经济 学更具体的一个 层 交易成本经济学把各种协调契约人的利益关系的机制称光 “治理 制”,进而研究给定人类行为和环境假定下各种治理机制有效性的条件。下表二给出了治理 5前者来自西蒙,后者来自奥地利学派 一没李镜类本的界定有定红专。可用于不阿用定和自不同使用者用的度:它家
9 须采取的对交易过程的治理机制,由此发展了独具特色的交易成本经济学分支。交易成本经 济学和契约经济学有很多重合的地方,比如同样重视产权和契约以及交易成本等基本分析单 位,但和契约经济学不同,交易成本经济学假定当事人是有限理性的,这就排除了事前设计 最优契约的可能。所以,可以说契约经济学更关注契约的事前状态,而交易成本经济学强调 契约的事后状态或契约实施过程本身。 在讨论交易成本经济学之前,需要解释一些基本假定和概念。交易成本经济学关于当事 人的行为假定包括两个方面,首先,它假定当事人是“契约人”,这种契约人是有限理性的, 总存在无知的一面15;其次,契约人存在机会主义倾向,这意味着人本能地追求利益最大化, 可能不择手段;再次,契约人能够主动预期,就是说契约人并不短视,而是会根据现有的信 息做出对未来的判断,并把这种判断写进契约中;最后,契约人是在一种制度环境中采取行 动的,和纯粹的经济人相比,契约人受到的社会约束要大得多(Williamson,1985,1996,2000)。 和有限理性相对应,自然存在一个显而易见的环境假定,就是环境是不确定的。除了基本假 定外,需要定义交易的维度。交易成本经济学依赖的主要维度有:(1)交易发生的频率;(2) 交易不确定性的程度和种类;(3)资产专用性的条件。16这三个维度是互相关联的,如果交 易涉及专用性较强的资产,那么经济当事人就可能从实施机会主义行为中获利,这意味着交 易的不确定性变大,比如潜在的敲竹杠行为会使当事人对交易结果的预期不稳定,从而减少 交易的可能性。 机会主义行为代表着一种违约,会产生交易成本。交易成本经济学中,交易成本的认定 和计量是以会基石(?)。按照不同的制度安排,相应的交易成本有17:1)市场交易成本。 包括寻找和信息成本;谈判和决策成本;监督和执行成本。2)管理交易成本18。包括建立、 维持或改进组织设计的成本;组织运营成本,如决策、监督、绩效度量、代理问题等引致的 信息成本;物品或服务运输等带来的时滞成本等。3)政治交易成本。包括建立、维护和改 进正式和非正式的政治组织的成本;政治实体运行的成本。这些交易成本有些具有固定成本 的性质,如组织设计所作的技术性投入;有些是可变的,如各种监督和执行成本。并且,各 种交易成本的大小是相对的和有条件的,其中市场和管理交易成本是在假定政治体制有效的 前提下才成立的,如果政治体制低效,那么会增加市场和管理的交易成本。也就是说,三种 交易互相强化,导致三种交易成本相互关联。但是,由于交易成本的构成比较复杂,所以在 实证研究时给计量带来困难。华莱斯和诺斯(Wallis and North,1988)根据美国在治理交易 方面的投入来计算,从 1870 年到 1970 年交易成本占 GNP 的比重从 26.09%上升到 54.71%, 原因是分工和专业化程度的提高必然伴随着治理交易的监督体制的复杂化和监督技术的改 进,结果总的交易成本是上升的。不过交易成本的上升不代表经济体系效率的下降,因为度 量效率的是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与总成本无关。 (二)契约关系的治理 契约经济学关注当事人的信息分布对当事人行为和契约形式的影响,而交易成本经济学 更关注契约形成和实施过程中当事人利益关系的协调。因此,交易成本经济学是比契约经济 学更具体的一个层次。交易成本经济学把各种协调契约人的利益关系的机制称为“治理机 制”,进而研究给定人类行为和环境假定下各种治理机制有效性的条件。下表二给出了治理 15 前者来自西蒙,后者来自奥地利学派。 16 资产专用性是指不损失资产的市场价值的前提下,可用于不同用途和由不同使用者利用的程度。它和沉 没成本有关。 17 关于交易成本的界定和度量的细节参见 Furubotn and Richter(1997,pp:42-54) 18 交易成本经济学认为,经济组织内部的交易和市场交易是有趣别的,市场交易是标准的契约关系,而组 织内交易涉及到命令或权威。经济组织内的交易被称为管理交易,政治组织内的交易被称为政治交易。这 种划分延续了康芒斯的思想
机制的谱系°。其中,H代表契约风险:S代表契约人的权益保障。 治理机制谱系 无助市 风险不能释放的交可置信的 体化 正式的关系非正式的关 别 场 易 承诺 网络 系网络 H I=0 1H)0 H)0 H)0 H)0 H}0 s-0 )0 30 S)0 S)o 不需 有权益保障机 新古典 系 体化 体化 权益保 制,或者保障机用 约:由外在 约:由行 和新古典势 和新古典契 橙机制 太弱,使得交易当 的第一万 改机制来约之间:通约之间:通过 常常发 事人可以公开巧取 (相政府 替代市过正式的关非正式的关 生在 豪态 常常发生在 法院等)来场 雨 系来协调 系来协调,出 征 货交易 地下经济中 法件 协调利益的使用命 比如企业间 如隐性合同 落后的国家公开 关系 的正式的信 人际关系 场交易也可能发生 总联盟 络等 这种情况 表二中列出了交易成本经济学所关注的各种治理机制 治理机制的选择主要依赖交易 的风险和当事人的权益的保障,而交易过程中的风险来自当事人的有限理性和环境的不确定 性,由于治理交易的具体契约形式肯定是不完全的,当事人对未来收益的预期就可能不确定, 也就是说,存在违约的可能,此时必须采取有效的权益保障机制才能实现交易的稳定。所以, 交易过程中的风险大小和权益保障机制的有效性的组合决定了具体的治理机制。在现实的交 易形态中,并不是所有的交易都是有风哈 的,有一些交易很简单 无论过程和结果都很确 不需要权益的保障,许多现货交易具有这些特征,比如,购买日常用品的交易就是如此。 这种确定性交易下,契约是完全的。但是,大多数交易都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也就 味着交易或多或少存在着风险。交易成本经济学对风险的看法与新制度经济学的其他分支不 司,在契约经济学中,风险来自当事人事前的信息分布的不对称:在演化经济学中,风哈来 自当事人的有限理性。契约经济学防范风险的办法是通过合理设计契约来迫使代理人主动显 其私人信息 演化经济学则强调对规范和习惯的依赖 ,即人如果无法预知未来 那么最 好是适应环境,这类似生物学中的适者生存原理。而交易成本经济学认为,单纯的有限理性 不足以起交易风险,因为如果一项外生冲击对交易过程中所有当事人都是同样的,这项冲 击导致的不确定性对当事人本身来说就没有考虑的意义。同样,单纯的机会主义行为也不会 给当事人带来风险,只要当事人可以理性预期,也就可以桶过相应的条款来约束代理人的行 为。只有当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行为 时发生时,具体的当事人 十会感受到具体的风险 有必要防范这种风险。因此,交易成本经济学认为,系统性风险不影响交易关系的治理机制 的选择,真正影响到治理机制的是非系统性风险,它们是由有限理性的当事人的机会主义行 为引起的,威廉姆森把这种风险称为“行为不确定”导致的风险。 给定行为的不确定性,相应的非系统性风险必须通过相应的权益保障机制来化解。如 果没有权益保障机制,那么某个当事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就可能伤害其他当事人的权益,比如 缺乏法律约束的条件下有权者对没有权的人的利益剥夺就很明显。转轨国家制度建设滞后 新权贵的产生也有利地证明了这一点。当然,市场经济国家很少出现这种无序状态,而且即 使不发达国家出现这种情况也是暂时的,因为随之而来的是可能受伤害的当事人寻求一个外 在第三方的帮助,比如黑帮,此时民间的协调组织就会替代政府等正式组织的作用。法律不 9表二在Williamson(20O0)的图二和Furubon and Richter(1997,pp:43-145)图41基础上整理而成
10 机制的谱系19。其中,H 代表契约风险;S 代表契约人的权益保障。 表二 治理机制谱系 类 别 无助市 场 风险不能释放的交 易 可置信的 承诺 一体化 正式的关系 网络 非正式的关 系网络 H H=0 H〉0 H〉0 H〉0 H〉0 H〉0 S - S=0 S〉0 S〉0 S〉0 S〉0 治 理 机 制 特 征 不需要 权益保 障机制; 常常发 生在现 货交易 种 没有权益保障机 制,或者保障机制 太弱,使得交易当 事人可以公开巧取 豪夺;常常发生在 地下经济中,法律 落后的国家公开市 场交易也可能发生 这种情况 新古典契 约;由外在 的 第三方 (如政府、 法院等)来 协调利益 关系 关系契 约;由行 政机制来 替代市 场,更多 的使用命 令 介于一体化 和新古典契 约之间;通 过正式的关 系来协调, 比如企业间 的正式的信 息联盟 介于一体化 和新古典契 约之间;通过 非正式的关 系来协调,比 如隐性合同、 人际关系网 络等 表二中列出了交易成本经济学所关注的各种治理机制。治理机制的选择主要依赖交易 的风险和当事人的权益的保障,而交易过程中的风险来自当事人的有限理性和环境的不确定 性,由于治理交易的具体契约形式肯定是不完全的,当事人对未来收益的预期就可能不确定, 也就是说,存在违约的可能,此时必须采取有效的权益保障机制才能实现交易的稳定。所以, 交易过程中的风险大小和权益保障机制的有效性的组合决定了具体的治理机制。在现实的交 易形态中,并不是所有的交易都是有风险的,有一些交易很简单,无论过程和结果都很确定, 不需要权益的保障,许多现货交易具有这些特征,比如,购买日常用品的交易就是如此。在 这种确定性交易下,契约是完全的。但是,大多数交易都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也就意 味着交易或多或少存在着风险。交易成本经济学对风险的看法与新制度经济学的其他分支不 同,在契约经济学中,风险来自当事人事前的信息分布的不对称;在演化经济学中,风险来 自当事人的有限理性。契约经济学防范风险的办法是通过合理设计契约来迫使代理人主动显 示其私人信息;而演化经济学则强调对规范和习惯的依赖,即人如果无法预知未来,那么最 好是适应环境,这类似生物学中的适者生存原理。而交易成本经济学认为,单纯的有限理性 不足以引起交易风险,因为如果一项外生冲击对交易过程中所有当事人都是同样的,这项冲 击导致的不确定性对当事人本身来说就没有考虑的意义。同样,单纯的机会主义行为也不会 给当事人带来风险,只要当事人可以理性预期,也就可以通过相应的条款来约束代理人的行 为。只有当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行为同时发生时,具体的当事人才会感受到具体的风险,才 有必要防范这种风险。因此,交易成本经济学认为,系统性风险不影响交易关系的治理机制 的选择,真正影响到治理机制的是非系统性风险,它们是由有限理性的当事人的机会主义行 为引起的,威廉姆森把这种风险称为“行为不确定”导致的风险。 给定行为的不确定性,相应的非系统性风险必须通过相应的权益保障机制来化解。如 果没有权益保障机制,那么某个当事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就可能伤害其他当事人的权益,比如, 缺乏法律约束的条件下有权者对没有权的人的利益剥夺就很明显。转轨国家制度建设滞后时 新权贵的产生也有利地证明了这一点。当然,市场经济国家很少出现这种无序状态,而且即 使不发达国家出现这种情况也是暂时的,因为随之而来的是可能受伤害的当事人寻求一个外 在第三方的帮助,比如黑帮,此时民间的协调组织就会替代政府等正式组织的作用。法律不 19 表二在 Williamson(2000) 的图二和 Furubotn and Richter(1997,pp:143-145)图 4-1 基础上整理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