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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信托概述
第一章 信托概述

第一节 信托的含义与本质 一、信托的含义 在我国2001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对信托进 行了如下定义: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 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已的名仪,为受益人的利 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这一定义,有四个方面 的涵义: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是信托成立的基础与前提 ★信托财产是信托关系的核心 ★受托人以自已的名义管理或者处分信托财产 ★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信托 事务
第一节 信托的含义与本质 一、信托的含义 在我国2001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对信托进 行了如下定义: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 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 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这一定义,有四个方面 的涵义: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是信托成立的基础与前提 ★信托财产是信托关系的核心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或者处分信托财产 ★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信托 事务

二、信托的本质 ★信托的前提是财产权: ★信托的基础是信任 ★信托的目的是保障受益人的利益 ★信托收益按实际收益计算 ★信托体现的是多边信用关系
二、信托的本质 ★信托的前提 是财产权: ★信托的基础 是信任 ★信托的目的 是保障受益人的利益 ★信托收益 按实际收益计算 ★信托体现的是 多边信用关系

第二节 信托的构成要素 一、信托行为: 1.信托行为的条件: ·信托当事人及其约定合法,意思表示真实; ·特定的合法目的;不得违反法律,不得以诉讼、讨债为目的 ·以财产为中心,以信任为基础。 2.形式:书面合同、个人遗嘱、法院的裁决命令书、信托宣言、协议 章程)我国的《信托法》规定,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二节 信托的构成要素 一、信托行为: 1.信托行为的条件: • 信托当事人及其约定合法,意思表示真实; • 特定的合法目的;不得违反法律,不得以诉讼、讨债为目的 • 以财产为中心,以信任为基础。 2.形式:书面合同、个人遗嘱、法院的裁决命令书、信托宣言、协议 章程)我国的《信托法》规定,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三、信托目的: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 三、信托主体: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 四、信托客体:指信托关系的标的物,即信托财产(转让性、独立 性、有限性、物上代位性、运动的单向性)。 五、信托报酬:受托人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所取得的报酬(固定金 额、固定比率、浮动此率)。 六、信托结束:指信托行为的终止。(信托财产属于信托文件规定 的人;受益人或其继承人;委托人或其继承人)
二、信托目的: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 三、信托主体: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 四、信托客体:指信托关系的标的物,即信托财产(转让性、独立 性、有限性、物上代位性、运动的单向性)。 五、信托报酬:受托人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所取得的报酬(固定金 额、固定比率、浮动比率)。 六、信托结束:指信托行为的终止。(信托财产属于信托文件规定 的人;受益人或其继承人;委托人或其继承人)

第三节 信托的特征与职能 一、信托的特征: 。 充分信任是信托关系成立的基础 信托财产的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相分离 受托人管理、处分信托财产 √受益人享有信托产生的利益 信托经营方式灵活,适应性强:投资、贷款、直接融资,间 接融资
第三节 信托的特征与职能 一、信托的特征: • 充分信任是信托关系成立的基础 • 信托财产的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相分离 ✓ 受托人管理、处分信托财产 ✓ 受益人享有信托产生的利益 • 信托经营方式灵活,适应性强:投资、贷款、直接融资,间 接融资

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 ·信托财产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 信托管理具有连续性长期性稳定性 ·公益信托、养老金信托没有时间期限 受托人不承担损失风险 ·损益是按实际结果核算 信托损益的计算遵循实绩原则
• 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 • 信托财产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 • 信托管理具有连续性 长期性 稳定性 • 公益信托、养老金信托没有时间期限 • 受托人不承担损失风险 • 损益是按实际结果核算 • 信托损益的计算遵循实绩原则

二、信托的职能; 财产管理职能 融通资金职能 沟通和协调经济关系职能 社会投资职能 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职能
二、信托的职能: • 财产管理职能 • 融通资金职能 • 沟通和协调经济关系职能 • 社会投资职能 • 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职能

第四节 信托的种类 ·依据信托关系建立的法律基础: ·自由信托:按自已的意愿自由协商而设立的信托。又分为契约信 托和遗嘱信托 ·法定信托:由司法机关依其权利指派确定信托关系人而建立的信 托。又分为鉴定信托和强制信托(推定信托) ·依据信托财产的性质: ·资金信托:分为单一资金信托和集合资金信托 ·财产信托:包括动产信托和不动产信托 ·有价证券信托 ·金钱债权信托
第四节 信托的种类 • 依据信托关系建立的法律基础: • 自由信托:按自己的意愿自由协商而设立的信托。又分为契约信 托和遗嘱信托 • 法定信托:由司法机关依其权利指派确定信托关系人而建立的信 托。又分为鉴定信托和强制信托(推定信托) • 依据信托财产的性质: • 资金信托:分为单一资金信托和集合资金信托 • 财产信托:包括动产信托和不动产信托 • 有价证券信托 • 金钱债权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