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罗马共和圆的命运 、聚焦:西塞罗与罗马共和国的命运 ①西塞罗是谁? 106 BC Marcus Tullius Cicero生于拉丁姆地区的自治市 Arminum 姓名: praenomen nomen cognomen Tuli氏族有可能源于过去的 Arpinun王族,其父已经跻身于骑士 Arpinum也是著名军事家、政治家马略( Gaius marius)的故乡。 305 bC civitas sine suffragio-—第二次萨莫奈战争后 188 BC Roman suffr 90 BC status of a municipium——同盟战争中 西塞罗的地位: (1)罗马共和国末期的重要政治家 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罗马人,却为捍卫危机深重的罗马“共和国”竭力奋斗, 至死不渝; 身为骑士家庭出身的“新人”( novus homo),却凭借个人才华跻身于罗马领 袖阶层; 曾经和恺撒、庞培、安东尼、屋大维等巨头分庭抗礼,对元老院发挥过巨 大的影响,是共和国晚期最著名的政治家之一 (2)罗马最著名的演说家和修辞家之一; (3)影响巨大的哲学家之一,先后师从于伊壁鸠鲁派( Phaedrus,c.140-70BC) 学园派( Philo of larissa. c.160-80BC)和斯多亚派 Diodotus,d.c.60BC)的 老师,系统地将希腊哲学介绍给罗马人 (4)代表古罗马美德的理想人格之一。 ②西塞罗的传世作品 书信,800余封,其中400多封致他的朋友 atticus( Titus Pomponius) 演说辞,50余篇,分为司法性和政治性两类,如反对安东尼的《驳腓力辩》 ( Philippicae,现存14篇); 书,包括修辞、政治和晢学类,如《论演说家》( De oratore,55BC)、《论共和 国》/《国家篇》( De republica,54-51BC)、《论法律》( De legibus,52-44BC?), 《论义务》(Deo〃icis,44BC),等等
第五讲 罗马共和国的命运 一、聚焦:西塞罗与罗马共和国的命运 ①西塞罗是谁? 106 BC Marcus Tullius Cicero 生于拉丁姆地区的自治市 Arpinum; 姓名:praenomen nomen cognomen Tullii 氏族有可能源于过去的 Arpinum 王族,其父已经跻身于骑士; Arpinum 也是著名军事家、政治家马略(Gaius Marius)的故乡。 305 BC civitas sine suffragio ——第二次萨莫奈战争后 188 BC Roman suffrage 90 BC status of a municipium ——同盟战争中 西塞罗的地位: (1)罗马共和国末期的重要政治家: 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罗马人,却为捍卫危机深重的罗马“共和国”竭力奋斗, 至死不渝; 身为骑士家庭出身的“新人”(novus homo),却凭借个人才华跻身于罗马领 袖阶层; 曾经和恺撒、庞培、安东尼、屋大维等巨头分庭抗礼,对元老院发挥过巨 大的影响,是共和国晚期最著名的政治家之一; (2)罗马最著名的演说家和修辞家之一; (3)影响巨大的哲学家之一,先后师从于伊壁鸠鲁派(Phaedrus, c. 140 - 70 BC)、 学园派(Philo of Larissa, c. 160 - 80 BC)和斯多亚派(Diodotus, d. c. 60 BC)的 老师,系统地将希腊哲学介绍给罗马人; (4)代表古罗马美德的理想人格之一。 ②西塞罗的传世作品 书信,800 余封,其中 400 多封致他的朋友 Atticus (Titus Pomponius); 演说辞,50 余篇,分为司法性和政治性两类,如反对安东尼的《驳腓力辩》 (Philippicae, 现存 14 篇); 书,包括修辞、政治和哲学类,如《论演说家》(De Oratore, 55 BC)、《论共和 国》/《国家篇》(De republica, 54 - 51 BC)、《论法律》(De legibus, 52 - 44 BC ?), 《论义务》(De officiis, 44 BC),等等
夏洞奇:十五世纪以前的世界 ③西塞罗的政治活动 官阶阶梯( cursus honorum):财务官→[保民官]→市政官→裁判官→执政官 西塞罗的官运: BC 76 90-88BC在“同盟战争”期间,在庞培之父 Pompeius Strabo麾下从军 81-80BC开始法律生涯,因敢于指控独裁者苏拉( dictator,82BC,d.78BC) 的释奴而崭露头角。 79BC与出身望族(可能是瓦罗家族)的 Terentia结婚。 79-77BC到希腊和小亚细亚旅行并学习。 76BC在西西里担任财务官 quaestor 70BC担任市政官 aedile 受西西里人委托控诉前总督 Gaius Verres,名声鹊起。 66BC担任裁判官 praetor,发表演说支持给予庞培指挥第三次密特里达梯战 争的军权。 63BC担任执政官 consul,粉碎了喀提林( Lucius Sergius Catilina)等人鼓吹取 消债务,企图武力夺取政权的阴谋 60BC恺撒( Gaius julius caesar,100-44BC)、庞培( Gnaeus Pompeius Magnus, 106-48BC)、克拉苏( Marcus licinius crassus,115-53BC结成了“前 头同盟”,西塞罗拒绝了恺撒的拉拢,还公开抨击恺撒。 58BC在恺撒幕后支持下,保民官克劳狄乌斯( Publius clodius pulcher)重提西 塞罗在粉碎喀提林阴谋时非法处死公民的行为,西塞罗遭到放逐。 57BC在庞培支持下得到元老院的平反,从塞萨洛尼卡回到罗马 56BC三头在卢卡会谈,巩固了同盟关系; 西塞罗被迫与三头妥协,开始侧重于写作。 51BC担任小亚南部西利西亚 Cilicia)行省的总督 proconsul,平定了叛乱 49BC内战爆发,西塞罗逃离罗马,追随相对尊重共和国传统的庞培。 48BC庞培在法萨卢战役兵败,后死于埃及,而西塞罗得到了恺撒的宽恕 45BC离婚、再婚、爱女之死。 Tullia Ciceronis:西塞罗的独女,爱称为“ Tulliola”,于前79/78年出生:前63年 初次出嫁(16),第一任丈夫是 Gaius Calpurnius Piso Frugi( quaestor,58BC);在 Piso去世后,旋于前56年改嫁(23),第二任丈夫是 Furius Crassipes( quaestor BC),又于前51年离婚:前50年再次改嫁(29),第三任丈夫是 Publius cornelius Dolabella( consul,4BC);在第一个儿子早天后,尽管又第二次怀孕,仍因感情 不合而于前46年离婚:前45年在产后病故(34),随后悲伤的西塞罗与年轻的 新妻子 Publilia离婚。 15世纪时, Tullia的墓被发现,在出土物品中还有一盏长明灯。 44BC恺撒遇刺(西塞罗并未参与,但同情刺杀者)。 安东尼( Mark Antony,83-30BC)上台,西塞罗成为反对安东尼的旗手, 企图利用恺撒养子屋大维( Octavius)来对抗他,以挽救元老院地位 43BC屋大维、安东尼、雷必达( Marcus Aemilius Lepidus,c.89-13BC)结成 后三头同盟”;西塞罗在政治交易中被屋大维牺牲,受通缉而逃亡, 结果被安东尼的手下杀害
夏洞奇:十五世纪以前的世界 2 ③西塞罗的政治活动 官阶阶梯(cursus honorum):财务官→[保民官]→市政官→裁判官→执政官 西塞罗的官运: BC 76 70 66 63 90 - 88 BC 在“同盟战争”期间,在庞培之父 Pompeius Strabo 麾下从军。 81 - 80 BC 开始法律生涯,因敢于指控独裁者苏拉(dictator, 82 BC, d. 78 BC) 的释奴而崭露头角。 79 BC 与出身望族(可能是瓦罗家族)的 Terentia 结婚。 79 - 77 BC 到希腊和小亚细亚旅行并学习。 76 BC 在西西里担任财务官 quaestor。 70 BC 担任市政官 aedile, 受西西里人委托控诉前总督 Gaius Verres,名声鹊起。 66 BC 担任裁判官 praetor,发表演说支持给予庞培指挥第三次密特里达梯战 争的军权。 63 BC 担任执政官 consul,粉碎了喀提林(Lucius Sergius Catilina)等人鼓吹取 消债务,企图武力夺取政权的阴谋。 60 BC 恺撒(Gaius Julius Caesar, 100 - 44 BC)、庞培(Gnaeus Pompeius Magnus, 106 - 48 BC)、克拉苏(Marcus Licinius Crassus, 115 - 53 BC)结成了“前 三头同盟”,西塞罗拒绝了恺撒的拉拢,还公开抨击恺撒。 58 BC 在恺撒幕后支持下,保民官克劳狄乌斯(Publius Clodius Pulcher)重提西 塞罗在粉碎喀提林阴谋时非法处死公民的行为,西塞罗遭到放逐。 57 BC 在庞培支持下得到元老院的平反,从塞萨洛尼卡回到罗马。 56 BC 三头在卢卡会谈,巩固了同盟关系; 西塞罗被迫与三头妥协,开始侧重于写作。 51 BC 担任小亚南部西利西亚(Cilicia)行省的总督 proconsul,平定了叛乱。 49 BC 内战爆发,西塞罗逃离罗马,追随相对尊重共和国传统的庞培。 48 BC 庞培在法萨卢战役兵败,后死于埃及,而西塞罗得到了恺撒的宽恕。 45 BC 离婚、再婚、爱女之死。 Tullia Ciceronis: 西塞罗的独女,爱称为“Tulliola”,于前 79/78 年出生;前 63 年 初次出嫁(16),第一任丈夫是 Gaius Calpurnius Piso Frugi (quaestor, 58 BC);在 Piso 去世后,旋于前 56 年改嫁(23),第二任丈夫是 Furius Crassipes (quaestor, 51 BC),又于前 51 年离婚;前 50 年再次改嫁(29),第三任丈夫是 Publius Cornelius Dolabella (consul, 44 BC);在第一个儿子早夭后,尽管又第二次怀孕,仍因感情 不合而于前 46 年离婚;前 45 年在产后病故(34),随后悲伤的西塞罗与年轻的 新妻子 Publilia 离婚。 15 世纪时,Tullia 的墓被发现,在出土物品中还有一盏长明灯。 44 BC 恺撒遇刺(西塞罗并未参与,但同情刺杀者)。 安东尼(Mark Antony, 83 - 30 BC)上台,西塞罗成为反对安东尼的旗手, 企图利用恺撒养子屋大维(Octavius)来对抗他,以挽救元老院地位。 43 BC 屋大维、安东尼、雷必达(Marcus Aemilius Lepidus, c. 89- 13 BC)结成 “后三头同盟”;西塞罗在政治交易中被屋大维牺牲,受通缉而逃亡, 结果被安东尼的手下杀害
夏洞奇:十五世纪以前的世界 、西塞罗论共和国与公民 ①“共和国”( res publica)的定义 拉丁语中的 res publica 事关全体人民的活动或国家的事务 国家的福利或公益: 政治共同体或国家 全体公民均能参与的国家或自由国家。 这个概念不包含政体方面的涵义,并无与君主制相对的意思。 《论共和国》( De re publica)是西塞罗为借古讽今而创作的一系列对话,其虚 构的谈话时间为公元前129年,人物是前代著名军事家、抵制格拉古改革的保 守派政治家小西庇阿( Scipio aemilianus/ Scipio Africanus Minor,185/184-129 BC)的圈子。在参与谈话的9位人物中,有8位曾经担任执政官;其中的西庇 阿基本上能被视为西塞罗本人的代言者。 De re publica的整体曾经长期失传,只剩下一些零散的章节还在流传 1820年,一个名为 Codex vatican5757(V)的重写本( Palimpsest)在梵蒂冈图书 馆被发现,其中包含了《论共和国》一书的残篇,篇幅约有原书的四分之一到 分之 De re publica 1. 25. 39 “共和国乃人民之公器,但人民不是人们某种随意聚合的集合体,而是许多人 基于法之共识与利之共享而结合起来的集合体。” (res publica res populi, populus autem non omnis hominum coetus quoquo modo congregates, sed coetus multitudinis iuris consensu et utilitatis communione sociatus 共和国”( res publica)=“人民之公器”( res populi) 法之共识”:在拉丁文中,“lex指实际的法律,而“ius'较为抽象,兼有“法” 正义”等多重含义;因此,“法之共识”所要求的,不只是法律程序上的法 治,还有对政治正义的坚持。 利之共享”:指的是对各个阶层的正当权利的保护、对国家利益的促进,或 者说就是“公民们的幸福生活”;因此,“利之共享”意味着“人民”在个人权 利上的“正义”,或者说是就实际利益而言的“法之共识”。 ②共和国的优越性:西塞罗的理想政体 正义的国家 不义的国家 人的统治 dominatus 君主制 僭主制 少数的统治 optimation potestas factions 贵族制 寡头制 多数的统治 civitas populari dominatus multitudinis 民主制 暴民统治
夏洞奇:十五世纪以前的世界 4 二、西塞罗论共和国与公民 ①“共和国”(res publica)的定义 拉丁语中的“res publica”: 事关全体人民的活动或国家的事务; 国家的福利或公益; 政治共同体或国家; 全体公民均能参与的国家或自由国家。 这个概念不包含政体方面的涵义,并无与君主制相对的意思。 《论共和国》(De re publica)是西塞罗为借古讽今而创作的一系列对话,其虚 构的谈话时间为公元前 129 年,人物是前代著名军事家、抵制格拉古改革的保 守派政治家小西庇阿(Scipio Aemilianus / Scipio Africanus Minor, 185/184 -129 BC)的圈子。在参与谈话的 9 位人物中,有 8 位曾经担任执政官;其中的西庇 阿基本上能被视为西塞罗本人的代言者。 De re publica 的整体曾经长期失传,只剩下一些零散的章节还在流传。 1820 年,一个名为 Codex Vaticanus 5757 (V)的重写本(Palimpsest)在梵蒂冈图书 馆被发现,其中包含了《论共和国》一书的残篇,篇幅约有原书的四分之一到 三分之一。 De re publica 1.25.39: “共和国乃人民之公器,但人民不是人们某种随意聚合的集合体,而是许多人 基于法之共识与利之共享而结合起来的集合体。” (res publica res populi, populus autem non omnis hominum coetus quoquo modo congregatus, sed coetus multitudinis iuris consensu et utilitatis communione sociatus.) “共和国”(res publica) = “人民之公器”(res populi) “法之共识”:在拉丁文中,“lex”指实际的法律,而“ius”较为抽象,兼有“法”、 “正义”等多重含义;因此,“法之共识”所要求的,不只是法律程序上的法 治,还有对政治正义的坚持。 “利之共享”:指的是对各个阶层的正当权利的保护、对国家利益的促进,或 者说就是“公民们的幸福生活”;因此,“利之共享”意味着“人民”在个人权 利上的“正义”,或者说是就实际利益而言的“法之共识”。 ②共和国的优越性:西塞罗的理想政体 正义的国家 不义的国家 一人的统治 regnum dominatus 君主制 僭主制 少数的统治 optimatium potestas factionis 贵族制 寡头制 多数的统治 civitas popularis dominatus multitudinis 民主制 暴民统治
夏洞奇:十五世纪以前的世界 三种政体的优点: 君主制容易得到爱戴,贵族制最有智慧,而民主制提供更多的自由。 三种政体的不稳定性: 君主制会演变为僭主统治,贵族制会变成寡头统治,而民主制会沦为暴民 统治。 最优的政体:混合政体: 所谓的混合政体是由三种政体均衡地混合而成的,它既能保持卓越的君主 因素,又能让显贵们的权威发挥作用,还能将一些事情留给民众来决定。 这种体制能够实现“权利、义务和职责的均衡分配”,“使得官员们拥有足 够的权力,杰出的人们的意见具有足够的威望,人民享有足够的自由”; 它既公平,又稳定,优点极为明显,是最理想的国家制度。 历史地看,这样一种混合政体正是罗马先人们遗留下来的优越制度,是罗 马国家的独一无二的制度特点,是罗马人最值得骄傲的政治遗产。 共和国”定义与政体理论的平衡: 方面,“共和国”之成立与否是由“法之共识”与“利之共享”这两个前 提条件决定的,“共和国”的存在同时朝着各种政体开放 另一方面,“正义”的满足是国之所以为国的前提,而混合政体是能够长久 地维护正义的唯一最佳政体。 ③公民的美德:《论义务》 1.《论义务》的背景 De officiis是西塞罗对自我一生的总结和反思,寄托了父亲对儿子的无限期待, 也抒发了晚年失意的西塞罗的政治理想,曾经是在欧洲被阅读得最多的古典作 品之一。 Marce fili”(吾儿马尔库斯): Marcus Tullius Cicero Minor(b.65BC),西塞罗的独子, 在恺撒与庞培的内战中随父亲跟随庞培,任骑兵军官,在庞培战败后回到罗马。于前 46年在故乡 Arpinum任市政官,于前45年到雅典求学于逍遥学派。在恺撒遇刺后, 重新参加共和派和小庞培( Sextus Pompey)的军队。于前39年得到屋大维的赦免,前 30年任执政官,前29-20年任亚细亚行省总督。 2.城邦的自然正当性 城邦的自然形成:聚居到一起是人类的自然要求,共同生活的人们制订了法律, 形成了习俗,平均分配权利,提高了道德,生活也更有保障(24.15,p.167) 人类社会始于夫妻和子女,又由家庭、亲戚关系扩展为城邦;公民共同拥有广 场、神庙、法律、权利和选举,拥有共同的习俗和事业(1.17.53-54,p.55) 在各种各样的义务中,从社会生活中产生的义务是最伟大的,因为人类就像蜜 蜂一样是社会性的,所以维护社会关系的义务要比纯粹的知识探索更重要 (143.152-1.44.158,pp.147-153 3.共和国与公民的公益 依靠理性和语言的纽带,人类结成了具有正义感和道德感的社会,从而不同于 禽兽;凡是能够共同利用的一切,都应当服务于公共利益(116.50-52,pp 51-53);
夏洞奇:十五世纪以前的世界 5 三种政体的优点: 君主制容易得到爱戴,贵族制最有智慧,而民主制提供更多的自由。 三种政体的不稳定性: 君主制会演变为僭主统治,贵族制会变成寡头统治,而民主制会沦为暴民 统治。 最优的政体:混合政体: 所谓的混合政体是由三种政体均衡地混合而成的,它既能保持卓越的君主 因素,又能让显贵们的权威发挥作用,还能将一些事情留给民众来决定。 这种体制能够实现“权利、义务和职责的均衡分配”,“使得官员们拥有足 够的权力,杰出的人们的意见具有足够的威望,人民享有足够的自由”; 它既公平,又稳定,优点极为明显,是最理想的国家制度。 历史地看,这样一种混合政体正是罗马先人们遗留下来的优越制度,是罗 马国家的独一无二的制度特点,是罗马人最值得骄傲的政治遗产。 “共和国”定义与政体理论的平衡: 一方面,“共和国”之成立与否是由“法之共识”与“利之共享”这两个前 提条件决定的,“共和国”的存在同时朝着各种政体开放; 另一方面,“正义”的满足是国之所以为国的前提,而混合政体是能够长久 地维护正义的唯一最佳政体。 ③公民的美德:《论义务》 1. 《论义务》的背景 De officiis 是西塞罗对自我一生的总结和反思,寄托了父亲对儿子的无限期待, 也抒发了晚年失意的西塞罗的政治理想,曾经是在欧洲被阅读得最多的古典作 品之一。 “Marce fili”(吾儿马尔库斯):Marcus Tullius Cicero Minor (b. 65 BC),西塞罗的独子, 在恺撒与庞培的内战中随父亲跟随庞培,任骑兵军官,在庞培战败后回到罗马。于前 46 年在故乡 Arpinum 任市政官,于前 45 年到雅典求学于逍遥学派。在恺撒遇刺后, 重新参加共和派和小庞培(Sextus Pompey)的军队。于前 39 年得到屋大维的赦免,前 30 年任执政官,前 29-20 年任亚细亚行省总督。 2. 城邦的自然正当性 城邦的自然形成:聚居到一起是人类的自然要求,共同生活的人们制订了法律, 形成了习俗,平均分配权利,提高了道德,生活也更有保障(2.4.15, p. 167); 人类社会始于夫妻和子女,又由家庭、亲戚关系扩展为城邦;公民共同拥有广 场、神庙、法律、权利和选举,拥有共同的习俗和事业(1.17.53-54, p. 55); 在各种各样的义务中,从社会生活中产生的义务是最伟大的,因为人类就像蜜 蜂一样是社会性的,所以维护社会关系的义务要比纯粹的知识探索更重要 (1.43.152-1.44.158, pp. 147-153)。 3. 共和国与公民的公益 依靠理性和语言的纽带,人类结成了具有正义感和道德感的社会,从而不同于 禽兽;凡是能够共同利用的一切,都应当服务于公共利益(1.16.50-52, pp. 51-53);
夏洞奇:十五世纪以前的世界 无论是法律的制订,还是国王的拥立,其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公正与平等 2.1241-42,p.195) 建立国家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公民的财产,不能挑起阶级之间的矛盾,侵犯公 民的利益(2.21.73-74,pp.229231); 对公民的侵犯会破坏自然形成的社会的健康,无论是法律还是自然理性,都不 允许对公民权利的侵犯(3521-23,pp.265-267); 政治家应当维护公民的利益,而不是追求个人的利益:要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 而不是为了阶级、派系的利益而牺牲国家,甚至制造动乱和内战;要关心所有 的公民,将自己完全奉献给国家(12585-87,p.85); 某些贪婪的政治家剥夺了公民的财产,破坏了和睦与公平,动摇了国家的基础 (222.77-79,p.235)。 4.积极的公民精神与爱国情怀 凡是具备管理国家的能力的人,就应当抛弃一切迟疑,争取各种官职,为国家 服务。他们的崇高要高于那些哲学家(1.21.70-73,pp.69-71); 官员应当认识到自己代表着国家,努力维护国家的尊严和荣耀,维护法律;公 民应当珍惜公平、平等的权利,不屈从、不自大,希望国家保持和平与高尚, 做一位好公民(134.124,pp.121-123); 政治家的贡献甚至比将军更重大,他们的建议能够给国家带来长远的好处,应 当让“武器让位于托伽”(1.2.74-1.23.81,pp.73-79); 在所有的社会关系中,没有什么比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更重要;祖国囊括了一切, 只要祖国需要,高尚的人就毫不犹豫地为祖国而献身(1.17.57-58,p.57)。 ④“共和国的褪色”:《论共和国》的哀叹 在西塞罗写作《论共和国》的年代(54-51BC),罗马共和国的深层矛盾已经十 分明显,“前三头”同盟的统治已经陷入危机,恺撒独裁的帷幕即将拉开。 作为一个政治保守主义者,西塞罗十分坚定地认同于罗马的传统政治制度,认 为唯有那样的混合政体才是最优的制度。 在那个相当敏感的年代里,西塞罗借助共和国全盛时代的理想人物,借助西庇 阿圈子的谈话,既含蓄而又明确地表达了自己的政治理念。 他一方面以貌似不偏不倚的态度承认,在一定程度上,君主制具有自己的优点 另一方面有针对性地批判了君主制的弊病,指出与十分稳定的混合政体相比 君主制容易败坏,易于朝着僭主统治和暴民专制的方向发展 De re publica 5. 1. 1-5. 1.2 罗马共和国是建立在古老的风习和祖先的制度的基础上的,随着年代的久远, 那个如图画般美丽的共和国己经逐渐褪色,在实质上早己被罗马人抛弃了。 ⑤“一切皆已不复存在”:《论义务》最后的绝望 到了写作《论义务》时(44BC,独裁统治者恺撒已经被共和派谋杀,罗马国 家再次陷入了政治动荡。这时,西塞罗的政治生命与肉体生命均已邻近终点(43 BC)o
夏洞奇:十五世纪以前的世界 6 无论是法律的制订,还是国王的拥立,其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公正与平等 (2.12.41-42, p. 195); 建立国家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公民的财产,不能挑起阶级之间的矛盾,侵犯公 民的利益(2.21.73-74, pp. 229-231); 对公民的侵犯会破坏自然形成的社会的健康,无论是法律还是自然理性,都不 允许对公民权利的侵犯(3.5.21-23, pp. 265-267); 政治家应当维护公民的利益,而不是追求个人的利益;要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 而不是为了阶级、派系的利益而牺牲国家,甚至制造动乱和内战;要关心所有 的公民,将自己完全奉献给国家(1.25.85-87, p. 85); 某些贪婪的政治家剥夺了公民的财产,破坏了和睦与公平,动摇了国家的基础 (2.22.77-79, p. 235)。 4. 积极的公民精神与爱国情怀 凡是具备管理国家的能力的人,就应当抛弃一切迟疑,争取各种官职,为国家 服务。他们的崇高要高于那些哲学家(1.21.70-73, pp. 69-71); 官员应当认识到自己代表着国家,努力维护国家的尊严和荣耀,维护法律;公 民应当珍惜公平、平等的权利,不屈从、不自大,希望国家保持和平与高尚, 做一位好公民(1.34.124, pp. 121-123); 政治家的贡献甚至比将军更重大,他们的建议能够给国家带来长远的好处,应 当让“武器让位于托伽”(1.22.74-1.23.81, pp. 73-79); 在所有的社会关系中,没有什么比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更重要;祖国囊括了一切, 只要祖国需要,高尚的人就毫不犹豫地为祖国而献身(1.17.57-58, p. 57)。 ④“共和国的褪色”:《论共和国》的哀叹 在西塞罗写作《论共和国》的年代(54 - 51 BC),罗马共和国的深层矛盾已经十 分明显,“前三头”同盟的统治已经陷入危机,恺撒独裁的帷幕即将拉开。 作为一个政治保守主义者,西塞罗十分坚定地认同于罗马的传统政治制度,认 为唯有那样的混合政体才是最优的制度。 在那个相当敏感的年代里,西塞罗借助共和国全盛时代的理想人物,借助西庇 阿圈子的谈话,既含蓄而又明确地表达了自己的政治理念。 他一方面以貌似不偏不倚的态度承认,在一定程度上,君主制具有自己的优点; 另一方面有针对性地批判了君主制的弊病,指出与十分稳定的混合政体相比, 君主制容易败坏,易于朝着僭主统治和暴民专制的方向发展。 De re publica 5.1.1-5.1.2: 罗马共和国是建立在古老的风习和祖先的制度的基础上的,随着年代的久远, 那个如图画般美丽的共和国已经逐渐褪色,在实质上早已被罗马人抛弃了。 ⑤“一切皆已不复存在”:《论义务》最后的绝望 到了写作《论义务》时(44 BC),独裁统治者恺撒已经被共和派谋杀,罗马国 家再次陷入了政治动荡。这时,西塞罗的政治生命与肉体生命均已邻近终点(43 BC)
夏洞奇:十五世纪以前的世界 《论义务》反复地哀叹,罗马现已陷入专制统治之中,“共和国”已经不复存 在(1.1135,2.1.2-214,2829)。 对于罗马国家的未来命运,对于个人的政治前途,这时的西塞罗大概已经不再 抱有多少乐观的希望。这时的他已经不惮于以最尖锐的话语来口诛笔伐那些暴 虐的统治者,更不惮于指明城墙依然耸立,“共和国”却早已失去的“事实 (2.723-2829)。 De officiis 2.1.3 “我往日曾把我的全部关注、思想和辛劳为之奉献的共和国已经不复存在。 (Cum autem res publica, in qua omnis mea cura, cogitatio, opera poni solebat, nulla esset omnino) 、大视野:罗马共和国的危机 ①城邦对帝国的束缚:共和国体制的深层矛盾 1.相对简单的城邦制度 官员职权划分模糊,政府机构因陋就简,对罗马城以外的辽阔疆土难以建立系 统的统治机制,长期满足于以将就、粗放的方式管理新征服的庞大帝国。 个缺乏:政府严格管理的税收制度 国家直接控制、保障的常备军 深入城乡的地方行政体系 2.顽固的城邦共和传统 名为“人民之公器”,实为元老阶层集体统治,是狭隘的大地主/奴隶主集团的 统治工具;面对空前庞大、矛盾尖锐的大帝国,以元老院为中心的“集体领导” 体制遭遇了困境:它难以驾驭常备军体制的骄兵悍将,也难以适应国家管理体 制官僚化的趋势;它无法及时、有效地应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矛盾,却极力维护 自身既得利益,不愿意分享、让渡已有的权力,抵抗根本性的政治改革。 在社会矛盾激化的时期,与寡头的“集体领导”模式相比,军阀的“伟大领袖” 模式更受群众的拥戴 3.城邦公民体制的悖论 随着统治范围的急剧扩大,罗马不得不一再扩大公民权的范围;但是,公民在 数量和空间上的膨胀实际上稀释了公民权的含金量,普通公民越来越难以参与 政治过程,对国家的认同日益弱化。 ②“贵族派”( optimates))与“人民派” populares):社会冲突的空前激化 布匿战争胜利的分水岭 撒路斯特( Gaius Sallustius Crispus,86-35BC) 祖先的道德已经不是像以前那样一点点改变,而是仿佛被激流卷走了。” (转引自奥古斯丁《上帝之城》218) 占有大地产的元老阶层与新兴的骑士阶层、面临破产的自耕农的矛盾:标志性 事件是前133、前123-121年的格拉古兄弟改革,后者的核心是公平分配国家 公地,恢复和增强以小农为基础的公民团体
夏洞奇:十五世纪以前的世界 7 《论义务》反复地哀叹,罗马现已陷入专制统治之中,“共和国”已经不复存 在(1.11.35, 2.1.2-2.1.4, 2.8.29)。 对于罗马国家的未来命运,对于个人的政治前途,这时的西塞罗大概已经不再 抱有多少乐观的希望。这时的他已经不惮于以最尖锐的话语来口诛笔伐那些暴 虐的统治者,更不惮于指明城墙依然耸立,“共和国”却早已失去的“事实” (2.7.23-2.8.29)。 De officiis 2.1.3: “我往日曾把我的全部关注、思想和辛劳为之奉献的共和国已经不复存在。” (Cum autem res publica, in qua omnis mea cura, cogitatio, opera poni solebat, nulla esset omnino.) 三、大视野:罗马共和国的危机 ①城邦对帝国的束缚:共和国体制的深层矛盾 1. 相对简单的城邦制度 官员职权划分模糊,政府机构因陋就简,对罗马城以外的辽阔疆土难以建立系 统的统治机制,长期满足于以将就、粗放的方式管理新征服的庞大帝国。 三个缺乏:政府严格管理的税收制度 国家直接控制、保障的常备军 深入城乡的地方行政体系 2. 顽固的城邦共和传统 名为“人民之公器”,实为元老阶层集体统治,是狭隘的大地主/奴隶主集团的 统治工具;面对空前庞大、矛盾尖锐的大帝国,以元老院为中心的“集体领导” 体制遭遇了困境:它难以驾驭常备军体制的骄兵悍将,也难以适应国家管理体 制官僚化的趋势;它无法及时、有效地应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矛盾,却极力维护 自身既得利益,不愿意分享、让渡已有的权力,抵抗根本性的政治改革。 在社会矛盾激化的时期,与寡头的“集体领导”模式相比,军阀的“伟大领袖” 模式更受群众的拥戴。 3. 城邦公民体制的悖论 随着统治范围的急剧扩大,罗马不得不一再扩大公民权的范围;但是,公民在 数量和空间上的膨胀实际上稀释了公民权的含金量,普通公民越来越难以参与 政治过程,对国家的认同日益弱化。 ②“贵族派”(optimates)与“人民派”(populares):社会冲突的空前激化 布匿战争胜利的分水岭: 撒路斯特(Gaius Sallustius Crispus, 86 - 35 BC): “祖先的道德已经不是像以前那样一点点改变,而是仿佛被激流卷走了。” (转引自奥古斯丁《上帝之城》2.18) 占有大地产的元老阶层与新兴的骑士阶层、面临破产的自耕农的矛盾:标志性 事件是前 133、前 123-121 年的格拉古兄弟改革,后者的核心是公平分配国家 公地,恢复和增强以小农为基础的公民团体
夏洞奇:十五世纪以前的世界 意大利同盟者争取公民权的斗争:高潮为前91-88年的“同盟战争”( Social War)。扩大公民权的主张也是“人民派”所支持的。 奴隶主与奴隶的矛盾:高潮为前135年的西西里奴隶起义、前73年的斯巴达 克起义。 表12-1:“贵族派”与“人民派” ≥公民大会权力≤ 保民官权力 ≤ 人民公民权扩大 ≥ 对外殖民 populares≥ 公地均分 ≤opti?tes ≥债务免除≤ 粮食配给 ③军阀的内战与独裁,共和国的绝望 由于公民兵制的衰败,在前11105年的针对北非努米底亚王国的朱古达战争 中,罗马军队已经腐化的事实暴露无遗。马略( Gaius marius,157-86BC)在掌 握兵权后决心实施革命性的军事改革,以募兵制取代征兵制,从此罗马军队从 公民军转型为职业化军队,迅速变质为军阀们实现个人野心的工具。 在前88-79年间,苏拉( Lucius Cornelius sulla,c.138-78BC)为了对抗马略党 人,使远征本都(前3-前1世纪位于黑海沿岸的强国)国王密特里达梯的军团 掉转矛头,两次攻占罗马城,实施恐怖的独裁统治,企图重建元老院的权威。 前60年,恺撒、庞培、克拉苏结成了“前三头同盟”( First triumvirate);前 53年,克拉苏在远征帕提亚(前3-公元3世纪伊朗民族所建帝国)的战争中 战死,恺撒与庞培的矛盾迅速激化,最终导致全面内战(前49-45年);获胜 的恺撒成为终身独裁官,在共和国的外壳内实施系列改革(建立殖民地、减免 债务、扩充元老院并增加官吏数量,等等),但于前44年被布鲁图斯等共和派 刺杀于庞培剧院。 前43年,屋大维、安东尼、雷必达结成“后三头同盟”( Second Triumvirate) 前31年,屋大维在亚克兴海战中击败安东尼与托勒密埃及女王克列奥帕特拉 的军队,次年安东尼和克列奥帕特拉自杀,屋大维征服埃及,成为整个罗马世 界的主人;前27年,屋大维被元老院尊为“奥古斯都”( Augustus)和“元首” ( Princeps),从此罗马国家进入了元首制( Principate)时期 思考:如何看待西塞罗对于“共和国己经不复存在”的悲叹?
夏洞奇:十五世纪以前的世界 8 意大利同盟者争取公民权的斗争:高潮为前 91-88 年的“同盟战争”(Social War)。扩大公民权的主张也是“人民派”所支持的。 奴隶主与奴隶的矛盾:高潮为前 135 年的西西里奴隶起义、前 73 年的斯巴达 克起义。 表 12-1:“贵族派”与“人民派” ≥ 公民大会权力 ≤ ≥ 保民官权力 ≤ ≥ 公民权扩大 ≤ ≥ 对外殖民 ≤ ≥ 公地均分 ≤ ≥ 债务免除 ≤ ≥ 粮食配给 ≤ 人民派 populares 贵族派 optimates ③军阀的内战与独裁,共和国的绝望 由于公民兵制的衰败,在前 111-105 年的针对北非努米底亚王国的朱古达战争 中,罗马军队已经腐化的事实暴露无遗。马略(Gaius Marius, 157 - 86 BC)在掌 握兵权后决心实施革命性的军事改革,以募兵制取代征兵制,从此罗马军队从 公民军转型为职业化军队,迅速变质为军阀们实现个人野心的工具。 在前 88-79 年间,苏拉(Lucius Cornelius Sulla, c. 138 - 78 BC)为了对抗马略党 人,使远征本都(前 3-前 1 世纪位于黑海沿岸的强国)国王密特里达梯的军团 掉转矛头,两次攻占罗马城,实施恐怖的独裁统治,企图重建元老院的权威。 前 60 年,恺撒、庞培、克拉苏结成了“前三头同盟”(First Triumvirate);前 53 年,克拉苏在远征帕提亚(前 3-公元 3 世纪伊朗民族所建帝国)的战争中 战死,恺撒与庞培的矛盾迅速激化,最终导致全面内战(前 49-45 年);获胜 的恺撒成为终身独裁官,在共和国的外壳内实施系列改革(建立殖民地、减免 债务、扩充元老院并增加官吏数量,等等),但于前 44 年被布鲁图斯等共和派 刺杀于庞培剧院。 前 43 年,屋大维、安东尼、雷必达结成“后三头同盟”(Second Triumvirate); 前 31 年,屋大维在亚克兴海战中击败安东尼与托勒密埃及女王克列奥帕特拉 的军队,次年安东尼和克列奥帕特拉自杀,屋大维征服埃及,成为整个罗马世 界的主人;前 27 年,屋大维被元老院尊为“奥古斯都”(Augustus)和“元首” (Princeps),从此罗马国家进入了元首制(Principate)时期。 思考:如何看待西塞罗对于“共和国已经不复存在”的悲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