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北水 Public administration 行政管理学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张国庆教授
1 行政管理学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张国庆 教授 Public Administration
级北水 第十四讲行政行为 ■第一节行政行为概述 ■第二节行政行为的功能 ■第三节行政行为的基本方式 ■第四节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第五节行政违法、行政不当及其行政法律责任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学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学 2 第十四讲 行政行为 第一节 行政行为概述 第二节 行政行为的功能 第三节 行政行为的基本方式 第四节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第五节 行政违法、行政不当及其行政法律责任
级北水 第一节行政行为概述 行政行为的涵义 (一)行政行为的涵义 广义的行政行为。是指合法的行政行为主体依据法 律的规定,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通 过法定形式,所实施的全部行政管理活动的总称。包 括决策行为、组织行为、领导行为、指挥行为、执行 行为、监督行为等等。广义的行政行为不是本章研究 的主要范围。 2.狭义的行政行为。是指合法的行政行为主体依据法 律的规定,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通 过法定形式,在行政管理活动所实施的能够直接发生 法律效果的行为。如行政检査、行政许可等等。本章 所研究的主要是指狭义的行政行为。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学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学 3 第一节 行政行为概述 一、行政行为的涵义 (一)行政行为的涵义 1.广义的行政行为。是指合法的行政行为主体依据法 律的规定,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通 过法定形式,所实施的全部行政管理活动的总称。包 括决策行为、组织行为、领导行为、指挥行为、执行 行为、监督行为等等。广义的行政行为不是本章研究 的主要范围。 2.狭义的行政行为。是指合法的行政行为主体依据法 律的规定,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通 过法定形式,在行政管理活动所实施的能够直接发生 法律效果的行为。如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等。本章 所研究的主要是指狭义的行政行为
级北水 (二)行政行为的构成要素 行政行为的构成要素是指合法的行政行为成立的必要 条件,主要有以下五个构成要素。 1.行政行为主体,指行政行为的行动主体。 2、行政行为客体,指行政行为的指向对象,包括公 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行政行为内容,指行政行为所反映的实质或具体情 况。包括赋予权利、设定义务。 ■4、行政行为形式,指行政行为内容的载体。如命令的 形式、决定的形式。 5、行政行为依据,包括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两个方 面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学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学 4 (二)行政行为的构成要素 行政行为的构成要素是指合法的行政行为成立的必要 条件,主要有以下五个构成要素。 1.行政行为主体,指行政行为的行动主体。 2、行政行为客体,指行政行为的指向对象,包括公 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行政行为内容,指行政行为所反映的实质或具体情 况。包括赋予权利、设定义务。 4、行政行为形式,指行政行为内容的载体。如命令的 形式、决定的形式。 5、行政行为依据,包括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两个方 面
级北水 行政行为的特点 (一)组织性:行政行为的主体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 员,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根据有关法律,按照法定程序组建的机 关,具有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 二)关联性:行政行为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关联性,即相互制 约、相互影响。 ■(三)强制性:行政行为是行政行为主体代表国家实施的管理社 会的行为,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其发生法律效力不须经过行 政行为客体的同意。 ■(四)妥协性:行政行为的认可或支持不仅仅是依靠权力和法律 所能得到的,而是行政行为主体与其他有关方面沟通、协调的结 果 ■(五)适应性:行政行为主体必须有高度的适应性,要善于审时 度势,根据时代的发展特点,采取相应的管理行为。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学 5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学 5 二、行政行为的特点 (一)组织性:行政行为的主体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 员,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根据有关法律,按照法定程序组建的机 关,具有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 (二)关联性:行政行为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关联性,即相互制 约、相互影响。 (三)强制性:行政行为是行政行为主体代表国家实施的管理社 会的行为,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其发生法律效力不须经过行 政行为客体的同意。 (四)妥协性:行政行为的认可或支持不仅仅是依靠权力和法律 所能得到的,而是行政行为主体与其他有关方面沟通、协调的结 果。 (五)适应性:行政行为主体必须有高度的适应性,要善于审时 度势,根据时代的发展特点,采取相应的管理行为
级北水 、行政行为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不同的种类。 根据行政行为特点的分类 1.法律行为与准法律行为。 2.抽象行为与具体行为。 3.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 5.羁束行为与自由裁量行为。 6.无附加条件行为与有附加条件行为。 (二)根据行政行为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分类 1.单方行为。指行政行为主体所实施的仅根据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 成立的行为,单方行为无需征得当事人的同意。 2.双方行为。指一个行政行为主体同另一个当事人,为达到各自不同 的目的,在共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实施的经过双方认可方能产生法 律效果的行为。 3.多方行为。指行政行为主体同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为达到共同 目的所实施的经过各方面共同认可方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学 6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学 6 三、行政行为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不同的种类。 (一)根据行政行为特点的分类 1.法律行为与准法律行为。 2.抽象行为与具体行为。 3.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 5.羁束行为与自由裁量行为。 6.无附加条件行为与有附加条件行为。 (二)根据行政行为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分类 1.单方行为。指行政行为主体所实施的仅根据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 成立的行为,单方行为无需征得当事人的同意。 2.双方行为。指一个行政行为主体同另一个当事人,为达到各自不同 的目的,在共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实施的经过双方认可方能产生法 律效果的行为。 3.多方行为。指行政行为主体同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为达到共同 目的所实施的经过各方面共同认可方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级北水 第二节行政行为的功能 维护功能 维护功能是行政行为的首要功能,可以分为对内对外两个方面。 (一)对内的维护功能 主要指行政行为主体通过实施行政行为,在社会中建立起大多数人拥 护的、合理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作为各类社会组织和每个公民的 行为准则,建立和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维护组织之间、组织与个人 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的良好关系 (二)对外的维护功能 主要是指行政行为主体通过实施行政行为,在全社会强化国家安全意 识和和责任,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强国防建 设,维护国家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使全体人民在一个稳定、安全、 和平和环境下工作、生活。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学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学 7 第二节 行政行为的功能 一、维护功能 维护功能是行政行为的首要功能,可以分为对内对外两个方面。 (一)对内的维护功能 主要指行政行为主体通过实施行政行为,在社会中建立起大多数人拥 护的、合理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作为各类社会组织和每个公民的 行为准则,建立和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维护组织之间、组织与个人 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的良好关系。 (二)对外的维护功能 主要是指行政行为主体通过实施行政行为,在全社会强化国家安全意 识和和责任,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强国防建 设,维护国家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使全体人民在一个稳定、安全、 和平和环境下工作、生活
级北水 二、监管功能 主要指行政行为主体通过实施行为,对各种 组织和每个人影响社会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 督、管理,使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得以保证。 ■三、裁判功能 主要指行政行为主体通过实施行政行为,对 不同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一些争执和纠纷进行裁 决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学 8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学 8 二、监管功能 主要指行政行为主体通过实施行为,对各种 组织和每个人影响社会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 督、管理,使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得以保证。 三、裁判功能 主要指行政行为主体通过实施行政行为,对 不同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一些争执和纠纷进行裁 决
级北水 四、服务功能 服务功能是行政行为的基本功能,可以分为两方面 (一)面向全社会的服务功能 ■主要指行政行为主体通过实施行政行为,为全社会和 全体人民谋福利。 (二)面向特定群体的服务功能 主要指行政行为主体通过实施行政行为,为特定的组 织、个人服务 五、发展功能 行政行为的发展功能主要是指行政行为自身具有不断 完善、不断发展的内在要求和趋势。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学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学 9 四、服务功能 服务功能是行政行为的基本功能,可以分为两方面。 (一)面向全社会的服务功能 主要指行政行为主体通过实施行政行为,为全社会和 全体人民谋福利。 (二)面向特定群体的服务功能 主要指行政行为主体通过实施行政行为,为特定的组 织、个人服务。 五、发展功能 行政行为的发展功能主要是指行政行为自身具有不断 完善、不断发展的内在要求和趋势
级北水 第三节行政行为的基本方式 、行政执法行为 ■行政执法行为是指行政行为主体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按照行政执法程 序实施行政行为的方式,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一)行政检查 主要指行政行为主体依法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法律法规以及行 政决定等情况进行单方面强制了解的行为。 1.行政检査的种类。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将行政检査分为若干类: 是根据检査机构的任务不同,可以将行政检査分为专门检査和业务检 ■二是根据检査的时间不同,可以将行政检査分为事前检査、事中检査和 事后检査。 ■三是根据检査权的来源不同,可以将行政检査分为依职权的检查和依授 权的检查。 四是根据检査对象的特定性不同,可以将行政检査分为一般性检査和特 定性检查。 ■2.行政检査的方法:书面检查、实地检查、特别检査。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学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学 10 第三节 行政行为的基本方式 一、行政执法行为 行政执法行为是指行政行为主体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按照行政执法程 序实施行政行为的方式,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一)行政检查 主要指行政行为主体依法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法律法规以及行 政决定等情况进行单方面强制了解的行为。 1.行政检查的种类。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将行政检查分为若干类: 一是根据检查机构的任务不同,可以将行政检查分为专门检查和业务检 查。 二是根据检查的时间不同,可以将行政检查分为事前检查、事中检查和 事后检查。 三是根据检查权的来源不同,可以将行政检查分为依职权的检查和依授 权的检查。 四是根据检查对象的特定性不同,可以将行政检查分为一般性检查和特 定性检查。 2.行政检查的方法:书面检查、实地检查、特别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