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权法 主讲:杨丁龙 784:13431784747: E7A9L:yangdinglongl8 126.com
物 权 法 主讲:杨丁龙 TEL:13431784747; EMAIL:yangdinglong18@126.com

第七讲抵押权(二)、质权、留置权 HUEIDO 步物物,每,0 教学目的和要求: 1.掌握最高额抵押权的设立、效力、消灭; 2.通过本章学习,掌握动产质权的概念、设立和效力;了解权利质权。 3.通过本章学习,掌握留置权的概念、成立条件和效力。 4.通过本章学习,掌握占有的取得与效力:掌握占有的保护;了解占有 的消灭与准占有。 教学重点: 1.最高额抵押权的设立、效力。 教学难点: 抵押权与质权、留置权的区别。 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图表法、新旧法对照法
第七讲 抵押权(二)、质权、留置权 教学目的和要求: 1. 掌握最高额抵押权的设立、效力、消灭; 2. 通过本章学习,掌握动产质权的概念、设立和效力;了解权利质权。 3. 通过本章学习,掌握留置权的概念、成立条件和效力。 4. 通过本章学习,掌握占有的取得与效力;掌握占有的保护;了解占有 的消灭与准占有。 教学重点: 1. 最高额抵押权的设立、效力。 教学难点: 抵押权与质权、留置权的区别。 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图表法、新旧法对照法

讲授新课: 二最商楼程权的设3 )最高额抵押权的含义 HUEIDO 物纳物.4,40d a)可设定最高额抵押权的债权 物权法规定: 无此方面的相关规定。 担保法及司法解释规定: 第60条借款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 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 b)最高额抵押合同 物权法规定: 第一百八十五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 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四)担保的范围。 c)最高额抵押权设定登记 物权法规定: 第187条、第188条(详上)
讲授新课: (一) 最高额抵押权的含义 (二)最高额抵押权的设定 a)可设定最高额抵押权的债权 物权法规定: 无此方面的相关规定。 担保法及司法解释规定: 第60条 借款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 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 b)最高额抵押合同 物权法规定: 第一百八十五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 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四)担保的范围。 c)最高额抵押权设定登记 物权法规定: 第187条、第188条(详上)

(三)最高额抵押权的效力 a)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的范围 HUEIDO 物权法规定: 第173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按照约定。 b)最高额抵押合同条款的变更 物权法规定: 第205条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 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但变更的 内容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c)最高额抵押权的处分 物权法规定: 第204条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 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担保法及司法解释规定: 第61条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三)最高额抵押权的效力 a)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的范围 物权法规定: 第173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按照约定。 b)最高额抵押合同条款的变更 物权法规定: 第205条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 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但变更的 内容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c)最高额抵押权的处分 物权法规定: 第204条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 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担保法及司法解释规定: 第61条 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四)最高额抵押权的确定 )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的意义与必要性 b)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的事由 HUEIDO 作纳我转针鞋结,4越 物权法规定: 第20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一)约定的债 权确定期间届满;(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 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四)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五) 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 其他情形。 担保法及司法解释规定: 无此方面的相关规定。 c)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的效力 (五)最高额抵押权的消灭
(四)最高额抵押权的确定 a)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的意义与必要性 b) 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的事由 物权法规定: 第20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一)约定的债 权确定期间届满;(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 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四)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五) 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 其他情形。 担保法及司法解释规定: 无此方面的相关规定。 c) 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的效力 (五)最高额抵押权的消灭

小结:物权法在最高抵押权规定上的新突破:1.扩大了最高额抵押权 担保的债权范围。该条规定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贷款人 通过最高额抵押形式为以前的贷款补办担保手续提供了法律依据,有 利于债权人和债务人灵活运用最高额抵押机制来实现相关利益的优化 配置和平衡。 2.允许在一定条件下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也 可转让。《担保法》第61条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这为贷款人转让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的贷款设置了法律障碍。《物权 法》的这一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最高额抵押债权确定前禁止转 让主合同债权以及抵押权的机械性,有利于债权人权益的保护和实现, 也使得最高额抵押权的灵活性和担保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将极大地方 便贷款人在贷款剥离、出售以及机构撤销时转让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 的贷款。 3.明确了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事由。《物权法》采用明确的列举方式 规定抵押权人债权确定的方式,便于债权人在法定情形出现时灵活、 及时地行使权利,以最有利的方式来保护和实现自己的债权。 注意: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以后发生的债权,已不受该最高额抵押 担保的保护
小结:物权法在最高抵押权规定上的新突破:1.扩大了最高额抵押权 担保的债权范围。该条规定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贷款人 通过最高额抵押形式为以前的贷款补办担保手续提供了法律依据,有 利于债权人和债务人灵活运用最高额抵押机制来实现相关利益的优化 配置和平衡。 2.允许在一定条件下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也 可转让。《担保法》第61条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这为贷款人转让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的贷款设置了法律障碍。 《物权 法》的这一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最高额抵押债权确定前禁止转 让主合同债权以及抵押权的机械性,有利于债权人权益的保护和实现, 也使得最高额抵押权的灵活性和担保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将极大地方 便贷款人在贷款剥离、出售以及机构撤销时转让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 的贷款。 3.明确了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事由。《物权法》采用明确的列举方式 规定抵押权人债权确定的方式,便于债权人在法定情形出现时灵活、 及时地行使权利,以最有利的方式来保护和实现自己的债权。 注意: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以后发生的债权,已不受该最高额抵押 担保的保护

案例分析: 1999年3月22日,某股份有限公司与工行某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 某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房地产抵押给工行某支行,为该公司1996年7月23 日至2004年3月21日期间在工行某支行的950万元贷款限额内提供抵押 担保,并于当天在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2001年4月4日 该公司又与工行某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将其车床、生产线等生 产设备抵押给工行某支行,为该公司2001年4月4日至2004年4月3日期 间在工行某支行的270万元贷款限额内提供抵押担保,并于当天在工商 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抵押登记。 2001年8月,因工行某支行被依法撤销,故工行某支行与某信用联社签 订《关于交换工行某支行存款和部分信贷资产业务的框架协议》,约 定工行某支行将其存款和部分信贷资产业务移交给某信用联社。其中, 工行某支行将向债务人某股份有限公司发放的最高额抵押贷款1177万 元也一并转让给某信用联社,双方依约进行了交接和付款,工行某支 行将协议约定的信贷资产及相关合同、借据、抵押手续等资料移交给 了某信用联社。转让后,债务人某股份有限公司向某信用联社支付利 息452358.56万元,但未偿还本金。 2004年9月,原告某信用联社将某工商银行作为被告诉至法院称,根据 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的法律规定,被告下属某支行转让 债权的行为无效,请求依法确认债权转让无效,并判令被告还1177万 元。 被告辩称,该债权已经特定,转让有效。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问:(1) 根据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本案应如何处理? (2)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本案应如何处理?
案例分析: 1999年3月22日,某股份有限公司与工行某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 某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房地产抵押给工行某支行,为该公司1996年7月23 日至2004年3月21日期间在工行某支行的950万元贷款限额内提供抵押 担保,并于当天在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2001年4月4日, 该公司又与工行某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将其车床、生产线等生 产设备抵押给工行某支行,为该公司2001年4月4日至2004年4月3日期 间在工行某支行的270万元贷款限额内提供抵押担保,并于当天在工商 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抵押登记。 2001年8月,因工行某支行被依法撤销,故工行某支行与某信用联社签 订《关于交换工行某支行存款和部分信贷资产业务的框架协议》,约 定工行某支行将其存款和部分信贷资产业务移交给某信用联社。其中, 工行某支行将向债务人某股份有限公司发放的最高额抵押贷款1177万 元也一并转让给某信用联社,双方依约进行了交接和付款,工行某支 行将协议约定的信贷资产及相关合同、借据、抵押手续等资料移交给 了某信用联社。转让后,债务人某股份有限公司向某信用联社支付利 息452358.56万元,但未偿还本金。 2004年9月,原告某信用联社将某工商银行作为被告诉至法院称,根据 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的法律规定,被告下属某支行转让 债权的行为无效,请求依法确认债权转让无效,并判令被告还1177万 元。 被告辩称,该债权已经特定,转让有效。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问:(1)根据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本案应如何处理? (2)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本案应如何处理?

思考题:物权法与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差异,在银行担保业务 方面,有什么实践意义? 差异分析: 在办理担保业务时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 经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范围,对客户担保的整体规划 较为有利。银行也可以灵活运用最高额抵押债权的转让规定,在 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确定前,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转让事宜;在最 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确定后,可以随主债权转让担保债权
思考题:物权法与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差异,在银行担保业务 方面,有什么实践意义? 差异分析: 在办理担保业务时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 经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范围,对客户担保的整体规划 较为有利。银行也可以灵活运用最高额抵押债权的转让规定,在 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确定前,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转让事宜;在最 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确定后,可以随主债权转让担保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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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练习: HUEIDO 1.完成《形成性考核册》第3、4次作业。 w物在..4划 延伸阅读: 1.王利明: 《物权法研究》 (修订版),第二十、二十一章,中国人民 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朱岩、高圣平、陈鑫: 《中国物权法评注》,第十五、十六章,北京 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3.崔建远: 《物权法》,第十七、十八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 版。 (谢谢观赏/)
课后练习: 1. 完成《形成性考核册》第3、4次作业。 延伸阅读: 1. 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修订版),第二十、二十一章,中国人民 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 朱岩、高圣平、陈鑫:《中国物权法评注》,第十五、十六章,北京 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3. 崔建远:《物权法》,第十七、十八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 版。 (谢谢观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