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章抽象行政行为
第七章 抽象行政行为

【引例】 案例一:乔占祥诉铁道部铁路旅客票价管理案 案例二:南平市台顺职业介绍所不服南平市劳动 局行政处罚案
【引例】 案例一:乔占祥诉铁道部铁路旅客票价管理案 案例二:南平市台顺职业介绍所不服南平市劳动 局行政处罚案

【概述】 对于抽象行政行为,我们主要掌握其概念、特 征、分类等基本问题,以及它的制定程序、法律效 力、监督审查、适用规则等
【概述】 对于抽象行政行为,我们主要掌握其概念、特 征、分类等基本问题,以及它的制定程序、法律效 力、监督审查、适用规则等

【方法】 对于抽象行政行为,学习者最需要重点掌握 的,是其效力、监督与适用问题,其中监督问题 是关键中的关键
【方法】 对于抽象行政行为,学习者最需要重点掌握 的,是其效力、监督与适用问题,其中监督问题 是关键中的关键

【教学内容】 、 抽象行政行为概述 (一)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第一,对象的不特定性。 第二, 可反复适用性。 第三,不可诉性。 (二)抽象行政行为的分类 第一,行政机关的行政立法行为。 第二,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三)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教学内容】 一、抽象行政行为概述 (一)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第一,对象的不特定性。 第二,可反复适用性。 第三,不可诉性。 (二)抽象行政行为的分类 第一,行政机关的行政立法行为。 第二,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三)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二、行政立法行为 (一)行政立法的概念 (二)行政立法权的性质与来源 (三)行政立法的分类 1.职权立法与授权立法。 2.执行性立法与创制性立法。 3.执行性立法、补充性立法、自主性立法和试验性立法。 4.中央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 (四)行政立法的权限范围
二、行政立法行为 (一)行政立法的概念 (二)行政立法权的性质与来源 (三)行政立法的分类 1.职权立法与授权立法。 2.执行性立法与创制性立法。 3.执行性立法、补充性立法、自主性立法和试验性立法。 4.中央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 (四)行政立法的权限范围

三、抽象行政行为的制定 (一)行政法规的制定 主体 国务院 权限 ①执行法律规定的事项②执行宪法规定的国务院职权事项③执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的事 立项 ①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报请立项②油国务院法制机构拟订年度立法工作计谢报国务院审批 起草 ①由有关部门起草或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起草、组织起草②由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送审 ①国务院法制机构负责审查②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切身利益的可以听证,有关行政 审查 许可的必须听证③由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建议提请审议,但调整范围单 、各方面意见一致或 法律配套法规可以传批 决定 ①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法制机构或起草部门做说明;或直接由国务院审批②总理签署国务院 令公布施行 ①标准文本为国务院公报文本②公布后30日后施行,但涉及国家安全、外汇汇率、货币政策硕 公布 定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法规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③公布后30日内由办公厅报 请备案 ①属条文本身问题的,国务院各部门和省级政府可要求解释,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拟订解释草案 解释 报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公布②属具体应用问题的,国务院各部门与省 级政府的法制机构可请求解释,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解释答复;涉及重大问题的由其提出意见报 国务院同意后答复
三、抽象行政行为的制定 (一)行政法规的制定 主体 国务院 权限 ①执行法律规定的事项②执行宪法规定的国务院职权事项③执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的事 项 立项 ①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报请立项②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拟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报国务院审批 起草 ①由有关部门起草或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起草、组织起草②由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送审 审查 ①国务院法制机构负责审查②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切身利益的可以听证,有关行政 许可的必须听证③由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建议提请审议,但调整范围单一、各方面意见一致或 法律配套法规可以传批 决定 ①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法制机构或起草部门做说明;或直接由国务院审批②总理签署国务院 令公布施行 公布 ①标准文本为国务院公报文本②公布后30日后施行,但涉及国家安全、外汇汇率、货币政策确 定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法规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③公布后30日内由办公厅报 请备案 解释 ①属条文本身问题的,国务院各部门和省级政府可要求解释,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拟订解释草案 报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公布②属具体应用问题的,国务院各部门与省 级政府的法制机构可请求解释,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解释答复;涉及重大问题的由其提出意见报 国务院同意后答复

(二)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 授权立法的 犯罪与刑罚、剥夺公民政治权利、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与 范围 处罚、司法制度属法律绝对保留 授权立法的 严格按照授权目的和范围行使该权力;权力不得转授;立法须 义务 报授权规定机关备案 授权立法的 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报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立法后原 终止 授权立法及授权终止 授权立法的 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一般称“某某暂行条例”,而普通行政法 识别 规一般称“某某条例
(二)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 授权立法的 范围 犯罪与刑罚、剥夺公民政治权利、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与 处罚、司法制度属法律绝对保留 授权立法的 义务 严格按照授权目的和范围行使该权力;权力不得转授;立法须 报授权规定机关备案 授权立法的 终止 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报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立法后原 授权立法及授权终止 授权立法的 识别 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一般称“某某暂行条例”,而普通行政法 规一般称“某某条例

(三)行政规章的制定 制定机关 报请立项 决定 公布 备案 部门 国务院组成部门、 部门工作 部务会议或 标准文本为 规章 直属机构、部分 委员会会议 本部门或国 直属事业单位 机构 决定 务院公报 公布后30 日内由法 制机构报 地 省级政府和较大市 政府工作 政府常务会 标准文本为 请备案 性 政府 部门或其 议或全体会 地方政府 规章 下级政府 议决定 公报
(三)行政规章的制定 制定机关 报请立项 决定 公布 备案 部门 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 直属机构、部分 直属事业单位 部门工作 机构 部务会议或 委员会会议 决定 标准文本为 本部门或国 务院公报 公布后30 日内由法 制机构报 地方 请备案 性 规章 省级政府和较大市 政府 政府工作 部门或其 下级政府 政府常务会 议或全体会 议决定 标准文本为 地方政府 公报

(四)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四)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