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契税的征税对象为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和房屋权 属,具体包括: 1、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出鲁、赠与和交换土地使用权 了、买卖、赠与和交换房屋 4、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5、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偾 6、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7、以预购方式或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 房屋权属
契税的征税对象为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和房屋权 属,具体包括: 1、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出售、赠与和交换土地使用权 3、买卖、赠与和交换房屋 4、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5、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6、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7、以预购方式或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 房屋权属

房地产产权变化对契税的影响 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 土地使用权 房屋产权发生转移 房屋产权 未发生转移 未发生转移 国有 农村集体 有偿 无偿 土地增值税 需要 不得转让 不需要 需要 不需要 不需要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不需要 不得转让 需要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房产税 不需要 不得转让 不需要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契税 需要 不得转让 不需要 需要 需要 不需要
房地产产权变化对契税的影响 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 土地使用权 未发生转移 房屋产权发生转移 房屋产权 未发生转移 国有 农村集体 有偿 无偿 土地增值税 需要 不得转让 不需要 需要 不需要 不需要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不需要 不得转让 需要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房产税 不需要 不得转让 不需要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契税 需要 不得转让 不需要 需要 需要 不需要

1、免子征税的项目: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 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科 研和军事设施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 (3)承受荒山、荒沟、荒丘土地使用权,并 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 (4)外国驻华使领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 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的 土地、房屋权属
1、免予征税的项目: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 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科 研和军事设施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 (3)承受荒山、荒沟、荒丘土地使用权,并 用于 农、林、牧、渔业生产的 (4)外国驻华使领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 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的 土地、房屋权属

2、 酌情减免的项目 (1)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 (2)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 占用后,重新永受土地、房屋权属 纳税人应于签灯转移产权合同后0日内向 土地、房屋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减免手续。 经批准减免契税的纳税人, 如果败变有关 土地、房屋的用途,应补缴已减免的契税
2、酌情减免的项目 (1)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 (2)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 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纳税人应于签订转移产权合同后10日内向 土地、房屋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减免手续。 经批准减免契税的纳税人,如果改变有关 土地、房屋的用途,应补缴已减免的契税

·房屋的附属设施,涉及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 (包括停车位、车库、阁楼、储藏室等),征 收契税。不涉及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免征 (电梯、下水道等) ·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免征 非法定继承人,征收
• 房屋的附属设施,涉及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 (包括停车位、车库、阁楼、储藏室等),征 收契税。不涉及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免征 (电梯、下水道等) • 继承土地、房屋权属 法定继承人,免征 非法定继承人,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