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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环境保护法》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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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性质:本课程是法学专业本科段必修课程 2.任务:本课程的内容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述、发展、体系、法学基础理论以及其基本原则,基本制度,自然资源保护法,环境污染防治法,环境管理体制和监督管理制度,环境法律责任和国际环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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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保护法》教学大纲 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中文名称:环境资源保护法 课程英文名称: The Environmental and resource protect law 课程类型:必修课(目前暂为限选课,从2005级起调整为必修课) 总学时:理论学时60 学分:3 适用专业:法学本科各专业 开课院系:经贸法学院、民商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及法学院 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1.性质:本课程是法学专业本科段必修课程 2.任务:本课程的内容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述、发展、体系、法学基础理论以 及其基本原则,基本制度,自然资源保护法,环境污染防治法,环境管理体制和监督管 理制度,环境法律责任和国际环境法。通过对这些内容的系统学习,学生能比较全面地 了解环境资源保护法的基本理论知识,认识环境资源问题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 位,明确破坏环境资源会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通过紧密结合实际的教学过程,使得学生 了解环保,支持环保,推动环保事业发展。 、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已经制作较为完善的多媒体课件,因此要求多媒体教室配合 四、理论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 第一章绪论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掌握环境和资源的概念 [教学内容] 基本知识点 1.环境和资源的概念 2.环境资源问题的概念及分类;

《环境资源保护法》教学大纲 :::..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中文名称:环境资源保护法 课程英文名称:The Environmental and Resource Protect Law 课程类型:必修课 (目前暂为限选课,从 2005 级起调整为必修课) 总 学 时: 理论学时 60 学 分:3 适用专业:法学本科各专业 开课院系:经贸法学院、民商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及法学院 二、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1.性质:本课程是法学专业本科段必修课程 2.任务:本课程的内容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述、发展、体系、法学基础理论以 及其基本原则,基本制度,自然资源保护法,环境污染防治法,环境管理体制和监督管 理制度,环境法律责任和国际环境法。通过对这些内容的系统学习,学生能比较全面地 了解环境资源保护法的基本理论知识,认识环境资源问题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 位,明确破坏环境资源会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通过紧密结合实际的教学过程,使得学生 了解环保,支持环保,推动环保事业发展。 三、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已经制作较为完善的多媒体课件,因此要求多媒体教室配合。 四、理论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 第一章 绪论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掌握环境和资源的概念 [教学内容] 基本知识点: 1.环境和资源的概念; 2.环境资源问题的概念及分类;

3.环境资源问题产生与发展的三个阶段 4.我国的环境资源问题概况 5.环境资源保护的概念 6.人类环境观的概念及发展的回顾 7.人类与环境的关系 8.可持续发展的定义、要点及含义 9.环境资源保护的内容; 10.环境资源保护的发展状况 11.中国环境资源保护的发展状况。 主要内容: 1.环境和资源的概念 1)有关环境的概念 环境科学所称的环境。环境科学以人类为硏究对象。环境指围绕着人群的空间,以 及其中可以直接、间接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过的自然因素 的总体。即人类环境 生态学所称的环境。生态学以整个生物界(包括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为研究对象。环境 指环绕着生物界并影响其生存和发展的外部空间和无生命物质,如大气、水、土壤、阳 光和其他无机物质。生态学所称的环境包括人类环境,但范围要比人类环境广泛得多 环境保护法学所称的环境。《环境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 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 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 胜区、城市和乡村等。环境保护法所保护的环境与通常意义上所说的环境有所不同,它 是有一定范围的,是能够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的环境。这一定义把环境分为两大类:一 类是天然的自然因素总体″,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自然环境。其特点是天然形成,无 人工干预:一类是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总体”,即在天然的自然因素基础上,人类 经过有意识地劳动而构造出的有别于原有自然环境的新环境。如人文遗迹、风景名胜区 城市和乡村等。我国环境保护法对这两类环境均予以保护 (2)有关资源的概念

3.环境资源问题产生与发展的三个阶段; 4.我国的环境资源问题概况; 5.环境资源保护的概念; 6.人类环境观的概念及发展的回顾; 7.人类与环境的关系; 8.可持续发展的定义、要点及含义; 9.环境资源保护的内容; 10.环境资源保护的发展状况; 11.中国环境资源保护的发展状况。 主要内容: 1.环境和资源的概念 (1)有关环境的概念 环境科学所称的环境。环境科学以人类为研究对象。环境指围绕着人群的空间,以 及其中可以直接、间接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过的自然因素 的总体。即人类环境。 生态学所称的环境。生态学以整个生物界(包括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为研究对象。环境 指环绕着生物界并影响其生存和发展的外部空间和无生命物质,如大气、水、土壤、阳 光和其他无机物质。生态学所称的环境包括人类环境,但范围要比人类环境广泛得多。 环境保护法学所称的环境。《环境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 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 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 胜区、城市和乡村等。环境保护法所保护的环境与通常意义上所说的环境有所不同,它 是有一定范围的,是能够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的环境。这一定义把环境分为两大类:一 类是“天然的自然因素总体”,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自然环境。其特点是天然形成,无 人工干预;一类是“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总体”,即在天然的自然因素基础上,人类 经过有意识地劳动而构造出的有别于原有自然环境的新环境。如人文遗迹、风景名胜区、 城市和乡村等。我国环境保护法对这两类环境均予以保护。 (2)有关资源的概念

人们对自然资源的概念有不同的解释。一些国内外权威性著作对自然资源作过精辟 论述。例如,《中国大百科全书·地理学》的解释是:"广泛存在于自然界的能为人类利 用的自然要素。它们是社会生产的原料和燃料的来源,或是社会生产力布局的必要条件 和场所。”英国大百科全书提出的自然资源的概念是:"人类可以利用的自然生成物及生 成这些成分的环境的功能,前者如土地、水、大气、岩石、森林、草场、矿产、陆地、 海洋等,后者如太阳能,地球物理的环境机能(气象、海洋现象、水文地理现象),生 态学的环境机能(植物的光合作用、生物的食物链、微生物分解作用),地球化学的循 环机能(地热现象、化石燃料、非金属矿物生成作用等)。“这是一种广义的自然资源 概念,把周围自然条件也看做是资源。国内外一些学者也对自然资源作了不同论述。我 国有的学者认为:"人在自然介质中可以认识的、可以萃取的、可以利用的一切要素及 其集合体,包含这些要素互相作用的中间产物或最终产物,只要它们在社会系统中构成 必需的`投入并产生积极效益:只要它们在社会系统中带来合理的福祉、愉悦和文明, 即称之为自然资源。"前苏联有的学者认为自然资源是:"人类用来满足自身需要和改善 自身的净福利条件和原料。尽管对自然资源的表达各有不同,但都表达了这一科学概 念有如下共同的内涵:一是自然资源具有生产性和时空性,它不能脱离开生产应用和社 会需求,不能超越一定的时空范围:二是自然资源的动态性,它的概念和范畴不是一成 不变的,随着社会和科技的发展,其包括的范围和种类会不断扩大。 2.关于环境资源问题 (1)环境问题的概念 环境问题:是指由于自然界或人类的活动,使环境质量下降或生态系统失调,对人 类的社会经济发展、健康和生命产生有害影响的现象 人类当前面临那些环境问题? 环境问题因引发因素可以分为:原生或第一类环境问题:由于自然界的运动引起的 环境问题;次生或第二类环境问题:由于人类的活动所引起的环境问题, 环境问题包括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 环境破坏指由于人们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活动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自然资源浪费。 即由于毁林毁草开垦荒地、过量放牧、掠夺性捕捞、乱猎滥采、不合理浇灌、不适当的 水利工程、过量抽取地下液体资源和破坏性采掘、人口增长过速和都市化等所造成的水 土流失、土壤沙漠化、耕地锐减、草地退化、盐碱化、森林蓄积量下降、矿藏资源遭破

人们对自然资源的概念有不同的解释。一些国内外权威性著作对自然资源作过精辟 论述。例如,《中国大百科全书·地理学》的解释是:“广泛存在于自然界的能为人类利 用的自然要素。它们是社会生产的原料和燃料的来源,或是社会生产力布局的必要条件 和场所。”英国大百科全书提出的自然资源的概念是:“人类可以利用的自然生成物及生 成这些成分的环境的功能,前者如土地、水、大气、岩石、森林、草场、矿产、陆地、 海洋等,后者如太阳能,地球物理的环境机能(气象、海洋现象、水文地理现象),生 态学的环境机能(植物的光合作用、生物的食物链、微生物分解作用),地球化学的循 环机能(地热现象、化石燃料、非金属矿物生成作用等)。”这是一种广义的自然资源 概念,把周围自然条件也看做是资源。国内外一些学者也对自然资源作了不同论述。我 国有的学者认为:“人在自然介质中可以认识的、可以萃取的、可以利用的一切要素及 其集合体,包含这些要素互相作用的中间产物或最终产物,只要它们在社会系统中构成 必需的‘投入’并产生积极效益;只要它们在社会系统中带来合理的福祉、愉悦和文明, 即称之为自然资源。”前苏联有的学者认为自然资源是:“人类用来满足自身需要和改善 自身的净福利条件和原料。”尽管对自然资源的表达各有不同,但都表达了这一科学概 念有如下共同的内涵:一是自然资源具有生产性和时空性,它不能脱离开生产应用和社 会需求,不能超越一定的时空范围;二是自然资源的动态性,它的概念和范畴不是一成 不变的,随着社会和科技的发展,其包括的范围和种类会不断扩大。 2.关于环境资源问题 (1)环境问题的概念 环境问题:是指由于自然界或人类的活动,使环境质量下降或生态系统失调,对人 类的社会经济发展、健康和生命产生有害影响的现象。 人类当前面临那些环境问题? 环境问题因引发因素可以分为:原生或第一类环境问题:由于自然界的运动引起的 环境问题;次生或第二类环境问题:由于人类的活动所引起的环境问题。 环境问题包括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 环境破坏指由于人们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活动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自然资源浪费。 即由于毁林毁草开垦荒地、过量放牧、掠夺性捕捞、乱猎滥采、不合理浇灌、不适当的 水利工程、过量抽取地下液体资源和破坏性采掘、人口增长过速和都市化等所造成的水 土流失、土壤沙漠化、耕地锐减、草地退化、盐碱化、森林蓄积量下降、矿藏资源遭破

坏、水源枯竭,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渔业资源日益减少,旱、涝灾害频繁,以至传染病, 地方病流行等 环境污染是指由于人们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 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使环境质量 恶化,影响了人体健康、生命安全,或影响其他生物的生存和发展以至生态系统的良性 循环的现象 当代全球环境问题包括:全球气候变化、臭氧层破坏和损耗、生物多样性减少、 土地荒漠化、森林植被破坏、水资源危杋和海洋资源破坏、酸雨污染等。 (2)当今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环境问题 是发达国家的环境问题。主要是由于经济的畸形发展和生活方式上的享乐主义造 成的。二是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问题。主要是由于发展不足及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转嫁 污染和掠夺自然资源造成的。 当前我国的环境问题,一是环境污染,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 噪声污染;二是生态恶化,包括:森林资源贫乏、草地退化严重、耕地质量下降、 荒漠化现象严重、生物物种减少;三是自然灾害 3.环境资源保护 (1)环境保护的概念 环境保护,就是指采取行政、经济、科学技术、宣传教育和法律多方面的措施,保 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使之更适 合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20世纪中叶以前,人们并末提出环境保护的概念。20世纪 50年代以后,随着环境污染的加剧,日、美等国家出现了反污染运动,但仍比较狭义 地把环境保护理解为只是对ν三废″的治理,是局部的问题。没有把环境污染与整个生态 危机联系起来,对其危害性与复杂性认识不足,也没有把环境问题与社会因素联系起来, 所以未能提出解决的根源。后来,美国的R.卡逊在《寂静的春天》一书中指出,农药 污染会导致生态危机;70年代初期出版的别一本书《只有一个地球》,提出环境问题 不是局部问题,而是全球性问题,不仅是技术问题,更主要的是社会经济问题。1972 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把人们对环境问题的认识提高了一大步,指出人类面临着各种环 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揭示了两者的内在联系,并提出了解决的途径。会议所发表的《联 合国人类环境宣言》庄严宣布:"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是关系到全世界各国人民的幸福 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也是全世界各国人民的迫切愿望和各国政府的责任。”从此

坏、水源枯竭,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渔业资源日益减少,旱、涝灾害频繁,以至传染病, 地方病流行等。 环境污染是指由于人们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 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使环境质量 恶化,影响了人体健康、生命安全,或影响其他生物的生存和发展以至生态系统的良性 循环的现象。 当代全球环境问题包括:全球气候变化 、臭氧层破坏和损耗 、生物多样性减少 、 土地荒漠化 、森林植被破坏 、水资源危机和海洋资源破坏 、酸雨污染等。 (2)当今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环境问题 一是发达国家的环境问题。主要是由于经济的畸形发展和生活方式上的享乐主义造 成的。二是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问题。主要是由于发展不足及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转嫁 污染和掠夺自然资源造成的。 当前我国的环境问题,一是环境污染,包括大气污染 、水污染 、固体废弃物污染 、 噪声污染 ;二是生态恶化,包括:森林资源贫乏 、草地退化严重 、耕地质量下降 、 荒漠化现象严重 、生物物种减少 ;三是自然灾害。 3.环境资源保护 (1)环境保护的概念 环境保护,就是指采取行政、经济、科学技术、宣传教育和法律多方面的措施,保 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使之更适 合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20 世纪中叶以前,人们并末提出环境保护的概念。20 世纪 50 年代以后,随着环境污染的加剧,日、美等国家出现了反污染运动,但仍比较狭义 地把环境保护理解为只是对“三废”的治理,是局部的问题。没有把环境污染与整个生态 危机联系起来,对其危害性与复杂性认识不足,也没有把环境问题与社会因素联系起来, 所以未能提出解决的根源。后来,美国的 R.卡逊在《寂静的春天》一书中指出,农药 污染会导致生态危机;70 年代初期出版的别一本书《 只有一个地球》,提出环境问题 不是局部问题,而是全球性问题,不仅是技术问题,更主要的是社会经济问题。1972 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把人们对环境问题的认识提高了一大步,指出人类面临着各种环 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揭示了两者的内在联系,并提出了解决的途径。会议所发表的《联 合国人类环境宣言》庄严宣布:“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是关系到全世界各国人民的幸福 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也是全世界各国人民的迫切愿望和各国政府的责任。”从此

环境保护开始得到世界人民和各国政府的重视。1992年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所提 出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使人们对环境保护的认识有了一个新的、飞跃的发展。2002 年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会议 (2)我国环境保护的意义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由于我国的国情决定的。 第一、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相对短缺。 第二、为了避免走浪费资源和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 第三、环境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身心健康,"保护环境的实质就是保 护生产力”。 (3)我国政府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 1972年以来国务院召开了五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1979年9月13日,我国颁布了《环境保护法(试行)》 1992年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了《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国务院发布了《中国21 世纪议程》,强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重点掌握的内容:环境和资源的概念 般了解的内容:环境资源问题和环境资源保护的内容和发展 重点难点的学习建议:运用分类的方法系统掌握环境和资源的内涵和外延 第二章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的概述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的概念和特征 [教学内容] 基本知识点: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和特征;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本质;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和作用: 4.《宪法》和《环境保护法》将环境和资源保护立法目的的规定内容; 5.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6.适地、适事、适人、适时范围的概念;

环境保护开始得到世界人民和各国政府的重视。1992 年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所提 出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使人们对环境保护的认识有了一个新的、飞跃的发展。2002 年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会议。 (2)我国环境保护的意义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由于我国的国情决定的。 第一、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相对短缺。 第二、为了避免走浪费资源和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 第三、环境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身心健康,“保护环境的实质就是保 护生产力”。 (3)我国政府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 1972 年以来国务院召开了五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1979 年 9 月 13 日,我国颁布了《环境保护法(试行)》。 1992 年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了《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国务院发布了《中国 21 世纪议程》,强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重点掌握的内容:环境和资源的概念 一般了解的内容:环境资源问题和环境资源保护的内容和发展 重点难点的学习建议:运用分类的方法系统掌握环境和资源的内涵和外延 第二章 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的概述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的概念和特征 [教学内容] 基本知识点: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和特征;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本质;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和作用; 4.《宪法》和《环境保护法》将环境和资源保护立法目的的规定内容; 5.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6.适地、适事、适人、适时范围的概念;

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概念及含义;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主体概念、种类及特征 9.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内容概念、特征及具体内容; 10.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概念、特征及种类 主要内容: 1.环境保护法的概念 (1〕环境保护法的概念。环境保护法,是指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 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理解定义需把握三点 环境保护法是调整人们在环境保护中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不能把环境保护法说成 是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法律。环境保护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有特定的范围,只调整环境 保护关系。环境保护法是指一切调整环境保护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环境法律关系。由环境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环境法主体之间在利用、保护和改 善环境的活动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包括环境法律关系的产生;环境法律关系的构 成要素;环境法律关系的特征 环境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环境法律关系的 参加者;客体: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指的对象,包括行为和物(行为: 作为;不作为;物:主要指具有环境功能的表现为自然物的各种环境要素;如:水、大 气、土地、森林);内容:权利主体之间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环境法律关系的特征。包括:一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又通过人与人的关系体现 人与自然的关系;二是非物质的思想社会关系,由社会物质条件决定,但更主要的是受 人与自然关系中的自然规律的制约;三是具有综合性和广泛性。主体:国家、国家机关、 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法律依据:行政法、民法、刑法等;主体在法律关系中 的地位:有平等、不平等。 2.环境保护法的任务和目的 (1)环境保护法的任务。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 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2)环境保护法的目的 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保障人体健康″和~促进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是辩证的关系。把两者对立起来、割裂开来的观点是不正确的

7.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概念及含义; 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主体概念、种类及特征; 9.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内容概念、特征及具体内容; 10.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概念、特征及种类。 主要内容: 1. 环境保护法的概念 (1)环境保护法的概念。环境保护法,是指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 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理解定义需把握三点: 环境保护法是调整人们在环境保护中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不能把环境保护法说成 是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法律。环境保护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有特定的范围,只调整环境 保护关系。环境保护法是指一切调整环境保护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环境法律关系。由环境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环境法主体之间在利用、保护和改 善环境的活动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包括环境法律关系的产生;环境法律关系的构 成要素;环境法律关系的特征。 环境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环境法律关系的 参加者;客体: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指的对象,包括行为和物(行为: 作为;不作为;物:主要指具有环境功能的表现为自然物的各种环境要素;如:水、大 气、土地、森林);内容:权利主体之间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环境法律关系的特征。包括:一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又通过人与人的关系体现 人与自然的关系;二是非物质的思想社会关系,由社会物质条件决定,但更主要的是受 人与自然关系中的自然规律的制约;三是具有综合性和广泛性。主体:国家、国家机关、 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法律依据:行政法、民法、刑法等;主体在法律关系中 的地位:有平等、不平等。 2.环境保护法的任务和目的 (1)环境保护法的任务。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 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2)环境保护法的目的 “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保障人体健康”和“促进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是辩证的关系。把两者对立起来、割裂开来的观点是不正确的

3)环境保护法在环境保护中的地位。环境保护法是环境管理中较为有效的手段。环 境保护实质上就是环境管理。其主要手段是行政、经济、科学技术、宣传教育和法律手 段等。而法律手段较为有效。这是因为,法律具有强制性特点。此外,具有较好的宣传 教育的作用。环境保护法和客观规律。环境保护法必须以生态规律为依据。环境保护法 必须反映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要求。环境保护法必须反映价值规律的要求 3.环境监督管理体制 (1)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的概念。环境监督管理体制指国家环境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 以及这些机构之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权限的划分。我国环境监督管理机构,从无到有, 从弱到强,从不健全到逐步健全,大体经历了起步阶段、初创阶段、徘徊阶段、发展完 善阶段等四个阶段。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适应环境与资源保护管理需要的完整体系。我 国的环境监督管理体制,可概括为统一监督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 我国环境监督管理机枃的建立和发展介绍:《环境保护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 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 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2)我国环境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 (3)我国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的特点。环境监督管理部门是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部门。 环境监督管理部门是中央或者地方人民政府中主管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行政部门,即 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 它们依法实施的执法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统管部门与分管部门的执法地位平等。统 管″部门是指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即国家环保总局)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它们之间存在着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并分级对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 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分管′部门是指依法分管某一类自然资源保护,或某一类污染源防 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统管与分管部门之间不存在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在行政执法 上都是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执法权,其地位是平等的,而只有分工的不同。 4.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指环境保护法在哪些地方和什么时间对哪些人有效力的问题。环境保护法 在空间的适用范围。环境保护法对人的适用范围及环境保护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在 空间的适用范围指环境保护法在哪些地方、区域有效力。可分为"域内效力〃原则和

(3)环境保护法在环境保护中的地位。环境保护法是环境管理中较为有效的手段。 环 境保护实质上就是环境管理。其主要手段是行政、经济、科学技术、宣传教育和法律手 段等。而法律手段较为有效。这是因为,法律具有强制性特点。此外,具有较好的宣传 教育的作用。环境保护法和客观规律。环境保护法必须以生态规律为依据。环境保护法 必须反映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要求。环境保护法必须反映价值规律的要求。 3.环境监督管理体制 (1)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的概念。环境监督管理体制指国家环境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 以及这些机构之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权限的划分。我国环境监督管理机构,从无到有, 从弱到强,从不健全到逐步健全,大体经历了起步阶段、初创阶段、徘徊阶段、发展完 善阶段等四个阶段。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适应环境与资源保护管理需要的完整体系。我 国的环境监督管理体制,可概括为统一监督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 我国环境监督管理机构的建立和发展介绍:《环境保护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 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 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2)我国环境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 (3)我国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的特点。环境监督管理部门是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部门。 环境监督管理部门是中央或者地方人民政府中主管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行政部门,即 “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 它们依法实施的执法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统管部门与分管部门的执法地位平等。“统 管”部门是指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即国家环保总局)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它们之间存在着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并分级对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 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分管”部门是指依法分管某一类自然资源保护,或某一类污染源防 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统管与分管部门之间不存在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在行政执法 上都是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执法权,其地位是平等的,而只有分工的不同。 4.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指环境保护法在哪些地方和什么时间对哪些人有效力的问题。环境保护法 在空间的适用范围。环境保护法对人的适用范围及环境保护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在 空间的适用范围 指环境保护法在哪些地方、区域有效力。可分为 “域内效力”原则 和

域外效力”原则。对人的适用范围是指环境保护法对哪些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发生 效力。属人主义指凡是本国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下同),不论在国内或国外,均适 用本国的法律,但对在该国领域内的外国人不适用。属地主义指一国的法律对其管辖 领域内的一切人,不论本国公民或外国公民以至无国籍人都具有同样的效力但在国外的 本国人则不受该国法律的约束。保护主义指本国法律对任何损害该国利益的人都有约 束力,而不问此人的国籍或所在国。综合型的原则即以属地主义为基础,把属地主义 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三者结合起来的原则。这是当今世界各国法律比较普遍的做法,我 国也是如此。根据我国《宪法》和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境保护法对人的适用范围如下: (1)对本国人的效力一律适用于在本国境内的我国公民和法人。对于在我国领域外的我 国公民和法人,原则上仍受我国环境保护法的保护,同时也有遵守我国环境保护法的义 务。(2)对外国人的效力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人、外资企业、与外国合资、合作企业等, 都必须遵守我国环境保护法。 重点掌握的内容: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的概念和特征 般了解的内容: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的本质 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的目的和作用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的适用范围环境和资源保护 法律关系 重点难点的学习建议:利用比较法的观点去掌握环境法的概念和特征 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环境法的五个基本原则 [教学内容] 基本知识点: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征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3.环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协调发展原则的形成、内涵及贯彻要 4.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的形成、内涵及贯彻要求 5.环境责任原则的形成、意义及贯彻要求; 6.环境民主原则的形成、内涵及贯彻要求 主要内容:

“域外效力”原则 。对人的适用范围 是指环境保护法对哪些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发生 效力。属人主义 指凡是本国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下同),不论在国内或国外,均适 用本国的法律,但对在该国领域内的外国人不适用。属地主义 指一国的法律对其管辖 领域内的一切人,不论本国公民或外国公民以至无国籍人都具有同样的效力,但在国外的 本国人则不受该国法律的约束。保护主义 指本国法律对任何损害该国利益的人都有约 束力,而不问此人的国籍或所在国。综合型的原则 即以属地主义为基础, 把属地主义、 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三者结合起来的原则。这是当今世界各国法律比较普遍的做法,我 国也是如此。根据我国《宪法》和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境保护法对人的适用范围如下: ⑴对本国人的效力 一律适用于在本国境内的我国公民和法人。 对于在我国领域外的我 国公民和法人,原则上仍受我国环境保护法的保护,同时也有遵守我国环境保护法的义 务。⑵对外国人的效力 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人、外资企业、与外国合资、合作企业等, 都必须遵守我国环境保护法。 重点掌握的内容: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般了解的内容: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的本质 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的目的和作用 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环境和资源保护 法律关系 重点难点的学习建议:利用比较法的观点去掌握环境法的概念和特征 第三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环境法的五个基本原则 [教学内容] 基本知识点: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征;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3.环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协调发展原则的形成、内涵及贯彻要求; 4.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的形成、内涵及贯彻要求; 5.环境责任原则的形成、意义及贯彻要求; 6.环境民主原则的形成、内涵及贯彻要求。 主要内容:

1.什么是环境保护法基本原则?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环境保护法中规定或体现的,对环境保护实行法律调 整的基本指导方针。它是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环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基本准则,是环境 保护法本质的集中表现。理解:(1)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不是随意确定的。而是应该由 法律确认,在环境保护法中有所体现。(2)不能把它同一般的立法和司法原则混为·谈 如立法原则中的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司法原则中的以事实为依靠,以法律为准绳,适 用法律人人平等等原则。(3)它也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规范,它是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政 策在法律上的体现,是贯穿于整个环境保护法的,具有普遍意义和指导性的规范。 2.我国环境保护法有那些基本原则? (1)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3)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利用者补偿、破坏者恢复的原则。 (4)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 3.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定义: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协调发展原则)是指:环境保护与经济建 设和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 统一。核心思想和理论基础是协调发展。这一原则,正确地反映了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 发展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指出了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 与可持续发展比较。可持续发展是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提出的基本指导原则。协 调发展:着重从横向的关系上。即制约发展的基本因素的关系上,对发展提出要求;可 持续发展:则从纵向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即当前需要与未来需要的关系上,对发展提出 要求;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保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意义。()是社会经济规律和自然生态规律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为了保 证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自然生态规律是处理好人与 自然关系的重要规律,必须遵循 (2)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3)是保障人体健康、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需要。以人为本

1.什么是环境保护法基本原则?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环境保护法中规定或体现的,对环境保护实行法律调 整的基本指导方针。它是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环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基本准则,是环境 保护法本质的集中表现。理解:⑴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不是随意确定的。而是应该由 法律确认,在环境保护法中有所体现。⑵不能把它同一般的立法和司法原则混为一谈。 如立法原则中的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司法原则中的以事实为依靠,以法律为准绳,适 用法律人人平等等原则。⑶它也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规范,它是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政 策在法律上的体现,是贯穿于整个环境保护法的,具有普遍意义和指导性的规范。 2.我国环境保护法有那些基本原则? (1)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3)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利用者补偿、破坏者恢复的原则。 (4)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 3.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定义: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协调发展原则)是指:环境保护与经济建 设和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 统一。核心思想和理论基础是协调发展。这一原则,正确地反映了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 发展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指出了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 与可持续发展比较。可持续发展是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提出的基本指导原则。协 调发展:着重从横向的关系上。即制约发展的基本因素的关系上,对发展提出要求;可 持续发展:则从纵向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即当前需要与未来需要的关系上,对发展提出 要求;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保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意义。⑴是社会经济规律和自然生态规律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为了保 证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自然生态规律是处理好人与 自然关系的重要规律,必须遵循。 ⑵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⑶是保障人体健康、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需要。以人为本

贯彻。加强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把环境保护切实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硏究强化环境监 督管理。 4.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1)概念:什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2)为什么要实行预防为主原则? (3)意义 (4)贯彻。加强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把环境保护切实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划。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硏究强化环 境监督管理 5.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利用者补偿、破坏者恢复的原则 开发者养护〃,是指开发利用环境资源者,不仅有依法开发自然资源的权利,同时还有 保护环境资源的义务。自然资源的开发与保护是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开发的目的是 为了利用,而保护好环境资源,就可以使开发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并为更 好地持续利用创造条件。所以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不仅有依法开发利用的 权利,同时还负有保护的义务。《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 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第二十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 防止土壤污染、土地沙化,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 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 2、意义 3、贯彻。(1)结合技术改造、治理工业污染。这是从我国国情出发,解决我国工业污染 的一条根本途径。1983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结合技术改造防治工业污染的几项规定》, 要求所有工业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在编制技术改造规划时,必须提出防治污染的要求和技 术措施,并在年度计划中作出安排,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方案,必须符合经济效益和环 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开展综合利 用,把污染物消除在生产过程之中。(2)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加大限期治理力度 实行限期治理是分期分批解决我国环境污染问题的一项重要制度和措施。(3开发利用环 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和三同时"制度,防止在开发建设活动中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4)运

贯彻。加强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 。 把环境保护切实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强化环境监 督管理。 4.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1)概念:什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2)为什么要实行预防为主原则? (3)意义 (4)贯彻。加强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把环境保护切实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划。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强化环 境监督管理。 5.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利用者补偿、破坏者恢复的原则。 “开发者养护”,是指开发利用环境资源者,不仅有依法开发自然资源的权利,同时还有 保护环境资源的义务。自然资源的开发与保护是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开发的目的是 为了利用,而保护好环境资源,就可以使开发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并为更 好地持续利用创造条件。所以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不仅有依法开发利用的 权利,同时还负有保护的义务。《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 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第二十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 防止土壤污染、土地沙化,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 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 2、意义 3、贯彻。⑴结合技术改造、治理工业污染。这是从我国国情出发,解决我国工业污染 的一条根本途径。1983 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结合技术改造防治工业污染的几项规定》, 要求所有工业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在编制技术改造规划时,必须提出防治污染的要求和技 术措施,并在年度计划中作出安排,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方案,必须符合经济效益和环 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开展综合利 用,把污染物消除在生产过程之中。⑵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加大限期治理力度。 实行限期治理是分期分批解决我国环境污染问题的一项重要制度和措施。⑶开发利用环 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和“三同时”制度,防止在开发建设活动中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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