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填写说明 本表适用于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在国税机关 预缴增值税时填写。 (一)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 务。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三)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 同一县(市)的不动 二、基础信息填写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预缴税 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 码;纳税人为未办理过税务登记证的非企业性单位的,填写 其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三)“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四)“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该项目适用一般计税 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适用简易计税 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 五)“项目编号″:由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和房
1 附件 6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填写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在国税机关 预缴增值税时填写。 (一)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 务。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三)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 同一县(市)的不动产。 二、基础信息填写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预缴税 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 码;纳税人为未办理过税务登记证的非企业性单位的,填写 其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三)“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四)“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该项目适用一般计税 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适用简易计税 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 (五)“项目编号”:由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和房
地产开发企业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的编号,根据 相关规定不需要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服务项 目或不动产开发项目,不需要填写。出租不动产业务无需填 写 (六)“项目名称”:填写建筑服务或者房地产项目的名 称。出租不动产业务不需要填写。 (七)“项目地址″:填写建筑服务项目、房地产项目或 出租不动产的具体地址 三、具体栏次填表说明 (一)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1栏“建筑服务 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1.第1列“销售额″:填写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 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 2.第2列“扣除金额″: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项目按照规定准予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金额(含 税) 3.第3列“预征率”: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 目对应的预征率或者征收率。 4.第4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 额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2 地产开发企业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的编号,根据 相关规定不需要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服务项 目或不动产开发项目,不需要填写。出租不动产业务无需填 写。 (六)“项目名称”:填写建筑服务或者房地产项目的名 称。出租不动产业务不需要填写。 (七)“项目地址”:填写建筑服务项目、房地产项目或 出租不动产的具体地址。 三、具体栏次填表说明: (一)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 1 栏“建筑服务” 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1.第 1 列“销售额”:填写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 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 2.第 2 列“扣除金额”: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项目按照规定准予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金额(含 税)。 3.第 3 列“预征率”: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 目对应的预征率或者征收率。 4.第 4 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 额。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2栏“销售不动 产”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1.第1列“销售额”:填写本期收取的预收款(含税), 包括在取得预收款当月或主管国税机关确定的预缴期取得 的全部预收价款和价外费用。 2.第2列“扣除金额”:房地产开发企业不需填写 3.第3列“预征率”: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征率为3% 4.第4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 额 (三)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3栏“出租不动 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1.第1列“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取得全部 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 2.第2列“扣除金额”无需填写; 3.第3列“预征率″:填写纳税人预缴增值税适用的预 征率或者征收率; 4.第4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 额
3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 2 栏“销售不动 产”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1.第 1 列“销售额”:填写本期收取的预收款(含税), 包括在取得预收款当月或主管国税机关确定的预缴期取得 的全部预收价款和价外费用。 2.第 2 列“扣除金额”:房地产开发企业不需填写。 3.第 3 列“预征率”: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征率为 3%。 4.第 4 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 额。 (三)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 3 栏“出租不动 产”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1.第 1 列“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取得全部 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 2.第 2 列“扣除金额”无需填写; 3.第 3 列“预征率”:填写纳税人预缴增值税适用的预 征率或者征收率; 4.第 4 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 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