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二章行政性垄断教学辅导 一、本章内容及重、难点问题 (一)重点掌握:行或斯行为的构成条作和主要表现形式 (二)一般了解:行政坐断的含义。分讲行政袭断和经济著断的不同之处。了解行政案新行为的监督 检查机构和法律责任。 二、本章重、难点问题辅导 主要内容: 1、行政性垄断的概之(了解) 2,行政整斯和经济垄斯的不同之处(了解) 3、行政垄断的特征(掌握) 4,行政性张斯的主要表现形式(拿据) 5、行政性著断的危害性(了解) 6、行政性张新的法律责任(了解》 (一)行政性垄断的概念(了解) 行或垄断是霸地方政府、政府经济主管部门或其他政将职能部门,凭借行政权力挂斥,限制或防 到市场竟争的行为。(简言之就是各级政府部门利用行政权力所实熊的限制竟争行为) 表现形式林林总总,既有中央一级政府部门的所为,也有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的所为,有通过政府 文件和命令的形式,也有通过企业的形式, 又如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的水价、电价、邮资费等也是说涨线涨。要收多少就收多少,这些部门 为什么如此“理直气壮”,“说一不二”?究其源因是行政性茶断(实际上是行业壁条)在许多基础 设座产业中。政啊低是政策的制定者和监督者,又是具体业务的执行者,在这种情况下根本无竞争可 言 (二)行攻理断和经挤垄断的不同之处(了解) -1-
- 1 - 第十二章 行政性垄断 教学辅导 一、本章内容及重、难点问题 (一)重点掌握:行政垄断行为的构成条件和主要表现形式 (二)一般了解:行政垄断的含义。分辨行政垄断和经济垄断的不同之处。了解行政垄断行为的监督 检查机构和法律责任。 二、本章重、难点问题辅导 主要内容: 1、 行政性垄断的概念(了解) 2、 行政垄断和经济垄断的不同之处(了解) 3、 行政垄断的特征(掌握) 4、 行政性垄断的主要表现形式(掌握) 5、 行政性垄断的危害性(了解) 6、 行政性垄断的法律责任(了解) (一)行政性垄断的概念(了解) 行政垄断是指地方政府、政府经济主管部门或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凭借行政权力排斥、限制或防 碍市场竞争的行为。(简言之就是各级政府部门利用行政权力所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 表现形式林林总总,既有中央一级政府部门的所为,也有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的所为,有通过政府 文件和命令的形式,也有通过企业的形式。 又如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的水价、电价、邮资费等也是说涨就涨,要收多少就收多少,这些部门 为什么如此“理直气壮”、“说一不二”?究其原因是行政性垄断(实际上是行业壁垒)在许多基础 设施产业中,政府既是政策的制定者和监督者,又是具体业务的执行者,在这种情况下根本无竞争可 言。 (二)行政垄断和经济垄断的不同之处(了解)

主体不同,客观上的表减也不同。 经济学意义上的考断,是雷在一个市场上仅由一家或少数儿家企业决定价格的行为,它是一种通 过竞争而自然形成的圣断,但中国的行业整断,并不是企业通过竞争自发形成的一种秩序,而是由其 背后“看得见的乎”所操控。即政府的手在起作用。这只“平”就是行政垄新。 (三)行政性垫断的特征(举握) 1、行为的实流主体是攻府及其所属部门 行政坐断的主体比较特殊,这也是行政要新的基本特征之一,也是此类行为与一般不正当竟争行 为在主体上及其明显的区别。一般不正当竞争的主体军是经营者,而此类行为的主体是政府机美,包 括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政府一般是指省级以下的各级政府。 2、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霍用行政权力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基于国家授权或法律城定,有低法行驶管理经济的权力。市场经济具有弊璃, 其中一个就是自发性、盲口性,这就需要国家力量给子必要的干预。但是国家力量的干预必须是统一 的、间接的、合法的,面行或垄断则是行成权力的滋用,它对经济的干预是分散的、直接的、和违法 的,所以,行政考断是一种超经济的瑞断,是行成权力密用的体现和结果。 3、行为风有较当的抽象性 抽象性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实核的行政袭断是以政将命令、决议或其地具有普遍的束力的行为 规则形式表现的,行为的内容是针对不特定的经营者和不特定的经营行为。当然也不排除有些是针对 特定的经骨者和经背行为的。 4、行为具有鲜明的制性 行或整断是以行或权力为支撑的,借助行政权力干预经济活动,对于警通的市场主体而言,他门 是不能抗距行政盖断的。这样的话,可以说行政整斯具有更为严重的蓝坏力量。 (四)行政性望断的主要表现形式(常握) 根据我国《反法》第T条的规定,行政馨断主要有两种形式:强制交易和地区封领。 -2-
- 2 - 主体不同,客观上的表现也不同。 经济学意义上的垄断,是指在一个市场上仅由一家或少数几家企业决定价格的行为,它是一种通 过竞争而自然形成的垄断,但中国的行业垄断,并不是企业通过竞争自发形成的一种秩序,而是由其 背后“看得见的手”所操控。即政府的手在起作用。这只“手”就是行政垄断。 (三)行政性垄断的特征(掌握) 1、行为的实施主体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行政垄断的主体比较特殊,这也是行政垄断的基本特征之一,也是此类行为与一般不正当竞争行 为在主体上及其明显的区别。一般不正当竞争的主体都是经营者,而此类行为的主体是政府机关,包 括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政府一般是指省级以下的各级政府。 2、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滥用行政权力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基于国家授权或法律规定,有依法行驶管理经济的权力。市场经济具有弊端, 其中一个就是自发性、盲目性,这就需要国家力量给予必要的干预。但是国家力量的干预必须是统一 的、间接的、合法的,而行政垄断则是行政权力的滥用,它对经济的干预是分散的、直接的、和违法 的,所以,行政垄断是一种超经济的垄断,是行政权力滥用的体现和结果。 3、行为具有较强的抽象性 抽象性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实施的行政垄断是以政府命令、决议或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 规则形式表现的,行为的内容是针对不特定的经营者和不特定的经营行为。当然也不排除有些是针对 特定的经营者和经营行为的。 4、行为具有鲜明的强制性 行政垄断是以行政权力为支撑的,借助行政权力干预经济活动,对于普通的市场主体而言,他们 是不能抗拒行政垄断的。这样的话,可以说行政垄断具有更为严重的破坏力量。 (四)行政性垄断的主要表现形式(掌握) 根据我国《反法》第 7 条的规定,行政垄断主要有两种形式:强制交易和地区封锁

A、行攻强喇交是(部门整断) 《反法》第?条第一款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溢用行或权力,限定也人购买制定的经营者的 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轻营话动。该规定就是行政强制交易行为。行政强制交易行为在实我中 主要有以下几种具体的表现形式: 1、明确规定在行政辖区范围内购买某些商品,见能销给指定的企业。如,有的地方曾经发生过规定 农民只能把套指令性农测产品卖给供销社的事例, 2、明确规定在行政辖区内购买某些商品必须以制定金业的商品为限。 3、行政部门在为市场主体成相对方服务时候,强制搭售某种商品。 4、行政部门利用职权,以牵线括桥为名,强制一些金业订购其指定的企业的产品,或者强制一些企 业只能将其出售给指定的企业, 5、为推销制定全业的产品而阻挠,酸坏他人达成交易等。 B、陆区封领 是指某一地区的政府为了保护本地企业的经济利益而实的排斥、限制成防碍外地企业参与本 地市场竟争成本地企业参与外地市场竞争的行为,《反法》第?条第二款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 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地方 保护主义的一种。主要形式有以下几种: 1、在辖区边界或者交通要到设置关卡,阻碍本地商品流出成外地商品流入。 2、规定在行政辖区内销售外地商品必頸履行特定的批准手柒域者必策符合其增加成提高的报验, 检验标准,为外地商品选入本地市场设置人为障碍。 3、用行政手段对外地商品地进入,在运输储存、出售等环节实行强制扣押、得款,以此限制外地 产品进入本地 4、限制域禁止本地簧金,技术输往外地 5、限制或禁止本地大型、优秀企业与外地企业合作、联营。 -3-
- 3 - A、行政强制交易(部门垄断) 《反法》第 7 条第一款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制定的经营者的 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该规定就是行政强制交易行为。行政强制交易行为在实践中 主要有以下几种具体的表现形式: 1、明确规定在行政辖区范围内购买某些商品,只能销给指定的企业。如,有的地方曾经发生过规定 农民只能把非指令性农副产品卖给供销社的事例。 2、明确规定在行政辖区内购买某些商品必须以制定企业的商品为限。 3、行政部门在为市场主体或相对方服务时候,强制搭售某种商品。 4、行政部门利用职权,以牵线搭桥为名,强制一些企业订购其指定的企业的产品,或者强制一些企 业只能将其出售给指定的企业。 5、为推销制定企业的产品而阻挠、破坏他人达成交易等。 B、地区封锁 是指某一地区的政府为了保护本地企业的经济利益而实施的排斥、限制或防碍外地企业参与本 地市场竞争或本地企业参与外地市场竞争的行为。《反法》第 7 条第二款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 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地方 保护主义的一种。主要形式有以下几种: 1、在辖区边界或者交通要到设置关卡,阻碍本地商品流出或外地商品流入。 2、规定在行政辖区内销售外地商品必须履行特定的批准手续或者必须符合其增加或提高的报验、 检验标准,为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设置人为障碍。 3、用行政手段对外地商品地进入,在运输储存、出售等环节实行强制扣押、罚款,以此限制外地 产品进入本地。 4、限制或禁止本地资金,技术输往外地。 5、 限制或禁止本地大型、优秀企业与外地企业合作、联营

可以说地区封倾,实质上是地方保护主义,这是一道由地方政府设置的、用以保护本地区产品质量低 劣的落后企业免受外米产品冲击的屏障地区壁生采用的方法多是由有关主管部门下通知、发公告、作 出规定等。这在改革开放初期纸一直存在,至今仍燃“生命力旺盛”。 (五)行政性室断的危害性(了解) 1,破坏市场地统一性 2、侵犯市场主体的合法经营权 3,助长不正当竞争 (大)行政性笨断的法律责任 因为行政性整顺的主体特殊,是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因此承担责任的主体也主要是政府行政主管 邻门和腹折定的数营者. 1,有关行政机关的责任立法上主要规定要自实施违法行为的上领机关责◆改正。情节严重的给 予行政处分。 2、鼓指是的经营者的法律责任。行政性馨所的主体主要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因此承担责任的主 要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但是如果棱指定的经营者借机销售质次价高的产品、溢收费用等。就是违法 行为,当然也要负责任的。 三、本章重、难点问题练习题 (一)填空题 1.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的规定,行政幸断主要由两种形式: 2.行或垄断行为的危害性表现在以下主要方面: 3.《反不正当克争法)第7条第1款规定所指的即是 行为,通俗地讲,就是行政权 力作用下的 (二)名问解释 行政性条断 (三)简答题 1,简述行政性塞斯的特征。 2.简述行政垄断的表现形式及其危害。 -4-
- 4 - 可以说地区封锁,实质上是地方保护主义,这是一道由地方政府设置的、用以保护本地区产品质量低 劣的落后企业免受外来产品冲击的屏障地区壁垒采用的方法多是由有关主管部门下通知、发公告、作 出规定等。这在改革开放初期就一直存在,至今仍然“生命力旺盛”。 (五)行政性垄断的危害性(了解) 1、破坏市场地统一性 2、侵犯市场主体的合法经营权 3、助长不正当竞争 (六)行政性垄断的法律责任 因为行政性垄断的主体特殊,是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因此承担责任的主体也主要是政府行政主管 部门和被指定的经营者。 1、有关行政机关的责任 立法上主要规定要由实施违法行为的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 予行政处分。 2、被指定的经营者的法律责任。行政性垄断的主体主要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因此承担责任的主 要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但是如果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机销售质次价高的产品、滥收费用等,就是违法 行为,当然也要负责任的。 三、本章重、难点问题练习题 (一)填空题 1.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7 条的规定,行政垄断主要由两种形式: 、 。 2.行政垄断行为的危害性表现在以下主要方面: 、 、 。 3.《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7 条第 1 款规定所指的即是 行为,通俗地讲,就是行政权 力作用下的 。 (二)名词解释 行政性垄断 (三)简答题 1.简述行政性垄断的特征。 2.简述行政垄断的表现形式及其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