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山开放大学CdEW Lk+5 o2Ni-tRn 开放教育会计专科专业 Cd 纳税基础与实务 R 0 王月华教授 2021.10
王月华 教授 开放教育会计专科专业 2021.10 纳税基础与实务 唐唐山开放大学

唐山开放大学 税收基础 增值税纳税实务 目录 03 消费税纳税实务 04 关税纳税实务 05 企业所得税纳税实务 06 个人所得税纳税实务 0 资源税类纳税实务 财产税类纳税实务 09 行为税类纳税实务
01 目录 02 03 04 税收基础 增值税纳税实务 消费税纳税实务 关税纳税实务 06 05 企业所得税纳税实务 个人所得税纳税实务 07 资源税类纳税实务 08 财产税类纳税实务 09 行为税类纳税实务 唐唐山开放大学

唐山开放大学 01 第一章税收基础
01 第一章 税收基础 导学 入门 唐山开放大学

唐山开放大学 、 本章内容 第一节税法概述 第二节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第三节税务登记流程 二、 学习目标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税收的相 关概念、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税法构成 要素、税收征管范围和纳税人纳税实务操作流 程。 三、学习重点、难点 1.税收的概念与特点 2、税法的概念与特点 导学防法 4、税法构成要素 四、 1.案例教学 五、本章小结 2.讲练结合 3、启发式教学 六、本章练习题及答案
一、本章内容 第一节 税法概述 第二节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第三节税务登记流程 1. 案例教学 2. 讲练结合 3、启发式教学 三、学习重点、难点 二、学习目标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税收的相 关概念、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税法构成 要素、税收征管范围和纳税人纳税实务操作流 程。 四、导学方法 1.税收的概念与特点 2、税法的概念与特点 3.税法分类 4、税法构成要素 五、本章小结 六、本章练习题及答案 唐山开放大学

唐山开放大学 第一章 税收基础 【案例导入】 方案二:自由撰稿人 @ 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稿酬所得,适用税率为20%,并可享 受减征30%的税收优惠,则其实际适用税率为14%。应缴纳的税款 为:600000×(1-20%)×20%×(1-30%)=67200(元) 由计算结票可知,如果仅从税负的角度考电:陈习 方案一:兼职专栏作家 01 生作为自由满演人身份获得收入所适用的税率最低 应纳税颠最少,税负最低。 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 方案二比方素一(兼职专栏作家)节税52800元 得,如果按月平均支付,适用税率为30%。 120000-67200): 应缴纳的税款为: 【50000×(1-20%)×30%-2000]×12 案例分析 -120000(元) 对陈先生的60万元收入来说,两种合作方式下所适用的税目、税率是完全不同的,因而不同 的选择会使其应交税款产生较大差别,存在一定的税收筹划空间。合作方式的税负比较效如下:
方案一: 兼职专栏作家 • 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 得,如果按月平均支付,适用税率为30%。 应缴纳的税款为: • [50000×(1-20%)×30%-2000] ×12 • =120000(元) 方案二:自由撰稿人 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稿酬所得,适用税率为20%,并可享 受减征30%的税收优惠,则其实际适用税率为14%。应缴纳的税款 为:600000× (1—20%)× 20%× (1—30%)=67200(元) 案例分析 对陈先生的60万元收入来说,两种合作方式下所适用的税目、税率是完全不同的,因而不同 的选择会使其应交税款产生较大差别,存在一定的税收筹划空间。合作方式的税负比较如下: 01 02 由计算结果可知,如果仅从税负的角度考虑,陈先 生作为自由撰稿人身份获得收入所适用的税率最低, 应纳税额最少,税负最低。 方案二比方案一(兼职专栏作家)节税52800元 (120000—67200); 第一章 税收基础 【案例导入】 唐山开放大学

唐山开放大学 第一章 税收基础 第一节税法概述 身学 一、税收的概念与特点 (一)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 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其涵义: 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有别于按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 3、.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国家社会公共需要 (二)税收的特点 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点。 1.强制性2.无偿性 3.固定性 税收的“三性”是由税收的本质决定的,是税收本质属性的外在表现,是区别税与非税的外在尺度和标志。其中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是保 障,固定性是对强制性和无偿性的一种规范和约束。 二、税法的概念与特点 (一)税法的概念: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是以宪法为依据的。 (二)税法的特点 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制定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 (三)税收与税法的区别与联系:税收作为一种经济活动,属于经济基础范畴:而税法则是一种法律制度,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税收以税法为依据 和保障,而税法又必须以保障税收活动的有序进行为其存在的理由和依据。 三、税法的作用: (一)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形式(二)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 (三)税法是维护经济秩序的重要的法律工具(四)税法是国家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
第一第一节 税法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与特点 (一)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 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 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其涵义: 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有别于按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 3、.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国家社会公共需要 (二)税收的特点 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点。 1.强制性 2.无偿性 3.固定性 税收的“三性”是由税收的本质决定的,是税收本质属性的外在表现,是区别税与非税的外在尺度和标志。其中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是保 障,固定性是对强制性和无偿性的一种规范和约束。 二、税法的概念与特点 (一)税法的概念: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是以宪法为依据的。 (二)税法的特点 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制定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 (三)税收与税法的区别与联系:税收作为一种经济活动,属于经济基础范畴;而税法 则是一种法律制度,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税收以税法为依据 和保障,而税法又必须以保障税收活动的有序进行为其存在的理由和依据。 三、税法的作用: (一)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形式 (二)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 (三)税法是维护经济秩序的重要的法律工具 (四)税法是国家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 . 第一章 税收基础 导学 入门 唐山开放大学

唐山开放大学 第一章税收基础 第二节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一、税法体系概述 税法体系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一定体制下以法定形式湖定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的总和。又称税收制度。 目前,我国现行的税种共18个,分别是增值税、消贵税、关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坡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奥 税、船帕吨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环境保护税和烟叶税。其中: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船帕吨税、环境保护税和烟叶税是通过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立法的 二、税收分类 (一)按征税对蒙性质分类 按征税对象的性质分类,可将税收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资源税类、财产税类和行为税类。 1.流转税类:是以商品或劳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等 2。所得税类:是以纳税人的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3.资源税类:是指对开发和利用的自然资源征税的一类税,包括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慎土地使用税等 4.财产税类:财产税类是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控制的财产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哭税等。 5.行为税类:也称特定目的税,是以纳税人的某种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作为征彩对蒙的一类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等 (二)按计税依据分类:可将税收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两类。 1.从价税:是以作为征税对象的商品、财产或所得的价值(或价格)为依据,按一定比例计征的各种税的统称,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2从重税:是以作为征税对象的置量、数量、体积、面积等为依据,按单位税额计算征收的各种税的统称,如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等。 (三)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税收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两类。 1.价内税:是指税金作为商品价格的构成要素,计入价格的各个税种的统称。如消责税、关税等。 2,价外税:是指税金不计入商品的价格而作为价格的附加部分的税种。增值税是典型的价外税。 (四)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嫌分类:税收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类。 1.直接税是指税负由纳税人自己承担,不能发生转嫁关系的各种税。如所得税、财产税。 2.间接税是指纳税人可以将已纳税款全部或部分地转嫁给他人负担的各种税。如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
一、税法体系概述 税法体系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一定体制下以法定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的总和。 又称税收制度。 目前,我国现行的税种共 18 个,分别是增值税、消费税、关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契 税、船舶吨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环境保护税和烟叶税。其中: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船舶吨税、环境保护税和烟叶税是通过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立法的 第一章 税收基础 第二节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二、税收分类 (一)按征税对象性质分类 按征税对象的性质分类,可将税收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资源税类、财产税类和行为税类。 1. 流转税类:是以商品或劳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等 2. 所得税类:是以纳税人的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3. 资源税类:是指对开发和利用的自然资源征税的一类税,包括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4. 财产税类:财产税类是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控制的财产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等。 5. 行为税类:也称特定目的税,是以纳税人的某种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作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等 (二)按计税依据分类:可将税收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两类。 1.从价税:是以作为征税对象的商品、财产或所得的价值(或价格)为依据,按一定比例计征的各种税的统称,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2.从量税:是以作为征税对象的重量、数量、体积、面积等为依据,按单位税额计算征收的各种税的统称,如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等。 (三)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税收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两类。 1.价内税:是指税金作为商品价格的构成要素,计入价格的各个税种的统称。如消费税、关税等。 2.价外税:是指税金不计入商品的价格而作为价格的附加部分的税种。增值税是典型的价外税。 (四)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分类:税收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类。 1.直接税是指税负由纳税人自己承担,不能发生转嫁关系的各种税。如所得税、财产税。 2.间接税是指纳税人可以将已纳税款全部或部分地转嫁给他人负担的各种税。如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 导学 入门 唐山开放大学

唐山开放大学 第一章 税收基础 第二节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三、税法构成要素 是指构成税收法规的组成要素。税收实体法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缘、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 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其中: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是最基本的三项要素。 (一)纳税义务人 1.概念: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又称为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一般分为自然人和法人两种。 2.与纳税人相关的概念:(1)负税人:是指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负税人是指在经济上实际负扭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2)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分为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 (二)征税对象 1概念: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 重要标志 2.与课税对象相关的概念 (1)税目:具体的征税项目,,代表征税的广度(2)计税依据:又称税基,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 (3)税源:是指税收的最终来源,也即税收的最终归宿 (三)税率 1橛念:税率是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比例。税率是税法的核心要素,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代表课税的深度,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 2形式:我国现行税制适用的税率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四)纳税环节: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1)单环节征税(2)多环节征税 碎神
三、税法构成要素 是指构成税收法规的组成要素。税收实体法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 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其中: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是最基本的三项要素。 (一)纳税义务人 1.概念: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又称为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一般分为自然人和法人两种。 2.与纳税人相关的概念:(1)负税人:是指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负税人是指在经济上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2)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分为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 (二)征税对象 1.概念: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 重要标志 2.与课税对象相关的概念 (1)税目:具体的征税项目,,代表征税的广度(2)计税依据:又称税基,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 (3)税源:是指税收的最终来源,也即税收的最终归宿 (三)税率 1.概念:税率是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比例。税率是税法的核心要素,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代表课税的深度,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 2.形式:我国现行税制适用的税率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四)纳税环节: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1)单环节征税(2)多环节征税 第一章 税收基础 第二节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唐山开放大学

唐山开放大学 第一章 税收基础 第二节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五)纳税期限 1.概念:纳税期限指税法规定的关于税款缴纳时间方面的限定。(1)按期纳税(2)按次纳税 2.与纳税期限相关的三个概念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应税行为发生的时间(2)纳税期限:每隔固定时间汇总一次税款缴纳的时间 (3)缴库期限是税法规定的纳税期满后,纳税人将应纳税款缴入国库的期限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申报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 (含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例1-1】2017年3月15日,某公司销售货物并开具发票。说明该公司的纳税期限和缴库期限。 解答:纳税期限:2017年3月15日,销售货物并开具发票,纳税义务发生了。若以一个月为一个纳税期,则纳税期 限为3月份。缴库期限:如3月份结束后15日内申报纳税,即4月15日为缴库期限。 (六)纳税地点:纳税地点是指缴纳税款的场所。我国对纳税地点规定的总原则是纳税人在其所在地就地申报纳 税。(1)企业所在地纳税(2)营业行为所在地纳税。(3)集中纳税(4)口岸纳税 (七)减税免税:减税免税主要是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者免予征税的特殊规定
(五)纳税期限 1.概念: 纳税期限指税法规定的关于税款缴纳时间方面的限定。(1)按期纳税 (2)按次纳税 第一章 税收基础 第二节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2.与纳税期限相关的三个概念 (六)纳税地点:纳税地点是指缴纳税款的场所。我国对纳税地点规定的总原则是纳税人在其所在地就地申报纳 税。(1)企业所在地纳税(2)营业行为所在地纳税。(3)集中纳税(4)口岸纳税 (七)减税免税:减税免税主要是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者免予征税的特殊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申报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 日 (含 3 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例 1-1】2017 年 3 月 15 日,某公司销售货物并开具发票。说明该公司的纳税期限和缴库期限。 解答: 纳税期限:2017 年 3 月 15 日,销售货物并开具发票,纳税义务发生了。若以一个月为一个纳税期,则纳税期 限为 3 月份。缴库期限:如3 月份结束后 15 日内申报纳税,即 4 月 15 日为缴库期限。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是应税行为发生的时间(2) 纳税期限: 每隔固定时间汇总一次税款缴纳的时间 (3) 缴库期限 是税法规定的纳税期满后,纳税人将应纳税款缴入国库的期限 导学 入门 唐山开放大学

唐山开放大学 第一章 税收基础 2减税免税的类型 (1)从性质上划分:税收减免从性质上可以划分为政策性减免、困难性减免和一般性减免: (2)从时间上划分:税收减免从时间上可以划分为定期减免和不定期减免 3.起征点与免征额: (1)起征点:所谓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额。当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当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 时,则全数额依率征税。它体现了税收的重点照顾政策,如现行税制中的增值税。 (2)免征额:是指税法规定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 免征额部分征税,它体现了税收的普遗优惠政策,如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等。现行的5000元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扣除 限额叫作“免征额”,而不应称作“起征点”。 【例1-2】张某月收入是5900元,起征点和免征额都是5000元,所得税率5%,试说明起征点与免征额的区别。 解答:(1)起征点5000这表明张某的收入达到了起征点,那么需要交纳的所得税是5900乘以5%等于295元。 (2)免征额5000这表明张某收入的5000部分可以免税,那么需要交纳的所得税是(5900-5000)乘以5%等于45元。 (八)罚则:是指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1)罚款。(2)补税并加收滞纳金。(3)补税并罚款。(4)强制做行措施。(5) 对纳税人严重违反税收法规并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章 税收基础 3.起征点与免征额: (1)起征点:所谓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额。当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当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 时,则全数额依率征税。它体现了税收的重点照顾政策,如现行税制中的增值税。 (2)免征额:是指税法规定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 免征额部分征税,它体现了税收的普遍优惠政策,如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等。现行的 5000 元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扣除 限额叫作“免征额”,而不应称作“起征点”。 【例 1-2】张某月收入是 5900 元,起征点和免征额都是 5000 元,所得税率5%,试说明起征点与免征额的区别。 解答:(1)起征点5000 这表明张某的收入达到了起征点,那么需要交纳的所得税是 5900乘以5%等于 295 元。 (2)免征额 5000 这表明张某收入的 5000 部分可以免税,那么需要交纳的所得税是(5900-5000)乘以 5%等于 45 元。 (八)罚则:是指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1)罚款。(2)补税并加收滞纳金。(3)补税并罚款。(4)强制执行措施。(5) 对纳税人严重违反税收法规并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减税免税的类型 (1)从性质上划分:税收减免从性质上可以划分为政策性减免、困难性减免和一般性减免。 (2)从时间上划分:税收减免从时间上可以划分为定期减免和不定期减免 导学 入门 唐山开放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