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填写说明 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主 表 二、第1栏“合计”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本栏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 项税额明细,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二)》)相关栏次勾稽 关系如下: 本栏“税额”列=《附列资料(二)》第12栏“税额 列-《附列资料(二)》第10栏“税额”列《附列资料(二)》 第11栏“税额”列。 三、第2至27栏“一、按税率或征收率归集(不包括 购建不动产、通行费)的进项”各栏:反映纳税人按税法规 定符合抵扣条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不同税率(或征收率) 的进项税额,不包括用于购建不动产的允许一次性抵扣和 分期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 行费,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其中,第27栏反映纳税人租入个人住房,本期申报抵 扣的减按15%征收率的进项税额。 纳税人执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 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所对应的税率,将计算
1 附件 2 《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填写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主 表。 二、第 1 栏“合计”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本栏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 项税额明细,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二)》)相关栏次勾稽 关系如下: 本栏“税额”列=《附列资料(二)》第 12 栏“税额” 列-《附列资料(二)》第 10 栏“税额”列-《附列资料(二)》 第 11 栏“税额”列。 三、第 2 至 27 栏“一、按税率或征收率归集(不包括 购建不动产、通行费)的进项”各栏:反映纳税人按税法规 定符合抵扣条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不同税率(或征收率) 的进项税额,不包括用于购建不动产的允许一次性抵扣和 分期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 行费,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其中,第 27 栏反映纳税人租入个人住房,本期申报抵 扣的减按 1.5%征收率的进项税额。 纳税人执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 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所对应的税率,将计算
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入相应栏次。 纳税人取得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 票功能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实际购买的服务、不 动产或无形资产对应的税率或征收率,将扣税凭证上注明 的税额填入对应栏次。 四、第29至30栏“二、按抵扣项目归集的进项”各 栏:反映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在本期申报抵 扣的不同抵扣项目的进项税额 )第29栏反映纳税人用于购建不动产允许一次性 抵扣的进项税额。 购建不动产允许一次性抵扣的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 用于购建不动产时,发生的允许抵扣且不适用分期抵扣政 策的进项税额。 (二)第30栏反映纳税人支付道路、桥、闸通行费 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五、本表内各栏间逻辑关系如下: 第 栏表内公式为 1=2+4+5+11+16+18+27+29+30; 第2栏≥第3栏 第5栏≥第6栏+第7栏+第8栏+第9栏+第10栏 第11栏≥第12栏+第13栏+第14栏+第15栏 第16栏≥第17栏
2 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入相应栏次。 纳税人取得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 票功能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实际购买的服务、不 动产或无形资产对应的税率或征收率,将扣税凭证上注明 的税额填入对应栏次。 四、第 29 至 30 栏“二、按抵扣项目归集的进项”各 栏:反映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在本期申报抵 扣的不同抵扣项目的进项税额。 (一)第 29 栏反映纳税人用于购建不动产允许一次性 抵扣的进项税额。 购建不动产允许一次性抵扣的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 用于购建不动产时,发生的允许抵扣且不适用分期抵扣政 策的进项税额。 (二)第 30 栏反映纳税人支付道路、桥、闸通行费, 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五、本表内各栏间逻辑关系如下: 第 1 栏表内公式为 1=2+4+5+11+16+18+27+29+30; 第 2 栏≥第 3 栏; 第 5 栏≥第 6 栏+第 7 栏+第 8 栏+第 9 栏+第 10 栏; 第 11 栏≥第 12 栏+第 13 栏+第 14 栏+第 15 栏; 第 16 栏≥第 17 栏;
第18栏≥第19栏+第20栏+第21栏+第22栏+第23 栏+第24栏+第25栏+第26栏
3 第 18 栏≥第 19 栏+第 20 栏+第 21 栏+第 22 栏+第 23 栏+第 24 栏+第 25 栏+第 26 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