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2)刑法分论 Criminal Law l 主讲人:彭勃 深圳大学法学院
刑法学(2)刑法分论 Criminal Law II 主讲人: 彭 勃 深圳大学法学院
刑法学(2) 案例2001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就曾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部署迫捕在逃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的战斗。当天,新华社播发消 息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4000多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公款50 多亿元在逃。其中,有的已潜逃出境,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使一些 国有公司、企业难以为继,社会危害十分严重。” 法条链接: ①2003年8月《关于党政机关、司法公安部门人员出境、出国通行证、护 照管理措施》紧急通知下发,县处级以上干部出境通行证、出国护照, 交由上级组织部门统一管理。仅8月3日晚至8月5日,在北京、天津、上 海、广州、沈阳、深圳、珠海、昆明等口岸和航空港,就查获60多名持 护照或通行证企图外逃的干部,其中有7名副厅级官员,都持有金融机关、 海关核准携带出境的外汇证明,携款最少的一名经贸干部,随身携带60 万欧元。 ②2003年12月10日,中国政府代表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上签了字。 这是联合国通过的第一个专门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 ③2003年9月底,《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生效
刑法学(2) 案例 2001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就曾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部署追捕在逃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的战斗。当天,新华社播发消 息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4000多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公款50 多亿元在逃。其中,有的已潜逃出境,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使一些 国有公司、企业难以为继,社会危害十分严重。” 法条链接: ①2003年8月《关于党政机关、司法公安部门人员出境、出国通行证、护 照管理措施》紧急通知下发,县处级以上干部出境通行证、出国护照, 交由上级组织部门统一管理。仅8月3日晚至8月5日,在北京、天津、上 海、广州、沈阳、深圳、珠海、昆明等口岸和航空港,就查获60多名持 护照或通行证企图外逃的干部,其中有7名副厅级官员,都持有金融机关、 海关核准携带出境的外汇证明,携款最少的一名经贸干部,随身携带60 万欧元。 ②2003年12月10日,中国政府代表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上签了字。 这是联合国通过的第一个专门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 ③2003年9月底,《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生效
刑法学(2) 屈考 ①双重归罪 ②追诉时效 ③返还资产 ④赃款分享 ⑤国际引渡→2000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颁布实施
刑法学(2) 思考: ①双重归罪 ②追诉时效 ③返还资产 ④赃款分享 ⑤国际引渡→2000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颁布实施
刑法学(2) 第2单元危害国家安全罪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法条范畴 1、刑法分则第1章第102-113条 2、香港和澳门基本法第23条 “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祖国、煽动叛 乱、颠覆中央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 性组织或团体在特别行政区内进行政治活动,禁止恃别行政 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 系 、内地刑法中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述 1、概念二针对国家存立的犯罪,指危害国家安全与存在 及相关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针对国家内部秩序的犯罪和针 对国家外部秩序的犯罪)
刑法学(2) 第2单元 危害国家安全罪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法条范畴 1、刑法分则第1章第102-113条 2、香港和澳门基本法第23条 “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祖国、煽动叛 乱、颠覆中央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 性组织或团体在特别行政区内进行政治活动,禁止特别行政 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 系。” 二、内地刑法中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述 1、概念=针对国家存立的犯罪,指危害国家安全与存在 及相关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针对国家内部秩序的犯罪和针 对国家外部秩序的犯罪)
刑法学(2) 、内地刑法中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述 2、97刑法中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历史沿革 79刑法分则第1章→97刑法分则第1章;共12条, 12个罪名→最高院《确定罪名的规定》 3、从反革命罪与到危害国家安全罪 ①反革命罪涵义不确定性(政治概念而非法律概念) ②认定时强调人的主观性(反革命目的如何认定?) ③国家政治形势的变化需要 ④符合国际惯例(政治犯不能引渡?) ⑤适应一国两制的需要 ⑥与其他章节的犯罪发生冲突(Ex:组织越狱与脱逃 罪;反革命杀人与故意杀人)
刑法学(2) 二、内地刑法中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述 2、97刑法中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历史沿革 79刑法分则第1章→97刑法分则第1章;共12条, 12个罪名→最高院《确定罪名的规定》 3、从反革命罪与到危害国家安全罪 ①反革命罪涵义不确定性(政治概念而非法律概念) ②认定时强调人的主观性(反革命目的如何认定?) ③国家政治形势的变化需要 ④符合国际惯例(政治犯不能引渡?) ⑤适应一国两制的需要 ⑥与其他章节的犯罪发生冲突(Ex:组织越狱与脱逃 罪;反革命杀人与故意杀人)
刑法学(2) 危害国家安全的特征 1、主体特征 1)自然人,多为一般主体=无论中国公民、外国公 民或无国籍人,无论是否具有特定身份,只要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即构成犯罪 2)背叛祖国罪、投敌叛变罪、叛逃罪=特殊主体→ 中国公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特征=故意的形式 1)多为直接故意 2)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机密、 情报罪=包括间接故意
刑法学(2) 三,危害国家安全的特征 1、主体特征 1)自然人,多为一般主体=无论中国公民、外国公 民或无国籍人,无论是否具有特定身份,只要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即构成犯罪 2)背叛祖国罪、投敌叛变罪、叛逃罪=特殊主体→ 中国公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特征=故意的形式 1)多为直接故意 2)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机密、 情报罪=包括间接故意
刑法学(2) 危害国家安全的特征 3客观特征 1)概念=以各种形式危害中国主权、领土完整与安全 分裂祖国、颠覆国家政权及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2)危害方式=作为;不作为 3)危害性质=行为犯→只要实施了刑法102-112条的 行为,无论是否造成了严重后果,都构成既遂。Ex: 分裂国家罪=一般犯罪中的犯罪预备行为,在此罪中可认定为既 遂 4)犯罪方法与手段=没有规定;但特殊犯罪Ex:武装 叛乱、暴乱罪必须是采取武装手段;煸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采用 造谣、诽谤方式 5)只有犯意没有行为的不能认定为此罪
刑法学(2) 三,危害国家安全的特征 3 客观特征 1)概念=以各种形式危害中国主权、领土完整与安全、 分裂祖国、颠覆国家政权及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2)危害方式=作为;不作为 3)危害性质=行为犯→只要实施了刑法102-112条的 行为,无论是否造成了严重后果,都构成既遂。Ex: 分裂国家罪=一般犯罪中的犯罪预备行为,在此罪中可认定为既 遂。 4)犯罪方法与手段=没有规定;但特殊犯罪Ex:武装 叛乱、暴乱罪必须是采取武装手段;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采用 造谣、诽谤方式 5)只有犯意没有行为的不能认定为此罪
刑法学(2) ,危害国家安全的特征 4客体特征 1)客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主权、 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的统一,政权及社会主义 制度。侵害国家某一局部的利益,不构成此罪Ex:贪污公 款、妨害公务、破坏公共财物 2)刑罚程度=严厉→+10个条文中,规定有死刑的 有7个;12个罪名中,规定有死刑的有7个 5港澳基本法中的危害国家安全罪=需要 立法解决
刑法学(2) 三,危害国家安全的特征 4 客体特征 1)客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主权、 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的统一,政权及社会主义 制度。侵害国家某一局部的利益,不构成此罪 Ex:贪污公 款、妨害公务、破坏公共财物 2)刑罚程度=严厉→10个条文中,规定有死刑的 有7个;12个罪名中,规定有死刑的有7个 5 港澳基本法中的危害国家安全罪=需要 立法解决
刑法学(2) 四,背叛国家罪 )概念:第102条,勾结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 个人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原79刑 法第91条 2)主体特征=特殊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的中国公民) 主体的特殊性→窃居国家主要职务,掌管国家重要权 力,有一定社会地位和影响的人物。Ex:普通公民难以 单独实施,但可以形成共犯。外国人可称为本罪的教唆犯或帮 助犯。 3)客观特征 勾结”→暗中接触、信电往来或以其他方式通谋、商议或策划 “外国”、“境外组织”=外国政府、非政府组织或个人 Ex:国际组织=属于境外组织;勾结港澳台→以背叛国家罪处罚
刑法学(2) 四,背叛国家罪 1)概念:第102条,勾结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 个人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原79刑 法第91条 2)主体特征=特殊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的中国公民) 主体的特殊性→窃居国家主要职务,掌管国家重要权 力,有一定社会地位和影响的人物。Ex:普通公民难以 单独实施,但可以形成共犯。外国人可称为本罪的教唆犯或帮 助犯。 3)客观特征 勾结”→暗中接触、信电往来或以其他方式通谋、商议或策划 “外国”、“境外组织”=外国政府、非政府组织或个人 Ex:国际组织=属于境外组织;勾结港澳台→以背叛国家罪处罚
刑法学(2) 五,分裂祖国罪 )概念=第103条第1款,组织、实施分裂国家、破坏 国家统一的行为。79年刑法第92条 2)主体特征=一般主体(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年 满16岁+有刑事责任能力→通常为共同犯罪,首要分子是某 地区或某一民族中有社会地位的分离分子或民族分裂分子(第103 条第1款对不同犯罪人规定了不同的法定刑) 3)客观特征=组织、策划、实施 ①组织=成立分裂国家的犯罪集团或组织/纠集多人从事分裂活动 ②策划=密谋分裂国家、破坏统一的活动 Ex:密谋制定分裂国家活动纲领;拟订伪政府成员名单 ③实施=着手进行分类活动。Bx:宜布一个地方独立,进行“民族 迁徙”或“民族回归
刑法学(2) 五,分裂祖国罪 1)概念=第103条第1款,组织、实施分裂国家、破坏 国家统一的行为。79年刑法第92条 2)主体特征=一般主体(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年 满16岁+有刑事责任能力→通常为共同犯罪,首要分子是某一 地区或某一民族中有社会地位的分离分子或民族分裂分子 (第103 条第1款对不同犯罪人规定了不同的法定刑) 3)客观特征=组织、策划、实施 ①组织=成立分裂国家的犯罪集团或组织/纠集多人从事分裂活动 ②策划=密谋分裂国家、破坏统一的活动 Ex:密谋制定分裂国家活动纲领;拟订伪政府成员名单 ③实施=着手进行分类活动。Ex:宣布一个地方独立,进行“民族 迁徙”或“民族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