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谈判的议题:货物买卖 货物部分谈判:标的(交易对象,规范化的商品名称)、品质(内在 质量和外观形态)、数量(根据货物确定适当的计量单位)、包装(运 输包装和销售包装就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标志和包装费用进 行磋商,还要注意包装偏好和禁忌包装)、检验等 商务部分谈判:价格、交货、支付、索赔等 法律部分谈判:不可抗力、仲裁和法律适用 1)标的:交易对象,规范化的商品名称 2)品质:内在质量和外观形态 3)数量:根据货物确定适当的计量单位 4)包装:包装分为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它不仅有利于保护货物的 使用价值,也有利于实现和增值货物的价值。货物买卖中,除少数散 装货、裸货外,绝大多数货物需要包装。在货物的包装方面,买卖双 方一般主要就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标志和包装费用等方面进行 磋商。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谈判人员还应注意了解有关国家或地区对 包装的规定和偏好,如: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对进口货物严禁用 稻草、木丝、报纸做包装垫衬物;伊斯兰国家忌用猪和类似的动物作 图案;英国人视孔雀为祸鸟;巴西、叙利亚忌用黄色;法国、比利时 忌用墨绿色等;另外有些国家对进口货物的标签内容也有明确的规 定 商务部分谈判:价格、交货、支付、索赔等 5)价格
模拟谈判的议题:货物买卖 货物部分谈判:标的(交易对象,规范化的商品名称)、品质(内在 质量和外观形态)、数量(根据货物 确定适当的计量单位)、包装(运 输包装和销售包装 就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标志和包装费用进 行磋商,还要注意包装偏好和禁忌包装)、检验等 商务部分谈判:价格、交货、支付、索赔等 法律部分谈判:不可抗力、仲裁和法律适用 1)标的:交易对象,规范化的商品名称 2)品质:内在质量和外观形态 3)数量:根据货物 确定适当的计量单位 4)包装:包装分为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它不仅有利于保护货物的 使用价值,也有利于实现和增值货物的价值。货物买卖中,除少数散 装货、裸货外,绝大多数货物需要包装。在货物的包装方面,买卖双 方一般主要就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标志和包装费用等方面进行 磋商。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谈判人员还应注意了解有关国家或地区对 包装的规定和偏好,如: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对进口货物严禁用 稻草、木丝、报纸做包装垫衬物;伊斯兰国家忌用猪和类似的动物作 图案;英国人视孔雀为祸鸟;巴西、叙利亚忌用黄色;法国、比利时 忌用墨绿色等;另外有些国家对进口货物的标签内容也有明确的规 定。 商务部分谈判:价格、交货、支付、索赔等 5)价格
价格是货物买卖谈判议题的核心,它直接关系交易各方的经济利 益,也与其他交易条件有着密切的联系。货物买卖谈判中的价格条 款主要涉及以下内容:1.价格水平。价格水平即单价,它通常是在买 卖双方报价的基础上经过讨价还价最终确定的,而且,价格水平确定 必须联系其他各项交易条件统筹考虑。2.价格计算的方式。货物买卖 中通常采用固定价格,即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内不 作调整;有时也采用非固定价格,即只规定作价原则或暂行价。这些 均应进行具体磋商并达成一致意见。3.价格术语的运用。价格术语是 贸易(主要国际贸易)中习惯采用的,用以概括价格构成并说明交易 各方权利与义务的专门用于。如:离岸价格、到岸价格、成本加运费 价格等。是用价格术语,有助于简化交易磋商的内容和规范交易双方 的责任,应在订立合同同时根据交易需要予以运用。 6)交货 怎样使货物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完整地交付给买方,这是卖方的 责任和义务,也是货物买卖谈判中的重要内容。在交货问题上,买卖 双方主要应就货物运输方式、装运时间和目的地等进行磋商。其中, 装运时间尤其重要,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装运货物,即 构成违约,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对买卖双方来说,交接货 时间应争取与自己的生产计划和营销计划相吻合。 7)支付 货款的支付,是货物买卖中的一项重要问题。在不同的支付条件 下,尽管表面支付的价格总额不变,但对买方的实际支出和卖方的实
价格是货物买卖谈判议题的核心,它直接关系交易各方的经济利 益,也与其他交易条件有着密切的联系。货物买卖谈判中的 价格条 款主要涉及以下内容:1.价格水平。价格水平即单价,它通常是在买 卖双方报价的基础上经过讨价还价最终确定的,而且,价格水平确定 必须联系其他各项交易条件统筹考虑。2.价格计算的方式。货物买卖 中通常采用固定价格,即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内不 作调整;有时也采用非固定价格,即只规定作价原则或暂行价。这些 均应进行具体磋商并达成一致意见。3.价格术语的运用。价格术语是 贸易(主要国际贸易)中习惯采用的,用以概括价格构成并说明交易 各方权利与义务的专门用于。如:离岸价格、到岸价格、成本加运费 价格等。是用价格术语,有助于简化交易磋商的内容和规范交易双方 的责任,应在订立合同同时根据交易需要予以运用。 6)交货 怎样使货物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完整地交付给买方,这是卖方的 责任和义务,也是货物买卖谈判中的重要内容。在交货问题上,买卖 双方主要应就货物运输方式、装运时间和目的地等进行磋商。其中, 装运时间尤其重要,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装运货物,即 构成违约,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对买卖双方来说,交接货 时间应争取与自己的生产计划和营销计划相吻合。 7)支付 货款的支付,是货物买卖中的一项重要问题。在不同的支付条件 下,尽管表面支付的价格总额不变,但对买方的实际支出和卖方的实
际收入却可能有很大的影响,所以,谈判各方都应努力争取对自身有 力的支付条件。为此,须注意以下问题:1.支付手段。货物买卖中的 支付手段分为现金结算和非现金结算两种。其中,大多数采用非现金 结算,并应就釆用的票据如汇票、本票、支票等做出明确规定。2.支 付时间。支付时间的早晚影响到交易双方的实际收益和风险分担,须 根据自身资金周转状况商定具体的支付时间,以免日后出现枝节。对 分期付款,须明确首付时间及金额和之后的分期次数及各期的时间与 金额;对延期付款,应订明具体的付款时间和进度。3.支付货币。在 国际货物买卖中,还涉及以何种货币计价和支付的问题。一般情况下 应选择兑换比较方便、币值也比较稳定的货币作为计价和支付货币。 由于普遍时兴浮动汇率制度,在出口谈判中选用汇率呈上浮趋势的 “硬货币”,在进口谈判中选用汇率呈下浮趋势的“软货币”,则为有 利。4支付方式。货物买卖中涉及的支付方式主要有汇付、托收和信 用证三种,每种方式又有多种具体形式。不同的支付方式为买卖双方 带来的收益和风险也不同,谈判中应结合双方实力对比、对方资信状 况和贸易惯例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 8)检验 检验,是对被交易的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等实施的检查和鉴 定。检验合格,是卖方履约的重要标志,也是买方支付货款的前提条 件。许多国家的法律与有关国际公约都明确规定或默示了买方收到货 物后的检验权利和卖方对所提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需成单的违约 责任。为报章买卖双方的利益和避免合同履行中的矛盾,谈判中惯于
际收入却可能有很大的影响,所以,谈判各方都应努力争取对自身有 力的支付条件。为此,须注意以下问题:1.支付手段。货物买卖中的 支付手段分为现金结算和非现金结算两种。其中,大多数采用非现金 结算,并应就采用的票据如汇票、本票、支票等做出明确规定。2.支 付时间。支付时间的早晚影响到交易双方的实际收益和风险分担,须 根据自身资金周转状况商定具体的支付时间,以免日后出现枝节。对 分期付款,须明确首付时间及金额和之后的分期次数及各期的时间与 金额;对延期付款,应订明具体的付款时间和进度。3.支付货币。在 国际货物买卖中,还涉及以何种货币计价和支付的问题。一般情况下, 应选择兑换比较方便、币值也比较稳定的货币作为计价和支付货币。 由于普遍时兴浮动汇率制度,在出口谈判中选用汇率呈上浮趋势的 “硬货币”,在进口谈判中选用汇率呈下浮趋势的“软货币”,则为有 利。4.支付方式。货物买卖中涉及的支付方式主要有汇付、托收和信 用证三种,每种方式又有多种具体形式。不同的支付方式为买卖双方 带来的收益和风险也不同,谈判中应结合双方实力对比、对方资信状 况和贸易惯例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 8)检验 检验,是对被交易的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等实施的检查和鉴 定。检验合格,是卖方履约的重要标志,也是买方支付货款的前提条 件。许多国家的法律与有关国际公约都明确规定或默示了买方收到货 物后的检验权利和卖方对所提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需成单的违约 责任。为报章买卖双方的利益和避免合同履行中的矛盾,谈判中惯于
检验的磋商主要有:1.检验内容和方法。检验通常针对交易货物的品 质、数量、包装等项即便内容进行。检验方法指物理检验还是生化检 验,抽样检验还是总体检验等。2检验时间和地点。货物检验的时间 和地点通常有:以离岸品质和数量等为准;以到岸品质和数量等为准; 以转运港的检验证明为依据,但货物到达目的港后买方有复验权利并 可以此索赔。以上三种作法中,第一种、第二种分别有利于卖方和买 方;第三种兼顾了双方利益,比较公平合理,是目前采用比较普遍的 做法,但在给予买方复验权的情况下,也须对复验时间和地点做出明 确规定。3检验机构。检验机构应具有自个并与交易双方无利害关系 检验机构的类型很多,如中国商品检验局负责进出口货物的检验。 法律部分谈判:不可抗力、仲裁和法律适用 9)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某些非可控的自然或社会力量引起的突发事件。不 可抗力可能会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贸易实践和各国法律均认可不可 抗力,但对其细节贸易统一规定。为防止交易中某一方任意扩大或缩 小对不可抗力范围的解释和维护当事各方的权益,通过磋商并在合同 中规定不可抗力条款是必要的。谈判中关于不可抗力条款一般涉及: 1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2.出具不可抗力事件证明的机构3事件发生后 通知对方的期限。4不可抗力事件后合同的履行和处理等 10)索赔和仲裁 在货物买卖中,常常会发生一方因种种理由而违约的情况,而另 方则有权索取相应的赔偿,这是商务谈判中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
检验的磋商主要有:1.检验内容和方法。检验通常针对交易货物的品 质、数量、包装等项即便内容进行。检验方法指物理检验还是生化检 验,抽样检验还是总体检验等。2.检验时间和地点。货物检验的时间 和地点通常有:以离岸品质和数量等为准;以到岸品质和数量等为准; 以转运港的检验证明为依据,但货物到达目的港后买方有复验权利并 可以此索赔。以上三种作法中,第一种、第二种分别有利于卖方和买 方;第三种兼顾了双方利益,比较公平合理,是目前采用比较普遍的 做法,但在给予买方复验权的情况下,也须对复验时间和地点做出明 确规定。3.检验机构。检验机构应具有自个并与交易双方无利害关系。 检验机构的类型很多,如中国商品检验局负责进出口货物的检验。 法律部分谈判:不可抗力、仲裁和法律适用 9)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某些非可控的自然或社会力量引起的突发事件。不 可抗力可能会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贸易实践和各国法律均认可不可 抗力,但对其细节贸易统一规定。为防止交易中某一方任意扩大或缩 小对不可抗力范围的解释和维护当事各方的权益,通过磋商并在合同 中规定不可抗力条款是必要的。谈判中关于不可抗力条款一般涉及: 1.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2.出具不可抗力事件证明的机构3.事件发生后 通知对方的期限。4.不可抗力事件后合同的履行和处理等。 10)索赔和仲裁 在货物买卖中,常常会发生一方因种种理由而违约的情况,而另 一方则有权索取相应的赔偿,这是商务谈判中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
关于谈判中的索赔问题,通常应就以下达成一致:1.索赔的依据,即 在什么情况下可索赔。2索赔的有效期限。3索赔损失的计算办法等。 仲裁,是指合同当事人在产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由仲 裁机构居中做出的判断和裁决。仲裁一般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仲裁 申请的自愿性,即仲裁申请习须由当事各方一致同意并通过订立协议 确定,没有仲裁申请协议的争议是不予仲裁的:二是仲裁结论的终局 性,即一旦当事各方将争议递交仲裁,就排除了法院对该争议的管辖 权,任何一方都不得再向法院起诉。因此,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有 利于保持交易关系,并且手续简便、费用较低、时间较短。商务谈判 中的仲裁条款应协商的问题主要是:1.仲裁地点2仲裁机构3仲裁程 序4仲裁费用
关于谈判中的索赔问题,通常应就以下达成一致:1.索赔的依据,即 在什么情况下可索赔。2.索赔的有效期限。3.索赔损失的计算办法等。 仲裁,是指合同当事人在产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由仲 裁机构居中做出的判断和裁决。仲裁一般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仲裁 申请的自愿性,即仲裁申请习须由当事各方一致同意并通过订立协议 确定,没有仲裁申请协议的争议是不予仲裁的;二是仲裁结论的终局 性,即一旦当事各方将争议递交仲裁,就排除了法院对该争议的管辖 权,任何一方都不得再向法院起诉。因此,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有 利于保持交易关系,并且手续简便、费用较低、时间较短。商务谈判 中的仲裁条款应协商的问题主要是:1.仲裁地点 2.仲裁机构 3.仲裁程 序 4.仲裁费用