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章刑法 第一节刑法概述 一,刑法的概念和任务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 三,刑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鬼罪 一,更罪辰念 二,纪罪构成 三、排隐犯罪的事由 四、故意犯罪的形态 五、共月犯罪 第三节刑罚 一,刑罚概述和目的 二,刑罚体系 三、刑罚裁量 四、刑罚执行 第四节刑法分则概述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 三、破坏社会主文市场经济秩序墨 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五、侵鬼财产罪 水,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七,危害国防利益罪 八、贪污贿略罪 九、渎职罪 十、军人违反眼责螺
第七章 刑法 第一节 刑法概述 一、刑法的概念和任务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 三、刑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犯罪 一、犯罪概念 二、犯罪构成 三、排除犯罪的事由 四、故意犯罪的形态 五、共同犯罪 第三节 刑罚 一、刑罚概述和目的 二、刑罚体系 三、刑罚裁量 四、刑罚执行 第四节 刑法分则概述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 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五、侵犯财产罪 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七、危害国防利益罪 八、贪污贿赂罪 九、渎职罪 十、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七章刑法学习辅导 一,学习指南 刷法在我围的法律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的基本法律之一。刑 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意的总和,线定哪些行为是肥罪并应当负刑事责任,给子 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是候护公民合法权益、惩罚犯罪的有力武器,在杜会主义 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法律地位。 二,重点难点辅导 第一节刑法概选 一、刑法的概念和任务 (一)刑法的概念 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之一,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具体而言,刑法是拿舞或权的 洗治阶级为了推护本阶领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白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时 犯罪和应负形事责任,并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 利法有广义和集义之分。广义的利法,是指以国家名义额布的规定更罪与刑罚的一切 法律线范的总称,包括刑附法典、单行利法以及用属利法。其中,单行刑法,是指为补充、修 改别法具而由最高这法机关随行的,在形式上独立于刑法典而在内容上又是专门规定犯墨与 利罚的一切线范性文件 陕文的利法,则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把规定犯罪与刑罚的一般原则和各种具体 犯罪与刑罚的法律线范加以条理化和系统化的州法具。 (二)刷法的任务 刑法薄2条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利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 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保护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 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尉产,保护公民的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杜会 秩序、经济铁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利法的任务是 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民的统一。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 利法的基本原则是刑法的灵速与核心,是刑法的内在精神的集中体现。现行测法对刑法 基本的原则作了明文规定,它对我国利法的制订与适用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罪刑法定原则
第七章 刑法学习辅导 一、学习指南 刑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的基本法律之一。刑 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刑事责任,给予 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惩罚犯罪的有力武器,在社会主义 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法律地位。 二、重点难点辅导 第一节 刑法概述 一、刑法的概念和任务 (一)刑法的概念 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之一,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具体而言,刑法是掌握政权的 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时 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 刑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刑法,是指以国家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与刑罚的一切 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以及附属刑法。其中,单行刑法,是指为补充、修 改刑法典而由最高立法机关颁行的、在形式上独立于刑法典而在内容上又是专门规定犯罪与 刑罚的一切规范性文件。 狭义的刑法,则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把规定犯罪与刑罚的一般原则和各种具体 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加以条理化和系统化的刑法典。 (二)刑法的任务 刑法第 2 条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 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保护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 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 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刑法的任务是 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民的统一。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刑法的灵魂与核心,是刑法的内在精神的集中体现。现行刑法对刑法 基本的原则作了明文规定,它对我国刑法的制订与适用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罪刑法定原则

(二)平等适用刑法解则 (三)罪责利相适应原则 三、刑法的适用意围 刑法的适用范围。也称刑法的效力范围。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和在什么时间 内具有效力。利法的适用范国,分为利法的空间效力与刑法的时间效力 (一)刑法的空阿效力 空阿上的效力范围,是指刑法在地域上的效力和对人的效力,也就是解决一个国家的刑 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刑事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组成部分。 1,我国利法在地域上的效力 刷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城内夏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 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英和国船帕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话用本法。“ 2.我国州法对人的效力 ()对我国公民的效力。利法第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 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 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围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 适用本法。” 依照刑法第7条第2款的规定,我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我国领域外的行为,我国刑 法规定为鬼罪的,一律应当适用我国利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利法对国 家工作人员和军人犯罪从严处罚的精神。 (2对外国人的效力。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规外对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家域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利的,可以适用本法。但 是按飄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二)我国利法在时间上的效力 时间上的效力范围,是指刑法在什么时同有效和是否有测及既往的效力。刑法第2条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夏军的, 适用当时的注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愿本法总则第四章第人节的规定应当追 乔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迫究刑事责任。阻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更罪成者处利较轻的,适用本
(二)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三、刑法的适用范围 刑法的适用范围,也称刑法的效力范围,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和在什么时间 内具有效力。刑法的适用范围,分为刑法的空间效力与刑法的时间效力。 (一)刑法的空间效力 空间上的效力范围,是指刑法在地域上的效力和对人的效力,也就是解决一个国家的刑 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刑事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组成部分。 1.我国刑法在地域上的效力 刑法第 6 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 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2.我国刑法对人的效力 (1)对我国公民的效力。刑法第 7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 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 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 适用本法。” 依照刑法第 7 条第 2 款的规定,我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我国领域外的行为,我国刑 法规定为犯罪的,一律应当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刑法对国 家工作人员和军人犯罪从严处罚的精神。 (2)对外国人的效力。刑法第 8 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 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二)我国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 时间上的效力范围,是指刑法在什么时间有效和是否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刑法第 12 条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 适用当时的洼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 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

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维续有效。” 第二节纪罪 一,犯罪概念 犯罪是随着阶缓、国家和法律的产生而产生的。是阶级杜会所特有的一种社会现象。 我国刑法对犯罪的概念作出了科学的界定。利法透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 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颜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杜会铁序和经济 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丽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 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無法律应当受刑罚处得的, 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意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攀,”这一犯罪概念是对各种犯罪现 象的高度概括,它不仅揭示了犯罪的法律特征,葡且闲明了犯罪的杜会政治内容,从葡为区 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提供了原则标准。是一个完整而科学的犯罪概念, 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测事速法性和应受刑罚露罚性的特征。 二,复罪构成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 犯里构成,是确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任柯一 种鬼军行为都是具体的,从具体的犯罪行为中抽象概括出共同的构成要件,就是纪罪的共同 要件。鬼罩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的主观方面。这 四个方面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不构成犯罪。所以,犯罪构成是确定利事责任的基础。 (二)犯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 见军客体,是指犯果行为所侵鬼的我国刑法予以保护的杜会主义社会关系 2,犯罪的客观方面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刑法规定的,说明望军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侵犯性。是 指犯里所采取的意害杜会的行为和由这种行为引起的危害结果以及乳里的时间,地点,方法, 手段等。这是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墨的客观标准。犯罪的客观方面与犯罪的客体是紧密 相联的。犯墨的客体是说明犯罪所侵犯的杜会关系,面犯罪客观方面则是说明行为人在什么 条作下采取什么行为使犯罪客体受到侵害
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第二节 犯罪 一、犯罪概念 犯罪是随着阶级、国家和法律的产生而产生的,是阶级社会所特有的一种社会现象。 我国刑法对犯罪的概念作出了科学的界定。刑法第 13 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 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 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 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 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一犯罪概念是对各种犯罪现 象的高度概括,它不仅揭示了犯罪的法律特征,而且阐明了犯罪的社会政治内容,从而为区 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提供了原则标准,是一个完整而科学的犯罪概念。 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的特征。 二、犯罪构成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 犯罪构成,是确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任何一 种犯罪行为都是具体的,从具体的犯罪行为中抽象概括出共同的构成要件,就是犯罪的共同 要件。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的主观方面。这 四个方面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不构成犯罪。所以,犯罪构成是确定刑事责任的基础。 (二)犯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是指犯罪行为所侵犯的我国刑法予以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2.犯罪的客观方面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刑法规定的,说明犯罪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侵犯性。是 指犯罪所采取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和由这种行为引起的危害结果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 手段等。这是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客观标准。犯罪的客观方面与犯罪的客体是紧密 相联的。犯罪的客体是说明犯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而犯罪客观方面则是说明行为人在什么 条件下采取什么行为使犯罪客体受到侵害

3,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指实蔬了利法规定的实菌犯罪行为,并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人,包括白 然人和单位。 4.犯罪的主观方面 犯里的主观方面,是指刑法规定成立犯罪必领具备的,犯里主体对其所实施的危害行为 及其危害结果所持有的心理志度。它包括放意和过失两种表现形式: 三、排除犯罪的事由 排除见罪的事由。是指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一定捐害结果,表面上符合某些见零的 客观要件,但实际上没有犯墨的社会危害性,并不符合犯罪构成,依法不成立犯罪的事由。 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持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主要包括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一)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如条的规定,是指为了使国家利益、公共利丝、本人或者也人 的人身、财产和其也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面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正当防 卫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损害。但是不需要承担责任。 根据利法规定,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针对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遗行防卫 2.多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进行防卫 3.斯卫人必须具有正当的防卫目的 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进行防卫 5。防卫行为不能明是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二)紧急避段 紧急道险,根据利法第21条规定,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面采取的损害法律所保护的另一较小的合法利 益的行为。因紧急避验迹成餐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验屈然给国家、公共利性或者他 人利益造成一定的根害,但是其目的在于保护国家、集体或公民个人的更大的利益,因而是 合法的。不负刑事责任的。月时,由于紧急是验是通过损害一个合法利控米保护另一个合法 利丝的行为,因此,紧急避险的条件比正当防卫的条件更为严格。超出一定的限度,就变成
3.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了刑法规定的实施犯罪行为,并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人,包括自 然人和单位。 4.犯罪的主观方面 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刑法规定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犯罪主体对其所实施的危害行为 及其危害结果所持有的心理态度。它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表现形式。 三、排除犯罪的事由 排除犯罪的事由,是指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一定损害结果,表面上符合某些犯罪的 客观要件,但实际上没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并不符合犯罪构成,依法不成立犯罪的事由。 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主要包括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一)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 20 条的规定,是指为了使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 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正当防 卫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损害,但是不需要承担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针对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进行防卫 2.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进行防卫 3.防卫人必须具有正当的防卫目的 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进行防卫。 5.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二)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根据刑法第 21 条规定,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法律所保护的另一较小的合法利 益的行为。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虽然给国家、公共利益或者他 人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但是其目的在于保护国家、集体或公民个人的更大的利益,因而是 合法的,不负刑事责任的。同时,由于紧急避险是通过损害一个合法利益来保护另一个合法 利益的行为,因此,紧急避险的条件比正当防卫的条件更为严格。超出一定的限度,就变成

了危害杜会的行为,就要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紧急避险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尉产和其他权利面临现实危验 2,必须是在实际面临的危险正在发生时实嫩的行为 3.必须是在逾不得已的情况下实随的行为 4,避段人必须具有正当的避险目的 5.不能超过必要限度违成不应有的损害 四,故意犯罪的形态 故意犯罪的形态主要表晃为两种:一种是犯罪的完成彩态,即犯罪的氏遂:另一种是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即塑罪的预备,未遵和中止。 〔一)鬼罪氏递 犯里慨递,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见里构成的全部要件。我国刑 法规定犯罪既遂的形态有以下儿种:行为犯、结果鬼、危险鬼. (二)犯零预备 犯罪预备,积据形法第边条的规定,是指行为人为了犯果。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 为,也就是说,行为人己经进行犯罪的预备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来着于实行犯里的 一种状态。在犯罪预备阶段,犯罪人以各种方法取得犯罪所需的各种见罪工具,如为了桑人 而雀备枪支弹药、刀斧上首等,也可以表现为诸如拟订犯里计划、寻找犯罪同休、窥测犯罪 地点、了解被害人行踪、请除犯罪的障得等行为。 (三)犯果未遂 犯罪未遂,根据刑法第3条的规定,是指己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 原因面未得逞的情况。 〔四)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根据形法第24条的规定,是指在犯罪过程中,犯罪人自动放弹更罪或者自 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五、共月犯罪 (一)共同犯罪的展之及条件
了危害社会的行为,就要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紧急避险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面临现实危险 2.必须是在实际面临的危险正在发生时实施的行为 3.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的行为 4.避险人必须具有正当的避险目的 5.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四、故意犯罪的形态 故意犯罪的形态主要表现为两种:一种是犯罪的完成形态,即犯罪的既遂;另一种是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即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一)犯罪既遂 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我国刑 法规定犯罪既遂的形态有以下几种:行为犯、结果犯、危险犯。 (二)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根据刑法第 22 条的规定,是指行为人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 为。也就是说,行为人已经进行犯罪的预备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着手实行犯罪的 一种状态。在犯罪预备阶段,犯罪人以各种方法取得犯罪所需的各种犯罪工具,如为了杀人 而准备枪支弹药、刀斧匕首等,也可以表现为诸如拟订犯罪计划、寻找犯罪同伙、窥测犯罪 地点、了解被害人行踪、清除犯罪的障碍等行为。 (三)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根据刑法第 23 条的规定,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 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况。 (四)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根据刑法第 24 条的规定,是指在犯罪过程中,犯罪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 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五、共同犯罪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及条件

共月犯罪,根据形法第25条的规定,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的构成条 件是: 1,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 2.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3,犯罪的客瘦方面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二)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 共同犯罪人在共同更墨中处的地位和起的作用可能不同,因此对共同犯罪人的处理应 该区别对特。为了贯彻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就有必要对共同见罪人进行分类。根据我国利 法的规定,共同犯星人分为主犯,从犯,静从犯和教嗖犯四类。 第三节刑罚 一,刑罚概述和目的 (一)刑罚的概念和特征 利罚,是指案捏国家政权的饶治阶缓以国家名义对复军分子实行怎罚的一种强制手段。 是国家对鬼罪行为的否定评价与对犯罪人的端责的一种最严厉的形式。 利罚和见罪是繁密联系在一起的。见罪是刑罚的前提,而刑罚是见罪的法律后果。在 我国,利罚作为一种国家强制方法,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严历性 2,特定性 3,法定性 4.单一性 〔二)别罚的目的 利罚目的,是带国家制定、适用、执行刑罚的目的。我国刑罚的目的在于预防犯罪和减少更 罪。 二,刑罚体系 利罚体系,是指国家的刑事立法以有利于发挥刑罚的积极功能、实现刑罚目的为指导 原则,选择刑种、实行分类并依其轻重程度排成的序列。 我国刑罚分为主利和附加州两大类。其中,主刑是指只能鞋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
共同犯罪,根据刑法第 25 条的规定,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的构成条 件是: 1.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 2.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3.犯罪的客观方面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二)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 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处的地位和起的作用可能不同,因此对共同犯罪人的处理应 该区别对待。为了贯彻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就有必要对共同犯罪人进行分类。根据我国刑 法的规定,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四类。 第三节 刑罚 一、刑罚概述和目的 (一)刑罚的概念和特征 刑罚,是指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以国家名义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手段。 是国家对犯罪行为的否定评价与对犯罪人的谴责的一种最严厉的形式。 刑罚和犯罪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犯罪是刑罚的前提,而刑罚是犯罪的法律后果。在 我国,刑罚作为一种国家强制方法,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严厉性 2.特定性 3.法定性 4.单一性 (二)刑罚的目的 刑罚目的,是指国家制定、适用、执行刑罚的目的。我国刑罚的目的在于预防犯罪和减少犯 罪。 二、刑罚体系 刑罚体系,是指国家的刑事立法以有利于发挥刑罚的积极功能、实现刑罚目的为指导 原则,选择刑种、实行分类并依其轻重程度排成的序列。 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其中,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

主刷只能验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一个罪行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月时适用两个成两个 以上主利,也不能在用加刑独立适用时再适用主利。主刑包括管制、拘投、有期徒利、无期 徒刑和死刑。 (一)主刑 1.管制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白由,之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 众整督进行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管制是我国刑法所鞋创的一种别罚方法,也是我国主刑中 最轻的一种刑罚方法。它只适用于零行较轻、人身危险性较小,不需要关押的犯罪分子。 2.拘役 拘径是剥夺罪犯知期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3.有期棱刑 有期徒利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的利罚 方法。有期棱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体,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 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是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4。无期徒刑 无期徒利是剩夺犯罪分子算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它主要适用那些 罪行严重,情节恶劣,不必判处死刑。但需要与杜会水久隔离的犯罪分子。 5.死利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利罚方法,包括立即执行与缓期二年执行两种情况: (二)附加利 附加刑是补充主形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利既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又可以魏立适用。 在用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附加刑,在独立适用时,主要是针对罪行较经的犯罪, 附如刑包括罚金、利夺或治权利与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图逐出境。 1.罚金 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最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利罚方法。 2,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一个罪行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 以上主刑,也不能在附加刑独立适用时再适用主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和死刑。 (一)主刑 1.管制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 众监督进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管制是我国刑法所独创的一种刑罚方法,也是我国主刑中 最轻的一种刑罚方法,它只适用于罪行较轻、人身危险性较小,不需要关押的犯罪分子。 2.拘役 拘役是剥夺罪犯短期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3.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 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体,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 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是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4.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它主要适用那些 罪行严重,情节恶劣,不必判处死刑,但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的犯罪分子。 5.死刑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立即执行与缓期二年执行两种情况。 (二)附加刑 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又可以独立适用。 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附加刑。在独立适用时,主要是针对罪行较轻的犯罪。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与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1.罚金 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2.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3.没牧财产 没收财产,是指将更黑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围有的刑 得方法。它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和情节较严重的贪财图利的犯里 4。逐出境 驱逐出境是强遍犯墨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 三,刑罚裁量 (一)量刑 利罚镜量即量利。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情作和犯罪性质。对社会的危害 程度,依据刑法决定对刑事被告人适用刑罚的话动。 定罪和量刑是利法所要解决的两大主要问题,两者密不可分,是人民法院刑事串判话 动的主要内容。根据利法第61条规定,量刑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 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规定来进行。 1.量利情节 量刑情节,是指在某种行为已经构成犯果的前提下,除别事法律规定或认可的定罪事 实以外的,体现夏零行为社会危害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大小,据以决定对犯罪人是否 处利以及处刑轻重所应当或可以考虑的各种具体事实情况。 量刑情节分为法定量利情节与的定量州情节。 ()法定量刑情节,简称法定情节,是指法律明文规定其具体内容、能够影响量刑轻重 的事实情况。它既包括刑法总则线定的对各种犯罪共月适用的情节,也包暂利法分则对特定 犯罪适用的情节。 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种法定量利情节,分别是从经处罚、减经处罚,免骏处罚和从重处 罚, (2)的定量刑情节,又称钱判情节,是指利法没有明文规定,根据立法精神从审判实践 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反晚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在量刑时 酌情适用的情节。 2.累犯 累犯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所谓累犯,是指被判处一定刑可的犯罪人,在刑罚执行
3.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 罚方法。它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和情节较严重的贪财图利的犯罪。 4.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是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 三、刑罚裁量 (一)量刑 刑罚裁量即量刑,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犯罪性质,对社会的危害 程度,依据刑法决定对刑事被告人适用刑罚的活动。 定罪和量刑是刑法所要解决的两大主要问题,两者密不可分,是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 动的主要内容。根据刑法第 61 条规定,量刑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 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规定来进行。 1.量刑情节 量刑情节,是指在某种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前提下,除刑事法律规定或认可的定罪事 实以外的,体现犯罪行为社会危害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大小,据以决定对犯罪人是否 处刑以及处刑轻重所应当或可以考虑的各种具体事实情况。 量刑情节分为法定量刑情节与酌定量刑情节。 (1)法定量刑情节,简称法定情节,是指法律明文规定其具体内容、能够影响量刑轻重 的事实情况。它既包括刑法总则规定的对各种犯罪共同适用的情节,也包括刑法分则对特定 犯罪适用的情节。 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种法定量刑情节,分别是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除处罚和从重处 罚。 (2)酌定量刑情节,又称裁判情节,是指刑法没有明文规定,根据立法精神从审判实践 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反映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在量刑时 酌情适用的情节。 2.累犯 累犯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所谓累犯,是指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人,在刑罚执行

完毕或者救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情况。累纪分一校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 利法第65条规定了一般累纪,第66条规定了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黑犯。两种紧犯在构成 条件上存在着差别: ()一般累犯,是指敲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救免以后,在5年 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键刑以上利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蛛累鬼,是指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救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 犯意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 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并且不适用缓利 3.自首和立功 自首和立功是法定从轻、减轻域免除处罚情节。 自着,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自动授案,如实优述自己罪行的行为。立功,是指犯 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快皱其触案件的。 4,数罪并罚 数里并罚,是指人民法院对一人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并根暴法定原则与方法,决定 应当执行的刑得。 四、刑罚执行 利罚的执行,是指法律规定的刑罚执行机美,依法将发生法律效力的利事裁判所确定 的利罚内容付诸实盖。我国刑法对于在利罚执行中的缓刑制度、减利制度和假释制度作了 规定。 1.缓利 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段、3年以下有期徒利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 如果暂缓执行利罚确实不致再意害社会,设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别罚的执行,在考验期 内,如果遵守一定条件,原判刷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 2.减刑 减刑。是指对干被判处管制、拘投、有期徒刑、无期徒利的犯罪分子,根据其在执行期 间的悔政表现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减刑制度只存在于中国刑法中。 3.假释
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情况。累犯分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 刑法第 65 条规定了一般累犯,第 66 条规定了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两种累犯在构成 条件上存在着差别。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 5 年 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殊累犯,是指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 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 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并且不适用缓刑。 3.自首和立功 自首和立功是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立功,是指犯 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 4.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是指人民法院对一人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并根据法定原则与方法,决定 应当执行的刑罚。 四、刑罚执行 刑罚的执行,是指法律规定的刑罚执行机关,依法将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所确定 的 刑罚内容付诸实施。我国刑法对于在刑罚执行中的缓刑制度、减刑制度和假释制度作了 规定。 1.缓刑 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 如果暂缓执行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 内,如果遵守一定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 2.减刑 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在执行期 间的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减刑制度只存在于中国刑法中。 3.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