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五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主要内容: ·第一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第二节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第三节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教学目的与要求: 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学会运用消费者 权益保护法知识分析和处理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例。 ◆重点、雅点: 消费者权利的内容
第十五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主要内容: ⚫ 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 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 第三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教学目的与要求: 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学会运用消费者 权益保护法知识分析和处理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例。 ◆重点、难点: 消费者权利的内容

>研究性选题: ·消费者的“弱势”地位探析 ·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思考 ·对王海打假现象的思考 英雄与流氓? 一应当是消费者理由有五:a、消费目的的代表性 抽象化;b、销售目的一角度的转换(澳大利亚商业行为法 第52条关心的都是企业对人们实施的行为,只要他们是以盈 利为目的向消费者提供消费品,就可以认定所有购买人都是 消费者一 一王守祥章),有假就必然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C 打假是每一个消费者的权利;d、打假要付出巨大的投资和艰 苦的工作;e、国外也曾有过这种实践。(供参考)
➢研究性选题: ⚫ 消费者的“弱势”地位探析 ⚫ 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思考 ⚫ 对王海打假现象的思考 英雄与流氓? ——应当是消费者理由有五:a、消费目的的代表性—— 抽象化;b、销售目的——角度的转换(澳大利亚商业行为法 第52条关心的都是企业对人们实施的行为,只要他们是以盈 利为目的向消费者提供消费品,就可以认定所有购买人都是 消费者——王守祥章),有假就必然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c、 打假是每一个消费者的权利;d、打假要付出巨大的投资和艰 苦的工作;e、国外也曾有过这种实践。 (供参考)

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一、消费者运动的兴起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立 法 1.消费者: 自然人、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 消费者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是由经营者 提供的 消费者是为满足生活需求而进行生活消费活动的 2.消费者运动的兴起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 美国:最早制定消费者利益保护法 国际立法:1985年联合国《保护消费者准则》 欧洲理事会《消费者保护宪章》
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一 、消费者运动的兴起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立 法 1.消费者: 自然人、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 消费者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是由经营者 提供的 消费者是为满足生活需求而进行生活消费活动的 2.消费者运动的兴起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 美国:最早制定消费者利益保护法 国际立法:1985年联合国《保护消费者准则》 欧洲理事会《消费者保护宪章》

第一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一、消费者 1.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 务的自然人。(《消法》第2条) 如何理解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 ● (1)购买、使用? 。(2)接受服务中的服务应当如何理解? ● (3)付钱与消费的人不一致,谁是消费者? (4)不以消费为目的进入消费场所,是否为消费者? ● (⑤),无偿提供商品或服务,接受商品或服务的人是否为 消费者? 如:非商业性(如学雷锋、人道援助等) 如:商业性(如为了宜传、推销商品,为了扩大企 业影响或提高企业知名度等) ·(6)就医是否是消费者?
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一、消费者 1.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 务的自然人。(《消法》第2条 ) 如何理解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 ⚫ (1)购买、使用? ⚫ (2)接受服务中的服务应当如何理解? ⚫ (3)付钱与消费的人不一致,谁是消费者? ⚫ (4)不以消费为目的进入消费场所,是否为消费者? ⚫ (5)无偿提供商品或服务,接受商品或服务的人是否为 消费者? 如:非商业性(如学雷锋、人道援助等) 如:商业性(如为了宣传、推销商品,为了扩大企 业影响或提高企业知名度等) ⚫ (6)就医是否是消费者?

2.什么叫为了生活消费? 。生活消费与非生活消费(生产、经营、工作消费) 。生活消费目的”能否绝对? ·王海打假引起的法律思考。 。单位还是个体社会成员? 。“购买”的是否必须是生活消费品? >~第一,消法附则中规定农民购买生产资料参照消 法适用,原因是农民购买生产资料的目的主要是 为了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特别是农民是弱者需 要特别的保护。 第二,购买商品房的个人是不是消费者?对此, 争论极大
2.什么叫为了生活消费? ⚫ 生活消费与非生活消费(生产、经营、工作消费……) ⚫ 生活消费目的”能否绝对? ⚫ 王海打假引起的法律思考。 ⚫ 单位还是个体社会成员? ⚫ “购买”的是否必须是生活消费品? ➢ 第一,消法附则中规定农民购买生产资料参照消 法适用,原因是农民购买生产资料的目的主要是 为了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特别是农民是弱者需 要特别的保护。 ➢ 第二,购买商品房的个人是不是消费者?对此, 争论极大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立法:1993年10月颁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调整对象: 的昊聚机菱喜馨蓦霸夤鹦肴斋关累家机关与消费者之间 立法宗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 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 ·对消费者特别保护原则 ·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原则 ·补偿性与惩罚性相结合原则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立法:1993年10月颁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调整对象: 国家机关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国家机关与消费者之间 的关系、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 立法宗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 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 ⚫ 对消费者特别保护原则 ⚫ 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原则 ⚫ 补偿性与惩罚性相结合原则

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一、消费者的权利 二、经营者的义务 ①安全权 ①遵守法律 ②接受消费者监督 ②知悉权 ③保障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③选择权 ④信息提供 ⑤出具凭证、单据 ④公平交易权 ⑥品质担保 ⑤求偿权 ⑦保证提供可提供的商品或服务 ⑥监督权 ⑧售后服务 ⑨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交易 ⑦获得消费教育权 ⑩尊重消费者人格 ⑧受尊重权 ⑨结社权
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一、消费者的权利 ①安全权 ②知悉权 ③选择权 ④公平交易权 ⑤求偿权 ⑥监督权 ⑦获得消费教育权 ⑧受尊重权 ⑨结社权 二、经营者的义务 ①遵守法律 ②接受消费者监督 ③保障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④信息提供 ⑤出具凭证、单据 ⑥品质担保 ⑦保证提供可提供的商品或服务 ⑧售后服务 ⑨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交易 ⑩尊重消费者人格

三、惩罚性赔偿 《随法》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 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 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1)条件: 。责任主体是经营者(广义,含生产者、服务者); ·求偿主体必须是消费者: 。经营者有欺诈的故意; ·经营者实施了欺诈的行为(积极、消极欺诈); ·消费者因受欺诈而购买商品或接受了服务(欺诈结果)。 注意:法律并未要求以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为要件。 (2)计算方法: 争议:价格的双倍/损失的双倍/受骗部份的双倍(数量上 的欺诈、价格上的欺诈,可就受骗部份赔偿三倍)。 法律的规定为价格的双倍。 价格的双倍+所受损失+取证费、鉴定费、诉讼费等
三、惩罚性赔偿 《消法》第49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 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 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1)条件: ⚫ 责任主体是经营者(广义,含生产者、服务者); ⚫ 求偿主体必须是消费者; ⚫ 经营者有欺诈的故意; ⚫ 经营者实施了欺诈的行为(积极、消极欺诈); ⚫ 消费者因受欺诈而购买商品或接受了服务(欺诈结果)。 注意:法律并未要求以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为要件。 (2)计算方法: 争议:价格的双倍/损失的双倍/受骗部份的双倍(数量上 的 欺诈、价格上的欺诈,可就受骗部份赔偿三倍)。 法律的规定为价格的双倍。 价格的双倍+所受损失 + 取证费、鉴定费、诉讼费等

四、如何认识单罚行为和单诺行为 ●1.单罚行为: 如“偷一罚十”:违反法治原则一一私设法律一一违法 ●2.单诺行为: 如“全场无假货,有假一赔三”,“全市最低价”,“假 赔十”。 争议:单诺行为可能导致不正当竞争,不应当允许? 单诺行为本身就是对订约相对人的单方允诺, 故应当承认其效力?
四、如何认识单罚行为和单诺行为 ⚫1.单罚行为: 如“偷一罚十”:违反法治原则——私设法律——违法 ⚫2.单诺行为: 如“全场无假货,有假一赔三”,“全市最低价”,“假一 赔十”。 争议:单诺行为可能导致不正当竞争,不应当允许? 单诺行为本身就是对订约相对人的单方允诺, 故应当承认其效力?

五、赔偿主体 。1.购买产品时权利受到侵犯一销售者: ·2.产品责任一既可以向销售者也可以向生产者: 。3接受服务一提供服务的经营者; 。4.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变更后的企业: 。5.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一执照的使用人或持 有人; ·6.参加展览会或租赁柜台的经营者,在会 议结束或租赁期满后一会议的举办者或柜台出 租人 。7.虚假广告一经营者,但不能提供其姓名地址 的一广告经营者
五、赔偿主体 ⚫ 1.购买产品时权利受到侵犯——销售者; ⚫ 2.产品责任——既可以向销售者也可以向生产者; ⚫ 3.接受服务——提供服务的经营者; ⚫ 4.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变更后的企业; ⚫ 5.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执照的使用人或持 有人; ⚫ 6.参加展览会或租赁柜台的经营者,在会 议结束或租赁期满后——会议的举办者或柜台出 租人; ⚫ 7.虚假广告——经营者,但不能提供其姓名地址 的—广告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