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优化完善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功能有关 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2号 【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 自2016年3月1日起,税务总局对部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 人)取消了増值税发票扫描认证,纳税人可登录本省増值税发票査询平台,査询、 选择、确认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増值税发票信息。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 务,更好地便利纳税人,税务总局对增值税发票査询平台相关功能进行了优化完 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延长确认发票信息时限。将纳税人确认当月用于抵扣税款或者出口退税 的增值税发票信息的最后时限,由当月最后1日延长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2 日 二、优化系统功能。増值税发票査询平台优化完善了系统登陆、査询和信息 下载等功能,纳税人可在本省増值税发票査询平台下载相关功能说明。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5月27日 链接:相关政策解读
• 国家税务总局 • 关于优化完善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功能有关 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32 号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 • 自 2016 年 3 月 1 日起,税务总局对部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 人)取消了增值税发票扫描认证,纳税人可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 选择、确认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 务,更好地便利纳税人,税务总局对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相关功能进行了优化完 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延长确认发票信息时限。将纳税人确认当月用于抵扣税款或者出口退税 的增值税发票信息的最后时限,由当月最后 1 日延长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 2 日。 二、优化系统功能。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优化完善了系统登陆、查询和信息 下载等功能,纳税人可在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下载相关功能说明。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6 年 5 月 27 日 • 链接:相关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