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调整方方法和功能 ◆主要内容: ·第一节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经济法的调整方法 ·第三节经济法的功能 ◆教学目的与要求: 把握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掌握经济法的独特调 整方法和功能,来理解经济法作为独立的部门法。 ◆重点、难点: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调整方方法和功能 ◆主要内容: ⚫ 第一节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 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方法 ⚫ 第三节 经济法的功能 ◆教学目的与要求: 把握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掌握经济法的独特调 整方法和功能,来理解经济法作为独立的部门法。 ◆重点、难点: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研究性选题: ·经济法在西部大开发中的作用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及其价值理念 ·和谐社会的宪政价值与经济法理念的 奥合
➢研究性选题: ⚫ 经济法在西部大开发中的作用 ⚫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及其价值理念 ⚫ 和谐社会的宪政价值与经济法理念的 契合

第一节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一、传统体制下揭示经济法基本原 则认识存在的问题: 确认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依据什么标准? ● 未达成共识 ● 社会主义法的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部门法的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规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一、传统体制下揭示经济法基本原 则认识存在的问题: ⚫ 确认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依据什么标准? ⚫ 未达成共识 ⚫ 社会主义法的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 部门法的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 经济规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含义特征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如下属性: ·反映经济法的本质属性 ·具备明确的准则性或者导向性 ·体现和适应经济法体系中所有法律、法规的本 质要求 。所表明的是一种法律精神或者法律价值
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含义特征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如下属性: ⚫ 反映经济法的本质属性 ⚫ 具备明确的准则性或者导向性 ⚫ 体现和适应经济法体系中所有法律、法规的本 质要求 ⚫ 所表明的是一种法律精神或者法律价值

三、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构成 ◆国家适度干预原则 国家干预不可避免、必须性;?“适度”?衡量的 标准 ◆经济民主原则 价值体现在:市场的自由竞争、国家与市场的优势、保护弱势群体 ◆社会本位原则 国家本位 个体本位 社会本位 (?公共利益) ◆经济公平原则 竞争公平、分配公平、正当的差别待遇 ◆资源优化配置原则 ◆经济效益原则 ◆可持续发展
三、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构成 ◆ 国家适度干预原则 国家干预不可避免、必须性; ?“适度 ” ?衡量的 标准 ◆ 经济民主原则 价值体现在:市场的自由竞争、国家与市场的优势、保护弱势群体 ◆ 社会本位原则 国家本位 个体本位 社会本位。 (?公共利益) ◆ 经济公平原则 竞争公平、分配公平、正当的差别待遇 ◆ 资源优化配置原则 ◆ 经济效益原则 ◆ 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方法 经济法调整方法的含义:国家规定的 可以用于干预经济神活的各种方法。 具体调整方法 1.公权介入的调整方法 指令性调整方法:刚性调整一命令、禁止、撤销、免除 指导性的调整方法:柔性调整一行政指导、计划指导、 行政协商 2.私权介入的调整方法 如:国债制度、国家投资制度政府采购制度
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方法 经济法调整方法的含义:国家规定的 可以用于干预经济神话的各种方法。 具体调整方法 1.公权介入的调整方法 指令性调整方法:刚性调整—命令、禁止、撤销、免除 指导性的调整方法:柔性调整—行政指导、计划指导、 行政协商 2.私权介入的调整方法 如:国债制度、国家投资制度政府采购制度

第三节经济法的功能 一、市场失灵的一般分析 经济法是克服市场失灵的最佳法律方式 市场失灵的表现: 1.市场不完全:易形成垄断 2.市场不普遍:价格机制缺位 3.信息不充分和不对称: 4。外部性问题:主体不能获利或不需承担责任 5.公共产品供应不足:基础设施、供水供电、公共安全、服务 6.存在经济周期:扩张、紧缩
第三节 经济法的功能 一、市场失灵的一般分析 经济法是克服市场失灵的最佳法律方式 市场失灵的表现: 1.市场不完全:易形成垄断 2.市场不普遍:价格机制缺位 3.信息不充分和不对称: 4.外部性问题:主体不能获利或不需承担责任 5.公共产品供应不足:基础设施、供水供电、公共安全、服务 6.存在经济周期:扩张、紧缩

二、克服市场失灵的法律途径选择 ◆行政法克服市场失灵的困境 受到多方面的限制,如:行政法价值、法域的归属、 行政执法、司法救济等 ◆民法克服市场失灵的困境 民法的个体本位、救济的优先、静态的市场保障方式 ◆经济法克服市场失灵的优势 1经济法可以直接限制市场主体私权 2经济法可以直接改变市场主体的利益结构 3.经济法具有公共利益优势和远视优势
二、克服市场失灵的法律途径选择 ◆行政法克服市场失灵的困境 受到多方面的限制,如:行政法价值、法域的归属、 行政执法、司法救济等 ◆民法克服市场失灵的困境 民法的个体本位、救济的优先、静态的市场保障方式 ◆经济法克服市场失灵的优势 1.经济法可以直接限制市场主体私权 2.经济法可以直接改变市场主体的利益结构 3.经济法具有公共利益优势和远视优势

推荐阅读 ■1.[美]斯蒂格利茨:《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 郑秉文等译,中国物资出版社1998年版。 ■2.[美]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 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3.李昌麒:《寻求经济法真谛之路》,法律出版 社2003年版。 ■4.卓泽渊:《法的价值论》,法律出版社2006年 版。 ■5.付子堂:《法律功能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 社1999年版
推荐阅读 ◼ 1.[美]斯蒂格利茨:《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 郑秉文等译,中国物资出版社1998年版。 ◼ 2.[美]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 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 3.李昌麒:《寻求经济法真谛之路》,法律出版 社2003年版。 ◼ 4.卓泽渊:《法的价值论》,法律出版社2006年 版。 ◼ 5.付子堂:《法律功能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 社199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