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 Polis 详花 法學二系 第八编信托法
第八编 信托法
of Polis 详花 法學二系 第三十二章信托法概述 重点内容:信托的概念、特征与种类, 信托法的独特原理、信托与相关法律制 度的比较
第三十二章 信托法概述 重点内容:信托的概念、特征与种类, 信托法的独特原理、信托与相关法律制 度的比较
第一节信托概述 信托的概念与特征 ■(一)信托的概念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 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 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 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第一节 信托概述 ◼ 一、信托的概念与特征 ◼ (一)信托的概念 ◼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 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 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 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二)信托的法律特征 ■(1)信托作为一种法律关系,应有三方当事人 参加,即必须有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共同 参加。 2)信托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其基于信托财产 之上的所有权、占有处分权和收益权三相分离 ■(③3)信托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体现 了专家理财的特点。 ■(4)信托作为一种营业,最大诚信是其基本的 业务行为准则
◼ (二)信托的法律特征 ◼ (1)信托作为一种法律关系,应有三方当事人 参加,即必须有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共同 参加。 ◼ (2)信托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其基于信托财产 之上的所有权、占有处分权和收益权三相分离。 ◼ (3)信托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体现 了专家理财的特点。 ◼ (4)信托作为一种营业,最大诚信是其基本的 业务行为准则
信托与相关法律制度的比较 (一)信托与代理 相同点: ■(1)两者都基于信任而产生,受托人和代理人 均处于被信任者的地位;(2)两者都是为了他 人的利益而从事活动,受托人为受益人的利益 而活动,代理人为本人的利益而活动 区别表现在: (1)当事人不同;(2财产权属不同。;(3)使 用的名义不同;(4)被信任者的权限不同;(5) 适用范围不同;(6)法律后果的承担主体不同
◼ 二、信托与相关法律制度的比较 ◼ (一)信托与代理 ◼ 相同点: ◼ (1)两者都基于信任而产生,受托人和代理人 均处于被信任者的地位;(2)两者都是为了他 人的利益而从事活动,受托人为受益人的利益 而活动,代理人为本人的利益而活动。 ◼ 区别表现在: ◼ (1)当事人不同;(2)财产权属不同。;(3)使 用的名义不同;(4)被信任者的权限不同;(5) 适用范围不同;(6)法律后果的承担主体不同
■2、信托与行纪 相同点: ■(1)行纪与信托关系均是基于信任而产生的; (2)两者均涉及到财产的管理与处分;(3)受托 人和行纪人均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活动,并就此 活动的法律后果自负责任。 区别表现在: (1)当事人不同;(2)业务性质不同;(3)涉及 财产范围不同;(4)成立要件和利益归属不同; (5)介入权规定不同
◼ 2、信托与行纪 ◼ 相同点: ◼ (1)行纪与信托关系均是基于信任而产生的; (2)两者均涉及到财产的管理与处分;(3)受托 人和行纪人均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活动,并就此 活动的法律后果自负责任。 ◼ 区别表现在: ◼ (1)当事人不同;(2)业务性质不同;(3)涉及 财产范围不同;(4)成立要件和利益归属不同; (5)介入权规定不同
三)信托与寄存保管 ■信托与寄存保管的共同点是财产都是由委托人 转交给受托人(保管人) 不同点有: (1)在信托关系中,不仅信托财产的占有发 生变化,信托财产的名义转为受托人;而寄存 保管关系中,保管人只临时占有寄存的财产, 并不发生名义上的变化。(2)在信托关系中, 受托人要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为了信托目的, 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而在寄存 保管关系中,保管人仅负有安全保管和返还的 义务,而不承担运用、处分财产的义务
◼ (三)信托与寄存保管 ◼ 信托与寄存保管的共同点是财产都是由委托人 转交给受托人(保管人)。 ◼ 不同点有: ◼ (1)在信托关系中,不仅信托财产的占有发 生变化,信托财产的名义转为受托人;而寄存 保管关系中,保管人只临时占有寄存的财产, 并不发生名义上的变化。(2)在信托关系中, 受托人要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为了信托目的, 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而在寄存 保管关系中,保管人仅负有安全保管和返还的 义务,而不承担运用、处分财产的义务
(四)信托与赠与 信托与赠与的共同点是都将财产交付给他人 ■区别: ■(1)财产所有权转移的目的不同; (2)长期规划功能不同; (3)弹性空间大小不同; (4)受益人的存在前提不同; ■(5)对财产的控制力或影响力不同; (6)受益人/受赠人的法律保护程度不同; (7)赠与是无偿的,信托则可能是无偿的, 也可能是有偿的
◼ (四)信托与赠与 ◼ 信托与赠与的共同点是都将财产交付给他人。 ◼ 区别: ◼ (1)财产所有权转移的目的不同; ◼ (2)长期规划功能不同; ◼ (3)弹性空间大小不同; ◼ (4)受益人的存在前提不同; ◼ (5)对财产的控制力或影响力不同; ◼ (6)受益人/受赠人的法律保护程度不同; ◼ (7)赠与是无偿的,信托则可能是无偿的, 也可能是有偿的
信托的种类 (一)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 )金钱信托和非金钱信托 三)私益信托和公益信托 (四)自益信托、他益信托和宣示信托 ■(五)个人信托和法人信托 (六)任意信托、推定信托和法定信托
◼ 三、信托的种类 ◼ (一)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 ◼ (二)金钱信托和非金钱信托 ◼ (三)私益信托和公益信托 ◼ (四)自益信托、他益信托和宣示信托 ◼ (五)个人信托和法人信托 ◼ (六)任意信托、推定信托和法定信托
■四、信托的功能与作用 ■(-)信托的功能 ■1、财产管理功能 ■2、融通资金功能 ■3、社会投资功能 ■4、社会公益事业服务功能 二)信托的作用
◼ 四、信托的功能与作用 ◼ (一)信托的功能 ◼ 1、财产管理功能 ◼ 2、融通资金功能 ◼ 3、社会投资功能 ◼ 4、社会公益事业服务功能 ◼ (二)信托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