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法登学生来信间题解答汇总(二) 中央电大文法学院王晓张 1,我国职业介绍机构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职业介绍机构所服务的对象和工作内容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境内职业介都机构和境 外就业服务机构两种。 境内职业介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境内就业服务工作的职业介留机构,它是职业 介绍机构的主要形式。也是劳动力市场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境外线业服务机构,又称境外域业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为中国公民境外就 业或者为境外雅主在中国境内招聘中国公民到境外就业提供相关服务活动的职业介绍机构。 2.职业介绍机构成立经须符合哪些条件了 (1)境内眼业介绍机构的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有因定的交流场所和设植!②有 必要的开办盛金:⑧③有相应的机构章程:①有明确的业务范围:⑤有一定数量的专明工作人 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应具备以下条件①符合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②具有法律, 外语、财会专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有餐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守测:③备用金不低于 50万元: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我围职业培机有几种形式? (1)学徒培训。(2)学校培训。(3》就业训练中心培别。(4)社会力量办学。(5)劳 动预备制度。《6)再就业培训。(7)创业培训。《8)职工培训。 4.下岗职工的特任。 根据国家统计同和劳动部的规定,下岗期工的特征主要有: (1)由于用人单位的生产和经营状况等原因而下岗,这是指下岗的原因是用人单位,而 不是职工本人。企业单位是因为经济源因,而不是非经济源因。 (2)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任何工作,是指积工从原 米的工作单位离开,不在原单位从事任何经济活动,在原单位内参加转岗培调成者其他学习 的人员不应统计为下岗职工。 (3)在社会上没有再就业,但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是指职工下岗后在社会上 没有找到工作,即没有找到稳定的眼业或者说没有稳定的收入米源,他们与原单位还保留一 纸劳动关系
劳动法学学生来信问题解答汇总(二) 中央电大文法学院 王晓珉 1.我国职业介绍机构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职业介绍机构所服务的对象和工作内容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境内职业介绍机构和境 外就业服务机构两种。 境内职业介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境内就业服务工作的职业介绍机构,它是职业 介绍机构的主要形式,也是劳动力市场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境外就业服务机构,又称境外就业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为中国公民境外就 业或者为境外雇主在中国境内招聘中国公民到境外就业提供相关服务活动的职业介绍机构。 2.职业介绍机构成立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1)境内职业介绍机构的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有固定的交流场所和设施;②有 必要的开办资金;③有相应的机构章程;④有明确的业务范围;⑤有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 员;⑥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应具备以下条件①符合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②具有法律、 外语、财会专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③备用金不低于 50 万元;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我国职业培训有几种形式? (1)学徒培训。(2)学校培训。(3)就业训练中心培训。(4)社会力量办学。(5)劳 动预备制度。(6)再就业培训。(7)创业培训。(8)职工培训。 4.下岗职工的特征。 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劳动部的规定,下岗职工的特征主要有: (1)由于用人单位的生产和经营状况等原因而下岗,这是指下岗的原因是用人单位, 而 不是职工本人,企业单位是因为经济原因,而不是非经济原因。 (2)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任何工作,是指职工从原 来的工作单位离开,不在原单位从事任何经济活动,在原单位内参加转岗培训或者其他学习 的人员不应统计为下岗职工。 (3)在社会上没有再就业,但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是指职工下岗后在社会上 没有找到工作,即没有找到稳定的职业或者说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他们与原单位还保留一 纸劳动关系

5。取业技能鉴定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职业技修鉴定有如下法律特征:()职业技能鉴定的主体是由政府批准的专门机构。(2) 职业技能整是的客体是劳动者所具有的业务水平和操作能力。(3)职业技能整是是确认劳动 者业货格的法定形式 6.从事些方面对限业技能鉴定进行分类? 依据取业技能鉴定对象的不同,以及劳动者所从事工作分工的要求,职业技能鉴定分为 两大类:(1)工人职业技能鉴定(考核)。2)技师职业枝能鉴定(考核)。 7.我国工资分配的基本原有高些? 《劳动法》第裕条确立了我国工货分配的两项基本原则。 (1)按劳分配原则。按劳分配。即以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为标准确立个人工 资颗。《劳动法》第6条第1款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月工同解.” (2)宏观调控原则。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原则,是国家通过立法确认的以社会公正和 社会选步为目标,对工癸总额和工资分配中的不合理因素或现象实行国家干预的法律调控原 则 8.工魔有几种基木形式 《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盟劳动者技术熟练程度,劳动繁重度和工作时间 的长短支付工资的一种形式,计时工资可以分为月工魔制、日工货制和小时工资制三种, (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指按塑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来计算工 资的形式。 (3)奖金。奖金是有效超概劳动报醉,是职工工量的补充形式,是对在工作和生产建 设中取得卓越成效的眼工的一种奖局。 (4)津贴。津贴,是对在特殊情况下工作的眼工所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贵用进 行合理补修的附加劳动报椭和物质绿,,是劳动报例的一种补充形式: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赏,是指依法或按里协议在非正常 工作的情况下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贤。我国现行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主要包括:如班加点 工资、体假期间工资、停工期何工资、履行国家或社会义务期间的工货和学习和培训期阿的 工资, 9.不计入工资的三种收入是什么: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何题的意见》第3条的规定,劳动者的以下劳动 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5.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职业技能鉴定有如下法律特征:(1)职业技能鉴定的主体是由政府批准的专门机构。(2) 职业技能鉴定的客体是劳动者所具有的业务水平和操作能力。(3)职业技能鉴定是确认劳动 者职业资格的法定形式。 6.从哪些方面对职业技能鉴定进行分类? 依据职业技能鉴定对象的不同,以及劳动者所从事工作分工的要求,职业技能鉴定分为 两大类:(1)工人职业技能鉴定(考核)。 (2)技师职业技能鉴定(考核)。 7.我国工资分配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劳动法》第 46 条确立了我国工资分配的两项基本原则。 (1)按劳分配原则。按劳分配,即以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为标准确立个人工 资额。《劳动法》第 46 条第 1 款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2)宏观调控原则。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原则,是国家通过立法确认的以社会公正和 社会进步为目标,对工资总额和工资分配中的不合理因素或现象实行国家干预的法律调控原 则。 8.工资有几种基本形式 (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照劳动者技术熟练程度、劳动繁重程度和工作时间 的长短支付工资的一种形式。计时工资可以分为月工资制、日工资制和小时工资制三种。 (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指按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来计算工 资的形式。 (3)奖金。奖金是有效超额劳动报酬,是职工工资的补充形式,是对在工作和生产建 设中取得卓越成效的职工的一种奖励。 (4)津贴。津贴,是对在特殊情况下工作的职工所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用进 行合理补偿的附加劳动报酬和物质鼓励,是劳动报酬的一种补充形式。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依法或按照协议在非正常 工作的情况下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我国现行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主要包括:加班加点 工资、休假期间工资、停工期间工资、履行国家或社会义务期间的工资和学习和培训期间的 工资。 9.不计入工资的三种收入是什么?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53 条的规定,劳动者的以下劳动 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杜会保险费用。丧韩抚植致济蜜、生话用难补助费、 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贵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 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鬓总额的各种劳动报及其它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 创迹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 技能大笑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10。最低工资标准由爆几部分构成? 最低工资标雀,通常应当包含以下三个都分: 《1)推特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即对劳动者从事一般劳时消耗体力和脑力给 予补堡的生活责料的费用。 (2)劳动者平均赠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贵。 (3)劳动者为满足一般社会劳动要求而不斯提高劳动标准和专业知识水平所支出的必 要费用。 1山.最低工资的确定程序是什么? (1)收集材料,拉定方案。(2)上报备案。(3)变更与国复。(4)批准与发布。《5) 调整。 2.最低工资的计算与支付 最低工货率一经确定公布,在适用区城和范围内,用人单位必须按照不低干最低工蜜率 的标准,以货币形式向劳动各支付工货。但下列各项费用成收入,不得作为最低工责的组成 部分: (1》加班加点工宽。加班加点工资,属于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提供超额劳动的报 例,因此,不能将这部分收入计算在劳动者的最低工资组成部分之内。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味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这部 分费用。是对劳动者在特殊条件下的额外的劳动酒耗给予的补偿成鼓励,因此,不能计算在 最低工货之内。 ③)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保险、辐利待透。保验和福利特遇,不属于工资的性质 和范酵。当然也不应作为最低工斑的组成部分。 13。特株情况下的工经支付有驱些? 特味情况下的工资,是看依m法律、法线规定或约定,在特珠时间内或者特深工作情况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 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 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 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 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10.最低工资标准由哪几部分构成? 最低工资标准,通常应当包含以下三个部分: (1)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即对劳动者从事一般劳动时消耗体力和脑力给 予补偿的生活资料的费用。 (2)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 (3)劳动者为满足一般社会劳动要求而不断提高劳动标准和专业知识水平所支出的必 要费用。 11.最低工资的确定程序是什么? (1)收集材料,拟定方案。(2)上报备案。(3)变更与回复。(4)批准与发布。(5) 调整。 12.最低工资的计算与支付 最低工资率一经确定公布,在适用区域和范围内,用人单位必须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率 的标准,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但下列各项费用或收入,不得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 部分: (1)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属于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提供超额劳动的报 酬,因此,不能将这部分收入计算在劳动者的最低工资组成部分之内。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这部 分费用,是对劳动者在特殊条件下的额外的劳动消耗给予的补偿或鼓励,因此,不能计算在 最低工资之内。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保险和福利待遇,不属于工资的性质 和范畴,当然也不应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13.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有哪些?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是指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约定,在特殊时间内或者特殊工作情况

下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我国现行的特殊情况下的工班,主要有以下几种: (1)加班加点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科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 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辆:①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即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之外加点, 按鹏不低于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⅓支付劳动者工宽,②候法在体 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而又不能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月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 标雀的00%支付劳动者工资。③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属不低 于劳动合同媛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域小时工货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货, (2)体假期间工资 劳动者的体假期间包括法定休假、年体假、婚丧假和事假。根据《劳动法》第5条和 第51条的规定。法定体假、年休假和婚丧假辉属于带薪休假,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 付工魔。劳动者请事假,一般不发给工隆,目学键工请事假的。生活费照发。劳动者矿工 停发工资,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3)停发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智行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工业,基本建设,交通运输工人,眼员停工 律君的暂行城定,非因劳动者的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贤支付四期内的,用人 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提定的标准付给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 正常劳动,则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解。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 常劳动。应按下述城定支工资或特酒:①眼工因本人过失造成停工,不发给过失者津贴: 非因本人过失迹成的停工,一般按本人计时标准工资的75%发给停工津帖。按此标准确有 闲难的企业,可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不同情况,拟定较低的津贴标准。②试用新机器、新工 具、试行先进经险及合理化建议期阿,非因本人过失迹成的停工,停工津贴按照本人标准工 资的100%发给。③在一个企业内连续工作满6天以上的峰时工,可按上述情况发给停工津 贴,@学徒工在停工期间的生活补贴发,但若高于本企业一领工的停工津贴时,拔一级工 停工津贴发给。⑤停工期间,眼工享受的地区津贴、野外津贴、生活津贴,按属依法确定的 停工津贴的比例发放。 (4)展行国家或社会义务期间的工盛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履行下列国家 或社会义务时,由用人单位愿发工货:①依法行使遗举权或被遗举权:②当意代表出席乡 (铺),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③出任人民法庭
下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我国现行的特殊情况下的工资,主要有以下几种: (1)加班加点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 44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 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①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即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之外加点, 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 150%支付劳动者工资。②依法在休 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而又不能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 标准的 200%支付劳动者工资。③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 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 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休假期间工资 劳动者的休假期间包括法定休假、年休假、婚丧假和事假。根据《劳动法》第 45 条和 第 51 条的规定。法定休假、年休假和婚丧假都属于带薪休假,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 付工资。劳动者请事假,一般不发给工资,但学徒工请事假的,生活费照发。劳动者旷工, 停发工资,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3)停发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工业、基本建设、交通运输工人、职员停工 津贴的暂行规定》,非因劳动者的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 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付给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 正常劳动,则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 常劳动,应按下述规定支付工资或待遇:①职工因本人过失造成停工,不发给过失者津贴; 非因本人过失造成的停工,一般按本人计时标准工资的 75%发给停工津贴。按此标准确有 困难的企业,可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不同情况,拟定较低的津贴标准。②试用新机器、新工 具、试行先进经验及合理化建议期间,非因本人过失造成的停工,停工津贴按照本人标准工 资的 100%发给。③在一个企业内连续工作满 6 天以上的临时工,可按上述情况发给停工津 贴。④学徒工在停工期间的生活补贴照发,但若高于本企业一级工的停工津贴时,按一级工 停工津贴发给。⑤停工期间,职工享受的地区津贴、野外津贴、生活津贴,按照依法确定的 停工津贴的比例发放。 (4)履行国家或社会义务期间的工资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履行下列国家 或社会义务时,由用人单位照发工资:①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②当选代表出席乡 (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③出任人民法庭

证明人:④出席劳动棱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同《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 员因工会话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国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5)学习和培明间工资 经过用人单位推荐或批准,芳动者丝时脱产或半脱产到有关学校参加学习期间。工宽愿 发:经本单位同意脱产参如网授学习的,在线定的脱产面授学习期间,。工资照发:经本单位 同意脱产参加成人教有学习的,学习期间工资盟发。 14.我国现行工作时间立法的基本内容 我国现行工作时间立法主要有下列几种工时制度组成: (1)标准工时制。标准工时制。是指由国家法律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从事职 业劳动的工作时间制度。我国的标准工时制有两项基本内容:①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小时,且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0小时。②每周至少体息一日. (2)计件工时制。这种工作时间制度有两个方面基本内容:①用人单位必须依据标准 工作钊度规定的时同标准,重新按0小时工作周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例。并不得再维线 适用原来按铝小时工作周确定的劳动定额和计件报。②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可以灵话,但 平均每工作周时间不得超过0小时, (3)缩短工时制。缩短工时制,。是香工作时间短于标准工时的工作时间制度。即每日 工作时间少于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少于40小时, ()其他工时制。其他工时制。是指除标准工时制、计件工时制和缩短工时制之外的 工作时间制度。我国现行的主要包括 ①不定时工作制。即劳动者在一显夜内工作时间不确定的工时制度,它通常近用于工作 范围和生产条件不能受固定封间限制的职工。 ②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 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木相同的工时制度 15.我国体息时间的件类有哪些? 关于我国体息时间的种类,是依据生产经营特点、民族传统习顾、劳动者的基本活动的 需煲等因素,由立法加以规定的,归纳起米主要有以下几种: (1)工作日内的间歌体息时问 工作日内的间景体是时间,是劳动者用藤和工间休息,恢复体力和脑力的时间 《2)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何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封。实行轮班切的企业,其班次必颈
证明人;④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⑤《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 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⑥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5)学习和培训期间工资 经过用人单位推荐或批准,劳动者临时脱产或半脱产到有关学校参加学习期间,工资照 发;经本单位同意脱产参加函授学习的,在规定的脱产面授学习期间,工资照发;经本单位 同意脱产参加成人教育学习的,学习期间工资照发。 14.我国现行工作时间立法的基本内容 我国现行工作时间立法主要有下列几种工时制度组成: (1)标准工时制。标准工时制,是指由国家法律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从事职 业劳动的工作时间制度。我国的标准工时制有两项基本内容:①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且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40 小时。② 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计件工时制。这种工作时间制度有两个方面基本内容:①用人单位必须依据标准 工作制度规定的时间标准,重新按 40 小时工作周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并不得再继续 适用原来按 48 小时工作周确定的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②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可以灵活,但 平均每工作周时间不得超过 40 小时。 (3)缩短工时制。缩短工时制,是指工作时间短于标准工时的工作时间制度。即每日 工作时间少于 8 小时,每周工作时间少于 40 小时。 (4)其他工时制。其他工时制,是指除标准工时制、计件工时制和缩短工时制之外的 工作时间制度。我国现行的主要包括: ①不定时工作制。即劳动者在一昼夜内工作时间不确定的工时制度,它通常适用于工作 范围和生产条件不能受固定时间限制的职工。 ②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 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的工时制度。 15.我国休息时间的种类有哪些? 关于我国休息时间的种类,是依据生产经营特点、民族传统习惯、劳动者的基本活动的 需要等因素,由立法加以规定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工作日内的间歇休息时间 工作日内的间歇休息时间,是劳动者用膳和工间休息,恢复体力和脑力的时间 (2)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8 小时。实行轮班制的企业,其班次必须

平均轮换,并且不得使劳动者违续工作两个工作日。 (3)公体假日 公体假日,是指劳动者工作端一个工作周以后的休息时间。 (4)法定节日体假时同 《劳动法》第0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 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线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5)探亲假 我国白1958年开始实行探亲程制度。 (6)年体假 年体假,是指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芳动的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别间的带 薪莲续体假。 16.眼业安全卫生认证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博些? 职业安全卫生认证制度,是折在生产经营过程进行之前,依法对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主 体能力、资格以及其他安全卫生因素进行串查、评价并确认责格成条件的制度。我国现行的 安全卫生认证,主要包括: 《1)对企业安全卫生生产资格的认证,目前主要包括:模可企业安全认证、建筑企业 安全认证、压力容器设计、制迹企业安全认正和职业安全卫生检测检单站资格认迁 (2)对特殊岗位或特种作业人员的魔格认征。 (3)对特殊危害的设备或产品的安全认证。 17,职业安全卫生制度建立的基础是什么? 在我国,职业安全卫生制度建立的基础在于: (1)保障劳动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的需要。 (2)穷动法对劳动关系主体利登协调的需要。 (3)协调稳定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雷要。 18。职业安全卫生制度中用人单位享有哪些权利并承担什么义务? 《1)用人单位的权利享有以下权利: ①有权依法制定内部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并要求劳动者必须遵守这些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范。 ②有权对企业内部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的执行实黄监督检查,纠正进章操作行为: 有权对违反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并迹成事故的劳动者恰子纪律处罚
平均轮换,并且不得使劳动者连续工作两个工作日。 (3)公休假日 公休假日,是指劳动者工作满一个工作周以后的休息时间。 (4)法定节日休假时间 《劳动法》第 40 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 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5)探亲假 我国自 1958 年开始实行探亲假制度。 (6)年休假 年休假,是指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的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 薪连续休假。 16.职业安全卫生认证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职业安全卫生认证制度,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进行之前,依法对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主 体能力、资格以及其他安全卫生因素进行审查、评价并确认资格或条件的制度。我国现行的 安全卫生认证,主要包括: (1)对企业安全卫生生产资格的认证,目前主要包括:煤矿企业安全认证、建筑企业 安全认证、压力容器设计、制造企业安全认证和职业安全卫生检测检验站资格认证。 (2)对特殊岗位或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认征。 (3)对特殊危害的设备或产品的安全认证。 17.职业安全卫生制度建立的基础是什么? 在我国,职业安全卫生制度建立的基础在于: (1)保障劳动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的需要。 (2)劳动法对劳动关系主体利益协调的需要。 (3)协调稳定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 18.职业安全卫生制度中用人单位享有哪些权利并承担什么义务? (1)用人单位的权利享有以下权利: ①有权依法制定内部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并要求劳动者必须遵守这些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范。 ②有权对企业内部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的执行实施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操作行为。 ③有权对违反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并造成事故的劳动者给予纪律处罚

(2)用人单位应承担的义务,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建立健全各项职业安全卫生制度,包括企业内部安全监督检查织系统和工作制度, 各种内都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等,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放发生,减少职业性危害。 2☒对职工泛开展劳动安全卫生教膏。 @按规定提供劳动、安全卫生设能和条件。 ④对未成年劳动者和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选行定期的醒康检查 回对劳动者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特别是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 得特种作业贷格正书。才能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芳动。 @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验,为劳动者纳保段费。 19。劳动者的权利和文务有事售? 劳动者在职业安全卫生法律制度中的权利,可归钠为三个方面: (1)获得各项保护条件和保护特遇的权利。 (2)知情权。 (3)拒绝权. (4)监督权。 (5)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量离权。 0.安全卫生设储“三同时”制度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三同时”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 (1)建设单位在中报建设项目时,应按规定同时提出安全卫生设,的方案,所看经费 应纳入总投资计划。审批部门应一并审批下达。 (2)设计单位在设计主体工程项目时应同时编制《职业安金卫生篇》,详细说明可隆产 生的职业危害和应采取的情施及其预期效果等,并严格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3)施工单位对安全卫生设:应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月时施工,并保证质量, (4)工程项竣工后,当地劳动、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对工程的安全卫生设施进行试运 行和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5)对违反“三同时”制度援定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21.我国法律规定的伤亡事故的种类分儿种?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伤亡事故分为四种: (1)经伤事故,即肌工负伤后体息!个工作目以上,构不成重物的事故, (2)重伤事故,即造成眼工肢体残缺。成视觉、听是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列
(2)用人单位应承担的义务,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建立健全各项职业安全卫生制度,包括企业内部安全监督检查组织系统和工作制度, 各种内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等,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性危害。 ②对职工广泛开展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③按规定提供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 ④对未成年劳动者和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 ⑤对劳动者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特别是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 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劳动。 ⑥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劳动者缴纳保险费。 19.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劳动者在职业安全卫生法律制度中的权利,可归纳为三个方面: (1)获得各项保护条件和保护待遇的权利。 (2)知情权。 (3)拒绝权。 (4)监督权。 (5)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20.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三同时”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 (1)建设单位在申报建设项目时,应按规定同时提出安全卫生设施的方案,所需经费 应纳入总投资计划。审批部门应一并审批下达。 (2)设计单位在设计主体工程项目时应同时编制《职业安全卫生篇》,详细说明可能产 生的职业危害和应采取的措施及其预期效果等,并严格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3)施工单位对安全卫生设施应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并保证质量。 (4)工程项目竣工后,当地劳动、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对工程的安全卫生设施进行试运 行和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5)对违反“三同时”制度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21.我国法律规定的伤亡事故的种类分几种?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伤亡事故分为四种: (1)轻伤事故,即职工负伤后休息 1 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即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

品人体长期存在功修障弱,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但无死亡发生的事故, (3)死亡事故,即一次事故中死亡积工1至2人的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即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2.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芳动保护的重要意义 (1)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2)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 (3)有利于促违民族的类旺发达。 23.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法律制度的特点是什么? 女取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法律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1)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是国家为实现社会目标的一种宏观调控性质的 法律制度. (2)女职工和来成年工特豫保护制度。具有高度的法律强制性。 24。知何日第女职工特株保护的内容?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娱线定,女明工特殊保护的主要内容可以从以下四方面进行归纳: 第一,禁止女肌工从事的劳动范围。 《劳动法》第9条提定:“禁止安排女眼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缓体力劳动 强度的劳动和其也禁足从事的劳动,” 第二,对女职工生理变化过程中的保护。 (1)经期保护,(2)孕期保护:(3》产期保护:(4)辅乳期绿护。 第三,女职工特殊保护授菌和保健情能。 第四,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对女眼工权登被侵害时的保护作了专春规定。 25.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有厚些主要内容? 来成年工的特殊保护的主要内容有: 第一,最低就业年龄规定。 我国根据实际情况和《文务数有法》的实菌,确定公民的最低就业年龄为16周岁。《劳 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表成年人,”第8条规定:“来成年 工是番年满16圆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第二,未成年工禁品劳动靠围: 我国《劳动法》第刷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 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但无死亡发生的事故。 (3)死亡事故,即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 1 至 2 人的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即一次事故中死亡 3 人以上(含 3 人)的事故。 22.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的重要意义 (1)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2)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 (3)有利于促进民族的兴旺发达。 23.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法律制度的特点是什么?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法律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1)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是国家为实现社会目标的一种宏观调控性质的 法律制度。 (2)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具有高度的法律强制性。 24.如何归纳女职工特殊保护的内容?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女职工特殊保护的主要内容可以从以下四方面进行归纳: 第一,禁止女职工从事的劳动范围。 《劳动法》第 59 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 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二,对女职工生理变化过程中的保护。 (1)经期保护;(2)孕期保护;(3)产期保护;(4)哺乳期保护。 第三,女职工特殊保护设施和保健措施。 第四,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对女职工权益被侵害时的保护作了专章规定。 25.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有哪些主要内容?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的主要内容有: 第一,最低就业年龄规定。 我国根据实际情况和《义务教育法》的实施,确定公民的最低就业年龄为 16 周岁。《劳 动法》第 15 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第 58 条规定:“未成年 工是指年满 16 周岁未满 18 周岁的劳动者。” 第二,未成年工禁忌劳动范围。 我国《劳动法》第 64 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 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三,定期健康检查。 《劳动法》第65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四,未成年工使用和特殊保护的登记制度。 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核爱《未成年工登记 旺:未成年工人须特《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 26.我国职业纪律有哪些特征? 我国肌业纪律有以下特征: (1)是为了劳动者的白身利益服务的。 (2)是由劳动者自觉遵守的纪律。 (3)是劳动者自愿执行的纪律。 红,取业道德与法律,纪律的区别何在? 职业道德与法律、纪律存在着不同的特点: (1)从行为规范的层次看,社会主文道德是人类历史上最先进、最崇高的行为规范, 这决定了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也具有这样的特点。它比法律,纪律的层次更高。居于最高的层 次,用于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约束人的行为: 《2)从调整范围看,社会主文眼业道德调整的范围比法律、纪律要广,法律、纪律通 常贝涉及某个方面、某个领域,而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则不仅涉及到行为衡城,也涉及到思想 领域,具有最广泛、最完整的调整范围,能把有限的本职工作同无限的奉献站合起米。 (3)从实现道德的手段来看,杜会主义职业道德主要依靠杜会奥论、社会习俗以及人 们内心信念的力量,主要靠人们的自觉遵守,由人们内心的自治力完成。而法律,纪律通常 是强制执行的,对大多数人米说,道德的力量是法律和纪律的后盾。 8。怎样理解社会保险的概念? 可以从社会保险的涵文去理解杜会保验的概念: (1)社会保险的对象范围仅限于职工,即劳动者,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 (2)社会保险的内容范圆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险种,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 (3)社会保险待活支付的依据是基于客观原因导致的暂时或水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 工作岗位,不包括主观因素所政的此类损害。 (4)社会保险是一种兼有补偿性质和物质插助性质的保障制度。 《5)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一项法律制度。 29。怎样区别杜会保验与商业人身保险日
第三,定期健康检查。 《劳动法》第 65 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四,未成年工使用和特殊保护的登记制度。 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 证》;未成年工人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 26.我国职业纪律有哪些特征? 我国职业纪律有以下特征: (1)是为了劳动者的自身利益服务的。 (2)是由劳动者自觉遵守的纪律。 (3)是劳动者自愿执行的纪律。 27.职业道德与法律、纪律的区别何在? 职业道德与法律、纪律存在着不同的特点: (1)从行为规范的层次看,社会主义道德是人类历史上最先进、最崇高的行为规范, 这决定了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也具有这样的特点。它比法律、纪律的层次更高,居于最高的层 次,用于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约束人们的行为。 (2)从调整范围看,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调整的范围比法律、纪律要广,法律、纪律通 常只涉及某个方面、某个领域,而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则不仅涉及到行为领域,也涉及到思想 领域,具有最广泛、最完整的调整范围,能把有限的本职工作同无限的奉献结合起来。 (3)从实现道德的手段来看,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主要依靠社会舆论、社会习俗以及人 们内心信念的力量,主要靠人们的自觉遵守,由人们内心的自治力完成。而法律、纪律通常 是强制执行的,对大多数人来说,道德的力量是法律和纪律的后盾。 28.怎样理解社会保险的概念? 可以从社会保险的涵义去理解社会保险的概念: (1)社会保险的对象范围仅限于职工,即劳动者,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 (2)社会保险的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险种,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 (3)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的依据是基于客观原因导致的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 工作岗位,不包括主观因素所致的此类损害。 (4)社会保险是一种兼有补偿性质和物质帮助性质的保障制度。 (5)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一项法律制度。 29.怎样区别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

从社会保险的概含和特征看,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有共同点,即它们都是以核保段 人的生命,健康作为候险标的,而且都具有应用保险原理的大数法则,集中众多人的力量, 分股风险,延御风险的功能。目是二者之同的区别也是很明显的。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属性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对劳动者承担的一种社 会责任。主要是以保障社会安全为目的,具有物质标助性和非营利性质:而人身保险是国家 经济活动的一个方面,它由专门的经济实体即保险公司进行经营,具有以营利为目的的性质。 (2)对象不同。杜会保险的对象是有职工身份的劳动者:面人身保险的对象是一切自 愿投保的公民, (3)费用负担不同。社会保险费用由劳动者个人,用人单位和国家共月分担,社会保 险橄贵率由法律规定。整个社会统一标准:人身保验费用由投保人承相,不同的项目有不同 的嫩贵率,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 (4)实随原则不同。社会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建立在劳动法律关系之上,只要限行 了劳动义务,就能享受杜会保验特遇,国家对社会保段采取强制性原则:而人身保险,则是 建立在商业契约关系之上,以“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等价交换和自愿性为原 则 (5)保验关系确立的依据不同。社会保险美系的确立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双方当事人 不能另行钓定:而人身保险关系通过保险合同确立,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 《6)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依据物质帮助和保障基本生活原则确定保障水平,不同 时期、不月项目的保障水平是法定的:而人身保险根据经济补使原则和当事人的授保情况确 定保障水平,以合同约定保障水平,差别较大 (7)经管(管理)主体不同。杜会保险的经营主体由政将指定:人身保险的经营主体 是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 (8)受益人不同。社会保险的受盐人是法定的,一般为被候险人的法定亲属:人身保 险的受益人则可由授保人任意指定。 30.社会保险的作用有哪些? 社会保险的作用。具体为 (1)推护社会铁序的稳定。 (2)促进杜会发展和进步。 (3)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 (4)促选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
从社会保险的概念和特征看,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有共同点,即它们都是以被保险 人的生命、健康作为保险标的,而且都具有应用保险原理的大数法则,集中众多人的力量, 分散风险,抵御风险的功能。但是二者之间的区别也是很明显的,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属性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对劳动者承担的一种社 会责任,主要是以保障社会安全为目的,具有物质帮助性和非营利性质;而人身保险是国家 经济活动的一个方面,它由专门的经济实体即保险公司进行经营,具有以营利为目的的性质。 (2)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的对象是有职工身份的劳动者;而人身保险的对象是一切自 愿投保的公民。 (3)费用负担不同。社会保险费用由劳动者个人、用人单位和国家共同分担,社会保 险缴费率由法律规定,整个社会统一标准;人身保险费用由投保人承担,不同的项目有不同 的缴费率,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 (4)实施原则不同。社会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建立在劳动法律关系之上,只要履行 了劳动义务,就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国家对社会保险采取强制性原则;而人身保险,则是 建立在商业契约关系之上,以“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等价交换和自愿性为原 则。 (5)保险关系确立的依据不同。社会保险关系的确立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双方当事人 不能另行约定;而人身保险关系通过保险合同确立,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 (6)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依据物质帮助和保障基本生活原则确定保障水平,不同 时期、不同项目的保障水平是法定的;而人身保险根据经济补偿原则和当事人的投保情况确 定保障水平,以合同约定保障水平,差别较大。 (7)经营(管理)主体不同。社会保险的经营主体由政府指定;人身保险的经营主体 是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 (8)受益人不同。社会保险的受益人是法定的,一般为被保险人的法定亲属;人身保 险的受益人则可由投保人任意指定。 30.社会保险的作用有哪些? 社会保险的作用,具体为: (1)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2)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 (3)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 (4)促进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