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放教育 婚烟家庭法学分章辅导 第七章 离婚 【一1内容讲解 第一节概述 一般了解离婚的概念、我国历史上的离婚制度、离婚制度的立法主义。 草握我国目前关于离娇问题的指导思想是保障高婚自由、反对轻率离婚。 第二节 离婚的程序 一。离婚的概念及特征 离婚是配偶在生存期间依法解隐婚州关系的行为。 离婚的特征: 1,离婚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 2.离婚的主体必须是夫委双方 3.离婚是解除娇据关系的行为: 4.离师必经过法定程序 二。离婚的种类 (1)单意离婚与合意离婚 单意离婚是指一方有离婚的意愿,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又称之为一方要求的离婚。 合意离婚是双方均同意离婚,又称之为双方要求的离婚,或两愿离婚。 (2)行政离婚与诉讼离婚 行政离婚是指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在我国是通过婚烟叠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诉论离婚是指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烟关系,在我国是由人民法院审理战决是否准予离婚。 (3)协议离婚与我判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双方达成离婚的协议,并经过法定程序确认后解除双方的婚烟关系。协议离婚可以 通过登记离婚程序,也可以通过法院的诉论程序。经法院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 践判离娇是指双方不能达成离等协取,经法院判决而解除夫委关系的离婚。 我国婚烟法规定的离嫌程序 离 (一)行政程序 诉论外调解 程 (二)诉设程序诉论内调解
1 开放教育 婚姻家庭法学分章辅导 第七章 离婚 [一]内容讲解 第一节概述 一般了解离婚的概念、我国历史上的离婚制度、离婚制度的立法主义。 掌握我国目前关于离婚问题的指导思想是保障离婚自由、反对轻率离婚。 第二节 离婚的程序 一,离婚的概念及特征 离婚是配偶在生存期间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 离婚的特征: 1.离婚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 2.离婚的主体必须是夫妻双方 3.离婚是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 4.离婚必须经过法定程序 二.离婚的种类 (1)单意离婚与合意离婚 单意离婚是指一方有离婚的意愿,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又称之为一方要求的离婚。 合意离婚是双方均同意离婚,又称之为双方要求的离婚,或两愿离婚。 (2)行政离婚与诉讼离婚 行政离婚是指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在我国是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是指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在我国是由人民法院审理裁决是否准予离婚。 (3)协议离婚与裁判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双方达成离婚的协议,并经过法定程序确认后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协议离婚可以 通过登记离婚程序,也可以通过法院的诉讼程序,经法院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 裁判离婚是指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协议,经法院判决而解除夫妻关系的离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程序 离 (一)行政程序 婚 诉讼外调解 程 (二)诉讼程序 诉讼内调解

序 诉讼判决 三.行政离婚 行政离婚是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烟关系。也称之为登记离婚成非讼离婚。 《婚烟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類到婚婚登记机关中请离婚,婚烟 叠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于女则产问题己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一行政离婚的条件 .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须办理过结婚登记,锌有结婚登记证明: 3,双方当事人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己达成协议。 (二)行政离婚的程序 根据婚婚法和(婚烟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离婚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 乡(镇)人民政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测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侧登记的具体 机关。办理离娇登记的程序分为:中请、审查、批准。 四、诉论离婚 一,诉论离婚是指经过人民法院事理判决的离知制度。 凡一方要求的离婚,或双方对于女抚养、尉产分刺及离婚教济有争议的离师,均须经过人民法院 审判裁决。《婚婚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 婚诉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引,离婚的诉论程序分为两部分 第一,诉讼前有美部门的调解: 第二,离婚诉松的具体程序。 三引,诉论外调解程序 诉论外调解程序也称行政测解程序,是指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测解 的程序。调解必须连循白愿、合法的原则,不得强迫调解。 诉诊外的调解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不是离婚的必要程序。 四,规起高婚桥论后的程序即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离婚请求进行审理的 法定程序。根据婚烟法规定。包括调解和判决两个阶段。 (一》诉论内调解阶段 1。诉讼内调解又称为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转下,由双方当事人白愿协商, 达成协议,解决纠盼的一种方法。 2离婚诉论内调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 (1)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把指导工作,妥善地处理离婚案作, (2)调解达成的离婚协议,当事人能够自觉执行。减少了纠纷,也减少了法院的执行工作
2 序 诉讼判决 三.行政离婚 行政离婚是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也称之为登记离婚或非讼离婚。 《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 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于女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一)行政离婚的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须办理过结婚登记,持有结婚登记证明; 3.双方当事人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达成协议。 (二)行政离婚的程序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离婚的机关是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 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 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分为;申请、审查、批准。 四、诉讼离婚 [一].诉讼离婚是指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的离婚制度。 凡一方要求的离婚,或双方对于女抚养、财产分割及离婚救济有争议的离婚,均须经过人民法院 审判裁决。《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 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巳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离婚的诉讼程序分为两部分, 第一,诉讼前有关部门的调解; 第二,离婚诉讼的具体程序。 [三],诉讼外调解程序 诉讼外调解程序也称行政调解程序,是指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的程序。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不得强迫调解。 诉讼外的调解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不是离婚的必要程序。 [四].提起离婚诉讼后的程序即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离婚请求进行审理的 法定程序。根据婚姻法规定 ,包括调解和判决两个阶段。 (一)诉讼内调解阶段 1.诉讼内调解又称为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 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 2.离婚诉讼内调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 (1)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工作,妥善地处理离婚案件。 (2)调解达成的离婚协议,当事人能够自觉执行。减少了纠纷,也减少了法院的执行工作

3.离婚案作经人民法院调解之后,可能出现下列3种不问的结果: 《1)双方达成重归于好的铸议,原告撒销离婚诉状。 (2)在审判员主持下,双方达成同意离婚、合理分制财产,受睿安持子女生话的协议,按协议 的内容制作调解书。注意:调解书送达后发生法律效力。 (3)调解无效,双方就离婚与香或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尚未达成诗议。离婚诉论维续进行, 进入判决阶段. (二)诉论判决阶段(见后面) 第三节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一)。夫妻心情破裂是诉松离嫌的法定条件 (婚烟法第、3边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作,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己酸裂,调解 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二)认定夫费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 (1)重婚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燕家庭暴力或由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陆博、吸毒等墨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政夫委感情酸裂的情形。” 其他导致夫责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 如一方悲有严重的精神病,经治不愈的: 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成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麦感情的: 或夫委双方性格不合,难以共同生括的一或双方性生活不协调的等等。 六、诉论离增的两项特则规定 (一)美于现役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 (婚烟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细 的除外:除外的情况有: ()重婚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嘘家庭暴力或由特、遭弃家庭成负的: (3)有陆博、吸毒等墨习展教不改的:等等。 (二)关于女方在特蝶情况下离师的特别规定 (婚娟法》第27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烧后1年内或中止赶振6个月内,男方不得 提出南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七.一些其他的规定 一方鼓直告失深,另一方提出离娇弄讼的,准予离蜡。 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只要求离娇而不申请宜告死亡的。不适用宜告失踪人死亡的特别是序
3 3.离婚案件经人民法院调解之后,可能出现下列 3 种不同的结果。 (1)双方达成重归于好的协议,原告撤销离婚诉状。 (2)在审判员主持下,双方达成同意离婚、合理分割财产、妥善安排子女生活的协议,按协议 的内容制作调解书。注意:调解书送达后发生法律效力。 (3)调解无效,双方就离婚与否或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尚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继续进行, 进入判决阶段。 (二)诉讼判决阶段(见后面) 第三节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一).夫妻感情破裂是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 (婚姻法)第、32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 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二)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 如一方患有严重的精神病,经治不愈的; 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或夫妻双方性格不合,难以共同生括的—或双方性生活不协调的等等。 六、诉讼离婚的两项特别规定 (一)关于现役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 (婚姻法)第 33 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 的除外;除外的情况有: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等等。 (二)关于女方在特殊情况下离婚的特别规定 《婚姻法》第 27 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 1 年内或中止妊娠 6 个月内,男方不得 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七.一些其他的规定 一方被宜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只要求离婚而不申请宜告死亡的,不适用宜告失踪人死亡的特别程序

二练习题(相关法条的应用) 本章主要考点有:诉论离婚中法定准予离婚的条件;军人离婚的限制:对怀李妇女离婚的限制:离 师父母的探祝权:夫麦共月债务的承担。 第三十一条「白哥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烟登记机关中请离 娇。娇烟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区并对子女和财产日题已有适当处拜时,发给离娇证 第三十二条【离婚程序与准予离婚的情形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 接向人民法院提出南婚诉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餐,调解无效, 秦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月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喝特、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届博、吸毒等悲习受教不改的: (四)因够情不和分据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放天姜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保人配偶要求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师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 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男方不得是出离婚的情形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虹娠后六个月内,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相关规定,{婚烟法解利一》 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 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第二十三条婚懈法第三十三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情”,可以依据婚烟法第三十二条第 二款前三项线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情导致夫麦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 学习要点:上述4条的主要考点是: 1。离娇的方式有协议和裁判离婚两种。协议离娇的条件是:双方白愿、对子女和财产间思已有 适当处理,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裁刺离婚的机关是人民法院,。必须经过调解。 2.离娇的标准是感情确已破裂。注意应准予离娇的法定情形。 3,注意现授军人和女方在杯孕,分娩和中止赶赈期间离婚的限制性规定。 例题:甲和乙于1998年10月精婚,2001年2月甲怀草后因故流产。同年5月,双方因感情不 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受理该离婚诉论请求。 A。甲提出离婚的 B.甲与其他男人通奸怀孕,男方提出离婚的 C,乙提出离婚,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的 D.是现役军人的乙提出的 答案:ABC。女方与他人通好怀孕应该认为是法院认为必要受理离婚的情形,所以B选项正确。 军人提出离婚也要受《婚烟法》第34条的限即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 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所以D错误。 第三十五条复婚离第后,男女双方自思核复夫麦关系的,填到婚蝴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离姗后与子女的美系仅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清除。离婚后。子女无 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局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扶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增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同题发
4 [二]练习题(相关法条的应用) 本章主要考点有:诉讼离婚中法定准予离婚的条件;军人离婚的限制;对怀孕妇女离婚的限制;离 婚父母的探视权;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 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离婚程序与准予离婚的情形]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 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f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军人配偶要求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 大 过错的除外。 , 第三十四条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相关规定:{婚姻法解释(一)》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 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第二十三条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 二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 学习要点: 上述 4 条的主要考点是: 1.离婚的方式有协议和裁判离婚两种。协议离婚的条件是:双方自愿、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 适当处理,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裁判离婚的机关是人民法院,必须经过调解。 2.离婚的标准是感情确已破裂。注意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 3.注意现役军人和女方在怀孕、分娩和中止妊娠期间离婚的限制性规定。 例题;甲和乙于 1998 年 10 月结婚,2001 年 2 月甲怀孕后因故流产。同年 5 月,双方因感情不 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在下列( )情况下可以受理该离婚诉讼请求。 A.甲提出离婚的 B.甲与其他男人通奸怀孕,男方提出离婚的 C.乙提出离婚,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的 D.是现役军人的乙提出的 答案::ABC。女方与他人通奸怀孕应该认为是法院认为必要受理离婚的情形,所以 B 选项正确。 军人提出离婚也要受《婚姻法》第 34 条的限制[即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 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所以 D 错误。 第三十五条 [复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 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

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有 贵的一都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有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调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 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学习要点: 木条的主要考点是:注意关于子女生话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 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谈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的子女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 一方有协局的义务。 行使探里权利的方式、时问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就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 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相关规定:《婚婚法解释(一)》 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沙及深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愿单独提起诉 论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快、载定成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性探望权的。人民 法院在狂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哉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音事人的中请通知其核复探望权的行使。 第二十大条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 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里权的请求。 第三十二条婚据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距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 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美个人和单位采取拘图、罚款等强制情 熊,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麦共问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阿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静议不成 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盟质子女和女方权登的原则判决。 夫或麦在家庭士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相关规定:《婚烟法解释二)》 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成者当事人因离婚设财产分制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 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展行上述财产分制协议发生纠粉提起诉论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时产分制问题反悔,请求变更域者撞销财产分割协议的,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诗议封存在欺诈,陟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致回当事人的 等讼请求。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赵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影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 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话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四十条家务补德引夫麦书面的定婚娟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 赢料老人,诗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麦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
5 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 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 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学习要点: 本条的主要考点是:注意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 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的子女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 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 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相关规定:《婚姻法解释(一)》 第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 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 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第二十六条 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 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第三十二条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 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 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 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相关规定:《婚姻法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 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 诉讼请求。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 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四十条 [家务补偿]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 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

清整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静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关规定:婚烟法解稀二) 第二十三条使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 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情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话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烟关系存续期阿夫委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 夫麦共同债务处理。但夫麦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 于婚烟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成者人民法院的判读书,截定书、调解书己经对夫麦财产分割 问思作出处理的,倩权人仍有权瓷夫麦共同使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粗连带清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节向另一方主张 追德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二十六条夫减麦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烟关系存续期问的共月债务承担莲带清 责任。 学习要点: 上述3条的主要考点是: 1.夫委共月财产分制时,应先将夫数时产从家庭共月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有协议的按协议 处理,没有协议或者诗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 决。 2,共同债务是指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和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应注意拿 罪共月债务的范围及其与个人德务的区分 3。在约定时产制中的补偿间题。 例题:甲于1990年与乙结婚。1991年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麦共 同居住。203年,甲乙离婚。甲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如何处理气) A。由甲整证B,由乙堡还 C,以夫麦共同财产整还D.主要由甲:还 答案:C。《娇烟法解和二)》第23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娇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 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也就是即使 在婚前所绕的个人倩务,如果将其用于婚后的家庭共同生活,情权人都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 要求以夫麦共同财产清整,对于婚后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出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也应当作为夫麦 共同货务,用夫委共同财产予以请德。 例题:1.郑强与赵风原是夫菱,双方于1990年4月经法院调解离婚时,6岁的男孩海林由海强 抚养,抚养费自负。1995年1月郑强再婚后,其子郑林对新的家庭环境不能适应:自1奶年3月随 一直来再婚的生母赵风生活,1997年2月,赵以其予坚决要随母生活为由,群至人民法院要求变更 子女抚养关系,要求郑程每月承担小孩抚养费150元。郑强料称:孩子白小与其共同生活期阿,尘活 学习一直根好,由于赵风从中作便,孩子才要求其母抚养,郑林愿意改变抚养关系。就赵风变更抚养 关系的要求,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 A。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变更抚养关系。不必狂得郑林的同意 日.人民法院可以判快变更抚养关系,但应当征得郑林的问意 C,人民法院不应当判决麦更抚养关系,除非郑林提出请求 D。人民法院不应当判快变更抚养关系,即使郑林提出请求 答案:B。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 见 例题:2.李某和赵某1995年结婚,2000年两人因感情不和发生纠物,以下关于也们离婚的说
6 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关规定:婚姻法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 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 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 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 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 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 学习要点: 上述 3 条的主要考点是: 1.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先将夫妻财产从家庭共同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有协议的按协议 处理,没有协议或者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 决。 2.共同债务是指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和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应注意掌 握共同债务的范围及其与个人债务的区分。 3.在约定财产制中的补偿问题。 例题;甲于 1990 年与乙结婚,1991 年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 10 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 同居住。2'003 年,甲乙离婚。甲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 A.由甲偿还 B.由乙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主要由甲偿还 答案:C。《婚姻法解释(二)》第 23 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 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也就是即使 在婚前所负的个人债务,如果将其用于婚后的家庭共同生活,债权人都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 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对于婚后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也应当作为夫妻 共同债务,用夫妻共同财产予以清偿。 例题; 1.郑强与赵风原是夫妻,双方于 1990 年 4 月经法院调解离婚时,6 岁的男孩郑林由郑强 抚养,抚养费自负。1995 年 1 月郑强再婚后,其子郑林对新的家庭环境不能适应;自 1995 年 3 月随 一直未再婚的生母赵凤生活。1997 年 2 月,赵以其予坚决要随母生活为由,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变更 子女抚养关系,要求郑强每月承担小孩抚养费 150 元。郑强辩称:孩子自小与其共同生活期间,生活 学习一直很好,由于赵风从中作梗,孩子才要求其母抚养,郑林愿意改变抚养关系。就赵风变更抚养 关系的要求,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变更抚养关系,不必征得郑林的同意 B.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抚养关系,但应当征得郑林的同意 C.人民法院不应当判决变更抚养关系,除非郑林提出请求 D.人民法院不应当判决变更抚养关系,即使郑林提出请求 答案:B。父母双方对 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 见。 例题;2.李某和赵某 1995 年结婚,2000 年两人因感情不和发生纠纷,以下关于他们离婚的说

法正确的是(): A.假设李某正在怀停。法就不得受理双方的离婚中请 B,假设赵某是现投军人,只要他不同意,双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离婚 C.如果双方已分居两年,法院调解无效,可以准许离婚 D。如果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对子女和财产无争议,可不必向法院中请 容案:CD。根据《婚烟法)第3引条、第32条作答。 例题:3.甲是现段军人,199%年与乙结婚。婚后因长期分居两地,甲与驻地一女子同居,后被 乙如悉,遵向法院提出离婚,法院应当怎群处理《) A.是否判决离娇须甲同意 日,不得判决离婚 C,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D。是香判决离婚须由甲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同意 答案:C。根据《婚法》第33条、第3引条第3款,《婚法解释(一》第23条,现役军人甲的 行为属于“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形,故无须征得军人(甲)的同意,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应准予 离婚。 例恩:4,李静与陈刚于2000年离婚,他们的几子小玉由李静抚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静认为小玉与陈刚已经没有关系了 B,陈附认为自己只需按时付抚养费即可 C,陈附认为自己有权探里小玉 D。李静有义务协助尊制探里小玉 答案:CD。根据《娇姻法》第36条、第38条作容。 第四十二条超当蒂助]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 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美规定:《娇州法解刷(一》 第二十七条婚辉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 产无法推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 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学习要点: 木条的主要考点是:适当帮助的适用情形,这其中色括接受帮助一方必须是离婚后尚未再婚 的,如果己另行结婚的。不再帮励。 例题:王某与网某结婚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周某婚后即辞去工作在 家奉养公婆,照顾小孩。王某长期在外地工作,后与李某同居,周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周 某的下列哪些请求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A.由于自己为家避生活付出较多义务,请求王某予以补德 B,由于白己专门为家庭生活操持。未参加工作,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双方约定婚后所得归各白所 有的协议显失公平,归于无效 C。由于离娇后生活困难,请求王某给予适当帮助 D.由于王某与也人同居导数双方离第,请求王某给予(害喝倍 答案:ACD。本思涉及婚前时产钓定,离婚后原夫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问题。 首先,关于婚前财产约定的效力问愿。根据我国《婚如法)的有关规定,夫委尉产制有两种形式, 即夫麦法定剩产制和夫妻的定财产制。夫妻的定财产制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输的定婚烟美系存续朝间 各自所得日各自所有的一种制度。只要这种的定行合法律的规定,不违反公平原则等即对夫妻双方具
7 法正确的是( )。 A.假设李某正在怀孕,法院不得受理双方的离婚申请 B.假设赵某是现役军人,只要他不同意,双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离婚 C.如果双方已分居两年,法院调解无效,可以准许离婚 D.如果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对子女和财产无争议,可不必向法院申请 答案:CD。根据《婚姻法》第 31 条、第 32 条作答。 例题; 3.甲是现役军人,1996 年与乙结婚。婚后因长期分居两地,甲与驻地一女子同居,后被 乙知悉,遂向法院提出离婚,法院应当怎样处理?( ) A.是否判决离婚须甲同意 B.不得判决离婚 C.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D.是否判决离婚须由甲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同意 答案:C。根据《婚姻法》第 33 条、第 31 条第 3 款,《婚姻法解释(一)》第 23 条,现役军人甲的 行为属于“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形,故无须征得军人(甲)的同意,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应准予 离婚。 例题;4.李静与陈刚于 2000 年离婚,他们的儿子小玉由李静抚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静认为小玉与陈刚已经没有关系了 B.陈刚认为自己只需按时付抚养费即可 C.陈刚认为自己有权探望小玉 D.李静有义务协助陈刚探望小玉 答案:CD。根据《婚姻法》第 36 条、第 38 条作答。 第四十二条 [适当帮助]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 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关规定:《婚姻法解释(一)》 第二十七条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 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 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学习要点: 本条的主要考点是:适当帮助的适用情形,这其中包括接受帮助一方必须是离婚后尚未再婚 的,如果已另行结婚的,不再帮助。 例题;王某与周某结婚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周某婚后即辞去工作在 家奉养公婆,照顾小孩。王某长期在外地工作,后与李某同居,周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周 某的下列哪些请求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 ) A.由于自己为家庭生活付出较多义务,请求王某予以补偿 B.由于自己专门为家庭生活操持,未参加工作, 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双方约定婚后所得归各自所 有的协议显失公平,归于无效 C.由于离婚后生活困难,请求王某给予适当帮助 D.由于王某与他人同居导致双方离婚,请求王某给予损害赔偿 答案:ACD。本题涉及婚前财产约定、离婚后原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问题。 首先,关于婚前财产约定的效力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财产制有两种形式, 即夫妻法定财产制和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各自所得归各自所有的一种制度。只要这种约定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违反公平原则等即对夫妻双方具

有法律约束力。 本案中。虽然周某婚后即辞去工作,没有固定的收入,但该钓定在订立时是符合公平原则的。所以 周某以白己专门为家庭生活慢持,未参加工作,请求法院判读确认双方约定婚后所得日各白所有的协 议显失公平、归于无效的请求不隆得到法院的支持。 其次,关于离婚后一方当事人的补偿权。我国《婚烟法)强调对妇女的保护,尤其考虑到妇女婚 后承粗了较多的抚有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因此,即使夫麦书面钓定婚娟关系 存续期饲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如果一方为家庭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本避中,周某婚后即辞去工作在家奉养公婆。组顾小孩。有权要求王某给予补 使。选项A正确。 再次,关于离婚时的物质帮助权。物质帮助权是指离好时,如果一方生活因垂,有权请求另一方 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的权利,所谓”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 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本圈中,周某在婚烟 关系存续期阿没有参加工作,离婚后生话确实困难,应当得到物质帮助,选项C正确。 最后,关于由于一方过错导致离婚时,无过错一方的略整请求权。因一方过错而导致离婚包括多 种情况。其中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其一。无过错方的赔德请求包括物质损害赌德和精神积害赌德。 本题中,王某在婚娟关系存续期间与李某同居,这是导致婚烟破裂的原因,由于王某具有明显的过错, 所以周某可以主张视害赌堡,选项D正确。 例愿:甲与乙于1999年4月结婚,婚后不久就离婚。离师时甲是某工厂工人,乙是下岗女工且 因故受伤不能参如工作。法院判决甲每月付给乙150元作为生活费。甲可以因下%)情况出现面 停止:对乙的幅助。 A.乙雅承了一笔数额巨大的速产 B,甲因车祸损伤他人财产。己经欠下大量情务 C.甲离婚后不久再娇 D。乙离婚后不久再婚 答案:ABD。关于帮助和停止帮助的条件,法律和司法解拜都无明确规定,但可以根据社会一般 观念米判断
8 有法律约束力。 本案中,虽然周某婚后即辞去工作,没有固定的收入,但该约定在订立时是符合公平原则的,所以 周某以自己专门为家庭生活操持,未参加工作,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双方约定婚后所得归各自所有的协 议显失公平、归于无效的请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其次,关于离婚后一方当事人的补偿权。我国《婚姻法》强调对妇女的保护,尤其考虑到妇女婚 后承担了较多的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 因此,即使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伺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如果一方为家庭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本题中,周某婚后即辞去工作在家奉养公婆,照顾小孩,有权要求王某给予补 偿。选项 A 正确。 再次,关于离婚时的物质帮助权。物质帮助权是指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权请求另一方 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的权利,所谓“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 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本题中,周某在婚姻 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参加工作,离婚后生活确实困难,应当得到物质帮助,选项 C 正确。 最后,关于由于一方过错导致离婚时,无过错一方的赔偿请求权。因一方过错而导致离婚包括多 种情况,其中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其一。无过错方的赔偿请求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本题中,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李某同居,这是导致婚姻破裂的原因,由于王某具有明显的过错, 所以周某可以主张损害赔偿,选项 D 正确。 例题; 甲与乙于 1999 年 4 月结婚,婚后不久就离婚。离婚时甲是某工厂工人,乙是下岗女工且 因故受伤不能参加工作。法院判决甲每月付给乙 150 元作为生活费。甲可以因下列( )情况出现而 停止对乙的帮助。 A.乙继承了一笔数额巨大的遗产 B.甲因车祸损伤他人财产,已经欠下大量债务 C.甲离婚后不久再婚 D.乙离婚后不久再婚 答案:ABD。关于帮助和停止帮助的条件,法律和司法解释都无明确规定,但可以根据社会一般 观念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