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霆案 案情介绍: 2006年某日晚上10时左右,许霆来到某银行的ATM取 款机取款,结果取出1000元,随后发现他的银行帐户只被 扣款1元。狂喜之下他反复操作连续取款171笔,共计取出 17.5万元。事发后,许霆潜逃一年落网,赃款被挥霍一空。 广州中院一审依照法律规定的盗窃金融机构的法定起刑点 为无期徒刑,判决许霆无期徒刑。此案经许霆上诉后被发 回重审,广州中院又改判减轻为法定起刑点以下的五年有 期徒刑
许霆案 • 案情介绍: 2006年某日晚上10时左右,许霆来到某银行的ATM取 款机取款,结果取出1000元,随后发现他的银行帐户只被 扣款1元。狂喜之下他反复操作连续取款171笔,共计取出 17.5万元。事发后,许霆潜逃一年落网,赃款被挥霍一空。 广州中院一审依照法律规定的盗窃金融机构的法定起刑点 为无期徒刑,判决许霆无期徒刑。此案经许霆上诉后被发 回重审,广州中院又改判减轻为法定起刑点以下的五年有 期徒刑
案例分析: 许霆一案之所以引起争议,主要包括两个 问题:利用ATM取款机出错而“公然”取 款,尚难以严格认定就是属于刑法规定的 以“秘密”方式盗窃金融机构;法律的惩 罚本意在于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实现刑罚目 的,对于许霆这样介于法律模糊地带的行 为,以及他恶性不大且不是惯犯,有无必 要施以如此严重乃至可能让他难以翻身的 刑罚 o
• 案例分析: 许霆一案之所以引起争议,主要包括两个 问题:利用ATM取款机出错而“公然”取 款,尚难以严格认定就是属于刑法规定的 以“秘密”方式盗窃金融机构;法律的惩 罚本意在于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实现刑罚目 的,对于许霆这样介于法律模糊地带的行 为,以及他恶性不大且不是惯犯,有无必 要施以如此严重乃至可能让他难以翻身的 刑罚
事实上,该案被发回重审后一审法院转换思路 改从判决的结果出发进行权衡,乃是把处理本案 的关键放在了如何实现案件的儆戒效应上,即: 告知人们利用ATM取款机出错公然取款,也属于 犯罪行为。这是一个明智的判断。显然,该案更 重要的意义是对类似行为树立样板而以儆效尤, 并不是科以重刑而实现对个案当事人的重罚,这 可以说是抓住了本案的关键性内在事实。以, 从这个内在事实优先的法律思维,再结合以上案 件的复杂性加以利益衡量,对于许霆施以法定刑 以下的减轻量刑就是适当的
事实上,该案被发回重审后一审法院转换思路, 改从判决的结果出发进行权衡,乃是把处理本案 的关键放在了如何实现案件的儆戒效应上,即: 告知人们利用ATM取款机出错公然取款,也属于 犯罪行为。这是一个明智的判断。显然,该案更 重要的意义是对类似行为树立样板而以儆效尤, 并不是科以重刑而实现对个案当事人的重罚,这 可以说是抓住了本案的关键性内在事实。所以, 从这个内在事实优先的法律思维,再结合以上案 件的复杂性加以利益衡量,对于许霆施以法定刑 以下的减轻量刑就是适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