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元一会计法律制度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三) 主讲教师:朱明明
单元一 会计法律制度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三) 主讲教师:朱明明

学习内容 会计从业资格 二、 会计专业职务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学习内容 一、会计从业资格 二、会计专业职务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学习目标 © 熟知会计从业资格的考试方式 ©掌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规定 ©了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 ©理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和会计专业职务
学习目标 ☺ 熟知会计从业资格的考试方式 ☺ 掌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规定 ☺ 了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 ☺ 理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和会计专业职务

一、 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 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 “门槛”。 2012年12月10日财政部73号令发布修订后 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13年7月1日 施行
一、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 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 “门槛” 。 2012年12月10日财政部73号令发布修订后 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13年7月1日 施行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出纳;稽核;总账;资本、基金核算 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出纳;稽核;总账;资本、基金核算; 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 1.采取考试制度 (1)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 计基础、会计电算化(珠算)(一次通过) 自2013年7月1日起取消了部分免试科目 (2)考试方式:无纸化考试 (3)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无纸化 考试题库建设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 1.采取考试制度 (1)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 计基础、会计电算化(珠算)(一次通过) 自2013年7月1日起取消了部分免试科目 (2)考试方式:无纸化考试 (3)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无纸化 考试题库建设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 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但下列情形除外:
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但下列情形除外: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 (1)被依法吊销会计证的人员,自吊销之日起5 年内不得参加会计证考试,不得取得会计证。 (2)因做假账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证 考试取得会计证。 (3)参加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取消成绩,2年 内不得参加会计证考试
(1)被依法吊销会计证的人员,自吊销之日起5 年内不得参加会计证考试,不得取得会计证。 (2)因做假账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证 考试取得会计证。 (3)参加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取消成绩,2年 内不得参加会计证考试。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 通过报名审查、考试通过后: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通知通过考试人员 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地点 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可委托代领)》 经考取,全国有效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 通过报名审查、考试通过后: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通知通过考试人员 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地点 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可委托代领) 一经考取,全国有效。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 4.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放的补充说明: (1)2013年7月1日前已聘任为高级会计师或 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且年满50周岁、从事会 计工作,本人申请、单位证明,审核后发证 (2)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从事会计工作,本 人申请、单位证明,审核后发证
4.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放的补充说明: (1)2013年7月1日前已聘任为高级会计师或 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且年满50周岁、从事会 计工作,本人申请、单位证明,审核后发证 。 (2)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从事会计工作,本 人申请、单位证明,审核后发证。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