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可分批装运和转运,溢知装数量的纠粉 【案由】 A进出口公可与国外C公司成交一笔花生仁出口贸易,于6月6日由通知行一一B银行 通如信用证,其留分有关条款规定: 本证凭提交如下详列的单据可由任何议付行公开议付。一40公电手拣花生仁,新麻 袋装。从大连装运至轮教,最迟装运期19的7年7月3】日。不许分数装运和转船。 A进出口公可接到信用证经审核后未发现月题,准备安排装运,但在即将装运之际,于 7月5日又接刊买方信用证修改书:数量增加100公吨,装运期延展至1998年8月31日 A进出口公司假据合同规定:T月份装运00公吨:8月份装运100公吨,认为该信用 证增装100公吨部分属于8月份交货额,所以修政也菇展至8月31日.原信用证既规定400 公电不许分批,应理解为该400公晚须原数装出,对于增装修改部分也应按丽100公吃原数 不分批另行再装出。所以A选出口公司仍盟原计划安排装运该40公电,同时以书面形式向 通知行通知接受该修改。 A进出口公司于7月8日将400公吨货物以集装箱装运完毕,7月9目将该信用证项下 的全套单据向A选出口公司的往来根行一一C很行办理交单议付。A进出口公司在交单时认 为本议付单据属于凰证40公吃项下的,与修改项下特装的10公吨无关,所以在议付时表 将修改书附在信用证上即向C银行办理了议付: 但单据寄到开证行,于?月18日核提出单证不符: 1.我信用证规定总数量500公吨不许分批装运,即应一次不许分批装出500公吨。但 你所提交的勇XX号提单只装0公吨,因此违青我信用旺规定。 2.我信用证规定不许转运,但你方所提交的提单上记载有将转运的字样,故不符合我 情用证要求。根据以上不符点,我行无法接受,单据暂代留存。并告单据处理的意见,开证 行对于分批装运问题坚持不放。A进出口公司又几经与买方交涉,均无效果。由于买方拒收 单据,使货物无人提取,A进出口公可为了避免货物的餐失,委托目的港的船方代理又将货 物运国内销处理,结果损失修重, 【分析】 本案例的提单,已明确表示了“Containerized”,当然银行应该接受表明有转运的提 单,A进出口公司准确引证了C500第23条的条文使开证行在7月22日电中对这个间题 无言可答,只好又紧紧抓住分批装运问题不放,坚持拒付
不可分批装运和转运,溢短装数量的纠纷 【案由】 A 进出口公司与国外 C 公司成交一笔花生仁出口贸易,于 6 月 26 日由通知行——B 银行 通知信用证,其部分有关条款规定: 本证凭提交如下详列的单据可由任何议付行公开议付。……400 公吨手拣花生仁,新麻 袋装。从大连装运至伦敦,最迟装运期 1997 年 7 月 31 日。不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A 进出口公司接到信用证经审核后未发现问题,准备安排装运,但在即将装运之际,于 7 月 5 日又接到买方信用证修改书:数量增加 100 公吨。装运期延展至 1996 年 8 月 31 日。 A 进出口公司根据合同规定:7 月份装运 400 公吨;8 月份装运 100 公吨,认为该信用 证增装 100 公吨部分属于 8 月份交货额,所以修改也延展至 8 月 31 日。原信用证既规定 400 公吨不许分批,应理解为该 400 公吨须原数装出。对于增装修改部分也应按照 100 公吨原数 不分批另行再装出。所以 A 进出口公司仍照原计划安排装运该 400 公吨,同时以书面形式向 通知行通知接受该修改。 A 进出口公司于 7 月 8 日将 400 公吨货物以集装箱装运完毕,7 月 9 日将该信用证项下 的全套单据向 A 进出口公司的往来银行——C 银行办理交单议付。A 进出口公司在交单时认 为本议付单据属于原证 400 公吨项下的,与修改项下待装的 100 公吨无关,所以在议付时未 将修改书附在信用证上即向 C 银行办理了议付。 但单据寄到开证行,于 7 月 18 日被提出单证不符: 1.我信用证规定总数量 500 公吨不许分批装运,即应一次不许分批装出 500 公吨。但 你所提交的第 XX 号提单只装 400 公吨,因此违背我信用证规定。 2.我信用证规定不许转运,但你方所提交的提单上记载有将转运的字样,故不符合我 信用证要求。根据以上不符点,我行无法接受,单据暂代留存,并告单据处理的意见。开证 行对于分批装运问题坚持不放。A 进出口公司又几经与买方交涉,均无效果。由于买方拒收 单据,使货物无人提取,A 进出口公司为了避免货物的损失,委托目的港的船方代理又将货 物运回内销处理,结果损失惨重。 【分析】 本案例的提单,已明确表示了“Containerized”,当然银行应该接受表明有转运的提 单,A 进出口公司准确引证了 UCP500 第 23 条的条文使开证行在 7 月 22 日电中对这个问题 无言可答,只好又紧紧抓住分批装运问题不放,坚持拒付

对于分批问题,A速出口公司在接到信用证修政当时如未作出接受修改的通知,交单时 仍然可以安全收回贷款,因为在交单时仍有权表示不接受该修政,可以按未修改前的0 公吨的原信用证条款安全办理收汇,然后再向买方提出解释,因信用证修改通知书到达之前, 我00公吨货物已经开始进行装运,故无法接受该修政,请重新修成信用证:增装100公吨, 允许分数装运,这样既能安全收回货款:又符合双方合同条款。所以A遗出口公司最主要的 销误是既然已决定按原计划贝装运00公吨,又矛盾地采取接受信用证的增装修政,并正式 发出接受信用证修改的通知,所以才造成这样的事故,A进出口公可应在当时拒绝接受信用 任修改并发出拒绝接受的通知,将该修改退回,这是最妥当的办法。因为根据C50惯例 第9条d款第1项规定:“:未经开证行、保兑行(如有的话)及受盒人的同意,不可撒销 信用证低不得修改,也不得撞销。”所以作为受益人有权不接受不可量肺信用证项下的修改。 即使在A进出口公可未正式向根行发出接受信用证修改之前,A进出口公可所装运的40公 吨仍然可以说是单证相符。因为©500第9条d款第川项规定:“在受益人告知通知修政 的银行接受该修改之前,原信用证(域含有先前敲接受修改的信用正的条款,对受益人仍然 有效。”也就是说先装运400公吨对信用证条款仍然是有效的。所以在采取只装运400 公电的情况下发出了接受信用证修改通知是A进出口公可的主要错误。 A进出口公司之所以产生这样的情误,因误解为00公吨不许分批装运是原信用证规定 的,100公吨是后增额部分,另再装运这100公吨也不分批装出就是信用证的要求,因为合 同也是如此规定的。其实本案例的信用证规定不许分批装未作出接受修改的通知,交单时仍 然可以安全收回贷款,因为在交单时仍有权表示不接受该修政,可以按未修改前的40公吨 的原信用证条款安全办理收汇◆然后再向买方提出解释,因信用证修改通知书到达之前,我 00公吨货物己经开始进行装运,故无法接受该修政,请重新修政信用证:增装0的公纯, 允许分数装运。这样既能安全收回货款:又符合双方合同条款。所以A法出口公可最主要的 错误是既然已决定按原计划只装运00公吨,又矛所地采取接受信用证的增装修改,并正式 发出接受信用旺修改的通知,所以才造成这样的事故。A进出口公可应在当时拒绝接受信用 证修改并发出拒绝接受的通知,将该修改退回,这是最妥当的办法。因为根据30惯例 第9条d款第1项规定:“未经开证行、保兑行(如有的话)及受盆人的同意,不可撒销 偏用证低不得修改,也不得抓销。”所以作为受益人有权不接受不可量销信用证项下的修政。 即使在A进出口公可未正式向恨行发出接受信用证修改之前,A进出口公司所装运的40公 吨仍然可以说是单证相符。因为CP500第9条d款第项规定:“在受益人告知通知修改 的银行接受该修改之前,原信用证(或含有先前被接受修改的信用证)的条款,对受益人仍然
对于分批问题,A 进出口公司在接到信用证修改当时如未作出接受修改的通知,交单时 仍然可以安全收回贷款,因为在交单时仍有权表示不接受该修改,可以按未修改前的 400 公吨的原信用证条款安全办理收汇。然后再向买方提出解释,因信用证修改通知书到达之前, 我 400 公吨货物已经开始进行装运,故无法接受该修改,请重新修改信用证:增装 100 公吨, 允许分批装运。这样既能安全收回货款;又符合双方合同条款。所以 A 进出口公司最主要的 错误是既然已决定按原计划只装运 400 公吨,又矛盾地采取接受信用证的增装修改,并正式 发出接受信用证修改的通知,所以才造成这样的事故。A 进出口公司应在当时拒绝接受信用 证修改并发出拒绝接受的通知,将该修改退回,这是最妥当的办法。因为根据 UCP500 惯例 第 9 条 d 款第 1 项规定:“……未经开证行、保兑行(如有的话)及受益人的同意,不可撤销 信用证既不得修改,也不得撤销。”所以作为受益人有权不接受不可撤销信用证项下的修改。 即使在 A 进出口公司未正式向银行发出接受信用证修改之前,A 进出口公司所装运的 400 公 吨仍然可以说是单证相符。因为 UCP500 第 9 条 d 款第Ⅲ项规定:“在受益人告知通知修改 的银行接受该修改之前,原信用证(或含有先前被接受修改的信用证)的条款,对受益人仍然 有效。……”也就是说先装运 400 公吨对信用证条款仍然是有效的。所以在采取只装运 400 公吨的情况下发出了接受信用证修改通知是 A 进出口公司的主要错误。 A 进出口公司之所以产生这样的错误,因误解为 400 公吨不许分批装运是原信用证规定 的,100 公吨是后增额部分,另再装运这 100 公吨也不分批装出就是信用证的要求,因为合 同也是如此规定的。其实本案例的信用证规定不许分批装未作出接受修改的通知,交单时仍 然可以安全收回贷款,因为在交单时仍有权表示不接受该修改,可以按未修改前的 400 公吨 的原信用证条款安全办理收汇。然后再向买方提出解释,因信用证修改通知书到达之前,我 400 公吨货物已经开始进行装运,故无法接受该修改,请重新修改信用证:增装 100 公吨, 允许分批装运。这样既能安全收回货款;又符合双方合同条款。所以 A 进出口公司最主要的 错误是既然已决定按原计划只装运 400 公吨,又矛盾地采取接受信用证的增装修改,并正式 发出接受信用证修改的通知,所以才造成这样的事故。A 进出口公司应在当时拒绝接受信用 证修改并发出拒绝接受的通知,将该修改退回,这是最妥当的办法。因为根据 UCP500 惯例 第 9 条 d 款第 1 项规定:“……未经开证行、保兑行(如有的话)及受益人的同意,不可撤销 信用证既不得修改,也不得撤销。”所以作为受益人有权不接受不可撤销信用证项下的修改。 即使在 A 进出口公司未正式向银行发出接受信用证修改之前,A 进出口公司所装运的 400 公 吨仍然可以说是单证相符。因为 UCP500 第 9 条 d 款第Ⅲ项规定:“在受益人告知通知修改 的银行接受该修改之前,原信用证(或含有先前被接受修改的信用证)的条款,对受益人仍然

有效。…”也线是说先装运400公吨对信用证条款仍怨是有效的。所以在采取只装运400 公电的情况下发出了接受信用证修改通知是A进出口公可的主要错误, A进出口公司之所以产生这样的错误。因误解为00公电不许分批装运是原信用证规定 的,100公吨是后增额部分,另再装运这100公电也不分批装出就是信用证的要求,因为合 同也是如此规定的。其实本案例的信用证媛定不许分批装运,信川证解数量4©公吨。后又 增额100公吨,A进出口公司又正式发出了接受修改的通知。变成总数量为500公电不许分 数装运.因为信用证后增额100公吨就是意味着信用证原数量400公吨政为500公电,原来 的400公吨的情况已不复存在,解信甩正不许分批装运,即变成500公吨不许分批装运,A 进出口公可没有这样正确理解信用证的修政,是A进出口公可产生错误的根源。 其实买方坚持不接受单据,拒付贷款,其资信情况已不言而喻。A进出口公司虽然单暴 在分批装运的问题上不符合信用证要求,但却未违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交货期的烧定。据了 解当时A进出口公可在决定将货物运回前曾向买方交涉,提出:我7月装00公电完全符合 双方合同规定,买方应该接受货物。但买方的理由是对方提出信用证修议为500公电不许分 裁,A进出口公司又表示接受这样的修改,等于接受改变合同交货条款。其实买方之所以坚 决拒受货物,只因市场突燃暴珠,以此为情口乘机拒付而己
有效。……”也就是说先装运 400 公吨对信用证条款仍然是有效的。所以在采取只装运 400 公吨的情况下发出了接受信用证修改通知是 A 进出口公司的主要错误。 A 进出口公司之所以产生这样的错误,因误解为 400 公吨不许分批装运是原信用证规定 的,100 公吨是后增额部分,另再装运这 100 公吨也不分批装出就是信用证的要求,因为合 同也是如此规定的。其实本案例的信用证规定不许分批装运,信用证原数量 400 公吨,后又 增额 100 公吨,A 进出口公司又正式发出了接受修改的通知,变成总数量为 500 公吨不许分 批装运。因为信用证后增额 100 公吨就是意味着信用证原数量 400 公吨改为 500 公吨,原来 的 400 公吨的情况已不复存在,原信甩证不许分批装运,即变成 500 公吨不许分批装运。A 进出口公司没有这样正确理解信用证的修改,是 A 进出口公司产生错误的根源。 其实买方坚持不接受单据,拒付贷款,其资信情况已不言而喻。A 进出口公司虽然单据 在分批装运的问题上不符合信用证要求,但却未违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交货期的规定。据了 解当时 A 进出口公司在决定将货物运回前曾向买方交涉,提出:我 7 月装 400 公吨完全符合 双方合同规定,买方应该接受货物。但买方的理由是对方提出信用证修改为 500 公吨不许分 批,A 进出口公司又表示接受这样的修改,等于接受改变合同交货条款。其实买方之所以坚 决拒受货物,只因市场突然暴跌,以此为借口乘机拒付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