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次 第十四周 时 间 2007 年 12 月 4 日第 3-4 节 章 节 名 称 第六章 世界卫生组织与卫生法知识 第一节 世界卫生组织介绍 第二节 食品卫生法介绍 第三节 国境卫生检疫法有关知识介绍 授 课 方 式 理论课(2 )、实践课( )、实习( ) 教学 时数 2 教 学 目 的 通过本章学习,掌握世界卫生组织(WHO)目标和职能及食品卫生法律 法规知识,明确中国与 WHO 关系,了解 WHO 宣布的健康标准及食品安全准则。 教 学 方 法 板书及案例分析。 教 学 要 求 掌握世界卫生组织(WHO)目标和职能。 熟悉食品卫生法律知识。 了解国境卫生检疫法有关知识介绍 教 学 内 容 第一节 世界卫生组织介绍 一.WHO 的构成 只要接受 WHO 宪章的联合国成员国都可成为该组织的成员。WHO 组 织共有 192 个成员国。 二.WHO 的职责 其职责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帮助政府加强卫生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在卫生领域中提供信息,消除 病患;促进营养及环境卫生改进;为增进人类健康、促进专业团体合作;引 导卫生领域研究工作;提出国际公约、规化和协定;制定食品、药品及生物 制品国际标准;在人群中广泛宣传卫生知识,为全人类提高卫生意识和达到 最高水平的健康为工作目标。 三.中国与 WHO 中国是该组织的创始国之一。目前,中国的 WHO 合作中心已达 69 个, 分布于我国 14 个省市自治区,覆盖医学学科 12 个 30 多个专业。 四.食品安全性 (一) WHO 策略 加强食源性疾病的监测;进行危险性评价;发展用新技术评价食品安全 性;增强 WHO 在食品法典委员会中科学性和公共健康方面的作用;提倡食 品安全的公共卫生性。同时,加强国际和国内广泛合作。 (二) 食品安全卫生 1. 食品污染问题; 2. 转基因食品是否安全问题; 3. 保健食品; 4. 推广 CMP 和 HACCP 这一食品安全控制措施问题; 5. 食物过敏问题;
周 次 第十四周 时 间 2007 年 12 月 4 日第 3-4 节 章 节 名 称 第六章 世界卫生组织与卫生法知识 第一节 世界卫生组织介绍 第二节 食品卫生法介绍 第三节 国境卫生检疫法有关知识介绍 授 课 方 式 理论课(2 )、实践课( )、实习( ) 教学 时数 2 教 学 目 的 通过本章学习,掌握世界卫生组织(WHO)目标和职能及食品卫生法律 法规知识,明确中国与 WHO 关系,了解 WHO 宣布的健康标准及食品安全准则。 教 学 方 法 板书及案例分析。 教 学 要 求 掌握世界卫生组织(WHO)目标和职能。 熟悉食品卫生法律知识。 了解国境卫生检疫法有关知识介绍 教 学 内 容 第一节 世界卫生组织介绍 一.WHO 的构成 只要接受 WHO 宪章的联合国成员国都可成为该组织的成员。WHO 组 织共有 192 个成员国。 二.WHO 的职责 其职责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帮助政府加强卫生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在卫生领域中提供信息,消除 病患;促进营养及环境卫生改进;为增进人类健康、促进专业团体合作;引 导卫生领域研究工作;提出国际公约、规化和协定;制定食品、药品及生物 制品国际标准;在人群中广泛宣传卫生知识,为全人类提高卫生意识和达到 最高水平的健康为工作目标。 三.中国与 WHO 中国是该组织的创始国之一。目前,中国的 WHO 合作中心已达 69 个, 分布于我国 14 个省市自治区,覆盖医学学科 12 个 30 多个专业。 四.食品安全性 (一) WHO 策略 加强食源性疾病的监测;进行危险性评价;发展用新技术评价食品安全 性;增强 WHO 在食品法典委员会中科学性和公共健康方面的作用;提倡食 品安全的公共卫生性。同时,加强国际和国内广泛合作。 (二) 食品安全卫生 1. 食品污染问题; 2. 转基因食品是否安全问题; 3. 保健食品; 4. 推广 CMP 和 HACCP 这一食品安全控制措施问题; 5. 食物过敏问题;
6. 食品添加剂、容器、包装材料的卫生安全问题; 7. 利用危险性分析来管理食品卫生的问题 五.WHO 健康标准与安全定律 (一) WHO 宣布的健康标准 (1)有足够充沛的精力,能够从容不迫地应付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压力, 而不感到不过分紧张。 (2)处事乐观,态度积极,乐于承担责任,事无巨细不挑剔。 (3)善于休息,睡眠良好。 (4)应变能力强,能适应环境的各种变化。 (5)能够抵抗一般性的感冒和传染病。 (6)体重得当、身材匀称。站立时头、肩、臂位置协调。 (7)眼睛明亮,反应敏锐,眼睛不发炎。 (8)牙齿清洁,无空洞,无痛感,齿龈颜色正常、无出血现象。 (9)头发有光泽,无头屑。 (10)肌肉、皮肤有弹性,走路感觉轻松。 (二) WHO 食品安全定律 (1)熟食品应尽快吃掉。食物在常温下已存放 4-5h 的煮过的食物 有危险。 (2)食物必须彻底煮熟才能食用,特别是家禽、肉类和牛奶。所谓彻底 煮熟是指使食物的所有部位的温度至少达到 70。 (3)选择已加工处理过的食品。例如,选择已加工消毒的牛奶而不是生 牛奶。 (4)食物煮好后常常难于一次全部吃完。如果需要把食物存放 4-5h, 应在高温(≥60)或低温(≤10)的条件下保存。常见的错误是,把大量的、 尚未冷却的食物放在冰箱里。 (5)经冰箱存放过的熟食必须重新加热到 70 摄氏度才能食用。 (6)防止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7)保持厨房清洁。烹饪用具、刀叉餐具等都应用干净的布揩干净。这 块揩布的使用不应超过 1 天,下次使用前应把布在沸水中煮一下。如有条件, 不用揩布,而用活水冲洗用具,再晾干。 (8)处理食品前先洗手。 (9)不要让昆虫、兔、鼠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动物通常都带有致病菌 的微生物。 (10)饮用水和准备饮用所需的水应纯洁干净。 第二节 食品卫生法介绍 一、立法的必要性 (一)加强食品卫生监督工作,不断提高卫生检测水平,当好各级政府 领导的参谋。 (二)促进生产、经营部门和食品生产单位的自身管理,推动技术改革, 各部门做到了卫生检测合格后的产品方可出售。 (三)加强了法制观念,处理问题有了依据。 (四)国家立法是保证食品安全卫生的关键 二、我国食品卫生法的任务
6. 食品添加剂、容器、包装材料的卫生安全问题; 7. 利用危险性分析来管理食品卫生的问题 五.WHO 健康标准与安全定律 (一) WHO 宣布的健康标准 (1)有足够充沛的精力,能够从容不迫地应付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压力, 而不感到不过分紧张。 (2)处事乐观,态度积极,乐于承担责任,事无巨细不挑剔。 (3)善于休息,睡眠良好。 (4)应变能力强,能适应环境的各种变化。 (5)能够抵抗一般性的感冒和传染病。 (6)体重得当、身材匀称。站立时头、肩、臂位置协调。 (7)眼睛明亮,反应敏锐,眼睛不发炎。 (8)牙齿清洁,无空洞,无痛感,齿龈颜色正常、无出血现象。 (9)头发有光泽,无头屑。 (10)肌肉、皮肤有弹性,走路感觉轻松。 (二) WHO 食品安全定律 (1)熟食品应尽快吃掉。食物在常温下已存放 4-5h 的煮过的食物 有危险。 (2)食物必须彻底煮熟才能食用,特别是家禽、肉类和牛奶。所谓彻底 煮熟是指使食物的所有部位的温度至少达到 70。 (3)选择已加工处理过的食品。例如,选择已加工消毒的牛奶而不是生 牛奶。 (4)食物煮好后常常难于一次全部吃完。如果需要把食物存放 4-5h, 应在高温(≥60)或低温(≤10)的条件下保存。常见的错误是,把大量的、 尚未冷却的食物放在冰箱里。 (5)经冰箱存放过的熟食必须重新加热到 70 摄氏度才能食用。 (6)防止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7)保持厨房清洁。烹饪用具、刀叉餐具等都应用干净的布揩干净。这 块揩布的使用不应超过 1 天,下次使用前应把布在沸水中煮一下。如有条件, 不用揩布,而用活水冲洗用具,再晾干。 (8)处理食品前先洗手。 (9)不要让昆虫、兔、鼠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动物通常都带有致病菌 的微生物。 (10)饮用水和准备饮用所需的水应纯洁干净。 第二节 食品卫生法介绍 一、立法的必要性 (一)加强食品卫生监督工作,不断提高卫生检测水平,当好各级政府 领导的参谋。 (二)促进生产、经营部门和食品生产单位的自身管理,推动技术改革, 各部门做到了卫生检测合格后的产品方可出售。 (三)加强了法制观念,处理问题有了依据。 (四)国家立法是保证食品安全卫生的关键 二、我国食品卫生法的任务
(一)防止食品污染,控制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以及对 人体慢性危害,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二)改善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环节的卫生,提高食品 卫生质量,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三)扩大食品出口,保证国际贸易,维护国家外贸出口的信誉; (四)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为民造福。 三、法律责任问题 (一)于不顾食品卫生,一次造成千人以上中毒而造成致死、致残事件, 但在我国刑法中没有可以依据的明确条款,司法部门难以立案处理。不利于 保障人民安全,不利于促进改善食品卫生状况。 (二)食品污染对人民身体健康的危害是严重的,有些含毒食品吃后, 往往造成人群中慢性危害(致癌、致畸等)而找不到直接责任者,其危害远 比死少数人要大。但考虑到我国具体情况,只对违反食品卫生法后直接造成 死亡或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刑事责任者才规定判刑,这是低标准的。 (三)的食品卫生法中也普遍规定了比较严格的刑事罚则。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 加强法制,开展国家食品卫生监督 (二)食品中加入药物的问题 (二) 关于食品标志 第三节 国境卫生检疫法有关知识介绍 一.立法的必要性 (一)加强检验检疫制度,提高卫生监测水平,保证我国的卫生安全。 (二)加强公共卫生管理与监督,必须保证检疫合格后方可放行。 (三)加强法制管理,有章可循。 二.国境卫生检疫的任务 (一)控制国外传染病进入国内,同时,也防止国内传染病传播至国外。 (二)积极控制各类传染病,保证抑制其在最小的范围内,而不造成大 范围的危害。 (三)加强公共卫生监督与管理,指导卫生监督员执行任务。 (四)对违反规定、逃避检疫的行为和个人,有了制裁的法律依据。 (五)对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进行有效管理与监督。 (六)对违反规定、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有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 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教 学 重 点 难 点 重点:食品卫生法介绍 难点:世界卫生组织介绍
(一)防止食品污染,控制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以及对 人体慢性危害,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二)改善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环节的卫生,提高食品 卫生质量,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三)扩大食品出口,保证国际贸易,维护国家外贸出口的信誉; (四)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为民造福。 三、法律责任问题 (一)于不顾食品卫生,一次造成千人以上中毒而造成致死、致残事件, 但在我国刑法中没有可以依据的明确条款,司法部门难以立案处理。不利于 保障人民安全,不利于促进改善食品卫生状况。 (二)食品污染对人民身体健康的危害是严重的,有些含毒食品吃后, 往往造成人群中慢性危害(致癌、致畸等)而找不到直接责任者,其危害远 比死少数人要大。但考虑到我国具体情况,只对违反食品卫生法后直接造成 死亡或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刑事责任者才规定判刑,这是低标准的。 (三)的食品卫生法中也普遍规定了比较严格的刑事罚则。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 加强法制,开展国家食品卫生监督 (二)食品中加入药物的问题 (二) 关于食品标志 第三节 国境卫生检疫法有关知识介绍 一.立法的必要性 (一)加强检验检疫制度,提高卫生监测水平,保证我国的卫生安全。 (二)加强公共卫生管理与监督,必须保证检疫合格后方可放行。 (三)加强法制管理,有章可循。 二.国境卫生检疫的任务 (一)控制国外传染病进入国内,同时,也防止国内传染病传播至国外。 (二)积极控制各类传染病,保证抑制其在最小的范围内,而不造成大 范围的危害。 (三)加强公共卫生监督与管理,指导卫生监督员执行任务。 (四)对违反规定、逃避检疫的行为和个人,有了制裁的法律依据。 (五)对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进行有效管理与监督。 (六)对违反规定、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有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 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教 学 重 点 难 点 重点:食品卫生法介绍 难点:世界卫生组织介绍
讨 论 练 习 作 业 1.我国立食品卫生法的必要性。 2.食品卫生概念。 3.何为掺假、掺杂和伪造? 4.为保证食品安全卫生,生产经营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5.谈我国立国境卫生检疫法的必要性。 6.发现检疫传染病或疑似检疫传染病时,应采取哪些措施? 参 考 资 料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主编 孙长颢 人民卫生出版社; 《国际食品法典应用指南》 赵丹宇 郑云雁 李晓瑜 编译 中国标 准出版社; 教研室 主任 审批意见 教 学 后 记 案例分析: 案情概况:1995 年 11 月 25 日,黑龙江省密山市两名食品卫生监督员在 监督时发现,该市富华馄饨馆将牌匾更改为富华小吃部,并在经营项目上超 出了原来只经营馄饨的范围,私自上熘炒菜。两名卫生监督员下达了密山食 监字(95)第 21010931 号卫生监督意见书。监督意见为:立即停止,将该店 牌匾更改为富华馄饨馆,与卫生许可证相一致,经营品种按许可项目上单一 品种经营馄饨,不得上熘炒菜;或者按照《黑龙江省中小型饭店管理办法》 规定,将灶房改造成完全符合小吃部标准,重新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该店主表示同意按要求更改牌匾。可事后该店主在未停业的情况下一拖 再拖,最后故意将牌匾改为富华馄饨小吃部,继续扩大许可范围上熘炒菜。 两名卫生监督员于 1999 年 12 月 8 日再次检查时提出,富华馄饨小吃部的牌 匾仍然与许可证不相符,经营品种仍然超出许可范围。上述事实违反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及《黑龙江省中小型饭店管理办法》 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四十条之规定,下达了密卫 食罚字(95)第 210109 号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令其立即停业,收回原富华 馄饨馆卫生许可证。但业主拒绝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上签字,并蛮横 地纠缠;无视卫生监督机构所作的停止处理,仍扩大许可项目继续营业。 1995 年 12 月 15 日,两名卫生监督员携带相机、录音机等取证工具,欲 对该店实行强制停业,控制幌及炊具,该店主不同意,发生争执。该店主与 其妻子以及两名服务员一起对两名卫生监督员进行围攻,欲抢相机、录机等 取证工具,被围观群众拉开,使卫生监督工作受阻。两名卫生监督员向卫生 行政部门的领导江报了上述情况。领导非常重视,认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食品卫生法》正式颁布实施以来本市第一起严重阻碍食品卫生监督执法案, 一定要处理好,并查阅了监督文书,经讨论合议,决定进一步深入现场,了 解调查核实。 1995 年 12 月 20 日,邀请市电视台、市公安局治安科协助卫生局执法。 来到现场,正是用餐之时,餐厅挂有菜谱,厨师正在炒回勺牛肉、蚕蛹。还 发现正在上岗的两名从业人员无健康证,餐具均没消毒。在这次检查中,该
讨 论 练 习 作 业 1.我国立食品卫生法的必要性。 2.食品卫生概念。 3.何为掺假、掺杂和伪造? 4.为保证食品安全卫生,生产经营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5.谈我国立国境卫生检疫法的必要性。 6.发现检疫传染病或疑似检疫传染病时,应采取哪些措施? 参 考 资 料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主编 孙长颢 人民卫生出版社; 《国际食品法典应用指南》 赵丹宇 郑云雁 李晓瑜 编译 中国标 准出版社; 教研室 主任 审批意见 教 学 后 记 案例分析: 案情概况:1995 年 11 月 25 日,黑龙江省密山市两名食品卫生监督员在 监督时发现,该市富华馄饨馆将牌匾更改为富华小吃部,并在经营项目上超 出了原来只经营馄饨的范围,私自上熘炒菜。两名卫生监督员下达了密山食 监字(95)第 21010931 号卫生监督意见书。监督意见为:立即停止,将该店 牌匾更改为富华馄饨馆,与卫生许可证相一致,经营品种按许可项目上单一 品种经营馄饨,不得上熘炒菜;或者按照《黑龙江省中小型饭店管理办法》 规定,将灶房改造成完全符合小吃部标准,重新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该店主表示同意按要求更改牌匾。可事后该店主在未停业的情况下一拖 再拖,最后故意将牌匾改为富华馄饨小吃部,继续扩大许可范围上熘炒菜。 两名卫生监督员于 1999 年 12 月 8 日再次检查时提出,富华馄饨小吃部的牌 匾仍然与许可证不相符,经营品种仍然超出许可范围。上述事实违反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及《黑龙江省中小型饭店管理办法》 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四十条之规定,下达了密卫 食罚字(95)第 210109 号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令其立即停业,收回原富华 馄饨馆卫生许可证。但业主拒绝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上签字,并蛮横 地纠缠;无视卫生监督机构所作的停止处理,仍扩大许可项目继续营业。 1995 年 12 月 15 日,两名卫生监督员携带相机、录音机等取证工具,欲 对该店实行强制停业,控制幌及炊具,该店主不同意,发生争执。该店主与 其妻子以及两名服务员一起对两名卫生监督员进行围攻,欲抢相机、录机等 取证工具,被围观群众拉开,使卫生监督工作受阻。两名卫生监督员向卫生 行政部门的领导江报了上述情况。领导非常重视,认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食品卫生法》正式颁布实施以来本市第一起严重阻碍食品卫生监督执法案, 一定要处理好,并查阅了监督文书,经讨论合议,决定进一步深入现场,了 解调查核实。 1995 年 12 月 20 日,邀请市电视台、市公安局治安科协助卫生局执法。 来到现场,正是用餐之时,餐厅挂有菜谱,厨师正在炒回勺牛肉、蚕蛹。还 发现正在上岗的两名从业人员无健康证,餐具均没消毒。在这次检查中,该
店主又对卫生部门的领导捏造事实,进行诽谤。以上事实电视台均录了像。 根据以上违法事实,在场的食品卫生监督员经过合议下达了密卫食罚字(95) 第 210119 号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主要违法事实:1.该店私自更改牌匾, 扩大经营项目,无视密卫食罚字(95)第 210109 号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无 证继续营业;2.捏造事实,以威胁方法阻碍食品卫生监督员依法执行公务; 3.两名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4.给顾客用的餐具及备用餐用均没消毒。 上述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第(五)项、第 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 生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及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给于下列行政处罚:1.立 即停止;2.合并罚款 3000 元。该店主在现场监督笔录上签了字,但仍拒绝 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公安局治安科警察针对该店主及其妻子捏造事实,诽谤 卫生局领导及 12 月 15 日围攻卫生监督员的行为,以妨碍公务罪,对其进行 拘审。店主之妻拒绝在传票上签字,以心脏病发作为由倒在床上不起来,公 安局及卫生局领导提出用车送去医院遭拒绝。摄于公安机关威慑力,将店主 刘某带到公安机关后,他承认了全部犯罪事实。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 罚条例》追究其其行政责任,给于警告,当日释放。但刘某对卫生行政处罚 不服,于 1995 年 12 月 27 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996 年 3 月 1 日, 密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对这起行政诉讼案开庭审理。认为被告密山市卫生局对 原告的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条文得当,处罚主体正确。 但在宣布判决前,原告自动放弃诉讼请求,申请撤诉。密山市法院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作出裁定:准予原告撤诉,诉讼费由原告承担, 由原告主动履行卫生行政部门给于的处罚。 [引自:赵宝玉 最新食品安全质量鉴别与国家检验标准全书 中国致公 出版社(第一卷)2002.6(571~573)] 请根据你所学食品卫生法知识,试对本案加以分析。 提示: 1.令其立即停业收回卫生许可证的问题。 2.作出两次行政处罚决定问题
店主又对卫生部门的领导捏造事实,进行诽谤。以上事实电视台均录了像。 根据以上违法事实,在场的食品卫生监督员经过合议下达了密卫食罚字(95) 第 210119 号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主要违法事实:1.该店私自更改牌匾, 扩大经营项目,无视密卫食罚字(95)第 210109 号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无 证继续营业;2.捏造事实,以威胁方法阻碍食品卫生监督员依法执行公务; 3.两名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4.给顾客用的餐具及备用餐用均没消毒。 上述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第(五)项、第 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 生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及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给于下列行政处罚:1.立 即停止;2.合并罚款 3000 元。该店主在现场监督笔录上签了字,但仍拒绝 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公安局治安科警察针对该店主及其妻子捏造事实,诽谤 卫生局领导及 12 月 15 日围攻卫生监督员的行为,以妨碍公务罪,对其进行 拘审。店主之妻拒绝在传票上签字,以心脏病发作为由倒在床上不起来,公 安局及卫生局领导提出用车送去医院遭拒绝。摄于公安机关威慑力,将店主 刘某带到公安机关后,他承认了全部犯罪事实。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 罚条例》追究其其行政责任,给于警告,当日释放。但刘某对卫生行政处罚 不服,于 1995 年 12 月 27 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996 年 3 月 1 日, 密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对这起行政诉讼案开庭审理。认为被告密山市卫生局对 原告的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条文得当,处罚主体正确。 但在宣布判决前,原告自动放弃诉讼请求,申请撤诉。密山市法院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作出裁定:准予原告撤诉,诉讼费由原告承担, 由原告主动履行卫生行政部门给于的处罚。 [引自:赵宝玉 最新食品安全质量鉴别与国家检验标准全书 中国致公 出版社(第一卷)2002.6(571~573)] 请根据你所学食品卫生法知识,试对本案加以分析。 提示: 1.令其立即停业收回卫生许可证的问题。 2.作出两次行政处罚决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