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法学学生来信间题解答汇总(三) 中央电大文法学院王晓跟 1,世界各国肌工民主管理与民主参与的形式有哪些? 世界各国职工民主管理与民主参与的形式主要有四类: 《1)机构参与,成移组织参与。即职工通过一定的代表性专门机均参与企业管理。如 我国国有全业的眼工代表大会。 (2)代表参与:即积工通过经合法程序产生的眼工代表参与企业管理,如眼工参加公 可的重事会或者监事会,成为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成员。 (3)岗位参与。即职工通过在劳动岗位上实行自治来参与企业管理。 (4)个人参与.即积工本人以个人行为参与企业管理,如职工个人向企业提出合理化 建议等。 2,娜些企业适用职工代表大会参与民主管理? 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参与民主管理主要话用于国有全业,其他一些形式例通 过工会或推举代表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主要适用于非国有企业。 3,劳动法主体如果违反劳动法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劳动关系主体违反劳动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三种基木形式: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 事责任。 4,劳动监黎具有哪些基本属性? 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专门实燕的劳动监黎具有下列基本属性: (1)法定性。劳动检查规则直接为法律所提定,并且这种法律规定是强行性规范。监 察主体必须严格依据法律实施监察活动,被监察主体不得以协议或其他任何方式规诗监黎: (2)行政性。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和行改监督的范雨,是行使行或权力的具体行政 行为: (3)专门性。劳动监察是由法定的专门机关针对劳动法的遵守所实施的专门监督: (4)唯一性。在劳动监督关系中,雕有劳动监察是以国家名义对劳动法的道守实行统 一和全面的监督。 5.对劳动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意文有什么? 对劳动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有: (1)劳动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有利于增强各种劳动法主体的法律意识,尤其是用人
劳动法学学生来信问题解答汇总(三) 中央电大文法学院 王晓珉 1.世界各国职工民主管理与民主参与的形式有哪些? 世界各国职工民主管理与民主参与的形式主要有四类: (1)机构参与,或称组织参与。即职工通过一定的代表性专门机构参与企业管理,如 我国国有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 (2)代表参与。即职工通过经合法程序产生的职工代表参与企业管理,如职工参加公 司的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成为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成员。 (3)岗位参与。即职工通过在劳动岗位上实行自治来参与企业管理。 (4)个人参与。即职工本人以个人行为参与企业管理,如职工个人向企业提出合理化 建议等。 2.哪些企业适用职工代表大会参与民主管理? 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参与民主管理主要适用于国有企业,其他一些形式例如通 过工会或推举代表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主要适用于非国有企业。 3.劳动法主体如果违反劳动法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劳动关系主体违反劳动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 事责任。 4.劳动监察具有哪些基本属性? 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专门实施的劳动监察具有下列基本属性: (1)法定性。劳动检查规则直接为法律所规定,并且这种法律规定是强行性规范,监 察主体必须严格依据法律实施监察活动,被监察主体不得以协议或其他任何方式规避监察; (2)行政性。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的范畴,是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行政 行为; (3)专门性。劳动监察是由法定的专门机关针对劳动法的遵守所实施的专门监督; (4)唯一性。在劳动监督关系中,唯有劳动监察是以国家名义对劳动法的遵守实行统 一和全面的监督。 5.对劳动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意义有什么? 对劳动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有: (1)对劳动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有利于增强各种劳动法主体的法律意识,尤其是用人

单位的依法用工意识,避免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2)对劳动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有利于维护劳动铁序和劳动力市场的铁序。 《3)对劳动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有利于劳动法律制度的完善。 6.劳动蓝黎员的任职条件有事些: 《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对劳动监黎员的任职条件作了如下规定: (】)认真贯有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2)熟卷劳动业务,熟练掌握和运用劳动法律、法规知识: (3)聚持原则,作风正派,勤政康洁: 《)在劳动行政部门从事劳动行成业务工作3年以上,并经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或省 级劳动行政部门劳动监聚专业培训合格, 7,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与劳动监察比较有零些区别: 其他有关行或部门的监督检查与劳动监黎比较,有如下区别: (1)监督主体不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的主体除了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以外,。还 包括公安、卫生,工商、财税、审计、防疫等专现行政管理部门:而劳动监黎的监督主体则 是享有劳动监黎权的各级人民成将劳动行政都门专门设立的劳动监察机构, (2)监督范围不同。其他有关行或部门具是在自己特定的权限范围内对劳动法律、法 规、规章某一方面的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而劳动监察机构则负责对企业道守和执行劳 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3)监督过程中行使的眼权不同。与其监督检查的范围相适应,劳动蓝察机构的监督 取权相对比较宽泛,涉及到督检查的职权有一生是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不能享有的,同样, 一些特定行政部门的特定权限也只有该行政部门在履行眼责时享有:劳动监察机构不得享 有,如治安处罚权就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8.如何理解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又称劳动钩纷,在国外也称劳资纠粉成劳货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 间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发生的纠粉和争议。 理解这一概念,应当明确以下几点: (1)劳动争议的产生是建立在劳动法律关系的基础之上的,即劳动争议的前提必须是 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劳动关系。不存在芳动关系,劳动争议也就无从流起了· (2)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一方为用人单位。一方为劳动者。 《3)劳动争议的林的是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
单位的依法用工意识,避免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2)对劳动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有利于维护劳动秩序和劳动力市场的秩序。 (3)对劳动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有利于劳动法律制度的完善。 6.劳动监察员的任职条件有哪些? 《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对劳动监察员的任职条件作了如下规定: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2)熟悉劳动业务,熟练掌握和运用劳动法律、法规知识; (3)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勤政廉洁; (4)在劳动行政部门从事劳动行政业务工作 3 年以上,并经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或省 级劳动行政部门劳动监察专业培训合格。 7.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与劳动监察比较有哪些区别? 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与劳动监察比较,有如下区别: (1)监督主体不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的主体除了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以外,还 包括公安、卫生、工商、财税、审计、防疫等专项行政管理部门;而劳动监察的监督主体则 是享有劳动监察权的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专门设立的劳动监察机构。 (2)监督范围不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只是在自己特定的权限范围内对劳动法律、法 规、规章某一方面的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而劳动监察机构则负责对企业遵守和执行劳 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3)监督过程中行使的职权不同。与其监督检查的范围相适应,劳动监察机构的监督 职权相对比较宽泛,涉及到监督检查的职权有一些是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不能享有的,同样, 一些特定行政部门的特定权限也只有该行政部门在履行职责时享有;劳动监察机构不得享 有,如治安处罚权就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8.如何理解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在国外也称劳资纠纷或劳资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 间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发生的纠纷和争议。 理解这一概念,应当明确以下几点: (1)劳动争议的产生是建立在劳动法律关系的基础之上的,即劳动争议的前提必须是 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劳动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也就无从谈起了; (2)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一方为用人单位,一方为劳动者。 (3)劳动争议的标的是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

9,劳动争议的分类有事些 劳动争议按鹏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 (1)权利争议与利益争议。 (2)个人争议与集体争议、团体争议。 (3)合同争议与法律争议。 10.在我国,厚些案件属于劳动争议?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侧)第2条规定了我国劳动争议的藏围: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眼工辞职、自动离积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段、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具体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而发 生的劳动纠崎。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1山.处理劳动争议的意义有理些: 劳动争议处理的意义主要表现在: 《1)要蓉处理劳动争议。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 (2)爱界处理劳动争议。有利于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提高双方当事人 限行义务的自觉性。 《3)妥暮处理劳动争议,有利于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各项制度改革的顺利 进行, 12.处理劳动争汉应当依据什么原则?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4条明确规定:“处理劳动争议,应当道循下列原则:(1) 着重调解,及时处理:(2)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3)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 平等。” 13.我国芳动争议处理机构由那些部门组成? 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有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我委员会、人 民法院三类机构。 14.若我与单位发生了劳动争议纠纷,我可以向法就起诉吗? 根据《劳动法》第8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贝受理对种裁裁决不服的劳动争议案作。也 就是说。你若对种裁栽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论。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截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
9.劳动争议的分类有哪些? 劳动争议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 (1)权利争议与利益争议。 (2)个人争议与集体争议、团体争议。 (3)合同争议与法律争议。 10.在我国,哪些案件属于劳动争议?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 2 条规定了我国劳动争议的范围: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具体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而发 生的劳动纠纷。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11.处理劳动争议的意义有哪些? 劳动争议处理的意义主要表现在: (1)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 (2)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有利于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提高双方当事人 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3)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有利于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各项制度改革的顺利 进行。 12.处理劳动争议应当依据什么原则?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 4 条明确规定:“处理劳动争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 着重调解,及时处理;(2)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3)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 平等。” 13.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由哪些部门组成? 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有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 民法院三类机构。 14.若我与单位发生了劳动争议纠纷,我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根据《劳动法》第 83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只受理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争议案件。也 就是说,你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

强制执行, 15.我与公可发生了关于劳动报例标准的争议,我应该如何办呢? 你应当从知道成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0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种裁委员会 中请仲栽。假若你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前款规定的申请种裁时效的,仲裁委 员会应当受理。 你向种极委员会申请种镜,应当提交种线申请书,并按思核诉人数提交刚本。申请书应 当载明下列事由: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 表人的姓名、职务:仲栽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委托代理 人的,要有委托书表明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和资格:中请日期。 仲栽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伸我中请节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案件审理一般包括:通知、调解、开庭俄决、结案等程序。 16.我应该到哪个地方去种裁? 若你与公司同属一个区管辖范围就到本区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中请仲栽,如果不在月一个 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你的工资关系所在地仲栽委员会受理· 17.种裁委员会受理哪些劳动争议案件? 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与调解委员会的受案范围相同,即企业与眼工之间发生的下列劳 动争议。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魔、社会候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提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展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18.我的一个亲戚去年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与单位发生纠输,在仲我后又向法院提 起诉诊。法院让也提出相关的证据,他拿不出来,怎么办? 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无论从经济实力还是从对资料、偏息的占有米看,劳动者相对 于用人单位而言都处于到劳地位,因此适用传统民事诉论中证主素班举证的原则处理劳动争 议案件对劳动者显然存在不公,为了正这种可能产生的不公正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事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提出了在特定情况下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 原则,即劳动者对于自己摄出的主张。不负责举证,面是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这些特定 情况主要是粉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问、 减少劳动报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常证责任
强制执行。 15.我与公司发生了关于劳动报酬标准的争议,我应该如何办呢? 你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60 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假若你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前款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 员会应当受理。 你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 当载明下列事由: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 表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委托代理 人的,要有委托书表明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和资格;申请日期。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 7 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案件审理一般包括:通知、调解、开庭裁决、结案等程序。 16.我应该到哪个地方去仲裁? 若你与公司同属一个区管辖范围就到本区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不在同一个 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你的工资关系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受理。 17.仲裁委员会受理哪些劳动争议案件? 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与调解委员会的受案范围相同,即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下列劳 动争议。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18.我的一个亲戚去年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与单位发生纠纷,在仲裁后又向法院提 起诉讼,法院让他提出相关的证据,他拿不出来,怎么办? 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无论从经济实力还是从对资料、信息的占有来看,劳动者相对 于用人单位而言都处于弱势地位,因此适用传统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处理劳动争 议案件对劳动者显然存在不公。为了纠正这种可能产生的不公正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提出了在特定情况下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 原则,即劳动者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不负责举证,而是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这些特定 情况主要是指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根据上面的法律规定,你的来成可以拒绝法院的要求,并据理力争要求单位提供相应的 证据证明单位解除合同的是无过错的行为,否则法院应当认定单位有过销。 19。我与公可发生了用工纠喻,我要到法院起诉,应该注意些什么事项? 应当注意下列事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必须符合法定条件,这些法定条件主要有: (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当事人因酸不能亲自起诉的。可以委托代 理人代为起诉。其他未经当事人委托的人无权起诉, (2)必策是因不服种裁委员会的种裁向法院园诉,未经仲裁的案件不得直接起诉, (3)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不得将伸裁委员会作为被告向 法院起诉, (4)起诉不得超过法定的时效期限,即当事人必须在收到种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 人民法院起诉,超过这一期限。除有正当理由之外,法院不予受理或裁定取目。调解协议达 成以后,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无权再行起诉,即使起诉,法院也不予 受理。 (5)起诉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一般而言,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成 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 层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上面的法律规定,你的亲戚可以拒绝法院的要求,并据理力争要求单位提供相应的 证据证明单位解除合同的是无过错的行为,否则法院应当认定单位有过错。 19.我与公司发生了用工纠纷,我要到法院起诉,应该注意些什么事项? 应当注意下列事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必须符合法定条件,这些法定条件主要有: (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起诉的,可以委托代 理人代为起诉。其他未经当事人委托的人无权起诉。 (2)必须是因不服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的案件不得直接起诉。 (3)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不得将仲裁委员会作为被告向 法院起诉。 (4)起诉不得超过法定的时效期限。即当事人必须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向 人民法院起诉,超过这一期限,除有正当理由之外,法院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调解协议达 成以后,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无权再行起诉,即使起诉,法院也不予 受理。 (5)起诉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一般而言,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 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 层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