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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法》课程教学资源(商务谈判)第六部分 一般商务合同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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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一般商务合同谈判 第五章一般商务合同谈判 第一节合同谈判程序与签约形式 合同谈判程序 1、要约的概念及其构成条件 要约是要约人向特定相对人发出的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具有拘束力 的意思表示。 ①要约必须具有与他人订立合同的目的 ②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要受要约的约束 ③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2、承诺的感念及其构成要件 承诺是受要约人愿意按照要约的全部内容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意思 表示。 ①承诺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 ②承诺的内容与表示方式须与要约的规定完全一致 ③承诺必须是在要约有效期内做出 3、关于对要约的内容做出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的效力问题 ①承诺人在承诺中增加了一些建议、辅助性条款 ②如果受要约人在承诺中增加了些法律本来就规定了的义务,那么这 些增加的内容也是一种非实质性变更。 ③受要约人在要约人允许的范围之内,对要约的实质性内容所作的变 更

第六部分 一般商务合同谈判 第五章 一般商务合同谈判 第一节 合同谈判程序与签约形式 一、合同谈判程序 1、要约的概念及其构成条件 要约是要约人向特定相对人发出的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具有拘束力 的意思表示。 ①要约必须具有与他人订立合同的目的。 ②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要受要约的约束 ③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2、承诺的感念及其构成要件 承诺是受要约人愿意按照要约的全部内容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意思 表示。 ①承诺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 ②承诺的内容与表示方式须与要约的规定完全一致 ③承诺必须是在要约有效期内做出 3、关于对要约的内容做出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的效力问题 ①承诺人在承诺中增加了一些建议、辅助性条款 ②如果受要约人在承诺中增加了些法律本来就规定了的义务,那么这 些增加的内容也是一种非实质性变更。 ③受要约人在要约人允许的范围之内,对要约的实质性内容所作的变 更

一般合同的签约形式 1、口头形式:当事人以口头语言的形式订立合同 2、书面形式:双方当事人以书面文字的形式表达协议内容。①公正 形式②审批形式: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技术进出口等③登记 形式房产、车辆等特殊的动产交易 3、其他形式:事实合同文字合同到期,未续签,但继续产生合同行 为 第二节合同正本的结构与内容 合同的结构与写作的基本要求 1、合同的结构 第一部分:部首,主要有合同标题、编号。标题主要写明合同的性质。 例如:修建合同、供销合同、服装定购合同 第二部分:正文(8部分) 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 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 第三部分:结尾包括署名(法人的全称以及法人代表的签名盖章) 和签订日期 、合同写作的基本要求 (1)清晰、准确 (2)全面、完整 二、合同正本的主要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包括自然人的姓名、住所以及法

二、一般合同的签约形式 1、口头形式:当事人以口头语言的形式订立合同 2、书面形式:双方当事人以书面文字的形式表达协议内容。①公正 形式②审批形式: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技术进出口等③登记 形式 房产、车辆等特殊的动产交易 3、其他形式:事实合同 文字合同到期,未续签,但继续产生合同行 为。 第二节 合同正本的结构与内容 一、合同的结构与写作的基本要求 1、合同的结构 第一部分:部首,主要有合同标题、编号。标题主要写明合同的性质。 例如:修建合同、供销合同、服装定购合同 第二部分:正文(8 部分) 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 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 第三部分:结尾 包括署名(法人的全称以及法人代表的签名盖章) 和签订日期 2、合同写作的基本要求: (1)清晰、准确 (2)全面、完整 二、合同正本的主要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包括自然人的姓名、住所以及法

人和其组织的名称、住所 2、标的: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实物或货币 行为、智力成果。四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 3、数量: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大小的尺度。是合同的必备条款,否 则合同不能成立。根据不同情况,允许误差、自然损耗等 4、质量:指内在素质和外观形式的综合,包括标的的名称、品种、 规格、等级、标准、技术要求等。 5、价款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具体以货物买卖合同为例 货物部分谈判:标的(交易对象,规范化的商品名称)、品质(内在 质量和外观形态)、数量(根据货物确定适当的计量单位)、包装(运 输包装和销售包装就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标志和包装费用进 行磋商,还要注意包装偏好和禁忌包装)、检验等 商务部分谈判:价格、交货、支付、索赔等 法律部分谈判:不可抗力、仲裁和法律适用 1)标的:交易对象,规范化的商品名称 2)品质:内在质量和外观形态 3)数量:根据货物确定适当的计量单位 4)包装:包装分为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它不仅有利于保护货物的

人和其组织的名称、住所 2、标的: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实物或货币、 行为、智力成果。四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 3、数量: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大小的尺度。是合同的必备条款,否 则合同不能成立。根据不同情况,允许误差、自然损耗等。 4、质量:指内在素质和外观形式的综合,包括标的的名称、品种、 规格、等级、标准、技术要求等。 5、价款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具体以货物买卖合同为例: 货物部分谈判:标的(交易对象,规范化的商品名称)、品质(内在 质量和外观形态)、数量(根据货物 确定适当的计量单位)、包装(运 输包装和销售包装 就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标志和包装费用进 行磋商,还要注意包装偏好和禁忌包装)、检验等 商务部分谈判:价格、交货、支付、索赔等 法律部分谈判:不可抗力、仲裁和法律适用 1)标的:交易对象,规范化的商品名称 2)品质:内在质量和外观形态 3)数量:根据货物 确定适当的计量单位 4)包装:包装分为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它不仅有利于保护货物的

使用价值,也有利于实现和增值货物的价值。货物买卖中,除少数散 装货、裸货外,绝大多数货物需要包装。在货物的包装方面,买卖双 方一般主要就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标志和包装费用等方面进行 磋商。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谈判人员还应注意了解有关国家或地区对 包装的规定和偏好,如: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对进口货物严禁用 稻草、木丝、报纸做包装垫衬物;伊斯兰国家忌用猪和类似的动物作 图案;英国人视孔雀为祸鸟;巴西、叙利亚忌用黄色;法国、比利时 忌用墨绿色等;另外有些国家对进口货物的标签内容也有明确的规 定 商务部分谈判:价格、交货、支付、索赔等 5)价格 价格是货物买卖谈判议题的核心,它直接关系交易各方的经济利 益,也与其他交易条件有着密切的联系。货物买卖谈判中的价格条 款主要涉及以下内容:1.价格水平。价格水平即单价,它通常是在买 卖双方报价的基础上经过讨价还价最终确定的,而且,价格水平确定 必须联系其他各项交易条件统筹考虑。2价格计算的方式。货物买卖 中通常采用固定价格,即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内不 作调整;有时也采用非固定价格,即只规定作价原则或暂行价。这些 均应进行具体磋商并达成一致意见。3价格术语的运用。价格术语是 贸易(主要国际贸易)中习惯采用的,用以概括价格构成并说明交易 各方权利与义务的专门用于。如:离岸价格、到岸价格、成本加运费 价格等。是用价格术语,有助于简化交易磋商的内容和规范交易双方

使用价值,也有利于实现和增值货物的价值。货物买卖中,除少数散 装货、裸货外,绝大多数货物需要包装。在货物的包装方面,买卖双 方一般主要就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标志和包装费用等方面进行 磋商。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谈判人员还应注意了解有关国家或地区对 包装的规定和偏好,如: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对进口货物严禁用 稻草、木丝、报纸做包装垫衬物;伊斯兰国家忌用猪和类似的动物作 图案;英国人视孔雀为祸鸟;巴西、叙利亚忌用黄色;法国、比利时 忌用墨绿色等;另外有些国家对进口货物的标签内容也有明确的规 定。 商务部分谈判:价格、交货、支付、索赔等 5)价格 价格是货物买卖谈判议题的核心,它直接关系交易各方的经济利 益,也与其他交易条件有着密切的联系。货物买卖谈判中的 价格条 款主要涉及以下内容:1.价格水平。价格水平即单价,它通常是在买 卖双方报价的基础上经过讨价还价最终确定的,而且,价格水平确定 必须联系其他各项交易条件统筹考虑。2.价格计算的方式。货物买卖 中通常采用固定价格,即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内不 作调整;有时也采用非固定价格,即只规定作价原则或暂行价。这些 均应进行具体磋商并达成一致意见。3.价格术语的运用。价格术语是 贸易(主要国际贸易)中习惯采用的,用以概括价格构成并说明交易 各方权利与义务的专门用于。如:离岸价格、到岸价格、成本加运费 价格等。是用价格术语,有助于简化交易磋商的内容和规范交易双方

的责任,应在订立合同同时根据交易需要予以运用 6)交货 怎样使货物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完整地交付给买方,这是卖方的 责任和义务,也是货物买卖谈判中的重要内容。在交货问题上,买卖 双方主要应就货物运输方式、装运时间和目的地等进行磋商。其中, 装运时间尤其重要,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装运货物,即 构成违约,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对买卖双方来说,交接货 时间应争取与自己的生产计划和营销计划相吻合 7)支付 货款的支付,是货物买卖中的一项重要问题。在不同的支付条件 下,尽管表面支付的价格总额不变,但对买方的实际支出和卖方的实 际收入却可能有很大的影响,所以,谈判各方都应努力争取对自身有 力的支付条件。为此,须注意以下问题:1.支付手段。货物买卖中的 支付手段分为现金结算和非现金结算两种。其中,大多数采用非现金 结算,并应就采用的票据如汇票、本票、支票等做出明确规定。2.支 付时间。支付时间的早晚影响到交易双方的实际收益和风险分担,须 根据自身资金周转状况商定具体的支付时间,以免日后出现枝节。对 分期付款,须明确首付时间及金额和之后的分期次数及各期的时间与 金额;对延期付款,应订明具体的付款时间和进度。3.支付货币。在 国际货物买卖中,还涉及以何种货币计价和支付的问题。一般情况下, 应选择兑换比较方便、币值也比较稳定的货币作为计价和支付货币。 由于普遍时兴浮动汇率制度,在出口谈判中选用汇率呈上浮趋势的

的责任,应在订立合同同时根据交易需要予以运用。 6)交货 怎样使货物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完整地交付给买方,这是卖方的 责任和义务,也是货物买卖谈判中的重要内容。在交货问题上,买卖 双方主要应就货物运输方式、装运时间和目的地等进行磋商。其中, 装运时间尤其重要,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装运货物,即 构成违约,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对买卖双方来说,交接货 时间应争取与自己的生产计划和营销计划相吻合。 7)支付 货款的支付,是货物买卖中的一项重要问题。在不同的支付条件 下,尽管表面支付的价格总额不变,但对买方的实际支出和卖方的实 际收入却可能有很大的影响,所以,谈判各方都应努力争取对自身有 力的支付条件。为此,须注意以下问题:1.支付手段。货物买卖中的 支付手段分为现金结算和非现金结算两种。其中,大多数采用非现金 结算,并应就采用的票据如汇票、本票、支票等做出明确规定。2.支 付时间。支付时间的早晚影响到交易双方的实际收益和风险分担,须 根据自身资金周转状况商定具体的支付时间,以免日后出现枝节。对 分期付款,须明确首付时间及金额和之后的分期次数及各期的时间与 金额;对延期付款,应订明具体的付款时间和进度。3.支付货币。在 国际货物买卖中,还涉及以何种货币计价和支付的问题。一般情况下, 应选择兑换比较方便、币值也比较稳定的货币作为计价和支付货币。 由于普遍时兴浮动汇率制度,在出口谈判中选用汇率呈上浮趋势的

硬货币”,在进口谈判中选用汇率呈下浮趋势的“软货币”,则为有 利。4支付方式。货物买卖中涉及的支付方式主要有汇付、托收和信 用证三种,每种方式又有多种具体形式。不同的支付方式为买卖双方 带来的收益和风险也不同,谈判中应结合双方实力对比、对方资信状 况和贸易惯例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 8)检验 检验,是对被交易的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等实施的检査和鉴 定。检验合格,是卖方履约的重要标志,也是买方支付货款的前提条 件。许多国家的法律与有关国际公约都明确规定或默示了买方收到货 物后的检验权利和卖方对所提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需成单的违约 责任。为报章买卖双方的利益和避免合同履行中的矛盾,谈判中惯于 检验的磋商主要有:1.检验内容和方法。检验通常针对交易货物的品 质、数量、包装等项即便内容进行。检验方法指物理检验还是生化检 验,抽样检验还是总体检验等。2.检验时间和地点。货物检验的时间 和地点通常有:以离岸品质和数量等为准;以到岸品质和数量等为准; 以转运港的检验证明为依据,但货物到达目的港后买方有复验权利并 可以此索赔。以上三种作法中,第一种、第二种分别有利于卖方和买 方;第三种兼顾了双方利益,比较公平合理,是目前采用比较普遍的 做法,但在给予买方复验权的情况下,也须对复验时间和地点做出明 确规定。3.检验机构。检验机构应具有自个并与交易双方无利害关系。 检验机构的类型很多,如中国商品检验局负责进出口货物的检验 法律部分谈判:不可抗力、仲裁和法律适用

“硬货币”,在进口谈判中选用汇率呈下浮趋势的“软货币”,则为有 利。4.支付方式。货物买卖中涉及的支付方式主要有汇付、托收和信 用证三种,每种方式又有多种具体形式。不同的支付方式为买卖双方 带来的收益和风险也不同,谈判中应结合双方实力对比、对方资信状 况和贸易惯例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 8)检验 检验,是对被交易的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等实施的检查和鉴 定。检验合格,是卖方履约的重要标志,也是买方支付货款的前提条 件。许多国家的法律与有关国际公约都明确规定或默示了买方收到货 物后的检验权利和卖方对所提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需成单的违约 责任。为报章买卖双方的利益和避免合同履行中的矛盾,谈判中惯于 检验的磋商主要有:1.检验内容和方法。检验通常针对交易货物的品 质、数量、包装等项即便内容进行。检验方法指物理检验还是生化检 验,抽样检验还是总体检验等。2.检验时间和地点。货物检验的时间 和地点通常有:以离岸品质和数量等为准;以到岸品质和数量等为准; 以转运港的检验证明为依据,但货物到达目的港后买方有复验权利并 可以此索赔。以上三种作法中,第一种、第二种分别有利于卖方和买 方;第三种兼顾了双方利益,比较公平合理,是目前采用比较普遍的 做法,但在给予买方复验权的情况下,也须对复验时间和地点做出明 确规定。3.检验机构。检验机构应具有自个并与交易双方无利害关系。 检验机构的类型很多,如中国商品检验局负责进出口货物的检验。 法律部分谈判:不可抗力、仲裁和法律适用

9)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某些非可控的自然或社会力量引起的突发事件。不 可抗力可能会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贸易实践和各国法律均认可不可 抗力,但对其细节贸易统一规定。为防止交易中某一方任意扩大或缩 小对不可抗力范围的解释和维护当事各方的权益,通过磋商并在合同 中规定不可抗力条款是必要的。谈判中关于不可抗力条款一般涉及: 1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2出具不可抗力事件证明的机构3事件发生后 通知对方的期限。4不可抗力事件后合同的履行和处理等 10)索赔和仲裁 在货物买卖中,常常会发生一方因种种理由而违约的情况,而另 方则有权索取相应的赔偿,这是商务谈判中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 关于谈判中的索赔问题,通常应就以下达成一致:1.索赔的依据,即 在什么情况下可索赔。2索赔的有效期限。3.索赔损失的计算办法等 仲裁,是指合同当事人在产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由仲 裁机构居中做出的判断和裁决。仲裁一般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仲裁 申请的自愿性,即仲裁申请习须由当事各方一致同意并通过订立协议 确定,没有仲裁申请协议的争议是不予仲裁的;二是仲裁结论的终局 性,即一旦当事各方将争议递交仲裁,就排除了法院对该争议的管辖 权,任何一方都不得再向法院起诉。因此,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有 利于保持交易关系,并且手续简便、费用较低、时间较短。商务谈判 中的仲裁条款应协商的问题主要是:1.仲裁地点2仲裁机构3仲裁程 序4仲裁费用

9)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某些非可控的自然或社会力量引起的突发事件。不 可抗力可能会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贸易实践和各国法律均认可不可 抗力,但对其细节贸易统一规定。为防止交易中某一方任意扩大或缩 小对不可抗力范围的解释和维护当事各方的权益,通过磋商并在合同 中规定不可抗力条款是必要的。谈判中关于不可抗力条款一般涉及: 1.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2.出具不可抗力事件证明的机构3.事件发生后 通知对方的期限。4.不可抗力事件后合同的履行和处理等。 10)索赔和仲裁 在货物买卖中,常常会发生一方因种种理由而违约的情况,而另 一方则有权索取相应的赔偿,这是商务谈判中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 关于谈判中的索赔问题,通常应就以下达成一致:1.索赔的依据,即 在什么情况下可索赔。2.索赔的有效期限。3.索赔损失的计算办法等。 仲裁,是指合同当事人在产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由仲 裁机构居中做出的判断和裁决。仲裁一般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仲裁 申请的自愿性,即仲裁申请习须由当事各方一致同意并通过订立协议 确定,没有仲裁申请协议的争议是不予仲裁的;二是仲裁结论的终局 性,即一旦当事各方将争议递交仲裁,就排除了法院对该争议的管辖 权,任何一方都不得再向法院起诉。因此,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有 利于保持交易关系,并且手续简便、费用较低、时间较短。商务谈判 中的仲裁条款应协商的问题主要是:1.仲裁地点 2.仲裁机构 3.仲裁程 序 4.仲裁费用

具体以技术贸易谈判的主要内容 技术贸易谈判的内容一般包括三个方面:技术部分的谈判、商务 部分的谈判和法律部分的谈判。每一方面的谈判又包括若干具体条 款 1)技术部分的主要谈判内容 (1)标的。标的,即技术贸易的对象、内容、范围等,其关键词语 应做出明确的定义。 (2)技术性能。技术性能,指技术的水平和特性。在技术贸易中 技术性能的规定相当于技术商品的质量要求。对引进方,达到规定技 术性能是实现技术贸易目标的基本保证;对转让方,则是其承担义务 和责任的主要依据。谈判中对于技术性能,也要用能够全面反映该项 技术真正水平与特性的指标明确地加以规定 (3)技术资料的交付。技术资料是技术的载体,保证其完整、可靠 并及时送达,是技术贸易的关键环节。这相当于货物买卖中的交货。 对此,在谈判中主要应规定:1交付日期。如一次交付的具体时间, 分次交付的各次时间。2交付方式。如文字资料、图纸、照片、磁盘、 光盘等。3.文本。文本,即资料使用何种文字,这会直接影响到引进 方消化、吸收技术资料的时间和效益。4完好性。技术资料发生污损 短缺、丢失,将直接影响技术引进与技术转让工作的进行。谈判中 般规定,引进方应根据资料所随清单清点,如发现短缺、污损或不清 晰部分,转让方应在限期中补充、更换。为确保资料完好无缺,谈判 合同中应明确资料的包装方式及标记,以免资料交付过程可能出现的

具体以技术贸易谈判的主要内容: 技术贸易谈判的内容一般包括三个方面:技术部分的谈判、商务 部分的谈判和法律部分的谈判。每一方面的谈判又包括若干具体条 款。 1)技术部分的主要谈判内容 (1)标的。标的,即技术贸易的对象、内容、范围等,其关键词语 应做出明确的定义。 (2)技术性能。技术性能,指技术的水平和特性。在技术贸易中, 技术性能的规定相当于技术商品的质量要求。对引进方,达到规定技 术性能是实现技术贸易目标的基本保证;对转让方,则是其承担义务 和责任的主要依据。谈判中对于技术性能,也要用能够全面反映该项 技术真正水平与特性的指标明确地加以规定。 (3)技术资料的交付。技术资料是技术的载体,保证其完整、可靠 并及时送达,是技术贸易的关键环节。这相当于货物买卖中的交货。 对此,在谈判中主要应规定:1.交付日期。如一次交付的具体时间, 分次交付的各次时间。2.交付方式。如文字资料、图纸、照片、磁盘、 光盘等。3.文本。文本,即资料使用何种文字,这会直接影响到引进 方消化、吸收技术资料的时间和效益。4.完好性。技术资料发生污损、 短缺、丢失,将直接影响技术引进与技术转让工作的进行。谈判中一 般规定,引进方应根据资料所随清单清点,如发现短缺、污损或不清 晰部分,转让方应在限期中补充、更换。为确保资料完好无缺,谈判 合同中应明确资料的包装方式及标记,以免资料交付过程可能出现的

损坏 (4)技术咨询和人员培训。单凭转让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引进方往 往难以完全掌握某些技术,这就是要求转让方同时提供技术咨询人员 和培训。因此,技术咨询和人员培训,是技术转让方保证转让技术为 引进方所掌握而必须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技术咨询,是指转让方根据引进方的要求,派遣技术专家到引进 方给予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谈判技术咨询条款,通常需商定以下事 项:1.人选。如转让方所派技术专家的专业、职级和人数等,以保证 能够胜任和完成工作。对于不称职者,引进方有权要求调换,转让方 应承担由此引起的费用。2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引进方应为技术专 家提供工作、交通、医疗、翻译等项必要条件,提供膳食、住宿、工 资福利等项待遇,并对此作出具体规定 人员培训,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转让方派技术人员为引进方的技 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二是引进方派员到转让方进 修学习。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应将培训目的、内容、时间、人数、 要求及培训费用等有关的义务与责任,加以具体规定。 (5)技术考核与验收。一项技术转让,只有最后考核全部合格、通 过验收,才能表明转让方已经完成其责任,因此,技术考核与验收是 技术部分谈判的重要内容。这部分谈判主要涉及以下内容:1.考核验 收的方式和标准。考核方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对工艺过程的考核, 其标准是先进性、合理性、均衡性和稳定性等;另一种是对最终产品 的考核,其标准如产品的型号、规格、品质以及生产效率、资源利用

损坏。 (4)技术咨询和人员培训。单凭转让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引进方往 往难以完全掌握某些技术,这就是要求转让方同时提供技术咨询人员 和培训。因此,技术咨询和人员培训,是技术转让方保证转让技术为 引进方所掌握而必须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技术咨询,是指转让方根据引进方的要求,派遣技术专家到引进 方给予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谈判技术咨询条款,通常需商定以下事 项:1.人选。如转让方所派技术专家的专业、职级和人数等,以保证 能够胜任和完成工作。对于不称职者,引进方有权要求调换,转让方 应承担由此引起的费用。2.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引进方应为技术专 家提供工作、交通、医疗、翻译等项必要条件,提供膳食、住宿、工 资福利等项待遇,并对此作出具体规定。 人员培训,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转让方派技术人员为引进方的技 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二是引进方派员到转让方进 修学习。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应将培训目的、内容、时间、人数、 要求及培训费用等有关的义务与责任,加以具体规定。 (5)技术考核与验收。一项技术转让,只有最后考核全部合格、通 过验收,才能表明转让方已经完成其责任,因此,技术考核与验收是 技术部分谈判的重要内容。这部分谈判主要涉及以下内容:1.考核验 收的方式和标准。考核方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对工艺过程的考核, 其标准是先进性、合理性、均衡性和稳定性等;另一种是对最终产品 的考核,其标准如产品的型号、规格、品质以及生产效率、资源利用

率等。上述考核方式及其验收标准的具体指标、应在谈判中予以确定 经双方同意,也可采用其他方式及标准。2考核验收结果的评定与处 理。一般考核验收结果有三种,一是全部通过,引进方即可签字认可 转让方亦即完成履行的义务和责任;二是大部分合格,延期通过验收, 其中若属引进方的责任,对技术掌握的不够等,转让方仍有义务给予 帮助,若属转让方的责任,如技术上的缺陷等,转让方应予改正、解 决,并承担相应费用;三是大部分或全部性能指标达不到标准,这表 明转让的技术有问题,根据惯例可再给予转让方12次重新考核的 机会,但转让方须承担其考核的费用并酌处一定罚金,如最终仍不能 通过验收,引进方则有权要求索赔。3考核与验收的时间与地点、参 加人员等。 (6)技术的改进和交换。科学技术是不断发展的,在技术贸易有效 期内,合同双方都有可能改进此项技术。这个改进的收益和所有权 在谈判中应有明确的规定。按照惯例,如技术贸易采用提成支付方式, 般要求转让方有义务免费或十档有偿向引进方提供改进和发展了 的技术,这叫做“动态技术转让”或“继续技术援助”。同样,引进 方也有义务向转让方提供其技术运用中的改进和发展,这叫做“技术 反馈权”。在洽谈技术改进的交换时,应注意的问题是:1.平等互利。 2.明确改进技术的所有权属于改进法。3对“重大技术改进”应做明 确的定义,并应就其是否属于交换范围达成一致意见。 2)商务部分的主要谈判内容 (1)技术使用的范围和许可的程度。技术贸易实质是转让技术使用

率等。上述考核方式及其验收标准的具体指标、应在谈判中予以确定。 经双方同意,也可采用其他方式及标准。2.考核验收结果的评定与处 理。一般考核验收结果有三种,一是全部通过,引进方即可签字认可, 转让方亦即完成履行的义务和责任;二是大部分合格,延期通过验收, 其中若属引进方的责任,对技术掌握的不够等,转让方仍有义务给予 帮助,若属转让方的责任,如技术上的缺陷等,转让方应予改正、解 决,并承担相应费用;三是大部分或全部性能指标达不到标准,这表 明转让的技术有问题,根据惯例可再给予转让方 1—2 次重新考核的 机会,但转让方须承担其考核的费用并酌处一定罚金,如最终仍不能 通过验收,引进方则有权要求索赔。3.考核与验收的时间与地点、参 加人员等。 (6)技术的改进和交换。科学技术是不断发展的,在技术贸易有效 期内,合同双方都有可能改进此项技术。这个改进的收益和所有权, 在谈判中应有明确的规定。按照惯例,如技术贸易采用提成支付方式, 一般要求转让方有义务免费或十档有偿向引进方提供改进和发展了 的技术,这叫做“动态技术转让”或“继续技术援助”。同样,引进 方也有义务向转让方提供其技术运用中的改进和发展,这叫做“技术 反馈权”。在洽谈技术改进的交换时,应注意的问题是:1.平等互利。 2.明确改进技术的所有权属于改进法。3.对“重大技术改进”应做明 确的定义,并应就其是否属于交换范围达成一致意见。 2)商务部分的主要谈判内容 (1)技术使用的范围和许可的程度。技术贸易实质是转让技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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