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事养兹法学间题解答(2009.10.29) 中央电大文法学院李文杰 一.诉松的问义及其演变 诉论,从文字意义上讲,“诉,告也”,“诊。争也”·指以言问表现的粉争。这种 言问盼争的现象,在形式上是两相争执,在内容上是争执的起因及各自的主张和理由。“诉” 是告知。是顿诉,亦即诉说、控界,控告的意思。“讼”是言词争论,争料的意思,“诉论” 是诉的行为和必的现象的结合。在诉与论的话动中,诉是形式,讼是内容。没有诉,言词勤 争只能是论,面不是诉论:没有捻。也就没有可诉的内容。 二诉讼的基木要素 诉论的构成必须具备控方(星告)、承控方(被告》,听诊方(审理)等 三利事诉论的含义及特任 刑事诉讼是在国家专门机关的主持下,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查明犯墨和追究犯罪的活 动。在我国,刑事诉讼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论参与人的 参如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查证、核实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是否应当受到刑罚的处 销以及应当受到何种利事处罚的话动 刑事诉论的特点:(1)刑事诉论必须由法定的专门机关主持进行,其他国家机关无权 进行,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我国的刑事养讼中的专门机关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 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贝有这些机关才能依法分别行使国家的债查权、检斯权和审判 权,只有它们才能依法进行刑事诉论:(2)利事诉论话动必须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运参与 人的参加下进行。因为它是一种诉论行为,不是一般的行政活动,如果没有当事人和其他诉 必参与人参加。专门机关也就无从主持进行诉讼活动:(3)刑事诉讼活动必颈依法进行。 即必须严格依属别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刑事诉论法所线定的程序、方法和法律 手线,是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利事诉讼的依据和行为准则,只有依法进行利事诉松, 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同时,刑事诉讼从立案到执行,自始至终既有明确的阶段性,又有逐步 发展的连续性,每个阶段不仅有其特定的任务和程序,而且各个阶段又相互连结一环紧扣一 环,环环都必须依法进行,不允许司法人员凿用职权,多须严格愫法办案,对于违反法定 的诉讼程序和方式的。应当依法予以纠正,由于违反养讼程序和方式迹成严重后果的,有关 人员应当承法律责任:(4)利事诉松话动的内容是解决按告人或更罪嫌疑人是否犯罪, 犯了什么罪,是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处以什么样的刑罚的月题。它是贯物落实国家刑罚权
刑事诉讼法学问题解答(2009.10.29) 中央电大文法学院 李文杰 一.诉讼的词义及其演变 诉讼,从文字意义上讲,“诉,告也”,“讼,争也” 。指以言词表现的纷争。这种 言词纷争的现象,在形式上是两相争执,在内容上是争执的起因及各自的主张和理由。“诉” 是告知,是倾诉,亦即诉说、控诉、控告的意思。“讼”是言词争论、争辩的意思。“诉讼” 是诉的行为和讼的现象的结合。在诉与讼的活动中,诉是形式,讼是内容。没有诉,言词纷 争只能是讼,而不是诉讼;没有讼,也就没有可诉的内容。 二.诉讼的基本要素 诉讼的构成必须具备控方(原告)、承控方(被告)、听讼方(审理)等 三.刑事诉讼的含义及特征 刑事诉讼是在国家专门机关的主持下,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查明犯罪和追究犯罪的活 动。在我国,刑事诉讼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 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查证、核实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是否应当受到刑罚的处 罚以及应当受到何种刑事处罚的活动。 刑事诉讼的特点:(1)刑事诉讼必须由法定的专门机关主持进行,其他国家机关无权 进行。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我国的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 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只有这些机关才能依法分别行使国家的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 权,只有它们才能依法进行刑事诉讼;(2)刑事诉讼活动必须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 人的参加下进行。因为它是一种诉讼行为,不是一般的行政活动,如果没有当事人和其他诉 讼参与人参加,专门机关也就无从主持进行诉讼活动;(3)刑事诉讼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即必须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法律 手续,是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的依据和行为准则,只有依法进行刑事诉讼, 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同时,刑事诉讼从立案到执行,自始至终既有明确的阶段性,又有逐步 发展的连续性,每个阶段不仅有其特定的任务和程序,而且各个阶段又相互连结一环紧扣一 环,环环都必须依法进行,不允许司法人员 滥用职权,必须严格依法办案,对于违反法定 的诉讼程序和方式的,应当依法予以纠正,由于违反诉讼程序和方式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 人员应当承担法律责任;(4)刑事诉讼活动的内容是解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 犯了什么罪,是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处以什么样的刑罚的问题。它是贯彻落实国家刑罚权

解决被告人定罪量刑问题的一项特定的国家活动。由于这项活动的特定性,严重性,严肃性, 所以,必類准确地进行,正确地适用法律:(5》刑事诉诊是在特定的诉论形式(或日诉讼 “模式”)下进行。在人类历史上,不同的社会,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诉论制度。有不 同的诉论形式。与一般的行政活动成其他国家话动相比刑事诉论对诉论形式的要求特别严 格,只有科学化、民主化的诉论形式,才能保证诉论的顺利进行,我国民主与法制的进程, 对刷事诉讼形式,包括审判方式在内,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革:(6)刑事诉讼是准确,及 时、合法地揭露、证实犯罪,依法惩罚犯罪,同时保障无军的人不受利事追究,以达到维护 杜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文经济建设顺利速 行为目的。 四利事诉论法学的研究对象 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刑事诉讼法律城范 刑事诉松法律规范作为研究对象,是从广文的刑事诉松法的概多理解的。其中最主要的 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另外,与利事诉讼有关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议、 命令,通知,以及全国最高司法机关的可法解释,国务院主管部门额行的法规、条例中与刑 事诉松有关的内容,都属于刑事诉途法学研究的蓖围。 对刑事诉论法提的研究,要科学准确地释明法律条文的含义,全面定整地理解和掌握刑 事诉论法典各部分之间的联系,法典与其他有关利事诉论法律规藏之间的联系,以及研究制 定的青景、依据和实置,只有这样才能在实践中正确地执行。 (二》刑事诉讼理论 刑事诉松法学作为一门科学,有它白己的爱展历史和理论体系。从哲学观、价值观以及 信皂工程控制论来讲,刑事诉讼法学都有它比较深远和广阔的研究领域。我国学者关于刑事 诉讼法哲学的研究,以及刑事诉讼原理的研究就是一个例证,关于利事诉论厚理方面的研究, 主要包括刑事养讼的主体、目的、价值、结构,职能、法律关系、控告与辩护、法律监督, 系统工程、证据理论,以及与刑事诉论的国际准则的协调月题,等等。深入研究刑事诉论理 论,对我国法学理论的繁荣是不可缺少的。更重要的是为我国民主与法治的进程提供了科学 根据,特别是对利事诉松法的修正与完蓉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为其莫定了理论基础。 (三)刑事诉论实务 刑事诉讼法学属于应用学科,实置性很丝,所以。在研究利事诉论法律规范和利事诉论 理论的同时,必须向实置学习。要深入研究司法机关同刷事犯罪作斗争的实际情况,要着限
解决被告人定罪量刑问题的一项特定的国家活动。由于这项活动的特定性、严重性、严肃性, 所以,必须准确地进行,正确地适用法律;(5)刑事诉讼是在特定的诉讼形式(或曰诉讼 “模式”)下进行。在人类历史上,不同的社会,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诉讼制度,有不 同的诉讼形式。与一般的行政活动或其他国家活动相比刑事诉讼对诉讼形式的要求特别严 格,只有科学化、民主化的诉讼形式,才能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我国民主与法制的进程, 对刑事诉讼形式,包括审判方式在内,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革;(6)刑事诉讼是准确、及 时、合法地揭露、证实犯罪,依法惩罚犯罪,同时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以达到维护 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 行为目的。 四.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 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刑事诉讼法律规范 刑事诉讼法律规范作为研究对象,是从广义的刑事诉讼法的概念理解的。其中最主要的 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另外,与刑事诉讼有关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议、 命令、通知,以及全国最高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国务院主管部门颁行的法规、条例中与刑 事诉讼有关的内容,都属于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范围。 对刑事诉讼法规的研究,要科学准确地释明法律条文的含义,全面完整地理解和掌握刑 事诉讼法典各部分之间的联系,法典与其他有关刑事诉讼法律规范之间的联系,以及研究制 定的背景、依据和实践,只有这样才能在实践中正确地执行。 (二)刑事诉讼理论 刑事诉讼法学作为一门科学,有它自己的发展历史和理论体系。从哲学观、价值观以及 信息工程控制论来讲,刑事诉讼法学都有它比较深远和广阔的研究领域。我国学者关于刑事 诉讼法哲学的研究,以及刑事诉讼原理的研究就是一个例证。关于刑事诉讼原理方面的研究, 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主体、目的、价值、结构、职能、法律关系、控告与辩护、法律监督、 系统工程、证据理论,以及与刑事诉讼的国际准则的协调问题,等等。深入研究刑事诉讼理 论,对我国法学理论的繁荣是不可缺少的,更重要的是为我国民主与法治的进程提供了科学 根据,特别是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正与完善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为其奠定了理论基础。 (三)刑事诉讼实务 刑事诉讼法学属于应用学科,实践性很强,所以,在研究刑事诉讼法律规范和刑事诉讼 理论的同时,必须向实践学习。要深入研究司法机关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实际情况,要着眼

于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的实随情况。要研究执法环境,注意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不斯总结提高弄讼实务中成功的经险和做法。尤其是雪前我国处于从计划数济体判转向市场 经济机制的历史时期。为适应发展了的形势,刑事诉讼法学领城中出现的新月盟、新情况, 特别是如何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针,健全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诉 论制度,是摆在我国诉论法学界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五,现在的网上发帖举报为何不能引起有关机关的重视? 1、大多为匿名:2、大多为推断:3、没有证据。 六提起自诉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除了须具有公诉案件的条件外,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刑 事诉论法第176条和司法解释规定的可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白诉案件:2,属于本院管辖 的:3。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论请求和脆证明被告人兒 罪事实的证据。 七,老师双竹快乐刷事诉讼法的渊面有哪些?利事诉论法的渊面有那些? 刑事诉梁法的溪源又称刑事诉论法的表现形式,它是指刑事诉论法律规范的存在形式或 载体。关于刑事诉讼法的渊源。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去理解:具体见教材第一章第二 节 八利事诉讼法的学习方法…怎样学习这门学科… 《刑事诉论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我性均很强的课程,在学习中应注意: 1,教材学习与法律研究相结合:在学习教材的基础上,要注重对我围现行的形事诉讼 法律研究,要全面、准确、熟练地掌挥法条规定的内容和立法精神,既要熟知具体法条所规 定的内容,又要熟悉有关的司法解释。为此,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要了 解有关的法律解释,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就、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间题的规定》(1998年1月 19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所论法》若干月题的解释)(1998 年6月的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89次会议通过》:《人民检察院利事诉论规即) (1998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公安部关 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5月14日)等等。 2、注重误程实践环节:在教学(学习)中要注意理论暖系实际,根据教学进度,各教 学班可以组贸学生开展案例分析或专题讨论。,建议各电大教学班应根据需要和可能。一学期
于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的实施情况,要研究执法环境,注意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不断总结提高诉讼实务中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尤其是当前我国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 经济机制的历史时期,为适应发展了的形势,刑事诉讼法学领域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特别是如何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针,健全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诉 讼制度,是摆在我国诉讼法学界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五.现在的网上发帖举报为何不能引起有关机关的重视? 1、大多为匿名;2、大多为推断;3、没有证据。 六.提起自诉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除了须具有公诉案件的条件外,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刑 事诉讼法第 176 条和司法解释规定的可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2.属于本院管辖 的;3.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 罪事实的证据。 七.老师双节快乐 刑事诉讼法的渊源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的渊源有那些? 刑事诉讼法的渊源又称刑事诉讼法的表现形式,它是指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存在形式或 载体。关于刑事诉讼法的渊源,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去理解:具体见教材第一章第二 节 八.刑事诉讼法的学习方法…… 怎样学习这门学科…… 《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均很强的课程,在学习中应注意: 1、教材学习与法律研究相结合:在学习教材的基础上,要注重对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 法律研究,要全面、准确、熟练地掌握法条规定的内容和立法精神,既要熟知具体法条所规 定的内容,又要熟悉有关的司法解释。为此,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要了 解有关的法律解释,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1998 年 1 月 19 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 年 6 月 29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989 次会议通过);《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1998 年 12 月 16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公安部关 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 年 5 月 14 日)等等。 2、注重课程实践环节:在教学(学习)中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根据教学进度,各教 学班可以组织学生开展案例分析或专题讨论。建议各电大教学班应根据需要和可能,一学期

组织学生进行法律实线话动一次,形式可以多样:开展典重案例的分析或时论会两次,以增 强学坐对刑事诉讼的感性认识: 3、如强自学。自学是远程数育课程的主要学习手段。学生应高度重视自学环节,增强 白学的白觉性和主动性,同时也要不断总结和交流经验,努力提高白学的能力。学生根据文 字主教材提示的学习方法,积极使用多种学习支持服务手段,特别是可以利用录像教材和流 煤体误件,以及其他的其他学习支特服务手段,主动开展个别化学习,理解和掌挥本课程文 字主教材的基本内容,除了阅读主教材外,还可以学习《刑事诉讼法规汇编》中所列的一些 有关法律法提,并根据《利事诉讼学学习指导》提供的思考练习题不断地选行白我炼习和自 我检验。 4、充分利用网峰霞学爱源,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同学门尽可能多的上网览中央电大 及北京电大的网上教学平台,了解有关的教学信息,学习有关教学内容,参加5时论,与 中央电大和地方电大老师进行教学互动,解决自己在学习中的疑感和困难。 九对对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其受理的法院是 中缓人民法院 十,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有错误的,应当是 向同饭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十一.州事拘留的条作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的规定,拘留应当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 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进行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 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十二。附带民事养论的单告人享有的诉论权利有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享有相当于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权利 十三。一般情况下公诉案件承担证明责任的有 在公诉案件中,由检察机关承担证明责任:在白诉案件中,由白诉人承塑证明责任。 应当注意,公安机关也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这种证明责任,主要涉及有关的程序法事 实。 人民法统不负有证明责任,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不承担证明责任,也就是没有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 不能因为更罪嫌疑人,技告人不能证明自己无罪便暴此得出鬼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结论。 作为犯罪嫌量人、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责任的例外,是涉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案件
组织学生进行法律实践活动一次,形式可以多样;开展典型案例的分析或讨论会两次,以增 强学生对刑事诉讼的感性认识。 3、加强自学。自学是远程教育课程的主要学习手段。学生应高度重视自学环节,增强 自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也要不断总结和交流经验,努力提高自学的能力。学生根据文 字主教材提示的学习方法,积极使用多种学习支持服务手段,特别是可以利用录像教材和流 媒体课件,以及其他的其他学习支持服务手段,主动开展个别化学习,理解和掌握本课程文 字主教材的基本内容。除了阅读主教材外,还可以学习《刑事诉讼法规汇编》中所列的一些 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刑事诉讼学学习指导》提供的思考练习题不断地进行自我练习和自 我检验。 4、充分利用网络教学资源。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同学们尽可能多的上网浏览中央电大 及北京电大的网上教学平台,了解有关的教学信息,学习有关教学内容,参加 BBS 讨论,与 中央电大和地方电大老师进行教学互动,解决自己在学习中的疑惑和困难。 九.对对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其受理的法院是 中级人民法院 十.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有错误的,应当是 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十一.刑事拘留的条件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61 条的规定,拘留应当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 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进行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 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十二。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有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享有相当于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权利 十三。一般情况下公诉案件承担证明责任的有 在公诉案件中,由检察机关承担证明责任;在自诉案件中,由自诉人承担证明责任。 应当注意,公安机关也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这种证明责任,主要涉及有关的程序法事 实。 人民法院不负有证明责任。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不承担证明责任,也就是没有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 不能因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证明自己无罪便据此得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结论。 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责任的例外,是涉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案件

另外,犯零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对于一些程序法事实,要承担证明责任。对于有些程序法 事实,故害人也可以提出请求,在这种情况下,鼓害人也负有举证责任。 十四,在刑事诉论中,应当终止审理的情形有:在刑事诉讼中。应当终止审理的情形有 锋止审理的法定情形是指《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2至第6项所规定的内容。如犯罪 己过追潮时效的:经特救◆免除刑罚的:依愿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没有告诉或撒回告弄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十五.保证人的法定条件是 保证人的条件是:(1)与木案无牵连:2)有能力履行保证文务:(3)享有政治权利。人 身白由未受到限制:()有因定的佳处和收入
另外,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对于一些程序法事实,要承担证明责任。对于有些程序法 事实,被害人也可以提出请求,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也负有举证责任。 十四.在刑事诉讼中,应当终止审理的情形有:在刑事诉讼中,应当终止审理的情形有 终止审理的法定情形是指《刑事诉讼法》第 15 条第 2 至第 6 项所规定的内容。如犯罪 已过追溯时效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十五.保证人的法定条件是 保证人的条件是:(1)与本案无牵连;(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享有政治权利,人 身自由未受到限制;(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